中觀四百論廣釋 第五品 明菩薩行品

 第五品 明菩薩行品

 

丁二、(明發起行菩提心已而學菩薩行之軌則)分四:一、正說菩薩行;二、明斷菩薩行的障礙——煩惱之方便;三、明遠離耽著煩惱所緣境的方便;四、明為成就道器而淨治弟子身心的方便。

戊一、(正說菩薩行)分四:一、明所得佛果的殊勝;二、明得果的因是受持菩提心;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四、劣慧小乘畏懼大乘的原因。

己一、(明所得佛果的殊勝)分三:一、佛陀所作的事業殊勝;二、佛果殊勝;三、十四無記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明知世俗輪回的過患而生起厭離心與願菩提心後,當發起行菩提心進入大乘菩提道修行,求證無上佛果。而欲求無上佛果,必先了知佛果的殊勝,所以于此緊接著宣說佛果的殊勝,引導大乘種姓者發心修持菩提行。

庚一、(佛陀所作的事業殊勝):

問曰:如前已說應斷四顛倒厭離輪回而求菩提,那麼菩提果又有何功德呢?

諸佛所動作,都非無因緣,
乃至出入息,亦為利有情。

諸佛三門所有動作,都不是沒有因緣的,乃至出息入息,亦是利益有情之事業。

於生死輪回生起厭離,從而發起願菩提心後,不能滿足于此,應進一步趨入殊勝的大乘菩提道進行修持,求證究竟佛果,只有佛果才是最圓滿的果位,得佛果者才能究竟廣大地饒益一切有情。證得究竟正覺果位者,有不可思議的利生事業,其身口意三門所有動作,皆是饒益眾生的因緣。觀佛身功德,如《三昧王經》中說:百千種光明,法王足下放,地獄盡清涼,除苦獲安樂。佛陀足下發光,即是使地獄眾生脫苦得樂的因緣,又雲:由佛履閫故,聾盲喑啞輩,貧窮薄福等,諸根悉具足。佛陀踏過殘廢貧窮人家的門檻,也是使他們諸根得到完具,擺脫苦難的因緣,類似教證在大小乘經典中有許多;從佛語而言,佛語無不是清淨圓滿的法語,能顯正法,令眾生決定出離、趣大菩提,具如《大乘莊嚴經論》所言;由佛意而觀,佛陀妙智圓滿,不住涅槃而安住遍現一切有情之地,恒時利益有情,具如《寶性論》中所言。佛三門作為,乃至任運自然的微妙呼吸氣息,也在為有情作大饒益。佛陀所呼出的氣息,於地獄中現如密佈濃雲,從中降下甘露,息滅地獄毒火,使廣大地獄眾生獲得清涼安樂,地獄眾生能由此對佛陀生起不可思議的信心,親見佛陀的微妙身相,即刻從地獄惡趣中解脫。佛出息都有如此不可思議的利生功德,何況佛的聖號、莊嚴寶相、說法等,此等更是饒益有情的奧妙事業。月稱論師說:具智慧世尊,一切身語意,無有為自利,唯行利他眾。證得佛果有如是殊勝的功德,所以諸修行者理當發起志求佛果的菩提心,勤修菩薩行。

譬如說,以前有一幻化師,恭敬迎請一名叫朱多吉的具德比丘到自己的宮殿中結夏安居,幻化師的宮殿下面有許多幻化輪,因此而自然成辦了許多事業。安居圓滿後,幻化師十分感激朱多吉比丘,供養了豐厚的供品,比丘說:我其實什麼也沒做,你何故如此客氣呢?幻化師說:有您住在此處,我的事情就能自然成辦,尊者您雖無心也無勤作,但您實際上是我的利樂之源!同樣,佛陀安住於法界無量殿中,外表上無任何勤作,然而不可思議的利益有情事業,也會如同幻化輪一般,自然任運地旋轉不息,降下廣大饒益有情的甘露,其事業遠非有分別戲論勤作者所能比擬。故當對佛陀世尊生起恭敬信心,自己亦應為此而精進於菩提道。

庚二、(佛果殊勝):

猶如死主聲,世間皆生畏,
如是遍智聲,死主亦生畏。

猶如死主的聲音,世間一切人聞之皆生怖畏,如是遍智的音聲,死主也會聞而生畏。

佛果功德不僅表現在三門作為隨時皆是在饒益有情,是為眾生帶來利樂之事業,而且還顯示於佛陀的威德能令一切有緣眾生從怖畏中解脫。世間眾生的怖畏境,分說有生老病死、地水火風的災難、非人猛獸仇敵死主等無量無邊。而其中最令眾生怖畏者,莫過於死主,甚至當死主的音聲傳到耳邊時,一切凡夫眾生都會心驚膽裂,恐懼到極點,由此可見死主對世間人的威懾力量。然而就象世人害怕死主一樣,死主也極度害怕遍智佛陀,佛陀的聲音傳至眾生耳邊時,死主就將被摧毀,眾生從此可依佛的教言遠離一切怖畏,摧毀生死輪回獲得究竟涅槃,由是更可了知佛陀不可思議的威德。不僅如此,乃至聽聞佛的名號,也可獲得解脫,佛經中說:何人聞我名,彼等善趣中,隨依一乘獲得涅槃。何人聞到佛的名號,即能依之而於善趣中趨入三乘安樂道中的任一乘,最終獲得解脫涅槃大安樂。類似教證在大乘經論中尚有許多,若能了知佛果的此等功德,修持者對佛果的希求心即會自然生起。無垢光尊者有教言說,若要生起無偽菩提心,必須要有三個條件:一是緣有情的大悲心;二是意念菩提心功德;三是意念佛陀的功德。若欲生起菩提心,趨入菩薩行者,于此尤應依教而行。

譬如說,國王得生太子時,為了慶賀,必定會宣佈大赦,將牢獄中的犯人全部釋放,如是使人們聞之即生大歡喜。同樣,佛陀的名號、音聲傳到輪回眾怖畏中有情的耳邊時,有情即能從怖畏的輪回獄中出離,生起大安樂。月稱菩薩讚歎佛陀功德時說:何人若聽聞,如來此名號,悉皆解脫故,彼亦成佛因。因此,有志追求解脫者,當如鵝王趨蓮池般,毫無猶疑地趣入大乘菩提道。

庚三、(十四無記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問曰:當年外道向佛提出我與世間是常無常等十四種問題時,佛陀默言無語,以此是否可證實佛陀非遍智呢?

佛知作不作,應說不應說,
以是何因說,遍智非遍智。

佛陀現量了知一切應作與不應作之事,應說與不應說之界限,因此你們憑什麼道理說一切智智的佛陀不是遍智呢?

外道向佛提出的我與世間是常與無常等十四種問題,通常稱為十四無記法,即世界有邊耶、無邊耶、亦有邊亦無邊耶、非有邊非無邊耶?世界常耶、無常耶、亦常亦無常耶、非常非無常耶?佛滅度後有耶、無耶、亦有亦無耶、非有非無耶?我與身一耶、我與身異耶?對這些問題,佛沒有以語言回答,但由此並不能成立佛非遍智,而且相反,以此完全可成立佛是遍智。因為佛陀能以無礙智慧現見一切,于一切時處了知應作與不應作,應說不應說的界線。比如說適時有益眾生的事應作,非時無益之事不應作;而且佛陀現量了知每一個眾生的根基意樂,在不同眾生前,何者應說何者不應說。外道提出的十四個問題,是依於補特迦羅我與法我而問,如果以無我理回答,外道是非法器,不但起不到作用,他們反而會誹謗深法或生斷見;如果回答有世俗諦之顯現,他們便會執成實常有神我存在。佛陀正是現見了其中一切因果,見其問不應理,針對其根器亦不應答,故而不答,令他們自知謬執而醒悟。因此,憑什麼道理以十四無記而說佛陀非遍智呢?《中觀寶鬘論》雲:世間有無邊,勝者不答問,如是甚深法,非法器不說,智者當了知,佛陀是遍智。十四無記正是成立佛陀是遍智的理由,而非成立非遍智的理由。

譬如說,以前有一婆羅門,其家中有一口水質極為甘美的水井,國王知道後強令婆羅門將水井送至皇宮中,否則要受懲罰。婆羅門的女兒非常聰明,她讓一愁莫展的父親告訴國王:按世間法規,財物應該以財物交換,大象應用大象迎接,那麼水井也應以水井相換,國王你應以皇宮中的水井迎請我家的水井。國王聽後,覺得有道理,立即命令大臣們用皇宮中的水井去與婆羅門的水井相換,陷入了困境中的大臣們忍無可忍,最後聯合起來罷黜了殘暴的昏君,而婆羅門女依此巧計免去了治罰。同樣,佛陀亦是以善巧方便對付外道,讓外道自知謬誤而慚愧。有人問:若不應說即不說,那麼佛陀為什麼呵斥提婆達多為破衣者之子飲唾小兒呢?大疏中回答說:佛在大眾中呵斥提婆達多,並非是不應說的,若不如是呵斥提婆達多,當面揭露其過失,那麼有許多不能明辨是非的眾生,要追隨提婆達多而受到損害。佛如是說,恰好能滅除他們的罪業,挽救他們,此誠然是應說應作的饒益事業。月稱論師說:汝知應時心,有者問不說,有者問而說,引導諸有情。佛陀能如實了知一切眾生之根器心行與時機因緣,對有些問題不說,對有些人有問即答,如是以種種善巧方便引導諸有情。因此,無論答與不答,其實皆可證實佛陀是遍智也。

己二、(明得果的因是受持菩提心)分三:一、修學菩薩行的等起發心殊勝;二、發菩提心的福德;三、修學菩薩行之規則。

庚一、(修學菩薩行的等起發心殊勝)分二:一、三業中以意業為主;二、意樂善則一切成善法。

辛一、(三業中以意業為主):

問曰:修大乘法為什麼要首先引導發心呢?難道以身口善行不能趨入菩提道嗎?

除心則行等,不見有福等,
是故諸業中,唯意為主要。

除開賢善發心則所有的行住等,不會見到其中有福德等業報,所以諸身口意業之中,唯有意業最為主要。

大乘佛法之所以首重發心,是因為在身口意三業中,意業最主要,因為它是決定善惡的主要因素。如果沒有賢善的心意,那麼行住坐臥言談等身口行為都會成為無記業等,不會有福德果報可言。人們不管造善業還是造惡業,其主要因素在於其內心意樂,若不生起善妙意樂,身口再勤作,也難以積累大福德,宗喀巴大師曾說過:心善地道亦賢善,心惡地道亦惡劣,一切依賴於自心,故應精勤修善心。善惡業唯隨發心而轉,而不由其他因素決定,所以在大乘菩提道中,首先即要求修行者生起殊勝菩提心,六度萬行的無量法門也皆是圍繞修心而行。華智仁波切也說:修心修心修自心,以四修法修心者,身口雖無造一善,除解脫道餘無趨。在此有人或會生疑:既然意業如是重要,那是否身口善行沒有功德呢?當然不會如此,身口善行如轉塔頂禮誦經等,也有相當大的福德果報,然而與心意所造的善業比起來,身口善業無法相比,因此才說不見,以微小而加否定詞。而且大乘道的身口善業,其主要目的也在於淨治內心,圍繞菩提心而行,如果離開了此,即不能算是真正的善業。

譬如說,以前有一裸形外道,到神廟中去頂禮神像,因殿堂狹小,他頂禮面前的神像時,臀部觸在後面的神像上,其他人告訴他:你這樣做不如法,一邊造善業,一邊又要造惡業。這名外道聽了後,內心非常矛盾,一時不知如何取捨。外道不懂得業由心生的道理,只執著外表身口行為,故他們無法了知善惡業區分界限,不能積累真正的福德,有時甚至陷入名外道那樣前後兩難的矛盾境地,若了知善惡依心則無有此疑。月稱菩薩說:若心意清淨,諸業亦極善,是故諸智者,以淨心造業。因此諸欲趨入大乘菩提者,當首重發起菩提心!

辛二、(意樂善則一切成善法):

問曰:菩薩也有造殺生等侵害有情之業,由此可見,發起了菩提心的菩薩,所行並非全為善法,而是也會有造惡業的情況。

菩薩由意樂,若善若不善,
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菩薩由於饒益眾生的意樂,身口所行的表面上或善或不善的一切行為,都會成為隨順菩提道的極妙善法,因為菩薩的意樂能恒時自在隨順於善法故。

生起了殊勝菩提心的菩薩,在形象上所作的會有種種善、不善、無記的行為。比如說一個菩薩,他有佈施、持戒等善行,而有時他或許要殺生、說妄語等,還有行住坐臥等一些無記的行為。但是,由於菩薩恒有利樂眾生的清淨意樂,這些善、不善、無記的行為,全部會成為隨順大乘菩提道的善妙法行。生起了真實無偽的殊勝菩提心,菩薩于利益眾生的發心即得到了自在,隨時隨處舉止言談之間,他皆能自在保持饒益他人的清淨意樂,即使表面上行持一些殺生等惡行,然而實際他不會有任何自私自利的煩惱發心,而唯是隨順利他善心而行。因此,菩薩無論行持何種身口行為,以菩提心攝持,皆成為積累福德資糧的善法,由此更可體現善心意樂於修道中的重要性。

譬如說,以前大悲商主與五百名商人跨越一處曠野時,途中有一名兇悍的強盜,準備殺死這批商人掠奪財產。當時大悲商主想:這五百名商人都是菩薩,若殺害他們,強盜必會墮入地獄,百千劫中也得不到解脫。不行,我寧可自己墮地獄,也要阻止他造惡業!在勇猛的悲心推動下,大悲商主用短矛刺死了強盜,結果商主不但未墮入地獄,反而以此圓滿了一億劫的資糧。另有公案說,迦葉佛在世時,有一個大菩薩為了引導一些外道,故意到他們中行持外道行為,而且誹謗迦葉佛,說光頭沙門沒有什麼解脫法,因菩薩有自在的賢善意樂,結果不但未成罪過,反而成了積累福德的善法。這些公案都說明了菩薩以賢善發心能轉一切身口行為成善業。龍樹菩薩在《菩提資糧論》中說過:為利眾生故,也忍地獄苦,何況忍餘苦,此人易得果。菩薩為利眾生能忍地獄之苦,更何況其餘的小苦難呢?由於有如是的大悲菩提心,菩薩能迅速積累巨大資糧,成就佛果。月稱菩薩也言:於橫生大悲,非橫生大慈,是故諸聖者,無有罪惡門。菩薩于橫蠻難調者,會以大悲方便度化,於非蠻橫者以大慈心度化,因而菩薩于一切眾生對境前,不會造惡業,只會積累善業資糧。

然諸位應知,此處所言的菩薩,是已獲自在之佛子,一般凡夫位修行人,自心尚未達到如是自在之境,很難有轉殺生等不善行為善業的能力,仁達瓦大師強調說:如果自心沒有獲得真實的自在,修行人也不能如是行持這些身口行為。

庚二、(發菩提心的福德)分二:一、最初發勝義菩提心的福德;二、教他發菩提心的福德。

辛一、(最初發勝義菩提心的福德):

問曰:菩薩從何得名為勝義菩薩呢?其勝義發心之福德如何?

菩薩初發心,勝過大地上,
一切眾生類,轉輪王福德。

菩薩于初地發起勝義菩提心,其福德遠遠勝過大地上一切眾生類都成為轉輪王的福德。

菩提心有世俗與勝義兩個層次,世俗菩提心是大乘修行人最初發心至加行道之間,為了利益父母眾生而生起取證菩提果的發心,勝義菩提心是菩薩在一地至十地之間的菩提心。菩薩證入初地,發起勝義菩提心,即名勝義菩薩,真實成為佛的意子,如《入中論》裏所言:從此由得彼心故,唯以菩薩名稱說,生於如來家族中,斷除一切三種結。初地菩薩生起勝義菩提心,其福德不可思議,縱然大地上一切有情眾生,皆成為統領四洲的轉輪王,其福德總合起來,也無法與初地菩薩發菩提心的功德相比。得到轉輪王,只是今生暫時的利益,但是一地菩薩生起勝義菩提心,于所有眾生皆能施予生生世世的暫時與究竟利益,即使是一刹那菩提心,也能有不可思議的功德,遠非所有的轉輪王福德相比。因此,菩薩生起勝義菩提心時,其內心喜樂也無可言喻。

譬如說,關在監獄裏已被判死刑的人,一旦從死牢中獲得釋放,得到了自由,其內心安樂定會無法形容,沒有任何一種能與之相比。同樣,菩薩從凡夫位登上見道位,便從輪回牢獄中徹底解脫出來,獲得了自在度生的能力,因此其安樂也非其餘事物所帶來的安樂可比。還有譬喻說,國王下命令,指揮臣民眷屬如法地辦理各種事件,以此國王能獲得豐厚的財產,而這些財產實際上也是眾生安樂之因。同樣,菩薩依眾生而發心積聚福德,獲得勝義菩提心登上初地時,其勝義菩提心也能廣利眾生。月稱論師說:暫時以菩薩,發心之福德,若彼有色相,周遍諸眾生,眾生數無窮,佛陀智無邊,于彼回向故,福德亦無量!

辛二、(教他發菩提心的福德):

問曰:自己發菩提心有如是功德,那麼引導他人發菩提心,功德如何呢?

若有建寶塔,高與世間等,
調伏使發心,說福勝於彼。

若有眾生為了敬仰佛陀而修建七寶佛塔,高與世間色究竟天相等;而另有人調伏一個眾生使他發菩提心,佛說此福德勝於建塔者。

教導他人發菩提心,也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假若有人用金銀等七寶修建佛陀舍利塔,而且此塔量等三千界,高與色究竟天相等,塔體飾以種種稀世珍寶,塔前不斷以花鬘飲食音樂歌舞等供養,這些善行的福德當然非常大。但是,本師釋迦牟尼佛說過:如果有人能調化一個眾生,使他生起無偽的菩提心,此福德遠勝於建塔者。此處發心是指發起世俗菩提心,還是勝義菩提心呢?如果是指勝義菩提心,那只是登地菩薩的境界,一般修行人自己尚無法達到此境,要引導他人,更是無能為力。但許多高僧大德于此作過明確簡別:此處所說的是世俗菩提心。如堪布阿瓊在注疏中指出:此處所說應是世俗菩提心,因從月稱菩薩在大疏中引用的比喻可知,教人發心能使如來種性不斷,而如來種姓者,並非專指登地以上的菩薩,如《入菩薩行》中雲:生死獄系苦有情,若生刹那菩提心,即刻得名諸佛子,世間人天應禮敬。引導他人發菩提心為什麼有如是超勝的福德呢?其原因當然是因菩提心功德非常巨大,有永不滅盡且不斷增上的功用,如寂天菩薩所言:其餘善行如芭蕉,果實生已終枯槁;菩提心樹恒生果,非僅不盡反增茂。菩提心有如是無盡的福德,那麼促使他人發心者,即是建造了無盡福德之菩提心寶塔,這種福德豈是他法所能相比。

譬如說,以前有一戶人家,其家長逝去,他的兩個朋友,一人為他安葬屍體,一人撫養其妻子兒女,較二人之福德,後者殊勝。同樣,佛陀涅槃後,建塔供養其遺體者,如同前者,教導眾生發菩提心者,能令如來家族種姓不斷,令佛陀的教法流傳不斷,如同後者,因而引導他人發心者,其福德遠勝前者。月稱論師說:以世間究竟,三寶續不斷,為播續種子,故彼福極大。

庚三、(修學菩薩行之規則)分五:一、利他的身語行為;二、意樂之差別;三、悲心微弱之過患;四、不信菩薩的過患和應修信心的理由;五、能究竟圓滿菩薩行的理由。

辛一、(利他的身語行為):

問曰:菩薩如何利益有情?

師長欲利他,應承事弟子,
因彼不知利,故名為弟子。

師長想要利益他人,應當以身語諸行隨順弟子的意樂而承事,因為他們不知如何是有利之事,所以名為弟子。

作為大乘菩薩,其唯一心願即是饒益有情,令一切有情獲得暫時與究竟的利樂,為了此目的,菩薩要恒順眾生的意樂,依佈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方便承事弟子,引導弟子。菩薩作為師長,首先應以佈施愛語之妙索將狂象一般的弟子拴上,然後用利行同事之巧鉤,將其牽引至安樂佛法正道。為什麼首先要以佈施愛語承事眾生呢?因為眾生自無始以來沉溺於迷茫輪回中,為深厚的無明愚癡所蔽,不明正法,不知取捨,無法辨析如何行持才會為自他帶來利樂,以此他們名為弟子,其一切所作皆需要上師善知識教誡。月稱論師言:上師為弟子,承事說愛語,其心歡喜已,令發菩提心;已發勝心後,漸次而修學,廣大與甚深,殊勝之法門。引導弟子的上師,應先以種種佈施愛語承事弟子,令彼等生起歡喜與信心,再教予利他的世俗菩提心妙法,令弟子生起深信,然後漸次引導他們修學更為甚深廣大的殊勝法門。作為菩薩,應以如是善巧方便之行利益眾生。

譬如說,本師釋迦牟尼佛于金剛座成就佛果後,首先調化了名稱施主及其眷屬,然後調化了有髮髻的一千名外道。其中外道首領單傑迦葉有五百名弟子,呷亞迦葉有二百五十名弟子,其隆迦葉有二百五十名弟子。當時單傑迦葉認為自己是大成就者,非常驕傲,本師釋迦牟尼佛首先以一個普通沙門身份出現在他面前,接著顯示神變功德,他還認為世尊只是一個有一些神變功德的沙門;世尊再顯示更為稀有的功德時,單傑迦葉雖然認為世尊是稀有功德的大尊者,但還是不肯放棄傲慢,仍然認為世尊比不上他;最後世尊見他已漸漸轉化,才顯示出大神變功德徹底擊潰其慢心,使他不得不心服口服,誠心誠意地與弟子一起皈依了世尊。對剛強難化的無知眾生,菩薩當依循本師所引導的妙道,以善巧方便之利他身語行為攝受教導。

辛二、(意樂之差別)分五:一、對不知罪的補特伽羅應悲湣之喻;二、教導弟子的次第;三、對煩惱熾盛者尤應悲湣;四、隨順根器意樂而作利他之理;五、悲力增盛所得之果。

壬一、(對不知罪的補特伽羅應悲湣之喻):

問曰:菩薩饒益有情時,若有人不知好壞善惡,以嗔怒之舉對待,此時菩薩該如何調伏自心呢?

如鬼執雖嗔,醫者不生惱,
能仁觀煩惱,非惑系眾生。

就象為鬼祟迷執的病人,雖然對醫生特別嗔恚,但醫生不會生煩惱;同樣,能仁會觀察所化眾生的煩惱,而不會對煩惱所系執的眾生起嗔恚。

菩薩在行持饒益眾生的行為時,難免會遇到一些野蠻難化、不知善惡的眾生,他們不但不聽隨教導,反而生起嗔惡之心,甚至對菩薩進行損害,此時修持利他行者更應生起悲湣。此過程就象醫生對待為鬼祟所執的病人一樣,世間為鬼祟所迷的人,也即通常稱為的著魔瘋狂者,他們對醫生與護理者特別嗔怒,如現在那些精神病醫院中的病人,經常會打罵傷害醫生護士。但是,那些熟知其病症的醫生,對這些病人一點也不會惱怒責怪,而且會因此更加生起憐憫,對他們加強治療。同樣,能仁——即已調伏自相續的聖者佛陀或大菩薩,在調化粗暴橫蠻的眾生時,會觀察其粗惡源自於煩惱,因而能仁大醫王不會責怪為煩惱魔所執的有情,而是更加對有情生起悲湣,以善巧方便耐心地予以療治引導。《入菩薩行·安忍品》中說:自惜身命者,因惑尚自盡,況於他人身,絲毫無傷損?故於害我者,心應懷慈湣。此頌對有情為煩惱系縛而傷害自己、他人,故不應生嗔怒而應慈湣的道理,分析得非常詳細。作為大乘修行人,對於佛菩薩留下來的言傳身教尤應重視,在遇到不知罪惡的野蠻眾生時,應依循這些妙法調伏自心,對有情生起悲湣。

譬如說,獅子在遇到獵人向它射擊時,它不會象狗一樣,去追逐箭矢、石頭,而會認識到傷害之來源是獵人,因此直接向獵人進攻,消滅損害的來源。同樣,菩薩在遇到眾生的傷害時,應認知傷害之來源乃有情相續中的煩惱,有情只不過是煩惱魔的工具而已,因而不應嗔怒有情,應對煩惱生起勇猛降伏決心。月稱論師言:此非眾生過,此乃煩惱過,善察具智者,于眾不生嗔。諸修學菩薩行者,面對損害時當如是調伏自心。

壬二、(教導弟子的次第):

隨彼何所喜,先應觀彼法,
倘若已失壞,都非正法器。

菩薩應隨順弟子所喜愛的法門,先應妥善觀察再決定傳法次第;倘若不能相應所傳之法而失壞,即非為正法之器。

菩薩在教導弟子時,應首先妥善觀察其意樂根器,而傳相應的妙法。比如說,有喜歡佈施者,即應傳講佈施法門;喜歡持戒者,即應傳講修持淨戒法門;喜歡修忍辱者,即應傳忍辱法門……否則,如月稱菩薩所言,吝嗇者首先不會願意聽佈施法門,放逸者不會樂意於持戒法,不與其根器意樂相應而傳法,很難讓弟子受益。因此,先應觀察弟子的根器意樂,傳與相應的法門,使弟子順利入道,迅速與正法相應。如果不能如是合理引導,弟子無法接受所授法門,甚至與法背道而馳,那麼他不但不能受益,反而損害身心相續,生起邪見疑惑,使他成為非法器。

譬如說,往昔有美髮菩薩,博通醫術。當時有一商主於取寶途中死亡,其婦人深生哀痛而致瘋狂,每天守著屍身不肯埋葬。美髮菩薩首先給她以種種方法開導治療,都無法奏效,後來菩薩詳加觀察,遂命婦人身負屍體不放。婦人背負身體經半年之後,發現自己所深愛的丈夫,實際上是一具腐爛的屍骨架,於是頓然清醒過來,精神恢復了正常。同樣,菩薩在調化各種眾生時,必須先隨順其意樂而說法,才能取得效應,麥彭仁波切在《君規教言論》中說過:言說種種其他語,羅刹諸眾不滿意,若說羅刹之語言,則令彼等生歡喜。因此,諸大乘修行人當依教奉行,於傳法引導他人時,應如月稱菩薩所言:首先於聽者,說佈施語等,了知法器後,再宣甚深法。

壬三、(對煩惱熾盛者尤應悲湣):

如母于病兒,特別覺痛愛,
如是諸菩薩,特意湣惡者。

猶如慈母對於有病的兒女,特別覺得痛愛;如是諸慈悲的菩薩,也應特意悲湣作惡者。

在利益眾生過程中,菩薩對那些煩惱特別熾盛,經常造作惡業的有情,尤應以悲湣之心加持護念。此理如同慈母對於自己有疾病的兒女,定會更加疼愛,不管這些兒女如何擾亂她,甚至謾駡損傷她,慈祥的母親也會毫無嗔怨地安忍,且更會無微不至地關心照料可憐的兒女。同樣,修持大悲菩提心的菩薩,應視一切眾生如同愛子,這些子女為無明煩惱屙疾所纏縛,身心恒時處於痛苦之中無法自主,由煩惱所催造作種種惡業。造惡業越重者,其煩惱惡疾越嚴重,因此菩薩對他們尤應以悲湣之心護念救度。不管這些可憐的眾生造作何等惡業,甚至誹謗、毆打損害菩薩,修持大悲菩薩行者,也應安然忍受,並應藉此了知他們的熾盛煩惱疾病,針對其病症而特加對治,以善巧方便加以引導。

譬如說,以前有一首陀羅女,她生育了六個孩子,前面五個孩子都成為了品行良好並有一定謀生技能的人,但第六個孩子品行惡劣,經常去外面作非法惡業。因此那位母親對前面五個孩子,尚不覺得如何疼愛,對小兒子卻特別關心擔憂,非常害怕他受到國王懲治而遭殺害,成天都想辦法關照他。同樣道理,三界中那些有智慧而且煩惱輕微的有情,菩薩稍加引導,他們即能自主地步向解脫正道,而那些愚癡無知煩惱熾盛的有情,如果不加以特別地悲湣護念,極難擺脫墮落惡趣的悲慘命運,因此菩薩對他們定會如月稱菩薩言:一切大悲尊,視眾雖平等,尤於愚劣者,卻更生悲湣。

壬四、(隨順根器意樂而作利他之理):

或作彼弟子,或作彼師長,
以種種方便,令有情通達。

或者作他的弟子,或者作他的師長,菩薩應以種種方便善巧,令所化有情通達真如法性。

發心廣利眾生的菩薩,應先觀察所化有情而後因機施教。世間眾生以往昔因緣境遇不同,根器意樂千差萬別,已入內道者,其勝解智慧也各不相同,如果要饒益他們,須隨順其意樂根器勝解而施設教化。對那些傲慢者,菩薩以弟子的身份言行去接近他,漸次令他自知慚愧而得到調化;對謙虛的有情,菩薩應以師長的身份攝受,適其根器而教以妙法。總之,菩薩針對所化者,應施以種種不同的善巧方便,隨順攝持,無論如何也要引導他們步入正法,通達真如法性。佛經中多處有教言,說菩薩有時作商主,有時成為國王、王妃、大臣、仙人等,而有時菩薩也會變成旁生、非人,甚至地水火風木石橋樑等器界形象,只要是能令有情趨入正法通達法性的方便,菩薩無有不為者。

譬如說,醫術精湛善巧的醫生,對於病人首先會善加診斷,清楚其病症及來源等各種情況,然後禦種種因緣之變而對症下藥,如對膽病者施以素食,對體弱者施以肉食等等,只要是能療治疾病的方便,無有不施。同樣,菩薩饒益有情時,先察其根器,後施以不同方便,只要能令彼斷除煩惱屙疾,無有不施的方便。月稱菩薩說:菩薩現弟子,醫師釋梵天,顯示種種相,調化諸有情。為利眾生,菩薩當示現種種形相,而因機施教。

壬五、(悲力增盛所得之果)分二: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二、觀察利他不作策勵的過患。

癸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

如善巧良醫,少有不治症;
獲巧力菩薩,非所化甚少。

猶如善巧的良醫,少有不能治癒的病症;同樣已獲得大悲善巧力的菩薩,非為所化的眾生極為稀少。

修習大悲菩提心的菩薩,由大悲智慧增上,攝受度化有情之力越來越增盛,以此在他面前不能教化的有情極其稀少。此情如同那些醫術精良善巧的神醫,在其治療物件中,極少有不能治癒的病症;也如同現代那些醫學相當發達的地區,真正不能治療之症幾乎沒有。菩薩由修習大悲法門,其度化有情之六度四攝善巧力越來越增上,因此眾生不論根器如何低劣,煩惱屙疾如何嚴重,已得巧力的菩薩幾乎都能以方便教化,引導他們步入解脫之境。當然,如果以短時期的眼光看,佛菩薩無法度化無緣不信的眾生;而且有些論典如《大乘莊嚴經論》中尚提到過有一闡提,即斷滅種姓,這類眾生也無法救度。然而以究竟觀點考慮,眾生皆有如來藏,不存在斷滅種姓,一切有情皆可成佛,因而可以說無有巧力菩薩不能度化的有情,只不過是時間因緣有先後而已。

譬如說,以前有一王子,因貪戀一個女人無法滿願,由此而日夜思慕,飲食起居失調,導致了嚴重的疾病,而當時的名醫對此束手無策,最後求助於龍樹菩薩,菩薩即依善巧方便力,很快就息滅了王子的心病。由此可見,于悲力增盛之菩薩前,他人不能教化的有情,也可受到饒益。月稱菩薩言:通達眾生根,善巧方便法,是故菩薩前,非所化甚少。具有明鑒眾生根器的智慧,通達了眾多引導有情的善巧方便法,在這種大悲菩薩前,非能教化的有情,甚為稀少。諸學修菩薩行者,從中也應了知,要度化有情,定當如是精勤修學。

癸二、(觀察利他不作策勵的過患):

若菩薩境中,有由未策勵,
墮落于惡趣,是智者所呵。

若在菩薩的行境中,有眾生因未受到策勵教化,而墮落於惡趣中,此是一切智者所呵責之事。

已獲得了一定大悲心與智慧的菩薩,具備了度化眾生的能力,此時他應踐履菩提心誓言,精勤于教化饒益所化有情,而不能有間斷疏忽之時。一般根器者在初進入解脫道時,煩惱惡習力會不時障礙他的修行,若沒有菩薩的護念策勵,極易失壞退轉於善法而隨順煩惱向下墮落,因而菩薩應恒時不斷地策勵,適機引導他們修習不同層次的解脫善法,這樣可使他們不失壞善法,避免墮落惡趣。如果菩薩對所化眾生,不如是作護念策勵,任一些有情隨煩惱而墮落,這是一切智者所呵責的過失。對菩薩來說,也是非理非法違背誓言的行為,如寂天菩薩所言:若誓利眾生,而不勤踐履,則為欺有情,來生何所似!

譬如說,眾商人所依怙的大商主,在度越曠野的路途中,如果不幫助眾中有困難者,而任隨他丟隊失散,此誠為眾人所呵毀之處。同樣,菩薩于所化境中,當精勤策勵護念諸眾生,若自己有能力,尚不施設方便救度,而任一些苦惱有情為煩惱瀑流捲入惡趣,此誠為非理之舉。月稱菩薩言:具德神變者,未以佛法調,有者墮惡趣,是智者所呵!具有功德能力的大乘菩薩道行人,若未以佛法調化利益所化有情,導致有些人無有依靠而墮落惡趣,此即智者所呵之處!諸修行人應切實注意,於漫長的解脫道中,每個修行人都會遇到一些困難,都需要善知識與諸道友幫助鼓勵。自己具備一定能力時,對他人之障難若袖手旁觀,置之不理,此是諸佛菩薩所嚴厲呵責的對象!

辛三、(悲心微弱之過患):

問曰:修習大乘佛法者,若不讚歎修習大悲,有什麼樣的過失呢?

若於他苦迫,不欲贊悲湣,
如何於無怙,能哀湣行施。

如果對於其他有痛苦迫惱的眾生,不欲讚歎悲湣,那又如何對無有依怙的有情,能以哀湣行持佈施呢?

如果不修習大悲,悲心微弱的修行人不可能行持大乘法門,也會斷絕入正道的機會。在修學菩薩行時,初學者必須從發心開始,而發菩提心須修習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其中悲無量心也即大悲心尤為重要。所謂大悲心,即願平等拔除一切眾生的痛苦,如果不能具足悲心,在見到其他有情遭受痛苦逼惱時,也不願讚歎隨念大悲心,對苦惱者一點悲湣也生不起來,這種人要進入大乘法門,絕無可能。對苦惱有情如果無有悲湣,那麼他怎麼可能對那些無怙有情,以哀湣之心行持佈施呢?而佈施度是總集大乘所有修法的六度之首,是最為簡易的入門法,也是遍及六度萬行中的修法,此若不能圓滿,則其他更深之法也不可能趨入,故大乘行人的一切身財受用及所修的一切善根福德,皆要回向施予所有眾生。佛陀于《華嚴經》中說過:大悲心是菩提之根本。《入中論》中說:悲性于佛廣大果,初猶種子長如水,常時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贊大悲心。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在馬來西亞弘法時,也曾將所有佛法歸納為三方面,即智慧、大悲心、信心;其他高僧大德在講法時,也無不強調大悲心。由此可見,大悲心于修行人何等重要!

譬如說,沒有悲心的強盜,看見盲人身上有些微賴以養命的資財時,也會無情地搶奪,而根本不會顧及盲人的悲慘處境與維生艱難等,這就是悲心微弱帶來的過失。又譬如說,有些人為了得到一雙破靴子,就會殺害他人,而破靴子價值相當低廉,實不應貪執,可是那些罪犯毫無悲湣,為了如此微小的利益,也會造殺人惡業。悲心微弱有如是過患,因而欲入自利利他之大乘菩提道者,當精勤修習增上大悲心,若能生起大悲,即可迅速積累資糧,趨入正道而得到證悟成就。月稱菩薩言:何人于諸眾,如母具大悲,此人為成就,無怙能行施。修行人若能對眾生生起如母之大悲心,則定能為了成就而精勤修習佈施,饒益無依無怙的有情,如是則能迅速獲得圓滿二利的能力。

辛四、(不信菩薩的過患和應修信心的理由)分二:一、不信菩薩的過患;二、應修信心的理由。

壬一、(不信菩薩的過患):

問曰:菩薩既有自在的大悲心,那麼不信或嗔恚大悲菩薩有何過患呢?

若有為利他,久住於世間,
間住尚有損,況真心起嗔。

若有為利他人而長久住於世間不入涅槃的菩薩,對他不去恭敬親近而安住不動者,尚會於今生後世有損害,更何況真心對他生起嗔恚呢?

悲心微弱有巨大過患,而悲心增盛者,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具足真實大悲心的菩薩,雖然證得了超越三界的涅槃果位,然而為了利益輪回眾生,他不會住於寂滅涅槃之中,而是長久地住在世間,精勤不斷度化六道有情。這樣具大悲心的菩薩,若顯化在世間廣為利生事業,有人聽到時不起信心,不去恭敬供養親近依止,而是以一種平淡的態度安住不動,這種態度對他今生後世有很大損害,是一種有大過失的非法行。此如同拉薩城的老婦人終生沒有朝拜覺沃佛像一樣,唯是斷絕福德與得度因緣的惡行。雖然對大悲菩薩沒有誹謗等,但僅以不起信心的平淡疏遠態度,即有如是損害,那更何況對菩薩生起真實的嗔恚噁心呢?佛在《寶積經》、《曼殊室利遊舞經》等經典中說過:對菩薩生嗔恚,能摧毀百劫(或千劫)所積的福德善根。寂天菩薩也言:博施諸佛子,若人生噁心,佛言彼墮獄,長如心數劫。對這種過患苦果,諸多經論皆有論述,諸人應當加以重視。尤其作為凡夫,不知周圍誰是菩薩,誰不是菩薩,所以應以清淨心觀待,於任何人也不應起嗔恚惱怒。否則,若對方是具大悲心的菩薩,自己的過失苦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譬如說,有一個養大象的人,一日別人將牛羊交給他放牧。一段時間後,那人來到養大象者的家,問:你現在安樂嗎?他回答:有什麼安樂呢?前些日子風雨大作,大象全部損失光了。牛羊的主人聽後,心裏想:大象都沒有抵抗過暴風雨災難而死了,更況牛羊呢?他一點也沒再問,就明白了自己的損失。同樣,若已明說了對菩薩不起信心尚有損害過患,那對菩薩起嗔恚噁心,其損害過患也就更不用說了。還有譬喻說,昔日有人出門,將一根木手杖用皮囊包好,寄存在一戶人家,過後他去取,問那戶主人說:現在一切都好嗎?主人回答:一點也不好,老鼠鬧得非常厲害,你的手杖都被它們吃光了!那人聽後,即明白了言下之意:老鼠連木手杖都吃,更何況皮囊呢?同樣,于菩薩不起信心尚有損害,更何況起嗔心呢?月稱菩薩言:如果一個人損害了一切眾生,其過失無法言喻;而對菩薩生嗔恨心者,與此過失等同。因此,諸人當了知對菩薩生嗔恨心的過患,而謹慎防護自心,同時更應從中了知,修習大悲菩提心的巨大功德。

壬二、(應修信心的理由)分二:一、于行難行應修信心;二、思維菩薩無量功德而修信心。

癸一、(於行難行應修信心):

問曰:菩薩在世上以何形象救度眾生呢?

若一切生中,常具足五通,
於劣現劣身,此乃最難行。

菩薩若于一切轉生中,能常具足五種不退轉的神通,而于應以劣身度化者示現劣身,這是最極難行之事。

大資糧道菩薩通過修持四神足,進入加行道位,菩薩即會具足天眼、天耳、神足、他心、宿命等五種神通,能以神通觀察後世與未來的情況,而且此後於一切轉生中,菩薩也能保持其饒益眾生的發心。此時如果以神通觀察到某些該以劣身度化的有情,其得度因緣已成熟,菩薩就會毫不猶豫地顯現下劣形相,度化惡道眾生。比如說有些菩薩以蝴蝶、水牛、豬、老虎、飛鳥等動物形相而行菩薩道,這些在《大密方便經》中有過論述,在眾多高僧大德的傳記中,也可經常見到,如麥彭仁波切說:我死後不會有轉世活佛,而轉為飛禽野獸利益眾生。法王晉美彭措也說:我死後也許在新龍以狗的形象利益眾生,希望該地後代人記住(當地人喜歡打狗)。自心已得自在神通的菩薩,他不一定安住在淨土,也不一定恒時顯現莊嚴身相,而是不斷隨因緣現出種種低賤下劣之身,以度化下劣有情,這種行為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難行,可是菩薩在不斷地行持著,因而理應生起信心。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國王,經常微服出遊,並且與一貧女相好,後來貧女生下一個菩薩轉世的男孩。男孩年齡稍長後,鄰居的孩子都歧視他,罵他是奴僕的兒子,連父親是誰都不知道。那名男孩便回家問母親:我的父親是誰?別人怎麼都歧視我?母親告訴孩子:你的父親是國王。”“既然是國王,母親你應該讓他照顧,不讓別人欺負我。”“唉,孩子,我是低賤的貧女,如果去向國王說,國王肯定會翻臉不認,甚至損害我們!貧女不肯答應孩子去國王處,但孩子一直哭求,母親心疼孩子,便不顧一切帶著他來到了國王面前。那時國王正坐在大眾中,貧女攜著孩子,用手勢告訴國王:這是你的孩子。國王發現後,覺得不好意思,便將身體轉向另一方。貧女在孩子要求下,又轉到國王正面,再次用手勢指指點點,國王又轉過臉,裝作沒看見。而男孩再三要求母親當眾說出來,不然國王不會承認,貧女雖然害怕,但是為了孩子,她壯著膽子,向國王說明了真相。國王果然大怒,命侍衛將貧女抓起來,準備毆打。這時那名男孩象鵝王展開雙翅一樣飛在虛空中,在空中跏趺而坐,顯示出種種神變後,問國王:怎麼樣,我是不是你的孩子。國王慌忙從寶座上站起,雙手合掌祈禱說:你是帝釋天也會恭敬的尊者,何況說是我呢?於是王子從虛空中下來,國王恭敬地請入王宮,後來王子以佛法調化了國王,使整個國家的人們都歸於正道。

還有一個公案說,有一菩薩以神通觀察到本地的狗將會受滅頂之災,於是立即變成一條狗,與城市外面的眾多野狗住在一塊。當時本地國王特別喜歡自己的馬車,有一天馬車上的皮帶被狗吃了,國王非常憤怒,命令將國中的狗全部關在一處,然後殺光。正在將狗趕在一處時,菩薩變現的狗走到了國王座下,國王一見更加惱怒,立即下令:將這條狗抓起來殺掉,就是它損壞了我的馬車!狗不慌不忙地用人的語言說:國王,你殺我也可以,但是我們先辯論一場,如果你贏了,你可以任意處置我,但我若贏了,你就不能殺我。剛才你說就是我損壞了馬車,你是怎麼知道的呢?”“怎麼不是你呢,這明明是狗啃壞的。”“皮帶是狗啃壞的,但狗不只是我一個,怎麼能以此而歸罪於我呢?”“正因為不知是哪條狗吃的,所以我要全部殺掉你們這些狗。”“國王,如果一條狗損壞了馬車,你就要殺掉所有的狗,那麼以一個人犯罪,國王難道不是要殺掉所有的人?國王被辯得無法回答,明白了自己的錯誤,便將所有的狗都放了。菩薩為了救度有情而化現為下劣身相的公案,在諸多經論中皆有講述,月稱菩薩言:為利劣有情,捨棄自享受,以悲趨惡道,此亦甚難行。故諸見聞者,當對具大悲的尊者生大信心。

癸二、(思維菩薩無量功德而修信心):

方便諸時中,久遠所集福,
如來說彼量,尚非遍智境。

菩薩以善巧方便力,于諸時中不斷饒益有情,如是在久遠劫中所積集的福德,如來說其量尚且不是遍智所能盡數之境。

具足善巧方便力的菩薩,他無需勤作即能任運饒益有情,于晝夜六時中,菩薩依清淨三門一切作為都可不間斷地利益眾生,如是在無數劫中堅持不懈,依此而積聚起不可思議的福德資糧。此處一般是指登地以上的菩薩,但有些利根的初發心菩薩,依猛烈的大悲心與大乘法門的殊勝方便,也可以于一舉一動之間修持利益有情的善法,恒時不斷地積累福德資糧。菩薩以如是方便善巧力不斷積累善根福德,而且於無數劫中恒常如此,因此其福德不可衡量,佛陀也說過:此等菩薩的功德猶如虛空無有邊際,尚非遍智所能儘量之境。月稱菩薩也言:大海水滴數,山王如芥子,刹那能衡量,彼福非能量。大海水滴的數量,須彌山王全部做成芥子許的小丸之數,以如來智慧能於刹那間衡量清楚,而對菩薩的福德,如來智慧也不能量盡。仁達瓦大師總結說:菩薩為什麼有無量功德呢?其一是因他對眾生具有無緣大悲心;二是發心無有限量;三是所度化的眾生無量。以悲心等無有邊際之善因,其福德果也自然無有邊際。

譬如說,凡夫眾生漂泊輪回的時間無有始端,因而其輪回時間無法衡量;同樣道理,菩薩的大悲發心如虛空一般無有邊際,如大海一般甚深不可測度,因此其福德也無法衡量。菩薩有如是無邊的福德,諸了知者當生誠信,為了使諸父母眾生得到利濟,自己也應積聚大福德,為此應毫無遲緩地趨入大乘菩薩妙道,修習大悲菩提心。

辛五、(能究竟圓滿菩薩行的理由)分五:一、欣樂佈施之理由;二、呵責卑劣施之理由;三、能修一切行之理由;四、不希求獨自寂靜安樂之理由;五、能得殊勝身之理由。

壬一、(欣樂佈施之理由):

問曰:《本生經》等經典中,著重敍述了菩薩非常喜歡佈施,但對戒律並無如是重視,這是為什麼呢?

施聲能顯示,死法及餘有,
是故于菩薩,施聲恒優美。

佈施的聲音能顯示死亡、正法和餘有,所以對於菩薩,聽到施聲都會恒常覺得優美,以此自然於佈施特別欣樂。

菩薩特別欣樂於佈施,是因其不共功用而致。佈施之梵語音為達那,它有三層意義:其一、死亡,因佈施能顯示生際必滅的無常死亡,使人們認識這種規律;二、佈施能顯示出財施、無畏施、法施三種殊勝的佈施法,這三種佈施法實際上包括六度萬行所有法門,其中財施可包括佈施度,無畏施包括持戒度與忍辱度,法施包括靜慮度與般若度,而精進度是其餘五度的助緣,于每一度中均有含攝,故不必單獨宣說;三、達那有護持身口意三門使三業清淨之意,如三業清淨,修行者自然會超越三有輪回,隨欲往餘有受生。仁達瓦大師等釋餘有為佛果,修行者依清淨三門之因,而于將來獲得餘有——即佛果。以佈施有顯示死亡、正法、餘有之功用,所以菩薩對佈施的聲音語言,會覺得非常優美而恒常讚歎,由此於佈施行,自然樂於行持,而且會不畏一切難行而持之不懈,以求究竟圓滿地利樂有情。

譬如說,已判死刑的囚犯,若聽到法官宣告釋放之語聲,內心即會生起無與倫比的喜悅。同樣,佈施的聲音,實際上也是宣告輪回牢獄中的眾生,可以依此正道而往餘有受生的釋放之聲,視眾生如己身的菩薩,聞之怎能不生喜悅呢?《入中論》裏說:彼等所求諸受用,滅苦之因皆施生,……且如佛子聞求施,思維彼聲所生樂,聖者入滅無彼樂,何況菩薩施一切?月稱菩薩于本論大疏中也言:施者與取者,也獲安樂故,菩薩于施聲,恒時生歡喜。能了知現見佈施的功德,大乘修行者即能恒時歡喜於佈施,以此精勤也定能圓滿佈施度。

壬二、(呵責卑劣施之理由):

問曰:為什麼菩薩的佈施有如是無量功德,而一般人的佈施卻沒有呢?

若謂今行施,當感大果報,
為取而舍施,如商賈應呵。

如果認為現今行佈施,當來能感大受用果報,這種想法是為取得實有果報而舍施,猶如商賈為取財利而舍商品,誠應受聖者呵責。

佈施應在菩提心攝持下,為了利益一切眾生,以量等虛空一樣的發心而行,如是以大悲智慧而行施,其發心無量故,福德也無邊際。如果不如是而行,在佈施過程中有能施所施執著,而且心有希企,這種佈施是智者所呵斥的卑劣施,也沒有真實的大福德果報。一般凡夫行持施捨等善法,其發心往往帶有自私自利成分,比如說有人現在佈施錢財,其目的在於獲得今生的名譽、地位、別人的報答恩德,或為了後世異熟果報等,這種佈施表面上雖然也是善法,然而以佛法的標準來衡量,其實只能算是一種卑劣的有漏善法。這種佈施實有所取和所舍,就象商人買賣商品一樣,為了得到錢財而為別人供給商品,其發心實無賢善可言。修行人在佈施時,如果執著為自己得安樂,為自己得到某種果位,這是不清淨的發心,不可稱之為真佈施。于此呵責這種卑劣施,其意在說明大乘修習者應當如法地行持佈施。月稱菩薩說:以悲心行施,不求其果報,無嗇而舍施,聖者應讚歎。聖者所讚歎的佈施,應是毫無吝嗇,不求世間果報,唯以大悲心而行的佈施,這才是大乘修行人應當修持的無量佈施。

譬如說,有人將自己的資具送給他人,其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回報一些錢財,自己甚至想得到更大的好處,這種發心和行為當然不能稱為善法,也不會有福德果報;同樣,若以有所求的發心而行施,這種佈施唯是卑劣施,不能稱之為大乘六度中的佈施善行。諸修學者,應切實注意,若要趨入大乘佈施法門,首先必須淨除自心煩惱生起大悲心,而後方可真實行持大乘的無量佈施。

壬三、(能修一切行之理由):

問曰:如果相續中有宿罪,自心無法清淨,那又怎麼能以清淨三門而修佈施等善法呢?

若昔所作惡,有亦成非有,
彼具善業者,無有不能辦。

如果菩薩已生起大悲菩提心,往昔所作罪惡縱然有一些,也會成為非有;彼等具有大善業力的菩薩,于利他善法無有不能成辦者。

菩薩在沒有入道前,作為無始漂泊於三界的眾生,他無疑也會有一些宿罪。這些罪業在沒有完全清淨前,必然會存於其心相續,因而菩薩雖然有利益一切有情的發心,而他的相續有罪業,又如何能行持三業清淨的佈施等善法呢?昔日所造罪業固然是有,但是菩薩通過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積累了巨大福德,由此而滅除了粗猛的罪障,如《入菩薩行》中所言:菩提心如劫末火,刹那能毀諸重罪。因此這些罪業都會成為非有。修習大乘菩薩行者,以前因放逸產生的一些罪業習氣,現在依正知正念來防護,完全可以遠離,如同《親友書》中言:先時離謹慎,後若改勤修,猶如雲翳除,良宵睹明月。孫陀羅難陀,央具理摩羅,達舍綺莫迦,翻惡皆成善。如是勤修小乘正法尚有如此功效,若能精進修持大悲菩提心,更會如同明月離雲翳,使微弱罪業不能再作覆障,因自相續已具足菩提心的巨大福德智慧光芒故。

譬如說,稍許咸鹽存在於恒河之中時,不可能將河水變成鹹味;同樣在菩提心的大善根前,小小罪業無法轉變或毀壞善業力,菩提心如同太陽,一旦于自相續的虛空中升起,罪障黑暗再也無法存在而阻止善業的進行。月稱菩薩言:如少鹹鹽水,不變恒河味,應知罪惡微,諸善極廣大。因此應知大悲菩提心的巨大功德利益,若能真實生起,則能順利無難地克服罪障,圓滿諸善法。

壬四、(不希求獨自寂靜安樂之理由):

問曰:諸聖者菩薩如果已不隨業煩惱流轉生死,此時為何不入涅槃呢?

大勢心意者,此間亦無損,
故彼視三有,涅槃無差別。

心意具有隨順法性之大力者,住在世間亦不會有生死煩惱損害,因此他們視三有輪回與涅槃沒有差別。

大勢心意者指登地以上的聖者菩薩。聖者菩薩已證悟諸法本性,其心意已獲得勝義菩提心的妙力,這種力量是隨順事勢理的巨大力量,菩薩依此可以住於三有而不受生死煩惱損害,恒時自在度化眾生而不為任何痛苦煩惱所障礙,如《普賢行願品》中所說那樣:猶如蓮華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大乘莊嚴經論》中也說:觀法如知幻,觀生如入苑,若成若不成,惑苦皆無怖。自心已得自在的菩薩,已證得大平等實相義,因而智不住生死,悲不住涅槃,雖已超越了生死,但在大悲心推動下,為了利益輪回中的父母眾生,他不會獨自趨入寂滅涅槃,而是長久住於世間,精勤饒益有情。雖住世間,菩薩也無生死煩惱,在其心境中三有輪回與涅槃實際上毫無差別,《三昧王經》中說:以智知蘊空,不隨煩惱轉,名言中觀察,此世住涅槃。菩薩以智慧了達五蘊皆空、輪涅平等,那時菩薩即能無礙地住於輪回,不斷地饒益苦惱眾生。

譬如說,一個母親有獨生子,孩子生病時,母親會日夜看護著,從不厭倦,也不計自己的苦樂。同樣,菩薩愛護三界一切眾生如同慈母愛獨子一樣,在眾生的輪回煩惱屙疾未愈之前,菩薩始終不會獨自趨入涅槃。月稱菩薩言:具有十自在,彼等已了知,世間與涅槃,無有少差別。菩薩具如是證悟智慧,所以在大悲催動下,完全能做到不希獨自寂滅之樂,而恒時住在世間饒益有情。

壬五、(能得殊勝身之理由):

問曰:菩薩獲得勝義菩提心後,為什麼能自在圓滿一切事業呢?

若誰一切時,從心自在生,
何因彼不成,一切世間主。

如果誰獲得了登地果位,就能于一切時中隨心自在而顯現,那麼他有什麼原因不能成為一切世間主呢?

菩薩生起了勝義菩提心後,由心得自在故,獲得了十種自在,即壽命自在、心自在、財自在、業自在、生自在、願自在、解自在、如意自在、智自在、法自在。一地至七地之間是相似的十種自在,八地至十地之間是真實的十種自在,最後獲得佛果時,是圓滿的十種自在。菩薩獲得了十種自在後,即能隨意顯化於世間,旋轉不可思議的度生法輪。以具備了如是的大自在威力故,菩薩還有什麼原因不成為圓滿利益一切眾生的世間主呢?一切世間主指如來果位,或者也可釋為世間轉輪聖王等尊主。菩薩有隨意受生自在等功德,在強烈大悲心催動下,他必然會以最有力的方式利益廣大眾生。對人天有情而言,有時菩薩以普通凡夫眾生的形相無法度化,或者無法廣大饒益引導他們,因而已得十力自在的菩薩,他自己雖無勤作分別,然而在有福緣的眾生前,會經常顯化為大法王、轉輪聖王或欲界色界的天王等,以殊勝身相引導有情。

譬如說,摩尼寶和如意樹,本身無有任何分別執著,但是依眾生的福報和祈求,它們會化現種種財寶衣食饒益有情。同樣,已得十種自在的菩薩,也是世間最為珍貴的如意寶,他們本身雖無勤作戲論,然而應不同眾生祈求,也可變現種種身相利益廣大有情。月稱菩薩言:何人心清淨,具有福德力,此人以何因,隨意不利眾?實無有任何因由也。

己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

問曰:修菩薩行的果為什麼會是遍智呢?

世間亦現見,從勝出最勝,
故不思議力,應知亦定有。

世間人也能現量見到,從殊勝因即能出生最殊勝的果,因此由不可思議的菩薩福智妙力,應知不可思議的如來遍智力,也決定會有。

菩薩由發菩提心始,於三無數劫中積集無邊無際的福德智慧資糧,由此完全可以推知,其菩薩行的果——佛果一定會是遍智,這是一種無欺規律。一般世間凡夫也可現見,從勝因即能出生勝果,或者說世間萬事萬物中,殊勝之中有最殊勝之法。比如從人的種姓而言,最殊勝者有樂於寂靜善法的婆羅門,六道之安樂生處中有最殊勝的有頂天,眾多高山中有最高的須彌山王,賢善君王中最勝的為金輪聖王;同樣,于眾多修習善法的正士中,最殊勝者是遍智如來。如來於因地中,以三無數劫修廣大菩薩行,積集了不可思議的福德智慧資糧,由此勝因即能生出殊勝的遍智果。菩薩于初地時,能于刹那任運見百佛刹,知過去百劫與未來百劫之事,同時思擇百種法門等具十二類功德;而至二地時,菩薩功德增上為千數,至三地時,增上為十萬數……如是層層增上,至佛位時,智慧功德最為圓滿,成為一切智智,智慧無礙遍照一切所知法。依此推理,即能決定了知菩薩行的圓滿果位是遍智。

有些外道說:佛陀(有法)非遍智(立宗),是士夫故(因),如趨入各道之人(喻)。這種推理不能成立,以因明推理觀察,其諍依有法(佛陀)與所立法(非遍智)是一體還是異體?若是一體,則不能成立所諍事與所立法,因二者一體,就象瓶子不能成為瓶子的差別法,也即不能說瓶子不是瓶子。若有法與立宗二者異體,那也不合道理,因二者是不同異體法,就象瓶子與柱子,如果推證瓶子非柱子,這種說法毫無意義。從另一方法觀察,外道以是士夫故的因,想成立其立宗,那麼非遍智與士夫是一體還是異體呢?是一體即不能成立為因;是異體,則宗與因毫無關係,如是也無法成立其推理。再以同等理破析,按外道宗所言推理,我們也可回擊:汝吠陀宗所立聲為常有是非量,以聲故,如瘋狂者之聲。因為外道在前面所立佛陀非遍智之推理,沒有分開總體與別體,於此也以同等理回駁,以破壞其聲為常之宗。再舉一例,也可說:汝等外道非婆羅門,有手故,如捕魚人。如果外道不承認這種推理,那麼其佛陀非遍智,是士夫故,自然也不能成立。如是錯誤的邏輯推理,存在於許多人的相續中,諸對上師三寶疑惑不生信心者,往往是以這類似是而非的推理所致。因此諸人應力察相續中的謬誤,而反復思維這些妙法,以因明推理建立從勝出最勝,佛陀是遍智,三寶是究竟皈依處等信心。

譬如說,昔日有一比丘到某地去看自己的上師,途中住宿於一貧窮的施主家,當時那位施主虔誠地將家中唯一的一瓶酥油供養,塗抹於比丘腳上(按古印度習慣,比丘外出皆是赤腳,腳掌皮膚容易開裂受傷等,故有以油敷足的習慣)。第二天,本地國王知道了這位比丘的到來,對他生起信心而想供養,比丘即吩咐國王以一百瓶香油送給了那位施主。施主以誠心供養一瓶油的福德,即產生了得到一百瓶油的現世果報,更況大菩薩有三無數劫的大福慧資糧,以此有何理由不能產生不可思議的如來遍智力之果呢?或者可理解,窮人與國王都要恭敬比丘,可見比丘的殊勝;而比丘也要恭敬比自己更為殊勝的上師,其上師也有其供養頂禮處,如是有一層層福德更為殊勝者,最頂點之勝者即是佛陀。月稱菩薩言:本非現量境,亦以現量知,不應說無此,勝中最勝故。佛陀是遍智,本來不是一般人的現量境,然而仍可以用現量來成立,所以不應說無有勝中最勝處的遍智佛陀。

己四、(劣慧小乘怖畏大乘的原因):

問曰:為什麼小乘行者都畏懼大乘法,而不敬信修習大乘菩提道呢?

如是甚深法,愚夫生恐懼,
如是劣根者,怖最稀有法。

猶如對如是甚深法義,愚夫會生起恐懼,同樣勝解根器低劣者,會怖畏最極稀有深廣的大乘妙法。

有許多士夫怖畏大乘深法,是因他們的勝解根器下劣。此處所言的甚深法,可理解為甚深緣起空性法;而最稀有法,指廣大甚深的六度萬行,即難舍能舍、難行能行的大乘菩薩所行持之法,與佛陀深廣不可測度的智慧功德。世間愚夫,他們愚昧無知實執深厚,心量智慧狹窄,一旦聽聞到能作所作皆為緣起無自性的空性法門,如五蘊皆空,內無眼耳等六根,外無色聲等六塵的這些法語時,他們無法接受,甚而生起恐懼之心。同樣道理,有些人根基十分鈍劣,他們恒時執持自己卑劣的境界,即使已入佛道,他們對最極稀有的深廣大乘正法及佛陀不可思議的智慧功德境,也會生起畏懼之心。如對大乘菩薩所修的六度萬行,三無數劫積資度生的難行,佛陀的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功德,劣慧者聽後,以凡情或小乘行人之證境去測度衡量,結果不但不生信心,反而視為可怖之處,難以接受。

譬如說,昔日有國王名叫身聖,有一次他去野外遊覽,偶爾見到一名獸行外道與野獸作不淨行,由此而認為修行人都是不如法的下劣者。而且從此之後,他對佛教沙門也生起了邪見,認為外道苦行者雖百般苦行尚會如是貪欲深重,而佛教修行人一點也不苦行,天天衣食無缺過著優裕的生活,他們的行為肯定不會如法。他擔心這些沙門進皇宮與王妃有染,於是下令沙門一律不准進皇宮王城。這其實是他愚昧無知,不知內道與外道有根本差別,獸行外道是秉持邪見而行邪法的外道,內道是依循人天導師釋迦牟尼佛所指引的解脫正法而行,而身聖國王因愚癡不解,以自己的狹隘卑劣之見,對合理正法也生起了恐怖心。同樣,愚劣少慧者,因自己執持著低劣見解,對最極稀有甚深的妙法也會生起畏懼,月稱菩薩說:廣大甚深法,多從大乘說,愚癡劣根者,對此生恐懼。此法非愚者,劣者之行境,佛說此深法,乃佛佛子境。故欲悟入甚深廣大法義者,當依教奉行大悲菩提心要之法。

第五品釋終

中觀四百論廣釋 第六品 明斷煩惱方便品
學習次第 : 進階

 

 

戊二、(明斷菩薩行的障礙——煩惱之方便)分二:一、破許逼身苦行能斷除業煩惱;二、明斷煩惱之方便。

己一、(破許逼身苦行能斷除業煩惱):

問曰:欲度脫輪回生死,即應斷除其因——業和煩惱,而佛教沙門接受高大寬敞的房屋精舍和百味飲食等供養,顯然不應理。因為享受這些安樂資具即會增長貪欲,所以必須如同外道宗派一樣,斷除這些貪欲的所依境,依身體受寒熱饑渴逼惱等苦行,來斷除業和煩惱。

由樂增長貪,由苦增長嗔,
若樂非苦行,苦何為苦行。

由安樂享受能增長貪欲,而由苦惱逼迫即會增長嗔恚,如果說身受安樂非斷除業煩惱的苦行,那麼身受苦逼又為何是苦行呢?

外道所謂的苦行,實非能斷除業和煩惱的正法,因而內道修行人不應依止。若依苦行外道所說,身體接受住房、衣食等資具受用,即為享受安樂,會增長貪欲,為斷貪欲煩惱應遠離這些樂因;那麼同樣道理,身體上的苦受,實際上是增長嗔恚的因,比如說身體被他人撞痛了,你會立刻由此而對他生嗔怒責怪,沒有穿沒有吃感受冷凍饑餓時,人們即會對有吃有穿者生起嫉妒惱怒等等,因而苦受也是增長煩惱的因,理應以樂受解除。如果是這樣,為什麼說只有苦受是斷除業和煩惱之因,而樂受非苦行不是斷除業煩惱之因呢?外道認為斷除業煩惱應依苦行,又說身體樂受非苦行,而樂受卻是苦惱嗔恚的對治,若不許此為斷煩惱之苦行,那麼苦受依何理由成立是苦行呢?如是觀察,即能推翻外道的觀點。應知在內道中,能摧滅煩惱之正法即名苦行,而且必須注重依止內相續中的正見,並非僅依外表行為逼迫身心五蘊,由此可見,外道逼迫身體的行為其實並非苦行。世尊為了遮止修行人的貪欲,而授予了十二頭陀苦行的息貪方便助緣,為了遮止嗔惱熾盛的修行人生嗔恚,即授予良好的飲食、法衣等安樂資具,依外境助緣方便輔助修行者息滅嗔惱。在此必須注意,歷代高僧大德們皆讚歎依各種苦行而修正法,是為了迅速消除相續中的煩惱罪障,而依外境方便為助緣磨礪自心智慧使之明利,因自心智慧是斷業惑之正因,若內心不能依止殊勝的無我智慧,外表行為再艱苦,也非內道所承認的苦行。

譬如說,通過壓榨甘蔗才能得到甜美的蔗糖;同樣,欲要除去業和煩惱,獲得甜美的解脫安樂,也需要依靠正確方法,修煉業惑皮殼所遮蓋的自心智慧,才能真正從中得到正見智慧,獲得自在安樂。月稱菩薩言:外苦內愚癡,苦行非真實,否則禽獸等,何不成苦行?諸修行人當依如是殊勝教言,而明瞭修習斷煩惱的方便,是必須依止方便智慧雙運正道,切勿誤入如禽獸之苦行外道歧途。

己二、(明斷煩惱之方便)分二:一、斷現行煩惱之理;二、斷除煩惱種子而修習對治之理。

庚一、(斷現行煩惱之理)分三:一、總示斷除三毒之理;二、別說斷三毒之理;三、分別闡述斷貪嗔之理。

辛一、(總示斷除三毒之理)分五:一、應知三毒的作業;二、必須斷三毒的理由;三、明貪嗔不同之喻;四、攝受有貪嗔弟子之理;五、了知生煩惱的次第後依止對治。

壬一、(應知三毒的作業):

問曰:貪嗔癡三毒各有什麼樣的危害作用呢?

貪業能攝集,嗔業起鬥爭,
癡業能增長,如風於大種。

貪欲的作用能攝集有情及財物;嗔恚的作用即是興起鬥爭;癡的作用能增長貪嗔諸毒,就象風大對諸大種能遍及推動增長作用一樣。

欲斷貪嗔癡,必須先明各個之作業功用,也即先要了知其危害作用。有情眾生的煩惱細分有八萬四千乃至無數種,而總結起來可以包括在貪嗔癡三毒之中。其中貪欲,有攝集情器諸法的作用,比如說人們見到某有情或某器物,內心立即生起想得到的欲念,這種希求外境之心,即是貪欲心。針對貪欲的這種作業或功用,大小乘佛法相應提出了對治法。如小乘的不淨觀,以了知所欲境的不淨名言本質而壓制貪念的相續現行,從而遠離眷屬和受用;大乘行人以觀察貪欲境與貪欲念的本質,了知它們如幻無自性,以此而斷除貪欲煩惱。嗔恚的作用即是興起鬥爭,它是對某種不合意境的厭惡舍離之心,比如人們都厭惡疼痛,一旦某種境給自己帶來痛覺時,即會生起惱怒,與之作鬥爭以求平息或遠離。因此對治嗔恚,需要修習慈心忍辱,而且以合意的宮室衣食語言等,輔助調柔內心的粗惡分別念。愚癡是一種不明事理蒙昧無知的心態,其業用是增長貪嗔等煩惱,由於它的作用,眾生不明貪嗔的本質、禍患及對治,反而助長鼓勵貪嗔等煩惱。對治癡毒的方法,於小乘中主要順觀逆觀十二緣起,于大乘中修緣起性空,以無二智慧了達世俗諦與勝義諦的本性,徹底斷除無明癡心之根。此癡毒根一旦斷除,貪嗔煩惱即會自然息滅,猶如四大種中風大已除,其餘大種也會死寂無動一樣。否則,只要癡毒不斷,其餘貪嗔煩惱一定會不斷增長,如同風大存在時,火大在其作用推動下會更加熾盛,水大也更加活躍,地大也會不斷運動發展。因此,修行者必須如是明瞭三毒之各個行相,才能有效地以對治妙法斷除其危害。

譬如說,海中的鯨魚非常有力,若咬住了人或船,很難讓它鬆口放棄,但是如了知其習性,施以火攻,它立即會放棄而逃。同樣,貪嗔癡三毒對眾生的危害攻擊非常兇猛,一般人很難斷除,只有以本師釋迦牟尼佛所賜予的殊勝智慧之火,才可徹底降伏。月稱菩薩言:貪心攝愛欲,嗔心毀慈悲,無明愚癡者,不知其過患。佛陀所說法,此乃最究竟,唯有智慧故,泯滅諸煩惱。如是依世尊所教之究竟智慧,了知三毒煩惱敵的詳情,後施以妙法,方可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將煩惱徹底摧伏。

壬二、(必須斷三毒的理由):

問曰:既有對治三毒的方便,又為什麼要斷除它們呢?

不會故貪苦,無助故嗔苦,
無知故愚癡,由彼不達彼。

不能會遇所愛境故生貪苦;欲舍離對境而無助力故生嗔苦;不知無我理故而生愚癡苦,由於它的蔽覆所以不能了達彼等貪嗔是苦。

貪等三毒雖有對治方便,可令彼等暫時不現行,但是仍需進一步努力,以徹斷其根,因三毒只要存在,即會引生諸多苦惱。其中貪欲所生苦,即是有情貪求某種悅意境,不管是有情或器物,如果得不到滿足,即會生起求不得的痛苦;而貪欲本身有永不滿足的特性,故有貪欲者,這種欲壑難填的痛苦即無止息之時。再說嗔苦,其來源是因厭惡某對境,自己想摧伏遠離它,卻又得不到力量幫助以達到目標,因而生起不堪忍受的苦惱。然後癡苦,即是由愚癡不知正理而引生的煩惱痛苦。本來一切法之名言本性為無常、不淨、苦、無我,勝義中為離戲大空,由於愚癡無明,有情不知其實相,因此生起貪執、嗔恨、嫉妒等煩惱,引生種種痛苦。而且由於愚癡的障蔽,凡夫有情無法了達貪嗔癡煩惱是痛苦的真相,無由認識諸法本面而息滅痛苦。

譬如說,昔日有窮人偶然見到了美豔的王妃,即生起猛烈的貪欲,然而其貪求無法實現,這位窮人由是而飽受了貪求不得的苦惱;在漫長的求不得過程中,他經常覺得自己孤苦無援,無法達到目標,由此常常大發憎恨,恨天怨地,飽受嗔恨苦惱;他想求得王妃的貪念,實際上也是以愚癡無知而起,而且因愚癡障蔽,這位窮人始終不知貪求王妃是愚昧之舉,也不知此是引生痛苦之舉。因此可見,如有三毒存在,痛苦即無由止息,月稱菩薩言:因自無緣份,一生求不得,此人在無有,更大苦惱矣!故當思維貪等三毒過患而生起徹斷之決心。

壬三、(明貪嗔不同之喻):

問曰:如癡與貪或嗔能相遇而同時生起,是否貪嗔也能同時生起呢?

如現見痰病、膽病不俱起;
如是現見嗔,與貪不俱起。

猶如現量見到痰(涎)病與膽病,不會同時於一有情身中生起;同樣可以現見嗔恚與貪欲不會于一相續中同時生起。

癡毒與貪或嗔煩惱能同時于相續中生起,但是貪嗔二毒不一樣,它們二者不會于一相續中同時生起,對此必須明瞭,以便確定分別對治的方便。貪嗔二者于一相續中不同時生起的情況,以比喻而言,如同痰病與膽病的不俱起。按內道醫典的觀點,人類所有疾病總分風病、膽病、痰病(或涎病)三大類,膽病是由火大失調而引起的疾病,痰病是由水大失調而引起的疾病,由於二者性質相反,所以膽病、痰病不會在同一身相續中同時生起。生有膽病者,同時不會有生痰病的現象,而有痰病者,同時也不可能有膽病發作,這是現量可見的事實。同樣,一補特伽羅心相續中,在現前粗大嗔恚煩惱同時,不會有貪欲的現行,現前貪欲的同時,也不會有嗔恚。因貪心所緣的是悅意可愛境,嗔心所緣的是不悅意之境,二者行相、本性都相反,所以不可能同時在一相續中生起。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他想把水和火裝在一個瓶子裏,然而絞盡腦汁也沒有成功,實際上也不可能做到,因為水火二者性質相反,不可能相容;同樣,貪心和嗔心不可能在同一補特伽羅相續俱時生起。月稱菩薩言:如火生膽病,水大生痰病,此二不俱起,貪嗔亦複然。以此應明瞭貪嗔不俱起的行相,而選擇不同的對治方便。

壬四、(攝受有貪嗔弟子之理):

役貪如奴僕,不愛治彼故;
敬嗔如事主,愛敬治彼故。

應役使貪者如同奴僕,因為以不愛護的方法才可對治他的貪心;應敬重嗔者如同承事主人一般,因為愛敬可以對治他的嗔恚。

了知貪嗔煩惱不同時俱起後,在攝受調伏貪嗔弟子之時,應依不同方便。在修行者之中,由往昔因緣不同,各人的煩惱或雲根器不一,有的人貪心重,有的人嗔心重等。對貪心重者,菩薩不應以愛護而應該以嚴厲的方式攝受,象役使奴僕一樣讓他不斷受到不悅意境磨礪,比如讓他幹粗重的工作,著敝衣,食粗糙的食品,住陋室等,以此有效地抑制其貪心,再以妙法疏導,雙管齊下,方能收效;對嗔心重者,應以愛重的方式溫和攝受,就象承事主人一樣,首先儘量不讓他感到委屈,衣食住等各方面善加照顧,以愛語利養漸漸使其粗硬的嗔恚習氣軟化,然後才能進一步調伏,否則,以調伏貪者的方式對待,不但不會起好作用,反而會激起他更大的嗔心。故應善加辨別抉擇,而後因機施教,使弟子得到恰當有效地引導,迅速調伏煩惱步入正道。此處雖言上師攝受弟子方式,然諸人在與親友等交往或調治自心煩惱時,皆可依循。

譬如說,以前有一浣衣者,養有一頭毛驢,他要出門辦事時,為了不讓驢到處亂跑惹麻煩,便用皮鞭嚴厲鞭打調教,使毛驢規規矩矩聽從使喚;回家後,浣衣者便用上好飼料餵養毛驢,精心照料它,使毛驢對主人平息畏懼嗔惱之心。同樣,上師在攝受弟子時,針對其不同根器,或以嚴厲或以溫和方式對待,如是則能有效地調伏弟子的相續,使之順利入道。月稱菩薩言:上師以智慧,攝受弟子已,能止弟子過,愚師非如是。上師以智慧可攝受弟子,制止其煩惱,否則愚癡無知,不可做到如此。諸大乘修行人,當潛心修學這些竅訣。

壬五、(了知生煩惱的次第後依止對治):

問曰:上頌說了對治貪者嗔者的方便,但是在同一相續中,有時貪心重,有時嗔心或癡心重,那麼這三毒在同一相續中以什麼次第而現起呢?

初時愚癡生,中間起嗔恚,
末後生貪欲,每日三時起。

一日之初時人的愚癡易生,中間容易生起嗔恚,末後晚上容易生貪欲,每日早中晚三時會生起不同煩惱。

在同一相續而言,貪嗔癡三毒也有不同興起之時,修行人也應明瞭此規律而善加對治。一般而言,人們在夜裏需長時睡眠,睡眠也是一種癡煩惱的體性,至早晨醒來時尚未享受完故,其癡毒極易生起而障蔽相續,使人不知不覺陷入癡惱之中;然後到了中午,經上午的奔波勞碌,饑渴寒熱逼迫,此時嗔恚極易生起;到了晚上,因白天的事情已完成,身心放鬆,沐浴進食之後,以長期的惡習氣串習,此時貪心極易生起。應如是詳察每日三時的煩惱,並依精進不放逸對治之。堪布阿瓊說:首先應觀察了知,清楚其生起時間次第後,而後再依妙法分別對治,這種修法非常重要。作為修行者,若不能了知自相續中煩惱生起的次第,極易為煩惱擊敗而失壞善法,因而對此應切實依教言觀察清楚。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則打嘎國王,他對身邊的婆羅門大臣說:你如果申請,我可以給你一百瓶香油,婆羅門大臣聽後,非常歡喜,這種歡喜是一種愚癡的行相;中間在提申請時,國王對他百般考問,婆羅門由此而很不滿意,內心生起嗔惱;但最後國王如願賞給他一百瓶香油,他又生起了貪愛。同樣道理,人們在早上時,對自己所計畫希求之事有一種愚癡心,白天在勞碌追逐時,即會因種種困擾而生嗔恚,到晚上得到時,貪心便會熾盛。諸修習者當針對已知的煩惱次第,而施設不同的對治方便。正如月稱菩薩言:當知惑次第,修持對治法,方能治煩惱,如醫治疾病。

辛二、(別說斷三毒之理)分三:一、斷貪之理;二、斷嗔之理;三、斷癡之理。

壬一、(斷貪之理)分二:一、貪雖似親實無益故應斷;二、了知生貪的因緣差別後則應斷除。

癸一、(貪雖似親實無益故應斷):

問曰:貪心能為自己帶來安樂,如同幫助自己做事的親友一般,為什麼要斷除它呢?

貪非親似親,汝於彼無畏,
人於無益親,豈非特應離。

貪欲並非親友卻表現得象親友一樣,因而你對它一點也不起畏懼,可實際上人們對無益的親友,難道不是特別應該遠離嗎?

貪欲不同於嗔恨煩惱,它有著巧妙的偽裝,使人無法認識其危害性。在一般人看來,貪欲就象親友一樣,賣力地為自己攝集種種安樂受用,對這樣的貪欲心,又有什麼必要畏懼而捨棄它呢?這種想法極不合理。以比喻說,世人經常會遇到這類所謂的親友:初交之時非常親密,表面上也會為自己帶來許多利益,而實際上,這種親友最後為自己帶來的卻是巨大過患,將自己推入犯罪等種種危險境地。如果是有智慧者,一開始即應發現這些親友有害,而迅速捨棄,因為他們比外敵帶來的傷害更為嚴重。同樣,貪欲表面上好像是親友一般,而實際上它是極為有害的煩惱賊,若不能明辨是非好壞,極易為之蒙蔽。俗話說家賊難防,偽裝隱藏于自相續中的貪欲實際如同家賊一般,表面上是為自己帶來安樂的親人,而它會不知不覺讓人深染貪毒,失散福德善根,積聚貪欲惡業,以此於今生後世不得不遭受極大苦果。因此應勵力認識貪欲的過患,如同驅逐家賊一般,毫不猶疑地捨棄它。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傑生國王,有次在森林中偶然見到一仙人與母鹿作不淨行,他覺得那個仙人很不如法,便朝他射了一箭,中箭的仙人生起了極大嗔惱,對國王詛咒言:願你與妻子做不淨行時,也如是受苦死亡。國王知道仙人的詛咒非常靈驗,不由十分恐懼,立即遠避女人到深山修道,過了多年後,王妃一天來找他,當時正值黃昏,落日餘暉斜照在盛妝的王妃身上,一時豔光四射如同天女,國王看得眼花繚亂,心醉神迷,不知不覺將仙人的詛咒忘了,對王妃生起了猛烈貪欲,而與她作不淨行,結果當下死亡。同樣,人們不識貪欲過患如同國王忘記仙人詛咒的危害一樣,雖當時不識,然而其過患並不會因此而失去。月稱菩薩言:如人棄今生,不用無義事,自己當盡除,如似親貪欲。若人捨棄了今世,即不用此無義之事,因而自己當盡除似親友之貪欲。

癸二、(了知生貪的因緣差別後則應斷除):

問曰:貪心是否都易斷除呢?

貪有從因生,亦有從緣起,
從緣所起貪,易糾治非餘。

貪欲有些是從往昔串習的同類因生起,也有些是從外境的緣生起;從緣而起的貪欲容易對治糾正,而其餘從因所生的貪欲不易斷。

貪心不一定都容易斷除,也不一定都難以斷除,因各種貪心生起因緣不一樣。各種各樣貪心總結而言,可以分為兩種:以因而生的貪心,從緣所起的貪心。從因而生的貪心,即有情往昔數數串習貪欲,在自相續中形成了頑固的貪習,由此為同類因而在現今也會經常生貪心。例如一般鴿子之類飛禽的貪心特別熾盛,如果它們轉生到人道,仍會保持著原有習氣,貪欲十分強烈。從緣所起的貪心是以外境為緣而偶然生起的貪心,因忽然的外境而引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而暫時生起貪欲。這種貪心容易對治,比如有些人忽然見到某種稀有的外境,依靠外境助緣,他生起了一種貪求心念,而離開這些外境緣,其貪念即會自然消失,因此對治糾改比較簡單,也很容易收到效果。但是其餘內因生起的貪心,對治起來就不一樣了,它是長時串習而成的頑固習氣,僅依離開外境不能收到效果,而必須依空性智慧深入內相續,才可斬斷它的根。

譬如說,鳥雀在空中飛翔時,必須展開雙翅才能飛起來,如果缺少一翅,鳥雀即不可能飛動;同樣,緣所起的貪心只要離開外境,即不可能再活動。但是因所生的貪心就不可能這麼簡單了,它如同飛禽的內在生命力一樣,只斷其翅,其生命仍會生生不息。月稱菩薩言:緣生諸煩惱,精勤易糾治,自性諸煩惱,精勤難斷除。因此,諸修行人應明察自續中的貪欲,仔細區分其種類,而施以不同的對治方便。

壬二、(斷嗔之理):

問曰:嗔恨心有什麼過患,以何方式而斷除呢?

嗔恚極堅固,定惡作大罪,
知如是差別,當盡煩惱際。

嗔恚是相續中極為堅固難舍的煩惱,它決定是有害惡法,能作極大罪業,了知如是差別過患後,應當斷盡嗔恨煩惱之邊際。

嗔恚是一種極其堅固的煩惱,一旦生起,即於某種對境執恨不舍,一般人極難頓然平息,這是嗔恚的行相。而其性質,是定惡,即決定為不善惡法,自相的嗔恚無論在何種狀態下,它都決定會是惡業,是三乘修行人必須斷除的不善法。然後其過患,是作大罪,即必然會損害善根福德造作大罪業,《佛遺教經》中說:劫功德賊,無過嗔恚。月稱菩薩于《入中論》也言:若有嗔恚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頃能頓壞,故無他罪勝不忍。如是了知嗔恚的行相、性質與巨大過失等差別後,修行者即可依此生起對治之心,及了知對治方便。大疏中雲:先認識嗔心差別過患,然後了知其本性而斷除。甲操傑大師也言:如是了知各個煩惱之對治後,應當努力斷除。

譬如說,在燃燈佛出世時,愛法、賢慧兄弟二人同時皈依了燃燈佛。當時賢慧梵志對佛生起了極大信心,他恭敬地跪伏於地,將頭發散鋪於地上,讓佛陀踩過,而佛陀當時也予他以授記。愛法梵志卻在那時生起嗔恨心,以惡語嗔罵佛陀不應該踩在賢慧的頭髮上,以此果報,愛法先墮於旁生道中受了九十一劫的痛苦,後來轉生為一條大鯨魚。有一次,鯨魚準備吞食一群商人,那些商人大聲念起了本師釋迦佛的名號,鯨魚聽到後,回憶起九十一劫的痛苦經歷,知道了嗔恨心的過患,於是絕食而死,並轉生為人,在本師釋迦佛座下出家,通過精進修習而證得阿羅漢果。月稱菩薩言:知煩惱差別,依止對治法,速得寂滅果,如病依良藥。諸學人當清楚了知嗔恚的差別過患,而時刻以正知正念良藥對治自心,如是定可速得安樂果位。

壬三、(斷癡之理)分二:一、認識愚癡為煩惱的根本;二、認識能斷愚癡的對治。

癸一、(認識愚癡為煩惱的根本):

問曰:如上已說貪嗔性相差別,但癡相差別如何?

如身中身根,癡遍一切住,
故一切煩惱,由癡斷隨斷。

猶如身體中的身根遍于其餘諸根一樣,癡遍於一切煩惱而住;所以一切煩惱,由癡惱斷滅即會隨之而斷滅。

癡為三毒的主體,遍于其餘一切煩惱而住,這就如同身相續的身根,遍于其餘的眼根、耳根等一切處而存住。按《俱舍論》的觀點,身體諸根分為眼耳等二十二種,而其中的身根,為諸根共同所依基礎,也即身根遍于諸根,若沒有身根,則諸根不可能存在。同樣,于諸煩惱中愚癡也是其中的主體,遍于諸毒。此處所言的愚癡,也即十二緣起中的無明支,無明是生起輪回諸法的根本,是一切煩惱的因,如果此根本因已斷,則一切生死煩惱自然息滅。所以在修行當中,應致力觀察了知癡的本性,然後依緣起妙法的寶劍斬斷這種生死煩惱之根,則其餘依無知而起的染汙煩惱無需勤作對治,也會隨之而斷。

譬如說,毒樹的枝葉果等皆依其根而住,若根已斷,則毒果枝葉自然斷除;同樣,一切煩惱依無明愚癡而住,若癡已斷,則其餘煩惱皆會隨之息滅。月稱菩薩言:猶如斷頭者,命根亦無存,如是斷癡者,煩惱隨自滅。於此有疑,世間有些人雖已斷頭,然命根仍存,是否也會有愚癡已斷,而其餘煩惱不滅的現象呢?如六世DL倉央嘉措的密傳中,說他在康區看見一個人,頭在三年前就已斷了,但那人仍活著,肚子餓了就用手敲身體,旁人便以糌粑湯灌進其食管,這時食管就會咕嘟嘟直冒氣。這種情形只是特殊的業力所致,而愚癡無明與貪嗔煩惱不一樣,絕不會存在這種情況。因此諸學人,應徹斷疑惑,對生死煩惱之根的無明愚癡,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斷除。

癸二、(認識能斷愚癡的對治):

問曰:對非理作意的愚癡煩惱,以何方法才能對治斷除呢?

若見緣起理,愚癡則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應說彼語。

若能現見緣起空性之理,愚癡則不能再生起,因而此論盡一切力量,唯獨應說的即是緣起性空理趣之語。

愚癡煩惱的根本對治便是觀修緣起性空正理,緣起理是佛法正見的重心,是本師釋迦牟尼佛以無漏智親見的諸法實相。世間諸外法如苗芽莖根等皆以其特定因緣而起,諸內法從無明到老死十二支,各依前前為因緣而生起,諸法皆以因緣才會現起,由此而可見諸法皆無固定不變實有的本體(自性)。在中觀正理觀察下,諸法不但在勝義中為空,在世俗名言中也不成立有自性,唯是因凡夫妄自計執諸幻法為實,才會生起種種實執煩惱。若能現見諸法如同夢幻泡影一般的緣起性空本質,那麼正常人誰會對無利無害的幻影、夢景生煩惱呢?因此,為斷煩惱解脫輪回束縛,於此論中盡一切力量,從各方面宣說了緣起無自性的理趣。前八品述其各方面的加行,後八品緊緊圍繞修習緣起空性的正行而展開。龍樹菩薩說:因惑因緣故,輪轉生死中,非因及因緣,是名為涅槃。眾生為因緣現象所迷惑,故執實輪轉於生死,若見到諸因緣法非因及因緣的空性道理,則一切邪分別無從生起,三毒煩惱息滅,則名為寂滅涅槃。因此修習佛法追求解脫,其重心在於了達緣起性空的正理,聞思修習的主要法義,也應全部圍繞此空性正理而行。

譬如說,十五日晚上的明月升起,會無餘照破一切黑暗;同樣,若能圓證諸法緣起性空之理,其智慧光芒即能無餘遣除一切愚癡無明黑暗。月稱菩薩言:愚癡與智慧,不可同俱住,如同光明日,黑暗不共住。故諸修行者,當盡一切力量,使自己相續中生起緣起性空智慧。

辛三、(分別闡述斷貪嗔之理)分二:一、斷貪之理;二、廣明斷嗔之理。

壬一、(斷貪之理)分二:一、具貪行者之相;二、攝受具貪行者的方便。

癸一、(具貪行者之相):

問曰:怎樣了知他人是貪欲熾盛的有情呢?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潔淨,
現見有貪人,有如是等相。

經常愛好歌舞等事物,好為舍者或受者,喜歡潔淨等,現見具貪欲的人,有如是征相特點。

眾生各自根器性相千差萬別,菩薩要攝受調伏他們,必須先了知其性相特點,而後方可對症下藥。就貪欲熾盛的有情而言,他們具有不同於其他有情的一些特徵:具貪行者在平時一般都會喜歡歌舞戲笑等放逸散亂行為,也會喜歡以香水、花鬘等種種飾物打扮自己,對外表形相特別執著;然後具貪行者會比較大方,願意施捨財物受用,以此希求他人對自己生好感;他也會樂於接受別人的東西,喜歡享受;還有,具貪行者一般都愛潔淨,對住所、衣飾等各方面都會注意保持乾淨整潔。另外,貪欲熾盛者的分別心非常活躍,思維能力較強,因而在世間顯得較聰慧;其言談舉止和藹溫柔,以便親近別人,而且言談也會直爽等,這些特徵性相在其餘論典中也有一些論述。與這些特徵性相相反者,即是具嗔行者的相,貪相嗔相混雜皆有即是癡行者的相。

譬如說,誰人具有財神,不用問即可知道他的財富一定會豐盛圓滿,如果財神離開了他,其財富也無疑會沒有了。同樣,誰人若具足貪相,他一定會是具有貪欲者,若貪相消失,也表明他貪心已消失。修行人對他人內相續的貪嗔等煩惱,應從外表徵相上細加觀察而了知,月稱菩薩言:貪欲令他貪,自貪心生喜,嗔恚則相反,愚者則迷惑!依此等竅訣善加抉擇了知者,則能于所化眾生對症下藥,善加調伏。

癸二、(攝受具貪行者的方便):

問曰:當以何等方便調伏貪欲熾盛的行者呢?

佛教有貪者,衣食及住處,
一切離善妙,常依師長住。

佛陀教誡具有熾盛貪欲的行者,對衣服飲食及住處等一切受用,遠離美好善妙,而且要恒常依止師長而住。

對貪心熾盛的行者,佛陀及諸菩薩聖者們,在三藏中教誡過多種對治斷除貪欲的方便法。特別是在律藏中,佛陀制訂了十二頭陀行的規則,在住處、臥具、飲食、衣服等方面引導具貪行者有效地調伏貪欲煩惱。十二頭陀行之中,為斷除行者對華美衣服的貪愛,規定了糞掃衣、但著三衣而不用其餘的衣服;為斷除對食品的貪著,規定了常乞食、不作餘食、一坐食、節量食(受一丸之食即止而不多接受食品);為斷除對住處臥具的貪欲,規定了住阿蘭若處、塚間坐、樹下坐、露地坐、隨處坐、常坐不臥。依如是苦行方便,行者可有效對治貪欲煩惱。此外,要斷除貪欲,初學者必須長時依止具相的上師長老而住,以恒常得到策勵與教授,這是修行人必須依止的根本方便助緣。否則,行者難以靠自力戰勝貪等煩惱,因這些煩惱無始以來即在控制著自己,若依自力能輕易摧毀,則過去無有邊際的漫長時間裏,自己為何沒有摧毀它們呢?而具相的師長們已降伏了貪等煩惱敵,依殊勝智慧與方便,能為弟子進行有力的加持、引導等,尤其諸出家修行人應如法長期依止師長而住,不然極有可能如同七月姑娘(指某地一姑娘出家七個月即還俗)一樣,為煩惱所敗而失去解脫機會。

譬如說,人們受到婆羅門非人的迷執危害時,如果用酒和不淨物潑灑身體,非人即會被趕走,因貪著潔淨的婆羅門非人,最害怕不淨物。同樣,具貪行者為喜好受用的貪欲煩惱魔所迷執時,如以不善妙的受用等苦行對治,即可有效地遣除。月稱菩薩言:何人依對治,息滅諸煩惱,如是有對治,則不增煩惱。欲求調伏貪欲煩惱者,當儘量依止苦行與具德上師的教誡,如是則能滅除煩惱,而速得解脫。

壬二、(廣明斷嗔之理)分五:一、思維嗔恚過患;二、廣說依嗔恚對治之理;三、破懲罰無故罵人者無過;四、思維忍的功德後而破嗔;五、他人輕毀應當修忍。

癸一、(思維嗔恚過患):

問曰:生嗔恚有什麼過失呢?

無能而嗔恚,唯使自己醜;
有能亦無悲,說此最下等。

如果自己無有能力而生嗔恚,唯有使自己面容醜惡而無有意義;若自己具有能力而生嗔恨,也是無有悲湣的惡行,佛說這種嗔恚是最下等的。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生嗔恚煩惱都不應理,而且會毀壞福德善根,引發惡果並招致聖者呵責。人們生嗔恚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能生嗔,一種是具力生嗔。無能生嗔是指自己無有能力,無法勝過對方或損害對方,由此而在內心暗自嗔惱,這種嗔恚于對方無害,卻對嗔惱者自己有極大損害。通達因果規律的佛陀說過:嗔恨他人者會使自己容貌變得醜陋。月稱菩薩也說: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奪,不忍令速墮惡趣。由此可略見其過患之嚴重。具力生嗔是指自己具足勢力權威,有能力勝過或損害對方,由此而大發嗔怒,恐嚇折磨殘害他人,這種行為是無有悲湣的非法惡行,不僅危及自己,還要損害許多人,佛陀及諸聖者們都說過:毀壞自相續功德的罪惡,莫過於嗔恚。大疏中說:尤其是無有悲湣地殺害眾生,這是世間最下劣的行為。象漢地戰國時期的秦國戰將白起,他曾經將投降的四十萬趙國士兵全部活埋。白起雖然多謀善戰,一舉擊敗了趙軍,從而有能力決定投降者的命運,然而他以嗔毒的發心,將降兵全部殘害至死,以此惡業,他先墮入地獄而後轉為旁生,而士兵們也因此受到了橫死的損害。因此,佛菩薩們說這種嗔恚惡業是最為下等的惡業,于人於己皆有損害。

譬如說,有一個婆羅門作了違背其種姓的行為,以此不僅他自己受到了處罰,其他同種姓者也都受到了災患;同樣,一個人生嗔恚造惡業,不僅損害他自己,其他人也要因此而遭受禍害。月稱菩薩言:嗔恨與猛火,最初燒自己,之後漸盛燃,焚燒諸他物。諸修行者,當詳察嗔恚的可怕過患,若對此生起深刻認識,其對治決心就一定會生起。

癸二、(廣說依嗔恚對治之理)分五:一、對能盡自己惡果的緣不應起嗔;二、不悅意語自性非損惱故不應起嗔;三、典章說應治罰毀罵者是顛倒;四、對能遣除自己心境過患之語不應起嗔;五、對惡劣者說惡語不應起嗔。

子一、(對能盡自己惡果的緣不應起嗔):

問曰:別人對自己說粗惡語時,該如何調伏自己的嗔恚呢?

說不悅意聲,能淨昔作惡,
愚蒙不善士,不樂自清淨。

他人說不悅意的語聲,能淨除自己往昔所作的惡業,只有受愚癡蒙蔽的不善士,才不樂自己罪障清淨。

說不悅意聲一句有兩種解釋:其一解釋為,本師釋迦牟尼佛及諸善知識對自己說不悅意語,能淨除自己的惡業;另一種解釋為,他人對自己說不悅意語,能揭露自己的罪業。其實二種解釋都可以,無論是誰在我們面前,宣說揭露過失或譏諷等種種不悅意語言,依靠這些語聲,自己可以認識相續中的罪過。古人說: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由聽從這些勝士的逆耳忠言可以促使罪業清淨;如果是劣者對自己說一些惡意中傷的不悅意語,修行人應了知,這是自己往昔所作惡業的招感,因而應當安忍以消除宿罪。自己聽到的不悅意聲,實際上是淨除宿罪的最好助緣,自己若虛心接受或安然忍受,相續中的罪業障礙一定會得到消除,對這種機會,有智者當然會樂於接受,只有那些為無明愚癡所蒙蔽的惡劣者,才會不喜歡清淨罪業,而相信因果者,誰不希望自己的罪業清淨呢?

譬如說,有人養了一頭大象,後來大象生病,他很慈悲地想醫治其病,準備了許多藥物,可大象愚笨地拒絕服藥,認為主人要傷害自己,而將他殺死了。同樣,不悅意語實際上也是清除罪障的良藥,而那些愚昧無知者,不但不接受,反而生起嗔恚,損害說不悅意語者。作為修行人,一定要認識這種行為的愚癡,月稱菩薩言:若人以惡語,中傷自己時,于己饒益故,智者不應嗔。在《入中論》裏也說過: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雲何嗔恚而害他,更引當來苦種子?諸學人誠當牢記這些金剛語,於生嗔境前依之調伏自心。

子二、(不悅意語自性非損惱故不應起嗔):

問曰:雖然安忍不悅意語有功德,但是正在聽別人的惡語時,自己會受很大損惱,因此不得不生嗔恨心。

所聞不悅意,自性無損惱,
故從分別生,妄執由他起。

所聽聞的不悅意語,其自性無有任何損惱,所以毀辱損惱是從自己的分別心生起,只是因愚癡才妄執為由他人所起。

認為他人的不悅意語對自己有損惱,唯是妄執。對不悅意語稍加觀察,若這些語言其自性本體即為損惱,而這些語言是從他人口中說出來的,那麼他人應首先受到損惱,就象火的本性為灼熱一樣,無論是誰人接觸火,必受灼燒。但是,對此可以現量了知,一個人對別人說不悅意語,當時他不會有任何受損惱的情況,只有被說者才會有受損毀的感覺。不悅意語本身並不具損惱作用,它唯是外境六塵中的聲塵,處於無利無害的無記狀態,而聞者對此覺得有損惱,覺得它在毀辱、傷害自己,唯是分別念在作怪,由迷亂計執而生起了受害的幻覺,雖然是分別心在害自己,而自己為妄覺所迷,卻對他人生起非理的嗔惱怨恨。寂天菩薩說過: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嗔?一切不悅意語,實際上於自己的身心皆無損害,那自己為什麼要對它生嗔恨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牧羊人,他娶有兩個妻子,兩個妻子各生有一個女兒。有次一個妻子聽到暗室中有吃食品的聲音,她認為是另一個妻子的女兒在偷吃東西,於是生起惱怒而罵:那個牛婆子在吃什麼?後來她發現是自己的女兒,嗔惱全消,立即改口說:這是老鼠在啃東西。同樣,凡夫在聽到不悅意語時,若不知其自性無有損惱,而隨順分別妄計,執著對自己有損即會生嗔惱,若能了知其實相,嗔惱自然消失。月稱論師說:聞詞雖無害,愚者心生苦,智者聞聲語,無苦亦無喜。諸修行人當依循智者之道,了知外界言語唯是空穀之音,於己無利亦無害,若能不生分別,自然無需為之而生喜憂。

子三、(典章說應治罰毀罵者是顛倒):

問曰:毀罵惡語怎會沒有損惱過失,世間典章中不是明確規定過應治罰毀罵者嗎?

如對毀罵者,則說應治罰;
如是對贊者,何不說供養。

如果對毀罵者,典章法規則說應予以治罰,那麼同樣對讚歎者,為何不說應當供養呢?

按古印度婆羅門典章與世俗法規所言,人們對毀罵侮辱自己者可以依法治罰,但這些典章是不合乎正理之世規,並不能依之而推論毀罵言詞真實有損害作用。按這些規章的說法,如果毀罵者說粗惡語,應予以割舌等酷刑處罰;那麼按同樣道理,一個人以美妙的言詞讚歎別人,以其所說言詞有利益之故,也應對他大加供養獎賞。但是,世俗典章中並沒有這樣規定,如是偏袒不公平的法規,明顯是不合理的顛倒邪說。按道理,人們既然明白讚歎言詞唯是口頭話語,並無真實利益可言,所以不用對讚歎者供養,那麼也應知道毀罵言詞也唯是無利無害的話語,實不應對它起嗔惱治罰。

譬如說,單頓地方的人們有一種習慣,凡遇到諍吵說粗惡語者,即用刀劍砍殺,因此有不少人死於惡口罵人;但是,當地人對說愛語讚歎者,並無獎賞酬報的習慣。這些習慣無疑是極為惡劣的壞習俗,謾駡與讚歎是相對的事物,若反對一者,則理應接受另一者。還有譬喻說,單頓地方還有一個傳統,規定大象殺死弱者也無有過失,然後又規定有能力者應保護大象,若欺侮大象,則要判死刑。這種規定顯然也是不應理的,大象殺死弱者若無罪,那麼強者欺侮大象又為何有罪呢?同樣,若毀罵者有罪應罰,那麼讚歎者又為何不予以供養獎賞呢?月稱菩薩言:罵者與贊者,此二皆相同,為何選其一,故彼非定量。由此觀察,世俗典章所說非理,不應作為定量判斷毀罵言詞真實存在損惱作用。

子四、(對能遣除自己心境過患之語不應起嗔):

問曰:毀罵者在眾人中說自己的過失,所以應嗔恨他。

汝不說可呵,若餘亦知者,
不應嗔說者,況嗔不實說。

如果你不說自己的可呵之處,其餘人也知道,那麼對揭露這些過失者,不應該起嗔惱,更何況對說不實語誹謗自己者嗔惱呢?

毀罵者雖當眾說自己的過失,然而也不應對他生嗔恚。一個人的過失之處,比如說六根不全、持戒不清淨、智慧欠缺等等,這些過失不用言語宣說,別人也會知道,因此不管他人如何宣說,又有什麼可以嗔惱之處呢?他所說的一方面是事實,另一方面別人也都知道,而且他當面說出來,也能讓自己更清楚地明知過失,如是不但無害,反而有益,實不應生嗔恨。從反方面觀察,若對方以不實言詞譭謗自己,比如他毫無根據地罵自己是瞎子、破戒者等等,但事實卻是眾人有目共睹,並不會因他的毀罵而使自己變成瞎子、破戒者等,所以他這些不實言詞,對自己一點害處也沒有,更不用生嗔惱。此處有疑:若自己的過失本來很隱秘,沒有其他人知道,而別人忽然揭露公佈於眾,這時是否應生嗔恨呢?這也不應生嗔惱,自己覺得隱秘之事,但也不可能沒人知道,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縱然一般人不知道,具有天眼神通者怎麼會不知道呢?而且他所說的既然是事實,按理即無有任何可生嗔惱之處。在諸多格言中,對此道理也有闡述,若能明瞭對有因譭謗不應生嗔,那麼對無有依據的妄語譏毀,更不應生嗔。如是了知其理則面對一切譏毀辱駡,也能安然忍受。

譬如說,一個殘廢人聽到別人說:喂,殘疾者!他極為惱怒,到國王面前告狀,國王了知原由後,說:你本來就有缺陷嘛,別人這麼說你,也不用生氣。這時另外一個人又來告狀,說別人罵他是殘廢人,國王又加以詢問後,說:你不是殘廢人,別人怎麼說也沒有什麼害處,不用生氣嘛!如是依智慧平息了諍論,而沒有懲罰任何人。月稱菩薩說:正士已見諦,無論是真實,抑或非真實,皆無生嗔時。已見到真理者,面對別人的毀罵譏諷,無論對方所說是真實或不真實,皆不會生起嗔惱,諸欲調伏自心者,應當努力使自己現見這些事物中的真相。

子五、(對惡劣者說惡語不應起嗔):

問曰:聽到世間那些粗暴惡劣者說惡語時,如何調伏自心呢?

從諸惡劣人,非僅出惡語,
惡人發惡語,實屬於少分。

從諸惡劣人之中,不僅僅是發出惡語而已,惡人發出了一點惡語,實際上只屬於少分輕微的惡行。

世間有一些秉性粗惡之人,修行人在遇到他們口出粗惡語辱駡時,應該理解這是很幸運的遭遇,以此而保持安忍與欣慶的態度。對粗惡之人來說,他們由於無明覆心,嗔恚等惡劣習氣熾盛,平時會不斷地造惡業;而且所造惡業不只是說一些粗惡語,他們還會做殺害、毆打、偷盜、邪淫等這些大罪行。在遇到這種不知因果的愚人惡人時,如果彼等口發惡語,百般毀罵,這只是他們煩惱惡習的少分流露,而其相續中更厲害的粗惡煩惱,還沒有爆發出來給人造成傷害。瞭解到此層意義後,修行者自然會以歡喜心安忍他們的惡語,而無絲毫嗔惱情緒。

譬如說,本師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富樓那尊者于一次結夏安居圓滿後,到佛陀面前請求去學那(輸盧那國)邊地佈道弘法。當時學那地方的人非常野蠻,世尊告訴尊者:富樓那,你還是另選一地去弘法吧,學那地方的人非常粗野兇暴,如果去那兒,他們會傷害你,那時你該如何應付呢?富樓那尊者說:佛陀,正是因那兒很險惡,沒有人去傳教,所以我祈求世尊您慈悲開許,加持我去那兒弘法。對於危險,我已有準備,如果他人毀罵,我會覺得他們很好,因為這些野蠻人只是辱駡而沒有用棍棒打我;如果他們用棍棒打我,我仍會認為他們很好,因為他們沒有用刀槍傷害我;即使用刀槍傷害,我也會為他們沒有殺死我而保持慈悲;如果殺死我的色身,即助成我的道業而幫我進入涅槃,因此我會始終對他們懷以好感而忍受。佛陀對富樓那尊者的忍辱修證深表讚歎,也允許了尊者的請求。

還有一個譬喻說,以前衛當地方有一棵衛當樹,這棵大樹非常邪惡,凡有在樹下睡覺歇涼的人,都會受到損害。有一天,一個過路人在樹下休息過夜,第二天醒來時,他覺得全身非常痛,於是忍不住哭了起來。別人將其送往一個大醫師處療治,醫師了知原由後說道:你看樣子是有大福報的人,在那棵樹下過夜者,以前從未有人逃脫死難,而你只是生病而已。你應該高興,不要再哭了!同樣,遇到惡人只是挨了一些辱駡,而沒有遭受打殺傷害,自己也應欣然忍受。月稱菩薩說:劣者無不說,無惡不作故,僅說此惡語,彼屬於少分。諸欲修習忍辱對治煩惱者,對這些對治智慧理應細心揣摩,銘記於心。

癸三、(破懲罰無故罵人者無過):

問曰:如果別人無緣無故毀罵自己,以嗔惱懲罰他,難道不是合法合理的嗎?

損害于他人,於自無少德,
汝重無德嗔,唯屬於妄執。

報復損害他人對自己無有少分功德利益,而你重視這種有過無德的嗔惱,只是屬於非理的顛倒妄執。

受到他人毀罵侮辱時,無論如何也不能以嗔惱回報,如果生起嗔恚報復損害他人,這樣做不會有絲毫功德。從暫時觀察,若以嗔惱報復詈罵損惱者,對你自己所受的損害毫無彌補作用,縱然能將製造損惱者害死,對你的苦害也不會有點滴補救,那又何必再去製造爭鬥給自他帶來痛苦呢?再從究竟看,佛經中說過,損害他眾非沙門,如果報復損害他人,即嚴重違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與自性罪,為今生後世都會帶來痛苦。因此,這種損害行為,無論如何觀察,皆是有過無德的非法行為。而世人在平時總覺得對侵害者應該報復打擊,如俗話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認為這合法合理,其實是非理妄執,一個人若執持著這種觀念不放,對毫無功德的嗔惱報復非常注重,那只是愚癡妄執惡習深厚的表現。《寶積經》中以狗和獅子的譬喻說過:比如人以石擊狗,狗不追尋擊石人,卻反追咬於石頭,獅子於彼則相反,直接追尋擊石人。智者如同獅子一般,會認清傷害的來源是內心煩惱而向其攻擊,而愚者如狗一樣,目光短淺,妄執外界諸境為損害來源。執無故罵人者應受懲罰,實際上也是這種如同狗一樣的愚者,其如是執著,只會為自己帶來更大苦害。

譬如說,試驗刀劍的鋒利程度時,如果以自己為試驗品去劃割,那麼不管是鋒利還是不鋒利,自己一定會有痛苦;同樣,不管你有理或無理,嗔惱損害別人,其結果對你自己必定會有今生後世的痛苦。月稱菩薩言:有者雖妄執,害他自有德,大乘種姓者,不能害他眾。諸修行人當依教奉行,于平時盡力修習忍辱波羅蜜多。

癸四、(思維忍的功德後而破嗔)分三:一、對罵者應當修忍;二、對壓伏卑弱者的嗔恚不應敬重;三、思維修忍功德應生歡喜。

子一、(對罵者應當修忍):

問曰:若怨仇惡人對自己經常損害,障礙修行,這時候該如何調伏自心呢?

若忍無劬勞,能得大福德,
若於忍作障,有誰愚同彼。

若能修習忍辱,則無需劬勞即能獲得大福德;如果有人將忍辱境作為障礙,有誰同他一樣愚癡呢?

怨仇惡人對修行人進行損害,其實是修行者最好的修習機會。佛陀在《遺教經》中說過: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妙臂請問經》中也說過:修安忍者,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能圓滿波羅蜜多。能忍辱者在短時間無需象佈施持戒那樣勤作,即能積累巨大福德資糧,為今生後世感召相貌莊嚴、相續不為嗔惱所害等果報。能修持如是殊勝的法門,其主要助緣當然是損惱自己的對境,如頌雲:無敵不生忍。因此,對這些對境應當珍惜、感激、回向功德。但是,若不能認識這點反而將安忍境當成障礙,將這些增上緣拋棄,自己給修忍製造障礙,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行為,也再沒有與此相同等的愚癡。寂天菩薩說過:若我因己過,不堪忍敵害,豈非徒自障,習忍福德因?”自己將別人送來的大福德因破壞,這種人顯然非常愚癡。

譬如說,以前有一婦女,其丈夫病了很長時間不能痊癒,後來她覺得丈夫的病痛非常難忍,不如死了,於是將他殺死。這種行為非常愚癡,生命是最為寶貴的,他雖然病痛難忍,然而能堅持也有存活機會,可以用短暫痛苦換來生存的大安樂;而且暫時的病苦是感受消除罪業的機會,若以終止生命的方式逃避,其後痛苦會更為難忍。同樣,一時外境損害雖然有難忍的苦受,但是安忍此暫時小苦能換來大福德的安樂果,也能消除許多招致痛苦的罪業,若認為是障礙而逃避捨棄這種對境,無疑是極為愚昧的行為。月稱菩薩說:佛說依忍力,修忍最勝法,是故趣佛法,並非法障礙。依生嗔境修習忍辱是最殊勝的積資方便,而非修善法的障礙。欲修習六度積累資糧者,當依之如同摩尼寶也。

子二、(對壓伏卑弱者的嗔恚不應敬重):

特對強力者,嗔恚則不起,
嗔唯淩羸弱,汝何敬重彼。

專門對強而有力者,嗔恚則不會生起,而嗔心只是欺淩羸弱者,所以你為什麼要敬重這種欺軟怕硬的嗔恚呢?

從嗔恚煩惱所損害的物件方面觀察,理應斷除這種惡劣習氣。一般凡夫的嗔恚損惱之心,在那些具有強大勢力者前,比如說在國王及一些地方豪強前,嗔恚噁心一般不容易生起,即使生起少許也不敢發作,而是將它埋藏於內心或抑制消除。因為已了知對方具有強力,自己發嗔恚也無有能力損害對方,反而招來災殃,以此而可以壓制嗔恚。嗔恚對強者不敢作損害,但對那些羸弱無力者,在那些卑小軟弱者前,它會肆無忌憚地發作,對那些沒有能力抵抗者進行百般損惱。如是觀察之下,這種嗔恚習氣的惡劣、狡詐、欺弱怕強之相,也就昭然於目了。作為一個公平正直者理應斷除它,而且由它害怕強力的弱點,也可迅速找到有效的對治方便加以斷除,而沒有任何理由害怕敬重這種低劣的惡習。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國王,率領將士攻打另一個國家,到了敵國的邊境時,國王召集諸眷屬,問他們準備如何征服敵人。有些勇士說:我要直攻皇宮,打敗他們。有些人說:皇宮我不敢進攻,但我可以到他們的邊境上試一試。這時又有一人說:為了讓國王您生起歡喜心,我可以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敵國的女人。國王聽後很不滿意地斥責他:你是最下等的膽怯者,婦女們那麼弱小,你怎麼能欺負她們呢?然後將他開除出去。同樣,嗔恨心對具有強力者不敢發作,而只會欺淩弱小無力者,這種膽怯狡猾的惡習,理應徹底摒棄。月稱菩薩說:于諸強力者,已知未生嗔,具德諸智者,不應淩弱者。諸追求美德福善的修行人,理應認清嗔恚面目,而斷除欺淩弱者的惡習。

子三、(思維修忍功德應生歡喜):

問曰:若修忍辱,別人會認為自己軟弱膽怯無力報復,以此會更加欺侮,所以應生嗔恚。

若於嗔處忍,能生諸修德,
於德處雲畏,汝唯是愚夫。

如果對生嗔境修習安忍,能生起諸修忍功德,那麼將忍辱功德處說成畏懼處,你這樣只是愚夫的表現。

修習忍辱,不應以別人的譏笑蔑視而捨棄,而應明瞭對生嗔境修習安忍,能生起諸修習慈心的功德。大疏中說:乃至在擠牛奶的短時間中(一般210分鐘左右)修習慈悲安忍,亦能引生八種功德,如《寶鬘論》中所言:人天等慈愛,彼等亦守護,意喜身多樂,無毒刀損害;無勞事得成,當生梵世間,設未得解脫,得慈法八德。為了對治嗔恚而修習慈悲安忍,在未得解脫之間也能獲得如是大福德,能明道理知取捨的人,誰會捨棄這種善法呢?如果說自己害怕修忍會帶來痛苦,招致別人譏笑輕視或更多的欺侮,因此而捨棄修忍,這是不明利害不知取捨的愚者行為,將福德安樂善行當成羞愧,世界上哪還有與他一樣的愚癡者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出生于高貴種姓家族中,經常以慈心行持善法,但他對因果事理不太明瞭。一次他遇到了一些非常野蠻惡劣的人,那些人擋在道路上要與他打架,他一點也沒搭理就從旁邊避開了。可是那群惡人在後面大聲嘲笑諷刺說:看呀,這個人一點膽量也沒有,無男子相跟女人一樣!他聽後覺得很羞愧,於是生起嗔恨,轉過身拔出武器與他們鬥毆起來。因惡人的譏笑而放棄福德善業,進而行持惡法,這顯然是摧毀功德的愚癡行為,而一切放棄修忍的行為也是同樣。月稱菩薩言:離忍愚夫眾,以嗔造大罪,智者修安忍,獲得勝功德。能明善惡取捨的士夫,應當依教了知於嗔恚處修安忍是殊勝之功德,因此應不畏一切而歡喜受持。

癸五、(他人輕毀應當修忍):

問曰:自己有力量摧毀他人的輕侮時,如果遇到侮辱損害,會不自覺地生起嗔怒懲罰對方,此時該如何對治呢?

誰滅盡侮毀,而生於他世,
故思自作惡,受侮尤善哉。

誰能保持滅盡一切侮辱損毀,而生於他世呢?因此應當思維與其自己作惡墮落惡趣而感受痛苦,不如甘受欺侮更好一些。

若自己具有能力,能夠摧毀他人的侮辱,此時應當思維:不論自己今生如何強盛有力,如何努力摧毀消滅外境的損害侮辱者,然而永遠也不可能將其徹底滅盡。仔細觀察世間,從古至今,從來未曾有凡夫滅盡侮毀,而且能將這種無敵害的大威勢地位帶到後世,既然如是,那自己又何苦做這些毫無意義,永遠也無法成功的惡事呢?目的無法達到,而罪業卻會分毫不少地積累起來,為自己今生後世帶來巨大痛苦,因此有智者應當想一想,與其造作滅敵害的惡業,不如心甘情願地忍受侮辱。寂天菩薩言:頑者如虛空,豈能盡制彼。外敵永遠報復不盡,而且以報復損害惡行,自己今生的名譽地位各方面都會受到損害。在報復過程中,若傷害仇人結下惡緣,仇人也會在後世再還報於你,如是輾轉無盡,如同《楞嚴經》中所言: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如是思維比較摧伏怨敵與忍辱的後果,有頭腦者當然應選擇後者,心甘情願高高興興地安忍侮辱。忍受侮辱者,以此可以積累極大福德資糧,證得不退菩提安樂果位,龍樹菩薩也說過:終得不還位,佛證可除嗔。這樣的安樂果比起伏敵惡業的苦果,誠然是尤善哉

譬如說,水車的旋轉不會有終點,始終迴圈不停;同樣,報復怨仇之事也永無止盡。另有譬喻說,以前有一個叫章文呷瓦的人,他因受過刹帝利種姓者損害,而深生怨恨,想盡辦法報復,要殺盡一切帝王種姓。雖然他在一生中,將本地的刹帝利種姓多次進行了迫害,然而他們的人丁卻越來越多,興旺不息;同樣一切摧滅侮毀的行為,不可能圓滿成功,只會越來越使怨害增多。月稱菩薩言:寧可受欺侮,不可作惡業,作惡墮地獄,受辱非如是。諸修者若能將這些竅訣融入相續,無論遇到何等生嗔境,亦能自然息滅嗔惱報復之心。

庚二、(斷除煩惱種子而修習對治之理):

問曰:如上對治煩惱方便雖有眾多,但是有沒有能夠徹底斷除一切嗔等煩惱的方法呢?

若誰能真知,內識住等相,
有此智慧者,煩惱終不住。

若有誰人能真實了知,內在心識生住滅等相的本質,具有這種智慧的人,煩惱始終不會住在其相續中。

要徹斷煩惱種子,必須徹底了達內識無自性的實相。一切貪嗔煩惱,皆依有情的心識生起,其本身是心所法,即心識的思想活動現象或說生住滅現象。以正理觀察,識是因緣所生法,是由種種因緣假合而產生的有為法,無有自性不變的本體,既無本體安住,則生滅變異等皆無自性,皆非真實現象。大疏中言:日親亦宣說,心識如幻化。既是幻化,則如同幻人本體非實,其種種活動唯是幻相,本來非有,無需執為真實而起好惡分別。修行人若如是了知通達內識生住滅等相之真面目,有此殊勝的智慧,則自然于諸貪嗔煩惱不隨不拒,無有實執,如同觀看幻影一般。以此一切煩惱也就無法存住,如同偶然的烏雲,無法障蔽自心智慧太陽的光芒,而會自然消失無跡。蓮花生大士說過:若能了悟心性本面,牧牛童也會解脫成就;若不知心性,班智達也會迷惑。所以,諸欲拔除一切煩惱種子者,當全力以赴證悟內識住等相的本面。

譬如說,除滅一棵毒樹時,如果斬斷其根,則整棵毒樹的枝葉花果,全部會枯萎死滅;同樣,欲除生死煩惱大樹,必須斷其根本——無明迷惑,而欲斷無明,必須證悟無漏的心性智慧,若能證悟心性智慧,則八萬四千塵勞煩惱自然絕滅。要斷除煩惱種子,也必須要有善知識所傳授的方便竅訣,譬如說對治毒鼠時,若無竅訣方便,常人不但難以成功,反而會中毒,若有秘訣方便者,則無有中毒之險。同樣,修行人對治煩惱時,若能依方便竅訣證悟心性,則無有被煩惱所轉之險。月稱菩薩說:若誰能真知,內識生住等,以及外境相,則除愚癡暗。欲除無明煩惱暗者,當勤依此智慧方便之道而行。

第六品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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