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略釋卷四

 卷四

頂現觀品第六之二

(壬三)見道頂加行之自性分二。(癸一)正說。(癸二)斷德自在。今初。

  施等一一中。  彼等互攝入。  一剎那忍攝。  是此中見道。

布施等一一度中。皆能互攝六度。以一剎那苦法智忍所攝之無間道。彼頂加行即此中之見道故。言「此中見道」者。表示頂加行品中。由一一度互攝六度而顯見道。諸餘品中則以餘相而明見道也。

(癸二)斷德自在。

  次由入獅子。  奮迅三摩地。  觀察諸緣起。  隨順及迴逆。

見道頂加行斷障相之後。又說見道頂加行。正習彼加行之瑜伽師。根本定時安住獅子奮迅三摩地。於後得位。觀察緣起順逆也。十二緣起。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其中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雜染品隨順緣起。從老死由生起。乃至行由無明起。是雜染品廻逆緣起。從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是清淨品隨順緣起。從由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由無明滅故行滅。是清淨品廻逆緣起。如是修習雜染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集諦自性。以了知惑業之主即無明與行故。修彼迴逆緣起者。便能通達苦諦自性。以了知生與老死。是惑業之果究竟成熟性故。修習清淨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道諦自性。以知無明對治。證無我慧能斷無明之根本故。修彼廻逆緣起者。便能通達滅諦自性。以知永斷染污無明之究竟果。即滅除生與老死故。是故修習順逆緣起。即是通達四諦之最勝方便也。(庚三)修道頂加行分三。(辛一)修道頂加行。(辛二)所斷分別。(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今初。

  滅盡等九定。  修往還二相。  後以欲界攝。  非定心為界。
  超越入諸定。  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  至滅定不同。

是對治修所斷種子之能治種類大乘隨現觀。即修道頂加行相。界唯在修道。此說修道菩薩。由加行與根本二門入超越等持。謂俱滅盡定等次第定。先修往上順行與下還逆行二相之獅奮迅三摩地為加行。次乃進修超越等持之根本故。其修根本時。先從初靜慮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修一返。次於八定間雜滅盡定而修一返。謂從滅定起入初靜慮。從初靜慮起仍入滅定。次入二靜慮次入滅定。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非想定。又入滅定。復入非非想定也。其次起欲界攝不定心為界。入滅盡定。從滅定起不定心。次超(即置而不入也)滅盡一定而入非非想定。次起不定心。次超滅盡與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定。次起不定心。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靜慮。次從初靜慮起不定心。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謂從初靜慮乃至滅盡定為所間雜。而雜不同類法欲界不定心而修定故。般若經中廣說。論中初二句僅說加行。後六句僅說雜欲界心而修九定。其中直往一返及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意為易解故未宣說也。

(辛二)所斷分別分二。(壬一)所取分別。(壬二)能取分別。初又分二。(癸一)轉所取分別。(癸二)還所取分別。今初。

  略標及廣釋。  佛所不攝受。  無三世功德。  及於三妙道。  所取初分別。  加行相行境。

大乘修所斷轉趣所取分別有九。謂為攝受愛樂略說眾生。執略說法為實所取。俱生所攝之分別。又為攝受樂廣眾生執廣說法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若不如說修行則佛不攝受。執彼對治修般若波羅蜜多瑜伽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觀待見道由其已滅故加行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由無四句因生故見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由未來無實物故大乘修道功德於見道時無於修道時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由寂靜常樂我淨四倒等故執能得湼槃之加行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於新證空性之見道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由修習已證之勝義無自性故執大乘修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如是九種分別。即所取中初一類轉趣分別。是修道加行相時所之所行境也。

(癸二)還所取分別。

  次許心心所。  轉趣時有境。  不發菩提心。  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
  不思大菩提。  有修與無修。  及與彼相反。  非如義分別。  當知屬修道。

修道所斷第二所取分別。許為大乘修道心及心所無間道轉時之有境能緣心法也。彼心就境界門差別有九。謂二乘資糧道位由離大乘善知識等故不發大菩提心。執彼大乘所遮之法為實所受用。由無為利他而求成佛之殊勝福故。名不作意菩提藏。由是聲聞種性故作意彼乘法。由是獨覺種性故現證彼乘法。由不修般若波羅蜜多故不思惟正等菩提。由有所得修般若影像。由不能緣真實義故不修真實義。由不緣真實義故亦無能修彼者。由無常等不能無得故亦非無修無常等。由顛倒執真實義故。於不如實義分別執著。於彼等違菩薩道法。執為實所受用。當知此九分別屬於大乘修道所斷。

(壬二)能取分別分二。(癸一)實執分別。(癸二)假執分別。今初。

  施設有情境。  施設法不空。  貪著簡擇性。  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淨。  破壞諸正行。  經說是第一。  能取應當知。

大乘修道加行位就境差別。第一實執有九分別。謂自在補特伽羅非實有生。是依五蘊施設為有情。執為實。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又緣諸法唯由心現故於五蘊等施設為法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等。准上應知。又緣觀一切法由名言有故非空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未斷一切執著。故於諸法起實貪著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能簡擇諸實性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不求三所為事而求苦寂滅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出離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由未正知法性故施主等供養未能清淨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又緣由於布施等執實而修破壞波羅蜜多正行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此九分別般若經說當知即是修所斷第一能取分別也。

(癸二)假執分別分二。(子一)略標。(子二)廣釋。今初。

  設有情及因。  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繫。  其餘九違品。

於五蘊等假設有情。及於彼安立之因唯現諸法假立士夫。執彼為實能受用者之心。由此修道頂加行之所摧害。故彼與修道是能治所治相繫之違品。除前實執此是其餘九種假執分別也。

(子二)廣釋。

  如自所緣性。  三智障有三。  靜道真如等。  相應不相應。
  不等及苦等。  諸煩惱自性。  及無二愚蒙。  為最後分別。

修道頂加行心心所轉無間道時所應斷之有境分別心有九。謂如自所緣境之體性而知者即三智。此三智有三種障。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障一切相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由不了知一切道障道相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般若波羅蜜多。於寂靜一切障道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色等所知與真如。故於真如等與色相應為一性不相應為異性而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魔性本空。於大小乘道不等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由於宣說無常等之經義。如言執為究竟真理。故於苦等四諦法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貪等客性與真如性故。於煩惱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由不了知二取相空。於無二取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此九分別是修所斷最後之能取分別也。

(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

  如諸病痊愈。  常時獲安隱。  恒修眾生樂。  一切勝功德。
  任運而依附。  勝果所莊嚴。  上品位菩薩。  如眾流歸海。

十地菩薩安住大乘上上品修道。由經多無數刧修修道故。能取所取四類分別所知障猶如重病。悉盡斷盡。具足順緣永離違緣。譬如病者諸病痊愈長得安樂。又一切種為大悲所轉善巧成辦眾生利樂如是一切勝妙功德。自然依附彼三乘斷智德果莊嚴之菩薩。猶如四河同歸大海也。

(庚四)無間道頂加行分二。(辛一)正說。(辛二)除邪執。初又分二。(壬一)多福喻顯。(壬二)釋所緣行相。今初。

  安立三千生。  聲聞麟喻德。  及離生菩薩。  眾善為譬喻。
  經以無量福。  明佛無間道。  無間三摩地。  證一切相智。

正生一切相智之菩薩究竟瑜伽。即無間道頂加行相。此與最後心智義同。無間頂加行。經中以自果多福為喻而宣說。謂若有人將三千大千世界有情。皆安立於聲聞地獨覺地菩薩正性離生地所獲眾多福德為喻。說無間道頂加行所親生之佛果勝出彼福。以此佛果福聚而顯此無間道頂加行。謂由親果福聚多故表彼親因亦甚多福也。最後心無間道之三摩地亦名無間三摩地。以得一切相智為自性之佛果。更無餘道間隔。此即是究竟之親因故。

(壬三)釋所緣行相。

  無性為所緣。  正念為增上。  寂靜為行相。  愛說者常難。

無間道頂加行之所緣緣。謂無實性一切如幻諸法。以此是斷除一切增益之處故。此之增上緣。謂最後心加行道所攝之正念。即大乘發心。以此於生彼道為自在之緣故。此無間道頂加行之行相。謂寂靜一切戲論之智。以此寂靜即彼狀貌故。頗有不善巧方便愛說二諦相違者。對此無間道頂加行之所緣行相常發攻難。以此所緣行相甚深難測故。

(辛二)除邪執。

  於所緣證成。  及明所緣性。  一切相智智。  勝義世俗諦。  加行與三寶。  巧便佛現觀。
  顛倒及道性。  能治所治品。  性相並修習。  說者邪分別。  依一切相智。  說為十六種。

此說若執二諦不能同一性攝或種子或現行隨類所攝。即此處說所除邪執之相。界限從未入道乃至七地。此邪執就所緣分十六種。謂由有為無為界皆離實體故無間道頂加行及一切相智之所緣不應道理。此於所緣證成起邪分別。由一切法畢竟無自性故所明離戲論之所緣自性不應道理。此於行相起邪分別。由有性無性皆於勝義無所得故一切相智之智不應道理。此於果上起邪分別。實空為真如性故勝義世俗二諦不應道理。此於二諦起邪分別。布施等波羅蜜多勝義無所得故止觀雙運加行不應道理。此於加行自性起邪分別。圓滿慧所證一切所知皆於勝義無所得故佛寶不應道理。一切諸法唯假名故法寶不應道理。所依色等皆於勝義無所得故僧寶不應道理。此於正行所依之歸依及歸境三寶起邪分別。布施等勝義無所得故善巧方便不應道理。此於差別行起邪分別。所證有性及無性之自性皆於勝義無可證故。如來現觀不應道理。此於佛現觀起邪分別。無常不淨等戲論建立皆於勝義無所得故。緣蘊常等四倒不應道理。此於所治顛倒起邪分別。修道之果於勝義中無菩提可證故。其道自性不應道理。此於道自性起邪分別。勝義中無所捨所取故。所治品與能治品之差別不應道理。此於能治所治之差別起邪分別。所相諸法勝義無故諸法之相不應道理。此於性相起邪分別。所修自共相皆於勝義無所得故。修自共相不應道理。此於修習起邪分別。其中二諦三寶開為五種。即說二諦互相違者依一切相智及無間道頂加行之所緣行相。所起之十六種邪分別也。其以中觀師所許勝義為因而破世俗之難。當依所許世俗而答謂犯不定過。其以中觀師所許世俗為因而破勝義之難。當依所許勝義而答謂犯不定過。總之凡說二諦相違之攻難。皆須以二諦不違而答也。

漸次現觀品第七(攝般若第二會六五卷漸次品)

(戊二)堅固因果分二。(己一)為得堅固修漸次加行。(己二)已得堅固剎那加行。今初。

  布施至般若。  隨念於佛等。  法無性自性。  許為漸次行。

為得三智行相堅固漸次修三智行相慧所攝持之菩薩瑜伽。即漸次加行之相。界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之前一剎那。

從布施乃至般若者謂布施等六度之六漸次加行。隨念佛等者謂六念之六種漸次加行。通達一切法於勝義中為無性。自性之漸次加行。許此十三種為漸次加行。以是布施等十三法所攝持之三智一切行相。次第决定而修之菩薩瑜伽故。此十三法通彼諸位及三智行相之加行。以無性自性為所緣相。六念為意樂圓滿。六度為加行圓滿故。無性與六度通一切位易了。六念者。在加行道時名念住等。在見道位名菩提分。在修道位名正道支。由此十三法攝持漸修三智一百七十三種行相。即漸次加行之義。

剎那證大菩提品第八(攝般若第二會六五卷無相品至六八卷無雜品)

(己二)已得堅固剎那加行。

  施等一一中。  攝諸無漏法。  當知即能仁。  一剎那智德。  猶如諸士夫。  動一處水輪。
  一切頓轉動。  剎那智亦爾。  若時起異熟。  一切白法性。  般若波羅蜜。  即一剎那智。
  由布施等行。  諸法如夢住。  一剎那能證。  諸法無相性。  如夢與能見。  不見有二相。
  一剎那能見。  諸法無二性。

若一剎那現證非異熟之無漏一法。與此同類諸法皆能現證。此慧攝持對治所知障之菩薩究竟瑜伽。即非異熟剎那加行之相。若一剎那現證異熟無漏一法與彼同類諸法皆能現證。此慧攝持對治所知障菩薩究竟瑜伽。即異熟剎那加行之相。現證空性慧所攝持對治所知障菩薩究竟瑜伽。即無相剎那加行之相。二取戲論畢竟不動不起空定之菩薩究竟瑜伽。即無二剎那加行之相。此四加行同是一事。界唯在最後心。

最後無間道菩薩能仁身中之一剎那智。當知即是非異熟剎那加行。以是現證一非異熟無漏法時。即能現證一切無漏法有學位之究竟智故。如是現證一無漏智。亦能現證餘智。以布施等一一法皆攝一切無漏道法故。譬如士夫搖水車輪。但動一處餘一切處皆頓動故。

第二異熟剎那加行者。謂若時生起猶如離障白淨月光一切白法之自性般若波羅蜜多無漏異熟法最後心菩薩之智時。此最後無間道於一剎那能證菩提。以是菩薩有學道究竟智故。

第三無相剎那加行者。謂最後心智。即一剎那證菩提之無相剎那加行。以是善修布施等六度行。知一切法猶如夢事。增上力故。一剎那頃能知染淨一切諸法皆勝義無相之有學究竟瑜伽故。

第四無二剎那加行者。謂最後心智即無二剎那加行。以是一剎那頃能現見能取所取一切諸法無二實體之有學究竟瑜伽故。譬如夢中所見宅舍等與能見之心無二體故。

法身品第九(攝般若第二會六八卷眾德品至七八卷空性品)

(丁三)廣釋法身分二。(戊一)身建立。(戊二)事業。初又分四。(己一)自性身。(己二)智法身。(己三)受用身。(己四)勝應身。今初。

  能仁自性身。  得諸無漏法。  一切種清淨。  彼自性為相。

具二清淨之究竟法界。即自性身之相。界限唯在佛地。

佛自性身具三別法。已得念住等二十一聚無漏法故具足差別。二障及習氣畢竟清淨故離繫差別。無漏智之自性以真空為相故自性差別。此後二差別即離垢清淨之自性身與自性清淨之自性身。

(己二)智法身分三。(庚一)正義。(庚二)差別。(庚三)斷諍。今初。

  順菩提分法。  無量及解脫。  九次第等至。  十徧處自體。  最為殊勝處。  差別有八種。
  無諍與願智。  神通無障解。  四一切清淨。  十自在十力。  四種無所畏。  及三種不護。
  並三種念住。  無忘失法性。  永害諸隨眠。  大悲諸眾生。  唯佛不共法。  說有十八種。
  及一切相智。  說名為法身。

現證發心等十法之究竟智。即智法身之相。界限唯在佛地。又現見如所有性盡所有性之究竟智。亦是智法身之相。此智法身分二十一聚。第一聚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第二聚謂慈等四無量心。第三聚有色觀色等八解脫。第四聚謂九次第等至。此等如前已說。第五聚謂十徧處。增上緣依止靜慮所緣緣為地水火風四大種及青黃赤白四大種所造並空識二境。令其如欲徧一切處世間定慧相應之十種等至也。所餘諸處不立為徧處者。以諸根不能向外展。聲處不能相續。香味二處色界無故。徧者謂相續普徧開展義。第六聚八勝處。謂內有色想外觀色多勝處及少勝處。內無色想外觀色多勝處及少勝處。此四是形色勝處。青勝處。黃勝處。赤勝處。白勝處。此四是顯色勝處。由此形顯諸勝處。發生奢摩他勝知與毘鉢舍那勝見之定慧相應也。前四勝處從初二解脫因生。後四勝處從淨解脫因生。第七聚謂無諍。由佛無諍三摩地力能令眾生有拔除煩惱之功能也。第八聚謂願智。乃至生死未空隨願成辦眾生義利也。第九聚謂六神通。第十聚謂四無礙解。如前已說。第十一聚謂四一切種清淨。所依身清淨。所緣受用清淨。心三摩地清淨。智清淨。是為究竟四清淨。第十二聚謂十自在。能住壽一刧名壽自在。於無數三摩地獲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虛空藏定名資具自在。開示一切工巧藝術等事業名事業自在。能隨願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現佛身充滿一切世界名勝解自在。成就無數調伏眾生大願名願自在。能於一時頓現無量神變調伏眾生名神通自在。獲得殊勝四無礙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十二分教名法自在。第十三聚謂十力。第十四聚謂四無畏。如前已說。第十五聚謂三不護。如來身語意行究竟清淨故。不恐他知三業邪行而護過失也。第十六聚謂三念住。佛說法時於善聽者不起貪心。於不善聽者不起瞋心。於間雜者不起二心。唯念住於捨也。第十七聚謂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時也。第十八聚謂永害隨眠。永斷煩惱所知二障之習氣種子也。第十九聚謂大悲心。晝夜六時以饒益心恒觀一切眾生誰已成熟。誰未成熟。誰成增上生器。誰成决定勝器。第二十聚謂佛十八不共法。如前已說。第二十一聚。謂一切相智。及字亦攝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無漏智。即說名智法身也。

(庚二)差別。

  聲聞無諍定。  離見者煩惱。  佛無諍永斷。  聚落等煩惱。
  佛所有願智。  任運無礙著。  無障礙常住。  普答一切問。

如來無諍三摩地勝出聲聞等之無諍三摩地。以聲聞之無諍三摩地。唯斷自身為眾生作生煩惱之所緣緣。佛之無諍三摩地。謂入聚落等時能盡斷除見自眾生身中之煩惱故。又如來願智勝出聲聞等之願智。佛者無少功用相故任運而轉。無執著故不貪著色等。永斷二障故於一切所知智無障礙。乃至生死未空。三摩地作用安住故恒常而住。由得四無礙解故能普答一切問。聲聞等之願智則不能爾。

(庚三)斷諍分二。(辛一)於法身常住斷諍。(辛二)於徧常斷諍。今初。

  若善因成熟。  於彼彼所化。  爾時能饒益。  即於彼彼現。
  如天雖降雨。  種壞不發芽。  諸佛雖出世。  無根不獲善。

若佛現身饒益有情者。須彼有情已集善根。要由值遇善知識等宿植善根。遇佛等之因勢力成熟。於彼彼所化彼時彼處現身說法能有利益。乃於彼彼所化現身說法故。於未集資糧之有情。則不如是現。由彼眾生業障障蔽。不具現佛之因故。諸佛世尊雖出世間。亦有一類眾生不獲聞法等善根。以彼等無親見佛之善根故。譬如天雖降雨。然燋爛之種不發青芽也。

(辛二)於徧常斷諍。

  如是事廣大。  故說佛為徧。  即此無盡故。  亦可說為常。

諸佛世尊可說為徧。如上所說若有眾生調伏時至。則一切時處現身說法作廣大利他事故。事業相續亦可說為常。乃至生死未終安住利他時無盡故。

(己二)受用身分二。(庚一)略標行相。(庚二)廣釋功德。今初。

  許三十二相。  八十隨好性。  受用大乘故。  名佛受用身。

具足五種决定之究竟色身。是受用身相。界限唯在佛地。五决定者。謂處决定。唯住色究竟天宮。身决定唯是相好圓明莊嚴之身。眾决定唯聖菩薩之所圍繞。法决定唯說大乘之法。時决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住。三十二相。八十隨好為性之能仁色身。許為圓滿受用身。圓滿受用大乘法等五種决定所別之身故。

(庚二)廣釋功德分二。(辛一)釋相。(辛二)釋隨好。今初。

  手足輪相具。  足底如龜腹。  手足指網連。  柔輭極細嫩。  身七處充滿。  手足指纖長。
  跟廣身洪直。  足膝骨不突。  諸毛皆上靡。  腨如瑿泥耶。  雙臂形長妙。  陰藏密第一。
  皮金色細薄。  孔一毛右旋。  眉間毫相嚴。  上身如獅子。  髆圓實項豐。  非勝現勝味。
  身量縱橫等。  譬諾瞿陀樹。  頂肉髻圓顯。  舌廣長梵音。  兩頰如獅王。  齒潔白平齊。
  諸齒極細密。  數量滿四十。  紺目牛王睫。  妙相三十二。  此中此此相。  所有能生因。
  由彼彼圓滿。  能感此諸相。  迎送師長等。  正受堅固住。  習近四攝事。  布施妙資財。
  救放所殺生。  增長受善等。  是能生因相。  如經所宣說。

由昔於有學道時極善迎送師長等故感得能仁手足具足輪相。由昔正受律儀堅固安住故感得足下平整如龜腹狀。由昔修習四攝事故感得手足指間縵網相連猶如鵝王。由昔布施善妙食物等故感得手足柔輭細嫩。由昔布施善妙飲物等故感得佛身手足四背(漢文經謂掌)雙肩及頸七處充滿。由昔救脫被殺被縛被打有情故感得手足諸指纖長可愛。由昔饒益他活命故感得足跟寬廣。由昔離殺生故感得佛身洪直。由昔正受布施等善法故感得足踝膝骨皆不突現。由昔自所行善轉增長他故感得諸毛皆悉上靡。由昔將醫方明工巧明等傳授他故感得雙腨漸次細圓如瑿泥耶腨。由昔不捨諸來求財者故感得雙臂長妙。由昔安立一切有情於梵行律儀。及善防護秘密語故。感得陰相藏密最為第一。由昔施他妙敷具故感得皮如金色清淨鮮明。由昔施他勝宮殿故感得身皮細薄潤滑。由昔遠離憒鬧散亂等故感得一一毛孔唯一毛生皆向右旋。由昔敬承一切眾生及師長等。亦令他敬事故。感得眉間毫相莊嚴。量如橄欖核許形如銀管。潔白輭柔。展長三肘。縮即右旋毫端上靡。由昔未曾輕毀他故感得上身猶如獅子。由昔隨順他善說故感得臂髆圓實。由昔施他醫藥等故感得雙肩之中項部極善豐滿。由昔承事眾生作看病人等故感得於非上味中亦得上味。由昔建造園林等故感得身量與弓相等如諾瞿陀樹。由昔施他寺院等故感得頂上烏瑟尼沙高顯周圓。由昔三無數刧說和愛語等故感得舌相薄淨廣長如紅蓮色。由昔一音為一切世界有情宣說正法故感得成就五支梵音。由昔遠離綺語過故感得兩頰如獅子王。由昔承事稱讚一切眾生故感得齒潔白相。由昔遠離邪命正命清淨故感得齒平齊相。由昔修諦實語故感得齒細密相。由昔遠離離間語故感得整四十齒。由昔視一切眾生如一子故感得眼如紺青寶相。由昔視一切眾生無貪瞋故感得兩眼上下睫毛不相雜亂猶如牛王。此等即是三十二相。能仁圓滿報身定能感得此三十二相。謂由能感此此諸相之彼彼因。皆圓滿故。迎送師長等因。隨各各相時已廣宣說。此等名為相者。由誰具足此相即能表現彼是大丈夫故。

(辛二)隨好。

  佛爪赤銅色。  潤澤高諸指。  圓滿而纖長。  脈不現無結。  踝隱足平隱。  行步如獅象。
  鵝牛王右旋。  妙直進堅密。  光潔身相稱。  潔淨軟清淨。  眾相皆圓滿。  身廣大微妙。
  步庠序雙目。  清淨身細嫩。  身無怯充實。  其身善策勵。  支節善開展。  顧視淨無翳。
  身圓而相稱。  無歪身平整。  臍深臍右旋。  為眾所樂見。  行淨身無疣。  無諸黑黶點。
  手軟如木棉。  手文明深長。  面門不太長。  唇紅如頻婆。  舌柔軟微薄。  赤紅發雷音。
  語美妙牙圓。  鋒利白平齊。  漸細鼻高修。  清淨最第一。  眼廣眼睫密。  猶如蓮華葉。
  眉修長細軟。  潤澤毛齊整。  手長滿耳齊。  耳輪無過失。  額部善分展。  開廣頂周圓。
  髮紺青如蜂。  稠密軟不亂。  不澀出妙香。  能奪眾生意。  德紋相吉祥。  是為佛隨好。

佛受用身有八十隨好。由於一切諸行離貪愛究竟故感得能仁爪如赤銅色鮮紅光明。由於一切有情增上利益意樂到究竟故爪色潤澤。由於上等族姓生故爪甲高起。由行境無罪故諸指圓形。由集善根究竟故諸指豐滿。由漸次修三種智德故指漸細長。由昔善護十不善業道及邪命故筋脈不現。由已解釋煩惱結故筋脈無結。由能了知甚深密義踝骨不現。由從生死等難可行處度諸眾生故足無不平。由善巧映覆人故行步如獅子。由善巧映覆龍故行步如象王。由善巧騰空故行步如鵝王。由善引有情至安樂處故行步如牛王。由順繞路而行故回身右旋。由行步善巧端莊故行步善妙。由心常無曲屈故行步直進。由稱讚他功德故身盤緊密。由不染著諸惡法故其身光潔。由說稱機法故身次第相稱。由行清淨故身最潔淨。由心具大悲故身柔妙。由意垢清淨故身善清淨。由法毘奈耶圓滿故眾相圓滿。為他說廣妙功德圓滿故身廣大微妙。於一切有情心平等故行步安庠平等。由說清淨法故雙目清淨無翳。由說易解法故身極細嫩。由於難行處心不退故身容無怯弱。由修善根勝出一切世間故身最充實。由盡後有故身善策勵。由善分別緣起順逆故支節善開展。由說清淨法義故顧視清淨無翳。由弟子戒圓滿故其身圓滿。由未染著生死過故身部相稱。由摧伏我慢故身無歪倒。由說無盡法故身相平整無諸高下。由通達甚深法故臍底深妙。由弟子受持順自之教授故臍紋右旋。由諸徒眾行端嚴故威儀端莊眾所樂見。由意淨故三業行淨。由於非時不說法毘奈耶故身無疣贅及諸黶點。由說身等安樂法故雙手柔輭如覩羅棉。由得光明大沙門故手文光明。由住甚深法故手文甚深。由數數說真淨法故手文長直。由為眾生宣說眾多學處故面門不太長。由通達一切世間猶如影像故唇紅如頻婆果。由柔和語調伏眾生故舌極柔輭。由說眾多功德正理故舌極微薄。由所說法毘奈耶諸著我我所之凡夫難測度故舌赤紅色。由無一切怖畏故語具雷音。由說和愛語故音韻美妙。防護三有結使故四牙圓整。調伏難調故四牙鋒利。降伏煩惱法毘奈耶最潔白故四牙潔白。安住通達生死湼槃平等地故四牙相齊。漸說三乘現觀故四牙漸細。安住方便所持勝慧故鼻相高修。具足眾生信仰淨行故鼻清淨。由說廣大法故眼目寬廣。由度眾生出生死故眼睫厚密。能令眾生歡喜稱讚故眼目青白分明圓滿如蓮華葉。由常時回顧諸有情故雙眉修長。由善巧和緩調伏非以五火炙身等故眉毛細輭。意為善故雙眉潤澤。徧見貪等過患故眉毛齊整。由遮遣有情損害故手長圓滿。由戰勝貪等故兩耳相齊。令諸有情相續不壞故耳根不壞。不由邊執見等擾動心故額部與髮際極善分展。由摧壞一切邪說故額部開展寬大。由圓滿勝願故頂圓如蓋。由於色等斷除貪愛故髮紺青色如蜂。徧盡見修所斷隨眠故頭髮稠密。由說聖教妙慧徧知故頭髮柔輭。由意不為貪等亂故頭髮不亂。常時不說粗惡語故髮不粗澀。由於三寶前散布妙花故髮出妙香奪眾生意。手足拇指有德紋相猶如金剛。手足掌中有四方吉祥紋。其外無名指等有七紋右旋而善莊嚴。此八十種名佛隨好者。由身外現功德相表內心功德故。

(己四)勝應身。

  若乃至三有。  於眾生平等。  作種種利益。  佛化身無斷。

不具足五種决定所顯之究竟色身。是化身相。此分生化身。巧化身。勝應身之三。例如釋迦世尊。初如為天子時。次如現乾闥婆王時。三如釋迦能仁也。又生化身亦現為禽獸河橋樹木等。

若有乃至三有未空。於淨不淨眾生。同時而作增上生决定勝等種種利益之身。即能仁佛世尊之化身。以是不具五種决定所顯之究竟色身故。佛作事業亦常無間斷。乃至生死未空於一切世界事業相續無斷故。

(戊二)事業。

  如是盡生死。  此事業無斷。  諸趣寂滅業。  安立四攝事。  令知諸雜染。  及知諸清淨。
  有情如證義。  六波羅蜜多。  佛道自性空。  盡滅二戲論。  假名無所得。  成熟諸有情。
  及立菩薩道。  遣除諸執著。  得菩提嚴淨。  佛土及决定。  無量有情利。  親近佛等德。
  菩提分諸業。  不失壞見諦。  遠離諸顛倒。  無彼根本理。  清淨及資糧。  有為與無為。
  悉不知有異。  安立大湼槃。  許法身事業。  有二十七種。

如前所說智法身不間斷故如是乃至盡其生死此法身事業亦不間斷。以如是不間斷之資糧因已達究竟故。此事業者謂安立眾生於意樂圓滿。以令發求諸趣安樂及解脫寂靜之意樂故。又安立他於成熟加行。以令了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事故。又安立他令知四諦之正見。以令他了知雜染因果之苦集二諦為所捨。清淨因果滅道二諦為所取故。此三是安立於資糧道。又安立他自利意樂圓滿。以令有情了知如自所證之真實義故。又安立他於自成熟加行。以令圓滿六度行故。又安立他於俱利行。以令往趣佛地十善道故。又安立他於清淨見。令以世間修所成慧通達勝義自性空故。此四安立於加行道。又安立他於見道。令諸眾生親證盡滅二取戲論之空性故。又安立他於修道中第二地第三地者。由令了知彼二地所攝諸法皆唯假名安立於尸羅安忍故。安立於第四地第五地第六地者。由令第四地了知菩提分慧。第五地了知四聖諦慧。第六地了知緣起慧中。皆知一切諸法勝義無所得故。安立於第七地者。令以彼地所攝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成熟諸有情故。安立於八地中。初安立於了知三道之道相智者。安立於彼地所攝菩薩道表示之三道道相智故。第二安立於實執寂靜者。安立於遣除現行實執故。第三安立於假名佛寶者。安立令得名佛寶之菩提故。第四安立嚴淨佛土加行者。安立於嚴淨佛土故。安立於九地中。初安立於自定成佛者。安立决定成佛不墮小乘故。第二安立令成熟他者。安立令作地上所攝無量有情義利故。安立第十地中。初安立親近善知識者。安立令修彼地所攝親近無數諸佛為善知識等功德故。第二安立智德增長中。安立令得菩提分者。安立令圓滿菩提分善故。安立業不失壞者。安立令知諸業無失壞不欺誑故。安立令知四諦者。令現見四諦故。安立令遠離顛倒者。令永遠離常樂我淨等四顛倒故。安立令知無彼所依之根本者。安立於無實執生諸顛倒之根本故。安立圓滿清淨者。安立圓滿證得平等性之清淨故。安立資糧圓滿者。令圓滿無上菩提之二資糧故。安立令知生死湼槃平等者。令現知生死有為與湼槃無為於勝義中全無異故。又安立於道果者。安立於究竟所得無住大湼槃故。如上所說即是所許二十七種法身事業也。

攝品第十

(乙三)釋餘略義分二。(丙一)攝為六義。(丙二)攝為三義。今初。

  相及彼加行。  彼極彼漸次。  彼竟彼異熟。  餘六種略義。

如是為樂廣者已開八門廣說。次為樂中者除前八門當知說餘六種略義。謂三智自性之相。修彼三智行相之圓滿相加行。修三智相最極之頂加行。三智行相一串次第修習時之漸次加行。修三智加行究竟時之剎那加行。三智之異熟果法身也。

(丙二)攝為三義。

  初境有三種。  因四加行性。  法身事業果。  餘三種略義。

如是為樂中者已開六門宣說。次為樂略者當攝為三門宣說。謂三智是修加行之境。四加行是彼究竟三智之因。法身及事業是加行之果。此境行果三門。即離前二另說餘門也。

(甲三)論後義。其造論者。謂此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觀莊嚴論。是成就究竟大悲大智現住覩史多天一生補處彌勒菩薩所造。由梵譯藏者謂天竺明本光論師與吉祥積譯師繙譯校對。後又經天竺大德無死論師與具慧譯師重譯校閱善為決擇也。

  謹依先覺論。  摘譯少分義。  歸命慈氏尊。  加持成佛事。

卷四終

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譯畢在漢藏教理院雙柏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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