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論---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有無根本而有枝末者也,況三才中之最靈 而無本源乎?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今我稟 得人身而不自知所從來,曷能知他世所趣 乎?曷能知天下古今之人事乎?故數十年中 學無常師,博攷內外以原自身,原之不已,果 得其本。
萬靈蠢蠢皆有其本,萬物芸芸各歸其根。未
傳體相續,受得此身;遠則混沌一氣,剖為陰 陽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萬物。萬物與人 皆氣為本。習佛法者,但云:「近則前生造業,隨 業受報,得此人身;遠則業又從惑展轉,乃至 阿賴耶識為身根本。」皆謂已窮,而實未也。
然今習儒道者,秖知近則乃祖乃父,
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塗。內 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 究萬法,彰生起本末。雖皆聖意而有實有權, 二教唯權,佛兼權實。策萬行,懲惡勸善,同歸 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推萬法,窮理盡性,至於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然
一宗,就師佛者,仍迷實義,故於天地人物不 能原之至源。余今還依內外教理推窮萬法, 初從淺至深,於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 本;後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 而至於末(末即天地人物)。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然當今學士各執
斥迷執第一(習儒道者)
養育。謂道法自然生於元氣,元氣生天地,天 地生萬物,故愚智貴賤貧富苦樂,皆稟於天, 由於時命;故死後却歸天地,復其虛無。然外 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 由。所說萬物不論象外,雖指大道為本,而不 備明順逆起滅染淨因緣,故習者不知是權, 執之為了。今略舉而詰之。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虛無大道生成
所言萬物皆從虛
又言萬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緣者,則
又言皆從元
歘有,死 是氣散而歘無,則誰為鬼神乎?且世有鑒 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而歘有;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非氣散 而歘無。故祭祀求禱,典藉有文,況死而蘇 者說幽途事,或死後感動妻子讎報怨恩,今 古皆有耶?
又若生是稟氣而
外難曰:「若人死為鬼,則古來之鬼
答曰:「人死六
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人稟無知之
皆由天命者,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 多貴少,乃至禍多福少?苟多少之分在天, 天何不平乎?況有無行而貴、守行而賤,無德 而富、有德而貧,逆吉義凶、仁夭暴壽,乃至有 道者喪、無道者興?既皆由天,天乃興不道而 喪道?何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焉?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
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則聖人設教,責人
斥偏淺第二(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一、人天教,二、小乘
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 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 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噉酒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得免三途、生人道 中。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修四禪 八定生色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 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 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謂現報,生報,後報)。
一、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謂
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 誰人受報?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 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若言心作, 何者是心?若言肉心,肉心有質,繫於身內, 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 捨?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閡,豈得內外相 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若言但是喜怒愛惡 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 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設言不應如此, 別別推尋,都是我此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 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 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 樂?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 理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 達身本。
據此教中,業為身本。今
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 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執 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瞋(瞋違情境恐侵害我)、癡(非理計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業成難逃,故受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三界勝劣 等處(共業所感)。於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 受報。身則生老病死,死而復生。界則成住壞 空,空而復成(從空劫初成世界者,頌曰:空界大風起,傍廣數無量,厚十六洛叉,金剛不能壞。 此名持界風。光音金藏雲,布及三千界,雨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深十一洛叉,始作金剛界。次第金藏雲,注雨 滿其內,先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風鼓清水成,須彌七金等,滓濁為山地,四洲及泥犁,鹹海外輪圍,方名器界 立。時經一增減,乃至二禪福,盡下生人間。初食地餅林藤,後粳米不銷,大小便利,男女形別,分田立主求臣佐, 種種差別。經十九增減,兼前總二十增減,名為成劫。議曰:空界劫中,是道教指云虛無之道,然道體寂照靈通, 不是虛無,老氏或迷之、或權設,務絕人欲,故指空界為道。空界中大風,即彼混沌一氣,故彼云道生一也。金藏 雲者,氣形之始,即太極也。雨下不流,陰氣凝也。陰陽相合,方能生成矣!梵王界乃至須彌者,彼之天也,滓濁 者地,即一生二矣!二禪福盡下生,即人也。即二生三,三才備矣!地餅已下乃至種種,即三生萬物。此當三皇已 前穴居野食,未有火化等,但以其時無文字記載故,後人傳聞不明,展轉錯謬,諸家著作種種異說。佛教又緣通明 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住者住劫,亦經二十增減。壞者壞劫,亦二十增減,前十九增減壞有 情,後一增減壞器界,能壞是火水風等三災。空者空劫,亦二十增減,中空無世界及諸有情也)。
二、小乘教者,說形骸之色、思慮之心,從無始
生生輪迴不絕,無終無始如汲井輪(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 時一度空劫,云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教法中, 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不是 我者,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今推尋分 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大,心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識(能了別者)之四蘊。若皆是我,即 成八我,況地大中復有眾多?謂三百六十段 骨,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 是。諸心數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 展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
劫劫
不知定取何者為我?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 身之中,多主紛亂。離此之外,復無別法。翻覆 推我,皆不可得。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 相,元無我人,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知苦諦也)? 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斷集諦也);但修無我觀 智(道諦);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滅諦),乃 至得阿羅漢果,灰身滅智方斷諸苦。
既有此眾多之物,
中,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癡,為根身器界之本 也,過去未來更無別法為本。今詰之曰,夫經 生累世為身本者,自體須無間斷。今五識闕 緣不起(根境等為緣),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無 色界天無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絕? 是知專此教者,亦未原身。
據此宗
爾有八種識。於中第八阿賴耶識,是其根本, 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皆能變現自 分所緣,都無實法。如何變耶?謂我法分別熏 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第六七識無明 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重病心惛,見異色人物也)、夢(夢想所見、可知)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 時執為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身 亦爾,唯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境,由此起 惑造業,生死無窮(廣如前說)。悟解此理,方知我身 唯識所變,識為身本(不了之義,如後所破)。
三、大乘法相教者,說一切有情無始已來,法
顯後真性空寂之理(破相之談,不唯諸部般若,遍在大乘經。前之三教依次先後,此 教隨執即破,無定時節。故龍樹立二種般若:一共,二不共。共者,二乘同聞信解,破二乘法執故。不共者,唯菩薩 解,密顯佛性故。故天竺戒賢、智光二論師,各立三時教,指此空教,或云在唯識法相之前,或云在後。今意取後)。
四、大乘破相教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執,密
識豈真?若言一有一無者(此下却將彼喻破之),則夢想與 所見物應異,異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寐 來夢滅,其物應在。又物若非夢,應是真物;夢 若非物,以何為相?故知夢時則夢想夢物,似 能見所見之殊,據理則同一虛妄,都無所有。 諸識亦爾,以皆假託眾緣,無自性故。故《中觀 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 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藏)。是知 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實理。若約此原身,身元 是空,空即是本。
將欲破之,先詰之曰:所變之境既妄,能變之
今復詰此教曰:若心境皆無,
上之四
直顯真源第三(佛了義實教)
五、一乘顯性教者,說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
評曰,我等多劫未遇真宗,不解
會通本末第四(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
真性雖為身本,生起蓋有因由,不可無端忽
不變不易。眾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由隱覆 故名如來藏;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相(自此方是第四 教,亦同破此已生滅諸相)。所謂不生滅真心與生滅妄想和合, 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識有覺不覺二 義(此下方是第三法相教中亦同所說)。依不覺故,最初動念,名為 業相。又不覺此念本無故,轉成能見之識及 所見境界相現。又不覺此境從自心妄現,執 為定有,名為法執(此下方是第二小乘教中亦同所說)。執此等故,遂 見自他之殊,便成我執。執我相故,貪愛順情 諸境,欲以潤我;瞋嫌違情諸境,恐相損惱;愚 癡之情,展轉增長(此下方是第一人天教中亦同所說)。故殺盜等心 神乘此惡業,生於地獄、鬼、畜等中。復有怖 此苦者,或性善者,行施戒等心神乘此善業, 運於中陰入母胎中(此下方是儒道二教亦同所說)。稟氣受質(會彼 所說,以氣為本),氣則頓具四大漸成諸根,心則頓具四 蘊漸成諸識。十月滿足生來名人,即我等今 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類和合 方成一人。天、修羅等大同於此。
謂初唯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
受得此身,復由滿業故,貴賤貧富、壽夭病健、 盛衰苦樂。謂前生敬慢為因,今感貴賤之果。 乃至仁壽殺夭、施富慳貧,種種別報,不可具 述。是以此身或有無惡自禍、無善自福、不仁 而壽、不殺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滿業已定,故 今世不同,所作自然如然,外學者不知前世, 但據目覩,唯執自然(會彼所說,自然為本)。復有前生少者修 善,老而造惡;或少惡老善,故今世少小富貴 而樂,老大貧賤而苦;或少貧苦老富貴等。故 外學者不知,唯執否泰由於時運(會彼所說,皆由天命)。
然雖因引業
所稟之氣,展轉推本,即混一之元氣也;所起 之心,展轉窮源,即真一之靈心也。究實言之, 心外的無別法。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屬前轉 識所現之境,是阿賴耶相分所攝。從初一念 業相,分為心境之二,心既從細至麁,展轉妄 計乃至造業(如前敘列);境亦從微至著,展轉變起乃 至天地(即彼始自太易,五重運轉乃至太極,太極生兩儀。彼說自然太道,如此說真性,其實但是一念能 變見分。彼云,元氣如此一念初動。其實但是境界之相)。業既成熟,即從父母稟 受二氣,與業識和合成就人身。據此則心識 所變之境,乃成二分。一分即與心識和合成 人,一分不與心識和合,即成天地山河國 邑。三才中唯人靈者,由與心神合也。佛說內 四大與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
然
哀哉!寡學異【典籍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45 冊 No. 1886《原人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0-04-07,更新日期:2019-09-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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