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三...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卷二十三(經文卷五之二)

明 交光大師 述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三(經文卷五之二)
明京都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蒲州萬固沙門妙峰福登校 

壬二佛敕諸聖各說。此固順前意請。然必令各說者。一顯二十五門遍該諸法頭頭可入。但取一門當此方機。非謂聖性惟通一門也。二取諸聖各皆親修現證。非空談無驗之法也。分三科。癸一佛問諸聖為二。子一標所告之眾。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

惟憑後文佛言彼等修行無優劣差別。則此諸聖名位大小。法門偏圓。皆同一味圓實。更不須疑。何勞多辯。若仍有大小偏圓。則佛之後言乃成誑妄。安有此理。當知此經實在法華之後。故經中直許二乘修於菩提。而曾無驚怪。若在法華之前。則此經已談實相及佛知見。而聽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乃至獲心常住。是其二執蕩然。成佛無疑。法華更何開顯。縱令重說。又何驚怪之甚哉。且孤山謂教已開顯。又云既經發跡。皆指法華佛所顯發。而吳興謬辯其非。似謂孤山說諸聖各自開顯冤哉斯言。孤山之屈。何所伸乎。且吳興執拗。強引不了義經橫分大小。而優劣差別宛然不混。是已公抗佛旨。末卻又引佛言並偈。乃謂開權顯實之正文。殊不知汝分優劣差別若是。佛言則非。佛言若是。則汝分優劣差別則非。豈得二俱成是乎。是始而橫說人非。終亦自無決定。其言類多如此。智者當察孤山之言。元順佛旨本無過差也。

子二述告敕之言。又分二。丑一先按所成之果。

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

菩薩羅漢並稱無學者。正以地上既通羅漢之名。菩薩豈避無學之號。何況達真了妄。修即無修。永嘉云。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誌公云。不起絲毫修學心。無相光中常自在。是菩薩無學之明證也。

丑二後問入圓方便。

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顯然不問現今深果。但問最初方便。不言七大。攝入十八界中。六塵攝前五大。根識攝後二大。

癸二眾說本因。二。子一眾聖略說。以其均是入圓方便。故須遍說。可以擴人圓融見解。又以其不當此方根性。故但略說。不欲行人亂修也。分四。丑一六塵圓通。相宗謂塵是賴耶相分。斯經謂是如來藏心。行人能於一塵發悟。則藏性現前。故即六塵圓通。問。此與宗門見色聞聲入道者。同耶異耶。答。不盡同而亦不盡異也。宗門人據現生悟處。未必是彼修習法門。如靈雲豈以桃花為修門耶。但是參究疑情。逼拶功極。忽於見色處瞥的透露而已。今四諦。不淨。嘗藥。觀法多是所修法門功久證入。若此。則未敢言同也。然宗門人亦有差別因緣。具眼師家能預知之。如緣在聲處。決不於色處悟。乃至於人於經棒喝言句等。皆各一定。不得錯亂。推其過去。未必不是彼熟習使然也。不然。則師家何預知之。若此。則與諸聖亦未敢言異也。惟香嚴跋陀等聞香覺觸等似一時忽然之事。則與宗門現生之悟相似耳。智者審之。就分六。寅一陳那聲塵。分三科。卯一作禮陳白。

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五比丘。解現初卷。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敘悟聲教。

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於佛音聲悟明四諦。

鹿苑雞園。皆古帝王養畜之地。五人棄佛於此自修。佛成道日。先尋度之。故曰觀見如來最初成道也。佛為五人三轉四諦。而陳那先悟。成阿羅漢。故曰於佛音聲悟明四諦也。

辰二蒙印命名。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

初稱解者。最先解悟也。阿若多此云解。名實相孚。解悟第一者也。然最先得度。亦前因也。

辰三音圓得證。

妙音密圓。我於音聲得阿羅漢。

妙音密圓者。蓋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當說四諦時。實行聲聞但領生滅之旨。而妙音密圓。徹於無作四諦。達於如來藏心。陳那密發深解證圓實理。若大齊小。借小果名。位當七信以上。蓋大證相似。永不稱於信名。借所齊小果為名。諸經皆然。若名實全取。則他經以十地為羅漢。而圓人住位。全與別地齊乎。故圓通位亦即是大乘羅漢。此說尤妙。後皆倣此。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音。聲為上者。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音聞二字皆為教體。聞根乃觀音所證。今聲塵是陳那所證。蓋於聲教得力發悟者也。領佛四諦圓旨尋於名句開悟藏心者也。蓋法華開顯之後。人天大眾。誰不知佛諸大弟子內祕外現。皆大菩薩。且楞嚴會上。無數大人論量圓通。豈有實行聲聞。不自忖量妄以偏劣淺悟敢自濫齊於大乘圓通乎。縱彼狂妄。而如來何緣妄許其無有優劣差別乎。由是觀之。並依大乘圓悟無疑。而諸不了經皆不必泥也。陳那聲塵已竟。

寅二優波色塵。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科。辰一敘悟色性。

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觀不淨相生大厭離等者。因多貪欲。佛令作九想觀以對治之。即五停心之一也。蓋佛所設觀門。有共不共。此大小乘共用之法。且根之利鈍。與煩惱輕重。錯落四句。此屬根利而煩惱重者。由以圓根而多貪色慾。故觀不淨以對治時。仍發圓悟。即長水所謂因觀色塵本如來藏也。以從下。超略九想觀耳。空色二無者。病愈藥除。相無不盡也。無學準前。

辰二蒙印命名。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

溫陵曰。優波尼沙陀。此翻近少。亦云塵性。謂微塵是色之少分也。

辰三色圓得果。

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

前言空色二無。但是相盡。此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相盡性現也。然仍稱妙色者。則色仍不壞。而普觀諸色。皆即如來藏心周遍法界也。羅漢準前可知。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以觀色為入圓之因也。優波色塵已竟。

寅三香嚴香塵。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敘悟香塵又三。巳一因觀有為。

我聞如來。教我諦觀諸有為相。

諦觀者。審實而觀也。諸有為相解現前偈。謂根塵識等也。

巳二靜處聞香。

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沈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

檇李曰。宴。安息也。晦。冥寂也。清淨之室。謂之清齋。○香乃有為中一法。寂然者。無相也。

巳三即香發明。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

吳興曰。凡言性空。必推四性。今當以木為自。煙火為他。和合為共。空為無因。此似衍門觀幻有即空之相。○此觀四性。達香塵生體了不可得。而香之相盡。其義頗通。準佛破法。如云徒木無火不香。故曰非木香氣不同空性。故曰非空。燒於別物不香。故曰非煙非火也。香體既不可得。故去無所著。而來無所從。由是意銷者。入無分別也。發明無漏者。達熾然香體即如來藏心也。

辰二蒙印命名。

如來印我得香嚴號。

辰三香圓得果。

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

香嚴。以妙香莊嚴法身也。塵氣二句。亦相盡性現也。羅漢準上。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此與跋陀雖酷似宗門悟處。而尚多假於分別以為入處。宗家未必若是。多惟功夫極則。觸處洞然而已。然彼於悟後見諦雖同。而證之淺深。隨於宿根。實不可定。而此之諸聖洞見藏心亦無不同。而初心證位。定在七信以上。通於初住。是證亦同也。不然。則不可同語圓通位矣。後皆倣此。香嚴香塵已竟。

寅四藥王味塵。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五百梵天。同行眷屬也。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三。辰一敘悟味塵。分三。巳一宿因嘗藥。

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

巳二備達藥性。

如是悉知苦酢鹹淡甘辛等味。并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

孤山曰。眾味共成名和合。直爾采用名俱生。修鍊炮炙名變異。

巳三即味開悟。

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

舌與藥觸。熾然味現。故非空。雖觸舌現。實無形相。故非有。又味是不可見有對色。以有對。故非空。以不見。故非有也。身即舌也。心即舌識也。諸藥不來。則舌與識不自現於苦等。故非即身心。舌識不嘗諸藥豈能自現苦等。故非離身心。分別味因。一一追究味因何有。從是開悟者。忽爾悟得熾然諸味。元不從於諸藥及與身心。本如來藏真如性也。

辰二蒙印命名。

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藥上二菩薩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

蒙佛無別號者。即指釋迦塵劫為其導師也。約初發悟時所證菩薩。應亦七信以上。通於初住也。末二句。明其今雖高證深位。不改初名。

辰三覺味得果。

因味覺明。位登菩薩。

覺明。即藏心開悟也。此仍結其最初方便因味得果而已。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藥王味塵已竟。

寅五跋陀觸塵。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跋陀婆羅。并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跋陀婆羅。此云賢守。亦云賢護。自守護賢德。亦守護眾生。○開士。菩薩別名。自開悟而復能開悟眾生者之號也。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敘悟觸塵。又三。巳一宿因入室。

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

此即與常不輕同時。增上慢之流也。

巳二即觸發悟。

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

水因者。即水為導悟之因也。此科當勿迷於論觸。蓋觸之為塵。以身根而合色塵。中間熾然覺其冷煖澀滑者。是其相也。今因沐浴時。以身觸水。以水合身。中間熾然冷煖觸現。由是追究此觸因何而有。若言因洗塵垢而有耶。則塵本無情。何能現觸。故經云既不洗塵者。言既不因洗塵而現觸也。若言因洗勝義根之覺體而有耶。則覺知之體。非洗可著。故經云亦不洗體者。言亦不因洗體而現觸也。中間者。推塵推體。兩楹中間。安然者。即徹悟自在之相也。得無所有者。達此觸塵杳無來處。相盡性現。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巳三習留今證。

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

威音見諦。是為初心。今從釋迦。證於深位。

辰二蒙印命名。

彼佛名我跋陀婆羅。

辰三觸明得果。

妙觸宣明。成佛子住。

即觸塵而悟入藏性。所謂妙觸宣明也。佛子住。即是證於初住位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跋陀觸塵已竟。

寅六迦葉法塵。又分為三。卯一作禮陳白。

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摩訶迦葉。云大飲光。檢三迦葉。尼等自明。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敘悟法塵。又三。巳一宿因感報。

我於往劫。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光金塗佛形像。自爾以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

以然燈塗佛二種勝因。故感歷劫紫金身光。袒衣吞日。

巳二兼同眷屬。

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

尼兼身同。餘惟果同。

巳三觀法得果。

我觀世間六塵變壞。惟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

觀六塵者。正觀法塵為總。前五為別。蓋觀前五塵謝落影子。兼總別而稱六也。變壞者。蓋法塵托意識。暫現即過。剎那剎那。念念生滅。厭此變壞。如修空觀。入滅盡定。此定能滅意根空法塵也。定深。故能度劫甚久同暫。溫陵謂今在雞足山待彌勒。入此定也。我以空法者。觀破法塵。相盡性現。悟入藏心矣。羅漢準前。

辰二蒙佛印可。

世尊說我頭陀為最。

溫陵曰。頭陀。新云杜多。此翻抖擻。以能抖擻法塵為號也。

辰三法明滅漏。

妙法開明。銷滅諸漏。

法融藏心。故妙開明。藏心既入。永無漏落。故言銷滅果之實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六塵圓通已竟。

丑二五根圓通。六根缺一者。留耳根為殿後。所以當此方之機也。參詳五根。四中俱有旋反字面。以根性法門均是旋根脫塵之旨。塵識不然。細玩可見。就分為五科。寅一那律眼根。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長水曰。那律。即阿冕樓馱。此云無貧。亦云如意。乃白飯王子也。過去世以一食施辟支。感九十一劫受如意樂。

卯二陳白之言。分四。辰一因訶失目。

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

孤山曰。增一阿含云。佛在給孤園為眾說法。那律於中眠睡。佛說偈訶云。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那律於是達曉不眠。眼根便失。

辰二承示三昧。

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樂見。即旋見忘塵。照明。即發本明耀也。準耳根圓通。乃是反見見自性之功夫也。謂之金剛三昧者。表心眼現前如金剛堅固。不可破壞。非如肉眼易破壞也。

辰三遂得心眼。

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

不因眼者。不因肉眼也。精真洞然者。即如來藏心。發本明耀。心眼洞開也。準耳門。應云初於見中。入流忘所。所入既寂。明暗二相。了然不生。此則位齊初果。即應心光漸發。如是漸增。見所見盡。此則位齊七信四果。即應大發本明。徹見十方也。然既同於圓證。則盡見不住。乃至寂滅現前。亦應齊等也。舊註較量阿含。諍分大小。皆不必然。以佛既開本。均囑內祕。凡所修證。何法不圓。

辰四蒙佛印證。

如來印我成阿羅漢。

準前。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旋見。即反見見自性。循元。即證入圓通也。那律眼根已竟。

寅二周利鼻根。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周利槃特迦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槃特。此云繼道。長水曰。特迦亦云蛇奴。於路所生。

卯二陳白之言。分四。辰一因闕誦持。

我闕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

長水曰。過去為大法師。祕吝佛法。不常教人。後感愚鈍。以宿善故。遇佛出家。五百比丘。同教一偈。經九十日不成。○別經有言教誦條帚。則得條忘帚。得帚忘條。

辰二奉教調息。

佛愍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

長水曰。佛令數息攝心。因而了悟。○經雖云調。即兼數意。調者。按天台止觀。當離風氣喘等。而幽綿自在也。數則從一至十。或至百。而後逆數至一。良以暗鈍遠因。雖本愚癡。近緣亦由雜亂。故令數息攝住。不雜餘緣。然數出不數入。雙數則病。我時下。觀息盡詳也。得定則微細。定深則窮盡。四相。出息入息皆具。初起曰生。不斷曰住。漸微曰異。已斷曰滅。諸行。即生等遷流。剎那最短。一念即具九十剎那。言至微細也。調息。似六妙門數。隨。止。餘似觀。還。淨。在下科。

辰三開悟得果。

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

豁然無礙者。即就鼻息窮盡處。豁悟鼻根通於藏性。所謂聖性無不通也。然藏性澄清。萬法朗鑑。無復障隔。豈有憶忘乎。故曰得大無礙。漏盡羅漢。並以準前。

辰四蒙佛印證。

住佛座下。印成無學。

準前。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反息循空者。只是觀息反歸空滅。即悟入藏性以成圓通果也。問。鼻以嗅為用。今於旋根。而不取反嗅乃取反息何也。答。嗅性正托於息。所謂出息取香。入息聞香也。但此攝心。何須反嗅。及其發悟。終因息盡。故屬鼻根圓通。周利鼻根已竟。

寅三憍梵舌根。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憍梵𦬅提。此云牛司。牛凡不食。亦事虛司。此人口如牛之司。乃輕弄報也。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四。辰一口業招報。

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司病。

見老僧無齒而食。笑之。說其似牛。故世世感生牛舌。常如牛司。口業可畏如此。

辰二奉教止觀。

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觀味之知。非體非物。

此佛本欲教以舌根圓通。乃先令其止散入寂。後教其從寂起照。觀察嘗性也。故此首三句。即先賜以數珠。令其念佛也。而謂之一味清淨心地法門者。蓋念佛時。止諸雜緣。純一淨念故也。次二句。即止散入寂。先成念佛三昧也。末二句。即後教其從寂起照。觀察嘗味知性。非從根體。亦非從物味也。良以外味不來。根不自嘗。故非體。舌不觸知。物不自味。故非物也。當知念佛非但遮謗。而遮謗乃餘益耳。

辰三超離得果。

應念得超世間諸漏。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離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淨。成阿羅漢。

了達嘗性既不從根。又不從味。豁然悟其本是藏性。然性現如日出。漏盡如霜消。故諸漏頓盡。內脫身心。即解根脫縛也。外遺世界。即超越器界也。達三有本空。方為遠離。更無依正纏縛。故如鳥出籠。此即齊於四果七信。方同四卷末文。所謂根塵識心應念銷落也。今言離垢銷塵。法眼清淨者。即彼文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也。文全相似。請詳彼解。自知此證非是小乘之果。宛然信滿入住矣。

辰四蒙佛印證。

如來親印登無學道。

準前。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還味旋知者。即反觀嘗味知性。悟入藏心也。憍梵舌根已竟。

寅四畢陵身根。又分為三。卯一作禮陳白。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名翻餘習。昔為婆羅門。故餘習多慢。如罵河神為婢。非彼實心。蓋習氣也。

卯二陳白之言。分五。辰一聞談苦諦。

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

發心。即出家也。世間不可樂事。即四諦中苦諦也。如三苦四苦八苦等也。

辰二注思傷足。

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

法門。即苦諦也。奉教思苦。而適遇苦事。實發悟之機也。

辰三研窮身覺。又二。巳一敘述二覺。

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

首二句敘知痛之妄覺。即身識也。次三句敘無痛之真覺。即身根覺性。與見聞同等者也。雖覺覺痛者。言據上雖有能覺之心。與所覺之痛。而身根中無分別清淨覺心。本無所覺之痛。與能覺之痛覺也。

巳二研窮無二。

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

雙覺。謂知痛之覺。與覺清淨心也。此起智轉思身既是一。覺豈有二。所謂一則真二則妄也。

辰四入空得果。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

攝念者。即惟隨順無痛清淨之真覺。而不復隨順知痛之妄覺也。未久之間身心忽空者。蓋攝心之極。真純妄絕。身心豁然。同虛空矣。諸漏虛盡者。真覺藏性現前。而欲有無明。了不可得焉。羅漢同前。

辰五蒙佛印證。

得親印記。發明無學。

無學準前。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純覺。純一真覺也。遺身。身心忽空也。一遺一純。亦含旋意矣。畢陵身根已竟。

寅五空生意根。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宿命知空。又二。巳一遠通宿命不忘。

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恆河沙。

心得無礙者。即無隔陰之昏。出胎之昧也。

巳二依正自他皆空。

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

首二句正報空也。在胎。則能隨相受生。知空。則能達理不昧。空寂者。五蘊皆空。生體了不可得也。次二句依報空也。自母身外洎山河大地。悉同空寂也。此即深心菩薩人法雙空境界。以上總屬於自空。末二句。即出胎廣化眾生同悟空理。空性。且作人法二空真如。未是顯了藏性。以下文方顯了故。夫處胎不昧。人法雙空。自是二乘及初心菩薩皆所不能。何況具足二利。大乘深位。復何疑乎。約談初心方便。且在十信滿心。

辰二承教證入。又為二。巳一悟證自果。

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

發者。與之發明也。性覺真空。影性空真覺。即如來藏心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空性圓明。即色空無礙。所謂全體圓融。大用無限。若此。而阿羅漢之證。於十地大人復何所歉。科言自果。對下佛知見言。非對眾生也。

巳二同佛知見。

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

此似超入後心。故言頓入寶明空海。即所謂一真法界。第一義空。又曰畢竟空也。此則寂同於佛矣。佛知見。即前圓彰三藏。所謂大智慧光明義也。此則照同於佛矣。別經明須菩提乃過去青龍如來。觀此。則上句似同涅槃。下句似同菩提。此蓋良由已經如來開顯。故自說深心。無復隱祕耳。顯文明證如此。而舊云皆作小宗分別無咎。殊不知解深為淺。抗佛誣聖。烏得無罪。幸戒之。

辰三蒙佛印許。

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

小乘證空。空縛。非真解脫。又是三昧。非本性空。斯則人法及與俱空一切解脫。所證空理。乃一真本有。真空不空之性體也。我為無上者。窮盡空理。更無加尚也。陳白之言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諸相。所謂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及與法相也。非。空也。諸相入非。即人法雙空也。非所非盡者。即能非與所非俱盡也。所非。即上諸相。能非。即上諸非。所謂非法相也。是即空所空滅。藥病雙除之意也。旋法之法。指一心法。即意根中知性。非謂法塵也。旋法歸無者。即旋知性歸於畢竟空也。永嘉云。有無俱遣不空空。又云。諸行無常一切空。即是如來大圓覺。此之謂也。與耳根圓通較之。此多顯體。彼多顯用。而宗家悟處。雖於諸門遍有。而主於此門者為尤多。良以或明或暗。多惟取於知之一字故也。五根圓通已竟。

丑三六識圓通。夫經初徵破識心。呵為生死根本。眾生誤認。枉入輪迴。權小依修。竟無實果。何今復可入圓通乎。蓋前於識大偏周中。已申斯辯。今請重申夫識雖塵影。虛妄之極。而離一真見分無別自體。譬影之於水。雖極虛妄。而離水無別自體。但迷執者認識忘真。而橫成流轉。譬癡人認影忘水。而誤遭淪溺。利害非細。不得不呵也。倘悟者即識見真。而識非真外。圓通何疑。如智者觀影知水。而影非水外。尚可得水之用。豈遭其淪溺乎。故此六聖。并後彌勒。皆能即識見真。故皆證於圓通而無礙也。宗門云。起滅紛紛是何物。此之謂也。問。如來何不直令人即識見真。何必呵之。而必教人依根以入乎。答。偈云。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正定。遲速不同倫。正以塵識皆遲。而惟根最速故也。譬呵二乘。豈是終不成佛。但劫經塵點。遲鈍之極。故呵初學勿發是心也。就分為六科。寅一鶖子眼識。前五識有二種難辨。一者與前五根混。以其雖分別。而隨念麤略。頗似無分別之根性。愚法聲聞。罔不迷之。故規矩云。愚者難分識與根是也。二者與五俱意識混。以其雖麤略。而隨念分別。頗似意識之計度。故小教不知前五非意識。而心法惟一也。吳興說識。率多混濫。亦是此迷。然則性宗學者。當勿忽於法相可也。今請略明眼識之相。餘四準知。如眼照境時。一念不動。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此眼根之見性也。於中用目循歷。黑白大小多少善惡等相。歷然不混。此不帶名言。隨念麤略分別。即眼識也。由是次第標指。追究分析。無量差別。此遍執名言計度。詳細分別。即眼家俱意識也。又名明了意識。今但取於第二眼識。而根性與俱意。俱不得混濫之。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舍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科。辰一眼識夙利。

我曠劫來。心見清淨。如是受生。如恆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

此亦敘多生眼識久利也。心見。即眼識。清淨。即無障礙。世出世間。即一切凡聖境界。種種變化。即差別幻妄。如事業法門因果等相。一見二句。謂不勞多力。惟眼識隨念麤略分別。即表裏洞徹。此正顯其是眼識利也。

辰二逢教增悟。

我於路中。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

此迦葉。即兄弟三人者。名現目連通中。別經謂逢馬勝者。但取則師所云。宜非一人。彼此互出是也。因緣。當依上乘圓義而解。如佛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此四句。依次即藏通別圓四教。或每教俱該四句。而鶖子所解。決徹圓理。故悟藏心周遍法界也。

辰三從佛高證。

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

見覺。即眼識。明圓。即證極。得大無畏。即說法具四無所畏。以見之徹。故說之無歉耳。羅漢準前。身子智慧第一。聲德居長。故稱長子。從是而知身子智慧。皆眼識利也。次二句即釋成長子。亦檢別於羅侯。聞佛說而悟法身。故云從佛口生。在教法中長養聖胎。由是法身從微而著。故曰從法化生。別經言身子乃過去金龍如來。則知七日達法。半月證果。皆示現而已。總非真實。何必諍其從人聞法之殊。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心見發光。即眼識證徹也。同於靜極光通達。光極知見。同於寂照含虛空。其朗鑑萬法之勝用。可以知其源矣。鶖子眼識已竟。

寅二普賢耳識。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檇李曰。行彌法界曰普。位鄰極聖曰賢。此非地前。乃金剛喻定。居眾伏頂。名之為賢。○與文殊皆古佛影響。大鈔中名位義多。今但從要。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輔化垂範。

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

紹佛家業。故為法王之子。菩薩根者。圓頓根也。普賢行即十願王。舉一色一香俱周法界者也。沙界十方。凡修普賢行者。皆從立名。可謂垂範之極矣。

辰二耳識鑑機。

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

溫陵曰。心聞。耳識也。分別眾生知見者。擇普賢行而成就之。

巳三普護行人。

若於他方恆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

有一眾生者。極言其不遺一人。非謂止論一眾生也。界以沙記。則界中眾生益無量無數。分身百千。極言其多。非局數也。先於障輕者顯然加被。次於縱彼下。并言障重者冥中加被也。末二句。雙承冥顯二加。言擁護。令無魔障而速開發也。安慰。令無退墮而益精進也。成就者。淺位。則普賢根成。深位。則等覺行成。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雖古佛久證。而亦有最初本因。故表其元從耳識而入也。惟用耳識隨念分別。普照群機。得大自在也。普賢耳識已竟。

寅三孫陀鼻識。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為四科。辰一出家心散。

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於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

定心不成。難以破惑。故未剋果。

辰二奉教觀鼻。

世尊教我及拘絺羅。觀鼻端白。

拘絺羅。共稟鼻識法門。同行者也。鼻端。即鼻尖也。白。乃注目諦觀鼻尖。微有白相也。因其散亂心多。不成三昧。教其惟觀此白。住心不散。

辰三從鼻悟證。又二。巳一初見息煙而悟徹。

我初諦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淨。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

溫陵曰。息由風火而起。鼓煩惱濁。故其狀如煙。昧者不覺。惟諦觀能見。六交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燄。皆煩惱所發也。淨觀發明。則煩惱漸銷故內明外虛。而煙銷成白。○身心下。即定成之相。上二句。分言內外各明。即內徹五臟。外徹大千。次二句總言明透。而喻以琉璃。末二句黑煙變白。驗知煩惱銷也。

巳二次化息光而證果。

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

首句即藏心顯現。煩惱無餘。已轉煩惱而成菩提。故息化為光。合心境而一如。故照十方界。

辰四蒙佛授記。

世尊記我當得菩提。

即當來成佛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此亦不取嗅香時鼻識分別。而但取觀息之意。準前鼻根可知。餘皆意在上文可了。孫陀鼻識已竟。

寅四滿慈舌識。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宿辯說法。此科先敘曠劫諸佛會下之事。同法華經。又二。巳一久弘權實。

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

辯才。即四無礙。苦空。二乘權義。實相。一乘實義。

巳二廣衍微妙。

如是乃至恆沙如來祕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

乃至者。從一佛法藏。乃至無量諸佛法藏。祕密者。盡其深玄也。微妙者。極其善巧也。無畏者。亦即四無所畏也。

辰二承教得果。此科下。方敘本尊釋迦會中之事。又分二。巳一承教音輪。

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

知有大辯者。即知前科曠劫大本也。溫陵曰。佛以身口意三輪應物無滯。音聲。即口輪也。○佛因材而篤。復授以如來音輪。益以輔揚大教。所謂矢上加尖也。

巳二輔化得果。

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

助輪。則上輔佛教。師吼。則下化眾生。皆顯利他。而成阿羅漢。亦顯其不失自利。據前自敘。及法華佛敘。其大本莫測。豈止十地。今就敘述圓通。其果位且同眾例。

辰三蒙佛印許。

世尊印我。說法無上。

此惟證其說法第一。如法華經所敘是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怨。銷滅諸漏。斯為第一。

魔怨應通內外。內則心魔冤尤。因說破而除滅。外則天魔冤害。因顯發而退藏。銷漏。即入圓通也。問。此何不取別味。而獨取於說法乎。答。二俱舌識功能。而說法為勝。故偏取之。然說法似須意識深細分別。而今獨用舌識。亦見說法自在。但用隨念。不勞計度。而發無不盡也。滿慈舌識已竟。

寅五波離身識。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孤山曰。優波離。云上首。以持律為眾綱紀故。或云近執。佛為太子。彼為親近執事臣故。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親見成佛。

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

先言貪欲者。首舉欲漏也。復言諸漏者。撮略有漏。及無明漏等耳。此但初敘來由。尚未干於身識也。

辰二秉戒得果。

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

承佛教戒。即授二百五十條聲聞戒也。如是下。即菩薩戒。人知波離位居聲聞。但秉麤戒。今自敘。乃極至菩薩八萬微細戒品。足知是大菩薩示現也。溫陵曰。行住坐臥律儀各二百五十。對三聚成三千。復以三千配身口七支。成二萬一千。復配四分煩惱。成八萬四千。○三聚者。謂攝善法。攝律儀。攝眾生也。四分煩惱。謂多貪。多瞋。多癡。及等分也。性業者。謂所戒之法。體性即惡。如殺盜淫等也。遮業。謂所戒之法。體性非惡。但能開諸惡門。為前方便。故止絕以遮諸惡。如酒等是也。末二句雖言所證之果。而單戒豈能剋果。當知身心寂滅。即因戒所生之定。成阿羅漢。即因定所生之慧。約外現。即滅盡定。與人空慧。約內祕。即楞嚴大定。與圓通慧。而羅漢亦準前矣。

辰三蒙佛印許。

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無上。

此印與名相孚。為眾綱紀者。實用稽察持犯功過也。印心者。印其持戒修身之清淨心也。末句正明其為眾上首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初且執身者。蓋因身犯尚多。不暇細究心品也。自在者。即無毀犯也。次第執心者。蓋因身已無犯。不勞檢制。然後細檢心品以至八萬也。通達者。當依圓師作所發之定慧無差。以末二句即當歸結身識圓通。故通利二字。即是從身識而證入圓通之境也。本文制身制心。元無分於大小。且不必辯。至經後臨文再當辯之。問。此何不取覺觸之用。而但取持戒功能。答。此亦以覺觸之用。劣於持戒故爾也。波離身識已竟。

寅六目連意識。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又分為三。辰一遇教發心。

我初於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

孤山曰。優樓頻螺。此云木瓜癃。胸前有癃。如木瓜故。伽耶。山名。即象頭山也。亦云城。城近此山故。兄弟三人。故身子云逢迦葉波兄弟。即其人也。溫陵曰。因緣深義。謂非世間和合麤相。○亦當準前身子圓通中。即彼圓義也。發心。即意識圓通。大通達。即至圓通境也。問。前言意識起滅無端。今言圓通。何以致然。答。了見意識起於藏心。離藏心無別意識。由是即入藏心而圓證也。

辰二蒙度證通。

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鬚髮自落。我遊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

首三句度之為僧。下五句證之成果。著身自落。皆佛神力。隨言成就也。我遊二句。神境通也。次二句。總言神通第一也。上科已得意識圓通之體。此四句大發意識圓通之用。證果準上。

辰三諸佛印許。

寧惟世尊。十方如來。歎我神力圓明清淨。自在無畏。

首句。明不惟釋迦印其神通第一。次四句。明諸佛同許也。全發性真故圓明。遠離依業故清淨。無不如意故自在。無能摧制故無畏。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溫陵曰。旋湛者。旋意識而復妙湛也。○即轉意識而證如來藏心耳。心光發宣。即發神通妙用也。次二句復以喻明也。清瑩者。水澄而萬象影現也。澄濁。喻旋意識。久清。喻發神通。問。此何不取緣慮法塵之用。答。作意運通。正緣法塵之妙用也。六識圓通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三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卷二十四(經文卷五之三)

明 交光大師 述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四(經文卷五之三)
明京都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蒲州萬固沙門妙峰福登校 

丑四七大圓通。前五大即塵。後二大即識與根。雖不出前根塵識三。而特具用遍廣大之象。故別得大名。就分為七。寅一烏芻火大。分為三科。卯一作禮陳白。

烏芻瑟摩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烏芻瑟摩。此云火頭。即火頭金剛。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因欲得觀。又二。巳一宿生多欲。

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欲。

欲。即婬欲。諸聖遠劫俱有在凡實因。不可作別端迴互而釋。

巳二遇佛授觀。

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婬人。成猛火聚。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煖氣。

溫陵曰。多婬之人。本由煖觸迫發。生為欲火。死為業火。業力增熾。故成猛火聚也。○教我下。即令觀身火大也。末句冷字。譯文誤耳。應云諸煖觸氣。方順火大。而且合結文。蓋多婬之人。既火大增熾。而業火將起。故令遍觀百骸四肢中火大。先欲其知懼。而頓息婬心。然後將錯就錯。可成妙觀。

辰二觀成得名。

神光內凝。化多婬心成智慧火。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

禪觀中。遍見身中惟一火聚。既怖且厭。而遠離欲念。然火雖熱惱。而體具光明。今婬心息而無復熱惱。惟見光明。即智慧火。故曰神光內凝等也。末三句雖表得名。亦顯其為諸佛同印許矣。

辰三證果發心。

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

住火光三昧者。遍十方界惟一火光。從此三昧成阿羅漢者。由此正定。發如來藏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成因地心。證七信以去。入於住位也。末三句發心護法者。良以火光三昧。雖是內境。能現外相。溫陵曰。佛陀本傳云。師入火光定。其室如焚。○近世亦有梵僧至京師。住是三昧。人於夜見火光滿寺。遠近奔救。足知威力能怖魔怨。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燄。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觀百骸四肢中火大。即是觀身。察其皆由婬心熾盛所發。即是觀心。暖觸。總目火大也。婬心已息。而不成業火。故無礙也。神光智火。融於藏心周遍法界。故流通。漏銷者。以智慧火。燒煩惱薪。何所不盡。生大寶燄者。火大圓通之妙用。摧魔護法。無量威力也。登無上覺。則顯明大本齊佛。而示居輔化之位矣。大抵諸聖德位相侔。而跡有權實。言有隱顯。學者當略跡取本。得意忘言。不可妄分大小。而岳師必待如此文明說。方成半許。何執泥之深乎。且解中為一冷字所誤。平釋四大觸塵。濫五圓通。安有此理。火大圓通已竟。

寅二持地地大。分為三科。卯一作禮陳白。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先平外地。因了心地。遂持本悟圓證藏心。故名持地。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積平地行。此科全敘平外地也。又分為二。巳一正取平地之行。又三。午一從古佛世。

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

午二出家平地。

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梁。或負沙土。

要路指陸地言。眾所必由之路也。津口指水處言。即渡頭也。田地不取種植。但重行路。俯仰高深曰險。左右迫狹曰隘。不如法者。不寬平也。隘則必妨。險則多損。高則平之。下則填之。橋梁以利津口。沙土以治要路。

午三經多佛世。

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

正取平地之行一科已竟。

巳二兼敘效力之行。又分三。午一豐時全捨。

或有眾生。於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闤。市垣也。闠。市門也。詣。往也。不取其直。不受僱價。蓋別希勝報。不邪命活也。

午二饑年節取。

毗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惟取一錢。

吳興曰。毗舍浮。此云遍一切自在。○意以饑世乞食則難。略取存命。不多貪也。

午三神力拔苦。

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

願行所在。而助以積劫福報。故感具神力。遂其願行耳。積平地行已竟。

辰二蒙平心教。夫平地之行。志在普利。效力之行。不檢親疏。其心亦久平矣。何至此而方蒙平心之教乎。蓋前屬事相平心。未能悟理。今令悟知內心外地本惟一體。故惟務平心。不分情器。則境隨心轉。無有不平。較前豈不天淵乎。又分二。巳一因平地待佛。

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

時。即佛在世時。平地者。即修佛過之路也。

巳二領平心之教。

毗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摩頂者。憫其事行久勞。攝受加持。令其歸理也。平心地者。通達有情無情俱為一體。正報依報無分自他。乃至凡聖因果等一切皆如。是也。世界地平者。外由內感。物隨心變也。天台云。心分垢淨。見兩土之升沈。故知娑婆心險。感陵谷之高深。極樂心平。致地平之如掌。此其驗也。故如來因其惟務平地。而特教平心。令知要也。

辰三權實雙證。因其文中有迴心。故知由權入實。以漸而入。蓋不定性中。聲聞菩薩不定者也。良由多劫願行偏主利人。非純求自利之輩。分二。巳一悟取權乘。先取小果也。又三。午一悟內外地同。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

此之心開。便與聲聞不同。既達地大平等。非惟不復執身為我。亦將達法唯心矣。

午二於諸觸自在。

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

此即分達法空。知微塵自性空無所有。則知能觸地大。與所觸地大。一切皆然。故刀兵為外地大。身為內地大。以身觸刀。如斬光截影。了無所傷也。肇法師云。將身臨白刃。猶若斬春風。彼但證性無傷。六祖延頸。刺客三揮利刃。俱如斬影是也。

午三悟無生證果。

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

此無生忍。且取生空。達蘊中畢竟無我也。譬如打鐵。麤垢先落耳。以分達法空時。尚悟地大了不可得。況地大中我。豈不速空乎。此阿羅漢實證四果。悟取權乘竟。

巳二迴證知見。

迴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蓋雖暫取生空。而利人習性。惟樂菩薩願行。是以速即迴心也。言今入者。蓋指賢劫為今。未必獨指釋迦會中。蓋曠劫為事行菩薩。至莊嚴劫尾。方斷見思。成阿羅漢。賢劫初。即迴向真乘。諸如來。意指賢劫四佛。及十方現在如來也。法華會上聞知見地者。蓋法華知見。即此經如來藏性。悟此為地。所謂一乘寂滅場地。首先證明者。由其從凡入聖。自權向實。皆持地大為起行入理之門。而今復聞此究竟性地。機緣契合。是以為法華證明上首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此備敘前悟而已。二塵。即內外二地大也。虛妄發塵者。蓋悟地大相妄。而其性但是如來藏性。循業妄現而已。人知持地為法華上首。而不知如來知見。契彼究竟地大。此經方以顯其大本矣。塵銷智圓者。相盡性現。理智一如也。成無上道者。已入最上一乘之知見也。持地地大已竟。

寅三月光水大。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童子乃菩薩別名。表童真德也。世人即作幼童之想。如塑畫善財是也。又儒者聞大權經說孔子為定光童子。則怒其卑小。不知文殊為釋迦九世師祖。而亦稱童子。何有卑小之意乎。月為水摩尼所成。故號月光。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古佛授觀。

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

水天者。證水大徹於性天也。或此佛亦從此大入圓。或佛具萬德。而但觀時機當從此入。故示號與觀相應耳。末三句。總示所授觀法。其詳在下修習中當自見之。

辰二依觀久修。又二。巳一習觀初後。初身後界。以漸而入。觀之序也。分二。午一初觀身中。

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

首二句總一略標。無奪二字。作不相乖異釋之。與下一同二字相為叫應。初從以下。釋成無奪之意。涕唾便利。近外水相。津液精血。涉內水相由外及內。自內而外。故曰身中旋復。又涕唾津液。水之清相。精血便利。水之濁相。清濁雖異。水性無別。故曰水性一同。即無奪之謂也。然發解入觀必始身中者。欲其深觀成時。則我法二執俱空。

午二後合界外。

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觀內既熟。引伸外廣。資中曰。準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中。故云浮幢王剎。華藏二十重。累高如幢。最為高大。故稱王。今觀身水與彼海同。故曰浮幢王剎諸香水海也。○須更知華藏是總一大香水海。其大蓮華是總蓮華。其蓮華中有無量香水海。一一海中各有一華。上擎二十重剎種。每重世界。皆以剎塵增數紀之。今觀水大。惟論於海。幢剎但帶言耳。即此觀境大不思議。誠非凡小權乘可及。然充擴至此者。欲其深觀成時。則了達性水真空云云。乃至周遍法界。則我法二空不待言矣。

巳二觀成淺深。上方領旨習觀。此科乃觀成之相。然先淺後深。亦成之序也。就分二。午一初成未得忘身。分二。未一標身未忘。

我於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

是時。即初授習時。成此觀者。即成身中水性一同之觀也。但見其水者。蓋入定之時不見一物。但見湛水遍十方界。此句便是觀成之相。末句。正表初成尚淺。未至空身也。

未二即事以證。證其尚為身累也。又三。申一定中現水。

當為比丘。室中安禪。我有弟子。窺窗觀室。惟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

首句。時也。次句。即作水觀。入正定也。滿室現水。資中謂為定果色。然此色係獨影境。惟自見之。而前之火觀。今之水觀。皆能令他人見之。亦觀力殊勝。不思議境也。

申二投物心痛。又二。酉一正敘痛由。

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顧盼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舍利弗遭違害鬼。

舍利弗水邊入定。由宿冤故。被違害鬼一掌。出定頭痛。今出定心痛。故言同彼。

酉二無知起惑。

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云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

欲知羅漢有病無病。當明子果二縛。夫宿種。今種。應召來果。而尚未受身者。謂之子縛。宿種所召。今已受身。即身應受。謂之果縛。若實行聲聞。新證四果。已將子縛斷盡。不受後有。然現身尚未灰滅。則果縛猶存。所有病苦。即身應受。故舍利頭痛。畢陵身痛皆斯類也。問。前言舍利古佛。豈有果縛。答。既示同實行。但依實行論耳。若入滅後。悲願再來。則二縛俱無。更無實病苦矣。今此菩薩久證再來正同此類。故起斯疑。

申三除去如初。如初。謂無痛也。分四。酉一童子具陳。

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

捷。速也。

酉二教以除去。

我則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

酉三復見依除。

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

酉四出定無恙。

我後出定。身質如初。

溫陵曰。漢州綿竹縣水觀和尚。跡同月光。

午二後方亡身合界。

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

逢無量佛。則所經多劫可知。住於淺定。經時甚久。而上敘久得羅漢。則知羅漢果位雖具神通。而受身不免身累。且在定癡暗。進果遲鈍。悉可見矣。如是乃至下。明深觀方成之時也。亡身合界真空無二者。觀境極深且大。性合真空。所謂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周遍法界。回視此身。如巨海一漚。豈不易忘而得自在乎。夫論觀行位中。淺觀深觀。皆難定於果位。今約前淺觀。已言久證羅漢。則斯深觀成時。合是超過七信而證於初住圓通之境。大抵詳此菩薩。亦是先權後實。以漸次而入者也。

辰三今證菩薩。

今於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

如來指釋迦。預。在也。菩薩會蓋是深位。非前信住可局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一味。即身中水性一同。流通。即界外剎海無二。得無生忍即性合真空。是因地心。圓滿菩提即證徹法界。是果地證也。似與佛位齊矣。月光水大已竟。

寅四琉璃風大。又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取後所悟洞徹。得琉璃號。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古佛示觀。又分為三。巳一標遠劫佛名。

我憶往昔經恆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

聲。乃臍輪風起。鼓之而出。此亦名合風大。

巳二示能觀本智。

開示菩薩本覺妙明。

本覺妙明。具含三德。本覺即法身。妙即解脫。明即般若。據此科。但是本智。望下科所觀故此作能觀。為發照之源也。

巳三示所觀風力。

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此科尚是佛所示觀。總言依正皆屬風力所轉。詳在下科別示。妄緣二字發風之端。人知世間有風。不知妄心緣動所感。所謂搖明風出是也。

辰二觀破群動。即從本覺妙明發照而觀。故此為所觀之妄境也。又三。巳一歷觀動同。

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

吳興曰。界為方位。故安立。世為遷流。故動時。○界之安立。風輪執持。時之遷流。風氣宣使。身之動靜。風力所轉。心之動念。風起之源。諸動總該界等。無有差別。原歸上文通一風力。

巳二了動虛妄。

我時覺了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

首四句。自覺妄也。來無二句。同空華也。若實有從有至。即非虛妄。末三句。覺他同妄也。十方微塵者。且舉廣多眾生同一妄也。

巳三閱世喻狂。

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

上科是法。此科是喻。如是乃至者。擴充極盡之辭。三千下。盡一世界。喻意有二。一喻其小而非大。二喻其妄而非真。良由以本覺妙明為體。故空生大覺。如海一漚。極大成小也。微塵國土。漚滅本無。諸有虛妄也。觀心境同。但偏風大耳。觀破群動已竟。

辰三頓證徹悟。上科總是觀行。此科是彼觀行所證也。又三。巳一逢佛速證。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

逢佛。即逢無量聲如來也。未幾。明取證之速也。既了來無所從。去無所至。萬法當體皆無生滅。即本覺體。故速入無生忍位矣。

巳二心開事佛。

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

已悟無生。故本覺心開。見動中不動。而親於東方不動如來為法王子。乃至遍事。克肖諸佛。

巳三身心無礙。

身心發光。洞徹無礙。

此得名之由也。了妄身心皆屬風力。見法身真心洞徹。如淨琉璃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觀察風力。了妄也。悟菩提心。達真也。入三摩地。證圓通也。合十方佛。同佛果也。傳一妙心。化眾生也。妙心。即性空真風性風真空心也。琉璃風大已竟。

寅五空藏空大。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卯二陳白之言。又三。辰一標同佛證。

我與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

無邊身。即佛十身中虛空身也。與法雖無異體。而義相須別。法身離一切相。而遍融一切。此虛空身。帶目前空一顯色。而遍融空大。清涼云。混虛空為體性是也。此科略以標盡。下乃詳明。

辰二詳明神力。由後文總結云此大神力。故取為科名。亦明所證無邊身相。非同凡小所取頑斷沈冥無用之境也。又二。巳一空色無礙。又為二。午一會色歸空。

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

此科於三大中先得體大。證法身德。如珠體。如淨金也。四大寶珠舊註誤。因後文四大無依之句。而斷四大二字作地水火風。即以此為四珠。不知四大是所觀之境。須取能觀之智。方有珠義。按華嚴取海中有四寶珠能消海水。今菩薩有四智珠。以消散善法愛等性海中波浪也。今此約照空塵剎之智。應是人空。法空。俱空。真空。四珠也。當以大寶二字連珠字讀之。大者表其稱性洪廣。寶者彰其利用可珍也。手執者。明授持有自也。然前三破迷。第四證體。下十方塵剎。方是統言四大成空也。塵剎具足依正。即內外四大也。虛空兼含遮表。遮謂遮惑空無。表謂表性空淨。問。所表真性何亦言空。答。妄盡真純。成第一義空。所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非謂真體亦斷滅也。

午二融空即色。

又於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

此科於三大中次得相大。證般若德。如珠之光。亦如將前淨金成諸妙相也。大圓鏡。即大圓鏡智。內放十光者。從一鏡智而現十智同真。如華嚴三世智。乃至知無邊諸佛智。或即十力亦可。以十力元即十智。況經明言神力。問。與前四智何別。答。前屬趨體智。此屬起用智。而大圓鏡乃總智體也。灌十方空者。照十法界。窮極空理。悉成嚴妙所謂大智慧光明遍一切處矣。

巳二依正無礙。此科於三大中後得用大。證解脫德。如珠之影。亦如將前金相種種運用成妙莊嚴也。問。前言十智。已屬起用。與此何別。答。十智雙屬體用。望上科真空之體。乃為照用。望此科運為之用。復為照體。又與此科並稱為用亦無不可。蓋彼是鑑照之用。了因所成。如燈照物也。此是辦事之用。緣因所成。如燈下作為也。分二。午一攝剎入身。

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

首三句。剎入身也。圓鏡智即稱法身智體。故能攝諸剎海悉入其中。由理攝故。事亦能攝。故下言涉入我身。此身即色身。所謂菩薩於一毛孔中。不可說剎次第入也。末二句。身包剎也。所謂毛孔能受彼諸剎。諸剎不能遍毛孔也。一毛尚然。況全身乎。極小同大。優有餘地。故不妨礙也。總顯能包之用。

午二分身入剎。

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行佛事。得大隨順。

上科雖有入有包。而獨顯身之能包。此科更顯身之能遍也。所謂無剎不現身也。於一一剎隨機普應。現十法界身雲彌滿無盡也。廣行佛事者。於一一身上弘下化。遍行無量諸利益事也。得隨順意兼自他。隨自。即如意神通。得大自在。隨他。即恆順眾生無量機緣也。詳明神力已竟。

辰三總由觀空。

此大神力。由我諦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於同發明。得無生忍。

神力。總收上會色融空攝剎分身四科也。由我下出神力之本。蓋凡外小乘執四大心外實有。成大障礙。此菩薩觀四大離自心性無體可得。故曰無依。妄想生滅者。所謂諸法不牢固。常在於念中。念起似有。念息全無也。虛空無二者。言四大既同虛空。虛空豈有差別。佛國本同者。蓋四大為能成。佛剎為所成。四大既空無二相。佛剎亦平等皆空。所謂虛空為同。同即空也。於同發明者。即悟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遍法界也。末句即寂滅現前入圓通境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我以三句。即空色無礙科。妙力圓明。即依正無礙科。圓通極境也。空藏空大已竟。

寅六彌勒識大。分三。卯一作禮陳白。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彌勒。正云梅怛利曳那。此翻慈氏。為慈隆即世。悲臻後劫。愍物迷識。故示跡發明也。

卯二陳白之言。分三。辰一上古得定。分四。巳一上古佛世。

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

巳二出家求名。

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遊族姓。

此蓋敘古在凡夫地。內輕外重。身雖出家。心慕豪貴。好遊族姓者。喜親近國王大臣也。此遠因實事。不必回互解為貪著名相等意。且前之多婬。復作何意回互之乎。況唯識正是名相。豈不增病。

巳三教修惟識。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惟心識定。入三摩地。

因其重世名族。外求馳散。故授以惟心識定。令其通達萬境惟我心識變現。一如夢幻。生滅非實。豈可不究明心識。而反重其所變之境乎。由是但自觀察惟識。止其外慕馳散。而定心成就。所謂因病而藥者也。

巳四久習忘名。

歷劫以來。以此三昧事恆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惟識定深。萬境如電。外輕內重。無復馳求。故求名心滅。此先顯對治悉檀。破惡益也。

辰二中古定成。分三。巳一確指佛世。

至然燈佛出現於世。

巳二惟識極成。

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

積功雖歷多劫。入理在一剎那。蓋前所習者。不離五位惟識。尚屬權宗。至此窮極識理。所謂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融入如來藏性。故曰無上妙圓。此方顯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

巳三一切惟識。上科方極惟識之體。此科乃極惟識之用。又為二。午一世界惟識。

乃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

國土。舉無情器界之總相。有無。即成壞也。此雖以唯識為入門。上科既曰無上妙圓。則今所謂變化者。亦非同相宗但由妄發。乃達緣起即是性起種種變化。皆生於妙圓真心矣。

午二諸佛惟識。

世尊。我了如是惟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

吳興曰。流出如來者。從法身識性。流出報應佛身也。○此說妙圓識性即為法身。從法身而起應化其身無量。雖理趣頗通。然此但約自己。不盡他佛。似是無量身。而非無量如來。又須極果方能。非是本具頓悟之境。今解。如來者。有情根身之總相。首句。了即悟也。承上結定。轉起下文。言我悟達惟識。至於窮界萬法如此。由是不但祇見世界惟識。乃見藏識海中。三世十方無量諸佛皆從流出。所謂眾生心內諸佛時時成道是也。又如華嚴中菩薩證真。見佛無邊皆在自心出沒。末當云。如來尚惟識性流出。況餘九界眾生。流出可知。

辰三得補處記。

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夫窮極唯識。圓證法界。既見諸佛依正皆是自心。而自心豈不成佛。故得授補處記。即補釋迦佛位。次當作佛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以諦觀十方惟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清涼引護法釋三性云。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皆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資中引喻圓成如麻。依他如繩。遍計如蛇。○遍計有名無體。依他有相無性。惟圓成實是彼體性。今言入後一者。悟證真實體性也。遠離前二者。不復為名相所迷也。此經圓成實性即如來藏心。所以結入圓通。彌勒識大已竟。

寅七勢至根大。又復分為三。卯一作禮陳白。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溫陵曰。觀經云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塗。得無上力。名大勢至。○又言此菩薩舉足下足皆動一切世界。震蕩三途。令成解脫。凡入諸佛會中必先震動。故得是名。且悲華經言往昔因中。彌陀作輪王時。觀音為長子。勢至乃其次子。今在極樂。居於彌陀左右。倫者。類也。

卯二陳白之言。分四。辰一古佛親授念佛。

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大本彌陀自具十三號中。有斯二名。詳彌陀勢至同時發心所師佛號乃古如來。非即彌陀。二號既同。餘十佛名或亦多同十三佛號。以師資一道。不異古今。如釋迦觀音之類。念佛三昧。據下文。即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也。

辰二詳喻感應道交。此取天台觀經疏科名。以眾生對佛。此感彼應。不同解入相應。生佛一體也。分二。巳一先以二人為喻。又分二。午一單憶無益。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一專為憶。喻佛念眾生也。佛作菩薩時。自果未圓。尚於念念不捨眾生。何況果後。更無餘事。惟念眾生。豈非專憶之至乎。一人專忘。喻眾生不念佛者也。以如來專念眾生之力。故若逢或見。如諸聖不違本願。遊化娑婆。故令眾生偶逢偶見之類是也。以眾生無心念佛之力。則雖逢不逢。如佛在世時。亦來此國住七日。而眾生冥然不知。良由不念業障。佛亦無奈何矣。是冥中或逢。而顯中實不逢也。雖見不見。如見文殊者。但睹老人貧婆之類是也。是聖豈作意詐隱。實由業覆而妄見劣相耳。如薄福見寶為蛇為蛙。豈彼無情之寶亦能變化。詐隱其本相耶。吳興引舍衛九億家證此。略而未詳。嘗聞九億分三。三億見佛聞法。三億但聞名字。三億名亦不聞。不聞名者不與此例。其但聞名字者。即逢而不逢者也。以但逢佛在世。與之同國。而未遭遇形聲也。其前三億。若更分之。當亦有見佛而不聞法者。即是或見不見。以徒見不蒙法利故也。諸義皆通。取要言之。以如來專憶。故或逢若見。以眾生專忘。故不逢不見。不能成決定逢。決定見。正意示人不想念佛者。決無見佛往生之益。

午二雙憶不離。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二人相憶。喻生佛念同也。意言眾生念佛。能如佛念眾生。非惟必成決定逢見。且如形影。常不相離。正意示人想念佛者。決定獲見佛往生之益矣。

巳二後以母子合喻。又二。午一合單憶無益。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首三句。合一人專憶也。世間慈念最切者莫過於母。然子若悖逆過甚者。母念或衰。佛念眾生更過於母。逆惡愈甚者。佛念愈深。故佛大悲心相常照阿鼻眾生。是以求往生者。不可思惟己惡而疑佛不來接引。此乃不達佛心。自生疑阻。殊可憐也。若子逃逝。合一人專忘也。雖憶何為。合若逢不逢雖見不見也。

午二合雙憶不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首二句。合二憶念深。末二句。合從生至生等三句也。詳喻感應道交已竟。

辰三合喻顯示深益。合喻。謂兼合前二喻。然但合雙憶不離。不合單憶無益也。深益。即往生成佛二大利益。分二。巳一必定見佛益。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

憶佛。兼事相圓融二種觀門。念佛。兼事一心及理一心二種三昧。現前見佛。謂不離現身。於定中見。或於夢中見也。當來見佛。謂報終陰壞。見佛接引。及彈指往生。華開見佛也。事相觀。謂注心一方。緣佛金身相好而已。圓融觀。謂以假空中三觀。觀佛法報化三身。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三一圓融也。詳在觀經疏中。事一心。謂專心念佛。無一毫雜緣而已。理一心。謂達法界一相。舉一聲佛。則全包法界。圓住三身。詳在彌陀略解。所見之佛。亦隨觀念理事而不無勝劣矣。問。勢至敘古。今何全取西方法門證釋。答。菩薩明說此界攝人歸於淨土。而所示觀念。豈非導人觀念極樂。應不必疑也。

巳二速得開心益。上益雖具理觀理念。皆可開心。然且專說得見他佛。未及正明自心開發。顯露自佛果體。故知上科但論見他佛。此科乃說成自佛也。分三。午一近佛故開。

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

去佛不遠有二意。一者未獲往生。在觀念中。須取理觀理念說其不遠。以全住三身。圓持法界。與佛同身共命。故曰不遠。不假方便者。不用別門方便。但由悟達他佛三身。而本覺果體豁然顯現。二者已得往生。常親近佛。不假方便。自然心開者。以近佛聞法。及加被威力。故速令心開。果體顯現也。所謂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也。又解。先見色身而睹相佛。則將鄰法身。而真佛不遠矣。夫本覺顯現。則顯是自佛彰明。奚止於惟見他佛耶。

午二喻以香熏。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

喻中以近香故。身亦成香。法中以近佛故。心亦成佛。故知心開非同淺淺。應即是本覺佛現也。

午三出三昧名。

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三昧名。亦法門名。不離觀佛念佛。以佛法身香光莊嚴自性佛也。

辰四述己自利利他。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首三句。自利也。此之述己念佛。便非用分別識心所念。乃攝根念也。其法以一念不生。六根湛寂。不妨圓照三身。洞徹四土。遂至信滿入住證無生忍也。由此反觀前之心開。正相似覺發耳。下三句。利他也。此界即娑婆界。淨土即極樂界。攝者。以威力加持。令不退念。又臨終接引。令其必獲往生。

卯三結答圓通。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都攝六根者。令六根不動也。淨念相繼者。即圓照三身四土也。得三摩地。即三昧成而證圓通境也。若約現位。跡在等覺。或本已齊佛。今追論初心。亦同眾之信滿入住矣。夫各攝一根。則屬六根圓通。都攝六根。則屬根大圓通。舊註釋為意根。當濫須菩提所修矣。通論二十五門。尋常六塵皆始於色。今始於聲。而復留耳根在最後者。正以諸門雖均是教體。而不盡當此方之機。偈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故今始於音而終於聞。所以為教體之綱領。而獨當此方之機。且權小入門。多循音教。圓實法要。直反聞根。故二聖示跡。淺深不同也。又七大本先始於地大。而此中火大為先。以多婬召火。合此經墮婬起教。所以警多聞人先除欲漏也。又七大終於識大。而今終於根大者。以勢至念佛圓通。稍次觀音。大本彌陀經云。極樂清淨。次於泥洹。觀音所修。乃諸佛一路涅槃之門。正是泥洹極果。今令不能修自心泥洹者。其次莫若念佛求往生也。此固經文不終彌勒。而終於勢至之深意也。諸聖略說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四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
卷二十五(經文卷六之一)

明 交光大師 述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五(經文卷六之一)
明京都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蒲州萬固沙門妙峰福登校 

子二觀音廣陳。以當此方之機。故廣陳盡妙。欲人專修於此也。問。娑婆豈無別門而入者耶。答。偈云。自餘諸方便。乃至淺深同說法。備悉此意。意以同途長修。淺深共入。惟取耳門。而餘門不及。間有別門入者。亦仗威即事而已。然此應云觀音耳根。以對前總科彰其廣陳。而意含耳根於觀音二字中矣。分三。丑一作禮陳白。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觀世音名具彰二利之德。而所觀不同。法華中如來釋云。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以是名觀世音。據此。則所觀者即世間音聲。蓋果門惟顯利他之盛德也。今經菩薩自釋云。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據此。則所觀者即聽音根性。蓋因門多彰自利之深源也。是則二經互為隱顯。而名之圓妙見矣。此意略同孤山。今正談修門。故且依後義。觀字隨俗雖作平聲。理實應是去聲。良以納聲為聞。達理為觀。特取達理。故於音聲不言聞而言觀也。又所達之理。非音聲中理。乃耳根中性理也。然必托音聲方彰聞性。故又不言觀耳根。而惟稱觀世音也。更須當知利他自利雖別。而能利之法。同彰耳根殊勝。無二意矣。

丑二陳白之言。分三。寅一本師傳授反聞。又三。卯一古佛同名。

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

彼佛因中或亦由斯證入。故其名號以因彰果。或佛鑑時機應從此入。故其名號與逗機之教乃相應耳。

卯二從佛發心。

我於彼佛發菩提心。

菩提心不越三心四願。一者深心。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二者悲心。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三者直心。即佛道無上誓願成。按起信論。第一直心。謂正念真如。第二深心。謂廣修無量善法。第三悲心。謂度眾生無量。然約三處迴向。則真如佛道性修異旨。而四願中佛道必兼真如。故合之無差也。此心最為貴重。初發即如王子處胎。貴壓群臣。諸佛護念。萬聖加持。華嚴百喻。未足以盡其盛德。又言不發此心。所修諸行盡為魔所攝持。故欲修耳根圓通者。先須發此大道心也。

卯三秉受法門。

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既發大心。須秉聖教。凡修行者。不秉聖教。或恣己意。或信邪師。其過無量。故此次明秉受自佛也。彼佛即指觀世音佛。此之三慧。惟聞慧不同常途。故思修亦別。約常途。聞即多聞。謂聞經解意功夫。其體即耳識。及耳家俱意識所發勝解分別。今此聞字。即指耳根中聞性。體即無分別如如智理而已。思。即不著空有。一味反聞。外脫聲塵。內冥智理。且約靜習在禪功夫也。修。謂達於萬行。與此禪觀不相違背。所謂咳唾掉背。無不定時。何況一切善行。此約初心修進便應具足。若更入位料簡。應以六即揀之。聞慧應在名字。思慧應通觀行相似。修慧應入分證。若更以見道修道揀之。聞思俱在見道。而修慧即修道位。是則後二分別。淺深天隔。若就觀音本門。三說聞字。皆須惟指耳門。以音聞雖皆教體。而聞為真教體也。入三摩地者。名通初後。初但定成之號。而更約後心。即證入圓通之境寂滅現前也。雙承動靜無違。方為定成。然此動靜。與下二塵不同。此約靜入禪定。動涉萬行。二時為言。若靜合動違。終不名為大定成就也。本師傳授反聞已竟。

寅二次第解結修證。此科方是正行。一經至要。理宜詳細敷陳。故今所解稍為完備。不避繁文。觀者幸勿厭多。非同長水流變三疊。殊無關要。當知上之發心是願。而此為依願之行。其願不虛也。上之秉受是教。此為依教之修。其教不負也。然此中分科。以三空六結分之者。蓋三空是五卷中佛自所說。長水亦知順此分科。但未能發揮委悉。至於六結。乃為以義推知。非穿鑿也。良以佛綰巾時。特以詳彰結解俱有次第。而說解次第但列三空。似惟三重。而意含六結。前釋稍明。今此正是解結正文。豈不投前所說。況細尋文理。六節分明。非強分也。分三。卯一初解三結。先得人空。又三。辰一脫動塵。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

初者。發決定心起修下手之初也。按如來立教常儀。行人若有罪障。及未具戒。先須懺求瑞應。誓斷四愆。如後道場所明。今約無障具戒之人。故徑談大定。行人宜自諒之。聞中二字。即所見之性。亦所趣之理。今為所入之門。亦所照之境。首宜分明。不可墮於二種差誤。前麤後細。最當辨識。一者不是肉耳之中。以此聞性本惟藏識心海。一體而具六用。在眼為見。在耳為聞。乃至在意為知。今取第二。故曰聞中。於經最初取見為例。以例餘五。委悉發揮。如十番示後。離二見妄。乃為妙淨見精。結云。清淨本心。本覺常住。今之聞中。即彼見中。以其體無二也。又四科七大轉名如來藏心。周遍十虛。圓含萬法。今此聞中。即彼藏心中也。又一真法界。圓具三藏。非一切法。即一切法。離即離非。是即非即。是名無上菩提。如來知見。今此聞中。即彼三藏體中也。良以見道分中極力發明者。正於修時總持用之。所謂躡解成行大陀羅尼也。若別為一法。則前之開示俱成無用矣。是知此之聞中。乃平吞萬相。盡空法界之中也。二者不是耳識之中。以此聞性。雖有聲無聲。明鑑了然。絲毫不昧而曾無分別。亦同見性。但如鏡中。無別分析。且離念相者。方等虛空。亦常亦遍。有念。即偏局一處。剎那生滅。不遍不常。此即緣聲之識。若墮此中。依舊是經初如來所破緣塵分別影事。而七重破處等文全無用矣。是知此之聞中。乃一念不生。圓照法界之中。亦即一乘寂滅場地。真阿練若正修行處。若於經中未即了然。可於靜習坐中體認的當。多於五更起坐。夜氣清明。萬籟初動之時。一念不生。覺此聞性廓然而圓。朗然而照。山壁不隔。晦暗不昏。大小遠近音聲。鑑徹無遺。乃至微風動樹。足履鳴階。亦所不昧。假如東方數里之外。洪鐘發響。固歷歷分明。西方同時數里之外。群鼓喧聲。亦琅琅不昧。如是乃至南陌悲號。北街笑語。車輪馬足。一一俱現圓聞之中。如影現大圓鏡中。毫髮無隱也。至於寂然無聲時。則聞靜愈無邊際。然但借觀音聲。彰能聞之體為聞中。不取所聞動靜之境為聞中也。到此始知妙性本具。不是修成。但是平日以亂心緣慮遮障孤負不自覺耳。又當知此聞中。內而所執定實身心。外而所執定實器界。了無蹤跡可得。一片虛靈浩無邊際。萬法森然。唯心所具。交徹互融之妙皆在其中。非有非空。即空即有。妙極不容思議之境也。亦即祖師正法眼藏。涅槃妙心。但彼不局一門。或多示意根。而言了知為異耳。珍重珍重。此句先以決定所照之境。下句方是工夫。入者。旋反也。流有二意。一。流謂法流。即聞性也。入流者。旋轉聞聲之聞。反聞自性也。二。流者。注也。順聞奔聲外注。謂之出流。反聞照性內注。謂之入流。二釋俱通。此亦須是一念不生。回光反照。專注以聞自性。令前妙境湛然常明。不得一息間斷。即宗下所謂綿密功夫也。問。見聞覺知。同一根性。永嘉謂起知知於知。此非無緣知。如手自作拳。非是不拳手。今云反聞聞自性。若準永嘉。應云。起聞聞於聞。此非無緣聞。如手自作拳。非是不拳手。二義何得不違。答。彼約根塵已銷。妙性顯後。不可更有二知。今約初心起修。方作亡塵方便。故須暫假反聞以為入門。若到聞所聞盡。亦是根塵已銷之後。更不存於二聞也。且此最初入流亡所。同彼最初息念亡塵。豈遽同彼知滅對遺之後耶。故欲會同佛祖之言。須知前後次第。則無違矣。此二字即是合覺。下二字乃是背塵。亡者。脫也。所。即聲塵也。故上二字即旋聞。下二字即與聲脫也。約前四卷末第二決定義中。詳明根結全由於塵。故塵亡而結自盡。今解耳根。其所應亡。當即是動靜二塵。動謂有聲。靜謂無聲。今初先亡動塵。仍有二種。一者屈曲聲。謂有意味者。如言語歌曲之類是也。二者徑直聲。謂無意味者。如風水鳥獸鐘鼓等聲是也。其最有力。能牽心流轉者。屈曲聲也。先須斷此。永不接緣。然此屈曲復有二種。一者世俗屈曲。二者道理屈曲。世俗復有二種。一者無力。二者有力。無力。謂評品古今文章事物。他方昔日不干己事。但恣散亂。無增長煩惱之力。故云無力也。有力。謂說諸欲境。令心起貪。說諸不平。令心發怒。背面譽毀。當面稱譏。一切切己利害之言。令人不覺喜瞋陡發。忘失正念是也。此皆世俗曲屈也。道理屈曲者。如說內外邪正道理。乃至法門宗說。玄妙意趣。令人不覺隨言生解。擬議思量。若許攀緣於此。亦是尋聲流轉。最障本聞。所以宗門於佛祖言教如生冤家也。問。止絕世俗。似無不可。何於道理勝思亦杜絕之。答。躡解成行。行起解絕。解若不絕。則無漏之行終不能成。況真心實際。動念則乖。豈容留解。而許尋道理屈曲聲乎。故後偈云。將心持佛佛。何不自聞聞。是更偏忌道理屈曲也。如新產家。忌人往來觸犯。則疏客親友二俱止絕。方可無虞。若但斷疏客而容親友往來。則觸犯之害終不免也。世俗屈曲如疏客。道理屈曲如親友。所以二者俱當止絕也。行人初心。首先於此諸屈曲聲一切不緣。惟以內向聞性。湛然朗然。安住不動。則一切麤顯分別永息不起矣。至於水流風動鐘鳴鼓響等一切徑直之聲更是難亡。須使入流功夫細心專切。久自亡盡。問。反聞功成。豈一切諸聲。如醉睡中。皆昧然不覺耶。答。非也。諸聲任有。行人但惟圓照聞性。不漏落流注於聲而已。問。不緣曲屈之聲。止其分別。易以稽考。不緣徑直之聲。止其取著。難以考驗。又此諸聲。縱令心不取著。其如諸聲亂發。攪擾聞中。何以驗其不隨聲轉耶。答。反聞自性專切者。聞性常自分明。如對晴秋之月。無一息之昏暗。且不注一聲。而諸聲普皆不昧。若稍取著於聲。當有二驗。一者聞性先以遽昏。不復分明。二者偏注一聲。餘聲悉昧。更以喻明。譬如人眩水。不能自渡。賴人牽之而過。彼人教其仰面視天。不得一息視水。若一息忘教視水。隨即暈倒。此亦如是。反聞自性。猶如視天。不復尋聲。如不視水。更無流轉之患。猶無溺水之患也。是知聲不可除。而但當反聞專切。亦如水不可除。而但當仰天專切也。問。此之眾聲。畢竟不昧耶。亦有寂滅之時耶。答。昧不同滅。心昏為昧。聲銷為滅。反聞自性。久益精明。終無昧時。外脫聲塵。久漸銷落。終有盡日。良以性是本有聲是本空故也。問。聲今現有。何為本空。答。如人夢雷。妄成震恐。其雷本空。而正在夢時。亦似現有。豈真有耶。現前諸聲。亦復如是。問。諸聲不實。既如夢幻。銷落之後。畢竟一無所聞。則道成者皆如聾人耶。答。不然。此非真滅。但以銷落聚聞之根。近蔽之聲。暫沈枯寂。即同色陰區宇。如有目人處大暗室也。不久心聞洞開。遍滿虛空。所謂發本明耀。必將上聞有頂。下聞無間。乃至最近蟲行蟻鬥素所不能聞者。皆當聞之。何況餘聲。如聾之疑。鄙劣甚矣。問。此之入流亡所。但於靜坐時習之耶。亦於涉事時習之耶。答。若但取於靜坐。何用詳辯曲屈等聲。正須動靜一如。方成大定耳。問。靜坐易忘。今即不問臨事實難。今請問之。假如有人涉事。訪一故人。於路用功。但惟反聞自性。而餘聲悉不取著。正當聞性湛然。忽於中途隔牆聞彼故人言語。此聲不尋。則廢其訪問之事。若尋之。豈不成流轉耶。答。此聲許尋而不妨。不成流轉。以偈云。眾生迷本聞。尋聲故流轉。汝若於尋聲時不迷本聞。此但尋聲。豈即流轉。問。請分尋聲流轉與尋聲不流轉之相。答。汝正反聞自性時。有當尋之聲現前。一味尋之。而聞性全成迷昧者。此即流轉。若當尋聲時。而聞性分明。依然不昧。此但暫尋即還。亦謂之得用即休。何得同謂之流轉耶。以此為例。凡涉諸事。皆當準此思之。大抵初心。靜習時得力為多。靜定若成。漸能涉事不昧。若初學靜定未成。而遽希涉事不昧者。良難。問。涉事不昧。既曰良難。則初學反聞。恐難理事兩全。答。世諦之人。寧廢理以圖全事。修行之人。寧廢事以圖全理。今初心修進。誰要你依舊精研世事。務求兩全耶。當知反聞入手之人。雖處世間。惟求省事省言。日用家常。騰騰任運。得靜且靜。萬不得已。一事一言用了即休且正當用時。分毫不昧。言差事差。不顧不悔。惟圖反聞無間。心便怡然。問。祖師何言這邊那邊都不缺用。答。此是大亡已久。絕後再甦。死中發活。方能各臻其妙。非謂初心便能如是也。問。此節舊解多補天台三止觀意。謂為修行妙宗。今何不用。答。彼自別為入門。非此經旨。且三觀初心。不離六識思惟而入。今經首廢六識不用。將何入三觀耶。斯經圓融妙理。全是藏心本具。詳在奢摩他中發揮。而行人未修之時。先成圓解。及至修時。行起解絕。但一反聞。極為簡便。不勞廣立止觀。宗門所謂單刀直入是也。且入流乃合覺照理。即簡妙之觀。忘所乃背塵息妄。即簡妙之止。久久定成則圓融密妙體用。皆從本地流出。所謂故發真如妙覺明性也。問。前綰巾時。如來親喻當從中道解之。今但反聞。不明中道。豈合結心之喻耶。答。詳佛左右偏掣之喻。蓋指三界凡夫著有之修。出世二乘沈空之證。故偈云。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今此未反聞時圓解已成。正反聞時豈墮彼二。既不墮於空有。即是最簡易之中道。允合結心之喻。何必廣立止觀。枉用贅瘤之中道。真所謂為蛇添足。殊可笑也。前綰巾中三空之下。所助治病之喻。正當此用。詳玩之可也。問。初心進功節度。及修中防犯境界。可得聞乎。答。此功雖不專於靜坐。而初心亦須靜習偏多。所謂大忘人世。大死一番。惟知反聞自性。而一切散善尚不為之。何況俗事。宗教聖言尚如生冤家相似。何況俗言。縱有人來問道。即端心反聞。信手拈答。一二句即休。其餘拜佛燒香。衣食賓客。呼喚動轉。皆極令聞性分明。且當此際。既以全提聞性。而聞性即全法界。則動轉咳唾。一一俱周法界。即是全身受用。至於靜中。恆令不昧。夜則披衣端坐。排遣昏散。專注聞中。惺寂雙流。昏沈至極。須臾假寐。即起經行。直待聞性明利時。依然靜坐。如宗門云。一念萬年。萬年一念。是也。問。設有夢中流轉時如何。答。初心夢中或有流轉。醒來隨即收攝。不必悔惜。久當夢中亦如醒時反聞。便是寤寐恆一好消息也。但時時求佛菩薩加令心開。如此用功時。一切皆忘。即如後文所說如有目人處大暗室。所謂色陰區宇中也。切不可嫌其迷悶。蓋根塵俱泯。自當如此。功夫極到。當自有發本明耀之時。勿躁求也。然心光逼極。或見本師現身。摩頂加被。當依後道場所說。默驗魔佛。愈加專切。或發善境。如後陰魔中最初十種者。勿作聖解。但當加功反聞而已。且於入流亡所之時。正是心精通吻。與十方諸聖共一鼻孔之時。而功極動魔。正當此際。依後聖教。悟則無咎。切不可中途成狂也。然此脫亡動塵功夫。必至忽然萬籟俱消。惟一聞性。明耀日月。狀如雨霽天空。風停海湛。極為寂靜。當此之時。豈惟一切聲消。身心世界。蕩然一空。虛豁自在。方是旋聞脫聲入手時節。此境極為虛豁自在。寂靜輕安。最忌過喜取著。但惟一種平懷。精進不輟。則無量妙境將次漸開。一取著之。隨得隨失永不可復矣。記之記之。

辰二脫動靜。

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上科方離動結。此科動靜二結兼除。蓋動除靜現。自然之理。加功雙遣。自然之勢。故今言所者即忘所。言入者即入流也。所入既寂者。謂亡所入流。二俱成靜也。蓋初雖忘所。而所豈易亡。初雖入流。流豈易入。雖云努力。一念不生。未免動靜間發。心心收攝。非寂靜也。至此。亡所而所無不亡。入流而流無不入。群動俱息。收攝情忘。故云所入既寂也。由是而知前之亡所。且惟亡動。今之既寂。乃是動結已除。靜結方顯也。次二句。方乃動靜雙除也。是雖兼動雙言。其實單遣既寂。而惟除靜塵耳。然言了然不生者。蓋約既寂之後加功進力。以至寂靜亦亡。二塵俱不可得也。問。亡動即是亡聲。而聲塵與聞性。如黑白相違。易於分辨。故亡之則易。至於靜塵與聞性相順。聞性至靜。而靜塵亦靜。俱無邊際。俱無分別。如風空莫辨。水乳難分。誠難剖析。故亡之恐為不易。如何示之。答。但患聞性未能了見分明。若了然自見聞性。安有混淆之理。良以聞性是心。靜塵是境。心則靈知不昧。境則冥頑無知。境自境。心自心。如爾為爾。我為我。有何難分。譬如世俗凡夫。入一深山無人之處。皆能了別山中寂靜。其實於己聞性絲毫不覺。及來鬧市。其靜全失。以前靜境全是山靜。故離山豈復有靜。世人但取境靜者。離境無有不失者也。此猶外境甚麤。又有行人未見自心。但習攝念成定。展轉深入。憑彼定力。覺無邊際。亦靜塵境界。定力盡時。無有不失者也。此為內境。比前更細。若未能悟心。不見聞性。誠不識此二種俱為靜塵。非心靜也。若能悟心。了見聞性。自覺此性本來至靜。寂然無邊。非由攝念所成。亦非托外境界。不知反聞者故全不覺。若能一味反聞。則性靜恆在。居山居市。其靜不易也。入定出定。其靜恆然也。縱不發明未反聞前。從無始來本自常靜。何況了見反聞之後。豈復有得失可言哉。若是。則聞性本與靜塵無干。反聞專切者亡之甚易。何難之有哉。大抵亡動之後。別無伎倆。反聞功夫。展轉深切。聞性增明。則動靜二塵迥然雙脫矣。至此則亡塵極則功夫。位當圓之初信。於二乘則齊初果。問。何以知然。答。金剛經云。名為入流。而實無所入。又云。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名須陀洹。此亡聲塵時。六塵俱亡。故知然也。惟入流二字大小迥殊。小乘入流。但是攝心入深三昧。彼謂法性實是三無為境而已。此經猶為法塵分別影事。豈同此之反聞自性乎。故知證雖位齊。而入理深淺大不同也。

辰三脫聞根。

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上科全以亡塵。此科方以盡根。如是者。承上之辭。漸增者。加功進行之意。下句不依舊註舉塵顯根之說。蓋上聞字乃旋倒之聞機。下聞字乃所聞之聞性。以前因圖作亡塵方便。故立能所二聞。令其聞根而亡塵。今塵相既盡。故外無所對。則根亦不存。能聞之聞機。與所聞之聞性。二俱除滅。故曰聞所聞盡也。後文云。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正此之謂也。問。既全以根性增明而方以雙亡動靜。今復將根性亦亡。豈不全成斷滅。答。但以盡根。那云滅性。問。根與性為二耶。答。非二。亦非一也。問。當如何等。答。根如冰。性如水。冰水本無別體。故非二。然冰結而隔。水融而通。故非一矣。今言根盡。但如冰融。豈如水涸哉。問。前言二塵亡後。惟覺聞性極為寂靜。湛無邊際。今盡內根。復作何相以別於此。答。前作方便脫彼二塵。故暫執聞性為內。二塵為外。背外向內。宛然內根恆在。細詳經云聞中。又云入流。中之與入。顯根為內彰彰矣。及至二塵蕩亡。已無外相。既不對外。內相漸消。以至泯然豁然。無復內外。即根盡之相。以是而知前言無邊際者。非真無也。以二塵為限。即是邊際。今二塵既盡。無復限隔。方是真無邊際。若約三空考之。到此即得人空。前此以根對塵。塵為他相。根為我相。排他立我。背他向我。我相宛然。至是根塵俱泯。能所兩亡。無復自他。惟一法性。不分內外。麤細四相。應盡無遺。定位當至七信。齊於別之七住。小乘四果阿羅漢位。而見思惑盡。當證我空真如。即前如來所說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矣。又當知此。是菩薩高證圓之七信。但約斷見思。證人空。謂齊小之四果非真實同羅漢。如世之進士初品。暫同吏員極品。豈真名位與之全同乎。當知六通十八變等皆應殊勝。至下當更顯其不同。亦如進士資格權位名分。皆非吏員可仰視矣。初解三結先得人空已竟。

卯二次解二結。成法解脫。前示倫次中除法執科。已明法執麤者先於入流亡所時早已斷盡。至此惟除細法執焉。分二科。辰一脫覺觀。

盡聞不住。覺所覺空。

盡聞二字。牒前聞所聞盡。即二聞雙泯之境。不住。謂加功進行。透過斯境。不鈍滯於此也。以見盡聞若住。增慢同倫。化城永閉矣。末句即新證也。蓋盡聞之後。根塵迥脫。湛一無邊之境現前。故今言覺者。即照此境之智也。所覺者。即此湛一之境也。盡聞若住。則智境恆對。能所仍存。終為勝進之障。即溈山所謂具足心境也。今言覺所覺空者。謂能覺之智。與所覺之境。二俱空寂。泯然無復對待也。此雖境智雙舉。而能覺所覺二俱言覺。覺。心分也。於智為多。若吝惜此心以為般若真智而不能捨置者。是為妄生愛智之法愛也。又此望後為斷法執分別。問。法執分別。應隨前麤法執斷之。那於此中猶有分別。答。此俱生中微細流注分別。非麤分別也。其實但是覺觀不忘。義說分別耳。

辰二脫重空。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空覺之空。牒上覺所覺空之空。而言空覺者。顯是重空之智也。極圓者。謂增修滿其分量之意。末句促舉空者。即此重空之智。所空者。即前科智與境也。空所空滅者。蓋言重空之智。并前智境。一切滅盡無餘也。良以重空之智初起未圓。則能空所空二俱宛在。今空覺極圓。則非惟所空智境息滅。而重空之智亦復隨滅。如以木鑽木。火出則二木俱盡矣。此雖重空亦智。而能空所空二俱言空空。境屬也。於理為似。若吝惜此境以為實際理地。是為妄生愛理之法愛也。又此望前為斷法執俱生。蓋能所二空。已離前科微細分別。而任運存此微礙緣影而已。此影滅盡。成法解脫。而真光將露矣。此之二結。已超小乘而過之。然定位於圓教。即八之十信。於別教。即八之十住。及十行。十向。二十三位。而塵沙惑盡矣。當知此諸菩薩比定性回小者大有不同。以菩薩於麤法執先已斷伏。而定性全法方以伏斷。所以遲鈍也。又此以菩薩所陳空覺極圓。同前如來所說空性圓明。故知此之空所空滅。即前所謂法解脫矣。次解二結成法解脫已竟。

卯三後解一結。俱空不生。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生滅二字。通前動靜根覺空滅。六結全收。麤細不同。要之皆生滅心也。初解動滅靜生。次解塵滅根生。理雖無生。而有滅有存。生滅宛然。下皆倣此。三解根滅覺生。四解覺滅空生。五解空滅滅生。到此若住最後滅相。則當為滅相所覆。恆處俱空。應是一種頂墮。細障。故猶名第六滅結也。百尺竿頭。更須進步。祖師所謂向上猶有事在。亦名末後著也。然此不復更勞著力滅除。即儒典所謂化不可為。而本經所謂無功用道也。但無住著之心。以俟一剎那頃本理現前。則此之滅相即迥脫矣。如末句是也。然所謂寂者。非對動之寂。從無始來本自不動之寂也。所謂滅者。非對生之滅。從無始來本無生之滅也。此是本覺理體。如來藏性。真如實際。清淨本然。周遍法界。亦名大寂滅海。亦名大光明藏。所謂寂照含空。惟以翻上生滅。且單言寂滅。實乃真心全體而萬用皆具於中。此理現前。則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根隔合開。六根互相為用。而下之諸科一切勝用皆從此發焉。約其所至之位。應在初住。雖分斷一分無明。分證一分真理。而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四十二地功德隱然具足。其與別教初地位雖言齊而歷別之與圓融。實天地懸殊矣。通前次第解結一科。會於四卷末節。入流。即守於真常。亡所。即棄諸生滅。盡聞。即根塵識心應念消落。二覺。即識情為垢。二空。即想相為塵。而前空後滅。即二俱遠離。寂滅現前。即法眼清明。而毫無差爽矣。若會永嘉奢摩他文。入流即息念。亡所即亡塵。亦應倣其文云。流非亡所而不入。所非入流而不亡。亡所則入流而亡。入流則亡所而入。此四句可齊於動靜不生。又云。亡所而入。則入無能入。入流而亡。則亡無所亡。此二句根塵俱泯。可齊於聞所聞盡。又云。亡無所亡。則塵遺非對。入無能入。則念滅非知。此二句無對無知。可齊於覺所覺空。又云。知滅對遺。一向冥寂。此二句可齊於空所空滅。又云。闃爾無寄。妙性天然。此二句可齊於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亦似吻合而無間矣。但永嘉似乎都攝六根。或專意根。經乃專攝耳根為異耳。又永嘉方談最初銷顯。向後更有修治。斯經已談深證高位。向後惟彰發用。今與合會而觀。節文宛似。令知圓頓初後。無有異心。行者不可委於高位而視為不切已也。又永嘉歌云。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痕垢盡時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此令盡其微細法愛。而正合後三細結。其所謂心是根者。即覺結也。法是塵者。即空結也。其所謂心法雙忘者。即生滅既滅。正除最後滅結。而所謂性即真者。即寂滅現前。佛祖一揆。初無二道。學者宜著眼焉。次第解結修證已竟。

寅三詳演所獲殊勝。上是圓通因行。此乃圓通果用。此中三科文廣。累積篇章。故云詳演。而菩薩自語元標殊勝。故作科名。問。因行為造修之要。理宜詳演。而文何甚略。果用待功成自顯。似應且略。而文何甚詳。答。詳明果用。激勸欣修。固不應略。而因行示人修要。尤當加詳。今所述因行不過數語者。良以此經如來與菩薩相同演一圓通。因果前後。互為詳略。如來自四卷後半示二決定義。乃至擊鐘驗常。五卷前半證明別無結元。至綰巾示結。合有一卷經文。詳說解根修習圓通。至為委悉。豈止如今用之廣哉。而所以說果用者。祇云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又云。由是六根互相為用。辭甚略也。今菩薩說行若詳。應重如來所示。說用若略。則無補如來闕文。二俱非妙。故應因行略而果用廣。廣略皆適其宜矣。但如來泛說解根。而密指耳根。菩薩顯然專說。文似有隱顯通局。而意實無異旨也。行人欲究圓通因行之詳。當取前經文與菩薩所說參互看之。不必局菩薩之數語矣。分為二。卯一標列二本。又二。辰一總標。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

忽然。即解脫道一剎那頃也。蓋證入真體。在一剎那。而稱體起用。亦即在於一剎那也。超越。即解脫纏縛之意。不為界內有縛。故超越世間。不為界外空纏。故超越出世間。十方圓明。乃寂照含空之意。不止大千。按華嚴。當分身百界。圓明。即明通彌滿於百界。又十方亦可作十法界。圓明。即一一界備達十如是也。二殊勝。即下列二種妙用。蓋菩薩從初發心。即達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證自心時。而即與佛生同體用矣。然皆謂之殊勝者。顯超權乘也。蓋上同下合。皆二乘所不能者。故云然也。

辰二別列。又分二。巳一上合慈力。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

先合本妙覺心。是與諸佛同體。同佛慈力。是與諸佛同用。在因同果。處染常淨。故曰本妙覺心。人人本具。故纔證即上合也。依吳興。力字作悲字。蓋佛具與樂之慈。必兼拔苦之悲。理應然也。

巳二下合悲仰。

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六道眾生下。亦應有本妙覺心四字。譯文略之耳。以佛與眾生同其本心。而菩薩證此心時。上下俱合。合則先同其體。然後能同其慈力悲仰之二用也。經家於眾生略之。有二意。一者。佛下已明眾生不異。故不重標。二者。諸佛妙心已證。有力。須顯其合。方成勝用。眾生妙心未證。無力。不須顯合。合則無畏勝用反不能同。雖俱通。而前義為正矣。悲者哀求拔苦。仰者希望與樂。意同吳興所說。標列二本已竟。

卯二承演三科。承演者。以下各科。皆有承上子科故也。就分為三。辰一三十二應。又三。巳一標承慈力。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由我下。乃至同慈力故。標承授受。出三昧名。以彰妙應體用洪源。上聞字。即指聞性本覺之體而言。聞熏者。即所謂本覺內熏也。下聞字。即旋倒聞機之聞。始覺之智而言。聞修者。以此反聞進修圓通也。然初稱如幻。謂始覺權假。暫用隨銷。非同執實染修也。終結金剛者。謂本覺究顯。永無銷壞。而仍具摧堅之能。非如權乘畢竟非實也。又初假二聞故如幻。終成一性故如金剛。此上方明得體。與佛二句。乃明同用。體用兼具。方以成末三句之妙應耳。菩薩隨機赴感。為應眾生。希應者須竭妙感。若無妙感。固不可妄議慈應之不周矣。游諸國土者。即無剎不現身也。溫陵曰。三十二應者。現十法界身。圓應群機也。開之有三十二。合惟四聖六凡。攝盡群類。

巳二條列妙應。又二。午一應希求心。希慈與樂。各求稱心也。又二。未一應求聖乘。即出世間四聖乘也。約能求人。除佛惟三。約所現身。四聖皆具。今能求人仍四者。於緣覺而加獨覺耳。就分四。申一菩薩。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既曰諸菩薩。則各教皆有。不局別圓。但凡菩薩無不希成佛身。故現佛身應其機也。勝解者。各隨所修法門。因行已極。而所起證悟之智也。現圓圓字。作滿字釋之。言智證將滿之時也。檇李曰。勝解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也。後皆倣此。孤山曰。若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真勝解現圓。乃至若修金剛無漏。則究竟勝解現圓。大士皆現佛身。為說頓法。令得分真究竟解脫。問。等覺菩薩。豈假初住現佛說法耶。答。聞法得解。何必求人。復假勝身。彌增內慧。且天魔現為佛像。□多尚乃致禮。況初住菩薩妙理所現。等覺雖尊。孰敢不仰。○此說但約等覺決無於劣計我勝之慢習。若約觀音初證。似在初住。而圓頓上根。固有一生事辦。所謂從初發心。即成正覺。漸起大用。豈可定常局為初住哉。其為等覺說法理無可疑。不必更說元是古佛。解脫。亦即一剎那證入解脫道也。

申二獨覺。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此下三科皆稱有學者。以各門在修習位者功極。皆將證入無學之時也。諸字。但指一類多人而言。下皆倣此。溫陵曰。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號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靜妙明。○當知此非是天然外道。蓋是多生受佛小教熏習。當歷七生。方證無學。終不至於八生。今第七生。出無佛世。證期已至。忽然觸境證入。似不歷教。而實教於多生矣。

申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溫陵曰。緣覺者。稟佛之教。觀緣悟道者也。知迷勝性由十二緣。於是斷之。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則緣斷而勝性現矣。性因緣斷而顯。故曰緣斷勝性。○勝性。即因緣無生之性也。亦化城涅槃耳。下科倣此。

申四聲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檇李曰。三果以前。賢位聖位。俱屬有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曰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應求聖乘已竟。

未二應求雜趣。即六凡也。分二。申一諸天。又分二。酉一天主。又分四。戌一梵天王。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欲心明悟。謂深達婬欲為招苦之本。欲雖通於三五。而婬為上首。本經單論。此句深知。下句痛戒也。此解脫。乃成就其決定捨欲生梵之事。是雖捨求皆具。而更重希求。即同下成就也。且所修背捨。亦名解脫。孤山曰。說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是也。

戌二帝釋天。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彼天橫有三十三天。而帝釋統之。說法。謂十善也。金光明云。釋提桓因種種善論是也。

戌三自在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自在天。是欲界頂天。具云婆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天。假他所作以成己樂。即魔王也。或云自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自在天攝。○欲身自在者。顯其惟是正報如意耳。下倣此。遊十方者。六欲四洲之十方也。或亦能至他界。應不及色天之遠到耳。再容總通。

戌四大自在。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大自在。即色頂摩醯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者是也。○飛行虛空。能至他界。如法華言其能過五百萬億國推尋供佛是也。初禪尚能。何況色頂。又統論諸天。皆舉一以該其餘。梵王似局初禪。而實該四禪。帝釋似局二欲。而實該六欲。二自在別舉魔天。以二魔不在正天之屬。故更舉之但闕四空。或意含而文略。然此與法華俱闕之。意者。此論現身。而四空不樂身相。故不為現。縱有別者方便以利益之。當亦不入此現身之例矣。天主已竟。

酉二天臣。分三。戌一上將。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似四王主帥。各有八將。而韋馱為上首是也。各統所部鬼神。即八部之屬。救護國土者。還指人間國土。所以摧魔護生也。

戌二四王。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王似應科入天主。今文列於將後。故屬臣類。且四王自來係屬帝釋大臣。分統四洲。餘天上下。未聞君臣之分如此也。世界。即須彌各面一切國土也。

戌三太子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四天太子。即那吒之類。能驅鬼神。○按統紀。四天王各有太子九十一人。驅使者。即前諸將。及八部也。諸天已竟。

申二人趣。分四。酉一世諦男子。此未論秉佛教戒者也。又為二。戌一人主。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自金輪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國小王。散於天下。如粟之多。○問。世之平人。有妄志帝王者耶。又何須假帝王身。與其說遂心之法耶。答。此必有德懷仁。不忍世亂。發願世世為有道之王以理邦國。菩薩為其現所欣之身。與說生貴之因。及帝王德業。以熏隔生之種而已。如修十善為輪王因是也。豈教以篡奪之術哉。後多倣於此意推之。

戌二臣民。分四。亥一長者。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具十德為長者。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歎下歸。故為族姓之主。世間推讓也。○以此觀之。西天稱長者。非止年高。蓋世臣大家。而兼有德望者之稱。然亦非現生可得之位也。

亥二居士。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有德無位。或談道論德。為人師範。或著書立言。垂教後世。名言。典章也。如此方王通邵雍之類。隱淪不仕者也。

亥三宰官。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悉號宰官也。以上三科。似此方儒教所攝。

亥四術士。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溫陵曰。婆羅門。此云淨行。四姓之一也。愛諸數術。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虛也。○此但釋數術。而未明攝衛乃調護身壽。即名醫輩耳。此科似此方醫卜雜技所攝。如郭璞華陀之類是也。西天最貴重之。有十八姓。世諦男子已竟。

酉二奉教男女。謂奉戒者。分二。戌一出家二眾。又二。亥一比丘。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諸律。謂自十戒以至進具二百五十也。

亥二比丘尼。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諸戒。亦自十戒進具五百也。

戌二在家二眾。又為二。亥一優婆塞。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優婆塞。此云近侍男。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侍出家比丘者也。

亥二優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優婆夷。此云近侍女。亦奉五戒。堪任近侍比丘尼。奉教男女竟。

酉三世諦女人。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內政。即泛言一切婦道。儒書云。有閨門之修。而無境外之志。故曰內政。然閨門為萬化之源。故關於家國之治亂。家通大夫以下。國通諸侯以上。孤山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國夫人。如論語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命婦。謂妻因夫榮者。大家。如後漢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家音姑。

酉四童真男女。又曲分為二科。戌一童男。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即有志一生不犯女色者也。

戌二童女。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處女亦名處子。謂未出嫁之女也。愛樂處身者。願常為處女。終不出嫁也。不求者。不願隨從之意。謂堅貞自守。縱有強施侵暴。亦誓所不從也。應希求心已竟。

午二應厭離心前之希求。是冀望勝事成就。此之厭離。是不樂本位。思欲脫去也。然多欲脫入人倫。問。餘趣則可。天趣何反求人。答。人身易於修道出離。裴公云。可以整心慮。趨菩提。惟人道為能是也。分二。未一八部眾。孤山曰。準普門品。此闕迦樓羅。即金翅鳥也。乃譯文略之。今但七部。就分為七科。申一天眾。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出。與脫同。成就者。遂其脫離之願也。後皆倣此。

申二龍眾。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自下七趣。雖皆具神通福德威權。均名惡趣。各有苦惱。是故多欲脫去為人。以希修進也。問。焉知不欲脫入聖流。而必言求人趣也。答。若求三乘聖果。自入前希求中應求聖乘科。不在此中矣。

申三藥叉眾。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度。亦脫也。孤山曰。藥叉。此云輕捷也。

申四乾闥婆。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乾闥婆。此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

申五阿脩羅。

若阿脩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脩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阿脩羅。云無端正。以女美而男醜。故從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

申六緊那羅。

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緊那羅。形似人而頭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新翻歌神。

申七摩呼羅伽。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摩呼羅伽。什師云。地龍也。肇公云。大蟒腹行者也。八部眾已竟。

未二人非人眾。又分二。申一人眾。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是現在人中。而求捨身之後復得人身。蓋求不失人身。世世修進者也。

申二非人眾。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長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無形。如空散銷沈等。有想。如神鬼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條列妙應已竟。

巳三結名出由。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是名下。結名也。皆以下。出其由也。心如海。而諸身如海之印紋。緣至而現。則來無所從。緣盡而沒。則去無所至。無礙無滯。故稱妙淨之應也。無作妙力者。非如二乘作意之通。菩薩所證大寂照海。湛然不動。緣對自現。初無作為。所謂無記之通。亦如涅槃。所謂慈善根力。實無去來也。自在成就者。言無所不可現也。吳興曰。三十二應。比普門品雖互有出沒。大體是同。總而言之。無越十界。於十界中。兩經俱無菩薩並地獄身者。或曰聖言之略耳。或云。觀音已是菩薩。何須更現。地獄苦重。不可度也。智者依正法華。具現菩薩界身。又準釋論。菩薩亦化地獄。故知十界不可闕焉。三十二應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疏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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