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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行信證六要鈔會本(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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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淨土真實證文類 四

愚禿釋親鸞集

   當卷大門第四明證,於中有四。一者題目,二者標舉,二段如前,三者正釋,自文之初至引《論註》所判第五功德相釋,註云已上抄出之文是為正釋,四者總結,「爾者」已下至卷之終,是其文也。

   一題目,分二准前應知。依真實信得真實證,信證有次三四成數。

必至滅度之願 難思議往生

   二言標舉者,題次一行,第十一願,是則必至滅度之願,亦云住正定聚之願。其下之註言「難思議往生」意者,《法事讚》中所釋三種往生之中其一名也。三種之内為之真實,依難思議往生之益所得之證,是為無上涅槃之果。

    問:今所舉外二種云何?

    答:在第六卷,可待下也。

    問:嘆此往生云「難思議」,其意如何?

    答:佛號不可思議光佛,歸彼誓願得往生故,指往生徳云難思議,是則罪惡生死凡夫,無有出離之緣下機,偏由佛力得入報法高妙淨土,更非凡心之所思度,更非口言之所可及,是故嘆言難思議也。

謹顯真實證者,則是利他圓滿之妙位,無上涅槃之極果也。即是出於必至滅度之願,亦名證大涅槃之願也。然煩惱成就凡夫,生死罪濁群萌,獲往相回向心行,即時入大乘正定聚之數。住正定聚故,必至滅度。必至滅度即是常樂,常樂即是畢竟寂滅,寂滅即是無上涅槃,無上涅槃即是無為法身,無為法身即是實相,實相即是法性,法性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如。然者彌陀如來從如來生,示現報、應、化種種身也。

   就正釋中分文為二。自文之初至「報應化種種身也」總標大意,「必至」以下正引諸文,兼加私釋。

   先就總標中,「謹顯」等者,正標當卷所立之名。

    「利他」等者,是指證道,或指初地已上,或指八地已上乃至等覺補處。是則衆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由佛大願業力所得希奇益也。

    「無上」等者,是指妙覺無上之位,必至補處所可窮極之妙果也。

    「即時」等者:

    問:當願之意,得不退位約往生後,彼土德故而如今者,約現生歟,其意如何?

    答:此有隱顯、傍正等意。若據顯正約生後益,若依隱傍約現生益。依之或云「即得往生住不退轉」,或云「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各有料簡,是故《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若云「即入必定」,若云「欲於此身」,皆約即時,是現生意。依此等義有此釋也。此義具載第二卷新本之中,宜見彼解。

必至滅度願文,《大經》(卷上)言:「設我得佛,國中人天,不住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已上

   次正引中,先出彼此兩經五文。

   初正願文:

    問:當願大意云何?

    答:因位所見諸土之中,或有雖致佛道修行退入邪聚,或有不退速得菩提,法藏憫愍彼退墮類,為令彼類住正定聚,終證涅槃之妙理故,發此願也。

    問:定聚、滅度是二益歟,又一益歟?

    答:是二益也。言定聚者,是當不退,言滅度者是指涅槃。

    問:定聚、滅度何為願體?

    答:諸師之意,多以不退為其願體。所謂寂云「令住定聚」,法位師云「願住定聚」,玄一師云「住定聚願」,靜照、真源共名「住必定聚之願」。但彼御廟、智光二徳並云「住正定聚必至菩提之願」,是舉兩益,如此名者,難定以何為所願之體。若約初益可為不退,若約究竟可為滅度。今此集意,就其終益被立名歟。

    問:言滅度者,大小二乘所證之理,共得此名,今指何耶?

    答:大乘滅度,文理共明。言其文者,次下所引《如來會》文,其説分明。又《大阿彌陀經》説云「令得佛道」,云「大涅槃」,云「取菩提」,云「得佛道」。言其理者,彌陀教文大乘真實終窮極説了義教也。極樂畢竟成佛道路,即是大乘善根界也。豈得小乘灰斷滅度,當知其證偏在大乘。

    問:如所立者,往生之後所得之益,淨土德也。然者所言現生即時不退之義,相違如何?

    答:豈不前言,於不退益有其隱顯、傍正之意。處處料簡,其意皆同。又滅度益,可為生後究竟之益,不可混亂。

    問:約生後益論不退者,其位如何?

    答:常途所談非三不退,是處不退。故《要集》(卷下末)判云處不退,又《群疑論》(卷四意)云:「初往生時即名不退者,此約處不退。」已上 但如下引本論意者,可云初益是行不退,後益念不退。所言未證淨心菩薩初地已上,上地菩薩是指八地已上故也。集主之意,立真實證其位深高,叶此義歟。

    問:「不住」等者,不之言者是指定聚,其義難云被滅度耶?

    答:不言流至必至滅度,初住定聚終成佛故。

《無量壽如來會》(卷上)言:「若我成佛,國中有情,若不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槃者,不取菩提。」已上

   次《如來會》文,言「決定」者,正定聚也。「成等覺」者,是顯必至滅度之意,大乘滅度此文灼然。〈正信偈〉中云「成等覺證大涅槃」,此文意也。

願成就文,《經》(大經卷下)言:「其有眾生,生彼國者,皆悉住於正定之聚。所以者何?彼佛國中,無諸邪聚及不定聚。」

   次願成就文,《大經》下卷最初文也。

    問:三聚之相,其位如何?

    答:三定聚義,諸説不同。若依小乘,《倶舎論》(卷一○)云:「正邪不定聚聖造無間餘。」已上本頌 《頌疏》(卷一一)釋云:「上句標,下句釋。謂諸聖人名正性定聚,造五無間者名邪定聚。餘即無間外餘凡夫也。」已上 若依大乘,如《釋摩訶衍論》(卷一)説者,有其二種:一者十信前名邪定聚,不信業果報等故。三賢十聖名正定聚,不退位故。十信名不定聚,或進或退未決定故。二者十信前并十信名邪定,大覺果名正定,三賢十聖名不定。三者十信前名邪定,十聖名正定,十信、三賢名不定。」已上 隨而諸師又有異解。且憬興師(述文贊卷中)破諸師解,述自義云:「今即餘教所説三乘,皆是穢土有此三乘故,若生淨土不問凡聖,定向涅槃,定趣善行,定生善道,定行六度,定得解脱,故唯有正定聚而無餘二也。」已上 如此釋者不定判位,只嘆彼土不退之德,叶處不退之義趣歟。縱令雖得三不退等,是又佛力,即處不退之勝德故無所違歟。

(大經卷上)言:「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咸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餘方故,有人天之名。顏貌端政超世希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次云「又言彼佛」等者,上卷(大經)文也。上明新生舊住報勝分科文中,於其新生又分正依,而今文者,初自「彼佛」至「泥洹之道」,明依報勝之結文也。「次於」等者,「泥洹」梵音,又言涅槃,乃是滅度。「次」者近也,是言彼土近涅槃道。

    問:《法事讚》(下卷)云:「極樂無為涅槃界。」已上 即其當體涅槃界也,何云「次」耶?

    答:彌陀妙果無上涅槃,極樂即又大涅槃界第一義諦妙境界相,理在絶言。今云次者,約其新生菩薩嘆故且云「次」也。

    「其諸」等者,明舊住勝又分二報,其中今之所引明正報勝之初文也。

    「智慧高明」是嘆内德,第二十九得辨才智願成就故。

    「神通洞達」同是内德六通願,願成就故也。

    「咸同」等者,是讚外相,第四無有好醜之願成就故也。

    「但因」等者,義寂師云:「因順餘方有其二義,一隨本業,謂往生者,或有資人業生,或有資天業生,雖生彼時無異狀,因順本業有人天名。二因居處,謂彼土中,或有依地居,或有在空居,雖彼果報無異狀,隨其所在處有人天名。」已上

    「顔貌」以下明超穢土,所引文次云「佛告」下,比挍顯勝明其超也。

    「非天」等者,上説因順有天人名先標非實。今正顯説無其實體。私案文意,是欲顯彰初生之時聖凡雖別,依佛力故即至上位同達真理,是故下説「皆受」等也。

    「自然虛無之身」等者,嘉祥師(大經義疏)云:「以神通無所不至故無極之體,如光影故虛無之身。」已上 義寂師云:「非胎藏所生育故自然,非飲食所長養故虛無,非老死所損没故無極,乃至 又即此身至成佛故。」已上 憬興師(述文贊卷下)云:「虛無無極者,無障故,希有故,如其次第,即求那羅延力願之報也。」已上 玄一師云:「言虛無者,横無障礙故。言無極者,縱無衰退故。」已上

    諸師料簡,各有一理。私潤色云,言「自然」者,為淨土德,《法事讚》(卷下)云:「從佛逍遙歸自然,自然即是彌陀國。」已上「虛無」又是淨土樂也,《般舟讚》云:「一到即受清虛樂,清虛即是涅槃因。」已上。虛無、清虛其義似同。

    言「無極」者,是順昇道無窮之義,此《經》下説言:「昇道無窮極」,又顯壽命無窮之義,同次下説云:「壽樂無有極。」

(如來會卷下)言:「彼國眾生,若當生者,皆悉究竟無上菩提,到涅槃處。何以故?若邪定聚及不定聚,不能了知建立彼因故。」已上抄要

   次《如來會》願成就文,其意可見。又《平等覺》(卷三)云:「生無量清浄佛國者,其然後皆當得阿惟越致菩薩。」已上 《大阿彌陀經》説同之。又《莊嚴經》(卷中)云:「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若已生若當生,是人決定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意云何,彼佛刹中無三種失,一心無虛妄,二位無退轉,三善無唐捐。」已上 今此二文雖非所引,為備周覽,私所載也。

《淨土論》(論註卷下)曰:「莊嚴妙聲功德成就者偈言梵聲悟深遠微妙聞十方故。此云何不思議?經言:若人但聞彼國土清淨安樂,剋念願生,亦得往生,即入正定聚。此是國土名字為佛事,安可思議。

   次《淨土論》,此有五文。第一文者,國土莊嚴十七種中,其第十一之莊嚴也。今言「聲」者不關音聲,是名字也。

    言「經言」者:

    問:指何經耶?

    答:指《覺經》也。《彼經》(卷一)云:「十七我作佛時,令我名字聞八方上下無數佛國,諸佛各於弟子衆中,歎我功徳國土之善,諸天人民蝡動之類,聞我名字,皆悉踊躍,來生我國,不爾者,我不作佛。」已上

    問:彼《覺經》不云即入正定聚,今《註》何加之?

    答:經文雖隱,其義必然。云來生我國,即入正定聚也。就正定言今被引之。

莊嚴主功德成就者,偈言正覺阿彌陀法王善住持故。此云何不思議?正覺阿彌陀不可思議。彼安樂淨土。為正覺阿彌陀善力住持,云何可得思議邪?住名不異不滅,持名不散不失。如以不朽藥塗種子,在水不蘭,在火不燋,得因緣即生。何以故,不朽藥力故。若人一生安樂淨土,後時意願生三界教化眾生,捨淨土命隨願得生,雖生三界雜生火中,無上菩提種子,畢竟不朽。何以故,以逕正覺阿彌陀善住持故。

   第二文者,同第十二之莊嚴也。不異、不滅、不散、不失住持之德,是又相順不退義故被引用之。

    「不朽藥」者,《華嚴經》説,隨義轉用。

莊嚴眷屬功德成就者偈言如來淨華眾正覺華化生故。此云何不思議?凡是雜生世界,若胎若卵,若濕若化,眷屬若干,苦樂萬品,以雜業故。彼安樂國土,莫非是阿彌陀如來正覺淨華之所化生。同一念佛無別道故遠通夫四海之內皆為兄弟也。眷屬無量,焉可思議。」

   第三文者,同第十三之莊嚴也。

    「莫非」等者:

    問:於極樂中,胎生、化生差別分明,何如此釋?

    答:彼胎生者,即是化土,疑惑佛智行者所生。此化生者,即是報土,明信佛智行者所生。今釋最為明真實證之要文歟。

    「同一」等者,於第二卷私御釋中被載此詞,仍於其下新末鈔中,粗加愚解,可見彼鈔。

(論註卷下)言:「願往生者,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亦如淄澠一味,焉可思議。」

   第四文者,同第十六大義門功德就文也。

    「本則」等者,此有二義。一云,於彼二乘及以女人諸根不具等之三類,各有名體,是故舉彼體三、名三言之「三三」,言「一二」者,體與名也。二云,言「三三」者,是指九品,言「一二」者,雖説遇大、遇小、遇惡、九品差別、實無一品、二品之殊,何況實有九品差。

    問:九品説相,經文分明,何無殊乎?

    答:九品在機不關淨土,又説九品是化土相,於實報土更無其差,實不可有地前位故,此義可俟下第六卷料簡而已。

    問:今此莊嚴功德之文,除本論偈以下註初,有何意耶?

    答:於上所引眷屬成就,明彼淨土正覺淨花純一化生報土之相,爰除數箇莊嚴功德,引當莊嚴功德成就,而略文初,正以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土相,直次正覺淨華之所化生報土之相,是為顯土無九品也。若依此義,上二義中,以後一義可為集主之本意也。

    言「淄澠」者,二水名也。

又《論》(論註卷下)曰:「莊嚴清淨功德成就者,偈言觀彼世界相勝過三界道故。此云何不思議?有凡夫人煩惱成就,亦得生彼淨土,三界繫業畢竟不牽。則是不斷煩惱得涅槃分,焉可思議。」已上抄要

   第五文者,同莊嚴中初莊嚴也。

    「觀」者觀察,「彼」者極樂世界,「相」者彼清淨相,「勝過」等者,明非三界之所攝也。《註》(論註卷上)釋之云「抑亦近言」,是顯其為高妙土也。

    問:何今逆次引用之耶?

    答:今此清淨是其總相,是故本論自總開別。而拔簡要引用之時,今以總相結所鈔出之別相歟。

    「有凡」等者,言凡夫類雖不斷惑,由佛力故得往生也。又得往生即無生故,即契煩惱即菩提等甚深證悟,彼土德故。

    「涅槃分」者,未至極位,故云「分」也。

《安樂集》(卷下)云:「然二佛神力,應亦齊等。但釋迦如來不申己能,故顯彼長,欲使一切眾生莫不齊歸。是故釋迦處處嘆歸,須知此意也。是故,曇鸞法師正意,歸西故,傍大經奉讚曰:安樂聲聞菩薩眾人天,智慧咸洞達,身相莊嚴無殊異,但順他方故列名。顏容端政無可比,精微妙軀非人天,虛無之身無極體,是故頂禮平等力。」已上

   次《安樂集》下卷文也。第八大門有三番中第二彌陀、釋迦二佛比挍之段末後文也。文意易見。所引經讚《讚阿彌陀佛偈》之文也。今之八句,依上所引正報勝文,上解經意,讚意全同。

光明寺疏(玄義分)云:「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又佛密意弘深,教門難曉,三賢、十聖弗惻所闚。況我信外輕毛,敢知旨趣。仰惟,釋迦此方發遣,彌陀即彼國來迎。彼喚此遣,豈容不去也。唯可懃奉法畢命爲期,捨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次大師釋,所引有二,其初文者,《觀經玄義》序題門釋。初自「弘願」終至「緣也」,如第二卷鈔新本解。

    又「佛密意」者,含二尊意,若約彌陀是顯如來智慧深廣,如《大經》(卷下)説「如來智慧海,深廣無涯底,二乘非所測,唯佛獨明了。」已上 若約釋迦,是顯一代出世大事,其大事者,為令衆生往生極樂,入佛知見,即證法性之常樂也。

    「教門難曉」者,八萬諸教,教行區分,求出要類各欲行之,權實、淺深、難易、堪否,凡夫依之易迷難解,若不解了,恐難輙生真實信心。

    「三賢」等者,弗闚有二:一者約人,下人不測上人之智。二者約理,如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竟」故也。

    「況我」等者,謂其内證,雖居佛地示同凡惑引導下機之卑言也。

    言「信外」者,此有二義:一是指十信外凡位故言之信外,言「輕毛」者,《仁王經》等指十信故。二是指十信以外凡位,述謙下言「更不可云入道位」,故信外之言又順此義,輕毛之譬云通信外,強無咎歟。十信之位猶如輕毛,況信外哉。

    「唯可」等者,「懃心」安心,「奉法」起行。「畢命為期」四修之中,舉長時修攝餘三修。

    「捨身」者,明往生益。「即證」等者,即顯證理。言「法性」者,是則真如亦是實相。言「常樂」者,常者即是無量壽體,樂者即是安樂之義,即又法性。聖道、淨土二門雖殊,得脱之道共證此理。而聖道門於此土中即身悟之,淨土之教依佛願力生彼土後得此證也。

(定善義)云:「西方寂靜無爲樂,畢竟逍遥離有無,大悲熏心進遊法界,分身利物等無殊。或現神通而説法,或現相好入無餘,變現莊嚴隨意出,群生見者罪皆除。又賛云:歸去來,魔鄉不可停。曠劫來流轉六道,盡皆逕,到處無餘樂,唯聞嘆愁生死聲。畢此生平後,入彼涅槃城。」已上

   次三首讚,〈定善義〉中水觀讚也。

    言「寂靜」者淨土德也。《大經》上云:「其心寂靜志無所著。」已上 彼嘆法藏發心之相,此讚淨土無動之德,依正雖異其義是同。

    言「無為」者,《大經》(卷下)説云「無為自然」,《法事讚》(卷下)釋云「極樂無為」,即是無造作義。樂是對苦,即是極樂。

    「畢竟逍遙」同是快樂無窮義也。

    「離有」等者,第一義諦妙境界相殊妙淨土,第一義者即是中道,故離二邊。

    「大悲」等者,《大經》(卷下)或云「其大悲者深遠微妙」,或又説云「廣若虛空大慈等故」,拔苦與樂其意聊異,共是利物,利物之心彼此平等,依此義故言之「無殊」,今所言者是内證德。

    「或現」等者,明外用德。

    言「神通」者,是約身業。

    言「説法」者,是約口業。

    言「相好」者,又約身業。

    「入無餘」者,是約涅槃。即明必至滅度益耳。

    「變現」等者,是明本國菩薩衆等,往他方界皆設變現隨意化儀,即被群生,與滅罪益。

    「歸去」等者,是約證得住生之義,彼法界身本來本覺,十劫被機,是非實成,所歸衆生,凡迷更雖不知始覺冥本覺理,而契當之如來力也。餘處解釋,或(禮讚)云「努力翻迷還本家」,或云(般舟讚)「元來是我法王家」,皆此意也。

    言「魔鄉」者,是娑婆界,四魔嬈亂常障佛道,而念佛人由他力故魔不為礙,不為礙故往生淨土,淨土無魔,故成佛道,故勸可厭此魔鄉也。

    「唯聞」等者:

    問:於六道中,欲界六天苦樂猶交,況上二界更無憂苦,二禪喜受,三禪樂受,此等何言有愁歎耶?

    答:雖言有樂此非實樂,當卷(定善義)下云:「言三界苦樂者,苦則三途八苦等,樂則人天五欲放逸繋縛等樂,雖言是樂然是大苦,畢竟無有一念真實樂也。」已上 淨穢相對,三界中樂非實樂故云「愁歎」也。

夫案眞宗教、行、信、證者,如來大悲回向之利益。故若因若果,無有一事非阿彌陀如來清淨願心之所回向就。因淨故,果亦淨也。應知。

   夫案以下至「披論註」私御釋也。是明廻向。於中自初至云「應知」略結往相。

二言還相回向者,則是利他教化地益也。則是出於必至補處之願,亦名一生補處之願,亦可名還相回向之願也。

   云「二言」下至「之願也」,總標還相。

顯《註論》,故不出願文,可披《論註》。

   「顯註論」下至「披論註」,先標所引,次正出文。文有三段,《論》與《註》也。

《淨土論》曰:「出第五門者,以大慈悲觀察一切苦惱衆生,示應化身回入生死薗,煩惱林中,遊戲神通至教化地。以本願力回向故,是名第五門。」已上

   初文利行滿足章文,第三卷本引此論文,第二卷奥被引註釋,於其註釋載推義訖。

《論註》(卷下)曰:「還相者生彼土已,得奢摩他毘婆舍那方便力成就,回入生死稠林,教化一切衆生,共向佛道。若往若還,皆爲拔衆生渡生死海。是故,言回向爲首得成就大悲心故。」

   次之文者,第二起觀生信章中廻向門下分二種中,還相廻向之註釋也。

    「奢摩他」者,此翻云止。

    「毘婆舎那」此翻云觀。

    「方便力」者,即廻向也。故下善巧攝化章中釋巧方便廻向文云:「以後其身而身先故名巧方便,此中言方便者,謂作願攝取一切衆生,共同生彼安樂佛國,彼佛國即是畢竟成佛道路,無上方便也。」已上

    言「稠林」者,稠《玉篇》云:「直留切,密也。」《廣韻》云:「直由切,稠也,多也。」林《玉篇》云:「力金切,平土有叢木。」《廣韻》云:「力尋切,地上有叢木。」故稠林者,不謂善惡喩繋多義。《十地論》(卷一一)云:「稠林者衆多義故,難知義故。」已上

(論註卷下)言:「即見彼佛,未證淨心菩薩,畢竟得證平等法身。與淨心菩薩,與上地諸菩薩,畢竟同得寂滅平等故。平等法身者,八地已上法性生身菩薩也。寂滅平等之法也。以得此寂滅平等法故,名爲平等法身。以平等法身菩薩所得故,名爲寂滅平等法也。此菩薩得報生三昧。以三昧神力,能一處、一念、一時,徧十方世界,種種供養一切諸佛及諸佛大會衆海。能於無量世界無佛、法、僧處,種種示現,種種教化度脱一切衆生,常作佛事。初無往來想、供養想、度脱想。是故此身名爲平等法身,此法名爲寂滅平等法。未證淨心菩薩者,初地已上七地以還諸菩薩也。此菩薩,亦能現身,若百若千,若萬若億,若百千萬億,無佛國土施作佛事。要作心入三昧,乃能非不作心。以作心故,名爲未證淨心。此菩薩,願生安樂淨土即見阿彌陀佛。見阿彌陀佛時,與上地諸菩薩,畢竟身等法等。龍樹菩薩、婆薮槃頭菩薩輩,願生彼者,當爲此耳。

   後之文者,第三觀行體相,就明依正二十九句莊嚴成就,如來八種功德之中第八莊嚴功德成就有三段内,今文第三正釋住持行相以下,至第十重利行滿足章中,別約近等五門,配禮拜等之五念門,併被引之。

   此文意者,生極樂者,皆登八地,即證法身寂滅極理。為此義者,云得十信、三賢之位,又有九品差別之相,皆是假説,只是約機,以契平等法身證悟為真實證,被引此文為顯此意。能得此意可見此文。

    問:極樂生位不關七地已還位耶?

    答:得無生忍其位不同。或約初地或約八地。若依初地得忍之説,可云廣通七地已還。今就深位先據八地。

    「未證」等者:

    問:《起信論》云:「證法身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已上 依彼論意,淨心地者是指初地,究竟地者是指十地,然者何以七地已還,名為未證淨心菩薩?

    答:是如前述,謂證真如初地、八地其説相分,思彼論意,立淨心名約證真如,今言未證約有作心,即云功用無功用是。

    問:初地已上菩薩已得無分別智,何云作心?

    答:此有分極,彼已雖得無分別智,若猶相望八地已上是作意也。又或義云:依法相意,七地已還於第六識有漏無漏令雜起故,若其有漏現起之時猶必可有作意分別,是故判云非不作意。

    言「身等」者,是指相好莊嚴等也。

    言「法等」者,指所説也。

    「龍樹菩薩婆藪槃頭菩薩」等者:

    問:天親賢位,龍樹聖位,彼此何同?

    答:雖有地上、地前不同,分有所得,是故類同。是以撲揚(成唯識論演秘卷一意)讚天親云:「位居明德,道隣極喜。」已上 又《弘決》(卷五意)云:「天親、龍樹内鑑冷然。」已上 或依隣近,或依内鑑為一雙也。

    問:地上菩薩,願生極樂其義難思,所以然者,淨穢差別在心染淨,於境本來無染淨差,初地以上既斷無明分顯我性,身居報土任運自聞報佛説法,所見境界報土儀式,何更願生彼淨土耶?故《探玄記》(卷三)云:「十住已去不退菩薩所住名為淨土。」已上 地前猶爾,地上何願?

    答:雖有多義且出一義,生身得忍以捨依身願生他方淨土故也,是更非如凡夫願生故。《大論》(卷七四意)云:「若得無生法忍,斷一切結使,死時捨此肉身。」已上 《涅槃疏》云:「分段質礙,煩惱雖盡,必須捨報。」已上 蓋此義也。

問曰:案十地經,菩薩進趣階級,漸有無量功勲,逕多劫數,然後乃得此。云何見阿彌陀佛時,畢竟與上地諸菩薩,身等法等邪?答曰:畢竟者,未言即等也,畢竟不失此等故,言等耳。問曰:若不即等,復何得言菩薩?但登初地,以漸増進,自然當與佛等,何假言與上地菩薩等?答曰:菩薩於七地中得大寂滅,上不見諸佛可求,下不見衆生可度,欲捨佛道證於實際。爾時若不得十方諸佛神力加勸,即便滅度與二乘無異。菩薩若往生安樂見阿彌陀佛,即無此難。是故須言畢竟平等。

   菩薩於七地中等者:

    問:大寂滅者,是何義乎?

    答:實相理地不立一塵,若至此位,其悟窮極,由此義故云大寂滅。

    問:一切菩薩,皆於七地證寂滅耶?

    答:若約證理之至極者,皆可然也。

    問:於此位中,不見諸佛及以衆生有何故耶?

    答:以住無生極理之故,不見上求下化相也。但此義者約根本智,若是令約後得智邊,可有上求下化相也。

    問:縱雖穢土修行得道,於第七地必蒙諸佛加勸力者,何為往生安樂德乎?

    答:穢土修行雖蒙加勸,本居淨土蒙其加勸,其德猶以殊勝故也。

    問:七地已上諸菩薩等,更不可願生極樂耶?

    答:任常途義不許其義。所以然者,七地已還,悲增菩薩為利益他以慈悲心受分段身,是故可有猶願極樂。八地已上,縱令雖為悲增菩薩必得變易,故不可願生極樂歟。但加短解,可有猶願生極樂義。所謂極樂諸佛本家,何佛、菩薩而不求生,是故《九品往生經》云:「無量壽佛亦九品淨域三摩地,即是諸佛境界如來所居,三世諸佛從此成正覺。」已上 普賢、文殊等大菩薩,願往生者即此故也。集主深意,有此義歟。

復次無量壽經中,阿彌陀如來本願言:設我得佛,他方佛土諸菩薩衆,來生我國,究竟必至一生補處。除其本願自在所化,爲衆生故,被弘誓鎧,積累德本,度脱一切,遊諸佛國修菩薩行,供養十方諸佛如來,開化恒砂無量衆生,使立無上正眞之道。超出常倫,諸地之行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若不爾者,不取正覺。按此經推彼國菩薩,或可不從一地至一地。言十地階次者,是釋迦如來於閻浮提一應化道耳。他方淨土,何必如此。五種不思議中,佛法最不可思議。若言菩薩必從一地至一地,無超越之理,未敢詳也。譬如有樹名曰好堅,是樹地生百歳,乃具一日長高百丈。日日如此,計百歳之長,豈類修松邪?見松生長,日不過寸,聞彼好堅何能不疑即日。有人,聞釋迦如來證羅漢於一聽,制無生於終朝,謂是接誘之言非稱實之説。聞此論事,亦當不信。夫非常之言,不入常人之耳,謂之不然,亦可其宜也。

   復次等者:

    問:引二十二願,其要如何?

    答:初地已上七地已還,願生極樂可有二要:謂一為免於第七地證實際難,二為諸位速疾超越。其中為顯超越之益引當願也。

    問:願意如何?

    答:諸佛土中,或有悉經十地階位,自一至二乃至自九至十之土,或有超昇直登等覺,速至補處。如來因中,見彼諸土選擇之時,愍諸菩薩十地修行經歷劫數發起超越諸位速至補處之願。但所除者,有利他願暫施自在利生而已。只任意樂,更非願力之有偏也。

    言「言十地階次」等者:

    問:如案《起信論》大意者,為怯弱機示超證義,為懈慢機示歷劫義,説此義趣正決判云:「無有超過法故,以七地菩薩皆逕三阿僧祇劫。」已上 如此説者,超證方便,經劫實義。而今釋意,忽以矛盾,如何?

    答:《起信論》意所判實爾,常途性相又以是同。但如性宗者多許超證,各別宗旨不可異論。何況今釋所判不亙穢土超證,十地階次只是釋迦一代化道。對之專述淨土超證他力願意,於超證義許與不許不及成諍,非相違歟。

    「五種不思議中」等者,註當章中,上所舉之國土體相之下釋云:「諸經統言有五種不可思議:一者衆生多少不可思議,二者業力不可思議,三者龍力不可思議,四者禪定力不可思議,五者佛法力不可思議。」已上

    「譬如」等者,《大論》十云:「譬如有樹名好堅,是樹在地中百歳,枝葉具足一日出生高百丈,是樹出已欲求大樹以蔭其身,是時林中有神語好堅言,世中無大汝者,諸樹皆當在汝蔭中,佛亦如是,無量阿僧祗劫在菩薩地中生,一日於菩提樹下金剛座處,實知一切諸法相得成佛道。」已上 天台(法華文句一○上)云:「好堅處地芽已百圍。」已上 百圍百歳彼此相違有異説歟,不須和會。又或説云:「此樹梵言曰諾瞿陀,亦梵言云尼拘律陀,此云無節,即好堅也。或又此樹翻為楊柳」云云 此譬喩意,以松生長一日一寸,比自一地至其一地,以好堅樹一日百丈,況彼淨土超證義也。

    「有人」等者,今引頓悟即證之例,助彼超越速疾益也。

    問:上指十地階次施設,言為釋尊一代化道。今舉一聽終朝之證,為釋迦佛化道之益。何相違耶?

    答:漸頓、空有、半滿、權實、隨他、隨自,皆在釋迦一佛設化。但言閻浮一化道者,顯彼説中十地階次,為其一途隨宜之説,彼此隨機各蒙教益,皆不相違。

略説八句,示現如來自利利他功德莊嚴次第成就,應知。此云何次第,前十七句是莊嚴國土功德成就。既知國土相,應知國土之主,是故次觀佛莊嚴功德。彼佛若爲莊嚴,於何處座,是故先觀座。既知座,已宜知座主,是故次觀佛莊嚴身業。既知身業,應知有何聲名,是故次觀佛莊嚴口業。既知名聞,宜知得名所以,是故次觀佛莊嚴心業。既知三業具足,應知爲人天大師堪受化者是誰,是故次觀大衆功徳。既知大衆有無量功德,宜知上首者誰,是故次觀上首。上首是佛。既知上首恐同長劫,是故次觀主。既知是主,主有何增上,是故次觀莊嚴不虛作住持。八句次第成也。

   略説等者,是結文也。

    問:「次第成就應知」等者,為指自利利他次第,如何?

    答:是明如來八種功德生起次第,但其八種,論彼法體併為自利利他功德置而不論,雖然今正所言次第不關二利,只明八種功德生起,生起次第具見註釋。

觀菩薩者,云何觀察菩薩莊嚴功德成就?觀察菩薩莊嚴功德成就者,觀彼菩薩,有四種正修行功德成就。應知。眞如是諸法正體。體如而行則是不行。不行而行,名如實修行。體唯一如而義分爲四。是故四行以一正統之。

   觀察菩薩莊嚴之中,論文有三:一「云何」下標牒章目,二「觀彼」下標有四種莊嚴功德,三「何者」下正釋四種莊嚴。

    二註之中,「真如」等者,《大乘止觀》(止觀法門卷一)云:「問曰,云何名此心為真如。答曰,一切諸法依此心有,以心為體,望於諸法,法悉虛妄,有即非有對此虛偽法故因為真。又復諸法雖實非有,但以虛妄因緣而有生滅之相,然彼虛法生時此心不生,諸法滅時此心不滅,不生故不增,不減故不滅,以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名之為真。三世諸佛及以衆生,同以此一淨心為體,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而此真心無異無相,故名為如。」已上 又天台(金剛錍)云:「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已上 就言真如諸法正體可有二意:一諸法皆是虛妄之相,真如一法唯是真實。其真如者,是心一法。若依此義,言諸法中唯此一真,是正體也。上所舉之《大乘止觀》叶此意歟。二真如體相不限一心,森羅萬像三千諸法莫非真如,就其相望雖有隨緣、不變之異,色心諸法莫非真如。若依此義諸法悉是真如正體,是故釋云諸法正體,天台正意可合此義。

    「不行」等者,無分別相,相應真如所修行故,言「不行」者是約體如,於其正體離情執故。言「而行」者約正修行,於其所行無作意故,三正釋中,功德莊嚴為四種故文有四段,省文言之,一不動遍至供佛化生,二一念遍至利益群生,三一切世界讚嘆諸佛,四無三寶處住持莊嚴。

何者爲四:一者於一佛土身不動搖而徧十方,種種應化如實修行,常作佛事,偈言安樂國清淨常轉無垢輪,化佛、菩薩日如須彌住持故,開諸衆生淤泥華故。八地已上菩薩,常在三昧,以三昧力身不動本處而能徧至十方,供養諸佛,教化衆生。無垢輪者,佛地功德也。佛地功德,無習氣、煩惱垢。佛爲諸菩薩,常轉此法輪。諸大菩薩,亦能以此法輪,開導一切,無蹔時休息,故言常轉。法身如日而應化身光,徧諸世界也。言日未足以明不動,復言如須彌住持也。淤泥華者,經言,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蓮華。此喩凡夫在煩惱泥中爲菩薩開導能生佛正覺華。諒夫紹隆三寶,常使不絶。

   第一段中「無垢輪」者:

    問:今註釋,初約八地已上所行,後約佛地,一師所釋於一科中何忽相違,又智光云:「初地已上菩薩,亦能以此法輪開導一切。」已上 旁以未審,就中既言佛地功德不謂初地、八地已上,於因位中何轉之耶?

    答:既云無垢,今釋之意屬佛功德,其義可然。雖然或云八地已上,或云初地,各約分轉,共無所違。次至于云因位之中不可轉者,非究竟者是不為難,其上蒙佛加力故也。

    「淤泥華」者:

    問:指何華乎?

    答:言淤者濁,言泥者水,生濁水華是蓮華也。淤泥譬之衆生煩惱,華譬佛性。或又淤泥喩之性德,華喩修徳。

    云「經言」者,《維摩經》也。

二者,彼應化身,一切時,不前不後,一心一念,放大光明,悉能徧至十方世界,教化衆生,種種方便,修行所作,滅除一切衆生苦故,偈言無垢莊嚴光一念及一時普照諸佛會,利益諸群生故。上言不動而至,容或至有前後,是故復言一念一時無前無後也。

   第二段中,「無垢光」者,輪光雖異無垢義同,准上應知。

三者,彼於一切世界無餘照諸佛會,大衆無餘廣大無量供養恭敬讚嘆諸佛如來功德。偈言雨天樂華衣、妙香等供養讚諸佛功德無有分別心,故。無餘者,明徧至一切世界一切諸佛大會,無有一世界、一佛會不至也。肇公言:法身無像而殊形竝應至韻,無言而玄籍彌布,冥權無謀而動與事會,蓋斯意也。

   第三段中「肇公言」者:

    問:是指誰人,指何書乎?

    答:羅什三藏有其四子,各為英傑,世稱之言生、肇、融、叡。生者道生,肇者僧肇,融者道融,叡者僧叡。今肇公者即僧肇也。此人造論,曰之《肇論》,依《維摩經》所記書也。彼《論》序云:「夫聖智無知而萬品倶照。」(次法身下如今所引) 此釋之意,三論宗旨甚深義理,不及輙述,詞雖幽玄總而言之,是則不行而行意也。

四者,彼於十方一切世界無三寶處,住持莊嚴佛法僧寶功德大海,徧示令解如實修行。偈言何等世界無佛法功德寶,我願皆往生示佛法如佛故。上三句雖言徧至,皆是有佛國土。若無此句,便是法身有所不法,上善有所不善。觀行體相竟。

   第四段中,言「上三句雖言」等者,此述當段利益周備,其意見註。不能更述,然而猶粗解其意:上三句者,於有佛國舉遍至德,未顯無佛世界利益,今至此句彰無佛法功德寶處住持行相。是故利物於此圓滿,功德於此具足而已。

    問:三段句數各有一四句偈之故十二句也,何云三句,准初標者可云四種,若依章段可云三章、三段等歟,如何?

    答:《唯識論》(成唯識論卷二)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已上 就差別義,云句無過,即下釋中國土莊嚴云十七句,如來莊嚴稱曰八句,菩薩莊嚴又云四句,皆此意也。於外典中又有其例,謂以絶句四韻等作,雖為一首,稱一句詩,是常事也。可准據歟。

    「便是」等者,無三寶處利益,若闕欲明可有法身不遍上善不具之過意也。

    言「上善」者,諸大菩薩所得善法功德等也。智光《疏》釋當章意云:「然諸大菩薩,普於十方無量世界,若有三寶處,若無三寶處受五種生隨其所應救濟有情令修佛法。此中且就無三寶處,菩薩受生示法令行。」已上 五種生者,一除災生,二隨類生,三大勢生,四增上生,五最勝生。同《疏》列之,具雖解釋,依繁略之,若欲知者可見彼《疏》。

已下是解義中第四重,名爲淨入願心。淨入願心者,又向説觀察莊嚴佛土功德成就、莊嚴佛功德成就、莊嚴菩薩功德成就。此三種成就,願心莊嚴,應知。應知者,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因淨故果淨,非無因他因有也。

   淨入願心章中有二:一註中自言「已下」已來二十字者,結前生後,又牒章目。二「又向説」下是正釋也。此有五段,今是其初。

    此第一段,正是淨入願心義也。當段之文,第三卷本被引用之,仍於彼下解章目意,粗述大意。故今略之。

    「因淨」等者,是破外道所執妄計。

    言「無因」者,於五見中,是指邪見。

    「他因有」者,戒禁取也。

略説入一法句故。上國土莊嚴十七句,如來莊嚴八句,菩薩莊嚴四句爲廣。入一法句者爲略。何故示現廣略相入,諸佛菩薩有二種法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則不能自利利他。

   略説以下第二段也。

    「入一」等者,合以依正二十九句莊嚴成就,皆悉攝入一法句中。一法句者,「一法」二字所詮法體,「句」一字者能詮名字。以彼三種入一法句,以之為名。智光《疏》云:「第四淨入願心,即分二:一因果相成,二入一法句。」已上 此釋之意,以下三段攝當段歟。

    「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等者:

    問:依何經論立二身乎?

    答:《智度論》(卷三四)云:「一者法性生身佛,二隨衆生優劣現化佛,為法性生身佛故,説乃至聞名得度。為衆生現身佛故,説雖共佛住隨業因緣有墮地獄者。法性生身佛者,無事不辨,無願不滿。」已上 智光《疏》云:「龍猛説二種佛,一法性生身佛,二隨衆生現身佛,即以本迹為二法身,由法性法身出方便法身,即以本垂迹,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即以迹顯本,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已上 此疏之中「,龍猛言」者,指上論歟。

    問:云生云出,有何別耶?

    答:言生者起,出者顯也。

    「是故廣略相入 乃至 不能自利利他」者,法性法身是自利德,方便法身利他德也。

一法句者,謂清淨句,清淨句者,謂眞實智慧無爲法身故。此三句展轉相入。依何義名之爲法,以清淨故。依何義名爲清淨,以眞實智慧、無爲法身故。眞實智慧者,實相智慧也。實相無相故,眞智無知也。無爲法身者,法性身也。法性寂滅故,法身無相也。無相故能無不相,是故相好莊嚴即法身也。無知故能無不知,是故一切種智即眞實智慧也。以眞實而目智慧,明智慧非作非非作也。以無爲而樹法身,明法身非色非非色也。非于非者,豈非非之能是乎。蓋無非之曰是也,自是無待復非是也。非是非非,百非之所不喩。是故言清淨句。清淨句者,謂眞實智慧、無爲法身也。

   一法句下是第三段,釋一法句。

    「三句展轉相入」等者:

    問: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是為一法,為別法耶?

    答:依相宗意是為別法,能證之智,所證之理,為各別故。依性宗意是為一法,理智不二之極談故。今鸞師者是性宗故,今釋所述真實智慧即是無為法身義也。凡當段意甚深義趣,愚鈍領解輙以難及,閑伺宗旨可加料簡,謂其大意,已云「百非之所不喩」,是故「千是所不顯」也。

此清淨有二種,應知。上轉入句中通一法入清淨,通清淨入法身。今將別清淨出二種故,故言應知。

   此清已下是第四段,上一法句開為二種。其文可見。

何等二種,一者器世間清淨,二者衆生世間清淨。器世間清淨者,如向説十七種莊嚴佛土功德成就,是名器世間清淨。衆生世間清淨者,如向説八種莊嚴佛功德成就,四種莊嚴菩薩功德成就,是名衆生世間清淨。如是一法句攝二種清淨義。應知。夫衆生爲別報之體,國土爲共報之用。體用不一,所以應知。然諸法心成無餘境界。衆生及器,復不得異不一,則義分不異,同清淨。器者用也,謂彼淨土,是彼清淨衆生之所受用故,名爲器。如淨食用不淨器,以器不淨故,食亦不淨,不淨食用淨器,食不淨故,器亦不淨。要二倶潔,乃得稱淨。是以一清淨名,必攝二種。問曰:言衆生清淨,則是佛與菩薩。彼諸人天,得入此清淨數,不。答曰:得名清淨,非實清淨。譬如出家聖人,以殺煩惱賊故名爲比丘,凡夫出家者,亦名比丘。又如灌頂王子初生之時,具三十二相,即爲七寶所屬,雖未能爲轉輪王事,亦名轉輪王。以其必爲轉輪王故。彼諸人天亦復如是。皆入大乘正定之聚,畢竟當得清淨法身。以當得故,得名清淨。

   何等等者,是第五段,釋其開出二種之相。

    「如是」等者,當段之中,初開二種,今其二種還又攝入一法句也。

    「衆生為別報之體」者,別報正報唯自受用他不受用,故別報者是不共也。

    「國土為共法之用」者,依報自他共受用故言之共法。

    問:衆生云體,器界云用,其意如何?

    答:依衆生報感所居土,以此義故體是衆生,用器界也。

    問:就此別報、共法之中有幾種耶?

    答:有四不同,言其四者,別報有二:一不共中不共,謂如眼等根,唯是自識依用非他所受用故,全為不共。二不共中之共,如扶根四塵,他亦受用故,又如以手摩觸,如此之事為之共法。共法又二:一共中之共,所謂山河、大地等是,鬼畜人天同受用故云共中共。二共中不共,所謂田宅、舎宅、衣服、資具,如此之類雖為共法,自身之外他不共也。

    言「諸法心成無餘境界」者,《華嚴經》(唐譯卷五四意)云:「三界唯一心,心外無別法。」已上 又《起信論》多有此意,其論文等,所引第二新本并當卷鈔上也。

    問:「器者用」者,體用義歟,受用義歟?

    答:受用義也。

    問:上對衆生及以國土判其體用,准彼思此可為體用之義者耶?

    答:上判體用不及異論,今釋不爾,下細釋云:「清淨衆生之所受用,故名為器。」已上 為受用義尤分明也。

    問:所言受用,衆生與器,何為能所,判屬如何?

    答:器所受用,清淨衆生能受用也。

    問:見下譬喩,器是能受,人所受歟?謂食如人,器是國土,以國土人,如次配當能所受者,叶道理耶?

    答:釋云「衆生之所受用」,人為能受,其理無諍。但今譬者,非強分別能受、所受,只顯人器共得稱淨之義而已。

善巧攝化者,

   善巧攝化章中有二。初標章目解章目者,言「善巧」者,是方便也。此義可見《摩訶止觀》,言「方便」者如下註釋。

    言「攝化」者,攝攝受義,化化導也。是則攝化利益衆生,以巧方便廻向善也。

    問:就言攝化,可有能攝、所攝乎?

    答:廣略止觀修行能攝,以此功德施衆生者所攝義也。

如是菩薩,奢摩他毘婆舍那,廣略修行成就,柔濡心。柔濡心者,謂廣略止觀,相順修行,成不二心也。譬如以水取影清靜相資而成就也。

   如來以下是正釋也。此有四段,第一段明止觀相順成柔輭心。

    「柔輭心」者,見今註意隨順義也。智光《疏》云:「柔輭心者謂不二心,廣略止觀相順修行成不二心。」已上 全同今釋。

    「不二心」者,止觀二法不相離心,此乃相應,其義即是柔輭心也。

如實知廣略諸法。如實知者,如實相而知也。廣中二十九句,略中一句,莫非實相也。

   如實知下第二段也。是明廣略皆實相也。

如是成就巧方便回向。如是者,如前後廣略皆實相也。以知實相故,則知三界衆生虛妄相也。知衆生虛妄,則生眞實慈悲也。知眞實法身,則起眞實歸依也。慈悲之與歸依巧方便,在下。

   如是成下第三段也。當段正明成巧方便廻向之意。

    言「知衆生虛妄則生真實慈悲也」者,是巧方便之慈悲心,即是下化衆生心也。次下釋云:「知真實法身」等者,上求菩提。

    言「歸依」者,即智慧也。

    「慈悲 乃至 在下」者,指下障菩提門之中智慧、慈悲及方便也。

何者菩薩巧方便回向?菩薩巧方便回向者,謂説禮拜等五種修行所集一切功德善根,不求自身住持之樂,欲拔一切衆生苦故,作願攝取一切衆生,共同生彼安樂佛國。是名菩薩巧方便回向成就。案王舍城所説無量壽經,三輩生中,雖行有優劣,莫不發皆無上菩提之心。此無上菩提心,即是願作佛心,願作佛心即是度衆生心,度衆生心即是攝取衆生生有佛國土心,是故願生彼安樂淨土者,要發無上菩提心也。若人不發無上菩提心,但聞彼國土受樂無間,爲樂故願生,亦當不得往生也。是故言不求自身住持之樂,欲拔一切衆生苦故。住持樂者,謂彼安樂淨土,爲阿彌陀如來本願力之所住持,受樂無間也。凡釋回向名義,謂以己所集一切功德施與一切衆生,共向佛道。巧方便者,謂菩薩願,以己智慧火燒一切衆生煩惱草木,若有一衆生不成佛,我不作佛。而衆生未盡成佛,菩薩已自成佛,譬如火擿聽念反 欲擿聽歷反 一切草木燒令使盡,草木未盡,火擿已盡。以後其身而身先故,名方便。此中言方便者,謂作願攝取一切衆生,共同生彼安樂佛國。彼佛國即是畢竟成佛道路,無上方便也。

   何者以下,當段重委明巧方便廻向之義。

    「案王舎城所説」等者,始自此文至「向佛道」,第三卷本被引載之,是故於彼舊本鈔中,粗記此事,仍今略之,但所相殘聊可述之。

    問:五念門中所列廻向,與今廻向同異如何?

    答:其義是同,廻向意樂,不可替故。

    問:五念門者所廻行體,今廻向者能廻心也,能所已異,何云同耶?

    答:五念門中前四門者是所廻向,第五門者能廻向也。能所合論名之五念,彼此廻向其心同也。

    問:《觀經》所説三心第三,與今廻向同異如何?

    答:於此同異者,重重有義。先第三心有其三重,於中初二不可同之,彼自利故。後一可同,彼約利他,今廻向又約利他故。又縱雖為第三重心,更不可同。《觀經》三心定散諸機各別所發自力心也。今廻向者如來利他廻向心也,若約此義大以為異。但又約彼《觀經》三心,《大經》三信和會終成一心之時,此三信者如来發起他力大信也。約此義邊又為同也。

    「譬如」等者,喩欲利他先得自利之令然也。擿《玉篇》云:「雉戟切,擿投也,棄也。」已上 《廣韻》云:「擲直炙切,投也,搔也,振也。」摘《説文》上同。已上 摘《玉篇》云:「多革切,拓果樹實。」已上 《廣韻》云:「陟革切,手取也,又他歷切。」已上 或本兩所共用擿字,或有上擿下摘之本,擿摘兩字通用無咎,但於上擿本書,多本記「聽念反」,皆以不審。如此反者可在去聲五十五六艷掭韻,而於彼韻更無此字,恐後人誤載此反歟,所勘載之字書之反,足為指南,後賢宜決此愚意也。

障菩提門者,

   障菩提門章中有二,初標章目。

    問:於此章目其義難思,十重解義皆是修道,何立障礙菩提門耶?

    答:意云遠離障菩提門,是故初列十重名云離菩提障,今又下設總別解釋皆云遠離,以前後釋顯其相違,今文略也。

菩薩如是善知回向成就,即能遠離三種菩提門相違法。何等三種:一者依智慧門,不求自樂,遠離我心貪著自身故。知進守退曰智,知空無我曰慧。依智故不求自樂,依慧故遠離我心貪著自身。

   菩薩以下是正釋也。此有四段,初三段者,明依三門離三障義,謂依智慧、慈悲、方便,如次遠離貪著自身、無安衆生、供養自身。後一段者,是總結也。

   第一段中,「知進」等者,於俗諦法分別善惡,願進恐退守自身也。進進佛道,退退墮也。所言智者,世俗智也。

    問:知空無我,尤可云智,如何?

    答:法門配當不必一准,各依一義,又約體一,其義不違。

二者依慈悲門,拔一切衆生苦,遠離無安衆生心故。拔苦曰慈,與樂曰悲。依慈故拔一切衆生苦,依悲故遠離無安衆生心。

   第二段中,「拔苦」等者:

    問:《倶舎論》(卷二九)云:「慈悲無瞋性乃至此行相如次與樂及拔苦。」已上 與今相違如何?

    答:毘曇義然,常依此説。《涅槃經》(北本卷一五,南本卷一四)云:「為諸衆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故與衆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已上 此經所説順今註釋,彼是異説不及和會。

三者依方便門,憐愍一切衆生心,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故。正直曰方,外己曰便。依正直故,生憐愍一切衆生心,依外己故,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

   第三門中,言「正直」者,不見怨親尊卑之相,普於一切總起平等憐愍之想。

    言「外己」者,外者後也,己者自也,對言外己有内他義,内者前也。

    問:此門之中既云「憐愍一切衆生」,即慈悲歟。然者二、三兩門,有何別耶?

    答:上門是約拔苦與樂,是則所作,今門只云憐愍衆生,是能作心,以之為異,凡言三門差別義者,初依智慧不求自樂,次依慈悲拔苦與樂,後依方便憐愍一切離自供敬。又以三門約其自利、利他邊者,第一自利,第二利他,第三門者並約自他。

    言「憐愍」等是利他義。「遠離」等者是自利也。是私領解,先達未談,定有誤歟。後賢宜定。

是名遠離三種菩提門相違法。順菩提門者,

   順菩提門章中有二。初標章目,其章目意,翻次上門可得其意。所謂上門離菩提障,今門即顯順菩提意。上下相對其意可見。

菩薩遠離如是三種菩提門相違法,得三種隨順菩提門法滿足故。何等三種:一者無染清淨心,以不爲自身求諸樂故。菩提是無染清淨處。若爲身求樂即違菩提。是故無染清淨心,是順菩提門。二者安清淨心,以拔一切衆生苦故。菩提是安穩一切衆生清淨處。若不作心拔一切衆生離生死苦,即便違菩提。是故拔一切衆生苦,是順菩提門。三者樂清淨心,以令一切衆生得大菩提故,以攝取衆生生彼國土故。菩提是畢竟常樂處。若不令一切衆生得畢竟常樂,則違菩提。此畢竟常樂依何而得,依大義門。大義門者,謂彼安樂佛國土是也。是故又言以攝取衆生生彼國土故,是名三種隨順菩提門法滿足。應知。

   次「菩薩」下是正釋也。此有四段,初三段者對初三段,後一段者對後一段,可得其意。

名義攝對者,

   名義攝對章中有二,初標章目,釋章目者:

    「名」者指上所列智慧、慈悲、方便三種之名。「義」者即彼三種所具之義。又名能詮,義所詮也。

    言「攝對」者,攝者相攝,對者相對,相對上下而相攝之,其攝對者,即論文曰「以三種門攝取般若,般若攝取方便」是也。

向説智慧、慈悲、方便三種門攝取般若,般若攝取方便,應知。般若者達如之慧名,方便者通權之智稱。達如則心行寂滅,通權則備省衆機之智,備應而無知。寂滅之慧,亦無知而備省。然則智慧方便,相緣而動,相緣而靜。動不失靜智慧之功也,靜不廢動方便之力也。是故智慧慈悲方便攝取般若,般若攝取方便。應知者,謂應知智慧方便是菩薩父母,若不依智慧方便,菩薩法則不成就。何以故?若無智慧爲衆生時,則墮顛倒。若無方便觀法性時,則證實際。是故應知。

   向説智慧慈悲等下是正釋也。此有三段,今其初也。

    言「向説」者,指上離菩提障章也。此中意明智慧等三,攝取般若,般若攝取方便義也。

    「般若等者,達如慧」等者,即是實智,言「方便」者,是權智也。

    問:言般若者三種外歟?

    答:三種内也,謂智慧中取其實智,是則慧也。

    問:所言般若三種内者,何論相攝?

    答:上約權智,是世俗智,即是能攝。下般若者是約實智,即真諦智,是所攝也。

    問:何所攝中不舉慈悲?

    答:攝方便也。

    「達如」等者已下註釋大意,此明權、實二智互不相離,寂滅省機共不相妨,動静不失功力自然。仰「衆機」下「之智」之上,或本載有「省機」二字,文言義理共備宜歟。一一文義,四論幽旨,不及輙解,有智之人不滯文歟。

向説遠離我心貪著自身、遠離無安衆生心、遠離供養恭敬自身心,此三種法,遠離障菩提心,應知。諸法各有障礙相:如風能障靜,土能障水,濕能障火,五黒、十惡障人天,四顛倒障聲聞果。此中三種不遠離障菩提心。應知者,若欲得無障,當遠離此三種障礙也。

   向説遠離我心以下,第二段也。

    言「向説」者,同指離菩提障章也。此中意,明舉上遠離之心,此三種離菩提之障礙者也。

    明障礙中,「五黑」等者,黑是惡業,即五惡也。是故或有言五惡本,言五惡者不持五戒,言十惡者翻十善也。

向説無染清淨心、安清淨心、樂清淨心,此三種心,略一處,成就妙樂勝眞心,應知。樂有三種:一者外樂,謂五識所生樂。二者内樂,謂初禪、二禪、三禪意識所生樂。三者法樂五角反魯各反,謂智慧所生樂。此智慧所生樂,從愛佛功德起。是遠離我心遠離無安衆生心遠離自供養心,是三種心,清淨增進,略爲妙樂勝眞心。妙言其好,以此樂緣佛生故。勝言勝出三界中樂。眞言不虛僞,不顛倒。

   向説無染清淨以下第三段也。

    言「向説」者,是指順菩提門之章,當段之意,舉彼門中三種之心,成一妙樂勝真心也。

    「樂有」等者:

    問:五識所生樂者,欲色界中何耶?

    答:今註釋意,欲界樂也。

    問:樂分外内,其義如何?

    答:言「外樂」者,彼前五識相應之樂緣外境生,是故稱云外門轉也。言「内樂」者,此是意識所生樂故不從外生,是故號曰内門轉也。

    問:於欲界中,又有意識相應之樂,即是喜受,何不舉之?

    答:以外門轉為外樂故,彼内門轉不加之也。

    問:如此義者,下内樂中何不攝之?

    答:内樂約定,此以散故非内攝也。

    問:是猶難思,有三樂中不盡樂過,須言四樂別立之歟?

    答:欲界意識相應樂者,約五受邊是喜受也,既是云喜,不攝樂中是有何過。

    問:如今所立,約五受者只第三定心悦名樂,餘處皆喜,此義《唯識》、《倶舎》等意,共以不違,今依何義,初二、三禪總稱樂耶?

    答:依五受邊誠如所難,若依三受不分身心總云苦樂,今之註釋依三受故,總言之樂,敢無違耳。

    問:於此三樂,云何分別定、散、世間及出世間并漏與無漏等之義耶?

    答:約定、散者,初一唯散,次二是定,但第三樂又有通散,聞法歡喜愛佛功德之分別等是散故也。世、出世者,初一世間,次一是通世間、出世。外道所得是世間,禪聖者所得出世間也。後一出世,漏、無漏者,初一有漏,彼前五識因位一向有漏故也。次一是通漏與無漏,所謂外道及凡夫等是有漏也,聖者所得是無漏也。後一樂者,約所緣法一向無漏,約能緣機又通有漏,地前機等有漏故也。

願事成就者,

   願事成就章中有二。初標章目,其章目者,「願」者乃是論文所列,智慧心等四種之心,是菩提心,「事」者乃是五念門行。依此願行得生彼土,言之成就。此是自行成就相也。

如是菩薩智慧心、方便心、無障心、勝眞心,能生清淨佛國土,應知。應知者,謂應知此四種清淨功德,能得生彼清淨佛國土,非是他緣而生也。

   次「如是」下是正釋也。此有二段,今其初也。當段意明智等四心生清浄土。

    「智慧心」者,障菩提門章中所言權、實二智。

    「方便心」者,同第三門正直外己之心是也。

    「無障心」者,即三遠離之心是也。

    「勝真心」者,是指名義攝對章中所言妙樂勝真心也。

    「非是」等者,是斥非因,若不決之,義當戒取,是明依彼彌陀願力往生淨土,非不由願而得生也。

是名菩薩摩訶薩,隨順五種法門,所作隨意自在成就。如向所説身業、口業、意業、智業、方便智業,隨順法門故。隨意自在者,言此五種功德力,能生清淨佛土,出沒自在也。身業者禮拜也,口業者讚嘆也,意業者作願也,智業者觀察也,方便智業者回向也。言此五種業和合,則是隨順往生淨土法門,自在業成就。

   次「是名」下明上四心隨順五念法門而已。

    「出没」等者,此有二義:一云入出門也,是入四門而出一門,自利利他自在義也。二云得生之後,入出隨意化他之行任運自在,不必入出二門意也。

    「身業」等者,三業配當其文易見。

    言「智業」者,觀察常照,智慧力故言之智業。

    「方便智業廻向也」者,言方便者是巧方便廻向義故如此釋也。

利行滿足者,

   利行滿足章中有二。一標章目者,章目顯著義理灼然。所謂自利、利他之行滿足,速證佛果義也。一部玄旨於此窮極,五門所期今圓滿也。

復有五種門,漸次成就五種功德,應知。何者五門:一者近門,二者大會衆門,三者宅門,四者屋門,五者薗林遊戲地門。此五種,示現入出次第相。入相中,初至淨土,是近相。謂入大乘正定聚,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入淨土已,便入如來大會衆數,入衆數已,當至修行安心之宅。入宅已,當至修行所居屋寓尤舉反。修行成就已,當至教化地。教化地即是菩薩自娛樂地。是故出門稱薗林遊戲地門。

   正釋之中分文為五,而於其中:

    一「復有五」下至「稱園林遊戲地門」,總舉五門明其行相。

    二「此五種」下至「出功德」,略標入出功德之相。

    三自「此入出」至盡所引(第五功德相),明依禮等五念之因,得彼近等五門之益。

    問:本書之文,五科之内後之二段其説如何?

    答:四「菩薩入」下至「之利也」,約入出門分別自利、利他二益。五「菩薩如」下至「局分也」,此明以依五念行故二利成就終得阿耨菩提果也。

    問:於一章中有其所除,有何由乎?

    答:如此本文未必悉引,依要除取強無別由,就中今文於第二卷引用之故今被略歟。

   問:初科之中云安心宅所居屋寓,宅屋之別如何?

    答:宅《廣韻》云:「場伯切,居也。」《説文》「託也,人所投託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屋《玉篇》云:「於鹿切,舎也,又王屋山名。」《廣韻》云:「烏谷切,舎也,具也。」《淮南子》曰:「舜築牆茨屋。」《風俗通》曰:「屋止也。」以此字訓粗加愚推,就其初後聊配當歟。所謂宅字言投云託,叶初至義。屋字云具,乃是具足,止即止住,案兩字義,始終義也。

    問:以禮拜等如次必為近等五門轉入因歟,又其次第不可必然,只依五念得五門歟?

    答:此約淺深一往判屬,總於娑婆所修五念淨土生因,其生因者偏是歸命無礙光故一心念佛,佛本願力正生因也,生淨土後轉入五門。又約堅義如其次第,若約横義此五門益同時獲得一念具足,自然證悟推而可知。

此五種門,初四種門成就入功德,第五門成就出功德。

   第二配釋。

此入出功德,何者是。釋言入第一門者,以禮拜阿彌陀佛爲生彼國故,得生安樂世界,是名第一門。禮佛願生佛國,是初功德相。入第二門者,以讚嘆阿彌陀佛,隨順名義稱如來名,依如來光明智相修行故,得入大會衆數,是名入第二門。依如來名義讚嘆,是第二功徳相。入第三門者,以一心專念,作願生彼修奢摩他寂靜三昧行故,得入蓮華藏世界,是名入第三門。爲修寂靜止故,一心願生彼國,是第三功德相。

   第三段中:

    問:「得入蓮華藏世界」者是何土耶?

    答:指極樂也。《秘藏記》云:「華藏極樂名異處一。」取意

    問:初近門中或云初至淨土,或云得生安樂,是極樂也,次入大會衆門之後,今得入之蓮華藏界,何同處乎?

    答:智光《疏》云:「無量壽佛所居住處,准此世界隨義為名。」已上極樂華藏雖是同處,約其淺深換其名歟。當卷中明真實證故,薄地底下初生凡夫,由佛願力即登地上,速進八地已上之位皆得寂滅平等之法,此義真實甚深之故。約此義邊故,云得入蓮華藏界。是則蓮華藏世界者盧舎那佛所居之處,報身土故,為顯真證故標此名,但至于云近門、宅門有其差者,不動極樂淨土之名即復可有華藏界號。如天台(文句記卷九下)云:「豈離伽耶別求常寂,非寂光外別有娑婆。」已上 准彼解釋深可思之。

入第四門者,以專念觀察彼妙莊嚴,修毗婆舍那故,得到彼所,受用種種法味樂,是名入第四門。種種法味樂者,毗婆舍那中,有觀佛國土清淨味、攝受衆生大乘味、畢竟住持不虛作味、類事起行願取佛土味。有如是等無量莊嚴佛道味故,言種種。是第四功德相。

   同第四段,「類事起行願取佛土味」者,此有二義:一約淨土解,淨佛國土成就衆生之起行等種類無量,於彼悉受其法味也。二約穢土解,是託事觀。託事觀者《華嚴經》云(晉譯卷六):「菩薩在家當願衆生捨離家難入空法中,孝養父母當願衆生一切護養永得大安,乃至 若上樓閣當願衆生昇佛法堂得微妙法,若在聚會當願衆生究竟解脱到如來處。」已上 《往生要集》又有此義,彼中卷(本)云:「問,凡夫行人逐物意移,何常得起念佛之心?答,彼若不能直爾念佛,應寄事事勸發其心。謂遊戲談咲時願,於極樂界寶池寶林中與天人聖衆如是娛樂。若憂苦時願,共衆生離苦生極樂。若對尊德當願生極樂如是奉世尊。若見卑賤當願生極樂利樂孤獨類。」已上 私案兩義前義為親,論文既云「得到彼處受用種種法味樂」,文言無爭為彼土益如上已述。五念是為此土修因,五門於彼所得果也。

    問:不可有許於彼修行五念義耶?

    答:可有於彼亦具修行五念義也,一切菩薩自初發意至成佛果,皆悉莫非五念修行故也。

出第五門者,以大慈悲觀察一切苦惱衆生,示應化身,回入生死薗煩惱林中,遊戲神通,至教化地。以本願力回向故,是名出第五門。示應化身者,如法華經普門示現之類也。遊戲有二義:一者自在義。菩薩度衆生,譬如師子搏鹿,所爲不難如似遊戲。二者度無所度義。菩薩觀衆生畢竟無所有。雖度無量衆生,實無一衆生得滅度者。示度衆生如似遊戲。言本願力者,示大菩薩於法身中,常在三昧,而現種種身,種種神通,種種説法,皆以本願力起。譬如阿修羅琴雖無鼓者,而音曲自然。是名教化地第五功德相。」已上抄出

   同第五段,「如法華」者,是指觀音隨類示現應機化度之利生也。是則現身舉三十三,為説法者標十九種。此菩薩者極樂上首蓮華部尊,利益廣大慈悲超倫,是故出之為應化身之本據耳。

    「師子」等者,師子猛獸,鹿者小獸,搏之最易,故譬菩薩濟度衆生得其自在神通力也。搏《玉篇》云:「補洛切,手撃也。」《廣韻》同之。

    「譬如阿修」等者,彼琴自然發音之德同天寶幢,准彼宜知。《觀經》云:「又有樂器懸處虛空,如天寶幢,不鼓自鳴。」已上《疏》〈定善義〉釋此文云:「樓外莊嚴寶樂飛空聲流法響,晝夜六時如天寶幢,無思成自事也。」已上 立五趣時,修羅之中勝者攝天,劣者攝鬼,故可准知。

爾者,大聖眞言,誠知,證大涅槃,藉願力回向。還相利益,顯利他正意。是以論主宣布廣大無礙一心,普徧開化雜染堪忍群萌,宗師顯示大悲往還回向,慇懃弘宣他利利他深義。仰可奉持,特可頂戴矣。

   爾者已下私御釋也。是為總結,其意可見。

 

 

顯淨土眞實證文類 四

教行信證六要鈔會本 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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