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壇經·序

《壇經》是佛教禪宗的一部重要典籍,過去由於人們認為這部書經過一些人增損,文字鄙俚繁雜(郎簡《壇經序》),是需要訂正的,也有人自己承認為古本文繁,披覧之徒,初忻後厭,於是加以釐定,加以分卷(沙門惠昕《壇經序》),是、於是繁簡真偽之爭,至今未得定論。這是人所共知的。
  自從敦煌石窟發現秘藏,曾出一鈔本《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於是學界公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鈔本,它應該比較接近曹溪原本。經過相互比勘,的確是與傳世諸本如沙門惠昕本《六祖壇經》、釋契嵩編《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曹溪原本》、釋宗寶跋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等,是有很重要的出入,但是也有人認為敦煌石窟所發現這個本子是節略本。
  我個人看法,敦煌石窟所發現的這本《壇經》還是應該承認是一部最早的鈔本,從時間論,雖然很難確認它是唐代鈔本,但至少不會晚於五代時期至宋初。因為它已經不是卷子鈔本,而是用方冊式樣的冊子鈔寫的,因為佛教典籍,一直到宋代初年刻《開寶藏》時還保存卷子形式,即使在民間或者已早有方冊本流行,恐怕難以上推到唐代。並且從鈔寫形式論,敦煌經生一直是用卷子鈔寫經籍,中原地區更未見有以方冊形式鈔寫佛教典籍的記載或實物。所以個人考慮,這本《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或許還是粵越僧人的書籍,這是當時南方流行的形式,由他們從廣東地方攜來敦煌,時代或在宋初?如果這一推斷可以成立,那麼這個本子肯定錄自曹溪,出自原本的。
  現在這個本子原件保存在倫敦大英博物館,研究《壇經》者大都輾轉依賴照片或過錄本進行工作。從照片看到,原鈔本甚為草率,似非深於禪學者所錄,因之中間錯落衍誤,舉目皆是。像這樣的鈔本,居然不遠萬裡,被帶到敦煌。推其原故,大概禪宗修持,不立文字,所以對祖師垂訓,祇是隨便請人鈔錄一份,以供參悟,鈔手也就草率從事,並不忠實謄寫。大概類似這種本子很多,以致後來研讀《壇經》的人,感到文字鄙俚繁雜,遂各自加工整理,形成各式各樣的定本。◎
  由於《壇經》版本甚多,過去曾有意彙集成編,以便學者共同研究。同時,於《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所載“旅順博物錧所存敦煌之佛教經典”中查出該館藏有《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密多經)》一目,知該館也藏有鈔本《壇經》。偶與向達先生談及,承其見告,過去初至敦煌時,曾於當地收藏家任子宜處得見所藏《壇經》,形制與倫敦本極相似,不但鈔寫工整,而且文字少誤。當時曾假歸錄副,後來返回重慶,偶與呂澂先生談及;呂先生乞去,不得已贈之。二次再至敦煌,重新向任子宜借錄一過,列入《敦煌雜錄》(未出版)。可惜原書已不知道散在何處雲雲。因舉所過錄本相示,展讀之下,確比倫敦藏本完整少誤。後來函致旅順博物館追蹤所藏一本。得覆雲早已逸失,無從尋覓。又復多方探詢任藏《壇經》,亦迄無消息。
  一九八六年成立敦煌吐蕃番學會,承邀赴敦煌訪問,在參觀敦煌縣博物館時,於展櫃中赫然陳列一本《壇經》,因請主事者提出細檢,則任子宜舊藏本也。大喜過望。歸來後因請古文獻研究室鄧文寬同志專程再去敦煌,蒙博物館當局慨允借拍。旬日攜返,細加檢視,並出倫敦藏本照片對勘,其錯落衍誤者,大多得以補正。過去研究者據倫敦藏本加以臆測、考證、訂補之處,得此本而霍然,毋庸費辭矣。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擬編《中國佛教叢書?禪宗編》,因舉所得前述照片列入其中,然而此書之印,看來遙遙無期。楊曾文同志將其校本與日本發現之大乘寺藏《韶州曹溪山六祖壇經》彙印為一冊,以公於世人。我想這對研究《壇經》是極為有用的。他還將他所研究《壇經》諸本演變之探討文字附之於後,這更有便於學者之參考。楊曾文同志認為任子宜保存之功與向達先生發現此本之功皆不可沒,囑述其經過,經誌老一輩對於學述之貢獻。謹記其原委與個人認識於此。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卷一[一]
  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
  慧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授[二]無相戒。
  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韋璩[三]及諸官僚四三十餘人、儒生三十[五]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受,有所依約,以為稟承,說此《壇經》。
  校記
  [一]原本“般若”作“波若”,題目及正文中的“慧能”皆寫作“慧能”;“智慧”寫作“智惠”等。今一律改為“慧能”、“智慧”、“定慧”等。
  [二]原作“受”字。
  [三]原作“達處”,據惠昕本等改。
  [四]“僚”原作“寮”。
  [五]原無“三十”,據惠昕本加。
  能大師言:善知識,淨心念摩訶般若波羅蜜法。
  大師不語,自淨心神。良久乃言:善知識,靜[一]聽:
  慧能慈父,本貫範陽[二],左降遷流嶺南,作[三]新州百姓。慧能幼少,父又[四]早亡。老母孤遺,移來南海,艱辛貧乏,於市賣柴。忽有一客買柴[五],遂領慧能至於官店。客將柴去,慧能得錢。卻向門前,忽見一客讀《金剛經》。慧能一聞,心便明悟。乃部客曰:“從何處來,持此經典?”
  客答曰:“我於蘄[六]州黃梅縣東馮墓山,禮拜五祖弘忍和尚,見今在彼門人有千餘乘。我於彼聽見大師勸道俗,但持《金剛經》一卷,即得見性,直了成佛。”
  慧能最說,宿業有緣,便即辭親,往黃梅馮墓山禮拜五祖弘忍和尚。
  校記
  [一]原“淨”字》
  [二]“貫”原作“官”,敦煌本同;“陽”原作“楊”,鈴木據惠昕本校作“本貫範陽”是對的,今從之。神會《南陽和尚問客雜徵義·六祖師傳》謂慧能“先祖範陽人也”;《祖堂集·惠能傳》:“本貫範陽,移居新州”……從下文“左降遷流嶺南”來看,其你曾為官,但未必在範陽作官。
  [三]原本缺“作”字,據惠昕本加。
  [四]“又”原作“亦”,據惠昕本改。
  [五]“買柴”,原誤寫作“賣柴”。
  [六]“蘄”,原誤作“新”字。
  弘忍和尚問慧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
  慧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作佛法。 [一]”
  大師遂責慧能曰:“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三]!”
  慧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身不同,佛性[三]有何差別?”
  大師欲更共議,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便不言。遂發遣慧能令隨眾作務。時有一行者,遂差[四]慧能於碓坊踏碓八箇餘月。
  校記
  [一]“作佛法”原作“佛法作”。
  [二]原作“若未為堪作佛法”,據敦煌本改。
  [三]“性”,原作“姓”字。
  [四]“差”,原作“著”字,據敦煌本改。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一],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求?汝等[二]總且妝房自看,有智慧[三]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四],穩中有降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作!”
  門人得處分,卻來各至自房,遞相謂言:“我等不須澄[五]心用意作偈,將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師[六],秀上座得法後自可依止,偈[七]不用作。”諸人息[八]心,盡不敢呈偈。
  校記
  [一]原作“集記”。
  [二]“汝等”原作“汝汝”,參惠昕本改。
  [三]“智慧”原本誤寫為“智事”。
  [四]“智”原作“知”。
  [五]“澄”原作“呈”。據惠昕本改。
  [六]原句“是”下有“故”字,“授”作“受”,據敦煌本改。
  [七]“偈”原作“請”,參鈴木校本改。
  [八]“息”原作“識”,據敦煌本改。
大師堂前有三間房廊,於此廊下供新養,欲盡楞伽變相[一],並畫五祖大師傳授衣[二]法,流行後代為記。畫人盧[三]珍看壁了,明日下手。
  上座神秀思惟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授師。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湥課覍⑿餒噬銜遄妫?室饧瓷疲?蠓ㄒ捵妫徊簧疲?賜?殘膴Z其聖位。若不呈心偈[四],終不得法。良久思惟,甚難甚難。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間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衣法。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我見和尚,即雲是秀作。五祖見偈,若[五]言不堪,自是我迷,宿業障重,不合得法。聖意難測,我心自息。秀上座三更於南廊中間壁上,秉[六]燭題作偈。人盡不知。偈曰: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
  時時勤拂拭,不使惹塵埃。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卻歸房臥,並無人見。
  校記
  [一]原本無“相”字,參鈴木校本加。
  [二]原作“於”字,據敦煌本改。
  [三]原本“盧”作“唐”,據敦煌本、惠昕本改。
  [四]原本缺“偈”字,參惠昕本加。
  [五]“若”字據惠昕本加。
  [六]“秉”字原誤作“事”。
  五祖平旦,遂喚盧供奉來南廊畫楞伽變。五祖忽見此偈,請記。乃謂供奉曰:“弘忍與供奉錢三十千,深勞遠來,不畫變相也。《金剛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誦。依此修行,不墮三惡道[一]。依法修行,有大利益。”
  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眾人見已,皆生敬心。[大師曰]:“汝等盡庸此偈者,方得見性。依此修行,即不墮落。”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
  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問[二]:“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應得吾法。”
  秀上座[三]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求祖位[四],但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慧,識大意否?”
  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只到門前,尚未得入。凡依依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無上菩提,即不可得。要入得門來,見自本性。汝且去,一兩日思惟,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見[五]自本性,當會汝衣法。”秀上座去數日,作偈不得。
  校記
  [一]此“道”字參惠昕本補。
  [二]“問”原本作“門”。
  [三]原缺“座”字,據敦煌本加。
  [四]原缺“祖位”二字,據惠昕本加。
  [五]原缺“見”字,據敦煌本補。
  有一童子於碓坊過,唱[一]誦此偈。慧能及一聞,知未見性,即識大意。能問童子:“適來誦都是何偈[二]?”
  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大,欲傳衣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三]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無相偈一乎,五祖令諸門人盡育。悟此偈者即見自性,依此修行,即得出離。”
  童子引能至南廊下[四]。能即禮拜此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慧能聞已,即識大意。慧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者,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悟[五]大意。慧能偈曰: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無臺。
  佛性常清淨,何處有塵埃。
  又偈曰:
  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
  院內徒眾見能作此偈,盡怪。慧能卻入碓坊。
  校記
  [一]原作“此”字,據敦煌本改。
  [二]原“偈”前有“言”字,據惠昕本刪。
  [三]原作“吾”,據敦煌本改。
  [四]原本缺“下”字,據敦煌本補。
  [五]“悟”原作“吾”字。
五祖忽來廊下,見慧能偈,即知識大意。恐眾人知,五祖乃謂眾人曰:“此亦未得了。”
  五祖夜至三更,喚慧能堂內說《金剛經》。慧能一聞,言下便悟[一]。其夜受法,人盡不知便傳
  頓教及衣,以為六代祖。將衣為信稟,代代相傳;法即[二]以心傳心,當令自悟,五祖言:“慧能,
  自古傳法[三],氣如懸絲[四],若住此間,有人害汝,即須速去!”
  能得衣法,三更發去。五祖自送能至[五]九江驛,登時便別。五祖處分:“汝去努力!將法向南
  ,三年勿弘此法。難起已[六]後,弘化善誘,迷人若得心開,與悟無別。”辭違已了,便發向[七]南
  。
  兩月中旬,至大庾嶺。不知向後有數百人來,欲擬捉慧能,奪衣法。來至半路,盡總卻迴。唯有
  一僧,姓陳名惠順,先是三品將軍,性行粗惡,直至嶺上,來趁把著。慧能即還法衣。又不肯取,言
  :“我故遠來求法,不要其衣。”能於嶺上便傳法[八]惠順。惠順得聞,言下心開。能使惠順即卻向
  北化人。
  校記
  [一]“悟”原作“吾”。
  [二]“即”字據惠昕本補。
  [三]“法”原本誤寫“去”字。
  [四]“絲”原作“茲”,據敦煌本改。
  [五]“至”原本作“生”字。
  [六]“已”原作“在”,參惠昕本改。
  [七]“向”字原本缺,據敦煌本加。
  [八]原本“法”下衍“買”字。
  慧能來於縫合線地,與諸官僚道俗,亦有累劫之因。教是先聖傳傳,不是慧能自知。願聞先聖教
  者,各須淨心聞了,願自除迷。如先代悟下是法。[一]
  校記
  [一]以上是慧能在韶州大梵寺向韋璩等僧俗信徒所作的自述,從“善知識,淨聽……”至此為所
  述內容。“下是法”三字,原本用小字寫。
  慧能大師喚言:善知識,菩提般若之智,世人本自有之,即緣心迷,不能自悟,須求大善知識示
  道見性。善知識,愚人智[一]人,佛性本亦無差別,只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
  善知識,我此法門,以定慧為本。第一勿為言定慧[二]別。定慧[三]體不一不二,即定是慧體,
  即慧是定用;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善知識,此義即是定[四]慧等。學道之人作意,莫
  言先定發慧,先慧發定,定慧各別。作此見者,法有二相:口說善,心不善,定慧[五]不等。心口俱
  善,內外一種,定慧即等。自悟修行,不在口諍。若諍先後,即是迷人,不斷勝負,卻生法我,不離
  四相。
  一行三昧者,於一切時中行住坐臥,常行直[六]心是。《淨名經》雲:直[七]心是道場,直心是
  淨土。莫行心諂曲,口說法直,口說一行三昧,不行直[八]心,非佛弟子。但行直[九]心,於一切法
  上無有執著,名一行三昧,迷人著法相,執一行三昧,直言[一〇]坐不動,除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
  昧。若如是,此法同無情,卻是障道因緣。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法,道即通流[一一],住即
  被[一二]縛。若坐不動,是維摩詰不合呵捨利弗宴坐林中。善知識,又見有人教人坐看心淨,不動不
  起,從些致[一三]功。迷人不悟,便執成顛倒。即有數百般如此教道者,故知大錯。
  善知識,定慧猶如何等?如燈光。有燈即有光,無燈即無光。燈是光之體,光是燈之用。名即有
  二,體無兩般。此定慧法,亦復如是。
  校記
  [一]“智”原作“知”。
  [二]、[三]原作“慧定”,據惠昕本改作“定慧”。
  [四]“定”字原本缺,據惠昕本補加。
  [五]“定慧”原作“慧定”。
  [六]“直”原作“真”。
  [七]此“直”及下“直”字,原皆作“真”,據《維摩經?菩薩品》改。
  [八]、[九]“直”原作“真”字。
  [一〇]“直言”原本作“真心”,據惠昕本改。
  [一一]原本作“心在住即通流”,據惠昕本改。
  [一二]“被”原作“彼”字。
  [一三]原本“致”作“置”字。
  善知識,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勸[一],悟人頓修。識自本心,是見本性。悟即元無差別
  ,不悟即長劫輪迴。
  善知識,我此[二]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何名為相無相[三]
  ?於相而離相。無念香,於念而不念。無住者,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前念、今[四]念、後念,念念
  相續無有斷絕,若一念斷絕,法身即離色身;念念時中,於一切法上無住;一念若住,名繫縛,於一
  切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五]以無住為本。善知識,外離一切相,是無相[六]。但能離相,
  性體清淨,是以無相為體,於一切境上不染,名為無念。於自念上離境,不於法上生念[七]。莫百物
  不思。念盡除卻。一念斷即死[八],別處受生。學道者用心不識法意。自錯尚可,更勸他人迷。不自
  見迷,又謗經法。是以癢癢無念為宗,即緣迷人於境上有念,念上便起邪[九]見,一切塵勞妄念從此
  而生。然此教門立無念為宗,世人離境,不起於念。若無有念,無念亦不立。無者無何事,念者念[
  一〇]何物?無者離二相諸塵勞;念者念真如本性[一一]。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自[一二]
  性起念,雖即見聞覺知,不染萬境,而常自在。《維摩經》雲外能善分別諸法相,內於第一義而不動
  。
  校記
  [一]“勸”,敦煌本同。鈴木據惠昕本校作“契”字。從上下文看,用“勸”字亦可。“漸勸”
  與“頓修”相對,意為漸次勉力修行。
  [二]“此”字原作“自”,據惠昕本改。
  [三]敦煌本此句作“何明為相無相,於相而離相”,鈴木校作“何名為相,無相者於相而離相。
  ”實際上,用原句“何名為相無相?於相而離相”更符合原意。。“無相”不是真正無相,如能“於
  相而離相”,此即在精神境界中達到雖有相而無相,即“相無相”。
  [四]“今”字原作“念”,參惠昕本改。
  [五]“此是”二字原本缺,敦煌本同,鈴木參惠昕本加,今從之。
  [六]原本作“是無相”三字,據敦煌本加。
  [七]原本作“念生”。
  [八]原本“死”作“無”,參惠昕本“一念絕即死”而改。
  [九]原本“邪”和“取”,據敦煌本改。
  [一〇]原本缺此“念”字,據惠昕本加。
  [一一]原本和敦煌本皆無以上七字,鈴木校本據惠昕本補,今從之。
  [一二]原本缺“自”字,惠昕本:“真如自性起念……”據此加“自”字。
善知識,此法門中坐[一]禪原不看[二]心,亦不看[三]淨,亦不言不[四]動。若言[五]看心,心元是妄,妄如幻故,無所看也,若言看淨,人性本淨[六];為妄念故,蓋覆真如,離妄念,本性淨。不見自性本淨,起心看淨,卻生淨妄。妄[七]無處所,故知看者卻是妄也[八]。淨無形相,卻立淨相。言是功夫,作此見者,不僅僅自本性,卻被淨縛。若修[九]不動者,不[一〇]見一切人過患,是性不動;迷人自身不動,開口即說人是非,與道違背。看心看淨,卻是障道因緣。
  校記
  [一]“坐”字原作“座”。
  [二]、[三]“看”原作“著”,參下面“看心”、“看淨”校。
  [四]此“不”字據惠昕本加。
  [五]原本缺“言”字,此據敦煌本加。
  [六]原本“淨”作“體”,據敦煌本改。
  [七]原本缺此“妄”字,據敦煌本加。
  [八]原本“看者”下有一“看”字,敦煌本同。
  [九]此“修”字據惠昕本加。
  [一〇]原本缺“不”字,參惠昕本“不見人之是非善惡過患 ,即是自性不動”加。
  今既[一]如是,此法門中何名坐[二]禪?此法門中一切無礙,外於一切境界上,念不起為坐[三],見本性不亂為禪。何名為禪定?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外若著相,內心即亂;外若離相,內性不亂[四],本性自淨自[五]定,祇緣境觸[六],觸即亂,離相不亂即定。外離相即禪,內[七]不亂即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維摩經》雲:即時豁然,還得不心。《菩薩戒經》雲:戒,本源自性清淨[八]。善知識,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九]作自成佛道。
  [一]原作“記”字。
  [二]、[三]“坐”皆作“座”字。
  [四]原本“外若著相……內性不亂”十六字,作“外若有相,內性不亂”八字。此參惠昕本校。
  [五]“自”,原本誤作“曰”字。
  [六]“觸”字原本作“解”,據敦煌本改。
  [七]原本“內”下有“外”字,據惠昕本刪。
  [八]原本“菩薩戒經”缺“經”字。“本源”作“本原”。原本“本源”前無“戒”字,為“本源自性清淨”敦煌本同,惠昕本作:“我本元自性清淨。”鈴木校敦煌本作“我本元自性清淨。”按,此處之《菩薩戒經》即中國內地通行的大乘戒律《梵綱經》。其卷下有曰:“我本盧捨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當當常有因故,當當常住法身。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奉持。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是謂大乘戒源自法身佛(或謂報身佛)的“心地中”,它也就是“佛性種子”、“一切佛本源”。因此,此句校為“戒,本源自性清淨”為宜。因為“戒”前已省去“一切眾生”,故校為“戒,本源自性清淨”亦可。如校為“我本源自性清淨”,不僅違背經文,也不通。大小乘皆把“我”看作是五蘊的和合,屬無常法,把執著“我”的見解稱“有身見”或“我見”,主張斷除,實際上,各本《壇經》的“我本源自性清淨”中的“我”字,是誤寫和誤傳。
  [九]原本缺此“自”字,據敦煌本補。
善知識,總須自體,與授[一]無相戒。一時逐慧能口道,令善知識見自三身佛[二],於[三]自色身歸依清淨法身佛,於自色身歸依千百億化身佛,於自色身歸依當身圓滿報身佛。已上三唱[四]色身是捨宅,不可言歸,向者三身,自在法性,世人盡有,為迷不見,外覓三身[五]如來,不見自色身中三身[六]佛,善知識,聽與善知識說,令善知識於自色身見自法性有三身[七]佛。此三身佛,從自性上生。何名清淨“法”身佛?善知識,世人性本自淨,萬法在自性[八]。思維一切惡事,即行於惡行;思量一切善事,便修於善行。知如是一切法盡在自性。自性[九]常清淨,月月常明,中為雲覆蓋,上明下暗,不能了見日月星辰,忽遇惠風吹散卷盡雲霧,世像森[一〇]羅,一時皆現,世人性淨,猶如清天,慧如日,智如月,智慧常明,於外著境[一一],妄念浮雲蓋覆,自性不能明。故遇善知識,開真正法,吹卻迷妄,內外明徹,於自性中萬法皆現。一切法在自性,名為清淨法身。自歸依者,除不心及不善行,是名歸依。傾吐名為千百億化身佛?不思量性即空寂,思量即是自化。思量惡法化為地獄,思量善闔化為天堂,毒害化為畜生,慈悲化為菩薩,智慧化為上界,愚癡化身下方。自性變化甚多,迷人自不知見,一念善,智慧即生。一燈能除千年闇,一智能滅萬年愚。莫思向前,常思於後。常後念善,名為報身。一念惡,報卻千年善亡[一二];一念善,報卻千年惡滅。無為常已來後念善,名為報身;從法身思量,即是化身;念念善,即是報身。自悟自修,即名歸依也,皮肉是色身,色身是捨宅[一三],不言歸依也[一四]。但悟三身,即識大意。
  校記
  [一]原本“體”作“聽”,據敦煌本改;“授”作“受”。
  [二]原本缺“佛”字,據敦煌本加。
  [三]“於”字據敦煌本加。
  [四]據敦煌本,將此四字改排小字。
  [五]、[六]、[七]原本“三身”皆作“三世”,從上下文看,應是“三身”之誤。
  [八]原本作“萬法自性在”,據敦煌本改。
  [九]原本缺“自性”據敦煌本加。
  [一〇]“森”,原本作“三”。
  [一一]原本“著境”作“看境”,據惠昕本改。
  [一二]“善亡”,原本作“善心”於前後意不保,參鈴木校本改。惠昕本作“自性起一念惡,滅萬劫善因”。
  [一三]原本作“皮肉是色身捨宅”。此據惠昕本校。
  [一四]原本作“不在妝也”,參惠昕本改。
  今既自歸依三身佛已,與善知識發四弘大願。善知識一時逐慧能道:
  眾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邊誓願斷,
  法門無邊誓願學,
  無上佛道誓願成。三唱
  善知識,“眾生無邊誓願度”,不是慧能度。善知識,心中眾生,各於自知情達理自性自度[一]。何名自性自度?自色身中邪見煩惱、愚癡迷妄,自有本覺性。只本覺性,將正見度。既悟正見般若之智,除卻愚癡迷妄,眾生各各自度。牙來正度[二],迷來悟度,愚來智度,惡來善度,煩惱來菩提度。如是度者,是名真度。“煩惱無邊誓願斷”,自心除虛妄。“法門無邊誓願學”,學無上正法。“無上佛道誓願成”,常下心行,恭敬一切,遠離迷執,覺智生般若,除卻迷妄,即自悟佛道成,行誓願力。
  校記
  [一]原本缺“度”字,據敦煌本加。
  [二]原本缺“邪來正度”四字,據敦煌本加。
  今既[一]發四弘誓願訖[二],與善知識無相懺悔,滅[三]三世罪障。
  大師言:善知識,
  前念後念及今念,
  念念[四]不被愚迷染,
  從前惡行[五]一時“除”,
  自性若除即是懺[六]。
  前念後念及今[七]念,
  念念不被愚癡染,
  除卻從前矯誑心[八],永斷名為自性懺。
  前念後念及今念,
  念念不被疽疫染,
  除卻從前嫉妬[九]心,
  自性若除即是懺。[以上三唱]
  善知識,何名懺悔?
  懺者[一〇],終身不作;悔者,知於前非。惡業恆不離心,諸佛前口說無益。我此法門中永斷不作,名為懺悔。
  校記
  [一]“既”,原本作“即”。
  [二]“訖”原作“說”字,據國家圖書館“有”七九號寫本改。
  [三]此“滅”字據惠昕本補。
  [四]原本“前惡”作“何西”,據敦煌本改。
  [六]原本“懺”下有“悔”字。
  [七]此“今”字原本缺,據敦煌本加。
  [八]原本“前”作“何”,“誑”作“雜”,據敦煌本改。
  [九]原本及敦煌本皆作“疾垢”,參鈴木校本改。
  [一〇]原本缺“懺”字,參惠昕本加。
今既懺悔已,與善知識授[一]無相三歸依戒。大師言:善知識,歸依覺兩足尊,歸依正離欲尊,歸依淨眾中尊。從今已後,稱佛為師,更不歸依餘[二]邪迷外道。願自三寶慈悲證明。善知識,慧能勸善知識歸依自性三寶[三]。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者,淨也。自心歸依覺,邪迷不生,少欲知足,離財離色,名兩足尊。自心歸依正,念念無邪故,即無愛著,名離欲尊。自心歸依淨,一切塵勞妄念雖在自性,自性不染著,名眾中尊。凡夫不[四]解,從日至日,受三歸依戒。若言歸佛,佛在何處?若不見佛,即無所歸。既無所歸,言卻是妄。善知識,各自觀察,莫錯用意。經中只言自歸依佛,不言歸依他佛。自性不歸依[五],無所依[六]處。
  校記
  [一]“授”,原作“受”字。
  [二]“餘”字據國家圖書館“有”七九號寫本補。
  [三]原本作“身三寶”,參惠昕本校作“自性三寶”。
  [四]原本無“不”字,參鈴木校本補。
  [五]原本缺“依”字,據北京本加。
  [六]原本缺此“依”字,據惠昕本補。
  今既自歸依三寶,總各各至心與善知識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善知識雖念不解,慧能與說,各各聽。
  摩訶般若波羅蜜者,西國梵語,唐言大智慧到彼岸[一]。此法須行,不在口念;口念不行,如幻如化[二]。修行者法身與佛等也。何名摩訶?摩訶者是人,心量廣大,猶[三]如虛空。若空心禪[四],即落無紀空。世界虛空[五],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惡人善人、惡法善法、天堂地獄,盡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復如是。性含世法是大;萬法盡是自性。見一切人及非人、惡之與善、惡法善法,盡皆不捨,不可染著,猶[六]如虛空,名之為大。此是摩訶[七]。迷人口念,智者心行[八]。又有迷人空心不思,名之為大。此亦不是。心量大,不行是小。若[九]口空說,不修此行,非我弟子。
  何名般若?般若是智慧。一切[一〇]時中,念念不愚[一一],常行智慧,即名般若行,一念愚[一二]即般若絕;一念智即般若生。世人心中常愚,自言我修般若[一三]。般若[一四]無形相,智慧性即是。何名波羅蜜[一五]?此是西國梵音,唐言到彼岸[一六],解義離生滅。著境生滅起,如水有波浪,即是為[一七]此岸;離境無生滅,如水永長流,故即名到彼岸,故名波羅蜜。迷人口念,智者心行。當念時有妄,有妄即非真有。念念若行[一九],是名真有。悟此法者,悟般若法,修般若行。不修即凡。一念修行,法身等佛。善知識,即煩惱是菩提。前念迷即凡,後念悟即佛。善知識,摩訶般若波羅蜜,最尊最上第一,無住無去無來,三世諸佛從中[二〇]出,將大智慧到彼岸,打破五陰煩惱塵勞,最尊最上第一。讚最上乘法,修行定成佛。無去無住無來往,是定慧等,不染一切法,三世諸佛從中出[二一],變三毒為戒定慧。
  善知識,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二二]八萬四千智慧。何以故?為世人有八萬四千塵勞。若無塵勞,般若常在,不離自性。悟此法者,即是無念,無憶[二三],無著。莫起雜妄,睚是真如性。用智慧觀照,於一切法不取不捨,即見性成佛道。
  校記
  [一]原作“彼岸到”,敦煌本同,此參惠昕本校。
  [二]原本作“如如化”,據惠昕本加“幻”字。
  [三]“猶”原作“由”。
  [四]原作“莫定心禪”。敦煌本作“莫定心座”,鈴木校為“若空心坐”。惠昕本作“若空心靜坐”。
  [五]“世界虛空”四字,據惠昕本加。
  [六]“猶”原作“由”。
  [七]原本“摩訶”下有“行”字。
  [八]原缺“行”字,據惠昕本加。
  [九]“若”,原作“莫”字。
  [一〇]原本無“切”字,據惠昕本加。
  [一一]原本“愚”作“思”,據敦煌本改。
  [一二]“愚”原本作“思”。
  [一三]原本缺“世人”、“自言”,參惠昕本補。
  [一四]原本無“般若”二字,據惠昕本加。
  [一五]原本“何名”下衍“般若”二字。
  [一六]原作“彼岸到”。
  [一七]原本“為”作“於”,參鈴木校本改。
  [一八]“永”,原本作“水”,參北京本改。
  [一九]原本“若”下有“不”字,據敦煌本刪。
  [二〇]原本“中”作“口”字。
  [二一]原本無“出”字。
  [二二]原本無“一般若生”四字,據惠昕本補。
  [二三]原本“憶”作“億”字。
  善知識,若欲入甚深心[一]法界,入般若三昧者,直須修般若波羅蜜行,但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即得見性入般若三昧,當知此人功德無量。經中分明贊嘆,不能具說。此是最上乘法,為大智上根人說。小[二]根智人若聞法,心不生信。何以故,譬如大龍,若下大雨,雨於[三]閻浮提,城邑聚落,悉皆漂流[四],如漂草葉;若下大雨,雨於大海,不增[五]不減。若大乘者,聞說《金剛經》,心開悟解。故知本性自有般若[六]之智,自用智慧觀照,不假文字。譬如基雨水,不從天有,元是龍王於江海中將身引此水,令一切眾生,一切草木,一切有情無情,悉皆蒙潤。諸水眾流,卻入大海。海納眾水,合為一體。眾生本性般若之智,亦復如是。小[七]根之人,聞說此頓教,猶如大地草木根性自小[八]者,若被大雨一沃,速皆自倒[九],不能增長;小[一〇]之人亦復如是。有般若之智與大智之人,亦無差別,因何聞法即不悟?緣邪見障重,煩惱根深,猶如大雲蓋覆於日,不得風吹,日無能現。般若之智亦無大小,為一切眾生自有迷心,外修覓佛,未悟自性,即是小根人。聞其頓教,不假[一一]外修,但於自心,令自本性常起正見,一切邪見煩惱塵勞眾生,當時盡悟,猶如大海納於眾流,小水大水合為一體,即是見性。內外不住,來去自由,能除執心,通達無礙。心修此行,即與《般若波羅蜜經》本無差別。
  校記
  [一]原本無“心”字,據北京本加。
  [二]原本“小”作“少”字。
  [三]“於”原寫作“提”字。
  [四]原本無“城邑聚落,悉皆漂流”八字,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補。
  [五]原本“增”作“曾”。
  [六]原本“般若”誤作“本性”,據敦煌本改。
  [七]“小”原本作“少”。
  [八]原本“小”作“少”。
  [九]原本“速”作“迷”,“倒”作“到”,據北京本校改。
  [一〇]“小”原本作“少”。
  [一一]“假”,原本作“信”,敦煌本同,參鈴木校本改。
一切經書及文字,大小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因智慧性故,故然能建立。若無世人[一],一切萬法本亦不有。故知萬法,本從人興;一切經書,因人說有。緣在人中,有愚有智。愚為小人[二],智為大人。迷人同於智者[三],智人與愚人說法,令彼[四]愚者悟解心開。迷人若悟解心開[五],與大智人無別。故知不悟,即佛是眾生;一念若悟,即眾生是佛。故知一切萬法盡在自身心中。何不從於自心,頓見真如本性。《菩薩戒經》雲:戒[六],本源自性清淨。識心見性,自成佛道。《淨名經》雲[七]:即時豁然,還得本心。
  校記
  [一]原本作“我若無智人”,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改。
  [二]原本“小人”作“小故”。
  [三]原本此句作“問迷人於智者”。
  [四]原本“彼”作“使”,從鈴木校本。
  [五]原本缺“解”字,據惠昕本補加。
  [六]原本“戒”作“我”,《梵綱經》雲:“……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詳見二三頁校記[八]。
  [七]原本無此四字,據惠昕本補。
  善知識,我於忍和尚處一聞,言下大悟,頓見真如本性。是故將此教法流行後代[一],令[二]學道者頓悟菩提,各自觀心,令自本性頓悟。若不能自悟者[三],須覓大善知識示道見性。
  何名大善知識?解最上乘法,直示正路,是大善知識,是大因緣。所為化道,令得見性[四]。一切善法,皆因大善知識能發起故。三世諸佛,十二部經,在人性中本自具有,不能自悟,須得善知識示道見性。若自悟者,不假外求善知識。若取外求善知識,望得解脫,無有是處。識自心內善知識,即得解脫。若自心邪迷,妄念顛倒,外善知識即有教授,救不可得[五]。汝若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內外明徹,識自本心,若識本心,即是解脫。既得解脫,即是般若三昧。悟般若三昧,即是無念。
  校記
  [一]原本“是故”作“是頓”,據敦煌本改。“將此教法”作“以教法”,參惠昕本校。
  [二]原本“令”作“今”。
  [三]原本缺“不”字,參惠昕本“若不自悟……”補加。
  [四]原本作“見佛”,從下文看應作“見性”。惠昕本作“所謂化道,令得見性”。
  [五]“救不可得”原本無,敦煌本同,據惠昕本補。
  何名無念?無念法者,見一切法,不著一切法[一];遍一切處,不著一切處,常淨自性,使六賉二]從六門走出,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脫,名無念行。若[三]百物不思,當令念絕,即是法縛,即名邊見。悟無念法者,萬法盡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悟無念頓法者,至佛位地。
  校記
  [一]“不著一切法”五字原本無,據敦煌本補。
  [二]原本“六
大師言:善知識,聽吾說《無相頌》,令汝迷者罪滅。亦名《滅罪頌》。頌曰:
  愚[一]人修福不修道,
  謂言修福便[二]是道。
  布施供養福無邊,
  心中三惡[三]元來造[四]。
  若將修福欲滅罪,
  後世得福罪元在[五]。
  若解向心除罪緣,
  各自性中真懺悔。
  若悟大[六]乘真懺悔,
  除邪行正即無罪。
  學道之人能自觀,
  即與悟人同一類[七]。
  大師今傳此頓教,
  願學之人同一體。
  若欲當來覓本身,
  三毒惡緣心裏洗。
  努力修道莫悠悠,
  忽然虛度一世休。
  若遇大乘頓教法,
  虔蘸險浦羀八]心求。
  校記
  [一]原本作“遇”字。
  [二]“便”原本作“如”,敦煌本同,據惠昕本“只言修福便是道”改。
  [三]原本“惡”作“業”,據惠昕本改。
  [四]原本“造”作“在”,據惠昕本改。
  [五]原本“在”作“造”,據惠昕本改。
  [六]原本“大”作“六”。
  [七]原本“類”作“例”,據惠昕本改。
  [八]原本“至”作“志”字,據惠昕本改。
  大師說法了,韋使君、官僚、僧眾、道俗,讚言無盡,昔所未聞。
  使君禮拜,白言:“和尚說法,實不思議。弟子嘗[一]有少疑,欲問和尚,望意和尚大慈大悲,為弟子說。”
  大師言:“有疑即問,何[二]須再三。”
  使君問[三]:“(和尚所說)法,可不是西國第一 祖[四]達摩祖師宗旨?”
  大師言:“是。”
  (使君問):“弟子見說達摩大師化梁武帝[五],帝問達摩[六]:朕一生已來造寺、布施、供養,有功德否?達摩答言:並無功德。武帝惆悵,遂遣達摩出境,未審此言,請和尚說。”
  六祖言:“實無功德,使君勿疑達摩大師言。武帝著邪道,不識正法。”
  使君問:“何以無功德?”
  和尚言:“造寺、布施、供養,只是修福,不可將福以為功德。功德在法身,非在於福田[七]。自法性有功德。見性是功,平直是德,(內見)佛性[八],外行恭敬。若累一切人,整形我不斷,即自無功德。自性虛妄[九],法身無功德。念念行平等直心[一〇],德即不輕,常行於敬,自修身即功,自修心即德。功德自心作,福與功德別。武帝不識正理,非祖大師有過。”
  校記
  [一]“嘗”原本作“當”,敦煌本同,錐木參本改作“今”字,作“嘗”較勝。
  [二]原本缺“何”字據敦煌本補。
  [三]“問”,原本作“聞”字。
  [四]原本“祖”作“師”字,據敦煌本改。
  [五]原本“化”字作“代”,雖“弟子見說達摩大師代,梁武帝問達摩……”也可通,但與下面武帝遣達摩出境的內容不相應,鈴木據惠昕本校為“達摩大師化梁武帝”,今從之。
  [六]原句缺“帝”字,參惠昕本加。
  [七]原本缺“田”字,據敦煌本加。
  [八]原本作“平直是佛性”,敦煌本作“平直是德佛性”。據惠昕本在“平直”前加“見性是功”,又據敦煌本在“是”下補“德”字,參鈴木校本在“佛性”加“內見”二字。
  [九]原本些句作“自性無功德”,據敦煌本改。
  [一〇]“直心”,原作“真心”。
使君禮拜。又問:“弟子見僧俗常念阿彌陀佛,願往[一]生西方。請和尚說得生彼否?望為破疑。”
  大師言:“使君,聽慧能與說。世尊在捨衛城說西方引化,經文分明,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遠[二],說近[三]只緣上智。人有[四]兩種,法無兩[五]般。迷悟有殊,見有遲疾。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淨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使君,東方人但淨心即無罪[六];西方人心不淨亦有愆[七],迷人願生東方。兩[八]者所在處,並皆一種心地,但無不淨。西方去此不遠,心起不淨之心,念佛往生難到。除十[九]惡行即行十萬,無八邪即過八千,但行直[一〇]心,到如彈[一一]指。使君,但行十善,何須更願往生?不斷十惡之心,何佛即來迎請?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不悟頓教大乘,念佛往生路遠,如何得達[一二]?”
  校記
  [一]原本缺“往”字,據敦煌本加。
  [二]原本“遠”作“近”,參惠昕本改。
  [三]原本“近”作“遠”字,參惠昕本改。
  [四]原本“有”字作“自”字,敦煌本同,雖通,但與下句“法無兩般”的“無”不對稱,故參惠昕本改。
  [五]原本無“兩”字,據惠昕本加。
  [六]原句是“東方但淨心無罪”。今參惠昕本“東方人但心淨即無罪”,加入“人”和“即”二字。
  [七]原作“西方心不淨有愆”。今參惠昕本“雖西方人心不淨亦有愆”,加“入”與“亦”二字。
  [八]原本“兩”誤寫作“西”。
  [九]原本無“十”字,據惠昕本加。
  [一〇]原本作“真”字。
  [一一]原本“彈”誤作“禪”字。
  [一二]“遠”,原本誤作“但”字。
  六祖言:“慧能與使君移西方剎那間,目前便見。使君願見否?”
  使君禮拜,(言):“若此得見,何須往生。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
  大師言:“一時見西方,無疑即散。”
  大眾愕然,莫知何事。
  大師言:“大眾大眾作意聽,世人自色身是城,眼耳鼻舌身即是城門。外有五[一]門,內有意門。心即是地,性即是王。性在王在,性去王無。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二]壞。佛是自性作,莫向身外[三]求。自性迷,佛即是眾生;自性悟,眾生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捨名為勢至,能淨是釋迦,平直即是彌勒。人我即是須彌,邪心即是海水,須惱即是波浪,毒心即是惡龍,塵勞即是魚鱉,虛妄即是鬼神,三毒即是地獄,愚癡即是畜生,十善即是天堂。無人我[四],段彌自倒[五];除邪心,海水竭;煩惱無,波浪滅;毒害除,魚龍絕。自心地上覺性如來,施大智慧光明,照耀六門清淨,照破六欲諸[六]天下,照三毒若除[七],地獄一時消滅。內外明徹,不異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
  座下聞說,讚聲徹天,應是迷人了然便見。使君禮拜,讚言:“善哉!善哉!普願法界眾生,聞者一時悟解。”
  校記
  [一]原本作“六”。
  [二]原本本無“心”字,敦煌本同,據惠昕本加。
  [三]原本缺“外”字,敦煌本同,據惠昕本加。
  [四]原本作“我人”,參惠昕本校。
  [五]原本“倒”作“到”。
  [六]原本缺“諸”字,據敦煌本補。
  [七]惠昕本相應段有“自性內照,三毒即除”之句。敦煌本也作“照三毒若除”,鈴木參惠昕本校為:“自性內照,三毒若除。”敦煌本,敦煌本相同,沒有惠昕本內“外照六門”那樣的句子,故校作“自性內照”似乎不妥當。
  大師言:“善知識,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寺不修,如西方心惡之人。在家若修行,如東方人修善,但願自家修清淨,即是西方。”
  使君問:“和尚,在家如何修,願為指授。”
  大師言:“善知識,慧能與道俗作《無相頌》,盡誦[一]取。依此修行,常與慧能一處無別[二]。”頌曰:
  說通及心通,如日處虛空,
  惟傳頓教法,出世破邪宗。
  教即無頓漸,迷悟有遲疾,
  若學頓法門,愚人不可悉。[三]
  說即雖萬般,合理還歸一,
  煩惱闇宅中,常須生慧日。
  邪正悉不用,清淨至無餘。
  菩提本清淨,起心即是妄,
  淨性於妄中,但正除三障。
  世間若修道,一切盡不妨,
  常見在己過[五],與道即相當。
  色類自有道,難道別覓道,
  覓道不見道,到頭還自懊。
  若欲覓真道,行正即是道,
  自若無正心,暗行不見道。
  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六],
  若見世界非,自非卻是左。
  他非我不罪,我非自有罪,
  但自去非心,打破煩惱碎。
  若欲化愚人,事須有方便,
  勿令彼有疑[七],即是菩提現[八]。
  法元在世間[九],於世出世間,
  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
  邪見在世間,正見出世間,
  邪正悉打卻[一〇],菩提性宛然[一一]。
  此但是頓教,亦名為大乘,
  迷來經累劫,悟即殺那間。
  校記
  [一]原本缺“盡誦”二字,據敦煌本補。
  [二]原本“慧能”下有“說”字。
  [三]“愚”原本作“遇”字,“悉”原本作“迷”字,據惠昕本改。
  [四]惠昕本作“邪來煩惱至,正來煩惱除”。據原意,敦博本“邪來因煩惱”應校為“邪來生煩惱”。敦煌本也作“邪來因煩惱”。這漢是反映早期《壇經》面貌,文字樸拙,故以不改為宜。
  [五]原本“見”作“現”。
  [六]“過”。原本作“遇”字。
  [七]原本“彼有”作“破彼”,據惠昕本改。
  [八]“現”原本作“見”。
  [九]原本“元”作“無”。
  [一〇]原本“悉”作“迷”,據敦煌本改。
  [一一]原本缺此五字,據惠昕本補加。
大師言:“善知識,汝等盡誦取此偈[一],依此偈修行,去慧能千里,常在能邊。依此不修,對面千里[二]遠。各各自修,法不相待。眾人且散,慧能歸漕溪山。眾生若有大疑,來彼山間,為汝破疑,同見佛性。”
合座官僚道俗,禮拜和尚,無不嗟嘆:“善哉大悟,昔所未聞。嶺南有福,生佛在此,誰能得知。”一時盡散。
大師住[三]漕溪山,韶、廣二州行化四十餘年。若論門人,僧之與俗,約有三五千人[四],說不可盡。若論宗旨,傳授《壇經》,以此為依約[五]。若不得《壇經》,即無稟受。須知去處[六],年月日、姓名,遞[七]相付囑。無《壇經》稟承,非南宗弟子也。未得稟承者,雖說頓教法,未知根本,終不免諍。但得法者,只勸修行。諍是勝負之心,與佛道違背。
校記
[一]原本無“此偈”,據敦煌本補。
[二]原本“千里”上有“底”。
[三]“住”原本作“往”。
[四]原本作“三十五千”,缺“人”字,此據敦煌本改。
[五]原本“依”作“幼”,缺“約”字,參敦煌本、鈴木校本改。
[六]“去處”原本作“法處”,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改。
[七]“遞”,原本作“遍”字,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改。
世人盡傳南能北秀[一],未知根本事由。且秀禪師於南荊府當陽縣[二]玉泉寺住持修行,慧能大師於韶州城東三十五裡漕溪山住。法即一宗,人有南北,因此便立南北。何以頓漸?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法無頓漸,人有利鈍,故名漸頓。
校記
[一]原本作“南宗能比宗”,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校。
[二]原本“當陽縣”作“堂楊縣”。
神秀師常見人說慧能法疾,直指見路[一]。秀師遂喚門人志趙唬
又有[一]一僧名法達,常[二]誦《妙法蓮華經》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來至漕溪山,禮拜,問大師言:“弟子常誦《妙法蓮華經》[三]七年,心迷不知正法之處,經上有疑[四]。大師智慧廣大,願為除疑。”
  大師言:“法達,法即甚達,汝心不達。經上無疑[五],汝心自疑[六]。汝心自邪,而求正法。吾心正定,即是持經。吾一生已來,不識文字。汝將《法華經》來,對吾讀一遍,吾聞即知。”
  法達取經,對大師讀一遍。六祖聞已,即識佛意,便與[七]法達說 《法華經》。六祖言:“法達,《法華經》無多語,七卷盡是譬喻[八]因緣。如來廣說三乘,只為世人根鈍;經文分明,無有餘乘,唯有一佛乘。”
  大師(言):“法達,汝聽一佛乘,莫求二佛乘,迷卻[九]汝性,經中何處是一佛乘?吾與汝說。經雲:諸佛世尊,唯經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以上十六字是正法[一〇]。此[一一]法如何解?此法如何修?汝聽吾說。人心不思本源空寂,離卻邪見,即一大事因緣。內外不迷。即離兩邊。外迷著相,內迷著空,於相離相,於空離空,即是內外不迷[一二]。若悟[一三]此法,一念心開。出現於世,心開何物?開佛知見。佛猶覺也,分為四門:開覺知見,示覺知見[一四],悟覺知見,入覺知見。開、示、悟、入,從[一五]一處入,即覺知見,見自本性,即得出世。”
  大師言:“法達,吾常願一切世人心地常自開佛知見,莫開眾生知見。世人心邪[一六],愚迷造惡,自開眾生知見;世人心正,起智慧觀照,自開佛知見。莫開眾生知見,開佛知見,即出世。“
  大師言:“法達,此是《法華經》一乘法[一七]。向下分三,為迷人故。汝但依一佛乘。”
  大師言:“法達,心行轉《法華》,不行《法華》轉;心正轉《法華》,心邪《法華》轉;開佛知見轉《法華》,開眾生知見被《法華》轉。”
  大師言:“努力依法修行,即是轉經。”
  法達一聞[一八],言下大悟 ,涕淚悲洋,白言:“和尚,實未曾轉《法華》,七年被[一九]《法華》轉。已後轉《法華》,念念修行佛行。”
  大師言:“即佛行是佛。”
  其時聽人無不悟者。
  校記
  [一]原本無“有”字,據敦煌本補。
  [二]原本作“當”字。
  [三]原本缺“蓮”字。
  [四]、[五]原本“疑”作“癡”字。
  [六]此四字原本缺,敦煌本同,據惠昕本補。
  [七]原本“與”作“已”字。
  [八]原本“喻”作“如”字。
  [九]原本“迷”下有“即”字,據敦煌本刪。
  [一〇]“已上十六字是正法”是原本上固有的,用小字寫。
  [一一]原本缺“此”字,參惠昕本加。
  [一二]原句作“即是不迷”,參惠昕本“即是”下補“內外”二字,與前文相應。
  [一三]原本“悟”作“吾”字。
  [一四]原本缺“示覺知見”四字,據敦煌本加。
  [一五]“從”原本作“上”,據惠昕本改。
  [一六]原本無“邪”字,據惠昕本加。
  [一七]原本“是”作“事”,“華”作“達”。
  [一八]原作“法達聞”,據敦煌本補“一”字。
  [一九]原本“被”作“彼”。
  時有一僧名智常,來漕溪山禮拜和尚,問四乘法義。智常問和尚曰:“佛說三乘,又言最上乘。弟子不解,望為教示。”
  慧能大師曰:“汝自身心見[一],莫著外法相。元無四乘法。人心量四等,法有四乘:見聞讀誦是小乘;悟法[二]解義是中乘;依法修行是大乘;萬法盡通,萬行俱備,一切不離[三],但離法相,作無所得,是最上乘。最上乘是最上[四]行義,不在口諍。汝須自修,莫問吾也。”
  校記
  [一]“汝自身心見”,敦煌本同,鈴木據惠昕本校作“汝向自身見”。實則不改於意亦通。
  [二]原本缺“法”字,敦煌本同,據惠昕本補。
  [三]此句原本作“一切不離染”,敦煌本作“一切無離”,鈴木校為“一切無雜”。按慧能思想,前述“於相而離相”,“即見聞覺知,不染萬境”,“勿離世間上,外求出世間”等,是不主張脫離社會和世俗事務而求解脫的,故以為校為“一切不離”為宜,此與下句“但離法相”相對應。惠昕本作“一切不染”恐為後人所改。
  [四]原句無此“最上”二字,參鈴木校本加。
又有一僧名神會,南陽[一]人也,至漕溪山禮拜,問言:“和尚坐禪,見不見?”
  大師起,把打神會三下,卻問神會:“吾打汝,痛不痛?”
  神會答言:“痛亦不痛。”
  六祖言曰:“吾亦見亦不見。”
  神會又問大師:“何以亦見亦不見。”
  大師言:“吾亦見(者),常見自過患,故雲亦見;亦不見者,不見天地人過罪,所以亦見亦不見是也。汝亦痛亦不痛如何?”
  神會答曰:“若不痛,即同無情木石;若痛,即同凡夫[二],即起於恨。”
  大師言:“神會,向前見不見是兩邊,痛不痛是生滅。汝自性且不見,敢來弄人!”
  神會禮拜,更不敢言[三]。大師言:“汝心迷不見,問善知識覓路。汝心悟自見,依法修行。汝自迷不見自心,卻來問慧能見否?吾不自知,代汝迷不得。汝若自見,(豈)代得我迷?何不自修[四],乃問吾見否[五]?”
  神會作禮,便為門人,不離漕溪山中,常在左右。
  校記
  [一]“陽”,原作“楊”。
  [二]原本無“夫”字,據惠昕本加。
  [三]原本“禮拜”下多“禮拜”二字,又缺“敢”字。參惠昕本校。
  [四]原本“修”下衍“見否吾不自知”六字。
  [五]原句是“問吾見否”,參惠昕本補加“乃”字。
  大師遂喚門人法海、志鍘⒎ㄟ_、智常、智通、志徹、法珍、法如、神會。大師言:“汝等十弟子近前。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汝(等)各為一方師。吾教汝(等)說法,不失本宗。舉三科法門,動用[一]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於性相。若有人問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二],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三科法門者:陰[三]、界、入。陰是五陰,界是十八界,入是十二入[二]。何名五陰?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是。何名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是。何名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法性起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意識;六門、六塵。自性含萬法,名為含[五]藏識。思量即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六塵,是[七]三六十八。由自性邪,起十八邪;若自性正,起十八正[八]。若[九]惡用即眾生,善用即佛。用由何等?由自性。
  校記
  [一]原本無“用”字,據惠昕本補。
  [二]原本作“皆取法對”,參惠昕本改。
  [三]“陰”原作“蔭”字。
  [四]原本“界”、“入”下各無“是”字,參敦煌本、惠昕本加。
  [五]“含”,原本作“合”字,據敦煌本改。
  [六]原本無“見”字,敦煌本同,參惠昕本加。
  [七]原無此“是”字,據敦煌本加。
  [八]原本這兩句是“含自性,十八正”,參惠昕本“自性若正,起十八正”校改。
  [九]原本“若”作“合”,敦煌本作“含”。此據惠昕本改。
  對。外境無情對有五[一]: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暗與明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語言法相對[二]有十二對:有為無為對,有色無色對,有相無相對,有漏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三]對,清與濁對,凡[四]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五]對,長與短對,高與下對[六]。自性居起用對有十九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七]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嶮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慈與害對,喜與瞋[八]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常與無常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體與用對,性與相對,有情與無親對[九]。語言法相對[一〇]有十二對,外境無情有五對[一一],自性居起用有十九對[一二],都合成三十六對也。
  校記
  [一]原本作“外竟無情有五”,據敦煌本校。
  [二]原本作“語與言對法與相對”,參惠昕本校。
  [三]原本“靜”作“淨”字。
  [四]原本“凡”作“亂”字,據敦煌本改。
  [五]原本“少”作“小”字,參惠昕本改。
  [六]敦煌本在“老與少對”之後有“大與少(小)對”,實成十三對。
  [七]原本“定”作“空”字。
  [八]“瞋”,原本作“順”字,據惠昕本改。
  [九]以上實為二十對。
  [一〇]原本作“言語與法相對”,參前面文句改。
  [一一]原本作“內外境有無五對”, 參前面文句改。
  [一二]“自性居起用有十九對”,原本寫作“三身有三對”,參前面文句改。又,本段“自性居起用”,與敦煌本同,鈴木據惠昕本把“居”字去掉,似以保持原句為宜。
 此三十六對法,解[一]用一切經,出入即離兩邊。如何自性起用三十六對?共人言語,出外於相[二]離相,入內於空[三]離空。著空則惟長無明,著相即惟長邪見[四]。謗法,直言不用文字。既雲不用文字,人不合言語;言語即是文字。自性上說空,正語言本性不空。迷(人)自惑,語言除故[五]。暗不自暗,以明故暗;明不自明,以暗故明。以明變暗,以暗現明,來去相因[六]。三十六對,亦復如是。
  校記
  [一]原作“能”字,據敦煌本改。
  [二]原本無“相”字,參惠昕本“外於相離相”補。
  [三]原本缺此“空”字,參惠昕本“內於空離空”補。
  [四]原句為“著相惟邪見”,參惠昕本“若全著相,即長邪見”,並參上句“著空則惟長無明”,加“即”、“長”二字。
  [五]原本“自性上說空正語言本性不空迷自惑語言除故”十九字,與敦煌本全同,惠昕本無。鈴木校為“自性上說空正語言,本性不空迷自惑,語言除故。”從此大段內容看,是講中道和不二法門的,要求“出語盡雙”,“出入即離兩加”,把握空有相即不二的道理,對語言文字也應這樣,既講語言性空,又要承認其性不空,如看到語言空的方面而要入“不用文字”,廢除語言,也是一種迷惑。因此本校本作如上斷句。並在“迷”下加“人”字,成“迷人自惑”句。
  [六]原本是“暗不自暗,以明故暗;暗不自暗,以明變暗,以暗現明,來去相因。”敦煌本同。鈴木在校注中說,其中的第二句“暗不自暗”“恐當作‘明不自明,以暗故明’”。是對的。但鈴木沒有校改正文。從下面的“以明變暗,以暗現明”來看,把正文校改為“明不自明,以暗故明”是符合原意的。敦煌本、敦博本是同本異抄本,原本有錯訛(其中有不少明顯錯誤),致使此二本存在同樣的錯。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相教授一卷《壇經》,不失本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
  十僧得教授已,寫為《壇經》,遞代流行。得者必當見性。
  大師先天二年八月三日滅度[一]。七月入日喚門人告別。大師先天元年於新州國恩寺造塔[二],至先天二年七月告別。大師言:“汝眾近前,吾至八月欲離世間。汝等有疑早問,為汝破疑,當令迷盡[三],使汝安樂。吾若去後,無人教汝。”
  法海等眾僧聞已,涕淚悲泣。唯有神會不動,亦不悲泣。六祖言:“神會小僧,卻得善不善等[四],毀譽不動。餘者不得。數年山中,更修何道!汝今悲泣,更憂[五]阿誰?憂吾不知去處在?若不知去處,終不別汝。汝等悲泣,即不知吾去處;若知去處,即不悲泣。性無生滅,無去無來。汝等盡坐,吾與汝一偈:《真假動靜偈》[六]。汝等盡誦取此偈 [七],意與吾同。依此修行,不失宗旨。“
  僧眾禮拜,請大師留偈,敬心受持。
  偈曰:
  一切無有真,不以見於真,
  若見於真者,是見盡非真。
  若能自有真,離假卻心真,
  自心不離假,無有何處真。
  有情即解動[八],無情即無動,
  若修不動行,同無情不動,
  若見真不動,動上有不動,
  不動是不動,無情無佛種。
  能善分別相,第一義不動,
  若悟作此見,則是真如用。
  報諸學道者,努力須用意,
  莫於大乘門,卻執生死智。
  前頭人相應,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合掌禮勸善。
  此教本無諍[九],若諍失疲乏意[一〇],
  執迷諍法門[一一],自性入生死。
  校記
  [一]原本無“師”字和“滅度”二字,據敦煌本補。
  [二]原本“新”作“蘄”,“恩”作“因”,參惠昕本校。
  [三]原本“令”作“今”字,“迷”不有“者”字。此從惠昕本。
  [四]原本無“不善”二字,敦煌本同,此據惠昕本校補。
  [五]原本“憂”作“有”字。
  [六]原本“靜”作“淨”字。
  [七]原本“取”字下有“見”字。
  [八]原本“有情”作“有性”,敦煌本同,與下“無情即……”不相應。此從惠昕本。
  [九]原本“諍”作“浄”字。
  [一〇]原本“若諍”作“若道”。
  [一一]原本“諍”作“浄”字。
眾僧既聞,識大師意,更不敢諍,依法修行。一時禮拜,即知大師不久住世。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
  大師言:“法即付了,汝不須聞。吾滅度後二十餘年,邪法繚[一]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事非,竪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傳。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頌》[二]。若據第一祖達摩[三]頌意,即不合傳衣,聽吾與汝誦[四]。”誦曰:
  第一祖達摩[五]和尚誦曰:
  吾本來唐國[六],傳教救迷情,
  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第二祖慧可和尚頌曰:
  本來緣有地,從地種花生,
  當來元無地,花從何處生。
  第三祖僧璨和尚頌曰:
  花種須因地,地上種花生,
  花種無生性,於地亦無生。
  第四祖道信和尚頌曰:
  花種有生性,因地種花生,
  先緣不和合,一切盡無生。
  第五祖弘忍和尚頌曰:
  有情來下種,無情花即生,
  無情又無種,心地亦無生。
  第六祖慧能和尚頌曰:
  心地含情種,法雨即花生,
  自悟花情種,菩提果自成。
  能大師言:“汝等聽吾作二頌,取達摩[七]和尚頌意。汝迷人依此[八]頌修行,必當見性。”
  第一頌曰[九]:
  心地邪花放,五葉逐根隨,
  共造無明業,見被業風吹[一〇]。
  第二頌曰:
  心地正花放,五葉逐根隨,
  共修般若慧,當來佛菩提。
  六祖說偈已了,放眾生散。門人出外思惟,即知大師不久住世。
  校記
  [一]原本“繚”作“遼”字。
  [二]“頌”原本作“誦”字。
  [三]“達摩”原本作“達磨”,為與前面“西國第一祖達摩祖師”及後面“南天竺國王子第三太子菩提達摩”等一致,皆改“磨”為“摩”。
  [四]原本無“誦”字。
  [五]“摩”原本作“磨”
  [六]原本“本”作“大”字,敦煌本同,據惠昕本改。
  [七]原本“摩”作“磨”。
  [八]原本“此”作“法”字,據敦煌本改。
  [九]原本缺“曰”字,下一頌也缺“曰”字,皆據敦煌本加。
  [一〇]原本二“業”字皆作“葉”。
  六祖後至八月三日,食後,大師言:“汝等著[一]位坐,吾今共汝等別。”
  法海問言:“此頓教法傳受,從上已來至今幾代?”
  六祖言:“初傳受七佛,釋迦牟尼佛第七,大迦葉第八,阿難第九,末田[二]地第十,商那和修第十一,優婆鞠多第十二,提多迦第十三,佛陀難提第十四,佛陀蜜[三]多第十五,脇比丘第十六,富那奢第十七,馬鳴第十八,毗羅長者[四]第十九,龍樹第二十,迦那提婆第二十一,羅睺羅第二十二,僧伽那提第二十三,僧伽耶[五]捨第二十四,鳩摩羅馱第二十五,闍耶多第二十六,婆修盤多第二十七,摩拏羅第二十入,鶴勒那第二十九,師子比丘第三十,捨那婆斯第三十一,優婆崛第三十二,僧伽羅第三十三,須婆蜜多第三十四,南天竺國王子第三太子菩提達摩第三十五,唐國僧慧可第三十六,僧璨第三十七,道信第三十八,弘忍第三十九,慧能自身[六]當今受法第四十。”
  校記
  [一]“著”,原本作“若”,據惠昕本改。
  [二]“田”,原本誤寫作“因”字。
  [三]原本“蜜”作“密”字。
  [四]“毗羅長者”,敦煌本同,鈴木據惠昕本校為“毗羅尊者”。為保持原貌,此名似以不改為宜。
  [五]“耶”,原本作“那”字。
  [六]“自身”,原本作“自今”,據敦煌本改。
大師言:“今日已後,遞相傳受,須有依約,莫失宗旨。”
  法海又白[一]:“大師今去,留付何法?今後代人如何見佛?”
  六祖言:“汝聽,後代迷人但識眾生,即能見佛;若不識眾生,覓佛萬劫不可得也。吾今教汝識眾生見佛,更留《見真佛解說頌》。迷即不見佛,悟者乃見。”
  法海願聞,代代流傳,世世不絕。
  六祖言:“汝聽,吾與汝說。後代世人,若欲見佛,但識眾生,即能識佛。(佛)即緣有眾生,離眾生無佛心。
  迷即佛眾生,悟即眾生佛。
  愚癡佛眾生,智慧眾生佛。
  心嶮佛眾生,平等眾生佛。
  一生心若嶮,佛在眾生[二]心。
  一念悟若平,即眾生自佛。
  無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
  自若無佛心,向佛處求佛。”
  校記
  [一]原本“白”作“自”。
  [二]敦煌本作“佛在眾生中”。
  大師言:“汝等門人好住,吾留一頌,名《自性簽名簿真佛解說頌》。後代迷人識此頌意[一],即見自心自性真佛[二]。與汝此頌,吾共汝別。”頌曰:
  真如淨性是真佛,
  邪見三毒是真魔。
  邪見之人魔在捨,
  正見之人佛即過。
  性中邪見三毒生,
  即是魔王來住捨。
  正見忽除三毒心,
  魔變成佛真無假。
  化身報身及法身[三],
  三身元本是一身。
  若向身中覓自見,
  即是成佛菩提因。
  本眾化身生淨性,
  淨性常在化身中。
  性使化身行正道,
  當來圓滿真無窮。
  婬性本是淨性因[四],
  除婬即無淨性身。
  性中但自離五欲[五],
  見性剎那即是真。
  今生若悟頓教門,
  悟即眼前見世尊。
  若欲修行求覓佛,
  不知何處欲覓真。
  若能身中自有真[六],
  有真即是成佛因。
  自不求真外覓佛,
  去覓總是大癡人。
  頓教法者是西流,
  救度世人須自修。
  今報世間學道者,
  不於此見大悠悠[七]。
  校記
  [一]原本此句作“後代迷門此頌意”,敦煌本其中的“代”作“伐”字。今據惠昕本校改。
  [二]原本在“即”前有“意”字。
  [三]原本“法”作“淨”,敦煌本同,據惠昕本改。
  [四]原本“是”作“身”字,敦煌本同,今從惠昕本。
  [五]原本“離”作“欲”,據敦煌本改。
  [六]敦煌本同,惠昕本作“若能心中自見真”。鈴木據惠昕本校改。從下句“有真即是成佛因”看,以不改為宜。
  [七]原本“不於此是大悠悠”,敦煌本同。鈴木參惠昕本的“不於此見大悠悠”,改“是”為“見”字。今眾之。此之“悠悠”與前面《無相頌》中的“努力修道莫悠悠”的“悠悠”相同,意為悠閒,漫不經心。然而,如把“悠悠”解釋為悠謬、鄙俗,如《晉書?王道傳》:“悠悠之談,宜絕智者之口。”則可改“於”為“語”,全句則為“不語此是大悠悠”。
  大師說偈已了,遂[一]告門人曰:“汝等好住,今共汝別。吾去已後,莫作世情悲泣而受人弔問[二]、錢帛,著孝衣,即非聖法[三],非我弟子。如吾在日一種。一時端從,但無動無靜,無生無滅,無去無來,無是無非,無住無往[四],坦然寂靜,即是大道。吾去已[五]後,但依法修行,共吾在日一種。吾若在世,汝違教法,吾住無益。”
  校記
  [一]“遂”,原作“道”,據敦煌本改。
  [二]原本“問”作“門”字。
  [三]“即非聖法”,敦煌本同,鈴木據惠昕本改“聖”為“正”字。
  [四]原本無“無往”二字,敦煌本同。今據惠昕本加。
  [五]原本無“已”字,據敦煌本加。
  大師言[一]此語已,夜至三更,奄然遷化。大師春秋七十有六[二]。
  大師滅度之日,寺內異香氛氳[三],數日不散;山崩地動,林木變白,日月無光,風雲失色。八月二日滅度,至十一月迎和尚神座[四]於漕溪山,葬於龍龕之內。白光出現,直上衝天,三日始散。韶州刺史韋璩[五]立碑,至今供養。
  校記
  [一]原本“言”作“雲”,敦煌本同。惠昕本:“大師言訖,夜至三更。”此參惠昕本校。
  [二]原本作“七十省六”,據敦煌本改。
  [三]“異香氛氳”,原本作“異年曰氛氳”,敦煌本作“異香氳氳”,惠昕本作“異香氛氳”。此從惠昕本校。
  [四]“座”原作“坐”字。
  [五]“璩”原作“據”字。
  此《壇經》,法海上座集。上座無常,付同學道際[一];道際無常,付門人悟真;悟真[二]在嶺南漕溪山法興寺,現今傳授此法[三]。
  如付此法,須得上根智,深信佛法,立於大悲。持此經以為稟承,於今不絕。
  和尚本是韶州曲江縣[四]人也。
  如來入涅槃,法教流東土,
  共傳無住(法),即我心無住。
  此真菩薩說,真實示行喻,
  唯教大智人,示旨於凡度。
  誓(願)修行,遭難不退,遇苦能忍,福德深厚,方授此法。如根性[五]不堪,材[六]量不得,雖求此法,達[七]立不得者,不得妄付《壇經》。告諸同道者,令知密意[八]。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 一卷
  校記
  [一]“際”,敦煌本作“漈”。
  [二]原本不重此“悟真”二字,據敦煌本補。
  [三]原本“現”作“見”(古字通),“授”作“受”字。
  [四]原本“縣”作“懸”字。
  [五]原本“根”作“眼”字,缺“性”字,據敦煌本改。
  [六]原本“材”作“林”字。
  [七]原本“達”作“違”字,據敦煌本改。
  [八]原本“知”作“智”,“密”作“蜜”。
大師言此語已﹐夜至三更﹐奄然遷化。
  大師春秋七十有六。
  大師滅度之日﹐寺內異香氛氳經日不散;山崩地動﹐林木變白﹐日月無光﹐風雲失色。八月三日滅度﹐至十一月迎和尚神座於漕溪山﹐葬於龍龕之內;白光出現﹐直上衝天﹐三日始散。韶州刺史韋據立碑﹐至今供養。
  此《壇經》﹐法海上座集。上座無常﹐付同學道際;道際無常﹐付門人悟真;悟真在嶺南漕溪山法興寺﹐現今傳受授此法。
  如付此法﹐須得上根智﹐深信佛法﹐立於大悲。持此經以為稟承﹐於今不絕。
  和尚本是韶州曲江縣人也。
    如來入涅槃﹐法教流東土;共傳無住法﹐即我心無住;
    此真菩薩說﹐真實示行喻;唯教大智人﹐示旨於凡度。
  誓〔願〕修行﹐遭難不退﹐遇苦能忍﹐福德深厚﹐方授此法﹐如根性不堪﹐材量不得﹐雖求此法﹐違立不得者﹐不得妄付《壇經》。告諸同道者﹐令知密意。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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