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二 < 新修華嚴經疏鈔>

 將釋經義,總啟十門︰第壹、教起因緣.第貳、藏教所攝.第參、義理分齊.第肆、教所被機.第伍、教體淺深.第陸、宗趣通局.第柒、部類品會.第捌、傳譯感通.第玖、總釋經題.第拾、別解文義。

第參、開章釋文:十門之內,前八義門.後二正釋.以經題目即是文故。亦可九門皆義門.題目通一部故。

十門生起如是次第者︰

一、夫聖人設教.言不虛發.動必有由.非大因緣,莫宣斯典.故受之以教起因緣。

二、因緣既興,有所起教.佛教雖廣,不出三藏十二分教。未委此經,三藏教中,何藏教攝.故舉藏教之總名,含攝華嚴之別教.故受之以藏教所攝。

三、已知此經修多羅攝具十二分.然其藏教皆通權實.揀權取實唯圓教收.未知圓義淺深寬狹.故受之以義理分齊。

四、既知圓義包博深.未審此經被何根器.故受之以教所被機。

五、既知深義正被圓機.未知能詮何為體性.故受之以教體淺深。

六、能所文義已知該羅.未審所宗尊崇何義.故受之以宗趣通局。

七、既知旨深.未委能詮文言廣狹.故受之以部類品會。

八、既知部類廣則無盡略乃百千.未知傳譯何年有何感應,使宗承有緒知勝益可歸.故受之以傳譯感通。

九、大旨既陳隨文解釋.先明總目包盡難思.故受之以總釋名題。

十、總意雖知在文難曉.使沈隱之義彰乎翰墨.宗通之理見乎百千.故受之以別解文義。

第壹、教起因緣者︰夫聖人設教必有由致.若須彌巨海大因方為傾搖.今搖如來融金之德山,動深廣之智海,非小緣矣.故經云「非以一緣、非以一事,如來出現而得成就」.出現本為大華嚴故。

教起因緣者有二︰壹、生起大意.貳、先因後緣下,開章別釋。

壹、生起大意有三︰第一、正釋.第二、引證.第三、解妨。

第一、正釋者︰一、法.二【若須彌】下,喻.三【今搖如來】下,合.如來合山.智慧合海.此文意出智論.今轉勢用之。智論中問曰「佛以何因緣故說般若波羅蜜經」。諸佛不以無事及小事因緣而自發言.譬如須彌山王不以無事及小事緣故動.今以何等大因緣故說般若波羅蜜經。此中論意,即以說般若為動須彌.今開須彌約能說人,智海通能所說.動能說之佛智.說如來之智海.並即不共般若。又於經中廣說佛身及與佛智.故佛身及智並通所說。

第二、引證者︰故經云非以一緣、非以一事,如來出現而得成就」是也。

三、解妨者︰「出現本為大華嚴故」也。有伏難云︰非一緣等,乃明出現之緣.今將證說豈為愜當。故今通云.出現本為一大事因緣。一大事因緣即華嚴佛智.明知出現之緣即華嚴緣也。

■先因■後緣,各開十義,以顯無盡︰

貳、開章別釋者.於中二︰第一、標.第二、釋.第三、結。

第一、標︰可知。

■釋因十義者︰壹、法應爾故.貳、酬宿因故.參、順機感故.肆、為教本故.伍、顯果德故.陸、彰地位故.柒、說勝行故.捌、示真法故.玖、開因性故.拾、利今後故。

第二、釋者︰釋因十義中三︰一、標列.二、別釋.三、因十義下,結屬會釋。

一、標列︰可知。

壹、法應爾故者︰夫王道坦坦千古同規.一乘玄門諸佛齊證.故一切佛,法爾皆於無盡世界常轉如是無盡法輪.令諸眾生本還源.窮未來際無有休息。

二、別釋︰即為十段.此文分四︰(一)正釋.(二)引證.(三)結釋.(四)解妨。

(一)正釋.可知。

故不思議品中,明一切諸佛.能於一身化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頭.一一頭化爾所舌.一一舌出爾所音聲.乃至文字句義一一充滿一切法界無有窮盡。

(二)引證︰此即第四十七經第五大那羅延幢勇健法云「佛子一切諸佛能於一身等」.乃至已下,中間應云「法界眾生靡不皆聞.一一音聲演爾所修多羅藏.一一修多羅演爾所法.一一法有爾所文字句義.如是演說盡爾所劫.盡是劫已.復更演說盡爾所劫.如是次第.乃至盡於一切世界微塵數、盡一切眾生心念數、未來際劫猶可窮盡.如來化身所轉法輪無有窮盡.所謂智慧演說法輪.斷諸疑惑法輪.照一切法法輪.開無礙藏法輪.令無量眾生歡喜調伏法輪.開示一切諸菩薩行法輪.高昇圓滿大智慧日法輪.普然照世智慧明燈法輪.辯才無畏種種莊嚴法輪.如一佛身以神通力轉如是等差別法輪.一切世法無能為喻.如是盡虛空界,一一毛端分量之處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一一世界中念念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化身.一一化身皆亦如是.所說音聲文字句義一一充滿一切法界.其中眾生皆得解了.而佛言音無變無斷無有窮盡.是為第五大那羅延幢勇健法」.今疏略引耳。上鈔中爾所字,經中皆是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字。

斯則處以毛端橫該法界.時以剎那豎窮劫海。處則頓起、時則常起,不待別因。

(三)結釋︰結釋經文成正說.於中︰初二句正結.後【處則頓起】下,覆釋︰法界齊起為頓.如月入百川非從東向西等故。長時不斷曰常.無暫間斷故。既常既遍,故不待別因。

但隨見聞,說有初成九會之別.諸慈悲者於無盡中略此流傳。令尋於此見無邊法.如觀牖隙見無際空.而此時處即同無盡.以一處即一切處、一時即一切時故。

(四)解妨︰有伏難云.既橫該羅說窮時處.何有初成之始、九會之終。故為此通.於中二︰

<一>正解妨.可知.

<二>令尋於此】下,重通再難︰難云︰略本至少,安窮無盡之理。故為此通.以見理圓融故,見少能窮無盡.有法、喻、合。【以一處】下,釋成上義︰時處既一多相即.法豈一不含多。

 

貳、酬宿因者︰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深故。夫根深則果茂.源遠則流長.宿因既深.教起亦大。深大云何.我佛世尊,創躡玄蹤,棲神妙寂.悲智雙運,行願齊周.是以妄想弗翦而廓徹性空.靈鑑匪磨而頓朗萬法.乃以無障礙解脫闡斯妙門。宿因雖多略有二種︰一者大願力故︰現相品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恆轉無上輪」.兜率偈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力.示現自在法」.諸會佛加皆言願力.及餘諸文證非一。二者昔行力故︰謂無量劫依願起行,行成得果,方能頓演故.主山神偈「往修勝行無有邊.今獲神通亦無量.法門廣闢如塵數.悉使眾生深悟喜」。

酬宿因等者,文分五.一、標舉章門.二【何以】下,躡前起後.三【夫根深】下,摽因深廣.四【深大云何】下,釋成深廣.五【宿因雖多】下,開章別釋.於中︰先、標章.後、別釋︰一者大願力.二者昔行力.可知。

 

參、順機感者︰謂昔因法爾雖能常遍.約可流傳皆由機感.離機說法無所用故。其猶上有白月.下資澄潭.潭清影現.機感應生。故兜率偈云「見佛亦復然.必假眾善業」.十方諸佛告功德林言「及諸菩薩眾善根力故」.解脫月云「此眾無諸垢.志解悉明潔等」.皆是機感。廣顯機感,如第四教所被機中說。然此機感通於現未︰諸會當機即是現在.今之聞者是未來機。

順機感者,文中分六︰一、標章.二謂昔】下,躡前起後.三【其猶】下,約喻顯相.四【故兜率】下,引經證成.五【廣顯】下,指略在廣.六【然此】下,揀定於機。言【今之聞者是未來機】者︰望說經時是未來故.故發心品中,十方法慧同名。佛言.我等悉當護持此法.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亦是未來機也。

 

肆、為教本者.

為教本文有三.第一、標章.第二、總彰大意.第三、然亦有二下,開章別釋。

第一、標章.可知。

謂非海無以潛流.非本無以垂末。將欲逐機漸施末教.先示本法頓演此經。

第二、總彰大意中︰初二句立理.故出現品云「譬如大海潛流四天下地.有穿鑿者無不得水」.彼喻佛智普一切眾生身心.今借用之.斯即喻也。【非本無以垂末】者,法說.如無海本不能流末.無其本月則無月影入於百川.無有法身豈能垂於應化.故無有根本之法,何有隨宜之談。後「將欲」下兩句,正釋為本之義.故天台指為乳教.乳是酪等諸味本故。

然亦有二︰一、為開漸之本.二、為攝末之本.三、雙證上二。

一、為開漸之本者︰出現品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

第三、開章別釋︰一、為開漸本.二、為攝求本.三、雙證上二。

一、為開漸本者︰出現品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不作念,我先照此,後照於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照有先後。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智慧光明.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隨其心器.示廣大智.然後普照一切眾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為作未來利益因緣令成熟故.而彼如來大智日光不作是念.我當先照菩薩大行.乃至後照邪定眾生.但放光明平等普照,無礙無障無所分別」。釋曰︰始成便說華嚴.是照菩薩山王.此明是先大後小。

二、為攝末之本者︰如日沒時還照高山故。

二、為攝求本中二︰(一)標名也︰華嚴未有末之可攝.以法華攝末歸本歸華嚴故.故為本也。(二)【如日沒時還照高山故】者,義取出現經意以證,而無此文.即是法華所明先小後大及三時五時之教.後後勝於前前.法華涅槃唯明一極為照菩薩。

三、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故。法華亦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此漸本也.次云.除先修習小乘者.即開漸也.又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末歸本也。斯則法華亦指華嚴經以為本矣。

三、雙證上二︰(一)引攝論.(二)引法華。

(一)引攝論︰「無不從法界流」,即證開漸之本.「無不還歸此法界故」,即證攝末之本.此以義證教.謂論所明,報化身等皆從法身生還歸於法身.法身等即義.今以法身類於華嚴,故云以義證教也。

(二)引法華者︰【法華亦云】下,引法華證.故下吉藏引此立三種法輪︰第一名根本法輪.第二名枝末法輪.第三名攝末歸本法輪。文中便引便釋,三節具也。

【斯則法華亦指此經以為本矣】者.結成本義︰若自立為本,恐義未明.法華指此為本,本義方顯.始見我身,入於佛慧,既即華嚴。亦令得聞法華入於佛慧,豈非指初為本。又法華第一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亦是從本流末.即指華嚴為一佛乘。分別說昔之三.三即鹿野四諦等。若不指華嚴為本.鹿野之前以何為一乘耶。

 

伍、顯果德者︰謂此本法中顯佛勝德,令諸菩薩信向證故.不識寶玉不得其用.不知此德安能仰求。

顯果德文分二︰

一、總明大意,有法、喻、合.可知

然果德有二︰於中亦二︰一、依果︰謂華藏世界海等.二、正果︰如來十身等.此二無礙以為佛德。

二、開章別釋︰於中亦二︰

(一)正釋︰可知。

然依正無礙通有六句︰一、依內現依,如塵中剎海.二、正內現正,如毛孔現佛.三、正內現依.四、依內現正.五、依內現依正.六、正內現正依。其文非一

(二)融通.於中三︰<一>約用互在以明六句.<二>約體相即以明四句.<三>隨舉一門下雙結體用。

<一>約用互在以明六句者︰【然依正無礙,通有六句至其文非一】也︰初二指事令曉.餘但列名。然相即相入相在之義,義分齊,即當廣明.而相入各有分圓。若約圓說.應言剎中有剎.今欲顯勝.舉塵毛之分,以攝剎身之總也。

【其文非一】者,謂第六經法界普明慧菩薩偈云「佛剎微塵數.如是國土.能令一念中.一一塵中現」.即第一句依中現依也。成就品云「一微塵中多剎海.處所各別悉嚴淨.如是無量入一中.一一區分無雜越」.亦第一句也。

現相品云「如來一一毛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菩薩眾會共圍繞.演說普賢之勝行」.即第二句正內現正也。

迴向品云「一毛孔中悉明見.不思議數無量佛.一切毛孔皆如是.普禮一切世間燈」.僧祇品云「於一微細毛端處.有不可說諸普賢.如一毛端一切爾.如是乃至遍法界」.皆第二句也。

又云「於一微細毛孔中.不可說剎次第入.毛孔能受彼諸剎.諸剎不能遍毛孔」.即第三句正內現依也。現相品云「如來安坐菩提座.一毛示現多剎海.一一毛現悉亦然.如是普周於法界」.亦第三句也。

第五經普賢偈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即第四句依內現正也。現相品云「一切剎土微塵數.常現身雲悉充滿.普為眾生放大光.各雨法雨稱其心」.亦第四句也。

又云「一一塵中無量身.復現種種莊嚴剎.一念歿生普令見。獲無礙意莊嚴者」.即第五句依內現依正也。僧祇品云「一微塵悉能有.不可言說蓮華界.一一蓮華世界中.賢首如來不可說」.亦第五句也。

世界成就品云「一毛孔內難思剎.等微塵數種種住.一一皆有遍照尊.在眾會中宣妙法」.即第六句正內現正依也。現相品云「一切諸佛土.一一諸菩薩.普入於佛身.無邊亦無量」.成就品云「一切剎土入我身.所住諸佛亦復然.汝應觀我諸毛孔.我今示汝佛境界」.皆第六句也。

又有四句︰一、或唯依,佛即剎故.二、或唯正.剎即佛故.三、俱.四、泯︰思之可知。

<二>此即約體相即以明四句︰相即互亡.故無有六。

【一、佛即剎】者,佛體即是法性土故︰廢己從他,佛體虛故.土外無佛,法性無二故。

【二、剎即佛】者,剎體即是法性身故︰廢他從己,剎體虛故.佛外無剎,法性無二故.由性無二故,以性融相,故身剎相即。

【三、俱】者︰謂有身有土.不壞相故.若無身無土無可相即故。

【四、泯】者︰謂佛即剎故非佛.剎即佛故非剎.以互奪故。

隨舉一門即攝一切.並如下說。

<三>雙結體用︰以即入二門無二體故.體外無用唯相即故.用外無體唯相入故.無有鏡外之明,明外之鏡故。言【並如下說】者︰即指義分齊中。

 

陸、彰地位者︰為顯菩薩修行佛因.一道至果有階差故。夫聖人之大寶曰位.若無此位行無成故。

此文有二︰一、總彰大意。二、開章別釋。

一、總彰大意者︰前二句.先順明來意.後【夫聖人】下,立理反成。

【聖人之大寶曰位】者︰即周易下繫辭云「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注曰︰夫無用則無所寶.有用則有所寶也」.無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也。

【若無此位行無成】者,即反成須位也。

此亦二種︰

第一、行布門.立位差別故。

二、開章別釋.於中三︰(一)正釋.(二)會融.(三)引證。

(一)正釋中

<一>釋行布︰言【行布】者,行位分布,階降淺深.如第二會明信、三明住、四明行、五明向、六明地、七明等妙。前非是後.後非是前,故言行布。

第二、圓融門︰一位即攝一切位故.一一位滿即至佛故。

<二>釋圓融︰言【圓融】者,圓滿融通.疏釋有二︰《一》正釋.《二》引證。

《一》正釋有二義︰一者疏云【一位即攝一切位故】者,此總辯相攝.謂四十二位之中隨舉一位即攝一切.如初發心住即攝餘九住及行向地等。二者疏云【一一位滿即至佛故】者,此別明五位互攝.如初住攝於初行、初迴向、初地.第二住攝第二行、第二迴向、第二地.故第十住滿則十行滿、十向滿、十地滿.故十住滿稱灌頂位.第十地滿時亦稱灌頂而成佛.故十行智度圓、十地智度滿。海幢比丘頂出諸佛說法.灌頂住後即明佛者.即其事也。前唯約理行圓融.此兼明行證相似。

初地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信該果海.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

《二》引證:文有三節。

一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者︰此約當地之中自互相攝.一地攝十地.以一例諸,位位皆然。上正引文。

二云【信該果海】者︰此明五位互攝.如賢首品中乃至則得灌頂而昇位等.此即義引為證。

三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正明以初攝後.通於二義︰若住滿成佛,即是當位以初攝後.若究竟成佛,即異位相望以初攝後.如四十二字門,初阿字門具後荼字也。

上來總有三義︰一、舉一位總攝五十二位.二、舉一位攝五位.三、舉初攝後。復應有以後攝初、初後攝中、中攝初後.一攝一切、一切攝一、一攝一、一切攝一切.如理思之。

上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即是正引經文。梵行品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今略引耳。

然此二無礙︰以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德用。

(二)會融:於中二︰<一>辨定其相.<二>正明會融。

<一>辨定其相中有二對行布圓融,以教對理、以相對性.下正圓融但融相性︰初對謂約能詮教道,則行布不同.約所詮之理則圓融無礙。第二對就所詮中,約相則深淺不同、約性則融通無二。言【德用】者,即德相業用也。

相是即性之相故,行布不礙圓融.性是即相之性故,圓融不礙行布。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為無量.行布不礙圓融故,無量為一。無量為一故,融通隱隱.一為無量故,涉入重重。

<二>正明會融.文有三番︰第一番直明無礙.第二番更互相成︰謂無量本是約相行布,圓融本是一理平等.今圓融既不礙行布,故成無量之德.下句反此可知。第三番從【無量為一故,融通隱隱】下︰明相成而不失本相.無量為一故融通.而不失本相故,隱隱然似.一為無量故能重重.不失一相,故能涉入。

故世親以六相圓融,上下之文非一。

(三)引證︰此引論證.即總別同異成壞.由此故得舉一全收.至下廣明。次云【上下之文非一】者,雙引經疏.若望經則唯是下文.若望疏文通指一經上下耳。

 

柒︰說勝行者︰欲登妙位非行不階.故君子不患無位,患己不立。

文有二︰第一、總舉大意.第二、開章解釋。

第一、總舉大意中︰初二句依教正釋.後二句引外事證.即語第四.彼下二句云「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包氏注曰「求善道而學行之,則人知己」.今引證此.求為可知及所能立皆是行也.上兩句行成得位.下兩句行成得名.今為證位故.但引前耳。

行亦二種︰一、頓成諸行︰二、遍成諸行︰

一、頓成諸行者︰一行一切行故.十住品云【一即是多多即一等】.普賢行品說【一斷一切斷等故】。

第二、開章解釋也︰一、以義別釋.二、會融。

一、以義別釋中有二︰(一)頓成.(二)行布。

(一)頓成中︰一、正明.二、引證.言【一斷一切斷等】者︰等取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故普賢行品初說十句.若成此十,則頓成五十種勝行.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故偈中云「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莫見修與短.究竟剎那法」.皆以圓融也.故妙嚴品云「一法門中無量門.無量千劫如是說.所演法門廣大義.普運光天之所了」。

二、遍成諸行者︰此即行布.謂自大菩提心體相功德,乃至等覺中行。

(二)釋行布︰從始迄終故云乃至.則五位所行皆此攝也。「菩提心」為始.「體」即三心︰謂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即是大智無所執著。二、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即是大願.謂四弘等。三、大悲心︰救護一切苦眾生故。七八云「菩提心燈.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照法界」.光即直心.炷即深心.油即大悲心.多以三心為體.上求下化,照理起行不出此故。言「相」者︰即無相為相,同法界相、無分量相、無齊限相也。言「功德」者︰無德不收.故發心品十種大喻,百門較量亦不及少分.七十八卷廣以喻歎亦不能盡.賢首品云「若有菩薩初發心.誓求當證佛菩提.彼諸功德無邊際.不可稱量無與等」.發心品云「發心功德不可量.眾智共說無能盡」.又云「菩薩發心功德量.億劫稱揚不可盡.以出一切諸如來.獨覺聲聞安樂故等」.皆發心功德也。又云「欲見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欲滅眾生諸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此上三事皆是發菩提心為萬行之本,故首明之.即此發心便名為行。

此二無礙.例如位說。

二、會融︰可知。

 

捌︰示真者︰欲成行位須解法理.不體理事,行亦非真.故兜率偈云「不了真實法.諸佛故興世」。此亦二種︰一、顯事理無礙法.二.顯事事無礙法.並如義分齊說。

此文有二︰先總明.後別釋。文含多義.不異義分齊中.教因總該,故此略舉.義深理要,故別為一門。

 

玖︰開因性者︰謂上因果理事皆由眾生性有.若性非金玉,雖琢不成寶器。良以眾生包性德而為體,依智海以為源.但相變體殊,情生智隔.今令知心合體,達本情亡.故談斯經,以為顯示。

開因性者文有二︰第一、總彰大意.第二、開章別釋。

第一、總彰大意中︰一、躡前起後.二【良以】下,總相解釋.於中有三︰

一、總明因義.本有恆沙性德,本覺佛智無二體故.以此為因。

二【但相變】下,覆彼因義.是須開所以。「相變體殊」者,迷真如以成名相故.「情生智隔」者,失正智而成妄想故.上對約境.下對約心.五法具矣。

三【今令】下,正明開義.知心空寂則名相泯而真體合.達本無住則妄想亡而正智生.真本不可以功成,要亡功而本就.深源不可以行得,必行盡而源成.若寂照雙流則因性開矣。性即知見.知見性相並皆顯現.【故談】已下,結成開義。

亦有二種︰一、以言顯示,令其知有.二、使其修行,悟入顯現.如下破塵出經卷等.亦如法華云「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眾生等有故言唯一。

第二、開章別釋︰於中二︰

一、開釋︰【以言顯示令其知有】者,唯明示義︰如示貧女宅中寶藏,未見未得.【使其修行】者,義通開示︰不知令知名之為悟.未證能證稱之為入.顯現之言對於開義。

二、引證.有二︰

(一)引自經︰【如下破塵】下,引經證成.經云「如有大經卷.量等三千界.在於一塵內.一切塵悉然。有一聰慧人.淨眼悉明見.破塵出經卷.廣饒益眾生。佛智亦如是.遍在眾生心.妄想之所纏.不覺亦不知。諸佛大慈悲.令其除妄想.如是乃出現.饒益諸菩薩等」,即其義也。

(二)引他經︰【唯以一大事因緣故】者,即大乘法師但云︰事物體事、事義道理,隨應皆得.今略釋之︰無二無三故名為一.佛因佛果故稱為大.因果幹能令物解脫並稱為事。言【因緣】者,如來因此緣此故出現耳.又因緣者,屬於大事.正因佛性為因、緣因佛性為緣.了因所了為因、生因所生為緣。斯則大事通因通果.因緣但語於因,因即種性之義.故彼經云「佛種從緣起」.萬行為緣,起斯佛種成菩提故。

【所謂開示】下︰義引彼經.具云「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 (無上義)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不知義)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 (因義)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廣釋如別.略釋如下。

【眾生等有,故言唯一】者︰隨而解.唯解一字耳。

 

拾︰利今後者︰既等有其分.故廣利無邊。

此文中亦二︰一、躡前總辨.二、開章別明:

一、躡前總辨者︰可知。

此亦二種︰一、利今,即佛在當機.二、利後,即今之見聞。發心品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

二、開章別明者:又分為三︰(一)就時辨異.(二)約行辨異.(三)對前辨異。

(一)就時辨異.可知。

此益復二︰

一、令得見聞為堅種故.出現品云「如人食少金剛終竟不等」。

二、令起行成證入故.出現又云「設有菩薩,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行六波羅蜜,修習種種菩提分法.若未聞此如來不思議大威德法門.或時聞已,不信不解、不順不入.不得名為真實菩薩.以不能生如來家故.若聞此法信解隨順悟入.當知此人生如來家,乃至深入如來無境界」。良以有作之修,多劫終成敗壞.無心體極,一念便契佛家。賢首品云「十剎塵數如來所.悉皆承事盡一劫.若於此品能誦持.其福最勝過於彼等」。

(二)約行辨異分二︰

【終竟不銷等】者,等取餘句.餘句云「要穿其身.出在於外.何以故.金剛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住故。於如來所種少善根亦復如是.要穿一切有為諸行煩惱身過,到於無為究竟智處.何以故.此少善根不與有為諸行煩惱而共住故」。

【令起行成證入故】下,文二︰初、證釋.後【良以有作】下,釋成。今初︰【乃至深入如來等】者.中間經云「隨順一切如來境界.具足一切諸菩薩法.安住一切種智境界.遠離一切諸世間法.出生一切如來所行.通達一切菩薩法性.於佛自在心無疑惑.住無師法.深入如來無礙境界」.故云乃至。

又此利益別對前九成十種益.謂一、聞法爾,則知常遍,成見聞益.二、聞本行願,學佛發興,成發心益.三、聞機感︰知法由善起,成造修益.四、聞為本,知其義圓,成頓得益.五、聞果德,則信樂願齊,成滅障益.六、聞位,期心證入,成攝位益.七、聞行,發意修行,成起行益.八、聞法,決須解了,成稱性益.九、聞因,知一切皆同,成轉利益.十、總具前九,成速證益.故前九因,皆為今益。

(三)對前辨異︰所以辨異者.亦為揀濫故.以利今後義,似順機感,機感亦有二世機故.故上文明約行辨異分二.已是異前但約時故.又順機多約於所、利益多約於能.又順機但是別義、利益通於十義.即總別之異.故對前九別,成斯十益也。於中二︰<一>通收十益.<二>通申本義。

<一>通收十益中︰此十種益,出於指歸.但次第不同耳。彼次第云︰一、見聞益.二、發心益.三、起行益.四、攝位益.五、速證益.六、滅障益.七、轉利益.八、造修益.九、頓得益.十、稱性益。此依從淺至深、自利利他等而為其次.今順前九門展轉相生,後能成前以為次第耳。然見聞等實通十因.欲顯別義,隨便逐勝,以別配耳︰

聞法爾】者︰以法爾常說遍說.便能觸目對境,一切時中常如法見.所引經文如前總中.又出現品云「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名曰善見.若有見者眼得清淨.若有聞者耳得清淨等。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無上藥王亦復如是.能作一切饒益眾生.若有得見如來色身眼得清淨.若有得聞如來名號,耳得清淨等」.又云「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見聞於佛.業障纏覆,不生信樂.亦種善根,無空過者.乃至究竟入於涅槃」。上雖明見佛.佛是華嚴佛故.舌根嘗法味故.賢首品云「此法希有甚奇特.若人聞已能忍可.能信能受能讚說.如是所作甚為難等」.兜率偈讚品云「設於念念中.供養無量佛.未知真實法.不名為供養。若聞如是法.諸佛從此生.雖經無量苦.不捨菩提行。一聞大智慧.諸佛所入法.普於法界中.成三世導師」.明知見聞其益深矣。

【發心益】者︰若不聞此不能發心.設有發心不得尊勝.以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等故.義如前引。

【造修益】者︰謂聞此普法,便能造修一行一切行故.如前引出現品云.多劫修行,不聞此法,非真修故。

頓得益者︰如下六千比丘言下獲於十眼.善財童子一生便能頓圓諸位.法界品初,菩薩頓證等.並如教中引。

【滅障益】者︰即一斷一切斷.如隨好品天鼓教云「汝等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以等法界三業悔過」.結云「若如是知.是真實懺悔.一切罪惡悉得清淨.說此法時,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中兜率天諸天子得無生法忍.又諸天子以香華等供佛而成大益」.又云「其諸香雲.普雨無量佛剎微塵數世界.若有眾生身蒙香者.其身安樂.譬如比丘入第四禪.一切業障皆得銷滅。若有聞者.彼諸眾生於色聲香味觸.其內具有五百煩惱.其外亦有五百煩惱.貪行多者二萬一千.瞋癡等分亦然.了知如是悉是虛妄。如是知已.成就香幢雲自在光明清淨善根等」.皆滅障益也。

【攝位益】者︰如前位中具明。

【起行益】者︰如普賢行品云「菩薩摩訶薩得聞此法少作方便.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一行一切行故,如前行中具引。

【稱性益】者︰謂依此普法.一切眾生無不皆悉稱其本性.佛果海中舊來益竟.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若不稱性,豈得然也。

【轉利益】者︰如第一重地獄天子得益竟.展轉成三重之益.後二即轉利益也.如上滅障即第二重.亦是轉利益.所望處別,故為滅障。第三重云「若有眾生見其蓋者.種清淨金輞轉輪王一恆河沙善根.佛子.菩薩住此轉輪王位.於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中教化眾生。乃至云.若有暫得遇斯光明.必獲菩薩第十地位」.以先修行善根力故.皆轉利益。

【速證益】者︰如前教中辨一生圓曠劫之果中說。

【故前九因皆為今益】者:結也。

亦可前一一門皆成十益.可以意得。

<二>通申本義︰此是正意.上但隨宜耳。

因上十義故此教興。發心品中有十所因.彼云「以佛神力故.世尊本願力故等」.因緣相參.對會因緣,可以意得。

(三)結屬會釋也。此上結屬.下會釋經文.彼經具云「其說法者同名法慧.悉以佛神力故.世尊本願力故.為欲顯示佛法故.為以智光普照故.為欲開實義故.為令證得法性故.為令眾會悉歡喜故.為欲開示佛法因故.為得一切佛平等故.為了法界無有二故.說如是法」。十因舉二,故有等言。

【因緣相參】者︰神力是緣.餘皆是因.故云相參。今略舉二,即有因緣.以疏對彼因緣易知.故云可以意得。

 

■釋緣十義:明說經緣者.一切經首,說時方人等,皆是緣起。

緣十義文分二︰壹、引例總明.貳、今有十緣下.開章別釋。

壹、引例總明中,謂六成就中:信聞二種屬於阿難在佛滅後結集時安,不為經緣.餘四成就為經緣起。說必依時.要有方處.人通說聽即佛及眾.四義足矣。

問︰智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何以今言為緣起耶。

答︰六中初二唯屬證信.後四義有兩兼.阿難引之為生物信.當時無此教不得興.故為緣起.今十緣中具有此四。

今有十緣︰壹、依時.貳、依處.參、依主.肆、依三昧.伍、依現相.陸、依說者.柒、依聽者.捌、依德本.玖、依請者.拾、依加者。

貳、開章別釋中二︰第一、列.第二、釋。

第一、列︰可知。

 

壹、依時︰夫心冥至道則一古今.法界無生本亡時分經偈云「如來得菩提.實不繫於日」。況無涯之說.念劫圓融哉。

第二、釋︰文分四︰<一>大意.二、開釋.三、融會.四、廣如旨歸一句,出法源。

一、大意分二︰(一)拂顯實.(二)就德顯圓。

(一)拂顯實中

【夫心冥至道.則渾一古今】者,此約人顯實:心與理冥契則無今古之相.故肇公云「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浩然大均」.生公法華疏云「古亦今也.今亦古矣」。

法界無生等者,就法顯實也︰有生則屬三世便即有時.無生則無三世剎那,安有時分.故出現品云「真如離妄恆寂靜.無生無滅普周遍等」。

下經偈云引經證.略舉人證耳.即兜率寶幢偈也。彼具云「眾生如是說.某日佛成道.如來得菩提.實不繫於日」.法界品云「菩薩智輪.遠離一切分別網.超越一切障礙山.不可以生死中長短.染淨劫數顯示等」.其文非一。

(二)就德顯圓中︰

況無涯之說等者︰無涯之說.豎約長時.故旨歸云「常恆之說.前後際而無涯」。

【念劫圓融】者︰約一念即不可盡.一念即無量劫.無量劫即一念等.故云爾也。一念即多劫,何定時之長短哉。

 

今以無時之時.略顯十重時別︰一、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四、攝同類劫.五、收異類劫.六、以念攝劫.七、劫念重收.八、異類界時.九、彼此相入.十、以本收末.謂以非劫為劫故。於前十時.恆演此經。

二、開章解釋.就中三︰(一)上二句標.(二)唯一念】下,釋.(三)【於前】下,結。

(一)上二句標.可知。

(二)釋中︰

【唯一念】者︰謂於一剎那頃遍無盡之處說無邊法。

【盡七日】者︰謂初成道一七日中自受大法樂。大法樂者,所謂智慧寂靜樂。第二七日頓說此經。何以初成便說此經.此經勝故。若以初成表勝.初七最初何故不說.論云「思惟行因緣行故」。因者能說之智.緣者所化之機.將欲說所得妙法以逗物機,故云思惟行行。

【遍三際】者︰謂盡前後際各無邊劫,常恆周遍演說此經,初無暫息。上三易故,但列名而已。

【攝同類劫】下︰以義稍隱故並加字.旨歸但云「四、攝同類.五、收異劫.六、念攝劫.七、復重收.八、異界時.九、彼此相入.十、以本收末」。今加一字義則易見故並不釋,唯釋第十耳。言攝同類劫者︰於前無邊劫各攝同類.如長劫唯攝長劫.短劫唯攝短劫等。

【收異類劫】者︰謂長劫攝短劫等。

【以念攝劫】者︰於一念中即攝無邊同異類劫.念念皆爾。

【劫念重收】者︰此上念念所攝劫中,各以念成劫.一一念亦各攝諸劫.是則念念既其不盡、劫劫亦復不窮.如因陀羅網重重無盡也。

【異類界時】者︰上之七重且約一類世界,如今娑婆一類.今辨樹形江河形等無邊異類之剎.剎既同處而有不同.時亦同時而各別分齊.盡彼時分常說此經。

【彼此相入】者︰即彼異類界所有時劫亦各別相收.或同異類界時互相攝入.若念若劫重重無盡.同前四五六七.於彼諸時常說此經。

【謂以非劫為劫】者︰第十難見.故以此句釋之.以非劫為本,劫即為末。言非劫者,離分限故.如華藏世界以非劫為劫、劫即非劫。念等亦爾.以時無長短,離分限故.以染時分說彼劫故.以時無別體依法上立。法既融通,時亦隨爾.故離世間品云「菩薩摩訶薩知一切劫即是非劫.而真實說一切劫數.是為第六無等住」.故云非劫為劫.於前無量時劫常說華嚴。

 

又此十種隨一圓收︰依此說時則無始終.亦隨見聞說初成等.如前法爾中辨。若依此時則異餘教.而餘教時不出於此.或說三七六七等,隨見聞故。

三、融會︰此中有三︰

(一)此上二句正融會。

(二)【依此說時則無始終】下︰通妨難。此上牒疑情.既無始終.何有初成之始、九會之終。【亦隨見聞】下,會釋也.故疏指前通。又此一部即是無邊法海.以下皆結通無分齊故.一部即是一切說故。

(三)若依此時下,顯勝能.於中又三︰初揀他顯勝.次【而餘教】下,會他顯勝故.後【或說】下,再通妨難。難云︰彼有三七六七等殊,云何不出於此.故今通云.皆是此經之時,隨見聞故。

廣如旨歸。

四、出法之源。

 

貳、依處者︰夫智窮真際能所兩.假說依真而非國土。

說經處有四︰第一、總彰大意.第二、敘昔順違.第三、句數圓融.第四、別明處異。

第一、總彰大意有三︰一、拂顯實.二、融通顯圓.三、依義建立。

一、拂顯實者︰夫智窮真際】至【而非國土】,即拂顯實中,謂既亡能所.何有能依之佛、所依之處.普賢三昧品云「普賢身相如虛空.依真而住非國土」。猶是假說.以真無能所,無可依故。

況剎塵即入,染淨參融.圓滿教之普周,難以分其處別。

二、融通顯圓︰無能所依尚通實頓二教.實教頓教尚離處所.況於圓教耶。【剎塵即入】,即下通局交徹種四句.【染淨參融】,即下染淨無礙二種四句.【圓滿教】下,總結難思。

然真非事外,不壞所依.以上無時之時,遍非處之處。

三、依義建立︰【然真非】下,不壞相故不妨立時。然旨歸約處先已有,依此說經,後辨其時.疏家欲順六成就之次第,故先明時耳。

 

然有言此經在穢土說,居摩竭等故.有云處淨土說在華藏故.有云如實義者,二種身土無定異處,即於一處見聞異故。上之三義,後一近宗。

第二、敘昔順違︰於中二.一、正敘.二【上之三義】下,決斷。

一、正敘中︰第一師云.既七處九會、人三天四,並居娑婆欲界之中.明是穢也。第二師云.說此經時華藏世界六種震動.又言其地堅固、金剛所成。娑婆乃是土石諸山.豈得將此而為穢也。第三師云.但合上二無礙.謂感娑婆者,對華藏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亦如螺髻所見,如自在天宮.身子所見丘陵坑坎.華藏品云「譬如見導師.種種色差別.隨眾生心行.見諸剎亦然」。

二、決斷︰言【後一近宗】者,且知剎該淨穢.即二四句中之一句.未窮玄妙.故云近宗。

 

然說此經處.淨穢無礙通局交徹.各二四句。

第三、句數圓融︰於中有三︰一、雙標.二、雙釋.三、以例細。

一、雙標者︰可知。

一、淨穢中.謂或【唯染】.或【唯淨】︰如前二義.或【俱】︰華藏內娑婆故.或【泯】︰染淨相盡,同一法界故。

二、雙釋者︰

(一)釋【染淨】二種四句︰

<一>前一四句︰以本剎末剎相望成四句.華藏為本剎,世尊修因所嚴淨故.剎種所持世界為末剎,應眾生有故。然末剎即狹.本剎則寬.末通淨穢.本剎唯淨.若寬狹相望自屬通局。今論淨穢故,但取末中染剎︰前二句可知.第三句雙明本末.故得稱【俱】.不同前二.說華藏,即不言娑婆.說娑婆,即不論華藏.今要明華藏之內娑婆.如一莊嚴城中舉一小室耳。上三皆約事明.第四句【泯】唯約理說.若理事相望,則前三句【染、淨、俱】皆末.第四句【泯】復為其本.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海.法界等無別.莊嚴極清淨.安住於虛空等」。

又或【唯染】︰摩竭等覆淨相故.或【唯淨】︰其地金剛,染相盡故.或【俱】︰隱顯無礙故.或【俱非】︰各相形奪,二相盡故。

<二>第二四句︰隨取一剎即有四句.不論本末染淨。今正約娑婆染剎上論四句也.即前三約淨穢虧盈.後一約相盡理現。若約機說者.【染】就劣機見故.【淨】就勝機見故.【俱】約二人同見故.剎體自在故.【俱非】約頓機故.亦唯約體故。

 

二、明通局【交徹】二四句者︰

(二)識通局二四句︰一><二>釋。

一>標.可知。

謂或【局】,此一界故.或【通】,該十方故.或【俱】,即此即遍故.或【泯】,二相盡故。

<二>釋中︰▲前四句約一重平漫以論.▲後四句約重重相攝以說.又前四約以人望處論通局.後四唯約說處論通局。

▲前四句中︰初二句唯約相說︰一、謂此界七處說經.二、謂十方諸剎齊說.三、以相隨性故,即一能遍.如光明覺品.彼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方一切諸世界中,各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亦如是坐」.此明一會即遍一切.非是彼處各別有佛。四、即歸理平等。

又或【局】,此界攝一切故.或【通】,此入一切故.或【俱】,即攝即入故.或【泯】,形奪相盡故。

▲後四句中︰初一約廣容門︰事含於理,事理無礙故.令一界即理能攝一切。二、約普遍門︰事如理遍,令此一界,隨所依理入一切剎。三、廣容即普遍故.正攝之時便能遍入.以此二門無異體故。四、泯同平等門︰法界之中俱不可得故。

又以一塵例剎.亦有四句.可知。

三、以例細︰引文如前依正融通中說。

 

若從至寬略顯十處︰

第四、別明處異︰文分為六︰一、標數.二、列釋.三、總結.四、釋妨.五、隨難重標.六、總融十義。

一、標數︰可知。

初此閻浮七處九會而周法界,如須彌品.二、周百億同類一界亦遍法界,如光明覺品.三、遍異類樹形等剎.四、遍剎種.五、遍華藏.六、遍餘剎海若種若剎.七、遍前六類剎塵,皆有同異類剎.八、盡虛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剎海.九、猶帝網.十、餘佛同。

二、列釋︰此中,然其十名與旨歸小有不同.旨歸云「初、此閻浮.二、周百億.三、盡十方.四、遍塵道.五、通異界.六、該別塵.七、歸華藏.八、重攝剎.九、猶帝網.十、餘佛同」。今疏所以不同彼者.以歸華藏即前染淨無礙.故不立之。故旨歸文云【事盡理現,染相盡故】.其該別塵與遍塵道並皆是塵.故第七中攝.八、重攝剎者.亦明華藏中塵一一攝餘剎海,亦不異於第六別塵.故並略之.而加四五六以成十義.彼三即此八.彼五即此三。此亦賢首略疏之中光明覺品中意,參而用之耳。

【如昇須彌品】者:此文為證七處而周法界之言.文云「爾時世尊不離一切菩提樹下而上昇須彌.向帝釋殿」.下云「十方世界悉亦如是」.法慧偈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十方悉亦然.如來自在力」.皆遍法界之文也。七處皆爾.文中,但三賢三天,言不起而遍,義如下疏。

【如光明覺品】者︰此證百億遍法界皆有同類一界。言同類者︰同有須彌大海鐵圍四洲、二十八天,各有百億.故名同也。彼經云「如是無數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盡法界虛空界.所有世界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乃至百億色究竟天.其中所有悉皆明現.彼一一閻浮提中.悉見如來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所共圍繞」。揀唯閻浮,故云百億.揀下異類,故云同類一界。

【三、遍異類樹形等剎】者︰上二皆略釋.下八唯列名目而已。而言等者,等取江河迴轉形等.經列二十形.結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異類.一一流類皆遍十方虛空法界.與前須彌界等互不相礙.各於其中轉斯法輪。

【四、遍剎種】者︰向明異類,且舉百億中異類.故今方明剎種。然異類言雖通華藏.言總意別。言【遍剎種】者,即取最中無邊妙華光香水海中,普照十方熾然寶光明世界種.其中攝二十重佛剎微塵數世界.結有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於中布列.今遮那亦遍其中。

【五、遍華藏】者︰謂遍華藏一界有前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種.既皆如來修因之所嚴淨.故常處其中而演說法。

【六、遍餘剎海若種若剎】者︰即華藏之外,十方無間窮盡法界之剎海,例如華藏也.如第六現相品說「華藏世界海東有世界海名清淨光蓮華莊嚴.南方名一切寶月光明莊嚴藏.西名可愛樂寶光明.北名毘璃蓮華光圓滿藏.東北名閻浮檀金玻瓈色幢.東南名金莊嚴璃光普照.西南名日光遍照.西北名寶光照曜.下方名蓮華香妙德藏.上方名摩尼寶照曜莊嚴」.結云「十億佛剎微塵數等」是。

【七、遍前六類剎塵】者︰前之六段各是一類.此上諸剎皆以塵成.一一塵中皆有佛剎.如來於彼塵內剎中說經.故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尚見,何況剎耶。又云「一一塵內難思剎.隨眾生心各別住」.又云「如於此會見佛座.一切塵中悉如是」.其文非一。

【八、盡虛空界容一一毛端之處,各有無邊剎海】者︰此不論成剎之塵.但取容塵之處,遍於空矣.如二界中間空無有物亦是容塵之處。今取遍法界虛空界有剎無剎、有塵無塵.但可容塵之處.即有無邊同類異類一切剎等.如來於此常轉法輪.阿僧祇頌云「一毛端處所有剎.其數無量不可說.盡虛空量諸毛端.一一處剎悉如是。彼毛端處諸國土.無量種類差別住.有不可說異類剎.有不可說同類剎。不可言說毛端處.皆有淨剎不可說.種種莊嚴不可說.種種奇妙不可說」.如是等文,其證非一。而言於中說法者,彼次頌云「於彼一一毛端處.演不可說諸佛名。出妙音聲不可說.轉正法輪不可說。於彼一一法輪中.演修多羅不可說.於彼一一修多羅.分別法門不可說。於彼一一法門中.又說諸法不可說.於彼一一諸法中.調伏眾生不可說等」。

【九、猶帝網】者︰彼一一微塵既各攝無邊剎海.即此剎等復有微塵.彼諸塵內復有剎海.是則塵塵不盡、剎剎無窮,如帝釋殿網重重重重,不可說其分量.而毘盧遮那亦重重無盡常演說法。

【十、餘佛同】︰下文自釋。

然上十類,一一各遍法界.而前九正是遮那說法之處。

三、總結︰由上十門.初二有遍法界之言.從三至十皆略此言.故今總結皆遍。

然說十住等處雖復各遍法界乃至塵毛.為門不同亦無雜亂。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若約諸位相資.則彼此互有同遍法界。一一品會準此知之。

四、釋妨:謂有問言.若忉利天說十住法既遍虛空周於毛道.未知夜摩天等亦說十住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彼不說則說處不遍.若彼亦說處則雜亂.何以經中唯云忉利說十住法、夜摩天處說十行等耶。故為此通.於中三︰(一)總答前問.(二)重通再難.(三)【一一品】下,以一例餘。

(一)總答前問者即隱顯門︰謂一門顯時,餘門則隱.如以十住為門唯言十住遍.十行為門唯明十行遍等.故云為門不同亦無雜亂。

(二)重通再難者,即【若約十住至彼此互有同遍法界】是︰謂更有問云.若約為門不同.為互相見不.若相見者還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知遍。今答此問,明有見不見︰謂若約相即,即不相見.若約相入則許互見。

言【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者,是相即門.謂若以十住攝於餘位.則唯有十住.餘位如虛空.以餘位廢已同十住故。餘位亦爾.十住遍時,非十行等遍,是故互無各遍法界。

言【若約諸位相資,則彼此互有,同遍法界】者,是相入門。以約力用互資不壞自他.如兩鏡相照.故東鏡動時,西鏡中之影亦動.故得同遍法界.而有主伴.故非雜亂.如十住為門.帶十行等同遍法界時.但名十住遍,不名十行等遍。若十行等為門亦然.則有力能攝者為主.無力被攝者為伴。前相即門中,正十住遍時不妨餘遍.但隱顯不同耳。十住遍時十行等即隱.十行遍時,餘隱亦然。依相即門亦名純門.遍周法界塵毛唯有十住等故。依相入門亦名雜門.以諸位一時相資遍故.則十住中有十行等。餘義至義理分齊中廣辨。

十餘佛同者︰此佛既爾.餘佛然.故諸會結通,皆云我等諸佛亦如是說。

五、隨難重標中二︰(一)正顯同遍.(二)然主主下,釋通妨難。

(一)正顯同遍者︰以窮三際、橫遍十方、佛佛德用,說法皆同故.故經云「三世諸佛已說今說當說」.故引經【我等諸佛亦如是說】,即橫論也.即證法佛言也。十地經云「我不見有諸佛世界彼諸如來不說此法」.即金剛藏說法菩薩言也。

然主主不相見、伴伴不相見.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若互不相見,即各遍法界互相見故同遍法界.亦無雜亂.亦無障礙。

(二)釋通妨難中,謂有問言︰餘佛說處與遮那佛為相見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謂若相見即乖相遍.若不相見即乖主伴。故為此通︰謂見與不見二義俱成.二互相見主伴義成.見與不見遍義皆成.但各遍同遍以為異耳。文具四句︰一【主主不相見】者︰遮那為主時.十方餘佛但得為伴不得為主.若餘佛為主.遮那亦即為伴不得為主.故云主主不相見。二【伴伴不相見】者︰如諸佛為遮那伴時,遮那更不得為伴.故云伴伴不相見.非謂彼諸伴佛自不相見。

【主伴伴主則互相見】者︰即第三第四句也︰三、主伴得相見者,如遮那為主見餘伴佛,伴佛亦見遮那故。四、伴主相見者,如遮那為伴,餘佛為主,則得相見。然三四二句義則不異.但約一人互通主伴.故成四耳。言【無雜亂】者,結為門別故.言【亦無障礙】者,約常融攝故。

又上十處共為緣起舉一全收.以一一稱法性故。而隨前一一時皆遍此諸處,又隨一一處皆具前時頓說此經。此猶約器世間說.若約智正覺及眾生世間.即一一佛身節毛孔皆攝無盡重重之剎.普賢眾生一一皆爾.並是遮那說經之處。

六、總融十義︰於中分三︰一、正顯十義融通.二【而隨】下,對時顯處.三【此猶約】下,通顯甚深。謂上十重但是器世間耳.未說佛毛孔及眾生毛孔中事.一一皆悉重重無盡。言【普賢眾生一一皆爾】者︰普賢若望如來亦名眾生世間.若望眾生亦名智正覺世間.又舉普賢則攝一切菩薩也

 

參、依主者︰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源莫二執跡多端.一身多身,經論異說。

依主文分五︰第一、總彰大意.第二、今說此經下.假問徵起.第三、故說此經下,總相會通.第四、今先明下,開章別釋.第五、是知或說下,會通餘教。

第一、總彰大意者︰謂如來唯一無障礙身,隨機教異耳。

【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者︰若以法界為身.法界即身.不言合體。今以無障礙智與如冥一,故言合體.故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則以如智共為真身」.既智合如.則令色相功德無不合如。

【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者︰體既合如.如無不在.如無不包.故令佛身亦無不包矣.萬化云云,即是法身大用。而言【齊】者,以如來得一切法量等身,故假言齊耳。上二義明佛身體用同法界體用.故渾萬化即真,會精一致,圓融無礙也.故次云【窮源莫二】.謂若據本以適末,則一源有萬派.若尋流以討源,則千途無異轍.若三江之浩淼,並源出於岷山也。【執多端】者,即據本適末.不知多端是應耳。

【一身多身,經論異說】者,出執之由也。由經論中,一多異說.故經隨物異,論逐經通,人隨教執.若識其源,一多無礙.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即其義也。

言【異說】者︰有

或說唯一︰即如此經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等。

或說二身︰佛地論說「一、生身.二、法身」.謂法身實報皆名法身.實功德法故.他報化身俱名生身.為物生故.智度論中意亦同此。又般若論說有二佛.一、真佛.二、非真佛︰真佛是法身.非真佛即報化。此經中亦多說二.文云「諸佛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又云「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虛空.所現眾色形.令入此法中」等。

或分為三︰即法報化.亦言法報應.應即化也。

或說四種︰楞伽經說「一、應化佛.二、功德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一、應化佛是化身.二、功德佛、三、智慧佛是報身.四、如如佛是法身。金光明經又說四種︰一、化身非應︰謂為物所現龍鬼等形.不為佛身.名化非應。二、應身非化︰謂地前菩薩所見佛身.依定而現.非五趣攝.名應非化.即四善根所見一大千界一應身也。三、亦應亦化︰謂諸聲聞所見佛身.見相修成故名為應.人見同類故名為化。四、非應非化.謂佛真身。前三並是化身.後一法報二身。佛地論中亦說有四︰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化身.化地前類。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受用身.化十地菩薩。四、非受用非變化︰所謂法身。是則前金光明約三身上論四,合法報而開化身。今約三身論四、三身俱開,復重開於報故。雖有四義,理不乖三。

或說五身.如大通經說.然叡公維摩疏釋云.所謂.一、法性生身.二、亦言功德法身.三、變化法.四、虛空法身.五、實相法身。詳而辨之︰一、法性生身即法身也.何者.言其生則本之法性,故曰法性生身.二、亦言功德法身者︰推其因則是功德所成.故是功德法身.三、變化法身者︰就其應則無感不形,是則變化法身.四、虛空法身者︰稱其大則彌綸虛空,所謂虛空法身.五、實相法身者︰語其妙則無相無為.故曰實相法身。所以能妙極無相.大包虛遍應萬化,無感不形者。就機而明.何者.三有之形.隨業而化,故有精小萬殊之差。如來法身是妙功德果.功德無邊,果亦無邊.功德無相,果亦無相.功德方便,果亦方便。無邊故量齊虛空.無相故妙同實相.方便故無感不形.是為如來真妙法身。陰界不攝.非有非無.以有此身為萬化之本.故得於中無感不應.如冥室曦光隨孔而照.光雖萬殊.而本之者一.所謂真法身也。若直指功德實相名為法身.此乃以法深理假名為身.非色像之謂也。上皆五身義.若以三身攝之.初二是報、次一是化、後二是法。

又有義說有於九身.以三身各三故︰

法身三者︰一真法界以為法身.本有三大故.故為三耳.修成為報身.同體大悲名為化身。

報身三者︰真智所證故名法身.智德圓滿即是報身.為十地所現故曰化身。

應身三者︰化必有體即是法身.故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修因所成即是報身.感而必形即是化身。

或說有十.自有二義︰

、約十地所得十身.如勝天王經說「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無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虛空身.十、妙智身」。

二、約佛身之上自具十身.即如下明.

故疏云︰一身多身經論異說.略示異義無厭繁文。

 

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薩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多處別現。若云異者.何以復言而不分身。

第二、假問徵起︰於中分二︰一、問起.二【若言真者】下,徵難︰

一、問起︰但有兩對.已含前後諸義。

二、徵難︰於中二.(一)難真應.(二)【若云一者】下,難一多。

(一)難真應中有三︰一、約名.二、約處.三、約機。

(二)難一多者︰言【多處別現】者,如光明覺品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十佛剎微塵數菩薩所共圍繞.彼一一世界中,皆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百億佛剎,亦如是坐」等文是也。又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

【何以復言而不分身】者︰出現品云「譬如梵王住自宮.普現三千諸梵處.一切人天咸得見.實不分身向於彼。諸佛現身亦如是.一切十方無不遍.其身無數不可稱.亦不分身不分別」。

 

故說此經佛,並非前說

第三、總相會通︰於中二︰一、遮非.二、顯正。

一、遮非者.可知。

即是法界無盡身雲

二、顯正者.於中三︰(一)總相顯相.(二)對難會融.(三)結成難思。

(一)總相顯相.可知。

真應相融.一多無礙

(二)對難會融.於中分<一>雙標.<二>即盧遮那】下,雙釋。

<一>此二句雙標.可知。

即盧遮那是釋迦故。

<二>雙釋亦二︰《一》釋真應.《二》常在此處下,釋一多。

《一》釋真應二︰先此兩句唯釋真應.通前約名為難︰謂餘教遮那是真,釋迦是應.故經云「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今既相即,明是真應相融.故名號品云「或云毘盧遮那.或名釋迦牟尼」.但名異耳。又華藏品中,明第十三重有世界名娑婆,其佛即是毘盧遮那,故知相融也。

常在此處即他處故.遠在他方恆住此故。

《二》有二對,正明真應.兼顯一多.而含有身土.對前約處為難。

{一}作真應釋者:以約應故在此、約真故周遍法界.故經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初句即真、餘三皆應.第四句常在此處、餘三句即他處也。言兼顯一多者.在此處即一、在他處即多.如不起一處遍一切處.處此菩提座,一也.普現眾生前,多也。言含土者.此處即娑婆、他處即兼華藏也。

身不分異亦非一故︰

{二}釋一多分二︰「一」唯釋一多.「二」正釋一多。

「一」唯釋一多者︰身不分異故非多.多不礙一也.亦非一故離一.一不礙多也。

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

「二」正釋一多者.兼該真應

言一多者︰以一身全現.故非一非多也.一身現多,故一不礙多.多現而常一,故多不礙一.如上已引「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等.又云「唯一堅密身.一切塵中見」等.出現品云「如來於一成正覺身.普現一切眾生數等身成正覺」等。

而言同時異處者︰若異時異處容許一身次第遍遊。今明同時異處.決是多身.而是一身全現.故非多矣.其猶一月,一剎那中百川齊現.皆即一即多。又普現故非一,一月故非多.故智幢菩薩偈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影像雖無量.本月未曾二」.是也.故光明覺品中,明有同時同處見、異時異處見、同時異處見、異時同處見、同異時處一人頓見等。言【兼該真應】者︰一身圓滿即是真身.皆全現故即是應身。又言【全現】者,非分現也。言分現者,如一身中現多頭,頭中有佛,腰現仙人等,即分現也。今言全現者,即此佛身、即一切身、即諸類身.全菩薩身是佛身等。

一切菩薩不能思故︰

(三)結成難思︰兼對前約人為難.菩薩尚不能思.況人天能見耶。以離心緣相故.故二十一種功德中有無能測身.第八十經云「如來清淨妙法身.一切三界無倫匹.以出世間言語道.其性非有非無故。雖無所依無不住.雖無不至而不去.如空中畫夢所見.當於佛體如是觀」。由非真非應、非一非多,故不可作真應一多等思也.故光明覺品云「佛身無生超戲論.非是蘊聚差別法」.故難思也。又云「無染無所著.無相無依止.體性不可量.見者咸稱歎」.其文非一。既云菩薩不能思.明唯佛境。

 

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

第四、開章解釋︰於中三.一、標章.二、解釋︰三、總結周遍。

一、標章︰即此二句.可知。

■言十身者.自有二義︰

一、約融三世間為十身者︰(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八)智身.(九)法身.(十)虛空身。

二、就佛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

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

二、解釋︰【廣顯其相如第八地及離世間品辨】者︰如第八地中,明前十身各有十相.第二十身即是前十之中第七如來身之十相.又明前十身相作.【謂隨眾生心之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如上教中引.及一一釋相,並在下文。言【離世間品】者,彼五十三中有十佛,即前第二十身,而名小異.彼亦會釋。言十佛者︰所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第五十八中又明十種見佛.即見前十佛.文云「所謂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佛深信見.住持佛隨順見.涅佛深入見.法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受見」。然無著等復有十義,並至下當明。

■言無礙者,略有十義︰

後彰無礙二︰一、標數.二、列釋。

一、標數.可知。

一、用周無礙︰謂於上念劫剎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遍故.經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

二、列釋十義︰【一切塵中亦如是等】者︰等取下半云「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此即第五經普賢菩薩偈也。言【其文非一】者,遍於一經.如第六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恆轉無上輪」.又云「一一微塵中.能證一切法.如是無所礙.周行十方國」.又云「佛演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等.如是等用無量無邊。謂或現攝生、或現威儀、或現八相、或現三乘形.或現五趣形、或現六塵境.差別名號,業用多端,不可稱說。法界微細無不皆遍.故云周遍也。

、相遍無礙︰謂於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故。

疏文即如上所明攝生威儀、行住坐臥.如不思議品云「如來一坐食已.結跏不動.遍於十方.經一切劫」.今明即此坐中便具行住及臥也。又如前現八相相遍者.嵐毘尼林神說如來受生云「善男子.當我見佛於此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時.亦見如來於三千大千世界百億四天下閻浮提內嵐毘尼園中示現初生種種神變.亦見三千大千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亦見百佛世界、千佛世界,乃至十方一切世界一一塵中無量佛剎.如是一切諸佛剎中皆有如來示現受生種種神變.如是念念常無間斷者」.但是一重之遍。今此明一一相中皆具八相.如三十一經云「菩薩在母胎中自在示現一切法界道場眾會甚微細.菩薩在母胎中示現一切佛神力甚微細」.又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甚微細趣.何等為十︰所謂在母胎中示現初發菩提心乃至灌頂地.二、在母胎中示現住兜率天.三、在母胎中示現初生.四、在母胎中示現童子地.五、在母胎中示現處王宮.六、在母胎中示現出家.七、在母胎中示現苦行.往詣道場成等正覺.八、在母胎中示現轉法輪.九、在母胎中示現般涅槃.十、在母胎中示現大微細.謂一切菩薩行、一切如來自在神力、無量差別門。佛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在母胎中十種微細趣」。釋曰︰母胎一相之中八相皆具,萬德斯圓,故云相遍也。又上示三乘,今一道具三.上示五道,今一道具五.例可知也。

三、寂用無礙︰無私成故︰

疏文,若取義顯,應作思惟之思.今用無私隱之私.則表不偏為故.亦以無心於物故.謂常在三昧為寂,無方利物為用.即定即用故云無礙.如摩尼天鼓無心雨寶及出聲故.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於一念中.悉能示現一切三世諸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三昧.是為諸佛不可思議境界」.又第一經云「身遍十方而無來往」.第三經云「如來境界不可量.寂而能演遍十方」.第四經云「廣大寂靜三摩地.不生不滅無來去.嚴淨國土示眾生.此樹華神之解脫」等。

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

謂雖寂用無心,不妨皆依海印之力故.又正依定即起用故.賢首品云「或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修羅.乃至摩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三昧威神力」等。

五、真應無礙︰應即同法,一味平等故。

釋迦遮那無二佛故.吾今此身即法身故.第五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淨法身.智慧寂靜身無量.普應十方而演法」.又云「如來真身本無二.應物分形滿世間」.光明覺品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等。

六、分圓無礙︰一一身分即具全身故。

分圓無礙者,支分不礙全身.全身不礙支分.謂遮那一一身分、手足眼耳乃至一毛,皆有遮那全身.現相品云「如來一一毛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又云「佛身一切相.悉現無量佛.普入十方界.一一微塵中」.以一毛之性不異全身故.故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一毛孔中,有一切眾生數等諸佛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身究竟無生滅故.如一毛孔遍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等.又如來眼等皆遍法界。若分與圓異.分既有多.應有多箇法界合成一身.以分圓無礙.故一遍一切遍也.又法界品中.普賢毛孔支節亦然。

七、因果無礙.不礙現因故。

謂一一毛孔現自遮那往昔本生行菩薩行所受之身及所成事.亦現十方一切菩薩身雲.及下經中眉間出勝音等塵數菩薩.又第一經云「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第五經云「佛以本願現神通.一切十方無不照.如佛往昔修治行.光明網中皆演說」.第六經云「一一佛身中.億劫不思議.修習波羅蜜.及嚴淨國土」.如是等文,其處甚多。

八、依正無礙.不礙現依故。

依正無礙,如上說因中釋。又此身雲即作一切器世間故.故經云「或作日月遊虛空.或作河池井泉水.又或時作地水.或復作風火」.相入相即六句四句.並如前釋。

九、潛入無礙︰入眾生界.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故出現品云「佛智潛入眾生心.又云.眾生心中有佛成正覺等.又亦攝一切眾生在一毛孔」.善化天王云「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在中」。

此文中為二︰先、標章.可知。後【入眾生界】下,解釋。

解釋有二義︰一、明佛入眾生.二、【又亦攝】下,明眾生入佛。皆眾生不知,故云潛入。

一、明佛入眾生有三︰(一)【入眾生界】是正釋.(二)【如來藏】下,引喻.(三)【故出現】下,引證。

(一)正釋.可知。

(二)引喻中.眾生真心名如來藏.隨無明等緣作諸眾生流轉三界.而此真心自性不失.故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亦難可了知」。若轉以喻顯者.如大海水因風成波,而不失濕性.佛亦如是.隨眾生感現,萬類殊形.而如來身不失自性。此以眾生自法身作自眾生.喻如來真身入一切眾生。

(三)引證者︰引其二文。初【佛智潛入】者︰此以智身通證佛身.佛身隨化文處蓋多.今取潛入之義,故引出現耳.彼經云「譬如大海.其水潛流四天下地及八十億諸小洲中.有穿鑿者無不得水.而彼大海不作分別,我出於水。智海水亦復如是.流入一切眾生心中.若諸眾生觀察境界、修習法門.則得智慧清淨明了.而如來智平等無二無有分別.但隨眾生心行異故.所得智慧各各不同」.今所引者正取潛入之義耳。

【又云眾生心中等】者,亦是彼品.前文已引。

【又亦攝】下︰上辨潛入.佛入生身,生不知故.今明攝他.正攝他時,不礙入他.故稱無礙。

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法界身雲。

文中二︰一、別明.二、總結。

一、別明者︰遮那佛融大法界而為其身,故無不即.不待現身方名即事等.以法界之體無不包故.無不即故.令身亦然。若指相別說者.佛身色相即事也.全同法身即理也。

【即一即多】乃有二義︰一、法身為一、應化為多.真應既融,故相即也。二、此一處應即多處應,亦以體融.又即此一應為多應故.故光明覺品云「一身為無量.無量復為一.了知諸世間.現形遍一切。此身無所從.亦無所積聚.眾生分別故.見佛種種身」等。

【即依即正】者,亦有二義︰一、以法性身土融無二故.二、有國土身故即依.有智正覺等身故即正。

【即人】者︰證法成人故.【即法】者︰佛以法為身故。

【即此即彼】者︰不離菩提樹而遍一切處故.既亦不離一切處而坐菩提樹.可言即彼即此也。二義小異︰彼此相即是同.又即此佛是他佛故,他亦是此。

【即情】者,異木石故.【即非情】者,同色性故.作河池等故.非情即佛體故.蘊界入等若虛空故。

【即深即廣】者無形絕相故深.量無不包故廣.又量同空故廣.離空相故深.故問明品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出現品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如來亦復如是」等.廣也。非至非不至.深也。又如虛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等.皆深廣也。又妙嚴品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盡」.廣也。「寂滅無性不可取」.深也。「為救世間而出現」.具深廣也。

【即因即果】者︰因無異果之因、果無異因之果故.十身之中有如來身、有菩薩身故。

【即三身即十身】者︰若以佛身上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即三身中化身攝也.相好身、威勢身、福德身,義通報化.法身即法身.智身義通三身,局唯報身.故即三是十、即十是三。若約融三世間十身即三身者︰如來身通三身.智身亦通三身.法身虛空身即法身.餘六通法化.法身體故.隨物應國土等故。

二、總結成:【同一無礙法界身雲】者即以無障礙法界為體.含四法界,何所不具,故無不即耳.則未有一法非佛身也。

以此身雲遍前時處常說華嚴。

三、總結周遍也。

上來第四開章釋竟。

 

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

第五、會釋餘教︰文中三︰一、別會.二、總非.三、揀濫。

一、別會略會五文︰

(一)會起信唯識等文︰起信論云「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藏和尚疏引地論釋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也.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自問云︰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耶。一義云.以寄報十王顯別十地.然第十地寄當此天王,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天鈔釋餘義云︰二、即四智圓滿.唯識即實報成佛.此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唯識為引攝二乘,令知菩提樹下非是報身.且指彼為實報也。今亦據二文之意,及十地經文通之,故云約攝報果說。

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說。

(二)通涅槃央掘等經也︰涅槃二十四高貴德王菩薩品︰明十功德中,第四功德末,高貴德王難云「」若有菩薩修大涅槃,悉作如是十事功德.如來何故唯修九事、不修淨土。佛答具修。末云.善男子.西方去此娑婆世界度三十二恆河沙等諸佛國土.彼有世界名曰無勝.彼土何故名曰無勝.其土所有嚴麗之事悉皆平等無有差別.猶如西方安樂世界.亦如東方滿月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為化眾生,故於此界閻浮提中現轉法輪.非但我身獨於此中現轉法輪.一切諸佛亦於此中而轉法輪.以是義故,諸佛世尊非不修行如是十事.善男子.慈氏菩薩以誓願故,當來之世令此世界清淨莊嚴.以是義故.一切諸佛所有世界無不嚴淨」。釋曰︰既言為化眾生居此閻浮提.無勝國土是我嚴淨.明指報身在餘淨土。言央掘經者.經文稍廣.今略義引.謂佛答央掘云「我住無生際.而汝不覺知」等。央掘難云「若住無生際,何以生於此土」.佛答云「東方有佛,汝往問之,當為汝說」.央掘與文殊同往問佛.彼佛答言「彼釋迦者即是我身」.大意明餘淨土中佛是證無生際者.今生娑婆是化現耳.故云在餘淨土。而疏言約引攝說者,不言嚴淨華藏及周法界帝網之剎.不言此身周滿法界.而言在於東方等.明是隨宜引攝娑婆雜惡眾生令修淨土之行耳。

或說舍那坐千葉華,攝二地說。

(三)通梵網等經︰彼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帀千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等」者.即以蓮華臺上為本源盧舍那.千葉釋迦復是大化.一釋迦更有百億方為小化者.亦不言其身充滿一切世間.普賢蓮華有不可說葉量周法界.十地菩薩之華尚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況如來耶。明知亦是他受用身攝二地耳.以二地戒度圓滿故為說戒.以初地化百佛剎,則有百葉之華.二地化千佛剎,故華有千葉.若至三地應見萬葉.四地億葉.五地千億.六地百千億.七地萬億那由他.八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九地百千萬億阿僧祇國土微塵數.十地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據上十地,百萬三千尚猶略說.故知非顯真極之身。

或說登地方見.約勝機說。

(四)通他受用身︰登地之機為勝機耳.前別約二地.今通約十也。

或分三異,從體相用說。

(五)通會三身也︰若直說者︰法身約體.報身約相.化身約用.然起信立義分云.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藏和尚釋「相大云︰二種藏中唯取不空如來藏也.用大者︰謂染勝業幻自然大用、報化二身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也」。釋曰︰依此解者,體相二大俱名法身,以性功德本自有故.用即報化.亦是約三大說。若各配者︰一以不空之藏修成方顯為真報故.用大中報他受用故顯勝名報.若應約登地之機亦是化故。

俱非此經真實之義。

二、總非也.以十身圓融為實義故。

設分三十不同.亦權實對說.若不融前義亦失經宗。

三、揀濫也。云何揀耶.相約教而說.三身為權.十身為實.若不知三身即是十身,為不融前.權外立實故失經宗。

 

肆.依三昧者︰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示軌後徒.明將有說.必須靜鑑前理.受諸佛加.從定起而發言.言必真當。言必真當,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

依三昧文分二︰一、立理正明.二、對文略釋.

一、立理正明︰(一)別顯.(二)總結成。

(一)別顯、下十住明入定意,總有六義︰一、此三昧是法體故.即十地論意。二、非證不說故.若不證而說,則是生滅心行,說實相法。三、總顯法體非思量境故.明要亡心方契上義。前約顯實.此約遮過。然上三義,後後釋於前前,大同小異。四、觀機審法故.須藥病相當,方可說故。五、為受佛加故。上四內因.此一外緣.因緣和合方能說故。六、成軌儀故︰即一向為生。上五自利,此一利他.今疏含具。

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者︰總相立理.非唯入定為物.出定亦然。宜見出者則出.宜見入者便入,故云唯物。聖無定亂,故云聖豈然乎.故淨名云「不定不亂」。

示軌後徒下,別顯入意也.此即第六意。

【明將有說.必須淨鑒前理】者,含前四意。靜者,離思量也.鑒者,證法體也。靜鑒前理者,觀機審法也。前字兼機故.【佛加】可知。

【從定起而發言】,亦明非證不說,亦總顯前六之勝用也。

故於諸會多明入定為說經緣。

(二)總結成者︰九會說經,八會入三昧.第二不入故名為多。第一會普賢菩薩入毘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第三會法慧菩薩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第四會功德林菩薩入菩薩善思惟三昧.第五會金剛幢菩薩入智光三昧.第六會金剛藏菩薩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第七會如來自住剎那際三昧.第八會普賢菩薩入佛華嚴三昧.第九會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第二不入者,未入位故。有云蓋文漏耳.說世間法,尚須入定.況十信耶。若約所表,前義無失。

有不入者,至文當說.其所入定,皆盡法源,業用難思。

二、對文略釋︰不入之義已如向說.【其所入】下︰顯勝超劣.寄位優劣.所入不同.人法俱勝故。一一三昧,皆盡法源.非如入初禪時不入二三等故.以盡法源故,並感諸佛三業加等。

 

伍、依現相者︰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不礙繁興。

依現相文分四︰一、總明大意.二、顯相不同.三、別明放光.四、料揀同異。

一、總明大意者,應有四句︰一者隨相.二者無相.三者無相不礙相.四者相即無相。法性寂寥即第二句.無相之相即三四句.下別明中有初一句.故應莫執無相以斥諸相也.故經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十地經云「佛住甚深真法性.寂滅無相同虛空.而於第一實義中.示現種種所行事。所作利益眾生事.皆依法性而得有.相與無相無差別.入於究竟皆無相」等.即其義也。

起教多端,相非一準.或放光動剎、或華雨香雲,皆為發起。

二、顯相不同者︰由所起教異故能起相殊.如說法華以放光動地雨華為相.將說涅槃以聲光遍照普告為相.如說般若以散金華為相。今經具有諸相.華藏世界六種震動.雨於華雲香雲蓋雲鬘雲瓔珞雲等.皆其相也.又現相品現五種相等。

故諸會之內將欲說法多先放光.通表智光以被物故。然有二種︰一、不壞次第光,隨位增微故.二、圓通無礙光,隨一一光皆結通故。隨處放異總有十光.各有所表.至文當知。

三、別明放光者︰於中文三︰(一)總明.(二)【然有二】下,別顯.(三)【隨處放異總有十光.各有所表,至文當知】者,重釋隨相。

(三)重釋隨相中,言【十光】者︰第一會放於二光.謂現相品初,於如來眾齒之間放種種光.亦於此品放眉間光。第二會放足輪光.第三會足指放光.第四會足上放光.第五會膝輪放光.第六會亦眉間放光.第七會初不放光,而出現品放二種光.謂放眉間光加於妙德、放口光加於普賢.第八會總不放光.第九會亦放眉間白毫光明。初會七會各二光.八會不放故.故九會共有十也。

言【各有所表】者︰初面門眾齒放者,表教道遐舒,金口所流,從佛口生,真佛子故.以是義故,於總處放也.又表咀嚼法味滋法身故等。眉間放者,通表一乘中正之道。足輪最下表信四義︰一、自下而上,信最初故.二、最卑微故.三、為行本故.四、信該果海,已滿足故。第三會足指,安住故。第四會足上,依行故。第五會膝輪屈伸,可迴向故。第六會十地眉間,表所證十如,具足中道故。第七會出現眉間,表出現中道,不住生死涅槃之二邊故。又口放光,表佛口生,真長子故。第八會不放,行依解發,依解光故.或略無故。第九會眉間,表證窮法界之中道故。廣如下疏,故云至文當知。

其動地等多在說後,則但是慶聞.如十地中,雖是慶前,義兼起後,則是教緣。

四、料揀同異︰慶前起後二義不同.故取起後,不取慶前。言【如十地等】者︰九地初云「說此菩薩八地時.如來現大神通力.振動十方諸國土.無億數難思議」等.既牒八地,明是慶前.讚竟便請第九地,故義兼起後。

 

陸、依說人者︰法無廢興弘之由人。下文云.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

依說人文分二︰一、總顯來意.二、開章別釋。

一、總顯來意者有二︰

(一)立理︰然法有四種.教理行果。理法湛故無興廢.龍宮教海亦多長在.修行剋果則在於人.故般若論云「法欲滅者.修行滅故」。然弘有二義︰一者自行.二者轉化。今取轉化。

(二)【下文云】下,引證也.即第十六卷勝慧菩薩偈.具云「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故說者如燈,能照眾生心寶故。

今此能說通三世間。開即為五︰謂佛、菩薩、聲聞、眾生、及器。更開為十︰謂加三世、微塵、毛孔。器及有情各有分圓故.毛孔微塵即是分說。此上諸說通三世故.故普賢行品云「佛說眾生說.及以國土說.三世如是說」等。廣則無量.法界品中類非一故。

二、開章別釋︰於中三︰(一)總明說人.(二)指文顯說.(三)說儀不同。

(一)總明說人,總有四種︰一、明有三.二、開三為五.三、開五為十.四、開十為無量。

【開即為五】者︰開三世間中智正覺一為三乘故.眾生世間及器世間仍舊不開.故為五也。

【更開為十等】者︰以三世為三、微塵說為四、毛孔說為五。

【器及有情各有分圓】下︰出為十所以.直語世界說是器家之圓.若言微塵說即器家之分.但言有情說是有情家圓.若云毛孔說即有情家分。言有情者,即含前佛菩薩聲聞眾生也。

【此上諸說通三世故】者︰上之七說並通三也.謂過去佛說、現在佛說、未來佛說等。

【故普賢行品云】下.引證︰言【如是說等】者,等取下句種種悉了知也.亦等餘文。

【廣則無量.法界品中類非一故】者︰法界品中略明五類法界皆有說義.五類之內一一復多.故云無量。言五類者︰一、法法界.二、人法界.三、俱融.四、俱泯.五、無障礙。

法法界中有十門︰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境.四行.五體.六用.七順、八逆.九教.十義。

人法界亦有十門︰一人、二天、三男、四女、五在家、六出家、七外道、八諸神、九菩薩、十佛。又事有多事、天有多天、神有多神.百一十城、三千知識等,故云類非一也。

如僧祇隨好即是佛說.餘會多菩薩說.法界品初有聲聞說.諸善友等多菩薩說.亦名眾生說.菩提樹等即器界說.至文當知。

(二)指文顯說︰言【菩提樹等即世界說.至文當知】者︰經云「其菩提樹恒出妙音說種種法無有盡極」。而言等者.等取餘文師子座說等.又等取塵毛之文.如善慧地云「或時心欲放大光明演說法門.或時心欲於其身上一一毛孔皆演法音.或時心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一切形無形物皆悉演出妙法言音」.乃至云「或時心欲令不可說無量世界地水火風四大聚中所有微塵.一一塵中皆悉演出不可說法門.如是所念一切隨心無不得者」.上之所引即器界塵毛等說也。

其能說人用法不同.或用音聲、或用妙色等.如教體中

(三)說儀不同.但指下文耳。

 

柒、依聽人者︰子期云喪.伯牙輟絃.若無聽者,終無有說。即下諸眾略有十類.至文當明.除當機眾,餘皆是緣。

文有二︰先明大意.後【即下諸眾】下,略指類別。

【子期云喪等】者︰列子云.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聽.伯牙鼓琴.志在高山。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子期云︰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鍾子期必得之。伯牙遊於泰山之陰.卒逢暴雨.止於巖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音曲每奏.鍾子期輒窮其趣.伯牙乃捨琴而歎曰︰善哉,子之聽.夫志想象,猶吾心也.吾於何以逃聲哉。莊子加云︰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文選云︰士為知己者用.女為悅己者容.明人之道術在遇知音.知音即聽者。

 

捌、依德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說者.前人此法故。略有二類︰

一者智慧.最為首故︰十方諸佛告金剛幢言「及由汝智慧清淨故」.告金剛藏言.「亦是汝勝智力故」。

二者餘行願力︰十方諸佛告普賢言「亦以汝修一切諸行願力故」.十方諸佛告法慧言「及汝所修諸善根力.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說法」。若感者善根.若化主行願.皆屬說因。

文三︰一、明大意。二【略有二類】下,正顯示.後【若感者】下,揀濫。

大意中︰【川珠】下二句,喻.次【內無德】下,合.後【然唯約說者】,揀定。劉子云︰山抱玉而草木潤焉.川貯珠而岸不枯焉.口納滋味而百節肥焉.心受典誥而五性通焉。紫玉情歌曰︰風淒淒.雲容容.水潺潺兮不息.山蒼蒼兮萬重。

 

玖、依請人者︰若約慈悲深厚,亦有無問自談.若約敬法重人,要須誠請後說。初心識昧未解諮求.上智慈悲騰疑啟請。然有二類︰一者言請.二者念請.諸會有無,現相品當

文有二︰先、舉無顯有.後【然有二】下.別示請儀。

 

拾、依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於克誠.心冥至極.故得佛加。

能加二︰一、總明大意.二、然若佛下.別釋所以。

一、總明大意︰(一)立理.(二)指陳。

(一)立理中,借尚書意故.彼第四云「民罔常懷.懷于有仁.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

(二)指陳︰【心冥至極】下︰以入定契理故佛加耳.故下文中以三昧力故.感十方諸佛中四現前等。

然若佛自說則不俟加.如第會.因人有說.要假上加。其第八會行依法修,不異前故,略無有加。二七不入定故無有加.餘皆具有。

二、別釋中四︰(一)總彰有無(二)出加所以.(三)釋通妨難。(四)就類彰別︰

(一)總彰有無︰可知。

所以加者︰欲顯諸佛同加即同說故.一說一切說故.亦顯果海無言,因相可說故。

(二)出加所以︰於中先徵.後釋︰釋有三意

【欲顯諸佛同加即同說故】者,即第一意:若佛自說即不可言加,即但名自說耳。今由同加皆與智勸說,則顯同說也。

【一說一切說故】者,第二意也:上顯通方之法.此顯圓融之教.然一經中總具四句.今但舉一.以順同加義故。言四句者︰一者一說是一說,如僧祇等.二者一說一切說,如向所明.三者一切說是一說.如一切處文殊遍周法界同聲說偈.顯法無異故。四者一切說是一切說.如十方來證皆自敘云「我等諸佛所亦如是說」。餘三不順同加故不明耳。

【亦顯果海】下,第三意也︰佛表果海.菩薩表因故.故十地經云「此處難宣示.我今說少分」.論經云一分.論釋云︰果分不可說,但說因分.因分於果.分為一分耳。

若爾,僧祇隨好,應非一切︰表微細難知故.超出因果故。然施設不同.不應一準。

(三)釋通妨難.於中三︰一>設難.<二>【表微細】下、釋難.<三>然施設不同】下,遮難。

<一>設難者︰初句是也。

<二>釋難者︰略舉二意對前三意.言【微細難知】者,對前同說及一切說.前菩薩說以受加故,表佛同說。今以僧祇數量重重微細唯佛能知.隨好光明功德一好一光能破地獄、三重頓圓,故亦難知.唯佛能了,故佛自說。

【超出因果故】者,對前果海不可說也。前難中意云.若以菩薩表因.今佛自說應可表果可說.故今答云.對果說因,言因可說.因無果外之因,沒同果海故,因亦叵說.如鳥跡同空,跡亦叵說。因既非因,果亦非果.欲拂前因果之相,故佛自說。

<三>遮難者︰然施設不同不應一準者︰恐有難言.若今佛說即表微細,餘應是.此言超出,前應繫著。故此遮云.聖教施設千差萬別,各取一表,不應剋定.受加表於同說,亦非非著.佛說表細顯超,亦不礙於同說.約表小異,大旨全同.何不亡言,觸途生滯.故云不應一準。

加有二種︰一者顯加.具於三業。二者冥加.但與智令說。普光法界.無顯有冥.餘皆具二.顯必有冥故.餘至下明。

起因緣竟。

(四)就類彰別︰於中二.<一>顯別.<二>普光法界】下指文。

<一>顯別中︰【顯加.具於三業者︰口業勸說以益辯.意業與智以益智.身業摩頂以增威。然意與智雖則是冥.以與身語同時.此二顯彰.以少從多,故三皆稱顯.冥唯與智,故有不同。

<二>指文者︰普光攝三會.謂二七八也.法界即是第九會.故此四會並唯有冥.由二七兩會不入定故,故無顯加。而文殊師利、普賢菩薩,皆言承佛神力,故是冥加。第八會普賢雖入三昧,無有加分.但有作用發起.故無顯加。亦云承佛神力.故有冥加。法界品,如來自入三昧,不可有加。下普賢文殊,有說無定,故闕顯加.皆承佛力.故能說能證,故有冥加。

【餘皆具二】者,即餘五會.【顯必有冥】者,釋具所以.冥即未必有顯.顯即必有於冥.以如來有力有慈常冥加故。未定緣闕,不容有顯,故唯有冥.顯加之時,冥常不捨。又有意加,故言必有。

【餘至下明】者︰謂冥顯加相有多義門.隨文具顯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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