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九

 第十一、大方廣佛華嚴經.二、別解文意。

一、大方廣佛華嚴序者︰

蓋聞造化權輿之首,天道未分。龜龍繫象之初,人文使者。雖萬八千歲,同臨有截之區.七十二君,無邊之義。由是人迷四忍,輪迴於六趣之中.家纏五蓋,沒於三途之下。

第拾:別解文義中二︰壹、釋經序.貳、釋經文。

壹、釋經序︰序之題目,備如音義解序文.然此一序大分為第一、明佛日未興,群生沈溺.第二、明如來出世,德用難思.第三自慶逢時得聞聲教.第四、別彰此典旨趣玄微.第五、傳譯古今,感慶逢遇.第六、總彰序意,讚理自謙。

第一、明佛日未興,群生沈溺者有三一、明化法域中.二、能化淺近.三、所化迷

一、明化法域中有二對前對明混之初.後對明三才已著

【蓋聞造化權輿之首,天道未分】︰即混元之初也。「蓋聞」者,發語之也.「造化」者,造作變化.易繫辭「剛柔相推生變化」.又「變化者,進退之也」.「權輿」者爾雅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二皆是始言。【天道未分】者謂元氣混沌,未分天地。【人文始】:即有三才,始分天道.今未分,即五運之時也.故易命決「天地未分之前謂之一氣.於中則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為五運也」.運即運數,謂改易.取易義也。元氣未分,謂之太易.元氣始散,謂之太初氣形之端,謂之太始.形變有質,謂之素.質形已具,謂之太極.轉變五氣,故稱五運.皆是天道未分也.疏宗趣已明。【天道】者易繫辭「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說卦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又「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注曰「象況日月星辰.形山川草木」.又易「易與天地.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注「幽明者,有形無形之.死生者,始終之數也」.疏「天有懸,而成天文也.地有山川原,各有條理,故地理」。此上皆是已分之相.因釋天道故便舉之.此對正在未分之前耳。

【龜龍繫象之初,人文始著】者,即三才已著之相略如向說.易繫辭「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之.天垂,見吉凶,聖人之.河出圖、出書,聖人則之」.孔疏「如鄭康成之義.則依春秋緯.河以通乾出天苞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也.書有六篇也.孔安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書則九也.音義「堯有神龜負圖而出.舜感黃龍負圖而現」。言【人文始著】者繫辭「古者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孔疏下明聖人法自然之理而作易象」。次易又云「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釋曰云圖八卦,今觀乎天地者,或見龜復象地等,於理無違.音義「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非正意,後人用之耳。君臣父子尊卑上下謂之人文.龜龍舉三皇之時斯為上古.繫象舉於夫子為下古.然其文王為中古.既有卦辭,已有矣.則總該三古。又上天道,言未分.今人文,則言始著.二言影略則初分之時,亦皆未著.直至繫象已具,方曰著明.故先有者,即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即三才具矣。上明法化竟

二、【雖萬八千歲至無邊之義】,即能化淺近也.按帝王甲子記云︰天皇氏治萬八千年地皇氏治九千年.人皇氏治四千五百年。有云︰三皇皆治一萬八千年.故萬八千歲也。言【同臨有截之區】者毛詩註云有截者,齊整也.區者,域也.謂四海域內率服齊整」。言【七十二君,詎識無邊之義】者司馬相如禪書云「繼昭,受號,略可道者,七十有二君」.故管子云︰昔者封太山禪梁父者有七十二家.梁父,即太山下小山名也。「」者,何也明上七十二家賢明之君何能識於稱性玄理無邊之義。

三、【由是人迷四忍至三途之下】,即所化迷淪也。言「由是」者︰上明化主及法二皆淺近.蓋是域中一身之化,不能令所化免沈苦海。於中上對迷理輪迴六趣.下對纏妄沒溺三途。「四忍」者︰即思益經第一四法品中「佛言︰梵天,菩薩有四法善出毀禁之罪.何等為四︰一者得無生法忍,以諸法無來故.二者得無滅忍,以諸法無去故.三者得因緣忍,知諸法因緣生故.四者得無住忍,無異心相續故.是為四忍」。言「人迷」者,人人皆迷故.但迷四忍,容漂人天,故云輪迴於六趣之中.家纏五蓋,則溺三途矣。五蓋者︰一、貪欲.二、嗔恚.三、惛沈.四、掉舉.五、疑也言家纏者,家家纏也。上三皆明佛未興世,群生沈溺竟。

及夫鷲巖西峙,象駕東驅.慧日法王超四大而高視.中天調御越十地以居尊。包括鐵圍.延促沙劫。其為體也,則不生不滅.其為相也則無去無來.念處正勤、三十七品為其行.慈悲喜捨四無量法運其心.方便之力難思.對圓之機多緒.混大空而為量,豈算數之能窮.入纖芥之微區,匪名言之可述。無德而稱者,其唯大覺歟。

第二、明如來出世德用難思者︰於中四︰一、總歎化主高深.二、明能化時處長廣.三、別歎如來勝德.四、結德歸於如來。

一、總歎化主高深中四句分二︰前二句總序佛教興流.後二句寄對顯勝。

前二句總序佛教興者︰上句明主出西天.故云【鷲巖西峙】。峙者立也.此約處歎人。後句即化法東被也.故云【象駕東驅】。「象駕」者,略有二義︰一、一千年後像法之時,佛教方被故.二者象馱經故。初雖白馬來儀,本用象故.為對鷲巖,故用象駕。宋公題安國寺詩云︰為龍太子去,駕象法王歸。

後二句︰【慧日法王,超四大而高視】下,寄對顯勝︰初句出域.後句超因。

初句出域者︰「慧日法王超四大而高視」者,出域中也.則異前化在域中。慧日者,以佛為日,略有四義︰一、破闇如慧.二、照現如智.三、輪淨如解脫.四、上三不相離。如同法界,於法自在,故稱法王。言「超四大而高視」者︰即老子道經云「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釋曰︰然其說道乃是清淨虛通,故云道法自然。自然者,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故.即世界始成,域中近事.不達業因,故曰自然。今佛出現,善證真常,妙窮二諦.天地造化,乃俗諦業因,域中之事耳。

後句超因者︰【中天調御,越十地以居尊】者︰十地菩薩時經三祇,已斷十障、已證十如、成十勝行、化周十方.今比世尊猶一塊土以方大地.況於四大,何足越哉。

二、【包括鐵圍,延促沙劫】者,明能化時處長廣︰初句約處.略舉三千大鐵圍內以為化境,豈同上說有截之區。後句約時.多劫促為一念,一念延為多劫,豈同上說萬八千歲。

三、【其為體也,則不生不滅】下,別歎如來勝德.即雙明化主化法.略就三大歎之︰上二句明體大也.經云「佛身無生超戲論.非是蘊聚差別法.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虛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斯人見如來」。【其為相也,無去無來】者︰第二歎相大也.經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既無相為相,故湛無去來.又德周法界,亦無來去。【念處正勤至對圓之機多緒】,即第三歎用大也.於中二︰(一)約化法為用.(二)約化體明用。

(一)約化法為用.化法玄妙,異前化法域中.即行唯道品,心唯四等。方便多門,圓應難測,並如經說。言圓對者,身則圓迴普應,若月落百川。音則稱物普聞,若風吹萬籟。意則剎那頓覺,若海印炳然.故云多緒。

(二)【混大空而為量】下,約化體明用︰謂大之則無外,細之則無內.經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亦如虛空具含眾象.剎塵為量不可數知」.故云【豈算數之能窮】。後句【入纖芥之微區.匪名言之可述】者︰經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塵中有剎、剎復有塵.塵復有剎,重重無塵.非是心識思量之境.故絕名言之表.表義名言難述,即言語道斷。顯境名言不知,即心行處滅.亦是明化處周細。前句化周法界.後句細無不入。經云「一一毛端悉能容受無邊世界而無障礙.示現調伏無量眾生」。

四、【無得而稱者.其唯大覺歟】,結德歸於如來也︰謂上之三段皆屬如來,則歎不可盡.論語︰泰伯其可謂至德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德而稱焉.故經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飲盡.虛空可量風可繫.無能盡說佛功德」.即其事也。

朕曩劫植因,叨承佛記.金山降旨,大雲之偈先彰.玉扆披祥,寶雨之文後加。加以積善餘慶,俯集微躬.遂得地平天成,河清海晏。殊禎絕瑞,既日至而月書.貝牒靈文,亦時臻而歲洽.踰海越漠,獻貢之禮備焉.架險航深,重譯之辭馨矣。

第三︰自慶逢時得聞聲教者︰於中三︰一、遠蒙佛記.二、彌荷太平.三、萬國朝宗,重譯來貢。

一、遠蒙佛記者︰【朕曩劫植因】者,久遠種因,故得大覺親記。叨者,忝也。從【金山】下,別明記相︰初明大雲經.或有疑偽。後【玉扆】下,明寶雨經。鄭氏注周禮云「扆屏風也」.天子屏風以玉為飾。寶雨經有十卷,入開元正錄.第一卷中云「爾時東方有一天子名日月淨光.乘五色雲.來詣佛所.右繞三匝.頂禮佛足.退坐一面。佛告天子曰.汝之光明甚為希有.天子.汝於過去無量佛所.曾以種種香華珍寶嚴身之物、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恭敬供養種諸善根.天子.由汝夙種無量善根因緣.今得如是光明顯曜.天子.以是因緣故.我涅槃後,第四五百年,法欲滅時.汝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摩訶支那國,位居阿鞞跋致,實是菩薩,故現女身,為自在主.經於多歲,正法治化,養育眾生,猶如赤子,令修十善.能於我法廣大住持.建立塔寺.又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供養沙門.於一切持常修梵行.又一切女人猶有五障.此天子不為二障所障︰一者輪王.二者不退菩薩」.餘如彼經。釋曰︰此時更無女主.弘建若是,斯言不虛。

二、【加以積善餘慶】下,荷太平也。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今由積善,故得地平天成,河清海晏。晏,猶安也。

三、【殊禎絕瑞】下,萬國朝宗,重譯來貢也︰於中二︰初兩對標.後兩對釋。前中,謂萬方仰德.殊異禎祥,奇絕瑞應,日日而至,月月而書。書之史冊也。貝牒靈文,亦時時而至,歲歲沾洽也。後【踰海】下,兩對釋成︰初成上禎祥而至.後【架險】下,成上貝牒臻洽.【踰海航深】,皆水行也.【越漠架險】,皆陸路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者,斯乃諸佛之密藏,如來之性海.視之者莫視其旨歸.挹之者罕測其涯際。有學無學志絕窺覦.二乘三乘寧希聽受。最勝種智莊嚴之迹既隆.普賢文殊願行之因斯滿。一句之內包法界之無邊.一毫之中置剎土而非隘。摩竭提國肇興妙會之緣.普光法堂,爰敷寂滅之理。

第四︰別歎此典旨趣玄微者︰於中二︰一、總歎.二、別歎。

一、總歎者︰先二句標其深廣.後「視之者」下,成上二句.既為祕藏,故視之不見.稱為性海,安測邊涯。【挹】者,珠叢云︰以器斟酌於水也.故文選頭陀寺碑云︰蓋聞挹朝夕之池者,無以測其淺深.仰蒼蒼之色者,難以知其遠近.故今測量,若以管窺天,用蠡酌海也。

二、【有學無學志絕窺覦】下,別歎.於中三︰(一)約人歎.(二)約法歎.(三)約處歎。

(一)約人歎中二︰<一>對劣顯勝.<二>體顯勝。

<一>對劣顯勝中︰初句通三乘.後句別說。然二乘在座如聾如盲.三乘菩薩積行多劫不能測故。【窺】者,左傳云︰謂舉足而視。【覦】者,珠叢云︰謂有所冀望。

<二>【最勝種智】下,當體顯勝︰上句約果滿.以滿二嚴成種智也。下句云【普賢文殊等】者,約因圓。普賢之行、文殊之願,二皆圓也.亦得行願通上二聖。

(二)【一句之內】下,約法歎︰於中上句約能詮深廣.故一句之義竭海墨而不盡.後【一豪之中】下,約所詮事事無礙.故【一豪之中置剎土而非隘】。

(三)【摩竭提國】下,約處歎︰舉【摩竭】者,九會本故、不起覺場而周遍故。舉【普光】者,近菩提場.又說信門該於果海.故云【爰敷寂滅之理】。

緬惟奧義,譯在晉朝.時踰六代.年將四百.然一部之典,才獲三萬餘言.維取半珠.未窺全寶。朕聞其梵本先在于闐國中,遣使奉迎,近方至此.既覩百千妙頌.乃披十萬之正文。粵以證聖元年,歲次乙未.月旅姑洗宿惟戊申.以其十四日辛酉.於大偏空寺親受筆削,敬譯斯經。遂得甘露流津,預夢庚申之夕.膏雨灑潤,後覃任戍之辰.式開實相之門.還符一味之澤。以聖曆二年,歲次己亥,十月壬午朔,八日己丑,繕寫畢功。添性海之波瀾廓法界之疆域。大乘頓教,普被於無窮.方廣真筌.遐該於有識。豈謂後五百歲,忽奉金口之言.娑婆境中,俄取啟珠函之祕。所冀闡揚沙界,宣暢塵區.並兩曜而長懸.彌十方而永布。

第五、傳譯古今感慶逢遇者.於中二︰先明前譯多闕.後【朕聞其梵本】下,明今譯多具。

先、明前譯多闕中︰【緬】者,遠也.【惟】者,思也.【六代】,即晉宋齊梁陳隋也。言【惟啟半珠,未窺全寶】者,即涅槃聖行品.雪山童子聞化羅剎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驚而願視.唯見羅剎.問羅剎云「大士,汝於何處得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說半偈.大士,汝於何處而得如是半如意珠」.釋曰︰欠下半偈.義未全故.若得聞下「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即全寶也。今明先譯既多闕略,為半珠也。

後、明今譯多具者︰即全寶也.文中有六︰一、邀迎.二【粵以證聖元年】下,正譯.三【遂得甘露流津】下,感徵.四【以聖曆二年】下,事畢.五【添性海之波瀾】下,讚益.六【豈謂後五百歲】下︰慶遇。

一、邀迎者︰事如玄談。

二、正譯者︰【月旅姑洗】者,正當三月。言【親受筆削】者,則天躬自刊削。言筆削者,漢書衛青傳云︰削則削、筆則筆。削謂刪去.筆謂增益。有云理書勘受削而注之.良以古人書竹木簡,以刀削故。

三、感徵者︰十四日是辛酉.庚申即十三日.壬戍即十五日.前後一日各有感徵.謂則天於十三日夜,夢見遍天之內皆降甘露.十四日覃開譯經.十五日天降甘雨。【覃】者,爾雅云.及延也。郭璞注云.謂蔓延相被及也。【式開】下.成上徵祥。此二句亦可通上二瑞,皆一味之澤.亦可式開實相,成上甘露。不死之藥,況實相之常住故.一味之澤成上膏雨.一雲一雨無異味故。式者,用也。

四、事畢者︰己亥取於乙未,首涉五年,繕寫方畢。繕者,說文云補也.珠叢云︰治故造新,皆謂之繕。

五、讚益者︰於中二︰先明益教理.大波曰瀾.方言曰︰廓者,張小使大.鄭玄注禮云︰疆者,界也。說文云.域者,封也。謂玄言既加,添足性海,開廓法界矣。後【大乘頓教】下,辨益物機。

六、慶遇者︰於中先慶遇.後【所冀闡揚沙界】下,發願︰

先、慶遇者︰前句約惡時得聞.是一幸也.後一句約惡處得聞,此二幸也。初言【後五百】者,如來滅後有五五百年︰第一五百年解脫堅固等.今當第四五百年,故云後也.在三五之後故.故金剛經中,於後五百歲,信受者難得。言【俄啟珠函之祕】者,即智論第六十四云「般若是如意珠.舍利如函篋.舍利之中雖無般若.而為般若所熏故.得一興供養,千反生天」.今用此事.則如來如函,華嚴經是如意珠也。

後、發願者.於中二︰先兩句橫遍.沙界相遍也。言【塵區】者,明微細遍.遍微塵中之區域故。後【並兩曜而長懸】下,二句明.長懸永布故.兩曜即日月.喻如來根本後得智也。

一窺寶偈慶溢心靈.三復幽宗,喜盈身意。雖則無說無示,理苻不二之門.然而因言而顯言,方闡大千之義。輒申鄙作爰題序云。

第六、總彰序意者︰此讚理自謙.於中三︰

一、兩句正製序由.以披尋翫味慶喜深故.鄭菚詩云「復謂反復」.珠叢云「復謂重審察」.即是南容三復白圭.疏中已引。

二【雖則無說無示】下,讚理離言,要假言顯.「無說無示」,即淨名目連章之文.【不二之門】,即淨名不二法門品.亦如疏說。【因言而顯言】者,若無文殊讚默之言,安知無言之為妙.故寂滅之相,假以言詮。言【大千之義】者,即出現品塵含經卷喻.疏中已引.故大千經卷,潛塵無益.聰慧者開,便能益物.今假言顯義,當開塵示於經卷,有成益也。

三、輒申下︰謙己結成。上己略釋序竟。

 

二、別解文義者此經文富義博,勢變多端.況一義一文,包攝法界.是以古德明十例科判,欲顯難思。其第一名本末部類.但顯此經無盡.非科今文.前已具明.故今略之.加前後鉤鎖.亦有十例。

第十別解文義者,疏文分二一、總科判.二、正釋經文

一、總科判中三︰(一)標彰.(二)列名.(三)解釋。

(一)標彰.可知。

(壹)本部三分科.(貳)問答相屬科.(參)以文從義科.(肆)前後疊科.(伍)前後鉤鎖科.(陸)隨品長分科.()隨其本會科.(捌)本末大位科.(玖)本末遍收科.(拾)主伴無盡科。

貳、列名.可知。

(壹)本部三分者,謂序正流通︰初品為序分.現相品下為正宗。

參、解釋︰解釋分十︰壹、本部三分科分分二︰第一、明序正.第二、別釋流通。

第一、明序正.可知。

流通有無,古有七釋︰

一、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由入法界廣無邊故。

二、隋遠法師︰以法界品內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

三、裕法師︰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以歎德無盡故。

、有云︰末後二頌為流通.以結說無盡,歎德勸修故。

五、或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

六、或云︰以餘眷屬經為此流通.以彼是此所流出故。

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以法無盡,說無休息故。

故諸會各無流通.不同大般若諸會皆有流通故。

第二、別釋流通︰於中三︰一、敘昔說.二、會昔義.三、申今解。

一、敘昔說.可知。

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六皆有、第七獨無.若義會之應成四句︰一、有序正無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無二分.由自初暨後皆顯玄微,並悟物故.初雖列眾,而歎佛德.後雖寄人,有修相故。三、具三分。四、俱不可說即言亡言故.約義包含,不可局取。

二、會昔義︰謂會前七師,融成四句︰一即第七師.三即前六師.二、四、義加。【二唯正宗】者,意取悟入顯理為正宗故.故河西道郎云︰若因初分以得悟,則初分為正.若因後分以得悟,則後分非傍.即斯義也.其中有與理相應者,隨時取捨。

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於開濟.非但篤於時會.復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明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等皆容有之.故依三也。▲雖六解皆通,今依第二.以寄人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慈氏云「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初之一解.令正宗中闕於證入.第三但屬善財之一相故。末後二偈,但結偈中佛德,非通一部.十行等末,類有此偈.經來未盡,未必在後.眷屬流通,但約義故.故依遠公。

三、申今正解︰謂上顯義理包含,縱成四句.依文釋義,三分可依.若無流通,序正安立.若唯有正,起盡不明.若約無言,如何解釋。就疏文四︰(一)立取源由.(二)【所以三者】下,辨三之相.(三)【非唯一部】下,例成前義.(四)【雖六解皆通】下,辨定流通.

(一)立取源由.可知。

(二)辨三之相.可知。

(三)例成前義者︰謂會品之文尚須三分.何況一部不立三耶。

(四)辨定流通者︰於中三︰<一>取正義.二>【初之一解】下,辨前順違.<三>結正釋。

<一>取正義.可知。

<二>辨前順違者︰出前不取五釋所以。

【令正宗中闕證入】者,此即光統以法界品為流通︰法界是證入因果.眾海大問、新眾遠集、佛自入定、眾海頓證.判為流通,已抑經文.況正宗中,但有信解行三,而無證入。

【第三但屬善財一相】者︰此即裕公以法界後偈為流通.但是善財五相之中,顯因廣大相之一半,故非一部流通。

【末後二偈】下,但言有云,即刊定記主意用此義。言【但結偈中佛德】者,以普賢向讚如來言不能盡.故總結云「剎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飲盡.虛空可量風可繫.無能盡說佛功德」。若將此結歎佛德,判為流通.則一部之中無菩薩德。

【十行等末,類有此偈】者︰上以義破.此以文破.彼非經終而有此偈.故今此偈非是一部用為流通.但當會當品流通意耳。言【十行末偈】者,偈云「菩薩功德無有邊.一切修行皆具足.假使無量無邊佛.於無量劫說不盡。何況世間天及人.一切聲聞及緣覺.能於無量無邊劫.讚歎稱揚得究竟」。釋曰︰法界偈末,結佛德無盡.此結十行菩薩之德不可盡耳。而言【十行等】者,等取十向十地︰十向末云「一切眾生由可數.三世心量亦可知.如是普賢諸佛子.功德邊際無能測。一毛度空可得邊.眾剎為塵可知數.如是大仙諸佛子.所住行願無能量」.此結迴向行願無盡。十地末云「十方國土碎為塵.可於一念知其數.豪末度空可知量.億劫說此不可盡」.而言此者,明此上十地德無盡耳.是知位位品品德德之末皆結無盡.故非一部之流通也。

【經來未盡,未必在後】者,破第五師︰言「未必」者,容許後有,但不必定耳.如毘盧遮那品末.或隨好品末等。既不必有,故難取定。

【眷屬流通,但約義故】者,即第六師.以約義理,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根本法輪,攝彼眷屬,故云攝群經為眷屬.何必將彼為此流通.此中有序,不用彼序,何獨用彼為此流通。

<三>【故依遠公】,結歸正義。

(貳)問答屬科者︰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

一、第一會中大眾起四十問,或當會答盡,名舉果勸樂生信分。

二、從第二會初有四十問,至第七會末答盡,名修因契果生解分.中間雖有諸問,並是隨說隨問,非是大位問答不思議品不問因故。

三、第八會初起二百句問,當會答盡,名託法進修成行分。

四、第九會初起六十句問,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現相答,名頓證法界分。

五、福城東善財求法等,別問別答,名歷位漸證分。

德以善財猶屬正宗故.今既判入流通,則前唯四.兼取流通以為五分,未爽通塗。

【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番】︰疏意存四.故舉古釋.以第五無大位問答故。於中二︰先敘昔.後【古德以善財】下,密示今意.意有其二.故但為四︰一、五無大位問故.二、第五屬流通故,故云今既判入流通,則前唯四.第四應名依人證入成德分。

【兼取流通以為五分】者︰順於古義.第一分中既攝一部序分。不於正宗之內分為五分.故取流通為第五分。理亦無違.但無大位之問.故疏合為四耳。

(參)以文從義科者︰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為五分

一、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德,後遮那一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

二、從第二會至第七會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謂二十六品辨因,後三品明果.亦名生解因果。

三、普賢行品辨因、出現品明果.即名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

四、第八會初明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果.亦名成行因果。

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果二門俱證入故。

各分因異果,亦為十也。

謂據現文但有其四.四位大問故.就第二分中有差別平等二義,故分為五周因果。

【初五位明因,後八相明果】者︰且依一相以八相是應現故.故屬果攝。若剋實而言.成如來力下四門方是其果.前一百九十六門皆屬因攝。若以八相為果,果有一十九門.餘皆屬因。言【名出世因果】者,品名離世間故。言【亦名成行因果】者,廢於位名,意在行故。

(肆)前後疊科者.一部分二︰

一、前九會是本會.亦是佛會,佛為主故.從文殊至福城東已後,並是末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識為會主故。

二、就前中亦二︰初八會明所成解行,後一顯所證法界。

三、就前中復二︰初七會明歷位修成行,後一明圓融周普行。

四、前中復二︰初明修生因果,後普賢下二品明修顯因果。

五、就前復二︰初明修生因,後不思議法等三品明修生果。

六、就前復二︰初明位中因行,後十定下六品明位後之行。

七、就前復二︰初明地前比行,後第六一會,明十地證行。

八、就前亦二︰初明位前十信行,後第三會已去三會,明入位三賢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後問明品下三品,明能依能信菩薩行。

十、就前中復二︰初會明佛依報果,後名號下三品,明佛正報果。

前後疊科者,雖有十重.總為二分.從後倒節節除後,就前分二故。

【初位前十信行】者,以四十二位明義.十信未成位,但為住因故.仁王名十住為十信故.取能成信,名所成住故。

(伍)前後鉤鎖科.亦分為十。

前後鉤鎖科者即是新意.文中二︰一、總標.二、正釋。

一、總標.可知。

一、第一會為依報因果︰前明依報果,後毘盧遮那品辨因。

二、更取毘盧遮那及第二會初三品為正報因果.前因後果。

三、以名號至菩薩住處名依起因果.依於本有而修起故.前果後因。

四、從問明品至隨好品明差別因果.前因後果。

二、正釋中分三︰(一)通釋前四.(二)別釋第五.(三)通釋後五。

(一)通釋前四者,然文有十節.謂︰一、經初五品.二、毘盧遮那品.三、名號下三品.四、問明至住處,有二十三品為一節.五、不思議至隨好三品為一節.六、普賢行品為一節.七、如來出現品為一節.八、離世間品為一節.九、入法界品為一節。初後不重用但合有八重因果.以第九離世間及第十法界各自為一重因果,故得為十。

五、取不思議下至普賢行品為圓融因果.前果後因。以不思議等與前為果,果別於因.與後為果則一一融攝。

有六義證成︰

(一)因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因故。

(二)四十八後未有證成,普賢行後有證成者,結屬前故。

(三)普賢行品初無別發起,便即躡前云略示如來少分境故。

(四)以義明之,不思議法顯佛德難思,一一圓融故。

(五)前雖有問,不思議品初,重念問故。

(六)第二會初,已有三業,為差別果故。

由斯六義,故普賢行品得屬前因。

(二)別釋第五︰文分有四︰<一>正明.<二>妨.<三>引證.<四>結成。

<一>正明.可知。

<二>【以不思議等與前為果】下,解妨︰謂有問言︰差別圓融二義非一.如何前差別果得為圓融果耶。故通意云︰雖不思議等經文是一.所望異故果別於因,成差別因果.果自圓融,得成圓融之果。言【圓融】者,以一一德周法界故.三十六門,門門之中含十句故.所說之相難測量故.品名標為不思議故。

<三>【然有六義】下,引證︰證成不思議等三品為普賢行之果,普賢行品是不思議等因。

【因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因】者︰五周因果,所信證入二果居先.差別因前亦先有果.故云多先果也。今亦先果後因,與例同也。而言「因果相屬科」者,即前第三以文從義科也.謂從因果相屬之義,科成五故。

【四十八後未有證成等】者︰若不思議至隨好唯屬差別果.因果既終,合有現瑞證成,今證.普賢行品既唯屬出現之因,既未說果,何得有證.明知普賢行竟有證,結屬前來不思議等故。

【普賢品初無別發起】者︰若不屬前,此品之初,應合別有發起.既無發起,明是屬前。

【以義等】者︰果德難思,不可但為差別果故。

【前雖有問等】者︰即第二會初之問.而復問者.欲顯不思議下難思是圓融因果之初故。

【第二會初已有三業等】者︰前若無果,要用不思議等為差別果。前既已有.此不思議等,全屬於後,前段差別因果亦足。

<四>【由斯六義】下︰結也。

六、取普賢行及出現品為平等因果︰前因後果。

七、取出現及離世間品為出現因果︰前果後因.成佛涅槃亦因現故.非說真成.由離世間為因,方能現世。

八、離世間品為成行因果︰通辨行故.具因果故。

九、取離世間品及法界品為法界因果︰前因後果.由離世間稱法界故.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

十、法界一品自為證入因果︰先果後因。其善財已下,亦為無盡因果.先因後果。故歷事至普賢一毛,因則無盡。普賢說佛德過虛空,而果無盡以為流通,故不明之。

(三)通釋後五也︰

【成佛涅槃亦因現故】者,此遮外難。恐有難云︰離世間品自有因果,那得總為出現家因.故為此通。

【由離世間】下,釋為出現因義。

【離世間等】者,當會自成因果。九全合兩會為一因果.十以入法界當會自成因果。然第八會雖不鉤前,前出現品已曾鉤此。第十因果不鉤第八會,第八會已曾鉤第九.故並得名鉤鎖因果。

【其善財已下等】者,善財歷事為因,普賢說佛德為果故。

(陸)隨品長分科者長分第一、通辨教起因緣分.第二、現相品下,明佛果無涯大用分.第三、毘盧遮那品,舉彼往因證成分.第四、名號下三品,明大用應機普周分.第五、問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諸位差別修分.第六、十定品下至隨好品末,明差別因圓果滿分.第七、普賢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現果分.第八、離世間品,明因果超絕世間分.第九、法界品中前分,明大眾頓證法界分.第十、爾時文殊下,明一人歷位漸證分。

隨品長分科者,不約會分總為直科,三十九品以為十分耳。

【現相品下,明佛果無涯大用分】者,現相品大用,在義可知。普賢三昧言大用者,同加普賢,不來而至,一多延促,皆無礙故.毛光讚德,無不周故。成就華藏,皆說如來遍淨法界,遍應剎海.令依正相入,塵含法界.皆無涯大用也。

)隨其本會科者.亦為十分︰第一、初會名舉果令信分.第二、第二會明能信成德分.第三、第三會初賢十住分.第四、第四會中賢十行分.第五、第五會上賢十向分.第六、第六會聖位十地分.第七、第七會因圓果滿分.第八、第八會普賢大行分.第九、第九會初行成證入分.第十、善財下善友教證分。

【善財下,善友教證分】者︰若據標云隨其本會科.會各一分,只成九分.欲顯圓十,故開後一.據實合有十會表圓.或經來未盡.且按文釋耳。

(捌)本末大位科本會為九.末會有五十五.總為六十四分。

(玖)本末遍收科者︰先九會為九分.文殊為六千比丘說法為第十分.及善財歷一百一十善知識,總一百二十分。若開諸龍及三乘會及彌勒後文殊普賢三人,便成一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長者子,經由一百一十善知識已.然後而來至於我所」.則彌勒已前已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善友,其分數彌多.若合為一則一百二十六分。

【若開諸龍及三乘會等】者︰前為百二十分,則諸龍三乘皆屬善財會.以初至福城本為善財故.故不別開諸乘等會。今約雖至福城.城中善財等二千四眾尚未出城.先說普照法界修多羅利益諸龍及三乘人.故別乘之.餘可知。

(拾)主伴無盡科者︰一一會、一品、一一法,皆結通十方.如此間說.十方虛空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切塵中皆如是說.此結主經也。又彼一一會等皆有他方塵數菩薩來證法.此結伴也。即主伴相與,周遍法界,重疊無盡.是則段數亦無盡無盡也。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

第貳、正釋經文.於中三︰壹、總結前義.貳、依三分.參、依四分消經。

壹、總結前義.可知。

若依常用,應依三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此土序.二結通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信序.後爾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然此二序,廣如常解.今但略陳。

貳、依三分略科者︰於中二第一、總科三分.第二、【序中】下,別釋二序。

第一、總科三分.可知。

第二、別釋二序.於中三一、總科.二、總指在餘.三、別釋證信

一、總科者︰二【結通】者文在第五卷末.彼文有︰初結此界次結華藏.後結華藏外

二、【然此】下,總指在餘。

初證信序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說。

三、別釋證信︰文分為三︰(一)立序原由.(二)立序所以.(三)略釋序文。

(一)立序原由︰文略。言【阿難請問等】者︰智論第二云「佛涅槃時,於拘尸那國娑羅雙樹間,北首而臥,一心欲入涅槃。阿難親屬愛心未除,未離欲心.心沒憂海,不能自出。爾時長老阿泥樓豆語阿難言︰汝是守佛法藏人.不應如凡夫自沒憂海.一切有為法,是無常相.汝莫憂愁.又佛首付汝法.汝今愁悶,失所付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我等云何行道︰誰當作師.惡性車匿,云何共住.佛經初首,作何等語.如是種種未來要事,應當問佛。阿難聞是事已.心悶小醒.得念道力助.於佛末後,所臥床邊,以是事問佛。佛告阿難︰若今現在.若我過去.依止念處.莫依止餘.乃至廣說身受心法.以除世間貪憂.又云︰從今日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如解脫戒經說.身口意業,應如是行.又車匿比丘,如梵天法治.若心軟後,應教迦旃延經,即可得道.復次是我三阿僧祇劫所集法寶藏,是藏初首,應作如是說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樹林中.是我法門初首,應作如是說.何以故.三世諸佛法,經首皆稱是語.今我經初,亦應稱此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語」.故云如智度論。

【及大悲經說】者︰按大悲經第五云「佛告阿難.我今以是正法寶藏付囑於汝,勿令毀滅。阿難白佛言︰我今云何修行法眼.乃至復云.云何結集法眼。佛告阿難︰我滅度後,有諸大德比丘僧眾,集法毘尼.時彼諸大德,摩訶迦葉最為上首.阿難.彼諸大德諸比丘眾應如是問.世尊何處說大阿波陀那.何處說摩訶尼陀那.乃至云.何處說聲聞藏、緣覺藏、菩薩藏.阿難.時諸比丘如是問已.汝應答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伽陀國菩提樹下初成正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伽耶城.如是乃至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尸那城力士生地,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乃至云.佛說經已,一切大眾皆大歡喜,頂戴奉行。阿難.汝應如是結集法眼」。餘可例知.上皆原由,即出其原本事由。

若覈其所以,意有六焉︰

一、為異外道故︰外道經首,皆立阿優以為吉故.此約如是。

二、為息諍論故︰智度論云「若不推從佛聞,言自制作.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佛來,故經傳歷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

三、為離增減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決定.非謂傳聞有增減失。

四、為斷眾疑故︰真論引律云「結集法時,阿難昇座,變身如佛。眾起三疑︰一、疑大師涅槃重起.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此如是我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義通約信聞。

五、為生信故︰智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此局後四。

六、為順同三世佛故︰此通六種。

(二)立序所以也︰【今廢我從聞】下,上智論文.此下生公意,成上論義。

若準佛地論科為五事︰一、總顯已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主.四、彰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初總顯已聞,作信聞二種,為六成就︰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然信聞二事,文局初首,義通九會.時主二種,文義俱通.處眾二事,文義俱局.隨相則爾.約實互融。

(三)略釋序文︰於中二︰先引二論開合不同.後【然信聞二】事下.料揀通局。謂如是我聞,唯經初有.而義通九會,為如是法義,我皆得聞。「時主俱通」者︰會會之初,皆云爾時世尊等。「處眾俱局」者︰摩竭非忉利天等,處局.十佛剎菩薩列名異故,新舊菩薩亦不同故。

【隨相則爾等】者︰一會即一切會.何有眾等而不通耶。

上來略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今為四分者︰第一、舉果勸樂生信分.第二、修因契果生解分.第三、託法進修成行分.第四、依人證入成德分。

參、用四分科以釋文︰疏文有二︰第一、總明.第二、別釋。

第一、總明.可知。

就第一舉果分中,或科為十︰一、教起因緣分︰即初一品.二、大眾同請分.三、面光集眾分.四、毫光示法分.五、眉間出眾分。已上在第二品內。六、普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法主起定分.九、大眾重請分。已上在第三品內。十、正陳法海分.在後三品內。

 

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第壹、教起因緣分.第貳、現相下,說法儀式分.第參、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說分。

第壹、教起因緣分中亦分為十︰壹、總顯已聞.貳、一時下,標主時處.參、始成正覺別明時分.肆、其地下,別顯處嚴.伍、爾時世尊下,教主難思.陸、有十佛世界下,眾海雲集.柒、從爾時如來道場下,稱揚讚德.捌、爾時如來師子座下,座內眾流.玖、爾時華藏下,天地徵祥.拾、如此世界下,結通無盡。

壹、總顯已聞︰即初也。

「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下,第二辨今.於中分二.初總科。

 

世主妙嚴品第一︰

「經」如是我聞

【如是我聞】者︰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

【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具如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此上總合信聞。

第二、別釋︰已聞中,【如是一部經義等】者,疏文有二︰一、合釋信聞.二、離釋信聞。

一、合釋信聞中二︰(一)總明.(二)【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下,別釋其相

(一)總明.可知。

(二)別釋其相者,有四︰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

一、依譬喻者︰如有說言.富貴如毘沙門.如是所傳所聞之法如佛所說.此則以佛所說如毘沙門.我今所傳如富貴人.則以佛說為喻也。亦有說言.如是文句如我昔聞.此則以昔聞,喻今聞也.故云譬喻。故有釋如是云.兩法相似謂之如.一法無非謂之是.相似即譬喻耳。

二、依教誨者︰謂如是當聽.我昔所聞.此即傳法者之教誨也.亦有云即佛教誨.謂如是法是我佛說.應當諦聽.如有人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

三、依問答者︰謂眾問言.汝當所說,昔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

四、依許可者︰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如是說言.我當為汝如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等。又許可者,或信可言是事如是︰謂如是法我昔所聞,此事如是.齊此當說定無有異。

由四義故,經初皆置如是我聞。然上總意,遍此四義,非別義也。

【餘更有釋,意不殊前】者︰刊定記別開有九意︰一、以總釋為一義.次用上四別,如次成五義.六、以許可中第二釋云.又許可者,或信可言為第六意.此是大乘法師重釋第四許可,非別義也.設有異釋,大同許可。又引功德施論為第七釋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經是佛世尊現覺而演,非自所作.此亦同佛地總意耳。八、引長耳三藏依三寶釋.若大乘法師用之,乃是離釋如是.下文當引。九、引梁朝雲法師云︰如是我聞者,將傳所聞之法,先當標舉一部,謂如是經教我於佛所聞者。此亦全同佛地總意.故云更有異釋,意不殊前。

若離釋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如是者,即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稱如是。

二、離釋信聞︰於中有二︰(一)釋如是.(二)釋我聞。

(一)釋如是分二︰<一>敘昔解.<二>申今去取。

<一>敘昔解中總明︰先依智論合如是二字,通釋是信順之辭.然論具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者即是淨信也.若人心中有清淨信,是人能入佛法.若無淨信,當知是人不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是不信相.信者言是事如是,是信相」。

【故肇公云】者,此下肇公釋.但是用智論意,非是別理.是以疏言故肇公云也.復有人於肇上加云「信為入法之初基.智為究竟之玄術.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由信故,所說之法皆可順從.由順從故,說聽二途,師資建立」.此亦後人傍於智論肇公復後加.言則雖多亦非異理.故疏收其異義,立為別釋.意同言異,並略不存.後人不知重重因循,皆列為異解。

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此唯約所詮之理。

此下自狹之寬以釋.此第一最局.唯取如故.即劉注無量義經釋。

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此約所詮理事。

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說.則唯約能詮。

此下即梁武帝釋.此約能詮而通詮事理。

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如也.是者,無非之稱。此明說事如事、說理如理.明能詮之教,稱於事理也。

此通能所詮.含於事理。理者道理,非唯真如.即生公釋法華經。

【此明說事如事】下,此即於生公解釋中,傍出遠公約法以釋.意明生公即遠公意.然彼具云︰一、約法解.阿難道彼如來所說,如於諸法,故名為如.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如法之言是當道理,故曰如是.良以乖法名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為是.其言雖多,但是道理之言耳.故不異生公。

公云「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為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機為應.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此兼對機。

以如字為佛應,是字為機感,故漸寬前.【經以言教】下,後通妨難.恐有難云︰如即是應,是即為感.何不名為感應我聞。故為此通。有引此為注法華釋者.注是劉公用融公義耳。

上來諸釋,各是一途.更有諸釋,言異意同。

<二>申今去取︰於中二︰《一》且總許.《二》正申去取。

《一》且總許中,言【更有諸釋,言異意同】者,謂長耳三藏就三寶釋云︰一、就佛︰三世諸佛共說不異,故名為如.以同說故,稱之為是.此大同梁帝。二、約法云︰諸法實相古今不異,故名為如.如來為說,故稱為是.此同劉公,聖人說法,但為顯如。三、約僧釋云︰以阿難聞,望佛所教.所傳不異,故名為如.永離過非,故名為是.此同佛地總意.故云言異意同。又寶公約離五謗釋云「第一句如是此經,離執有增益謗.故云如是。第二句如是此經.離第二執無損減謗。第三句如是此經.離第三執亦有亦無相違謗。第四句如是此經.離第四執非有非無愚癡謗。第五句如是此經.離第五執非非有非非無戲論謗」.此上五謗,當理之言即皆攝盡。又真諦三藏約二諦釋,既離有無,則離俱及俱非等.故亦不異前釋.故云言異意同.略序數條.更有多釋,亦言有異,意則大同,恐繁不序。

若依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地合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真諦所釋.今當廣之。外謂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即斷常之計。今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既無俗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若華嚴宗,以無障礙法界曰如.唯此無非為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是不同。

《二》正申去取︰於中文二︰先總取三義,後以宗揀定中,文並可知。言【敵對外道阿優】者︰百論云「外道立阿優為吉」.智論云「梵王昔有七十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福德轉薄.梵王因茲吞噉七十字.在口兩角各留一字.是其阿優.亦云阿嘔.梵語輕重耳.餘可知。

【若華嚴宗】下,第二以宗揀定.即約教以釋︰上通諸教.今先舉圓宗.後【應隨教門】下,依五教以釋︰既如是為當理之言,明於二諦.則小乘人法為俗、生空為真。始教之中,四重真俗抗行。終教事理真俗,二相交徹.如真諦所解。頓教則真俗兩亡,亡言絕慮,方稱當理.如無常經,應以生老病死定可厭等,稱為當理之言。異此所明,不得稱是等。餘教可知。

【我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而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次明我聞。

(二)釋聞成就.文有三︰<一>總明立意.<二>略釋.<三>解妨重釋︰

<一>總明立意.可知。

【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

<二>略釋也。

云何稱我,即諸蘊假者。

<三>解妨重釋︰於中有二︰《一》徵釋我聞.《二》釋所不聞。

《一》徵釋我聞有二︰『一』徵釋我.『二』徵釋聞。

『一』徵釋我中.【諸蘊假】者,通於諸教。

此用何聞。

『二』徵聞重釋通於我聞.於中︰【一】總徵我.【二】約教別釋。

【一】總徵我.可知。

若依大小乘法相,各有三說︰一、耳聞非識.二、識聞非耳.三、緣合方聞.然或具四緣八緣等。

【二】約教別釋.於中三︰▲「一」法相.▲「二」無相.▲「三」性。

「一」法相中︰含於小乘及與始教.於中二{一}正釋.{二}解妨。

{一}正釋︰

言小乘三者,初薩婆多宗自有三義︰

1)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自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是根,非是於識.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云「自分眼見色,非彼眼識見.非慧非和合.不見障外色故」。

2)妙音師︰識聞非耳.根無覺故。

3)成實師.和合能聞。

上三並如俱舍界品,及婆沙第十三說。

言大乘三者︰

1)耳聞非識︰如雜集第二云「耳界有何相.謂能聞聲」.瑜伽三十五云「數數於聲作意至能聞故」。

2)識聞非耳︰梁攝論云「聞有三義︰一、聞體,謂耳識.二、聞資糧,謂音聲.三、聞果,謂即聞慧」.唯此耳識以為正聞.

3)和合能聞︰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領受聲塵」.瑜伽論云「聞︰謂聽聞.即是耳根發生耳識,聞受教故」。

【然或具四緣八緣】者,通釋大小乘和合聞義。上言和合,但合根識.今取具緣,故云四八。然其四八是生識緣.若取能聞,兼所發識,則或五或九.故疏云等。

言「或四」者,即是小乘︰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云「爾時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意欲聞.情塵意合即耳識生.隨耳識生即意識生.方能分別.種種因緣,方得聞聲」。釋曰︰聲在可聞處即空.二即作意.情即是根.故中論內名六根品為六情品.古云︰根含識義,目之為情.塵即是境.意即意根.加此為五.發生耳識.言隨耳識生,即意識生.即同時意識分別.非是緣也。若約分別聲塵,則同時意識,亦是緣也.種種因緣得聞,總結上也。

言「八緣」者︰於前四上,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即賴耶識).六、染淨依(第七識).七、分別依(意識也).八、種子。種子為因緣依.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此因緣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六識.染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即第八識.根即同境依.故唯識第四云「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加一」。釋曰︰眼九緣者,復加於明,闇中無見故.耳已除明.七更除空.此三合中知故。後三即六七八︰六識五緣.更除染淨及與分別。分別即所發識.染淨即所依根。第七識、或三或四︰四謂除染淨,染淨即所發識故。前六識中約為根故除.此第七中約為識故除.復除第八,第八即總故。或三者更除於境.境即根故。言三者,即第八.但有種子,作意及根。或四,即更加境。此上諸釋,因便故來。

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

{二}解妨︰此有二妨。

1)有問言︰現是耳聞.云何言我聞。故為此通︰明我為總.總該眼耳等諸根故.即佛地論文。

2)有問言︰一切佛教,詮於無我.阿難已是入理聖人,那同凡夫而稱我聞.故此通云。【法雖無我】.是牒問意.後【言語便故】下,即是通釋︰於中先顯正.後【非邪慢】下,揀非。此中通是二論之意.謂︰

一者依智論第一有三復次,以釋無我說我「一云.復次世間法中說我.非第一義中說.以是之故,諸法空無我.世間法故,雖說於我無咎。二云.復次世間語言有三根本︰一、邪.二、慢.三、名字。前二不淨.後一是淨。一切凡夫具三種語.見道學人具二種語.謂慢,名字。諸聖人具一種語.謂名字.內心不計實法.隨世間人共傳是語.諸佛弟子順俗故,說我無咎。三云.復次若人著無我相.諸法是實.餘皆妄語.是人應難.此一切法實相無我.云何言如是我聞。今諸佛弟子知一切法空無所有.是中心不著.亦不著諸法實相.何況無我中心有所著.以是義故.不應難言.何以說我」。釋曰︰上三復次︰一、隨世間故.二、破邪見故.三、不著無我故。

二者依瑜伽論第六云.略由四義故稱我聞︰一、為世間語便易故.★二、為隨順世間故.★三、為斷除決定無我怖畏故.★四、謂宣說自他得失,令生決定信解心故.顯揚第九、雜集十三皆同此說。釋曰︰此與智論大同.瑜伽第一、智論略無.易故不出。★二即智論第一.★三即智論第三.謂著無我,即無我怖者.謂若定無我,為誰修學.故不說無我。著即令怖.不著故,不說無我.此怖自除。★四即第二︰謂隨世流布.即能令他生決定信解之心。已知二論言異意同.故今疏明含於二論.取其言同。言語便易即瑜伽第一意.隨順世間即瑜伽第二、智論第一。【非邪慢心而有所說】,即智論第二意中所揀二語。大乘法師傍智論意,立三種我︰一、妄執我︰即此邪我。二、假施設我︰謂大涅槃樂淨常我.除二乘倒,強施設故.此亦即是智論名字中收.而智論於世間假名.此依出世法假名。三、世流布我︰正同智論三語之中名字我耳。然此中更有問言︰為佛說法而言我聞,為不說法而言我聞.即本質影像之義.已見教體中.故疏不問。

若依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而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

▲「二」無相宗.含於三教︰謂始教、頓教、實教。

謂若但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即大乘初門,為始教意。

若云︰能所雙寂.無聞不聞.亦無我不我.離念頓顯.即頓教意。

其【從緣空故】有二︰一者向上成前二教無我所以.二者向下成不壞假名.即不聞之聞.為實教意。謂事理無礙故聞即不聞.無二義故。故智論云「聞者云何聞.用耳根聞耶.用耳識聞耶.用意識聞耶。若耳根聞︰耳根無覺知故不應聞.若耳識聞︰耳識一念不能分別故不應聞.若意識聞︰意識亦不能聞.何以故.先五識識五塵.然後意識識.意識不能識現在五塵.唯識過去未來五塵.若意識能識現在五塵者,盲聾人亦應識色聲.何以故.意識不破故」.答曰「非耳根能聞.亦非耳識.亦非意識.是聞聲事,從多因緣和合故得聞聲.不得言一法能聞聲.何以故.耳根無覺故,不應聞聲.識亦無色無對無處故,亦不應聞聲.聲無覺亦無根故,不能知聲」。釋曰︰此上皆明相離不能聞.下云爾時耳根不壞等,即辨和合能聞.已如前法相宗中引。今明和合而聞,聞即無聞,皆實教意。若劉公注法華云「陰入非主為我.聽受非情曰聞.深照緣起.悟解法空.若斯人也,顧命之所因.然後傳而無執,物我同致」。釋曰︰此初亦始教意.從深照緣起下,即實教意.然皆屬無相宗攝。又言【不聞聞】者,即涅槃十九.十地品中當引.大意但明事不礙理故不聞.約理不礙事故為聞。

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法界之法門也。

▲「三」法性宗辨.而但明圓教中意。言【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者,含兩經意︰一者淨名云「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二者涅槃云「無我法中有真我.是故敬禮無上尊」.正當今意.即口順世間,心造真境,真自在我。

【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者︰以根與境共為緣起.因根說境.因境說根.互相融即故曰非異.兩相歷然故曰非一.斯為妙耳,何所不聞。

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云如來重說.或云得深三昧自然能通。上皆就跡而說.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聞不同。

上來總顯已聞竟。

《二》釋不聞難︰謂有問言.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年滿二十,方始出家.年至三十,如來方命以為侍者.自三十年前如來所說,阿難不聞.何以經初皆言我聞。故為此答.答有四意.大為兩節.前三帶權.後一顯實。一【或云展轉聞】者,自有數說︰一、報恩第六云「阿難所不聞經,從諸比丘邊聞.或有諸天向阿難說」.二、依涅槃四十云「我涅槃後,阿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廣流布.阿難所聞,自能宣通」.三、智論第二云「」迦葉阿難於王舍城結集三藏.是時長老大迦葉謂阿難言︰佛囑累汝令持法藏.汝應報佛恩.佛在何處最初說法.佛諸大弟子能守護法藏者,皆已滅度.唯汝一人在.汝今應隨佛心,憐愍眾生故,集佛法藏。時阿難禮眾僧已坐師子床.時大迦葉說此偈言『佛聖師子王.阿難是佛子.師子座處坐.觀眾無有佛。如是大德眾.無佛失威神.如夜無月時.虛空不清淨。如大智人說.汝佛子當演.何處最初說.今汝當布現』。是時長老阿難一心合掌.向佛涅槃方.如是說言『佛初說法時.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佛在波羅柰.佛為五比丘.初開甘露門.說四聖諦法.苦集滅道諦。阿若憍陳如.最初得見道.及八萬諸天.聞是得見道』.以是等文明是傳聞.故云或展轉傳聞。

【或如來重說】者:報恩經第六,明阿難佛命為侍者.阿難從佛請求三願︰一者不受佛故衣.二者不受佛別請.三者所未聞法更請重說。如來將入涅槃前,更為阿難重說。

【或云得深三昧,自然通達】者︰金剛華經云「阿難得法性覺自在王三昧故.如來前所說經,皆能憶持,與親聞無異」.涅槃亦云「阿難多聞士.若在若不在.自然能解了.常與無常義」.法華得受記竟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佛法.如今日所聞.我今無復疑.安住於佛道.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既云得記竟方悟亦帶方便.據方便為侍者即密顯實矣。

【上皆就而說】下,顯實︰於中上一句是結前.此下正顯實義。言【如不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者︰彼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坐.其名曰舍利弗目犍連乃至云阿難、提婆達多跋難陀等而為上首.皆已久修六波羅蜜,近佛菩提.為化眾生,於雜染土,現聲聞形」.釋曰︰是大菩薩方便顯本故為實說.如法華五百弟子品云「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故.不可得思議。知眾樂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即其文也。又阿難章中云︰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即大權明矣。

【但隨機教別】者,此亦含多義︰一、成上諸說,但隨機教故.二者即約三種阿難,受持三藏.故云隨機教別,見聞不同。三種阿難,即大乘集法經說.玄中已引.金剛仙論,及真諦般若疏引闍王懺悔經等,並同此說。

 

「經」一時,佛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

貳、標主時處者,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隨世假立時分︰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恆河岸等」.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亦可機教一時︰謂上言如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虛唱。今明物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故云一時。

標主時處者,即三成就.於中有三︰第一、釋時.第二、釋主.第三、釋處︰

第一、釋時有二︰一、就一時說.二、感應合釋。

一、就一時說中言【亦隨世假立】者,謂佛法中,時不可得.中論云「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今隨世俗,說有一時.智論意同。言【揀異餘時】者︰謂趣舉一時耳。

【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者,即肇公語.意亦可知。「啟」者,開也.「嘉」者,善也。易云︰元者,善之長也.享者,嘉之會也︰謂佛開大運,演說真乘.即嘉善之會也。

二、【亦可機教一時】下︰感應合釋.即生公意,可知。

【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含,故偏明之。義見題中。

第二、釋主.疏文有二︰一、略釋.二【義見】下,指廣。一、略釋中.若言菩提但稱為覺.若云佛陀此云覺者。然覺有三︰一、自覺︰謂雙覺事理.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此揀凡夫.二者覺他︰揀異二乘.三者覺滿︰揀異菩薩.故云自他覺滿之者。若禪觀說.亦云離心名自覺.離色名覺他.色心俱離為覺滿。以依起信,心體離念名為本覺故。題中總有此義.釋之。

【在摩竭】下,處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摩竭提國】者,通舉說處.此云無毒害.以國法無刑戮故.表能化法。或云遍聰慧.聰慧之人遍其國故.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舉說場也。「阿蘭若」者︰此云無諠諍.即事靜也.「法」者,所證真理.二障業苦諠雜斯盡也.事理俱寂,故加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即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然事處,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剛座上.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所故。為表所說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說之。若圓融時處等,並如前說。

第三、釋處︰【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者,總顯大意。言「無在」者,體相寂寥.離能所故。「無不在」者,體圓遍故。故下經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何以故.虛空無身故。如來亦爾.遍一切法.遍一切眾生.遍一切國土.非至非不至。何以故.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現其身」。又無在即體.無不在即用.體用無礙,故為真身.此亦淨名身子答天女意.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也。

【為表所說】下,釋處所︰以表自心中所證,非是隨宜,故不移證處。

 

「經」始成正覺︰

參、別明時分者︰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

此中分二︰第一、躡前生起,雙標二時.第二、雙釋二時。

第一、躡前生起,雙標二時者.謂說法時及成佛時。

此教勝故、眾教本故,在於初時。

第二、雙釋二時︰於中二︰一、明說時.二、釋成佛。

一、明說時中三︰(一)釋其所以.(二)假問徵起.(三)略解文義。

(一)釋其所以.可知。

初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之文,同此初不。

(二)假問徵起︰此有二徵︰一、徵初近遠.二、徵初通局。

略為三解︰

一、約不壞前後相說︰纔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常恆之說不妨後時.雖能頓說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其次深.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極證最在於後故.亦顯二乘絕見聞故.雖異處別時亦不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若爾.世親那云「初七不說.但思惟行因緣行耶」.世親纔見十地即為論釋.或則未窮廣文.或則知見有異.未全剋定.菩提流支意大同此。

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

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定中一時印現.▲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即有說.無非時失故.▲祇園身子蓋是九世相收.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故法界放光亦見菩薩遍坐道場成正覺.★故此經十地之初,無二七之言。二七之言順別機故.★故諸經論顯初說時有多差別。謂普耀密經,第二七日即說三乘。★法華過三七日方云說小.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分,八七.智論,五十個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年大同.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根器所宜,見聞有異。約佛赴機,無時不說。望器無感,未曾有說。登地恒見常說一味之經。就佛而言,無說不說。若攝方便,皆一乘之印現差別耳。無涯之說,不應局執。故應總攝以為十重。如前已辯。

(三)略解文義有三︰<一>不壞前後.<二>順論解釋.<三>約實圓融。

<一>不壞前後相說者︰【略為三解】,即是總標.三義即為三別。三解之中︰初之一解,徵初遠近.近在一念.答初通局,局初五會。第二解︰初在二七之後,而通九會。第三解,取前師即一念之初.取後第二師通於九會。

就初解中三︰《一》【略為三解】下,正明時分.《二》【常恆之說】下,遮其伏難.《三》【若爾.世親】下,會彼論文。

《一》正明時分中,明九會分為三時.非總初也。【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者,出後時所以︰祇園在後者,佛成道後在王舍城。因長者為子娶妻,至於此城,聞佛發心,方造精舍.故知在後。身子等在後者,按報恩經,初度五人.次度耶舍,門徒五十人.次度優樓頻螺,門徒五百.次度伽耶,門人三百.次度那提,門人二百.次度鶖子,門徒一百.次度目連,門徒一百.合有一千二百五十五人。十二遊經︰初成道第一年度五比丘.第二年化迦葉兄弟三人.第五年度身子目連。五人者︰一.二、頞濕鞞,亦云馬星跋提、三、摩訶男.四、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二是母親.三是父親。釋曰︰既身子等在後。今第九會有此等五百及祇園,則在後矣。

《二》【常恆之說】下,遮其伏難.總有四難︰

一難云︰華嚴教旨,時處圓融.要歷三時,豈通玄趣。故此釋云︰常恆之說,說無息時.後時不談,豈名常說。

二有難云︰如來圓音頓演.何要三節方盡幽微.故此通云︰雖能頓演,表法淺深,故須三節。

三有難云︰若表三節.三七日中.一七一節,足得成表.何要後時。故此答云︰三七未有聲聞.不得顯於不共之教.故須後時.故疏云【亦顯二乘絕見聞故】。

四有難云︰處歷穢土,時不相融.豈順華嚴圓融之旨。故此答云︰正為融於異時及與穢土,即一剎那即是淨故.故疏云【雖異處別時亦不相離等】。

《三》【若爾.世親】下,會論文︰言【思惟行因緣行】者︰因謂自所得法.緣謂所化之器.欲將已所證法為眾生說,名為行因緣行.故法華經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等」.是也。彼思不得一乘機.今思即得一乘機為異耳.餘文可知。

<二>順論釋.可知。

<三>約實圓融︰即賢首國師意.於中四《一》正釋.《二》【應機出現】下,立理.《三》【祇園身子】下,通妨難。《四》【故法界放光】下,引文為證。

《一》正釋.可知。

二》立理者︰謂若機熟不應,便為失人.未熟而應,虛心有待.二俱失時。

《三》通妨難者︰謂有問言.若初成頓說.初成未度身子等眾.何處得有五百羅漢。故今答云【九世相收】。次有難云︰祇園身子等,縱許九世相融.一念一時,何有重會.前時後時,方有重故。故今通云【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如點燈盞似有前後.光無前後而相涉入.今重會義但似燈光.一時之中不妨兩會.法則有重.時不重也。

《四》【故法界放光】下,引文為證.於中有三︰初引法界品文.證是初成。法界品內,見坐道場初成正覺.明知法界同初會時。二【故此經十地】下,引十地經.證無二七故。三【故諸經論】下,後會諸教時.明二七言,非為楷定,並隨機故。密跡三乘,玄中已說.普曜說十二因緣,而三乘俱益.十二因緣通三乘故.三乘既益,明通說三。

【法華過三七日,方云說小】者︰經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初欲說一,而無一機.次念說權,諸佛皆讚。乃至云「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等。

【時既不定】下,結成隨宜。

【約佛就機】下,會於權實,勸令善知。

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義,約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名成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曰始成正覺。▲據實,即古今情亡,心無初相,名之曰始.無念而照,名之為正.見心常住,稱之曰覺。始本無二,目之為成。▲約法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此初即攝無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始成正覺.如出現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說,皆一乘之所現也。

二、釋成佛義。於中二︰(一)結前總標(二)【小乘】已下,別明五教︰

(一)結前總標.可知。

(二)別明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下,始教.<三>【據實】下,終教︰<四>【約法身】下,頓教.<五>【若依此經】下,圓教。

<一>【小乘三十四心】者,如婆沙八十二說.俱舍根品云「傳說菩薩三十四心便成佛故」。言三十四心者︰見道一十六心,謂八忍八智.離有頂貪。有十八念.謂斷有頂惑.有九無間九解脫道.如是十八,足前十六,成三十四。一切菩薩,決定先於無所有處,已得離貪.方入見道.不復須斷下地煩惱.唯斷有頂一地之惑.但三十四心一坐成佛。【五分法身初圓】者,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如十藏品.是實非化.揀異大乘。

<二>始教.可知。

<三>終教者︰【古今情亡】,即觀行意.但當無念為始成故。【心無初相】,即起信論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竟究覺」.今疏離其語用。【無念而照,名之曰正】者︰若唯無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而失寂.並稱不正.正在雙行。【見心常住,稱之曰覺】,即上所引起信論文,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始本無二,目之為成】者︰起信云「謂始覺同本覺.無復始本之異.名究竟覺」.即是成義

<四>頓教者︰言【無成無不成】者,經云「譬如世界有成壞.而其虛空不增減.一切諸佛成菩提.成與不成無差別」。既無有成,何有不成.又體湛寂,故曰無成.不礙隨緣,故無不成.即成終教意。

<五>圓教者︰言【以十佛法界之身雲】者,即成正覺等十佛義.並如前言。【念念初初,為物而現】者,即體之應,應無盡時.生感即成.念念機感.念念成矣.成既不已.故曰初初。【一成一切成】者,事事無礙故.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故如來成,即眾生成矣.況佛佛平等,一切成佛。又於一處成,即一切處成.故十地中第十願云「願於一切世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離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皆悉示現等」.又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無成不成,義不異前。

【一覺一切覺】者︰若覺一法,一法之中一切具足.無覺者,遠離覺所覺故.無不覺者,朗鑑在懷亦不存於不覺相故.餘可知。

 

肆、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眾,即三世間嚴。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眾即淨土輔翼不空。

文亦有二︰第一、通釋前後.第二、別釋器界。

第一、通釋前後中︰【即如來依正】者︰別顯處嚴是依.教主難思是正.眾海雲集是眾.【輔翼不空】者︰菩薩即十八圓滿中輔翼圓滿.不空即眷屬圓滿.謂淨土中無有四趣.龍鬼等眾是佛現有.欲示淨土不空故。

今初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餘經之處。於中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為四別︰第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座嚴。

第二、別釋器界.文中五︰一、總標列.二、示釋儀式.三、通妨難.四、總科四事.五、釋本文。

一、總標列.可知。

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二、表法.三、就因行。

一、約事.可知。

、表法︰謂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提.宮殿表無住涅槃.座表法空等。

三、就因行︰謂一、以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增上金剛之地.二、以般若為因.三、以悲智相導為因.四、亦以法空為因。

二、示釋儀式.謂各三故。

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切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切嚴.以通融別,純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嚴,顯所表故。

三、通妨難︰謂有問言.因果圓融.何以就因各別所表.故今釋云.實具四句.為約所表,故別屬因耳.然通別無礙。

然各攝無盡之德.故四事皆有十句︰初總.後別。今且就文.各分為四。

、總科四事。

「經」其地堅固,金剛所成。上妙寶輪、及眾寶華、清淨摩尼,以為嚴飾.諸色相海,無邊顯現。摩尼為幢、常放光明、恆出妙音、眾寶羅網妙香華纓,周帀垂布.摩尼寶王、變現自在、雨無盡寶、及眾妙華分散於地.寶樹行列、枝葉光茂。佛神力故,令此道場,一切莊嚴,於中影現。

第一、地嚴者︰心地十句分四者︰一、總顯地體.二、地相具德.三、地上具嚴.四、舉因結用。

一、總顯地體,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草座.多云座是金剛。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顯.徹華藏故.廣如彼品。

二【上妙】下,地相具德.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故.二【及眾寶華】,開覺悅他故.三【清淨摩尼】,圓淨明徹故.以上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以為嚴飾】。上皆形色。四、即顯色︰謂青黃等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互相映發,等彼波瀾.或諸色俱生.或更相攝入.含虛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自在、定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

三【摩尼】下,明地上嚴者︰

(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尼為體.二、三、光音明用.四、五、網纓辨飾。就因行者,降魔伏外為幢.智光常照.慈音外悅.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

(二)摩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變現,雨法寶故。

(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遍嚴心故。

(四)寶樹行列者.德行建立故。

四【佛神力】下,舉因結用︰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說難盡.故總云︰一切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具及地中現.明一一行中皆道場故。

五、釋本文︰言【徹華藏】者︰以華藏世界海,大蓮華地面,金剛所成故。此依本經.若依觀佛三昧海經第二,亦異常說,而未盡源.彼云「爾時菩提場地,化以金剛,滿八十里.其色正白,不可具見.此相現時,菩薩眉間白毫相光端潔正直.矗然東向.長一丈五尺.有十楞現」。釋曰︰既有里數,又言化以,故非極說。四因中【或於樹中現】者︰以上別中,第四寶樹行列故。言或諸嚴具及地中現者,以是歎地尊勝故。

【經】其菩提樹,高顯殊特。金剛為身.瑠璃為幹.眾雜妙寶以為枝條.寶葉扶疏垂蔭茹雲.寶華雜色分枝布影.復以摩尼而為其果.含揮發華間列。其樹周圍,咸放光明.於光明中,雨摩尼寶.摩尼寶內,有諸菩薩其眾如雲,俱時出現又以如來威神力故,其菩提樹恆出妙音,說種種法,無有盡極

第二︰覺樹嚴者︰即大智因感.十一句分四︰

一【其菩提樹】下,總顯高勝.長聳露,圓妙獨出故。約因︰即智超數表為高.本性不昧為顯.成物具德曰殊.更無二真為特。約果︰樹即菩提。

二【金剛】下六句,明體攝眾德。

(一)身是金剛︰金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為樹身也。

(二)幹是璃︰本智發解.內外明徹故。

(三)雜寶枝條︰解隨境差故。

(四)條假葉以為嚴.智資定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一蔭.百千定門同歸一寂.自蔭蔭他也。

(五)寶華異色.在樹分枝.承光則色同,於地布影︰表神通等法,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現心地。

(六)華雖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菩提.若自利果成,內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焰,若觸境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則含輝,解生佛相.已熟則發焰,還流教光體如之行所成.果無異因之果.故與華間列.故下經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

三【其樹】下三句,明妙用自在,展轉成益︰初依菩提智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圓明法寶.後教成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如雲出。

【又以】下一句,舉因結用︰謂佛力為因,流音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音還如性,故無盡極。廣多故無盡.豎長故無窮.無間故稱恆也。

【長聳等】者︰謂長聳為高.露釋顯.圓妙釋殊勝.獨出為特。然按西域記,長一百尺.即畢樹。

【表神通等法】者,即淨行品云「若見華開.當願眾生.神通等法.如華開敷」。

【下經云︰菩薩妙法樹等】者︰等取下文云「信種慈悲根.智慧以為身.方便為枝幹.五度為繁密。定葉神通華.一切智為果.最上力為鳥.垂陰覆三界」.釋曰︰此五十九經.所以引者,意明表法皆有文據.非是臆說。

【菩提智放教智光】者︰菩提即是證智.教謂差別之用,乃至言教.即教證二道.十地廣明。

【無心行成等】者︰陶隱居云「雲無心而出岫.鳥倦飛以知還」.凡舉雲義,雖有多種.多明無心。

【經】如來所處宮殿樓閣,廣博嚴麗充遍十方。眾色摩尼之所集成.種種寶華以為莊教。諸莊嚴具流光如雲.從宮殿間萃影成幢.無邊菩薩道場眾會咸集其所.以能出現諸佛光明不思議音,摩尼寶王而為其網.如來自在神通之力,所有境界皆從中出.一切眾生居處屋宅,皆於此中現其影像。又以諸佛神力所加,一念之間悉包法界。

第三︰明佛宮殿嚴.十句分四︰

一【如來】下二句,總明分量︰宮可覆育即是慈悲.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導若樓閣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內空故.嚴者莊飾,具眾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故.充十方者,稱法性故。

二【眾色】下二句,體相圓備︰一、體是摩尼.積德鎔融之所成故。二、相嚴多種.神通等法,悲寂用故。

三【諸莊嚴】下六句,妙用自在︰

(一)眾行發光.灑法如雲.雲更多義,至下當辨。

(二)光幢獨出︰萃者,聚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交際,承智起應,降魔超出故。

(三)內容眾海︰無邊菩薩.即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依中有正.亦果中有因.即明涅槃眾聖冥會。

(四)聲光寶網︰網者為防禽穢以益殿嚴.猶大教網.外防惡見,內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出佛智光,圓音妙說。言【不思議音】,略有四義︰一、音聲繁廣.二、所說難量.三、聲即無聲.四、一具一切。

(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此依中.依正混融,參而不雜︰明依大涅槃,能建大義.故曰出生。

(六)無染現染眾生是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出生.妄無自體還依真現。

四【又以】下,舉因顯廣︰謂德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理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遍十方,即通局無礙.集菩薩眾、出佛神通,即攝入無礙.現生含宅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陜無礙.一念即能延促無礙.又集菩薩因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種宮殿,此應說之。

【即明涅槃眾聖冥會】者︰無有一聖不證涅槃.猶如百川皆歸大海.故肇公云「恬然而夷.怕然而泰.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乎冥會矣」。

【染違性淨等】者,即通外難.謂有問言︰涅槃既無不包.染淨同在其內.何以果用即言出生.居處屋宅不言出生。故今釋云︰染淨之法涅槃實包.淨則順體.染則違體.證會涅槃方有大用.故曰出生。染既違淨非此出矣.而體不離,故云依現耳。

【然上充遍等】下,上直消經文.此下會成無礙。

【十種宮殿.此應說之】者,亦約表法之宮殿耳.亦同上文妙法樹矣.即五十四經.經云「佛子.菩薩有十種宮殿.何等為十.所謂菩提心是菩薩宮殿.恆不忘失故。十善業道福德智慧是菩薩宮殿.教化欲界眾生故。四梵住是菩薩宮殿.教化色界眾生故。生淨居天是菩薩宮殿.一切煩惱不能染故。生無色界是菩薩宮殿.今諸眾生離難處故。生雜染世界是菩薩宮殿.今諸眾生斷煩惱故。現處內宮妻子眷屬是菩薩宮殿.成就往昔同行眾生故。現居輪王護世釋梵是菩薩宮殿.為調伏自在心眾生故。一切菩薩行遊戲神通皆得自在是菩薩宮殿.善遊戲諸禪定解脫三昧智慧故。一切佛所授無上自在一切智王灌頂記是菩薩宮殿.住十力莊嚴作一切法自在故。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灌頂一切世間神力自在」。

【經】其師子座高廣妙好。摩尼為.蓮華為網.清淨妙寶以為其輪.眾色雜華作纓絡.堂樓閣、階砌戶牖,凡諸物像備體莊嚴.寶樹枝果周迴間列。摩尼光雲互相照耀.十方諸佛化現珠王.一切菩薩髻中妙寶,悉放光明而來瑩燭。復以諸佛威神所持,演說如來廣大境界,妙音暢,無處不及。

第四、師子座嚴。十句分四︰

一【其師子】下,總顯形勝。「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之.又說無畏之法故.得法空者何所畏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外邊不可窮.妙乃即事而真.好謂具德無缺。

【摩尼】下六句,體德圓備

(一)座臺摩尼︰即處正中.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法空隨緣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

(二)周座華網︰即外相無染.交映本空。

(三)淨寶為輪︰輪謂臺之處中,周帀輪圍.即具德周遍。

(四)華纓周垂︰諸覺諸通,垂化周攝。

(五)寶嚴填飾︰堂等略舉.凡諸總包.無處不嚴,故云備體.顯於法空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

(六)寶樹間飾︰間上象也.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隨因感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為間列。

三【摩尼光】下二句,妙用廣大︰

(一)淨寶出光︰如雲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知一切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為互照也。

(二)主伴寶用,互相發揮.謂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堪能隨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寶珠亦能分作.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珠.十方諸佛於中顯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類.下文雲集菩薩髻珠亦爾。用此嚴座者,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一切菩薩親授敬養.故因果寶珠俱來瑩燭.如來從果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王.菩薩心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瑩淨照燭。

四【復以】下一句,佛加廣演︰佛境如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為無不及.顯教皆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不顯,故云佛力.顯處嚴竟。

【空乃高而無上等】者,疏有三義,釋師子座.今唯約表法釋.【高廣妙好】,事則可知.下多就表。

【諸覺諸通】者︰淨名云「覺意淨妙華」.淨行品云「神通等法.如華開敷」。

【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者,釋寶樹枝果,周迴間列︰「菩薩妙法樹」,即前文所引.前云方便為枝幹.今以權實為枝.隨樹不同,分枝差別.隨枝有華,各各成果。隨因有異,感果不同.並依無相,不離法空之座。

【一一智中,知一切法等】者,如一實智知遍法界理.如一權智,窮事法界之邊.則二智圓明無不知也。言【一一法體.顯一切智】者.如於一塵能顯實智、權智、中道智、證智、教智、無邊智門。

【智論云︰輪王寶珠等】者,即第十二論說.「寶有三種人寶、天寶、菩薩寶」。人寶力少.唯有清淨光色.除毒除鬼除闇.亦除饑渴寒熱種種苦事。天寶亦大亦勝.常隨逐天身.可使令.亦可共語.輕而不重。菩薩之寶勝於天寶.兼能有人天寶用.又能令一切眾生知死此生彼因緣本末.譬如明鏡見其面像。

【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者,即文殊般泥洹經說「文殊身如紫金山等」.其文殊冠毘楞伽寶之所嚴飾.有五百種色.一一色中、日月星辰、諸天龍宮、世間眾生所希見事,皆於中現,是也。

【用此嚴座者】下,出嚴所以。言「寂照照寂,皆瑩淨照燭」者,準瓔珞經「妙覺方稱寂照.等覺照寂」.今菩薩寶義同照寂.如來寶珠即當寂照。

【佛境如空,故云廣大】者,即問明品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

【顯教皆從法空】下︰上就事說.此下約表.無有一法不從法界流.無有一法不歸於法界.故從座流.還周法界。

 

【經】爾時世尊處於此座.於一切法成最正覺。

伍、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佛.又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云何.故今顯之.謂具十種深廣功德.即是遮那十種無盡法界身雲.遍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身。

【前但云佛】下,疏文有二︰壹、彰大意.貳、文分下,開章。

壹、彰大意中二.第一、躡前徵起.第二、【謂具十種深廣】下,總答。

第一、躡前徵起.對前二文︰一、對標主.二、對別明時分。

第二、總答者︰初答前佛.後【遍於法界成正覺】者,答其成相。

文分為二︰第一、總辨.第二、別。

第一、總辨,即菩提身.具無盡德為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處.智處諸法無前後故.【於一切法】,示所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為正.至極名最.獲得名成.此當相解。

貳、開章別釋有二︰第一、總.第二、別。

第一、總.疏文有三︰一、當相以辨.二、寄對以釋.三、結歸就佛。

一、當相以辨︰【即菩提身】,總示所屬.【具無盡】下,釋世尊。【座相現時】下,釋爾時。【於一切】下,牒釋餘文。於中二解︰先當相解.後寄對明。言【開悟稱覺】者,二諦中道,理本湛然.妄惑所翳,久迷不見。今二障既寂,若雲卷長空,故名為開.了了分明,若晴天廓徹,故稱為悟。悟即覺悟,如睡夢覺.開即開發,如蓮華開矣。

若揀別者,凡夫倒惑,佛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為正.但知法有,未知法空.但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厭生死、空該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正,亦未名最。菩薩雖正,有上有修,不得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得名成。

二、寄對以釋.仍含二意︰一、對凡名覺.對小名正.對因名最.對位極名成。二、對凡名覺.對邪名正.對小名最.對因名成。一時雙牒.如文思之。

【但悟我空,未知我有等】者︰謂敵體與菩薩相反.二乘知我空法有.菩薩知法空我有。然二乘所空之我,菩薩亦空,謂是我執.若無我法中有真我.菩薩知有,二乘不知。若但約二空.了我空與菩薩同.不了法空與菩薩異。

【有厭生死,空該涅槃】者,此出上空有之過︰由謂法有故厭生死.不如菩薩了生死之本空,無可厭故.故淨名善意菩薩曰「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無縛無解.不生不滅。如是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又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樂世間為二.若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是為入不二法門」。二乘不能如是解故,故厭生死。言【空該涅槃】者,即涅槃經意.涅槃云「空者,所謂生死.不空者謂大涅槃」.今二乘謂生死為不空.以涅槃無餘永寂於空.故云空該涅槃。

【顛倒未除】者︰倒有八種.外道謂世間為常樂我淨,為四顛倒.二乘永寂計為涅槃.則無常樂我淨復,為四顛倒。若謂世間無常樂我淨,涅槃乃有常樂我淨.則名八行皆非顛倒.是則二乘但有無常樂我淨之四倒.此約與之。若奪二乘.二乘既不能知涅槃常樂我淨.則於無常樂我淨,亦不如實知.以其漫該.如蟲食木偶成字故.況不了生死實性即是涅槃,安離八倒.故云顛倒未除豈得稱正.餘如涅槃四倒品說。

【設許稱正亦未名最】者︰此對邪名正,對小名最。以上與之,能知我空,異乎外道,故得名正.不能雙覺二空及不空義,故不名最。

【菩薩雖正】下,亦有二意︰初對二乘不名正義.今對菩薩方得名正。【有上】者,上有佛故.【有修】者,未絕學故。

【設位極】下,對上二乘得名正義.則菩薩許得最名.但未成故佛方成耳。

我佛獨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了究竟.已出微細所知障故。

三、結歸就佛.具有成最正覺四字之義。謂【如量如理】下,對上所覺境中釋覺義。如量覺俗.如理覺真.三諦中道,亦如理攝.亦是合上二智,覺於中道。【了了究竟】,揀異菩薩.故涅槃云「十住菩薩,見不了了.唯佛世尊,名為了了」.故闍王云「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等」。

【已出微細】下,釋上了了究竟之言。二障有三種︰一、現行、二、種子、三、習氣。習氣種子名為微細.佛已盡故。然二障習氣通障菩提及大涅槃。若就別說,斷煩惱障,顯於涅槃。今成正覺,略言所知耳。

【經】智入三世悉皆平等。

第二、別中︰即約十德,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二、威勢超勝.三、福德深廣.四、隨意受生.五、相好周圓.六、願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自他依正。

一、三業普周,即別顯菩提身之相也.以成菩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

【三業普周等】者︰十中後五全十身名.前五無有身言.而義具之︰三業普周即菩提身.前總中已釋。威勢超勝即威勢身.福德深廣即福德身.隨意受生即意生身.相好周圓即相好莊嚴身。

中︰(一)法.(二)喻。

(一)法中三︰<一>意.<二>身.<三>語。

<一>意業.即釋上成正覺言。

意業疏文有三︰一、總標.二、別釋.三、總結。

一、總標.可知。

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乃橫豎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

二、別釋︰於中復二︰(一)略釋.(二)廣釋。

(一)略釋.可知。

智即二智、三智、四智、無障礙智。

(二)廣釋︰於中亦二<一>標能入之智.<二>別明智入之相。

<一>標能入之智.可知。

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復有二︰一者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以如理智證真名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智覺二諦是也」.二者證差別性即無差別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等正覺」。

<二>別明智入之相.即為四段︰《一》釋二智.《二》釋三智.《三》釋無障礙智.《四》釋四智.以無障礙智,約義即圓,故列在後.因三諦成,故釋居四前。

《一》釋二智者︰【以如量智達俗等】者.然入有二義︰一達、二證.故以達入俗、以證入真。然二智相者.攝論云「如人初開目是名加行智.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眼.後得智亦爾.應知如虛空是無分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如其勝義覺諸法故】者,證第二義︰上則二智別覺二境.則三世為俗、平等為真。今覺俗即真.是故三世即是平等.勝義是真.諸法是俗。今以真智而覺於俗.故令諸法即真勝義.以其性相非一異故。

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智也。此亦二義︰一、真俗互泯.雙遮辨中.則三世平等二相兩亡方為智入。二、真俗雖即而不壞相.即雙照明中。此二覺三諦之境。

《二》釋三智者︰【真俗互泯、雙遮辨中】者︰俗即真故非俗.真即俗故非真.非真非俗即是中道.則三世即平等故非三世.平等即三世故非平等.為兩亡也。

【真俗雖即,而不壞相】者︰謂即有之空方是真空.即空之有方為妙有.空有不二兩相歷然.如波即水而恆動.水即波而恆濕.故云雙照。

【此二覺三諦之境】者,結成也︰在境為一諦而三諦.在心為一觀而三觀.在果為一智而三智。如一圓珠.珠相喻有.珠淨喻空.圓明喻中.三無前後。此喻一諦而三諦.若以明鏡照之.珠上三義,一時頓現.即喻一觀而三觀。若就鏡中觀珠,珠之與鏡非一非異.則喻心境二而不二,為真覺也。

境既雙泯而雙現.智亦寂照而雙流.謂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為正覺也。

《三》釋無障礙智者︰謂合前二種中道為無障礙.然前三智圓融已為無礙.而未明遮照無礙.故復雙融明無障礙。然雙泯即前雙遮.雙現即前雙照。若境雙泯則無心於真俗為寂也.若境雙現則心權實雙鑑為照.故云智亦寂照而雙流。二種中道,既無障礙.二種二諦,居然相融。【謂無障礙智】下,結成。

言四智者,即圓鏡等四智也。通緣三世境故並入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平等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成所作智,普利平等。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身語等,皆是四智之所發現.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

《四》釋四智,疏文有三︰{一}總標.{二}會釋經文.{三}通妨難。

{一}總標.可知。

{二}【通緣三世】下,會釋經文︰然四智廣義,次下喻中,廣引論釋.今此但取其中同義。言【通緣三世】者,四智皆緣三世之境︰果位八識相應之智皆緣三世.故並入三下釋平.言【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者︰論云「此智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故云離諸分別。又云「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故云依持平等。意云︰雖言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由無分別故得平等。

【平等性智,證平等性】者︰論云「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皆悉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既云自他有情皆悉平等,即是所觀平等.故云證平等性。

【妙觀察智,觀察平等】者︰論云「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既云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此即明平等能遍觀一切諸法.故云觀察平等。

【成所作智,普利平等】者︰論云「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現種種變化三業」.此即普利之義.不揀怨親,豈非平等。

【四智圓融一句攝盡】者,歎勝也。【下身語皆四智之現】者,明此中用四智之意.以觀下文佛德與唯識論釋四智同.故云皆是四智之顯現.所以總中宜用四智釋也。

{三}【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下,通妨.謂有難云︰四智菩提,有為無漏.非我經宗.何得參雜釋此玄旨。故今通云︰四智菩提,性相二宗皆具有之.但義小異耳.用之無爽。謂圓融無二是其一義.故彼宗說四不得相雜。今明一智便具四智.故下出現,以四寶珠喻其四智.經云「復次佛子.譬如大海有四寶珠.具無量德.能生海內一切珍寶.若大海中無此寶珠,乃至一寶亦不可得.何等為四.一名積集寶.二名無盡藏.三名遠離熾然.四名具足莊嚴。佛子.此四寶珠.一切凡夫諸天龍神等悉不得見.何以故.娑竭羅龍王以此寶珠端嚴方正.置於宮中深密處故.佛子.如來應正等覺大智慧海亦復如是.於中有四大智寶珠.具足無量福智功德.由此能生一切眾生聲聞獨覺學無學位及諸菩薩智慧之寶.何等為四.所謂無染著巧方便大智慧寶(一、大圓鏡智︰離諸分別,名無染著。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巧方便故).善分別有為無為法大智慧寶(二、平等性智︰觀一切法有為無為自他境相,名巧方便。利他平等,名善分別)別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大智慧寶(三、妙觀察智︰此智善觀察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故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無量法者,即攝觀無盡總持定門而言說者,雨大法雨,斷一切疑)知時非時未曾誤失大智慧(四、成所作智︰知機知時,作所應作故)若諸如來大智海中,無此四寶.有一眾生得入大乘,終無是處。此四智寶,薄福眾生所不能見。何以故.置於如來深密藏故」。其一一智皆云平均正直端潔妙好.即具四智之德故.況同一性居然融通。言【修生本有非一異故】者,第二意,不同彼宗。彼宗四智修生、涅槃本有.今即四智是本覺智.修生之四非別有體.如金成像,金像不殊故。

然上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即法身也.理智無二.為真法身。

三、總結︰所以結者,欲明一菩提身,已具法報二身.況具下九。

 

「經」其身充滿一切世間.

<二>身業也︰通三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總故.此其身通於三身十身.無不充滿。

身業有二︰《一》總明.《二》別釋。

《一》總明.可知。

法身普遍,世所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身無礙,亦同理遍.並是圓遍,而非分遍。謂一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佛皆圓滿。總看亦現.別看亦現。

《二》別釋︰於中二︰{一}隨相各別遍.{二}圓融總攝遍。

{一}隨相各別遍︰且寄三身以明.下明攝十以為三故。今明法身本體遍.智身修成如體而遍.色身即體之用遍.法身如虛空遍.智身如日光遍.色身如日影遍。

【並是圓遍】下,別示遍相.三身皆如下說,故云並是。言【並是圓遍】者,若大若小皆圓滿故。【非分遍】者,非是分析散布令遍。【謂一切】下,示圓遍相.纖塵亦圓.則可了。【總看亦現】者︰遍法界內唯是一佛.佛身充滿於法界故。言【別看亦現】者︰則向一一國土、一一塵中皆見全身.故下經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是也。又總別看者,總則一身,處處皆有.別則支分,眼耳鼻等各遍法界.故現相品云「佛眼云何無有量.耳鼻舌身亦復然等」。

又國土等即是我身土等.體外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等故。餘一一身互望融攝.猶多燈光各互相遍。

{二}圓融總攝遍︰謂前明能遍三身,非所遍土.今明能遍即是所遍,能所互融故.又明一一身相融和雜遍故.又上約佛身上十身,謂菩提願化力莊嚴等.今明三世間無礙之十身,謂國土眾生等.故十身相作於何不融.故云猶如燈光.經云「譬如冥室百千燈.一一燈光遍室內.諸佛身智亦復然」。

 

「經」其音普順十方國土。

<三>語業也。「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音.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故」。二、順所宜說法︰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遍︰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故。

「經」譬如虛空具含眾像.於諸境界無所分別.又如虛空普遍一切.於諸國土平等隨入。

(二)喻顯.通喻三業。然佛三業非喻能喻.唯虛空真如略可顯示.更以餘喻便為謗佛。然虛空喻,有同不同.故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妙法所圓滿等」。此顯不同.今分取同義。同義多種,如下十忍品。

喻顯中二︰一、總明大意.二、開章別釋。

一、總明大意者︰言【佛三業非喻能喻】者,八十卷末云「三界有無一切法.不能與佛為譬喻.譬如山林鳥獸等.無有依空而住者。虛空真如及實際.涅槃法性寂滅等.唯有如是真實法.可以顯示於如來」.即其文也。又佛地論第四云「如契經言.乃至所有施設譬喻,喻諸如來所有功德.一切皆是謗諸如來。唯除一喻,所謂虛空,可喻如來.戒等無量功德同虛空故」。

【然虛空為喻,有同不同等】者︰上兩句標.下釋二相。(一)釋不同.即第五回向之文.此明佛有自利之德.不同虛空不能自利。而言等者,等取次下經文云「於一切處,令諸眾生,積集善根,悉充足故」.此明如來有利他之德,不同虛空。(二)【今分取同】下,釋同義.但是分同。言【同義多種,如下十忍品】者,即第十如空忍經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了一切法界猶如虛空,以無相故.一切世界猶如虛空,以無起故.一切法猶如虛空,以無二故.一切眾生行猶如虛空,無所行故.一切佛猶如虛空,無分別故.一切佛力猶如虛空,無差別故.一切禪定猶如虛空,三際平等故.所說一切法猶如虛空,不可言說故.一切佛身猶如虛空,無著無礙故」。釋曰︰上所引文,若取總通.無相無起等,皆是虛空多義。若取別相.唯取無分別、無差別、無著無礙.以喻於佛、佛力、佛身故。又彼忍下文云「譬如虛空.一切法依.不生不沒.又云.不可破壞.又云.一切世間之所依止,而無所依.又云,無生無滅,能持一切世間生滅.又云,無方無隅,而能顯現一切方隅.又云,非行非住,而能示現種種威儀.又云,非色非非色,而能示現種種諸色.又云,非久非近,而能久住現一切物.又云,非淨非穢,不離淨穢.又云,一切世間皆現其前.非現一切世間之前。又云、普入一切而無邊際等」.皆喻菩提。經具有合,今略不引。例喻於佛,亦具上諸義。以十忍位是等覺故,故可同佛。

今有二喻.開成四義︰<一>含攝喻.兼無分別義.<二>普遍喻.兼遍入義。

二、開章別釋︰於中有三︰(一)總顯喻相.(二)喻其所喻.(三)結示有歸。

(一)總顯喻相.可知。

以此四喻,喻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故」.此總喻也。

(二)喻其所喻︰別喻三業即為三段.古人唯將前喻喻於意業.後喻身語.普遍喻身,隨入喻語。今並喻三業.但引文證,居然可知。

第一段喻意業中,文分為二︰<一>引經總釋.<二>隨相別明。

<一>引經總釋︰言【佛智廣大同虛空】者,通於二智四智.然下三句云【普遍一切眾生心.悉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異分別】.了世妄想即是量智.不起分別即是理智。而今但取廣大同空.則二四皆廣.故云總也。

<一>含攝喻.兼無分別義中︰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無分別而證入。

<二>隨相別明︰於中二︰《一》喻二智.《二》喻四智。

《一》喻二智中,取前喻中包含之義,及後喻中普遍之義.以斯二義,並喻量智。量智知差別故似包含義.無法不知是普遍義。言【理智無分別而證入】者,取前喻無分別義.後喻平等隨入義。總取二義以喻理智.理智即無分別智.方能證入真如故。

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下經云「菩提智,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所現言,無有分別。

《二》以二喻喻四智.於中二︰▲『一』以初喻喻於圓鏡及平等智.▲『二』以後喻喻後二智。

▲『一』喻於圓鏡及平等智復二︰【一】別釋喻相.【二】總結喻意。

【一】別釋喻相中,復二︰「一」喻鏡智.「二」喻平等性智。

「一」喻鏡智中又二︰{一}引唯識證包含義.{二}引當經雙證二義。

{一}引唯識第十云︰「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釋曰︰純者無雜.淨者離染.圓者滿義.現種依持者,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能現能生身土三智之影.餘文可知。

{二}【下經云.菩提智普現】下,引當經雙證二義︰經云「譬如大海普能印現四天下中一切眾生色身形像.是故共說以為大海.諸佛菩提亦復如是.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所現言,無有分別】者︰上現心欲等即證含攝義.今證無分別義.然唯識鏡智亦有無分別義.前疏總中已引用故.故今略之。然無所現,有其二義︰一、所現即空.二、無心而現。今取後義。

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分別。無分別言,顯無差別.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等」。

「二」喻平等性智亦二︰{一}引唯識.{二}引當經。

{一}引唯識︰論云「二、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皆悉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形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釋曰︰由昔因中執有我故,自他差別.今我執既無.故皆平等.隨十地有情所樂.由無住涅槃所立.此識恆共悲智相應.一味無漏。

【亦無分別】者︰然唯識論平等智中,無有無分別言。今言亦無分別,乃有二意︰一、依唯識︰四智通緣真如境故,是無分別.二者約境無差名無分別。今初︰論云「大圓鏡智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三分二,準此應知」。釋曰︰準此論文,四智各通二智.並通緣真俗。今且約於增勝而說.增勝二喻各配二智。

【無分別言,顯無差別】者,即此第二意.然所觀二境無分別故.能觀之智亦無分別.故無分別言,顯無差別。此顯平等性智無分別義與鏡智不同。鏡智無分別,若明鏡之無心.平等性智無分別,如日合空,空無異相,名無差別.謂不分別差別相故.故攝論第八云「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能分別亦無」。

{二}【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等】者,引當經︰即出現品菩提相中.經云「佛子.如來成正覺時.於一切義無所觀察」。而言等者,等取餘經云「於法平等,無有疑惑.無二無相.無行無止.無量無際.遠離二邊.住於中道.出過一切文字言說」。釋曰︰無所觀察證大圓鏡無分別義.於法平等下,證平等性無分別義.餘義兼具。

是以太虛能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虛.太虛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虛.以況我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法。

【二】總結喻意︰在文可了。

<二>普遍喻.兼遍入義中︰妙觀察智無不遍知.即普遍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

『二』以後喻喻妙觀察及成所作智.有四︰【一】引唯識.【二】引當經.【三】結成喻意.【四】總結難思。

【一】引唯識者︰言【妙觀察】者,論云「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釋曰︰神用無方稱之曰妙.緣自共相名為觀察.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等。又攝論云「圓成實性為共相.依他起性為自相」。言攝觀者,攝即藏義.觀即觀察.六度道品為功德寶.諸神通等為作用差別.既觀有情自相共相等.明無不遍知也。

【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者︰論云「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釋曰︰既云種種三業成所作事,豈非委曲成就於物,無所遺漏。此言即周易繫辭云「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注云「範圍者,擬範天地而周備其理也。曲成者,乘變以應物,不係一方者也.則物宜得所矣」。此說易之德.今借況佛之德耳.唯識結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會二宗義,已如上說。

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遍一切眾生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智用遍。又云「得一切法界等心」.此約證遍。「智性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

【二】引當經釋︰於中二.「一」釋普遍.「二」釋隨入。

「一」釋普遍中有四種遍︰一、約智體遍.二、約智用遍.此二即第八十經,已如前引.三、約契證遍︰心與境冥.即出現品菩提章文.四、約理遍者,即義引起信論云「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性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名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釋曰︰此文亦可證下身遍.今但取其二性不異之義,以明智性之遍。上言智體,以智為體.今是理性,與前懸隔。

云何遍入.不壞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間諸國土.一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

「二」釋隨入︰今先正釋︰言【不壞能所】者,由前普遍之言有其二義︰

{一}有能所遍︰謂約體遍,眾生是智中物故。

{二}無能所︰若約理遍,所遍全是能遍體故.則能所不二.故今此義不壞能所.所證能證二相容差。

【故下經】下,引證︰即問明品,佛境甚深中,答佛境入文。然彼中意,入有二義︰一者色身入.二者智身入。今取智入.身入可見。智入唯智能知.故云非彼所能見。

【由隨於如】下,釋平等入言。此乃義引.淨名目連章云「法隨於如,無所隨故.謂若有所隨.所隨則在能隨之外.能隨之法,乃在所隨如外。所隨之如,不遍能隨。由無所隨,當體如矣。若約觀行,隨如之心不生,真順如矣」。下明亦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即其義也。

是以虛空遍入國土、國土不遍入虛空.有國土處必有虛空.有虛空處或無國土。虛空之於國土平等隨入.國土之於虛空.自有彼此。

【三】結成喻意.於中︰「一」結喻「二」法合。

「一」結喻中︰先、結遍入.後【虛空之於國土】下,結平等隨入義。

空可喻佛智.國土可喻三世.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佛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有始終。

「二」法合︰於中復二︰{一}合遍入.{二}合隨入。

{一}合遍入者︰言【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者︰佛智通達、染淨無礙,一念普觀無量劫故.則知佛智無不遍知.如來定慧無邊際故.前觀無始,後無終故。言【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者︰謂真如實際涅槃法性是佛智證,彼無三世故。

{二}【佛智之於三世】下,釋隨入之言,可知。

此猶約不二而二說耳.若二而不二.國土虛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舉一全收.普遍亦然.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斷.故名佛智為不思議也。

【四】總結難思者︰於中三︰「一」就隨入義結.「二」例普遍.「三」總結二喻。

「一」就隨入義結︰由上隨入之言,約不壞能所.故云不二而二說耳。則喻中虛空為能入、國土為所入。法中佛智為能入,三世為所入.所入不得為能入.今皆互相入,則國土亦入虛空、三世亦入佛智.故云舉一全收。

「二」【普遍亦然】者,例普遍也︰上但佛智遍三世.今三世亦遍佛智也。【三世間圓融等】者,兼結上來包含之義,及無分別,皆悉圓融故云不可思議。

「三」【故名】下,總結二喻。

次以二喻喻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出現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虛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虛空無有分別,亦無戲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諸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有分別.即第二義。佛身充滿於法界.即普遍義。又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遍一切法一切國土等」.即普遍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等隨入義。

第二段喻身業︰亦具四義︰初義引經文舉況,以釋含攝之義.故云【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世界成就品云「一毛孔內難思剎.等微塵數種種住.一一皆有遍照尊.在眾會中宣妙法」。出現品云「如人持尺量虛空.復有隨行計其數.虛空邊際乍可得.佛一毛孔無涯限」.次下文云「一一毛端,悉能含受一切世界而無障礙」.皆即一毛含法界義也。

【出現身業第二】下,引此一喻證前含攝,兼無分別.但合文未具.具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以智光明普照明故.令一切眾生世出世間諸善根業皆得成就.而如來身無有分別亦無戲論.何以故.從本已來一切執著、一切戲論,皆永斷故」.對文可知。

【佛身充滿於法界】者,即現相品.下三句云「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此四句皆普遍義.今但用初句足已為證。

【又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等】者︰引此一文.亦證二義.謂普遍隨入二喻。喻中次釋.經云「何以故.虛空無身故」。合中略引.具云「如來身亦復如是.遍一切處.遍一切眾生.遍一切國土.非至非不至.何以故.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現其身」.今但略引,足證遍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等隨入】者︰謂無身故非至.非至即平等.非不至即不礙至.是隨入義。

次以四義喻語業者︰如來於一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故.如來音聲無不至故.應知如來音聲無斷絕.普入法界故。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喜故.即隨入義。

第三段喻語業︰如次證四義。言【如來於一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者︰即證含攝義。亦是義引.即出現語業中第四善口天女喻.合云「當知如來亦復如是.於一音中出無量聲.隨諸眾生心樂差別.皆悉遍至悉令得解」.釋曰︰據其末句可證遍至.今但取前即含攝義。又妙嚴品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亦即含攝義也。

【舍支天鼓無心出故】者.即證第二無分別義.此有二喻︰一、舍支者,即十忍品如響忍云「如帝釋夫人阿修羅女名曰舍支.於一音中出百千種音.亦不心念令如是出。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入無分別界,成就善巧隨類之音.於無邊世界中恆轉法輪」。天鼓即出現語業第三天鼓覺悟喻.結云「佛子.彼天鼓音,無主無作.無起無滅.而能利益無量眾生」.下法合竟.結云「而如來音不住方所.無有言說」.即無心出義。又如隨好品,天鼓為諸地獄天子說法云「諸天子.如我說我,而不著我,不著我所.一切諸佛亦復如是.自說是佛,不著於我、不著我所」.即無心義。故諸論皆云「佛身如摩尼珠無心現色.佛口如天鼓無心出聲」.皆無分別義。

【如來音聲無不至故】.亦出現語業第一相云「應知如來音聲遍至.普遍無量諸音聲故」.此證第三普遍義。

【應知如來音聲無斷絕,普入法界故】.此全證平等隨入之義.以普入故.法界平等故。

【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下,引於二文.別證平等隨入二義。彼文具云「應知如來音聲無邪曲.法界所生故」。言【隨其信解令歡】者,具云「應知如來音聲,隨其心樂,皆令歡喜,說法明了故」。

上來四文,皆出現語業。

以空一喻,遍喻三業.故云正覺得無量清淨三輪.明文昭然,非是穿鑿.菩提身竟。

(三)結示有歸:謂既明文具有故.應不可唯以初喻喻意業,及將後喻喻身語也。

 

【經】身恆遍坐一切道場.菩薩眾中威光赫奕.如日輪出照明世界。

二、威勢身超勝:謂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周遍。言【一切道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遍坐法性道場.(二)法身,非坐而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行道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此四義便故來。若正約威勢身,略辨六類道場︰(一)遍一切同類世界道場.如名號品等說。(二)一切異類世界.謂樹形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中。(四)一切世界海中.並如華藏品說。(五)一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六)剎塵帝網無盡道場.并前十種.故云一切。言【菩薩眾中威光赫奕】者,正顯威勢超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超餘.【如日輪出照明世界】,約喻以顯.映山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喻遍坐道場.大明流空.餘輝掩輝。赫日之照,難究其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不能測也。既云照世,則終益生盲.先照高山,獨言菩薩。二、威勢超勝.

此段疏文有三︰一、標章.二【謂隨諸】下,引論總釋.三【言一切道場】下,牒文別釋。

一、標章.可知。

二、引論總釋中,即唯識論平等性智之用.以四身明義,此當他受用身故.雖語於土,意正取身。唯識第十云「二、他受用身,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釋曰︰彼唯據淨土.今十身圓融.染淨交徹.與彼小異耳。

三、牒經別釋者︰上就別義配受用身為順法相.此中據實,故說十身皆坐道場。而言「此四義便故來」者,為順十身別故。

若將十身配十道場︰初二(智身、法身)可知。三(法門身)即福德身、願身、相好莊嚴身。以福德云,三世所行眾福大海是萬行故.願是眾行之本.以行填願方能遍周故.相好莊嚴由行成故.故十佛中名業報佛.由萬行事業報得相好故。如云「不可思議大劫海.供養一切諸如來.普以功德施群生.是故端嚴最無比等」.皆約因成相好也。然法門之言,是天台依智論立名.即功德法身。四、幻化身︰即化身、意生身及力持身︰此三皆屬化身攝故。菩提身為總.亦此化身攝。此四具九.兼後威勢則十身具矣。上約別說,既十身圓融.隨舉一身即十身具.故坐一道場即坐十類。今就相顯故說不同耳。

已知十身所坐之處.次當別釋遍坐之義︰

智身︰遍坐法性道場者︰法性是所證.以能證智,安處理故。

法身︰非坐而坐道場者︰法身既無能所故曰非坐.非坐之坐湛然安住名坐道場。

法門身等者︰即淨名經光嚴童子章云「佛告光嚴童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光嚴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出毘耶離大城.時維摩詰方入城.我即為作禮而問言.居士從何所來.答我言.吾從道場來。我問道場者何所是。答曰.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發行是道場,能辦事故.深心是道場,增益功德故.菩提心是道場,無錯謬故.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持戒是道場,得願具故.忍辱是道場,於諸眾生心無礙故.精進是道場,不懈退故.禪定是道場,心調柔故.智慧是道場,現見諸法故.廣說乃至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如是善男子.菩薩若應諸波羅蜜教化眾生.諸有所作,舉足下足,當知皆從道場來,住於佛法矣」。釋曰︰光嚴謂事道場,故問道場何者是.淨名以法表示,故萬行為得道之處即是道場.故曰法門身坐萬行道場耳。

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者︰涅槃云「吾今此身是幻身矣.則所得道之處.如水中月」。故昔人云「修習空華萬行.安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成夢中佛果」.意云.若因若果皆從緣生,如幻夢故。

【若正約威勢】下,別辨十身之一,坐六類道場。但自狹之寬.威勢既通變化他受用身.故約諸剎漸寬周遍法界乃至重重。

言如名號品等說者,等取四聖諦、光明覺品、及昇忉利天宮品︰謂遍法界虛空界皆有百億四天下等,一類相似佛皆遍故.已如前引。其名號四諦皆先列百億,後結周遍,皆有百億十千名等.故知皆是同類界也.下之五類至下當見。

菩薩眾中等者,即以此文顯是威勢身也.映蔽菩薩。

【映山出沒等】者︰謂映山出沒,如化身坐道場.【無隱顯】者,即法身坐道場.【處處全現】下,即報身坐道場.以即應即真故,隨處即全,皆無異體。

大明流空下,正釋威勢︰大明即日.餘輝謂星月等.日喻如來.月喻菩薩.星等以喻餘眾生.正取映奪是威勢義.兼菩薩不測亦威勢義。言【赫日之照難究其涯】者,即夜摩會勝林菩薩偈云「譬如孟夏月.空淨無雲翳.赫日揚光輝.十方靡不充。其光無限量.無有能測知.有目斯尚然.何況盲冥者。諸佛亦如是.功德無邊際.不可思議劫.莫能分別知」.可見。

既云照世下,通妨︰謂有問言.既十身圓融,則普應一切,何為唯處菩薩眾耶.故義取喻中如日輪出之言.則無所不益.故云終益生盲.及照高山.皆是出現品。並如前引。

【經】三世所行眾福大海,悉已清淨.

三、福德身深廣︰三世佛德昔皆遍學.今三際已斷、垢習斯亡,故眾福皆淨。

【今三際已斷】者︰此下釋清淨義。若有三世相,福非清淨.稱法界修故無三際。謂不從前際來、非向後際去、不於現在住。法身已淨為斷三際,福豈可量.萬行之上垢習斯亡,故云清淨.謂恆沙等煩惱皆已盡故。

【經】而恆示生諸佛國土。

四、隨意受生︰一、隨他意,處處受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般若恆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

隨意受生】者,即意生身。然意生有二義︰一者是喻.猶如意去,速疾無礙故.二者是法.自有二義︰一、隨自意.二、隨他意.總謂隨意速疾而成故.餘義至迴向品辨。

【謂慈悲般若,恆共相應等】者︰此即唯識平等性智之用.此下配屬於化身.略舉一相.實則此身亦通他受用.隨十地菩薩意所生故。又悲智相導,通化用故.化身即是無住涅槃之大用故。

【感而遂通】者︰即周易繫辭云「夫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注曰「至神者,寂然而無不應.斯蓋功用之母.象數之所由生」.意明亡象方能制象.遺數方能極數.非動方能應動。彼取易之虛無,無動故能無不動.今借此言,以況如來內體圓寂,外應群生.躡上眾福已淨之體寂,便言而恒示生.故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即法身無生,無所不生耳。

【經】無邊色相,圓滿光明.遍周法界,等無差別.

五、相好莊嚴身︰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蓮華藏微塵數相名相無邊.而皆稱真.則一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稱法界.故云圓滿。廣處陜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

【經】演一切法.如布大雲.

六、願身演法.謂雨大法雨斷一切疑。故下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恆轉無上輪」。然經二句.上法下喻.文含多意︰一雲喻於身.雨為說法.法喻影略。又先興慈雲,後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隨物機宜,雲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心等。

願身演法有三︰一、標示︰二【故下經云】下,引文證成。三【然經二句】下,牒經委釋。

一、標示︰謂雨大法雨,斷一切疑,即引唯識妙觀察智之文.釋成此義。

二、引文證成.可知。

三、牒經委釋者.此中總有五意︰【一雲喻法身.雨喻說法.法喻影略】者︰然出現語業第十娑竭羅龍王降雨喻中,廣說諸處雲色不同.雨亦各別。合中云「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無上法王,亦復如是.欲以正法教化眾生.先布身雲彌覆法界.隨其所欲,為現不同.所謂或為眾生現意生身雲.或為眾生現化身雲.或現力持身雲.色身雲.相好身雲.福德身雲.智慧身雲.諸力不可壞身雲.無畏身雲.法界身雲」.皆有或為眾生現言。次復云「此相現已.一切眾生身之與心,皆得清涼.然後從如來大法身雲、大慈悲雲、大不思議雲,雨不思議廣大法雨.令一切眾生身心清淨.所謂為坐菩提場菩薩雨大法雨,名法界無差別等」.故知雲為現身.雨為說法。言【法喻影略】者︰法中但有法說.喻中但有興雲故.若具,應云「廣現化身.演一切法.如布大雲.雨大法雨」。

又先興慈雲,後注法雨者︰亦即上出現所引之文。

一雲一雨,所潤不同者︰即法華藥草喻品云「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敷實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喻也.合云「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遍世界、天人阿修羅.如彼大雲普覆三千大千世界」。釋曰︰上即合雲。次云「如來於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釋曰︰上即合雨。何以知是一耶。次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即一雲一雨之義也。偈云「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亦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下云「為大眾說.甘露淨法.其法一味.解脫涅槃.以一妙音.演暢斯義」.乃至云「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等」.皆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也。

亦隨物機宜,雲雨各異者,亦出現意.上引法華,雲雨則一.所潤不同.喻佛身說法,曾無有差.異在於物。今明佛能具異.謂現十種差別身雲.降十法雨.如娑竭羅龍王興雲「或現閻浮檀金光明色.或毘璃光明色.或白銀光明色.或玻光明色等」.即雲不同也。次云「所謂於大海中,雨清淨水名無斷絕.於他化自在天,雨簫笛等種種樂音,名為美妙等」.即雨不同也.故云雲雨各異。

掩塵蔽日,普覆無心者.即十地經及法華意︰法雲地云「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力起大悲雲.震大法雷.通明無畏以為電光.福德智慧而為密雲.現種種身周玄往返.於一念頃普遍十方,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演說大法.摧伏魔怨。復過此數.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隨諸眾生心之所樂甘露雨.滅除一切眾惑塵焰.是故此地名為法雲」。釋曰︰此即掩塵及普覆義。無心之義乃是通說.即出現云「復次佛子.譬如海中有大龍王名大莊嚴.於大海中降雨之時.或降十種莊嚴雨.或百或千或百千種莊嚴雨.佛子.水無分別.但以龍王不思議力令其莊嚴.乃至百千無量差別。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是.為諸眾生說法之時.或以十種差別音說.或百或千或以百千.或以八萬四千音聲,說八萬四千種行.乃至或以無量百千億那由他音聲,各別說法.令其聞者皆生歡喜。如來音聲無所分別.但以諸佛甚深法界圓滿清淨.能隨眾生根之所宜.出種種言音皆令歡喜等」.即無心義。即娑竭興雲喻中亦云「雖彼龍王其心平等無有彼此.但以眾生善根異故而有差別」.亦是無心之義。法華亦云「我無貪著.亦無限礙.又云,等雨法雨.而無懈倦」.皆無心義。

【經】一一毛端,悉能容受一切世界,而無障礙.各現無量神通之力,教化調伏一切眾生。

七、化身自在︰謂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自在故.文中二︰

先明廣容︰謂於如來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剎而無障礙。無礙有二義︰一、以一小毛現多大剎.則一多大小無礙。二、此毛多剎與彼毛多剎參而不雜.則隱顯無礙。

後【各現】下,普遍︰以廣容不礙普遍故.還於前毛內剎中神力調生.若廣遍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作事.居然易了。

【謂於大眾會】下,即引唯識妙觀察智之用,釋成化身。

先明廣容者︰然法界如空有二義︰一、廣容.二、普遍。今一塵如法界之包含故,即是廣容。

以廣容不礙普遍下,出毛內調生所以︰謂廣容則收法界入於一毛.普遍則展一毛遍於法界。今毛正容無邊剎時即普遍故.便遍所容剎內。

若廣遍十方示現下,二、舉況以釋︰謂尚遍毛內,何況外耶.疏文即是成所作智之妙用也。

【經】身遍十方而無來往.

八、法身彌綸︰以法為身,本來湛遍,故無來往.依法現色,還如法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

【法身彌綸】者,標章︰彌綸即周遍包羅之義。【以法為身等】者︰先明法性法身遍無來往。後【依法現色】下,約應化法身明無來往。所以用此釋者,由下以三身收之,以此屬化身故。

【經】智入諸相,了法空寂

、智身窮性相之源︰相別曰諸、性皆空寂、性靜故寂.相無故空。

【經】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一切佛土不思議劫所有莊嚴悉令顯現。

十、力持身.能持自他依正.於中︰(一)持正報.(二)【一切佛土】下,能持依報。

(一)持正報︰神謂妙智.變謂現身.轉變變現俱名為變.皆能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

(二)能持依報者︰橫盡諸土、豎窮諸劫,所有嚴事常持令現。

上約十身.若約三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恆下,化身.身遍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前一自受用報.後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眾。以諸教中,說三身四身成說等別.今皆圓融,於一始成,無不頓具。十身為正.三四義兼。又毛內調生,光中持剎,如空普遍等,亦即國土等十身.三世間之圓融,豈報化之云別。是知略以十德,歎於教主.其一一德無不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力持等】者.疏文有二︰先正釋力持.此經分二︰

上約十下,第二以三身收束也.於中五︰一、正以三身四身收之.二、出收所以.三、揀權實.四、融國土等身.五、結歎難思。

一、正以三身四身收之者︰然則十身望三有通有局.菩提為總亦是化身.餘九身中,願、化、力、持,此唯化身.意生、威勢,通他受用及與變化.福智、相好,通於二報及變化身.法局法性。今且取順次,故為此配。所以前菩提身,復明真身.向來法身,復明色身.欲順今次第配故耳。

二【以諸教中三身等】者,出收束所以︰謂有問言.何用更以三身收束十身.故今釋云.以諸教三四迢然不同.今明圓融一身具三,則權實有別。言【三身成異】者︰法身無成,但出障為成.報身四智創圓為成.化身八相菩提樹下為成。【三身說異】者︰法身無說.報身佛佛相見亦無有說.化身有說。若攝末歸本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即報身說.報同所證,是法身說。言【四身成說異】者︰於報身中,開自他受.自受用遍法界成則無所說.他受用為十地成為十地說。若依楞伽︰四佛皆說,而說不同。言四佛者︰一、化佛.二、報生佛.三、如如佛.四、智慧佛。初化.次報.後二皆法.如如及如如智為法身佛.亦可智亦是報,自受用故。言說異者︰化身說施戒等因緣法.報佛說三性法,謂為地上菩薩說令成佛故.法佛唯說離心自性,則以無念會於法界.是故法佛唯說法性.智佛說者依淨法界,了相智覺,如說而解,故名為說。

三【十身為正】下,揀權實。

四【又毛內調生】下,融國土等十身︰毛內調生則有眾生身、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及業報身.光中持剎是國土身.如空普遍是虛空身。上菩薩眾中亦菩薩身.如來居然可見。言【三世間圓融,豈報化之云別】者︰十身中,眾生業報即眾生世間.國土虛空即器世間.餘是智正覺世間。此三情非情異、染非染異,尚得為一.豈一如來身上而分報化之殊.明知權說隔歷,難可比此圓融。

五【是知略以十德】下,歎難思,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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