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會本卷第四 < 新修華嚴經疏鈔>

 第二、敘西域者︰即今性相二宗,元出彼方,故名西域.謂那爛陀寺同時有二大德︰一名戒賢.二名智光。

文分為二︰第一、正序.第二順違。

第一、正序中,賢首起信論疏,初義理分齊中敘之。於中二︰一、總序源由.二、雙釋所立。

一、總序源由︰然真諦笈多波頗三藏皆是西域.而躬親在斯分教.故屬此方所收.下二大德本是西方分教,故云西域耳。

【那爛陀】者︰此云施無厭.然案唐三藏傳似智光乃戒賢弟子。而今云【同時】者,或恐名同人異.或是師資,不妨立義,所宗復異。又準無行禪師書亦云.西方有二宗並行︰一宗無著天親.一宗龍樹提婆。龍樹之宗,玄標纔舉,則無著牽羊.翎羽暫騰,則陳那亂轍.則同時定有二宗。又案西域記,唐三藏初遇龍樹宗師.欲從學法.師令服藥,求得長生,方能窮究三藏.自思本欲求經.恐仙術不成,辜我夙願.遂不學此宗.乃學法相之宗。若藏尚義分齊云︰法藏於文明年中,幸遇中天竺國三藏法師地婆訶羅.唐言日照.於西太原寺翻譯經論.躬親問之.故有憑矣。

一、戒賢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深密等經,瑜伽等論.立三種教.以法相大乘而為了義.即唐三藏之所師宗。謂佛初於鹿苑轉四諦小乘法輪,說諸有為法皆從緣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緣生無我,翻外有我.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阿含等是。第二時中雖依遍計所執,而說諸法自性皆空,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說有.即諸部般若等經。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即解深密經等。是故於彼三時,初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遍計性空,餘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此依深密所判。

二、雙釋所立,即為戒賢與智光。二人中皆有五︰(一)師資相承.(二)所憑經論.(三)正顯所立.(四)彰了不了.(五)結成所憑。

(一)師資相承︰戒賢中初師資相承中,彌勒位極,此為上古.無著初地,此為中古.護法難陀,未有得聖之文.但是當時英彥.化世未久.故云近踵。

(二)【依深密等經】者,所憑經論等︰取佛地等經.瑜伽等論,等取對法顯揚等法相之論.餘並可知。

(三)立三種教下,正顯所立。於中先總.後別。總中以法相大乘為了,則顯法性為不了.唐三藏師宗者,具如西域記及三藏傳廣說。

謂佛初下︰別顯三教.即為三別.一一教中各有三定︰一、時定︰謂有初時等故.二、法定︰謂有空等故.三、經定︰謂指阿含等故.三性等義,至下當辨。

具說三性三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有.二、約遍計說空.三、具說三性,則遍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性皆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為盡理。

(四)【是故於彼】下,明了不了。然二宗義別,下說十種︰且就深密略有四義︰一、約三性三無性.二、約心境空有.三、約一乘三乘.四、約成佛不成佛,即五性一性義。此中且約三性空有論了不了.前第三時合約三性三無性論.餘二門義略不明之.下別會中隱顯而出。

(五)【此依深密】下,結成所憑。

二、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青目辯.▲依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時教,以明無相大乘為真了義。謂佛初鹿苑說小明心境俱有。次於中時為彼中根說法相大乘、境空心有唯識道理.以根猶劣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後第三時為上根說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又初漸破外道自性等,故說因緣生法決定是有.次漸破小乘緣生實有之執,故說依他似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猶存假名而接引之.後時方就究竟而說緣生即空、平等一味。▲此三次第,如智光論師般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說。

智光亦五︰(一)師資相承.(二)所憑經論.(三)正顯所立.(四)彰了不了.(五)結成所憑。

(一)師資相承中︰文殊對彌勒.龍樹對無著.青目清辯對護法難陀.護法難陀注唯識論.青目注中論.清辯亦注中論,造掌珍論。

(二)依般若等下,所憑經論︰般若等經,等取涅槃法華等經.中觀等論,等取門論百論智論。

(三)亦立三下,正顯所立.可知。

(四)【又初漸】下,明了不了︰上約心境空有以立三時之教.今約三性空有以明了不了義.蓋影略耳。言【以彼怖畏此真空】者︰小乘聞空,謂無物為空,如空澤之空.則畢竟都無,恐成斷滅.若必無者,何有因果生死涅槃.徒事勤修,復何所益.故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不起空見如芥子許」.故生驚怖。今存假名,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存依他之假有,以接小心之劣機。

下,第三時教︰【緣生即空】者,緣生即依他.依他即空.不存依他.空遍計也。【平等一味】者,空有一味.非空外說有、有外說空.空有相即,故無異味.見空即是見有.見有即是見空.空有二體既同.何要偏留依他,但空遍計。

(五)此三次第,結成所憑︰般若燈論本頌,即中論五百偈.題云分別明菩薩釋.分別即智、明即是光,人譯異耳。釋論稱為般若燈者,照了般若.般若無此,不可見故.又體即般若,照物如燈。大乘妙智經,未見經本.但依賢首引耳.或云即般若經.般若是智.摩訶是大.亦可妙故.又波羅蜜亦同妙義。

然此二三時並不能斷一代時教.以各有據互相違故.各別為於一類機故。深密經意,為於一類餐般若者,聞平等空,撥無因果.不了空有無二.故第三時為其分析於一法上空有之義。其妙智經,則以一類聞說三性,迷唯識者,未能忘心.觀緣起者,定謂似有.故令總忘心境,即事而真.得斯意者,則不相違。

第二順違︰然藏和尚起信疏,問云︰此二三時可和會不。自答云︰無會無不會。言無會者︰各各為人悉檀。悉檀者︰智論云「義宗也」.諸佛說故.並是聖教,隨緣益物,何須會之.故云無會。言無不會者︰即可會也.今會此義有其二門︰第一門、約攝生寬狹,言教具闕,以明了不了.第二門、約益物漸次,顯理增微,以明了不了。

第一門中有二︰一、約「攝生寬狹」者︰深密宗中,初唯為小,次唯為大.此二時中,狹故非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寬故為了。二、約「言教具闕」者︰初唯說小.次唯說大.各有所闕故非了義。於第三時,具說三乘,具故為了。

第二門亦有二意︰一、約「益物漸次」者︰謂妙智經意,初唯益小,故非了義.次雖通益大小,不能令趣寂二乘得大菩提,故非了義.第三時中,普得大益,方為了義。二「顯理增微」者︰初說緣生實有,次說假有,故非了義.第三時中,顯理至空,會緣相盡,故為了義。依此會釋二宗,各有了不了義。此賢首意︰謂約初門,則法相宗為了、法性宗非了.若約後門,則法性宗為了、法相宗非了。既皆二義了二義不了.於理則齊。今觀賢首之意,多明法性.何者,有二義故︰一、以攝生寬狹對益物漸次.則攝生寬為了.不及益物唯大為了.以言教具闕對顯理增微.則言教具為了,不及顯理相盡為了.思之可知。二者言中雖云各有二了有二不了.深密宗中,二種了義亦成不了.何者.如攝生中,以第二時唯攝大為不了,第三時具攝為了者.則得純金,何如雜鐵.純菩薩眾,何如凡小同居.法華唯為菩薩,何如昔日被三.是故應云︰唯攝大機為了,總攝三根為不了.又如言教具闕中,以第二時不具為不了、第三具說三乘為了者,言皆闕典,應為不了.雜以無稽,應當是了.純賣真金,應為貧士.瓦木雜貨,應為富商。法華唯說一乘,何如昔開三異.是故應云.唯說一極方為了義,雜說三乘即為不了。上二本是法相宗為了,今皆成不了.後二又或法性是了.則四不了皆屬前宗.四種了義皆在法性.恐法相者是非心生.故疏不引之.乃別謂和會耳。

此文分二︰一、總明順違.二、各別會釋。

一、總明順違分三︰(一)總非前立。(二)會釋二經.(三)結成和會。

(一)總非前立者︰謂既俱聖教,不可受一非餘.二互相違,不可二文雙取.故云不能斷。

(二)【深密經意】下,會釋二經︰恐有問言.若並不許.其如二經有文何。故今為顯二經之意各有所為.不可偏執.偏執則互相違。

(三)【得斯意】下,結成和會︰若得經意,二家俱得.受一非餘,則二家俱非.故離之則兩傷,合之則雙美。

然欲會二宗,須知二宗立義,有多差別,略敘數條︰一、一乘三乘別.二、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隨緣凝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減別.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九、能所斷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

二、各別會釋.於中三︰(一)標列章門.(二)廣會初二.(三)通略會釋。

(一)標列章門十對.句各一對.皆先明法性、後辨法相.如云一乘三乘別,則一乘是法性、三乘是法相.餘九例知。初二次下,廣明。後八義分齊中具顯。

初二義者︰由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一權實。

(二)廣會初二.於中二<一>雙標二義.<二>別顯二相。

<一>雙標二義者︰以初二義互相成故。謂若立五性為了,則三乘為了之義自彰.以有聲聞緣覺二定性故則成二乘.有菩薩性成菩薩乘.不定性人通成三乘.無種性人三所不攝,則人天乘收.則五乘亦具。若以一性為了則一乘義成︰等有佛性故名一乘.無不成佛故.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為一乘」。

如法相宗意,以一乘為權、三乘為實。

<二>別顯二相者︰●《一》法相宗●《二》法性宗。

●《一》法相宗中二:『一』標所宗.『二』引文成立。

『一』標所宗.可知。

故深密三時教中︰初皆不成.次一向成.是為若過若不及.皆非了義。第三時中有性者成、無性不成,方為了義.故云普為發趣一切乘者.又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說,故知是權。又勝鬘經以一乘為方便故。

『二』引文成立,總為二段︰【一】明三乘為了、一乘為不了.【二】明五性為了,成前三乘。

【一】三乘為了、一乘為不了中,引其二經︰

初、引深密.雖明有性無性.意成三乘。言【初皆不成】者︰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覺性.餘不說有,故皆不成佛。【次一向成】者︰是第二時中,唯說一乘.一切眾生皆得成佛,為一向成。盡成則太過.盡不成則不及.故皆方便,並為不了.以初未堪聞大,一向抑故。第二時中勸令欣佛,一向揚故。第三時中依理正說.有性皆成,非不及也.無性不成,非太過也.故稱實為了。上明三乘是了之證。

後、引勝鬘︰【又初二卷】下,證一乘是權.亦但證一乘是權耳。

大般若五百九十三中,善勇猛菩薩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為具宣說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深密第二大意同此.又云「一切趣寂聲聞種性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十輪第九亦說三乘各定差別.皆以性定五故.故楞伽中,佛告大慧有五種種性︰一、聲聞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不定乘性.五、無性。大莊嚴論及瑜伽論.皆同此說。善戒地持雖但說二種性︰一、有種性.二、無種性。亦云.無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無性、瑜伽亦同此說。

【二】明五性為了,成前三乘.則顯一性一乘皆非了也.於中總五段引經.而三論附出.即分為五︰

{一}引般若說有五性.雖無第五,前四既有,無性必然。前三可知.第四云【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者︰謂不定性人,未入見道則容不定.若入見道則名正定聚,不容不定。如入聲聞見道,終無迴心作菩薩人。言【離生】者︰見惑過患,如生食在腹.若入見道,能離彼生,故云離生.至下更釋。

{二}【深密第二】下,引深密經.於中二:初指同前文.後【又云一切趣寂】下,證有趣寂.若有趣寂則五性義成。

{三}【又十輪第九】下,引十論,明定有三乘以成五性.若無五性,無三乘故。

{四}【故楞伽】下,正明五性.莊嚴瑜伽二論例同。

{五}【善戒】下,引善戒地持,立有二性,以成前無性.故彼論云.種性有二︰一、有種性.二、無種性。彼論釋云「種性者.無始法爾.六處殊勝.展轉相續等」。而言亦云者,全同楞伽.以前不引彼經所釋,故今例釋.不欲繁文耳。

若法性宗意.則以三乘是權.一乘為實。

●《二》法性宗.此文亦二︰▲『一』標所宗.▲『二』引證成立。

▲『一』標所宗.可知。

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又云「初以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

▲『二』引證成立.長分十段︰【一】引法華雙一乘一性.【二】引涅槃明乘性相成.【三】重引法華明無趣寂.【四】引涅槃第九明無無性.【五】經釋論結成正義.【六】廣引諸經遮救定性.【七】引涅槃遮救無性.【八】引法華遮救趣寂.【九】釋勝鬘會一乘方便.【十】以法華結成破立。

【一】引法華者分二:{一}正立一乘{二}立一性釋成一乘。

{一}正立一乘者:【十方佛土中等】者,即第一方便品偈.上三句正立.第四句釋疑。言【無二亦無三】者,古有多說.大乘師云【二即第二.三即第三.以菩薩乘勝故為第一】.此即生公意.而未盡其旨.生公云「二者第二乘.三者第三乘」.亦應無第一.第一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既無二三,一亦去矣.意云.今日一乘深有玄致,稱所以大。所以大者,義理深也。昔三乘中大乘,既未融餘二,則立為權。若約悲智萬行不乖今日之一,故云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既無二三一亦去」者︰昔說有三.二既不立,大豈獨存.以不收二乘故.又權指故.亦同羊鹿,俱不得故.如光宅四乘中說。若天台等意無二者,無有聲聞緣覺之二乘.無三者,總無昔日三乘.以皆非實故。宗說不同.任情去取。若望經意但立一實為真.趣舉二三皆悉不許,不論大小。如說世間此人獨立,更無與比,非要別指張王二人。下句釋疑︰疑云.若唯有一,昔何說三.又華嚴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如是乃至無有量」.故今釋云︰若以如來方便,則多少皆得.十方國土,及昔說有三,是方便耳,非真實也。又次下經云「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

【又云初以三乘等】者︰此引第二經,重成三皆是權。若具引者.經云「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釋曰︰此文皆明先三是權,後一為實。縱饒會二歸一,亦是三為方便,唯一為實耳。

以性唯一故.故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滅相」。

{二}此引其二文,明唯一性,證成一乘。此句總以一性成一乘.若有多性容有多乘.既唯一性並同作佛故.唯一乘耳。

【故云諸佛兩足尊】下,引證︰初引第一未來佛章.故彼偈云「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今但引兩句,顯諸法無性,成一性義耳。然上三偈,諸釋不同.今直解經文︰初一偈,明當佛開權,終歸一實.故云其實為一乘。次偈釋說一乘所以.以唯一性故.謂若有二性,容有二乘.既唯一性,故說一乘耳。

「知法常無性」者︰知即能證知.法謂所證知.法即色心等一切法也。常無性者,所證理也.即是真如無性之理,覺諸法故。云何常無性.謂色心等,從本已來性相空寂.非自非他.非即非離.湛然常寂.故曰無性。而言常者.謂本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曰常無性耳。

「佛種從緣起」者.然有二義︰(1)約因種︰因種即正因佛性.故涅槃云「佛性者.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子」.此種即前常無性理.故涅云「佛性者.即是第一義空」.無性即空義也。緣即六度萬行.是緣因佛性.起彼正因,令得成佛。是故說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性,更無餘性,故說一乘.稱理說也。體同曰性.相似名種.故關中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穀」.此屬性也。萌幹花粒其類無差.此屬種也。(2)果種性︰關中云「佛報唯佛,其理不差」.即性義也。說法度人,類皆相似.此種義也。果之種性,緣真理生,故云從緣起.故釋此偈云「佛緣理生.理既無二.是故說一乘耳」.意云︰證理成佛,稱理說一。此中知法常無性偈,全同出現.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乃至云「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度眾生」.謂知無性,佛性同故.準於下經,以知無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況無不說一乘而度脫之。後偈又云「是法住法位等」者,重釋前偈︰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者,由住真如正位故.由緣無性,緣起即真.由即真故,故上云無性。言「法位」者︰即真如正位.故智論說.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真如異名.世法即如故皆常住。謂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若解無常之實,即無常而成常矣.則常與無常二理不偏.故槃經況之二鳥。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真常理.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說。一尚假說,況有二三.故知前偈即一性之文.疏中略要但引一句耳。

【又第三】下︰此引藥草喻品證一性義.故彼經云「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今但略引二句,以此證知,則明三乘之人不知差別即一.唯佛究之,無三無二。言解脫者,真解脫也.故第二經偈云「為滅諦故.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釋曰︰一切解脫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一解脫味.故無二味.安有三乘.故又云常寂滅相.即性淨涅槃.是上世間相常住也.故皆一性。

涅槃亦云「佛性者名為一乘.師子吼者名決定說.決定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三十三又云「一切眾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同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淨,是名一味」。

【二】引涅槃,明乘性相成.非但由唯一性故說一乘.經明一性即一乘也.即第二十七經云「善男子.畢竟有二種︰一者莊嚴畢竟.二者究竟畢竟。一者世間畢竟.二者出世間畢竟。莊嚴畢竟者,六波羅蜜.究竟畢竟者,一切眾生所得一乘.一乘者名為佛性.以是義故.我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希有一乘.以無明覆故.不能自見」。釋曰︰以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是第一義空之理.理能運載,即是乘義耳。

【師子吼者名決定說】者︰亦即第二十七經師子吼品。釋曰︰若不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則是野干鳴.設千萬年在於佛法.終不能作師子吼也。

【三十三又云】下,引證佛性即是一乘.非但因同,果亦同也.亦師子吼品。彼明海有八德,下具合之.此合第三一味.經中但加標云.三者一味.釋如疏文︰一甘露者,正顯一味甘露以喻涅槃。

又法華第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智論九十五亦同此說.明知趣寂決定迴心。法華論中四聲聞內決定及增上慢,此二根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既云未熟,明必當熟.方便令發即菩提心.不可不順己宗判為論錯。

【三】明無趣寂︰既無趣寂則無定性二乘.一乘之義亦已顯矣。疏引三文,謂法華、智論及法華論。

法華即化城喻品.結會世尊所化弟子.經云「爾時所化無量恆河沙等眾生者.汝等諸比丘及我滅度後未來世中聲聞弟子是也.我滅度後」.下疏全同。言【餘國】者︰有云隨舉娑婆之外一國即是.若天台云.餘國者,方便有餘土也.彼立四土︰一、凡聖同居土,即法相中變化土也.二、方便有餘土.三、實報無障礙土,即是法相中報土,通自他受用.四、常寂光土,即法性土。方便一土,法相所無.天台依憑智論而立。

智論即下所引九十五文.論曰「阿羅漢先世因緣所受身,必應當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得阿羅漢.更不復生三界.有淨佛土、出於三界.乃至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如法華經說,有阿羅漢,我於餘國等」.引文全同前疏。又云「若爾.羅漢受法性身,應疾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云︰以捨眾生及捨佛道.又復虛言得道.雖不受生死.於菩提根鈍不能疾得.不如直往菩薩」。釋曰︰智論之文,昭然與法華符會.定知雖出三界,不趣寂也.故疏結云決定迴心。

法華論中,四聲聞內等者,引論成上無趣寂義︰先引.後釋。

先引者︰然論云「言聲聞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退菩薩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二種聲聞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若決定者、增上慢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菩薩授記者,方便令發心故.疏文略引耳。言退菩薩心得記者.即如身子,二萬億佛所,已曾受化.又次下云.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所行道故.則非獨身子。又四大聲聞,自陳捨父逃逝,明已先化.第三周中引大通智勝佛所,曾已廣化,皆是退菩提心。言應化者︰如富樓那,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又言「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又阿難自憶本願偈云「方便為侍者」.羅羅偈云「羅密行,唯我能知之,現為我長子」.皆應化聲聞也。故知夫能對揚聖教,影嚮其,靡不是權。而獨言富樓那是應化者,亦抑法華諸羅漢耳。言【菩薩與記】者,論主次前自云︰如不輕品中,示現禮拜讚歎,作如是言「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者」.示諸眾生皆有佛性故。此上皆論。而安國法師不許此義.云何有昔時菩薩.預記今日會上聲聞.即諸弘法菩薩,謂藥王等當與記也。釋曰︰既是論主自言菩薩與記.亦論自釋.何得不依。

後釋者︰既云未熟下,釋上所引論文。若決定聲聞定不成佛.則應言餘二聲聞根不熟故,佛不與記。既言未熟,非永不熟也。若大乘法師云.合言不熟.譯者之誤,言未熟耳.故疏結彈云【不可不順己宗定有趣寂,便判論文為錯耶】。又上言【方便令發心】者︰彼論次前有問曰「彼聲聞等,為實成佛故與授記、為不成佛與授記耶.若實成佛者,菩薩何故於無量劫修習無量種種功德.若不成佛者,云何與之虛妄授記。答曰︰彼聲聞授記者得決定心.非謂聲聞成就法性故.如來依三平等說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彼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與授記.非即具修功德行故.是故菩薩功德具足.諸聲聞之人功德未具足」。釋曰︰由此論文是故上云方便令發心耳。言【三平等】者︰一、乘平等,無二乘故.二、生死涅槃平等.三、法身平等.今即第三平等。

入楞伽第二第四第七,皆同說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當得無上菩提。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皆是假說涅槃,故云三昧.勝鬘亦云「言諸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又無上依經、寶性佛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於三界外更受變易.密嚴經中,二乘畢無灰斷永滅。

楞伽者︰成無越寂義。即後魏菩提留支所譯,文有十卷︰世尊入楞伽王城,故云入也.同引三卷經文,皆說無實涅槃,明知定無趣寂。若爾.何以言得涅槃.望其當分,謂是無餘涅槃。以大乘望之,但是深入三昧,沈空多時,假言涅槃,以引劣器耳。

【法華論中意亦同此】者,同無實涅槃也。論釋七譬喻中,第四為有定性人說化城喻.論云「四者實無而有.增上慢人以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顛倒取,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釋曰︰既言無實涅槃.明知是假說耳.故與前同。法華云「我雖先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次引勝鬘,亦成上來涅槃不實耳。

又無上依經.寶性佛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等者︰無上依經第一說云「阿難.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地菩薩,為四種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德︰一者生緣惑.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是生緣惑︰即是無明住地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是生因惑︰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生諸業。何者有有︰緣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起三種意生身.譬如四取為緣,三有漏業為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緣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滅.譬如緣三有中生,念念老死,無明住地一切煩惱是其依處,未斷除故.諸阿羅漢及辟支、自在菩薩,不得至見煩惱垢濁習氣臭穢究竟滅盡大淨波羅蜜。因無明住地起輕相惑,有虛妄行未滅除故.不得至見無作無行極寂大我波羅蜜。緣無明住地,因微細虛妄起無漏業,意生諸陰未除盡故.不得至見極滅遠離大樂波羅蜜。若未能得一切煩惱諸業生難永盡無餘,是諸如來為甘露界.則變易生死斷續流滅無量.不得至見極無變異大常波羅蜜。阿難.於三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內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緣生死,如三界內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內生報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內過失難.應如是知。阿難.四種生死未除滅故.三種意生身無有常樂我淨波羅蜜果.唯佛法身是常是樂是我是淨波羅蜜.汝應知之」。釋曰︰據上經文,明於二乘及自在菩薩皆受變易.三界之外有業惑苦.甚為昭著.如何斷言永滅無餘.下疏明四種生死,可檢於此論.下文中又廣說常樂我淨之相,亦可知之所歸。下言寶性佛性二論者大意同無上依經.寶性論當第三.佛性論當第二.此卷亦廣論四種生死。

如是經論其文非一.永寂聲聞必無明矣。

結成無定性聲聞也。

 

涅槃第九菩薩品中,廣明闡提斷善不能發心.當文即云「彼一闡提雖有佛性.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繭」.此則有而非無。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人無等」.則知無有無種性人。

【四】有無性︰{一}引經正明.{二}破其不曉經意{三}引論重成

{一}引經正明者:彼經廣說闡提無善根竟.即云「復次善男子.譬如蓮華為日所照無不開敷.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若得見聞大涅槃日.未發心者皆悉發心,為菩提因.是故我說.大涅槃光所入毛孔必為妙因.彼一闡提雖有佛性.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繭.以是業緣不能生於菩提妙因.流轉生死無有窮已」。上皆經文.今但取中間.意在雖有佛性之言。既言雖有,則非無也.但未得其用耳.故疏結云【此則有而非無】。

【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有等】者︰即涅槃第三十六、南經三十二.皆迦葉菩薩品.具有四句。今但引第一句者,是證闡提有佛性.經云「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人無.或有佛性,善根人有、一闡提無.或有佛性,二人俱有.或有佛性,二人俱無.善男子.我諸弟子若解如是四句義者,不應難言一闡提人定有佛性定無佛性.若言眾生悉有佛性,是名如來隨自意語.如來如是隨自意語,眾生云何一向作解」。此一段經,近遠皆釋,大同小異。今依薦福.彼疏云。今準經明佛性略有五種.謂善不善無記及理果等。

今言【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此是不善佛性也︰然善根人有其二種︰一、是離欲善根人︰離欲斷一切不善故.二、是五住已上︰五住已上無不善性故.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者,此是善佛性也︰闡提斷一切善,故云無也。「二人俱有」者,理及無記性也。「二人俱無」者,俱無果性也。此中有者,是現有,非曾當也.然有人執此經文,謂一分善根人及一分闡提無有佛性.以經說有善根人及一闡提無故。善根人無者,是無性不斷善人。闡提人無者,是斷善無性。二人俱有者,俱是有性。二人俱無者,俱是無性。此釋違經.故涅槃上文云「如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二、無。有者,所謂三十二相乃至無量三昧.是名為有。無者,所謂如來過去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煩惱五陰十二因緣.是名為無.乃至闡提佛性亦爾」。是則上從乎佛,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無全無性.由善根人與一闡提有無二性異故,得有四句。此中明佛性多種有無不同.不明眾生多種有性無性。所以得知者.經言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等故.不言或有善根人有佛性,闡提人無佛性故。談文尚不識顛倒,何能解義。今此善不善因果理性,無一眾生悉具一切.無一眾生悉無一切.始末以明一切眾生具一切也。

佛與闡提亦有四句︰佛有非闡提者,謂果性.闡提有非佛者,謂無明諸結性.二人俱有者是理性.二人俱無者,善因性.故闡提決有佛性。又上經云「若言眾生中別有佛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眾生即佛性.佛性即眾生.直以時異,有淨不淨」。解曰︰生之與性,既二互相即.明有眾生即有佛性矣。

況前引楞伽五性,自迷其文.彼經第五性云「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即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界.即是菩薩.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慧白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薩常不入涅槃.非焚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此意則明菩薩入而不入.既云菩薩常不入非闡提者,則明闡提後必入矣.況經自云,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耶。

{二}破其不曉經意。彼之所引,證無性義.今釋其所引,還成有性,非無性也.何者.以彼經言【非焚燒一切善根者常不入涅槃】,則有入義也。【此意則明】下,釋經意。【況經自】下︰引經結成。

莊嚴第五無性亦有二種︰一是時邊.二者畢竟。時邊謂暫時之無.即前闡提。畢竟謂永無.即大悲菩薩。

{三}引論重成:同前楞伽非畢竟無性。

 

是知前來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皆是未說法華之前,就其長時,云定性無性.非永定永無。諸論隨佛方便成立.故云定無耳.故寶性佛性等論皆說以一闡提謗大乘因,依無量時說無佛性.非謂究竟無清淨性。

【五】釋所引經論結成正義.於中二︰

{一}釋般若深密經意:意明長時定性、長時無性.多劫之外定性迴心、多劫之外無性說有,故云非永定永無。非永定者結上聲聞.非永無者結闡提也。

{二}諸論隨佛方便成立,通妨難︰謂有難言.諸大菩薩造論釋,言永定永無,豈是菩薩不了佛意。故今釋云︰菩薩能知,隨教弘闡耳.故世親造於小乘論則無預大乘.說般若宗則性空寂滅.建立唯識則性相歷然.及釋法華一乘昭著.解十地論則六相圓融.餘諸菩薩例此可知。佛隨眾生機緣立教.菩薩隨佛亦顯淺深.故次下引寶性佛性即符一性。

 

謂法華是第二時教,為引不定二乘,故說一切悉皆成佛.而猶未說定性不成,故名密意非了義者。

【六】引諸經論遮救定性.於中二︰「一」正牒破.「二」結成前非。

「一」正牒破又二︰{一}牒救辭.{}何以下,難破。

{一}牒救辭者︰言【是第二時】者,彼不立為第二時教.由謂一乘是密意說.義當深密第二時教.又以法華盛破三乘,說於一乘,故當第二時耳。言【為引不定】者︰彼引攝論第十偈云「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性.諸佛說一乘等」者.彼有十意。此偈有二︰一、為引攝一類不定性聲聞故.二、為任持不定性菩薩恐退精進故。今但取初意,故云為引不定性故.一切悉成即一乘義.既未說定性不成,故是密意.若作此說者。

何以自判法華為第三時教。

難破有四︰(1)正難.(2)遮救.(3)又遮其救.(4)復重遮救。

1)正難者︰彼法華疏引經云「我等今日得未曾有.非先所望而今得」.第三時教也。又下結云「為顯第三時真實之教,故說此經」。據上二文,則判法華為第三時.約明一乘是密意說,則成法華為第二.一宗自立,義語相違。

誰敢判於法華為不了耶。

2)遮救又二︰1正遮其救.2引經論成。

1正遮其救者:恐彼救言.設依密意為不了者,復有何過.故便難云【誰敢判為不了】.以判不了即是謗經恐招苦報.但由不信皆當作佛即是謗經.豈要不信文字經卷.故謗不輕但由不信汝等皆當作佛言耳。

妙智經中及梁攝論成立正法中,皆以一乘居三乘後.故真諦三藏部異執記云「三十八年後說解節經等」.無量義云「四十年後說法華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

2雙引經論︰【妙智經】者.即上西域三時教中,第二時中明於三乘,第三時中即明一乘,故言【一乘居三乘後】。次引梁攝論成立正法中者,即第八卷末.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釋論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釋曰︰既彼論亦云第三最勝,居三乘後,則三非了矣。

【真諦三藏部異執記】者,即宗輪論之異名耳。

【故經云臨欲終時】者,即引法華第二信解品文.經云「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君當知.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斯即會無性定性。之父子意,明法華會中,一切聲聞皆佛真子。臨欲終時者,喻臨涅槃時也。第三經末亦云「若如來自知涅槃時到等」,明皆臨涅槃時也。

若不信法華居後.涅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亦以一乘一性破三五耶。

3)又遮其救︰恐彼救言.雖言臨終說於法華.臨終言寬,容後更說其餘經故。若作此救.且致法華.涅槃即云「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晨朝唱滅.中夜涅槃」.斯為最後,居然可信.此後必定不說別經.而涅槃經亦說一乘以破三乘、一性破五性.則一乘一性亦居最後矣.那言居第二時為不了耶。

若以般若為第二時,法華為第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以法華破三故。

4)復重遮救︰恐其救云.我對般若為第二時,故立法華為第三時.以般若但明於空,法華顯中道故。若作此救.且縱可爾.以從多分一義說故.即自違於深密三時.深密三時三乘為了,破第二時說皆成不了.故今說法華以一破三,豈得同於第三時教。

明知深密三時不能定斷一切聖教.以未居最後故。且約顯一類義,故分三耳。義如前說。若將法華望之,應有四時.以一乘教破前三乘故。

「二」成前非︰欲將深密三時,定斷一切佛法,理不盡故。【以未居最後故】者,以約時判.未是窮終之極唱故.如世後破於前.涅槃法華居於最後.故能決了有餘義耳。若爾.不信深密.豈不謗於深密經耶.故下釋云︰深密別為一類之機,故非無理。以諸餘經雖未終極,各隨一類皆不相違。【義如前說】者,如前敘西域中最後會通也。

 

若謂佛性有二︰一者理性.二者行性。理性定有.行性或無.斯言可爾。故涅槃云「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即是行性。「或有佛性,二人俱有」.即是理性。然涅槃依於理性明其等有.故云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不言凡是有行定當作佛。若謂理性定有,容趣寂不成.則違教理。是知闡提不作佛者,以作佛非闡提故.乃抑揚當時耳。

【七】遮救無性.於中二「一」敘其救辭.「二」辨其差當。

「一」敘其救辭者︰彼法華疏云「然性有二種︰一者理性.勝鬘所說如來藏是。二者行性.楞伽所說如來藏是」。前性皆有.後性或無.故今許云斯言可爾.【故涅槃云】下,引經為證。

「二辨其差當.有二︰{一}正辨經意{二}結示正義。

{一}【然涅槃依於理性】下,正辨經意︰涅槃明有心作佛.有心未必有行.既皆作佛,明約理性。若有理性.何以趣寂定不成佛.有心定當作佛.豈得相成。

{二}是知闡提不作佛者下,結示正義.謂闡提實不作佛。今言闡提作佛者,以發心之後方能作佛.從其未發心前名闡提耳.故云以作佛非闡提故。亦如女身不得成佛.今言龍女作佛者,當作佛時忽然之間變成男子.豈是女身作佛耶.闡提成佛亦復如是。此約成佛.若約佛性,理本有之。

【乃抑揚當時】者︰言闡提無者,抑挫令其令其發心.未作闡提令其莫作。若言闡提有佛性者,顯揚理性令不自欺.若已作闡提令速迴心.若速發心得佛無異。是故言有未必總有果行二性.言無未必總無理等.故生公云「抑揚當時誘物之妙.豈可守文哉」。以法顯三藏翻六卷泥洹經云「除一闡提皆有佛性」.生公云「夫稟質二儀皆是涅槃正因.闡提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是此經來未盡耳。由唱此言,被擯武丘.後大經既至.聖行已下,果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猶有佛性」.於是諸公輕舟迎接請唱斯經.每至闡提有佛性之文,諸德莫不扼腕.何以至今猶存無義。

 

若謂法華入滅後信一乘,即是變化權聲聞者.權必化實.無實化誰.又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眾生。是知趣寂皆是法華前意耳。

【八】遮救趣寂︰於中「一」牒救辭.「二」【是知趣寂】下,正破。

「一」牒救辭者︰謂彼救云.上法華第三云「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是經.入於佛慧」者.是應化聲聞.非定性入滅聲聞也。

「二」權必化實.無實化誰】下.正破.於中又二︰{一}總奪雙破.{二}【是知】下,結成正義。

{一}總奪雙破又二︰(1)總奪化有無用之失(2)縱其有化,化翻成損

1)總奪化有無用之失︰如有定性聲聞.故菩薩化為聲聞誘令迴心.此則化而有益.今汝宗中,定性決不迴心,何用於定性而受一乘耶.故無所化之機,能化便成無用。

2又豈不誤下,縱其有化,化翻成損︰言【豈不誤一類怯弱等】者︰謂一類人厭生死苦.又聞佛道長遠心生怯弱,常欲且趣寂滅界中.若知一滅永沈,彼則不敢趣寂。今見變化之者,從滅得起.此怯弱人便謂有真趣滅得起.便即趣滅,希後得起.汝宗一滅決定不起.便成誤彼令其永沈.故云爾也。

{二}是知趣寂下,結成正義。法華已前有二意故,說有趣寂︰一、為好滅之者且順其心.謂彼念言「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虛.然則智以形倦.形以智勞.輪轉修途.疲而弗已.不如寂滅,諸患永亡」.故順彼機,言有永寂。二者為欲恐怖不定怯弱菩薩︰謂有菩薩倦於廣利且欲息.既聞永寂聲聞,一沈涅槃永不復起.便生怖畏,懼見小乘.由此策心還行大道。有斯二益,權說有之。不曉隨宜,執為究竟.故法華之會,廣破昔非.三根聲聞皆與記別.不在此會亦為宣陳.若實是聲聞必信一乘之說.若不信者,增上慢人。第一周中猶云除佛滅後,現前無佛.以佛滅後,解一乘義者難得其人,故許不信.及第三周,即言餘國決定受化。明文若此.何用偏執.故言皆是法華前意耳。

又勝鬘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乘.無有二乘.二乘入於一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意明隨欲方便而說二乘.明知即是一乘,無有二矣。不曉此意.將上方便連下一乘而讀之.輒斷一乘以為方便.惑之甚矣。又彼經中,廣破二乘云無涅槃.又云︰此經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豈說一乘以為方便.設有方便之言.尚在法華之前.況復無耶。

【九】會一乘方便之言︰意云.若隨欲說不是方便是真實者,即定有三乘.既隨欲說是方便說非真實者,則明唯有一乘.故云即是一乘‧則隨彼所欲而方便說便為一句.此是一乘所以。下云即是一乘,無有二乘,此意正顯一乘之義。諸公錯讀,乃云而方便說即是一乘.故謂一乘而為方便.斯定誤矣。若以名中一乘大方便者,此是巧化攝物運濟方便.非是無實假設方便.故生公云「理本無言,假言而言.即是方便」。

【又彼經中】下︰更引勝鬘餘文,證成一乘真實,可知。

【設有方便之言】者︰復縱破之.莫論勝鬘無一乘方便之言.設縱有一乘是方便之言者,亦是法華之前方便說耳.及至法華亦復破三歸一也.況復經無此言.何須強執。

 

法華云「此經難信難解.佛現在世猶多怨嫉.況滅度後」.誠哉斯言.若保執三乘五性.不信一乘一性者.深為可愍。故百喻經第二中,王改聚落五由旬為三由旬喻,以喻方便於一說三.後人但信於三,不信於一.即其事也。

【十】此結成破立︰意云.以四十餘年皆說三乘.唯至法華獨說一乘故難信解.此即法師品文.文云「佛告藥王.我所說經典無量千萬億.已說今說當說.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為難信難解.藥王.此經是諸佛祕要之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諸佛世尊之所守護.從昔已來未曾顯說.而此經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況滅度後」。今疏略引.言已說者,法華之前謂般若等.言今說者,即無量義經.言當說者,即涅槃等。所以方知諸經不及法華難信解者,以法華是會三之始,歸一之初,信解者難耳。昔經雖妙猶帶三乘,曾未明言說唯一實.涅槃之中雖明一極.法華在前已破三.後說一極便易信受。法華猶如先鋒.涅槃同於大軍.先鋒已破於賊,後軍用力不多耳。又破三顯一,法華如收穫,涅槃如拾穗.故涅槃三十六云「昔於靈山說法華經,八千聲聞得受記別.如秋收冬藏,更無所為」.即其義耳。若依難信之義,設將已說該著華嚴.若比法華亦為易信.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對昔權.故比法華誠易信耳。

【誠哉斯言】者︰結定前經.【若保執】下,結成破立.【三乘五性】即是所破.【一乘一性】以為所立。

【百喻經】下,更引他經證成一義︰彼經第二云「昔有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村中有好美水.王村人,常使日日送其美水。村人疲苦.悉欲移避,遠此村去。時彼村主語諸人言.汝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來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旬。眾人聞已便大歡喜。有人語言.此故是本五由旬,更無有異。雖聞此言,信王語故,終不肯捨。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修行正法,度於五道,向涅槃城.心生厭倦,便欲捨離.頓駕生死,不能復進。如來法王有大方便.於一乘法,分別說三.小乘之人聞之歡喜以為易行.修善進德,求度生死.後聞人說無有三乘,故是一道。以信佛語,終不肯捨。如彼村人,亦復如是」。此經即是金口良斷.權實顯然.可息諸說耳。

 

上約二宗,各別所據則互相違反.若會釋者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若入理雙拂則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是故競執是非達無違諍.大集五部雖異不離法界.涅槃各說身因,佛許無非正說。餘義次下當會.古今違順竟。

(三)通略會釋者.通會二宗令不相違。然此會者,恐於後學各計是非以生過患.故復會通.雖復會通權實不失.於中有三︰<一>總標.<二>「謂就機」下,正會<三>【是故】下,令物除執。

<一>總標.可知。

<二>正會中.言「約法則一」者,非佛化法.化法亦有權說三乘故。今言法者,佛之知見.一乘可軌之法耳。

【新熏則五,本有無二】者︰然準法相新熏者,亦說有五.立本有者,亦說有五.今借其言不依其義。謂眾生遇緣,熏習三乘種性,及不定無性,故有五耳。何者.唯習近聲聞成聲聞定性.唯習近緣覺成緣覺定性。故法華安樂行中不許親近聲聞者,恐被熏習成其性故。若唯習近菩薩則成菩薩定性.若俱習近三乘則成不定性人.亦如今人偏習禪戒慧等即成定性.三學俱習成不定性.不定偏執故。若都不習近三乘者則成無性,卒難教化。故知熏習成五種性者,依其長時,故說各別。言【本有無二】者,本有佛性,理不容差.故說有心定當成佛.非是本有五種性也。

【若入理雙拂等】者︰真理寂寥不屬諸數.借一以遣三,三亡則一遣.言窮慮絕,何實何權.體本寂寥,孰三孰一.故法句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此以一遣多也。又云「一亦不為一.為欲破諸數.淺智著諸法.計一以為一」.此以非一遣一也.故須三一兩亡。

【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者︰隨物機宜則說三乘.淘練已久則便說一.故下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如是乃至無有量」.釋曰︰尚有無量況三一耶。

<三>是故下,令物除執︰常說權實亦莫執之.此即求那跋摩遺文偈也.謂有偈云「諸論各異宗.修行理無二.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亦如尊者對迦膩色迦王云「如析金杖.況以爭衣.爭衣則衣終不破.析金則金體不殊」.是故依之修行,無不獲益耳。

【大集五部雖異】者,謂五部僧.故涅槃三三亦云「五部僧互生是非.長沒三惡道」。

【涅槃各說身因】者︰即第三十五經云「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云何名為隨自意說.如五百比丘問舍利弗云「大德.佛說身因.何者是耶。舍利弗言.諸大德.汝等亦各得正解脫.自應識之.何緣方作如是問耶。有比丘言.大德.我未獲得正解脫時.意謂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果。復有說言︰大德.我未獲得正解脫時.謂愛無明即是身因.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果。或有說言︰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飲食五欲即是身因。爾時五百比丘各各自說己所解已.共往佛所.稽首佛足.右繞三匝.禮拜畢已.坐一面.各以如上己所解義向佛說之。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如是諸人誰是正說、誰非正說。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一一比丘無非正說。舍利弗言︰世尊.佛意云何。佛言︰舍利弗.我為欲界眾生說言父母即是身因.如是等經名隨自意說」。釋曰︰意取各隨自說者為隨自意。今疏所引,不取隨自意義,但取皆正說言。五百雖異,皆為正說」。二宗小別,並合佛教.故不應是非.故海東曉公云「如言而取所說皆非.得意而談,所說皆是」.則貴在得意亡言耳。餘可知。

 

(參)立教開宗分二︰第一、以義分教.第二、依教分宗。

立教開宗︰疏文分二.第一、標章.第二、依章釋。

第一、標章.可知。

第一、以義分教︰教類有五.即賢首所立.廣有別章.大同天台.但加頓教.今先用之.後總會通.有不安者,頗為改易。

第二、依章釋有二︰一、以義分教.二、依教分宗。

一、以義分教中三︰(一)總辨源由.(二)正立五教.(三)約詮辨異。

(一)總辨源由.可知。

言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

(二)正立五教︰於中︰<一>列名.<二>解釋.

<一>列名.可知。

一、小乘教即天台藏教。

<二>解釋有五︰《一》小乘教.《二》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

《一》小乘教易故不釋.以見天台立名招難,故改名小乘.所攝法門不異於彼,故指同也。

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

《二》始教分二︰{一}正立{二}釋名。

{一}正立者:言【二乘俱不成佛】者,其言猶略.應云闡提二乘皆不成佛.故下終教有二乘闡提悉皆成佛言.以趣寂難成,故偏舉耳。

{二}此既未盡下,釋名也︰謂何名初教,復稱分耶.由合二三兩時皆未盡理故。言【未盡】者,第二時中但明於空,空是初門.第三時中定有三乘,隱於一極.故初教名,並從深密二時以得。云何空為初門.法鼓經中以空門為始,以不空門為終.故彼經云「迦葉白佛言世尊.諸摩訶衍經多說空義。佛告迦葉.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非有餘說故」。若爾.彼第三時既不明空,何得名初.以未顯一極故.特由此義加分教名.故云有不成佛,故名為分。

三、終教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故總名為漸。

《三》終教文有三︰{一}立名{二}【定性二乘】下,立理釋名。{三}【上二教】下,結前生後。

{二}立理釋名中,亦對第二教二義.由前定性二乘及一闡提皆不成佛,故名為分,亦名為始。今既盡理,所以名終.立實教名.雙對前二.非唯說空,復說中道妙有,故稱實理.既非分成亦名稱實。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云「初則為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等」.不同前漸次位修行.不同於後圓融具德.故立名頓。頓詮此理故名頓教。天台所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今乃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禪宗。

《四》頓教︰有三.{一}正立{二}釋名.{三}解妨。

{一}正立:言【一念不生即佛】者,即心本是佛體.妄起故為眾生.一念妄心不生.何為不得名佛。故達摩碑云「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正覺」。下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二}不依地位下,釋名︰先正釋.後引二經有二︰(1)約當法立名.2對他受稱。

1)約當法立名者︰思益經文文顯易了.楞伽經語略而未周.彼經第四先長行云「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頌中有七偈.後二偈明不立地位云「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解曰︰初之七句約義配同.最後一句據理都泯。十地則為初者,同證如矣。初則為八地者,初地不為煩惱所動,同不動矣。第九為第七者,第九同第七無生忍矣。七亦復為八者,純無相觀與八同矣。第二為第三者,同信忍矣。第四為第五者,同順忍矣。第三為第六者,第三地中獲三慧光.第六地中得勝般若.同慧義矣。無所有何次者,頌上經文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等。今疏上句略舉約義同中一句之要,下句即據理都泯.義已略周.正意在於下句。而言等者,等餘經文。

2對他受稱者︰不同前下,不同二三之漸[,不同第五之圓教,故立此名.則圓頓義異.不同天台圓即是頓。

{三}頓詮此理下,解妨難。此有二難︰一者刊定記難和尚云.上所引經,當知此並亡詮顯理.復何將此立為能詮.若此是教,更何是理。今為通此.故云頓詮此理,故名頓教.謂所詮是理.今頓說理,豈非能詮.夫能詮教,皆從所詮以立.若詮三乘即是漸教.若詮事事無礙即是圓教.豈以所詮是理,不許能詮為教耶.何得難言更何是理.迷之甚矣。又復難言.若言以教離言,故與理不別者,終圓二教豈不離言.若許離言總應名頓.何有五教。若謂雖說離言,不礙言說者,終圓二教亦應名頓.以皆離言不礙言故。今疏不救者,以賢首不如此立,何用救耶.但用一句之言,諸難皆破.故知形雖入室,智未昇堂.亦由曾不參禪,致使全迷頓旨。

【天台所以不立】下,通第二難︰謂有問言.此之五教摸榻天台.初即藏教.二即通教.三即別教.第五名同.天台既不立頓.何用此中別立。故今釋云.若全同天台何以別立.有少異故所以加之.天台四教皆有絕言.四教分之故不立頓.賢首意云.天台四教絕言,並令亡詮會旨.今欲頓詮言絕之理,別為一類之機.不有此門,逗機不足。【即順禪宗】者︰達磨以心傳心,正是斯教.若不指一言,以直說即心是佛,心要何由可傳,故寄無言以言,直詮絕言之理,教亦明矣.故南北宗禪不出頓教也。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如此經等說。

《四》圓教︰有二︰先正立.後指經。既是當經,義理分齊一門廣說。故不釋耳.又亦大同諸師圓教故。

 

若約所說法相者。

(三)約詮辨異︰然賢首義分齊內,第二卷廣明.今但略說.於中︰<一>總標.<二>別釋。

<一>總標.可知。

一、小乘中,但說七十五法。但說人空.縱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故阿含云「貪恚愚癡是世間根本等」。未盡法源.故多諍論.部執不同。

<二>別釋者︰《一小乘.《》始教《》終教《》頓教《五》圓教。

《一》小乘中四︰『一』約法數多少.『二』約二空差別.『三』約所依根本.『四』結成有餘。

『一』約法數多少者︰言【七十五】者,謂五類法中有多少故.謂

{一}色法十一︰俱舍頌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

{二}心法一︰即是意識。

{三}心所有法有四十六︰謂遍大地法有十.俱舍頌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大善地法有十.頌云「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大煩惱有六「癡逸怠不信.昏掉恆唯染」.大不善有二「謂無慚及無愧」.小煩惱法有十.頌云「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嬌.如是類名為.小煩惱地法」.不定有八「謂悔眠尋伺.貪瞋慢疑」。上之六類有四十六。

{四}不相應行法有十四種︰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無想異熟.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名.十三、句.十四、文.故頌云「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及生住異滅.并名句文身」。

{五}無為法有三︰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虛空。

總上五類之法合七十五法.比於大乘欠二十五.次下當明。

『二』但說人空下,明二空差別︰以其根劣,未堪聞說二空真理故.智度論三十一云「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起信云「計我見者,依二乘根鈍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等」.縱說二空,少未明顯。

『三』【但依六識三毒】下,明所依根本︰然小乘計生死根本雖有多義.略舉其三︰

{一}計識心.如順正理論第八說.經部師計,以現在色心等為染淨因.意云.如大乘中第八為所熏故。

{二}三毒為因.義如大乘能熏故.今引阿含但證三毒耳。而云等者︰謂以三毒為因緣故,起於三業。三業因緣故,起於三界.是故有一切法。中論十二因緣品頌云「眾生癡所覆,為後起三行.以有此行故,識受六道身等」。即其義也。

{三合取上二義.同有能所熏方流轉故。若爾焉異大乘。然似參經意,而不同者,但六識非第八為所熏。縱說賴耶,但有名字。能熏又非七識.故全不同。

『四』未盡法源,結成不了.可知。

二、始教中,廣說法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說有百法.決擇分明.故少諍論。

》始教文分三︰『一』總.『二』別.『三』結。

『一』總中分二:{一}對後彰劣.{二}對前顯勝。

{一}對後彰劣中,以相多性少,故言法相宗。言【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者,說真如法性乃是百法之中六無為數。

{二}【說有百法】下,對前彰勝。言百法者︰謂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色有十一、不相應行有二十四、無為有六.故成百數。於前七十五中加二十五︰謂心法加七,小乘唯一意識故.心所加五.不相應行加十.無為加三。並如彼說。

說有八識.唯是生滅.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二』別明︰文有九節.即前會二宗中,十對之內,法相宗中十義.而皆如次對前.唯第一當第三、第二當第一及第二者,以第三唯心真妄,為對六識三毒為所依故。

九節者{一}唯心真妄別.{二}一性五性別.{三}真如隨緣凝然別.{四}三性空有即離別.{五}生佛不增不減別.{六}二諦空有即離別.{七}四相一時前後別.{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九}佛身無為有為別。

{一}唯心真妄別者︰云何對前.【說有八識】為所依故.說八過前教。【唯是生滅】,明其劣後。【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者︰不同前教以三毒六識為因.不同終教不生滅與生滅和合.故攝論第一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界即因義,謂種子識等.下文廣說。

法爾種子有無永別.是故五性決定不同。

{二}即一性五性別中五性之義.含前第一對一乘三乘別中三乘之義.以乘性相成故。但明五性則有三乘.而三乘但是化法.非所詮中別義.故略不明。含在五性之中言【法爾】者,此明本有.揀異新熏.故瑜伽云「種性略有二種.一、本性住、二、習所成」。一、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等。二、習所成者︰謂先慣習善根所得.顯揚論云「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一切界差別可得故」。五中前四為有,後一為無,故云【有無永別】。

既所立識唯業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恆不變,不許隨緣。

{三}明真如隨緣凝然別中凝然義︰上一句躡前生滅識起。言【業惑】者,以現行第八名異熟識.由過去煩惱及業熏習成種招此識果,酬引業故.其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故其八識皆業惑生。【故所立真如】下,正明不變之義.若識從真如如來藏起,則有隨緣之義。識既於業惑辦生,明知真如不變,故唯識釋真如名云「真謂真實,表無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若隨緣變.豈得稱如。

依他起性似有不無.非即無性真空圓成.說經空義但約所執。

{四}三性空有即離別中不即之義。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性。故唯識論第八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此中二頌︰初一頌釋遍計.次頌前二句辨依他.後二句明圓成。

一、遍計所執性中︰一偈有多師義。今從護法.初句能遍計.次句所遍計.後二句明所執。

初句能遍計,正義唯六七二識.所計有多,故云彼彼。

次句所遍計,正唯依他為親所緣.依展轉說亦通圓成,為疏所緣故.此非凡境,故非親緣。

後二句所執性,若安慧師,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虛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遍計所執.其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無,名依他起。若護法師,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

二、依他起性中.二句依他起性者︰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

三、圓成實性中.二句圓成者︰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揀自共相、虛空我等。釋曰︰遍釋圓滿.常釋成就.體非虛謬,釋實性義。此一體言貫通三處.遍揀自相.常揀共相.非虛謬言,揀於空我。若爾.淨分依他,體非常遍.如何亦是圓成實耶。故次論云「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釋曰︰此中離倒名實、究竟為成、勝用周遍,以釋圓義.是則圓成有其二種︰一、約理說.二、約果德.故論揀云「今此頌中.說初非後.以約三性通一切故」。上來論文方釋圓成實言.次釋餘文云。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非恆有。前言為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性故。上來所釋,一依唯釋.今疏語意揀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則依他無性,無性即空,空即圓成。今言似有不無,非即空也.語則但釋依他,影出圓成名耳。

【說經空義,但約所執】者︰三性之中遍計所執,此一則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約所執。

既言三性五性不同.故說一分眾生決不成佛.名生界不減。

《五》生佛不增不減別中之義︰此但義別,而言全同.不同前後一乘三乘,但取三乘之義等。謂五性之中無種性人決不成佛.故有此眾生守眾生界,如何可減。

真俗二諦迢然不同.非斷非常果生因滅。

《六》二諦空有即離別中離義.於中含有二義︰一、但明二諦別.二、兼明中道別。

一、但明二諦別者︰

依唯識第九有四種勝義︰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

依瑜伽論六十四有四世俗︰一、世間世俗︰謂軍林等.二、道理世俗︰謂蘊處界等.三、證得世俗︰謂預流等.四、安立世俗︰即安立真如。

以四世俗對前唯識四種勝義,則有四重二諦︰一、世俗二諦︰謂軍林為世俗,蘊等為勝義.二、事理二諦︰謂蘊等為世俗、苦等為勝義.三、四諦勝義二諦︰苦等為世俗,安立真如為勝義.四、安立非安立二諦︰謂安立真如為世俗,非安立真如為勝義。

又真俗各四,便成八諦

世俗四者.一、名假名無實諦.二、名隨事差別諦.三、名方便安立諦.四、名假名非安立諦。謂二空理依詮而說但有假名,不得體故。

勝義四者︰一、體用顯現諦.二、因果差別諦.三、依門顯實諦.四、廢詮談旨諦。

然上八諦名則小異,義不殊前.又四重中,初一世俗,唯局世俗.後一勝義,唯局勝義.中間六諦,各通世俗勝義二諦.如第一勝義,望前為勝義,望第二為世俗故。既四重二諦一一差別,故云【迢然不同】.不同法性二諦相即。

二、兼明中道別者︰【非斷非常果生因滅】者,於二諦門中曲開此義︰此則於俗諦中明非斷常.不同法性二諦互融明非斷常。言【果生因滅】者,因滅故不常.果生故不斷.故唯識第三解阿賴耶識,恆轉如瀑流云: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滅,遷至於果,則名為常.若果不續,因無所生,則墮斷滅.今常相續,故無斷常.廣如唯識。

同時四相,滅表後無。

《七》四相一時前後別中前後義也。成唯識第二云「然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名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揀異小乘生在未來餘三現在)如何無法與有為相(難也)表此後無,為相何失(總答)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別釋表義)故此四相,於有為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剎那,假立四相(結也)。今但舉滅者.唯此一句異於法性.不許同時故。

根本後得、緣境斷惑、義說雙觀,決定別照.以有為智,證無為理,義說不異而實非一。

《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中不即義。因明斷證,復說緣境.根本緣真.後得緣俗。【義說雙觀】者,亦言了俗由於證真.二智雙觀真俗。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正雙觀時而常別照。言斷惑別者,根本智斷迷理隨眠.後得智不斷.護法云「不親證故.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說「於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相傳釋云「正體能斷迷理迷事二種隨眠.後得但斷迷事隨眠。斷迷理時即觀理境.斷迷事時即觀事境.故不即也」。既言根本有雙斷義故說雙觀.後得既不斷於迷理,還成別照,不同法性一斷一切斷也。此中疏文影而說.若約斷惑,應云義說雙斷而實別斷。

【以有為智證無為理】者,唯約根本斷惑而說。上明斷惑.此辨證理。前緣境斷惑,但就所觀以論不即.今此證理,就能所證心境相對明不即義。能證之智則是有為.所證之理即是無為.故不即也。

既出世智依生滅識種.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佛果報身有為無漏。

《九》明佛身無為有為別中有為義也。佛地論第三云「大覺地中無邊功德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無為功德淨法界攝.淨法界者即是真如.無為功德皆是真如體相差別.有為功德四智所攝.無漏位中智用強故以智名顯.一切種心,心所有法及彼品類。若就實義一一智品具攝一切功德法門。若就相,妙觀察智攝四念住等」.明知四智皆有為也。唯識第十云「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乃至云「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以斯二論明皆有為。今初兩句出有為所以.以從種生,生則有為.況能生識體是生滅.所生之智安非有為.既是修生有為,必有有為之相,謂生住異滅.故云為相所遷。四智攝於三身.大圓鏡智成自受用.故說報身有為無漏。

如是義類,廣有眾多.具如瑜伽雜集等說。

總結。

三、終教中,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

《三》終教亦有三︰『一』總.『二』別.『三』結。

『一』總者︰對前始教互有少多,可知。言【所說法相亦會歸性】者︰如說五蘊.五蘊即空,空即法性.下文云「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又云「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等」.又如說心「心即離念.法界一相.華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等」.其文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宗意顯性以為玄妙.令物達此速證菩提故。光明覺云「如來所轉等」。

所立八識通如來藏,隨緣成立.不生滅與生滅和合而成.非一非異。

『二』別明︰文有九段.如次對前,成十段義.亦第一當其第三.以對前次故。{一}唯心真妄別.{二}一性五性別.{三}真如隨緣凝然別.{四}三性空有即離別.{五}生佛不增不減別.{六}二諦空有即離別.{七}四相一時前後別.{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九}佛身無為有為別。

{一}即唯心真妄別中,明具分唯識.真心成故。然法性宗十義,即此經同教中義.至下廣引本文釋之.今且略引他經釋耳。【通如來藏】者︰如來藏即不生滅.揀異前教唯生滅識.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既言體即常住,明非唯生滅.常住即如來藏。言【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者,即起信論文.彼論具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既二和合名為阿賴耶.則知賴耶非獨生滅。謂唯真不生.純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識.廣如問明品辨。

一切眾生平等一性。

{二}明一性五性別中一性義.兼一乘義.對前五性三乘.廣如前說。

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三}真如隨緣不變別中通隨緣義也。楞伽經云「如來藏為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又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皆明隨緣成一切法也。起信亦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其染心等」。【但是】者,躡上而起.謂上眾生但是真如隨緣成也。由此成立不失一性,對上始教但說凝然,故云隨緣.非謂此宗無不變義.由不變故始能隨緣.由隨緣故方能不變。何者.謂若變自體,將何隨緣.如失濕性,將何隨風而成波浪。即由此義,經中說言真如隨緣。若不能隨緣,體則不遍緣中.緣中既無,何成不變。是以二義反覆相成.故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此經二對,上對即不變隨緣,下對即隨緣不失自性也。

依他無性即是圓成。

{四}明三性空有即離別中相即之義也。謂依他是因緣所生之法.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即圓成.更無二體。此中無性即無遍計妄執之性。法相宗中,無於遍計.無即是空.故但空遍計。法性宗中,則依他性上無遍計性.故依他即空.空即無性之理.無性之理即是實性.故密嚴經云「名為遍計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為第一義」.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一因緣上,三義具足.無前無後.故即有即空不相拾離。若釋三性之名,大意不殊前教.但融不融故分性相之二宗耳。

一理齊平.故說生界佛界不增不減。

{五}生界佛界不增不減別︰此但義異,名乃不殊.謂法性既同.設令一切眾生一時成佛.生界不減.佛界不增。以生佛界既是法性.不可以法性增法性.喻如東方虛空是眾生,西方虛空是佛.不可以東方虛空,添西方虛空,令東減西增。不增不減經、大般若等經,皆約一性平等而說。

第一義空該通真妄.真非俗外,即俗而真故.雖空不斷.雖有不常。

{六}明二諦空有即離別中相即義也。雖有不即不離對前成即.故仁王二諦品云「波斯匿王言.第一義諦中有世諦不.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佛言.汝今無聽.我今無說.無聽無說,即為一義二義」.七佛偈云「無相第一義.無自無他作.因緣本自有.無自無他作。法性本無性.第一義空如.諸有本有法.三假集假有。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涅槃十三云「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所說世諦第一義諦,其義云何.世尊.第一義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義不.如其有者即是一諦.如其無者,將非如來虛妄說耶。善男子.世諦者即第一義諦。世尊.若爾.則無二諦。佛言︰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善男子.若隨言說則有二種︰一者世法.二者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善男子.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夫眾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解陰無有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諦」。以上二經對前二論,二宗有殊。前教則八諦區分.初一唯世俗.後一唯勝義.中間六諦上下相望各通二義,而皆約事.令第八諦獨居事外。今此二經,仁王則雖有二諦,智照無二.涅槃則本唯一諦,解惑分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真二諦。故昔人云.二諦並非雙,恆乖未曾各.即其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一諦為真、二言成權矣」.即涅槃經意也。梁論亦云︰智障甚盲瞑.謂真俗別執。然法相務欲分析.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門.勿生偏滯。

然疏云【第一義空.該通真妄】者︰真妄俱空.非獨真空妄有、妄空真有也。而言【第一義空】者,非無物為空,乃即妙有之空也。【真非俗外】者,明不異也.影取俗非真外。【即俗而真】者︰明相即也.影取即真而俗.而不云俗非真外。即真而俗者.一則影取,如上所明.二則以妄必是真,亦有真非妄故.如波即濕.有濕非波.即靜水故.佛已證故。但言隨順觀察世諦即入第一義諦。無有隨順觀察第一義卻入世俗故。故上涅槃中文殊雙徵.如來但云世諦即第一義。

【雖空不斷等】者︰由上二諦既融.令不斷不常中道妙旨不唯約事.此即中論及智論文。且約空為真諦,有為俗諦者,空是即有之空,故雖空不斷.斯乃即俗之真也。不同始教如龜毛兔角方說名空。【雖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故此有非常.斯乃即真之俗也。若執有定是有便墮常見.故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非斷非常即是中道.若滅故不常.續故不斷,但俗中一義耳」。上則不壞有無而離有無.有之與無非一非異故成中道。若其一者,有無之義俱壞.若其異者便墮斷常。何者.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如說三世有者,未來中有,遷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定有者應不從緣.不從緣者墮無因常.若法定無.先有今無,是則為斷.若不二諦明空有者,決不能祛斷常之見。

四相同時,體性即滅。

《七》四相一時前後別中一時義也。以性滅為滅故得同時.故楞伽云「初生則有滅.不為愚者說.一切不生.我說剎那義」.淨名云「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故」.又云「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無住.三世皆空」.故體性即滅.乃會相歸性也。故起信論云「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前教假立四相故不同時.此教以所相法體,隨法性而融通.故能相之相亦生滅而無礙。

緣境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照惑無本即是智體.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非智外如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於如。

《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中相即之義。故十地經云「非初非中後」.論釋義云「是斷結相.此智盡漏.為初智斷、為中為後。答︰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非初非中後故」。云何斷耶.如燈焰.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謂唯取一時則不能斷.三時總取方說能斷.假三時斷則無定性.何者.初若能斷,不假中後.後若能斷,不假初中.既假三時,故知無性.一一推徵,三皆不斷.是故經言非初非中後。由三時無斷方能斷結.是故論云前中後取故。論主總取三時方顯三時無斷.經論言反,意乃相成。經則約性.論則約相.性相無礙方能斷結.大意如此。而疏有二節︰{一}總明無斷之斷.{二}別明內證之相。

{一}總明無斷之斷者:今初文亦影略.若約緣境,應云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而不二即智證如.今且約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者︰以能斷是智.所斷是惑.惑體智體無二體故,故名不二.故涅槃云「明與無明其性無二.愚者謂二.智者了達知其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不壞相故有能所斷即名為二」。【二而不二說為內證】者︰以能合所故.惑即如故。

{二}【照惑無本】下,別明內證之相︰謂智有二能.一、能斷惑.二、能證理。上說斷惑.今明證理。言【照惑無本即是智體】者︰尋此妄惑都無根本.非內非外.亦非中間.三世推求都不可得.從無住本顛倒妄生.既以無住而為其本,則無本矣。無住之本即實相異名.故此惑本便是智體.智體惑體無二體也。言【照體無自即是證如】者︰即此智體本唯無念.不能自立.因惑說智,智不自名.智無自性即是如體.無心存智是曰證如.若以智合如非證如矣。

【非智外如為智所證】下,反成上義︰智即是如、如即是智。法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豈離寂外別有智耶。前二句舉智收如,智外更無如矣.次二句舉如收智,如外豈有智耶。若智外有如,智則收法不盡.若如外有智,如則不遍智中.舉一全收.不容相並.此即迴向經文。更有文云「無有少法與法同住」.則顯法性無容並真.二既不存.一亦奚立.如斯斷證,唯實教宗.不同前宗決有斷證。

世出世智依如來藏.始本不二.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於報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

《九》佛身無為有為別中無為義也。文中.先出所以︰若法相宗,從生滅識生則是有為.今依如來藏.所依常故能依亦常。始謂始覺.本謂本覺。本覺理有,眾許是常.始覺修生,義同無常.今以始覺同於本覺,無復始本之異,豈無常耶。若是無常.何得而言無有始本之異.以一常一無常故。今言不異,明即是常。

【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者︰以約修生義同有為.全同藏性故即無為.本覺義同無為.始覺即是有為。今說始本明其不一.始本無二明其非異。【故佛化身已】下,正顯無為︰化身最劣尚是常住.報身更勝安得無常.化身即常。此義乃是涅槃經文.故彼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謂言但是不斷之常,非凝然常.凝然常者即是法身。今云即是常身法身.明知化身即是法身凝然常也.不墮諸數,即淨名經弟子品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以訶阿難謂佛化身有小疾故。上舉二經明化身常.下況報體安得不常。言【即體之智】者︰若體外有智,體常智無常.即體之智,體既四相不遷,智亦無能遷矣。智若可遷,體亦可遷,以相即故.故涅槃第二云「若有善男子欲護正法.勿說如來同於諸行不同諸行.唯當自責.我今愚癡.未有慧眼.如來正法不可思議.是故不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若正見者,應說如來定是無為.何以故.能令眾生生善法故、生憐愍故.如彼貧女人在於恆河,為愛念子而捨身命.善男子.護法菩薩亦應如是.寧捨身命.不說如來同於有為.當言如來同於無為.以說如來同無為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彼女人得生梵天.何以故.以護法故。云何護法.所謂說言如來同於無為.善男子.如是之人,雖不求解脫,解脫自至.如彼貧女,不求梵天,梵天自至.乃至云︰文殊師利︰外道邪見可說如來同於有為.持戒比丘不應如是於如來所生有為想.若言如來是有為者,即是妄語.當知是人死入地獄.如人自處於己舍宅.文殊師利.如來真實是無為法.不應復言是有為也」。如是等文,諸經皆有.涅槃中意,初則為與無為,二俱雙遣。後於此二中,寧說無為,不應宣說是有為也。今明三身既得相即.為與無為本融.如是解於如來,是為真實觀佛。餘義至下當明。

如是義類亦有眾多.次第對上.如楞伽等經起信等論.若會上二宗,廣如別說。

此結廣從略.兼示法源,令知有據。

四、頓教中,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俱空.八識二無我雙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顯不二等.是其意也。

《四》諸經中一向辨真性處即屬頓教。

【亦無八識差別之相等】者︰八識心王尚無差別.況心所變豈當有耶.心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故云一切所有唯是妄想。

【一切法界,唯是絕言】者︰又拂前真性,辨離言真如.故起信論次文即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故云皆是絕言也。言【一切法界】者︰界者性義.以一切法性皆離言故.亦通四種法界.皆不可說故.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故.理本無言故.事理交徹,不可作事理說故.事事相即,不可作一多等說故.說名名不盡,不可以一名名故.理圓言偏,言不及故.無有一法非實相故。

【五法至雙遣】者︰即如楞伽雖明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寂.何者.謂迷真如以成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稱智.則無名相妄想,唯如如智矣。智因如立,智體亦空.如假智明,本來常寂.故並空矣。況八識約事皆緣生性空.因有我法,說二無我.我尚叵得,無我寧存.故中論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故雙遣也。言【訶教】者︰謂以心傳心,不在文字故。【勸離】者,乃有二義︰一、令離教,成上訶教.二、令離法︰法雖無量不出色心.離心心如.離色色如.故令皆離.則契心體離妄念矣。【毀相】約境︰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泯心】約智︰了境相空假稱為智.相既不有,智豈有真.心境兩亡則皆泯絕.心無心相即是真心.故說【生心即妄、不生即佛】。言【生心】者,非但生於餘心.縱生菩提涅槃,觀心見性,亦曰生心.並為妄想。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現前豈不名佛.故達磨碑云「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剎那而登正覺」。言心無者,非了心空.不生於了耳.故下經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無解相.非謂空解於不生耳。

【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者,重拂前︰為迷眾生,言即心即佛.既無眾生,何曾有佛.故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執佛言無佛.非謂是無佛」.故云無不佛矣.則遣之又遣之。若少有所得皆是妄想.故佛藏經第一云「舍利弗.乃至於法少有所得者,則與佛諍.與佛諍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又只名無佛以為真佛,故言無不佛矣.故下經云「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有生心,生心是妄,故說不生.佛尚不有,何有無生.作無生解,還被無生之所纏縛.故云無不生矣。又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故云無不生矣.則生與不生反覆相遣,亦反覆相成.唯亡言者可與道合.虛懷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真一.遣智者可與聖同.故引淨名默住以顯不二也。然淨名第二入不二法門品,前有三十二菩薩各說不二法門.後問文殊師利云「何等是入不二法門」.文殊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然此經意前後相成.共顯深旨.若辨優劣,或三重四重。言三重者︰一、諸菩薩以無二遣二,則是以言顯法,似有不二可說.便是對二明不二,非絕待也.二、文殊以言遣言,明無不二可說,令亡言會旨.三、維摩詰以無言顯理︰謂本自無言不須更遣,故為三也。而言四者︰文殊師利以言印彼.又明言即無言,非要離耳。若欲合者,然後三段反覆相成,但為一義︰初文殊以言顯無言.次淨名以無言印無言.後文殊以言印無言.三段二人共顯言絕之理.故前三十二菩薩以無二遣二.後二大士以無言遣言.則但有二節。若更合者,若無諸菩薩以言遣二,空有絕言,何由顯理.是則前諸菩薩假言顯理.後二大士以無言顯理.言無言雙亡.皆真不二矣。故雖三節,一致無違。今取最後,故云如淨名默住也。

五、圓教中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十十法門各攝法界.義分齊中,當具宣說。

《五》圓教義廣理深.非略可盡.故彰其宏奧,別立一門。然在立教之終,故須略舉。言【十十法門】者,一一法門,一一法中多明十故.十身、十忍、十眼、十通、十種玄門,出十所以,表義無盡,彰異餘宗.故文文之中多皆十句,一一十句六相圓融,方顯教圓。廣如下辨。

 

第二、依教開宗,宗乃有十.如經宗中辨。

【如經宗中辨】,即是第六宗趣門也。

 

(肆)總相會通,曲分為二︰第一、通會諸教.第二、會化儀前後。

總相會通中,文多易了.隨難則釋。

第一、通會諸教者︰諸德立教各自所據.今雖立五,亦會取諸說,略有五重。

一、總為一教︰謂唯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則前之二師立一音者不失道理。

二、分為二教︰此更有三

(一)對小顯大︰初是半字.後四皆滿.則無違二藏等言。

(二)對權顯實︰則前二是三乘.後三為一乘.則不違法華四乘。

(三)三四二教雖則泯二異前.而對三顯一,曲巧順機.後一直顯本法,一向不共.如智論說.此同印公平道屈曲。

【三四二教雖則泯二異前】者︰三即終教.四即頓教.此之二教俱明一乘,故云泯二.則異前始教存三乘也。而言雖者,雖明一乘.由是對三顯故.同前二教,亦入屈曲之數.則前四教皆屈曲收.後之一教方是平道.故順印公。

三、分為三教︰初一小乘.次一三乘.後三一乘.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智論指此以為不共.大品等經共二乘說故.此三亦順四乘。又梁論第八云「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一乘」.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此亦同妙智經.真諦三藏部異執記,第二卷中亦同此說。

【此三亦順四乘】者︰初一小乘.次一三乘.此二皆是三乘教攝。以初小乘即三乘中之小乘故.後三是一乘.故為四乘也。【又梁論】下,證成三一之義.前會三乘一文中已引.及妙智經部異執記.並如前引。

四、分為四教︰此亦二門.

(一)中間三教存三泯二別故,開之為四︰一、別教小乘,如四阿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經。

(二)約歷位無位開漸及頓,故分為四.總合二三以為漸教。餘皆如名。

【中間三教存三泯二別】者︰始終頓三名為中間.以初有小乘,後有圓教,故名中間.而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終頓二教泯二是同,故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終頓二教也。

約歷位無位者︰始終二教皆悉歷位.頓教不歷.故合始終以為漸教。【餘皆如名】者︰一、小乘教.二、漸教.三、頓教.四、圓教.則漸是新加.餘三如本名也。

五、分為五教︰如前所立.以漸中有始終故.然取多分,略指數經,實非局判.以一經中容多教故。

然取多分下,遮外難也。恐有難云︰既破昔人不許指於一經以為一教,如何前立教中亦云如法華等。故今通云︰從多分說,所以略指,實不局判一經以為一教.故下出所以云【以一經中容具多教故】。上來開合遍收,理無不盡.依此亦可總判教言.若唯為一,難見淺深.非判教也。若欲判者,當漸開之.且分為二︰一、方便教.二、真實教。故法華云「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亦即半滿。又方便即隨他意語、真實即隨自意語.又方便是三乘、真實是一乘。然諸經中對小顯大,即以二乘為方便、大乘為真實。若對權顯實,則以三乘為方便、一乘為真實。則於方便之中更分為二︰一、小乘.二、大乘。就真實中亦分為二︰一、行布.二、圓融。行布即始終之教.圓融即是圓教。又小乘居然易別.大乘之中有多差別︰一、直顯一乘,如華嚴.二、開權顯實,如法華.三、會權歸實,如涅槃.四、斥權讚實,如淨名思益.五,權實雙明,如諸般若.六、帶權說實,亦如般若.七、帶實明權,亦如般若.勝鬘小似法華.央掘小似涅槃。於上七中,有似其類之經,各以類攝。若就大乘分宗,亦可有四︰一、法相差別宗,多說相故.二、相想俱絕宗,多約性故.三、性相無礙宗,事理相即故.四、圓融具德宗,以理融事故。故如來聖教,意趣無邊,不可局執.今且於古勢.如下明耳。

第二、化儀前後者︰今辨如來一代時教,略啟十門︰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末歸本門.四、本末無礙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通三際門.十、重重無盡門。

一、本末差別門中︰本末同時,始終一類,各無異說.然有三位︰

(一)若小乘中,則初度陳如,後度須跋.中間亦唯說小益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

(二)若約三乘︰則始終說三,通益三機.如密跡經等。

(三)若約一乘︰則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如華嚴等.其中不通小乘.復攝九世該於前後.更無異說。

然此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聞如上一類之法.故佛所演,各通始終,更無前後。

【本末同時始終一類】者︰本是一乘,末即小乘三乘.然非前後。從初得道迄至涅槃,此三類教同時並行.故云本末同時。言【始終一類】者︰若小始終俱小.若三則始終俱三.若一則始終俱一.故云【始終一類,各無異說】。【然有三位】下,別出其相。

然此三類依於此世下,揀濫.恐有執言︰小乘始終定者,豈非定性聲聞.故揀之云︰謂非一人多世同聞一類.以容轉根故非定性.亦非通取不定性人.要約一世一類定者。

二、依本起末門︰此有五類.謂初為菩薩說大.二、為緣覺.三、為聲聞.四、為善根眾生.五、為邪定。如出現品日照高山,及三千初成喻中廣辨其相.皆明先大後小。約法名從本起末.以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十八本二皆大乘出故.約機各是一類之機.非約一機前後大小。

【如出現品日照】下︰文甚分明.此應廣引。

約機各是一類之機者,揀濫也︰非是一人先大後小故.若一人身則明先小後大,乃攝末歸本門中有之。故攝末歸本門有二類人︰一者一人備歷小大.如四大聲聞等。二者先稟小人,未必後時稟大。以小性定故.而聞後時說大.故異前始終俱小。後稟大人,未必要從小來.以有頓悟機故.而知先來說小.故非始終俱大。

三、攝末歸本門者︰依無量義.初時說小,次說中乘,後時說大。故法華亦云初轉四諦.深密妙智雖復二時三一不同.皆先小後大。

【法華亦云初轉四諦】者,即第二經諸天說偈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眾之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是法甚深奧.少有能信者等」。

四、本末無礙門者︰謂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以垂末.後顯歸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以歸本.故本末交映與奪相資,方為攝生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一、根本一乘︰如華嚴經.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顯了三乘.上三如深密。五、破異一乘,如法華。上之四門圓通無礙.是則前後即無前後.無前後之前後耳。

【上之四門】者,通結上也.所以此中結者,前之四門義已略周.藏和尚立,但有前四。今順彼且將略畢,故此結之.下之六門,復傍收異義以顯玄奧。

五、隨機不定門者︰此上四門,初門明三類機,始末常定.次門明五類機,異時常定.第三門明一類機,自淺之深.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聞頓,後機從淺至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次入三乘、後入一乘.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機.隨聞一句,異解不同。

【更有一類機】下,上來牒列前之四門,生起第五.明第五門非前四攝也。

六、顯密同時者︰若異聞互知,是顯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密顯同時亦無前後。

【顯密同時】者,是天台八教中祕密不定之二教也。

七、一時頓演門者︰上來諸門一時頓演。

【一時頓演】者︰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無論小大三一顯密,一剎那中皆具演耳。

八、寂寞無言門者︰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說一句。

謂涅槃楞伽等經,皆有此說。涅槃二十六云「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人名為具足多聞」.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從成道已來.不說一字.汝亦不聞」.五百六十七云「眾生各各謂佛獨為說法.而佛本來無說無示」.淨名第一云「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佛藏經第一念佛品云「佛告舍利弗.不能通達一切法者.皆為言說所覆.是故如來知諸語言皆為是邪.乃至少有語言不得真實」。上所引經,但明不說,未出不說所以。若楞伽經兼出所以.故第三云「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當知不說是為佛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正等覺.何因緣故,說言不說是為佛說。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是說。云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作如是說。云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文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彼有偈云︰我某夜得道,至某夜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緣自本住故,我作如是說,彼佛及與我,悉無有差別」。有云︰佛無色聲.總有五義︰一、遮過顯德.二、真俗二諦.三、傳古非作.四、悲願所成.五、本質影像。

一、遮過顯德者︰為遮過患,故云不說.約顯實德,故說非無.如十卷楞伽第八云「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若人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即妄語」.佛性論第二云「如來無有色聲相功德可得」.兜率偈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此上皆顯有過失之色聲,則佛非有.無過失之色聲則佛非無。

二、真俗二諦者︰真諦離相故明無說.俗諦隨機故非無說.仁王觀空品云「若有修習說聽.即無說聽.如虛空故.法同法性.一切皆如也」。

三、傳古非作者︰謂佛所說,但是傳述古佛之教,非自製作.般若論云「須菩提言.如來無所說.此義云何.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故」。

四、悲願所成者︰謂佛所有無盡三業應眾生者,皆是曠劫悲願為因.順眾生感.非自所有.故說佛果無有色聲。然即以此為他為自,故亦有說。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力.顯現自在法」,亦此意也。

五、本質影像者︰謂佛三業平等普應,無彼差別影像色聲,故說非有.然即與彼差別聞見為增上緣,因質有影,故說非無。經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所說.但隨其自心.謂說如是法」。

由上五義,會諸聖教,說默無礙,皆悉有理。然上五義,刊定記有.而引文雜亂。今上所引,頗為改易.所以疏不引者,以不出楞伽二因故。謂初一即緣自得法.自所得法即是證道.證法在己,離過顯德。次三即緣本住法.本住即古先聖道.二即所證.三四即教道。傳古非作,即古先聖道。悲願所成,即兼因果耳。其本質影像但通相說.本質無者,順自所證故。影像有者,順古聖人,即體妙用故。故云︰宗通自修行,說通示未悟.不出此二,故略不明。但引不說之文,即知有不說之義耳.小有異相,故今敘之。上雖說默之由.皆兼有說之意.故思益第三云「如佛所說,汝等集會,當行二事.若聖說法.若聖默然。何謂說法.何謂默然。答言︰若說法.不違佛、不違法、不違僧,是名說法。若知法即是佛,離相即是法,無違即是僧,是名聖默然。又善男子.因四念處而有所說,名聖說法.於一切法無所憶念,名聖默然」。斯皆正說之時,心契法理,即不說耳.明非緘口名不說耳。餘可知。

、該通三際門者︰此上諸門,盡通三際。

十、重重無盡門者︰上之九門隨處隨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

後之二門正是華嚴境界.融取前八,亦不離華嚴之用。

上來藏教所攝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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