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若人安受此 名為極盲暗
因染得染者 染者染不然
染者先有染 離染者染成
離染者染成 不欲得如是
如是染染者 則不相觀故
染及染者異 同時亦叵得
若別同時者 離伴亦應同
若染染者二 各各自體成
何義強分別 此二同時起
成立同時起 復欲別體耶
由染染者二 同不同不成
諸法亦如染 同不同不成
若初有住者 後時不應故
若常有無常 一切時無住
若先是常者 復不得無常
若無常與住 共法體同時
有住無無常 有無常無住
云何於一物 同時有三相
有則為無窮
無則非有為
根本起起時 還起於起起
若謂起起時 能起根本起
汝從本起生 何能起本起
若謂根本起 能起彼起起
彼從起起生 何能起起起
汝謂此起時 隨所欲作起
若此起未生 未生何能起
起法亦復然 自起亦起彼
彼燈何所照 而言照自他
燈住於此中 應破一切暗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應如是 自障亦障他
此起若已起 起復何所起
去未去去時 於彼已解釋
云何彼起時 而說為緣起
此有彼得者 如是則不然
已有何須起
彼起能起作 何等復起是
若起更有起 此起無窮過
若起無起起 法皆如是起
有體起無用 無體起無依
有無體亦然 此義先已說
若滅時有起 此義則不然
法若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住時亦不住 無起誰當住
若法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何等是住法 而無老死相
住異住未住 此義則不然
如起不自起 亦不從他起
此住若未住 自體云何住
此住若已住 住已何須住
住若異住住 此住則無窮
住若無住住 法皆如是住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等滅
法體若無住 滅亦不可得
彼於此位時 不即此位滅
彼於異位時 亦非異位滅
若一切諸法 起相不可得
以無起相故 有滅亦不然
法若有體者 有則無滅相
如無第二頭 不可言其斷
法不自體滅 他體亦不滅
如自體不起 他體亦不起
如夢亦如幻 如乾闥婆城
說有起住壞 其相亦如是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觀染染者品第六
染者不知法 染者不見法若人安受此 名為極盲暗
釋曰。如染染者。乃至癡等盲暗亦然。是故當知。有彼陰等。論者言。彼陰等行聚增長染因過惡顯現。如是染者及彼染等。於世諦中如幻焰夢乾闥婆城。非第一義。如是諦觀汝此分別為欲染。先有染者為染者。先有染為染及染者。此二俱時三皆不然。如偈曰。
若先有染者 離染染者成因染得染者 染者染不然
釋曰。若各別異此是染法。此是染者。是則離染。亦名染者。又染者起染終無得義。云何驗知。非無染體得名染者。以有觀故如染自體。復次阿毘曇人言。如我偈曰。染污名遍因自地中先起。是故染者得為染因。阿毘達磨相義如是。論者偈曰。
染者先有故 何處復起染
釋曰。如無染人後時起染乃名染者。若彼染者。先已得名說此染者復起於染無如此義驗無體故。義意如是。復次猶如調達相續中染彼調達染者不作證因。何以故。以染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外人言。別不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成已復成過。亦譬喻無體。及違義故。論者言。彼說不善不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非成已復成過。彼別相續染及染者亦應同遮。亦非譬喻無體所成相似及遮異門非違義故。外人言。有所作因。謂他相續染者。亦為染因故。譬喻無體。論者言。此不相應遮不共因故。此過非實。復次若汝定謂染者之先有染法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同過染者先有染 離染者染成
離染者染成 不欲得如是
釋曰。如熟不觀熟物起故此云何驗非染者無體而有染法。何以故。以有觀故。如染者自體。外人言。如父子二體。非一向故。此義得成。論者言。彼亦如是遮故無過。外人言。如先剎那起染已離而為當起染剎那因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有染復染者 何處當可得
釋曰。如是別時起染剎那無間次生染者剎那此不可得。以染者不成故。如彼異熟是異熟。是異熟者。事則不然。如是過去起染剎那。立為現在染者之因。義亦不爾。云何不爾。如調達染不為調達染者之因。何以故。以其染故。譬如別相續染。復次鞞婆沙師言。我所立義無如上過。所以者何。彼染及染者同時起故無咎。論者言。此亦有過。汝今當聽。如偈曰。
染及染者二 同時起不然如是染染者 則不相觀故
釋曰。何因緣故起此分別。以觀無故而可分別。此是染者。彼為染法此是染法。彼為染者而不欲爾。此復云何。欲有觀故。此中立驗。彼染與染者無同起義。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子芽。復次鞞婆沙師言。汝出此因。有何等義。為觀生故。名為有觀。為觀別語名為有觀。若觀生故名有觀者。心心數法此恒相隨。亦同時起。共有因故。又如燈炷光明亦同時起。非一向故。若觀別語名有觀者。如牛二角亦同時起。一左一右。有別語故。現見如此亦非一向。論者言。是心心數及燈光等和合自在同時共起彼二牛角觀別語等。於世諦中欲令如此。第一義中皆不成故。汝所說過。我無此咎。復次染及染者。若一若異。同時分別。二皆不然。如偈曰。
染及染者一 一則無同時染及染者異 同時亦叵得
若別同時者 離伴亦應同
釋曰。若汝意謂染及染者。此二同時而不欲令隨一離伴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不欲令彼染及染者別體同時以有觀故。如因果二。復次餘論師言。若汝別體欲得同時今處處別體彼彼同時。如馬邊有牛說為同時。如是獨牛無伴。亦得同時。此如先答。義無少異。復次偈曰。
若別同時起 何用染染者若染染者二 各各自體成
何義強分別 此二同時起
釋曰。若染及染者。我體各別。以體別故。則不相觀。復次若有所用此是染者染。此是染染者。有觀相貌說同時起。汝意爾耶。此說有過。何以故。如偈言。染及染者二。同時起不然。如是等同時起不應爾。有觀故。不即此法說同時起。以不異故若欲別體。同時起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如是別不成 求欲同時起成立同時起 復欲別體耶
釋曰。如是義者。長老應說。如偈曰。
有何等別體 欲同時起耶由染染者二 同不同不成
諸法亦如染 同不同不成
釋曰。彼瞋癡等。若內若外。同以不同亦皆不成。如是第一義中彼染等不成故。如外人品初作如是。說陰等是有。以染污過患故者。彼因不成。又世諦說因及違義故。如先所說因過失故。品內所明染及染者無其自體。令他得解。此義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染體。非離染體。如是受想行識非染體。非離染體。復次色受想行識非染體空。非離染體空。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色非瞋體。非非瞋體。亦非癡體。非非癡體。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極勇猛色非染非淨。受想行識非染非淨。復次色非染法性。非淨法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染染者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有為相品第七
復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陰等諸法本無自性。惑者未知取相分別。今欲顯示令彼識知無自性義。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有為自體。何以故。以彼起等諸有為相共相扶故。此若無者。彼有為相無相扶義。譬如兔角。由起等諸相與陰等相扶因有力故。彼法不無。所謂有為諸陰等也。論者言。汝說起等有為相者。彼起等相為是有為。為是無為。外人言。是有為也。論者言。今當次第分別此義。先驗起者。如偈曰。
若起是有為 亦應有三相
釋曰。第一義中不欲令彼起等諸相是有為相。何以故。以有為故。譬如法體。外人言。起住滅體各有作用。是故欲令起等諸相是有為相。論者言。此驗無體。唯有立義。故外人言。起住滅等各有功能。汝撥無者。義則不然。論者言。起等作相不可得故。又世諦中起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起作故。如父生子。住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住作故。如食持身。又有為相非彼住作。何以故。以住作故。譬如女人。置瓶於地。滅亦非彼有為法相。何以故。以破壞故。如棒破物。如是彼立起等有為相者。此義不成。以因不成及與義相違有此過故。起非有為。是故說起有為相者。義則不然。復次若汝欲避先所說過成立起等是無為者義亦不然。如偈曰。
若起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釋曰。若起是無為。而為有為相者。無如此義。以無為自體無所有故。義意如此。復次第一義中起是無為。而作有為諸法相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無為故。譬如虛空。住滅亦爾。不復廣遮。復次若汝分別起住滅等是有為相有所作者。為是次第。為復同時。二俱有過。何以故。若次第者。如偈曰。
起等三次第 無力作業相
釋曰。於誰無力。謂於有為。復次欲得起等隨次第者。如法體未起。住滅二種。則無力為相。以法體無故。又已滅之法滅則無體。起住二種。則於滅無力。又已起之法起則無力。又法體若住滅復無力。若謂住時無常隨逐者。是義不然。如百論偈曰。
離住無法體 無常何有住若初有住者 後時不應故
若常有無常 一切時無住
若先是常者 復不得無常
若無常與住 共法體同時
有住無無常 有無常無住
云何於一物 同時有三相
釋曰。此相如是不同時有。語義如此。云何不有。謂彼一物於一時中有起住滅。義則不然。以畢竟相違故。復次經部師言。諸法各別有定因緣自在相續。於一時中當可起者。得自體時此名為起。初剎那相續位此名為住。先剎那不相似此名為老。已起者壞此名為滅。如是等決定有觀於一剎那同時有故。汝作方便與我作過者。我無此咎。論者言。是相續者。亦非實有。又有觀故。住分別者。是世諦三相。非第一義。汝言住時違住滅者。此不應然。以不免先所說過故。復次鞞婆沙師言。如先體未起者。於後得自體時。此名為起。起者樹立。此名為住。住者朽故。此名為老。老者滅故。此名為壞。由起等次第得不離有為體。以是義故。彼相體成。如先所說。起等三次第無力作業相者。此為不善。論者言。汝語非也。云何名相。謂與所相未曾相離。譬如堅相不離於地。及大人諸相不離大人。若言起等第一義中是彼有為諸法相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有次第故。次第云何。如以泥團置於輪上。運手旋已如小塔形。次拍令平。次轉如蓋。後攏如圌。此諸位別。非彼瓶家有為體相。起等諸相亦不離彼。有為法者。假施設耳。真實起者。此中遮故。以云何遮。彼未起者。住滅無體故。若謂當來起時應有住滅。作此分別者。唯世諦言說不免。如先所說。過咎如是。起等諸有為相次第同時彼體不成。因有過故。復次偈曰。
若諸起住壞 有異有為相有則為無窮
無則非有為
釋曰。此義云何。如汝意欲有為諸法非有為相。以有為故。如是起等。亦非有為相。以是義故。第一義中不應分別起等諸相。若是有為。若是無為。如所說過。今還屬汝。復次犢子部言。起是有為而非無窮。云何知耶。由此自體和合有十五法。總共起故何等十五。一此法體。二謂彼起。三住異。四滅相。五若是白法則有正解脫起。六若是黑法則有邪解脫起。七若是出離法則出離體起。八若非出離法則有非出離體起。此前七種是法體眷屬。七眷屬中皆有一隨眷屬。謂有起起乃至非出離。非出離體此是眷屬。眷屬法如是。法體和合總有十五法。起。彼根本起。除其自體能起作十四法。起起。能起。彼根本起。住等亦然。以是義故無無窮過。如我偈曰。
彼起起起時 獨起根本根根本起起時 還起於起起
若謂起起時 能起根本起
汝從本起生 何能起本起
若謂根本起 能起彼起起
彼從起起生 何能起起起
汝謂此起時 隨所欲作起
若此起未生 未生何能起
釋曰。第一句謂根本起。第二句謂起起。第三句謂起時未起。第四句謂根本起無起功能。何以故。以未生故。亦起時故。譬如前未生時。又如當起法體。外人言。如共有因於法起時。及已起者。共起諸法有起功能故。非謂一向汝言起時故。因及未生故。因者此義不成。論者言。前染染者。中已遮。共起亦遮。彼因汝言非一向者說我有過。又言。無有無窮過者。此不能避。復有人言。有別道理。避無窮過。道理云何。如偈曰。
如燈照自體 亦能照於他起法亦復然 自起亦起彼
釋曰。以是義故。無無窮過。論者偈曰。
燈中自無暗 住處亦無暗彼燈何所照 而言照自他
釋曰。如是燈無毫末照用。因語意爾。復次此中立驗燈體。於彼第一義中不能自照。亦不照他。何以故。以暗無故。譬如猛熾日光。復次第一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彼地。以是義故。譬喻無體。外人言。燈初起時即能破暗。如偈言。如燈能破暗。謂自體作明能除外暗。義意如是。如先所說暗無故者。此因不成。亦譬喻無體。以燈及光義可得故。論者偈曰。
云何燈起時 而能破於暗
釋曰。云何破者。謂不能破故。語義如是。偈曰。
此燈初起時 不到彼暗故
釋曰。以起時故。譬如暗燈。外人言。智非智等。非一向故。論者言。汝執此義墮前成立分中攝故。如是亦遮。非非一向也。復次起時未生故。如未生子無所作業。燈亦如是。不能作明。復次如前偈說。云何燈起時而能破於暗。此燈初起時不到彼暗故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燈起時不能破暗。何以故。以不到故。譬如無明世界中間黑暗。復次第一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不得所對治故。譬如彼暗。外人言。現見燈不到暗而能作明故。論者言。汝立此門增我破力。令我譬喻轉更明顯。故我無過。彼若如是今當觀察。為如所見。為復異耶。我亦不見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若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若燈不到暗 而破彼暗者燈住於此中 應破一切暗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應如是 自障亦障他
釋曰。暗自他二不欲爾者。燈自他二豈欲得耶。復次此中立驗。第一義中燈於自他不壞所治。何以故。有能治故。譬如彼闇。如是燈體。自照照他。先已遮故。譬喻無體。是故外人引彼燈喻。成立起義。能起自他者。是則不然。以不免前無窮過故。復次若謂自起亦起他者。云何能起。為已起起。為未起起。若爾有何過。若未起起者。如偈曰。
此起若未起 云何生自他此起若已起 起復何所起
釋曰。由已起故。生於彼起。則無功用。如是觀察。汝言起者。能起自他義則不爾。以不免前無窮過故。又彼起等成其無為。以無為故。彼諸起等非有為相。汝言相故者。因義不成。又復當問。說有起者。云何起耶。為起時起。為已起起。是皆不然。如偈曰。
起時及已起 未起皆無起去未去去時 於彼已解釋
釋曰。如彼已驗。此中亦應如是廣說。以第一義中起時不起。何以故。異世向前故。如欲滅時。復次若謂彼法少起少未起說為起時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少起者。彼更不起。起無用故。若未起者。起亦不起。以未起故。譬如未來。外人言決定起者。來向現在。此名起時。論者言。如是義者。亦應觀察。如偈曰。
由起時名起 此義則不然云何彼起時 而說為緣起
釋曰。彼起時者。為有為無為。亦有亦無。此等過失。如上已遮。外人言。譬如有人善解劍術。起不善心行惡逆行。自害其母以為隨順。汝亦如是。何以故。大仙為彼聲聞獨覺說深緣起。以汝久習妄想行非法行。自破所欲害正道理。此執不然。論者言。汝不知耶。有惡見人撥無因果。破壞白法不肯信受。為欲教化彼惡見人。洗濯不善垢穢義故。佛婆伽婆作如此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諸如是等。為世諦故。非第一義。如是意者。是我所欲。汝言自破所欲害正理者。此語不然。如偈曰。
由諸法無性 自體非有故此有彼得者 如是則不然
復次如佛說偈。若從緣生則不生。彼緣起者。體非有。若屬因緣此則空。解空者名不放逸。如是等諸經此中應廣說。由如是觀。若生未生。悉皆如幻。是故起時寂滅則無起相。如彼外人所說起時以為緣起者。第一義中驗不成故。彼為不善。復有人言。世間現見種種因緣各各果起。謂瓶衣等。更無異驗。勝現見者。如前偈說。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者。此不相應。以戒等起故。論者言。彼戒等聚隨順功德。誰能違者。而是世諦非第一義。彼如是等。為捨執著。為實義故。有此論起。是故無過。若汝意謂瓶衣有起者。亦是世諦非第一義。我所欲者。若瓶若衣現起可得。非彼未起。若已起者。有起不然。瓶衣等起。未起起故。如此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瓶未起安立妄覺。緣彼瓶名謂有瓶起。如是意者此但世諦安置妄覺。以瓶未生不可得故。復次鞞婆沙師言。三世有故。彼瓶等起。我義如此。論者言。此亦不然。如偈曰。
隨處若一物 未起而有體已有何須起
釋曰。彼若已有起。則無用故。為是因緣。偈曰。
體有起無故
釋曰。以此義故。先起有體者驗起。則無有體起者立義有過。復次執時異者。說如是言。諸法有體。云何驗知。來現世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來現在則破現在。如是體異相異及位異者。如先過失。皆以此答。復次僧佉人言。諸法體有。可顯了故。我無過失。論者言可顯了者。先已遮故。此不相應。復次未起有體。云何可信。僧佉復言。以世攝故。如現在物。論者言現在物者。第一義中無自體故。汝譬不成。所欲義壞。復次雖無自體亦不壞世諦。以現在時色等諸法。猶如幻等。亦可得故。彼世諦中色等諸法但假施設。應如是知。偈言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如是等。先雖已答。今當更說。如偈曰。
若謂起起時 此起有所起彼起能起作 何等復起是
若起更有起 此起無窮過
若起無起起 法皆如是起
有體起無用 無體起無依
有無體亦然 此義先已說
若滅時有起 此義則不然
法若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釋曰。以彼體相不相應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外人言。住非一向故。論者言。彼亦無常隨故。未滅時不成。我無過咎。如前廣說。外人言。有如是起。彼所起法有故。此若無者。彼所起法則不得有。如用龜毛為衣。二皆無體以起成故。住法則有。是故如所說。因起非無體。論者言。起無體故所起不成。雖世諦中說有此起。第一義中則無住相。今問此體。為未住體住。為已住體住。為住時體住。第一義中。三皆不然。如偈曰。
未住體不住 住體亦不住住時亦不住 無起誰當住
釋曰。第一句者。由非住故。譬如滅。第二句者。以現在世及過去世二世一時不可得故。住義則空。第三句者。離住未住更無住時。有者不然。廣如前破。第四句者。無一物起無一物住。偈意如是。復次第一義中無一物體起相可得。從前已來廣引道理。令人解了起既不成。誰為住者。由此義故。汝先說言所起之法起有因者。此皆不成。復次如偈曰。
滅時有住者 是義則不然若法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釋曰。以諸有為法無常隨逐故。復次彼體不可得。何以故。無滅時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復次若汝意謂已起剎那住相有力。當於爾時法體不滅。亦不是常。以住無間次即有老無常隨逐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此色等住相用時無無常者。後時亦無。無常隨逐。如火處無水。火於後時亦不作水。住義亦然。外人言。世間現見法體滅盡。云何言無。論者言此應觀察。汝見滅者。是滅與體。為恒相隨。為各別處。若與相隨即無住義。若在別處。體無滅時。既無滅時。體不可得。二俱不然。復次有聰慢者。或如是言。譬如有人先無佛體後時得佛。住亦如是。先雖無滅後時滅者。竟有何咎。此執不然。何以故。無佛體者。謂無一切智相用。凡夫智後時得佛者。無如此義。於世諦中此方便語。亦不成立。如是斷煩惱障及彼境障。最後剎那智相起時。說名得佛。彼智與佛體無差別。如汝所言。無實道理。如是老住。若一若異者。亦同此過。由此不成故。阿闍梨偈曰。
彼一切諸法 恒時有老死何等是住法 而無老死相
住異住未住 此義則不然
如起不自起 亦不從他起
此住若未住 自體云何住
此住若已住 住已何須住
住若異住住 此住則無窮
住若無住住 法皆如是住
釋曰。此二偈是釋義偈。非論本偈。前遮自住住。如遮自體起。後遮他住住。如遮從他起。應如此知。是故當知。住無自體。如汝先說。有如是起。彼有體故。法有體者。此因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此起住。何以故。共行諸法彼體有故。此若無者。彼共行法體應不有。譬如馬角由起住有故。彼共行滅有。是故第一義中說因力故。起住是有。論者言。滅亦如是。謂此體已滅未滅滅時。欲令有滅者。一切不然。如偈曰。
未滅法不滅 已滅法不滅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等滅
釋曰。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第二句者。如人已死。不復更死。第三句者。離彼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有俱過故。是故定知滅時不滅。復次第一義中滅時不滅。以世傳流故。如當起法來現在者。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皆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有滅。義則不然。如石女兒。如是彼欲起者及不起者。於一切時有滅不然。復次法住無住彼分別滅。二俱不然。如偈曰。
法體若住者 滅相不可得法體若無住 滅亦不可得
彼於此位時 不即此位滅
彼於異位時 亦非異位滅
若一切諸法 起相不可得
以無起相故 有滅亦不然
法若有體者 有則無滅相
釋曰。以相違故。譬如水火。由如是故。偈曰。
一法有有無 於義不應爾
復次偈曰。
法若無體者 有滅亦不然如無第二頭 不可言其斷
法不自體滅 他體亦不滅
如自體不起 他體亦不起
釋曰。自體起者。此不相應。如前已說。此起若未起。云何能自生。此起若已生。生復何所起。他體起者。如偈言。此起若異起。起則無窮過故。起既如此。滅亦類然。滅類偈者。此滅若未滅。云何能自滅。此滅若已壞。滅復何所壞。此滅若異滅。滅則無窮過。滅若無滅。滅法皆如是壞。此釋義偈應知。如自他起前已廣遮。自他滅者。類同起破。有人言。得壞因時壞法方壞者。應如是答汝立壞因。是義不然。何以故。彼法非是。此法壞因。以彼異故。譬如餘物。品初已來。廣遮彼說。如是起住。以第一義中起因不成。譬亦無體。若世諦中說因譬喻者。違汝義故。如前立驗。已廣分別道理自在故。如偈曰。
起住壞不成 故無有有為
釋曰。如外人所說。有彼陰等諸有為法。以有為相和合故者。彼為已破。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彼牛等諸有為法。何以故。以角犎垂𩑶等相有故。此亦應遮。汝立此等有為相者。為更有相。為更無相。若更有相。此角犎等則非牛體有為相也。何以故。以有相故。譬如牛實。廣如前破。若更無相者。以無相故。此等諸相自然不成。以能相無力故。所相亦無。又有相者。相無窮過。此等一切如先廣遮。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是有為。何以故。有待對故。此若無者。應無待對。如石女兒。以彼有為無為二法相待由此因故。第一義中有是有為。論者言。若有為法得成立者。除有為故。可說無為。彼有為法。如理諦觀體不可得。是故偈曰。
有為不成故 云何有無為如夢亦如幻 如乾闥婆城
說有起住壞 其相亦如是
釋曰。諸仙知彼有為起等。能生覺因。開實知見。如彼智人所說起等。是我所欲。由無智者覆慧眼故。於無實境起增上慢。如夢中語說彼諸法起住滅等。此由染污熏習。各執異因分別三種。謂有實義。為示彼故。說夢幻等三種譬喻應知。有人言。起等是有。何以故。現前覺取故。譬如色。又作者有故。亦相續同取故。如是說者。此執不然。何以故。非一向故。為開示彼。如其數量說夢等譬喻應知。復次佛婆伽婆。見真實者為聲聞乘對治惑障故。作如是說。色如聚沫受喻水泡。想同陽焰。行似芭蕉。識譬幻事。此意欲令知我我所本無自性。猶如光影。亦為大乘對治惑障及智障故。說有為法本無自體。如金剛般若經說。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欲令他解有為無體。是此品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有為非無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色受想行識非有為非無為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楞伽經說。有為無為無自體相。但彼凡夫愚癡妄執分別有異。猶如石女夢見抱兒又如金剛般若經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為相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五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