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燈論釋卷第四
彼色等六塵 如其數境界
自體既不見 云何得見他
眼不見色塵 意不知諸法
此名最上實 世人不能度
如是有眼根 云何不自見
識不在眼色 不住二中間
非有亦非無 彼識住何處
去未去去時 已總說遮故
而言眼能見 是義則不然
彼取緣等果 何處當可得
耳鼻舌身意 聞者所聞等
應知如是義 皆同眼見遮
彼無二相及不二 一相無相如是知
眼不能見色 意不知諸法
此是無上諦 世間不能了
離積聚無體 彼覺無可取
故知緣起空 我說無自性
無物從緣起 無物從緣滅
起唯諸緣起 滅唯諸緣滅
若一若異等 凡夫妄分別
離色因有色 色則墮無因
無因而有物 終無有是處
無果而有因 云何有是義
色若先無者 亦不待色因
無因而有色 是義則不然
是故於色境 不應生分別
如是等諸法 皆同色陰遮
如是一物空 一切皆空故
能於彼陰不作依 世間諸法得解脫
世間如彼虛空相 彼虛空相亦自無
由如是解無所依 世間八法不能染
三有假施設 物無自體故
但於假設中 妄想作分別
以覺分別時 自體不可得
以無自體故 彼言說亦無
若先有虛空 空則是無相
無相體既無 相於何處轉
離有相無相 異處亦不轉
是故無所相 亦無有能相
色本無體故 無體云何成
非所相能相 餘五同虛空
先地等無有 微毫相可得
彼心行滅已 名為正心滅
遮有言非有 不取非有故
如遮青非青 不欲說為白
彼人則不見 滅見第一義
若能如是知 於世得解脫
般若燈論釋卷第四
觀六根品第三
復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為遮起故。令人識知內六入等無自性義。故說此品。又遮去執。欲令通達入等空義。此品次生。初分別者。外人言。有內入起。第一義中。如是應受。何以故。境界定故。此起若無。彼定境界。則不得有。如石女兒。以是故知。有內入起。彼境定故。如偈曰。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根彼色等六塵 如其數境界
釋曰。以是義故。所說因成。入起義立。次分別者。外人定說。有如是去。何以故。以作果故。如見色等。論者言。此二分別。今次第遮。彼眼等根。各各增上。聚集有作。能取色等。是故名根。於世諦中。根外亦有色等可得。以作者自體可顯示故。謂見故名眼。乃至知故名意。復次此諸根等。顯示可見可聞嗅嘗觸知諸境界故。境界義云何。謂根於塵。有能取力。故名境界。有境及境。世諦中有。第一義中根塵定有者。此執不然。以違義故。云何開示。令彼解耶。如觀眼根。偈曰。
如是彼眼根 不能見自體自體既不見 云何得見他
釋曰。何故不見。如是眼根。第一義中。能取不成。何以故。偈言不見自體故。又有礙故。亦造色故。譬如耳等。又第一義中眼不見色。何以故。以彼色法從因起故。譬如鼻等。又色陰所攝故。譬如舌等。如是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以積聚故。如眼自體。又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以有礙故。亦造色故。譬如耳等。又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從因起故。譬如鼻等。又色陰所攝故。譬如舌等。復有人言。眼不見者。謂不見自體。以色可見。是故眼能見色。論者言。如汝所說。眼不見者。助我出因。及譬喻力。豈能破我所立義耶。復次阿毘曇人言。若無簡別。如是說言眼不見色者。此成我義。何以故。得一門故。我立義中。彼無分眼不見色故。若有分眼不見色者。汝之所受阿含義破。如我俱舍論。偈曰。
有分眼見色 非彼能依識眼不見色塵 意不知諸法
此名最上實 世人不能度
釋曰。第一義中不欲令彼眼見色故。如先廣破。此義得成。又第一義中彼有分眼不能見色。何以故。以眼根故。如無分眼。又第一義中彼有分眼不能見色。何以故。以色根故。譬如耳等。又亦不破世間所解。何以故。立義別故。謂第一義中無與過者。復次迦葉彌羅毘婆沙中如是立義。謂彼眼見諸色。以能作見業故。論者言。汝出因者。立義一分故。驗無體故。已說遮故。此義不成。復次若有作者。則與立剎那者。義相違故。又與無剎那者異故。此皆不然。是故迦葉彌所執義不相應。復次經部師言。諸行無作故。眼不能見。異亦不見。而彼眼色為緣。眼識得起。修多羅中。作如此說。汝言眼不見者是為成已復成過。論者言。先已遮起故。眼識不可得無成已復成過。又所受義亦不破故。謂如是領受修多羅義。隨順世諦故。第一義中驗則無體。已遮眼色二見可見等。彼差別者。義皆不然。如是欲令學人生諸覺意。作少分說。如先偈言。如是彼眼根。不能見自體。若不見自體。云何得見他。以第一義中眼不見色。何以故。不見自體故。譬如耳等。或有人言。眼不到境。而能取色。何以故。以彼眼根可得義故。譬如使人見事。名為王見。論者言。第一義中眼不到境。能取色塵。無如此義。何以故。以眼不能取自體故。譬如耳等。如是第一義中。所取色塵。非彼不到眼根境界。何以故。以所造色故。譬如香等。如是有礙故。從因起故。色陰所攝故。又積聚故。此等諸因。並遮眼。不到境。色非所取。立義舉喻。如前廣說。二門僻執應當驗知。復次第一義中。眼非不到境界。何以故。現在境界故。譬如鼻等。或有人言。眼不到境。何以故。有間取色故。譬如意也。又無功用。時節差別。能取色故。又過量取故。立義譬喻。如前應知。論者言。此說不爾。汝言不到境者。即是有間取色。有間取色者。即是立義一分。更無別義故。此說不然。又時無差別。取者義壞。縱實因成。驗無體故。彼第一義中意亦不到。而能取者。此執不成。以違義故。復次僧佉人言。汝言眼非不到境取者。此成我所成。何以故。我欲令眼到境取故。論者言。不到取者。欲令信知眼法空故。眼法既空。豈復成立到境取耶。汝於非處。妄生歡喜。復次眼到境取。云何不然。以根故。譬如意。亦不取鼻等諸根。非一向過。何故不非一向過耶。彼鼻根等。亦如是故。如後當說。復次眼到境者。此有何義。為當依止所取境界如是意耶。是義不然。何以故。彼眼識依止實不外去。何以故。以識故。如鼻等識。第一義中眼識不能取彼境界。何以故。以因有故。譬如聲等。外人言。汝依二門。更互相破。依此遮彼。二俱不成。論者言。二俱無體故。我不取。以不取故。所欲義成。復次僧佉人言。眼光到境。故能取色。如是意者。此亦不然。彼眼根光。於世諦中。亦不得有。何以故。色識因故。譬如彼色。復次僧佉人言。眼根有光。以眼根故。譬如伏翼猫狸等眼。論者言。眼根色者。不可見故。縱彼依止。實有光者。則譬喻不成。復有人言。如前所說。如是彼眼根。不能見自體者。此有何義。諸法若有自體可見。彼和合時。他亦可見。譬如花香。由如此義。眼不自見。亦不見他。如提婆菩薩百論偈曰。
彼一切諸法 若先有自體如是有眼根 云何不自見
識不在眼色 不住二中間
非有亦非無 彼識住何處
復次若言彼眼根中。無見種子。是故不見者。須曼那花譬喻不然。何故不然。彼花因緣和合自在。故有香起。如俱蘇摩和合麻故。油則有香。無人立色。有見作義。彼遮不成。復次若謂自不見故。亦不見他者。火花譬喻二皆無力。以火花等自他不取故。此不相應。如是眼見義不成故。彼起及去亦皆不成。以譬喻無體故。亦違因義故。外人言。汝言眼不見色者。由不見自體故。此義所明。若於自體無力。於他亦然。如是義者非一向故。如火自體。無其燒力。於他則能。眼亦如是。論者偈曰。
火喻則不能 成彼眼見義去未去去時 已總說遮故
釋曰。第一義中。已去未去。去時無去。如先已說。如是第一義中。已燒未燒燒時無燒。何以故。燒時故。已燒故。未燒故。譬如燒時。已燒未燒彼燒時者。有二過故。彼已燒者。如久已燒訖。彼未燒者。本無燒故。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不見。何以故。已見故。未見故。見時故。譬如已見未見見時。隨其次第。應當驗破。有人言。眼有見作。何以故。諸部論中。皆作此說故。譬如眼見諸色。論者言。此眼見者。於世諦中。以方便說。非第一義。云何知耶。今此論中遮眼見故。亦遮起故。彼眼則空。如偈曰。
眼若未見時 不得說為見而言眼能見 是義則不然
釋曰。見義不然。偈意如此。以是義故。如偈曰。
見則無彼見 非見亦無見
釋曰。能見空故。如土石等。偈意如此。如是二種。有見作者。此義不然是故偈言。見則無彼見。非見亦無見。二種俱遮。譬如若有非有。緣皆無用。如是若有非有。因亦類遮。復次僧佉鞞世師等言。以此眼見所作具故。彼所有眼彼名見者。以彼見者。自眼見故。如所斫木。斫者能斫。非斧能斫。是故非眼見者。此則成我所成。謂彼作者。有諸作具。以作具故。譬如斧等。必有斫者。論者言。彼邪分別。謂有見者。此執不然。如偈曰。
若已遮於見 應知遮見者
釋曰。如眼不自見。彼亦復爾。丈夫自體。見丈夫者。此義不然。以與世間所作相違故。如刀不自割等。云何驗知。謂第一義中。彼丈夫者。無能見義。何以故。不見自體故。譬如耳等。亦非因義不成。彼經中說。我還見我者。但於心上。施設我名世諦故說。非第一義。如是物故。所識境故。量故。如聲及耳。是等諸因。及彼譬喻。應當廣說。復次第一義中。色非我見。何以故。以物故。如我自體。不能自見。如是所識境等。應當廣說。
外人言。佛法無我。汝言。如我自體。不能見者。與教相違。論者言。於世諦中。假說我喻。不違於教。第一義中。斧等及譬。皆無體故。非成已復成。有人言。汝說見者不見。語自相違。何以故。若言見者。云何言不見。若言不見。云何名見者。此是立義過。論者言。緣起法不起。如先已答。不復更說。復次汝言見者。為是見自體耶。為不見耶。若見自體者。如僧佉言。思是丈夫自體。若彼見者。是見自體。自體非作離。彼眼根亦應得見。復次斫者離斧。則不能斫。丈夫離眼。豈能見耶。我為見者。及彼斫者。世諦中說。非第一義。為此分別故。偈曰。
離眼不離眼 見者不可得
釋曰。眼等諸具。先未有時。及彼捨時。即是無眼。若無眼者。則能所見空。離能所見。執有見者。此則不然。見無自體。見者亦無。義意如此。復次若言如火自性。見者亦爾。此義不然。何以故。若無薪時。火無體故。復次僧佉人言。若不離眼此色可得驗知有彼見者能見。此執不然。何以故。無見者故彼色可得者。謂眼色空明及以作意此等有故有色可得。又此等諸緣具足聚集說彼調達名為見者無。如僧佉所計。丈夫名為見者。何以故。無有盲人能見色故。彼眼能見說為見者。如燈無思。亦為明因。眼見亦爾。以是義故。於世諦中。亦無見者。復次鞞世師言。見者無體。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論者言。彼同前過四種和合別有見者世皆不知而言有者。此義不然。是故偈言。離眼無見者。無彼自體故。以離眼見則無見能總名見者。此是隨汝意說。復次鞞世師所立。第一義中。見者見色。是義不然。何以故。異眼故。如瓶等。以前二門。見者不成故。復次分別丈夫以為見者。無自體故。如偈言。離眼不離眼見者。不可得彼見者。自體有眼無眼不可見故。若謂見者有眼能見。此亦不然。何以故。由眼有體。見色得成。如火能燒。眼見亦爾。世諦中說。如此應知。若離彼眼。別有見者。盲人無眼。亦應能見。此義不然。復次鞞世師云。見者合作。能見於色。如是應知。彼具業有故。此若無作。彼業具則無。譬如虛空。由有眼具見色為業。知有見者。及彼見作。論者言。第一義中。於一切時。眼無有故。而立見者。是則不然。如偈曰。
見者無有故 能所二皆空
釋曰。見者無體。則無所取。而言眼為彼具。以此眼見者。是義不然。是故汝言具業有故者。彼因不成。亦違義故。過失如是。復次自乘人言。諸行因緣。依他故空。眼及彼我。俱不能見。是義應爾。而言所見能見都無體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彼識等果。四種有故。此若無者。彼識觸受愛。不名為果。如生盲人。論者言。所見及見。此義不成。如先已破。今所謂者。如偈曰。
見所見無故 識等四種無彼取緣等果 何處當可得
耳鼻舌身意 聞者所聞等
應知如是義 皆同眼見遮
復次外人品初。說有是去。以作果者。是亦不然。如先偈說。是故去無性。去者亦復然。去時及諸法。一切無所有。以是義故。外人分別。有彼入起及去義者。此皆不成。如先說過。以入等體空令生信解。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無言說經。偈曰。
內外地界無二義 如來智慧能覺了彼無二相及不二 一相無相如是知
眼不能見色 意不知諸法
此是無上諦 世間不能了
又如般若波羅蜜經說。彼一切法。無知者。無見者。彼說法師。亦不可得。不可以心分別。不可以意能知。又如佛母經說。阿姊。眼不見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離故。眼色離。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又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為色境界。受想行識不為識等境。以境界無故。極勇猛。色不知色。色不見色。若色不知不見。是為般若波羅蜜。乃至受想行識不知不見亦復如是。
釋觀根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五陰品第四
復次欲令識知陰無性義。故有此品。有人言。第一義中。有諸入等。何以故。以陰攝故。若其無者。彼色入等。則非陰攝。如處空花。由有諸入彼陰攝故。如十種色入。一色陰攝。法入三陰。謂受想行。及彼一分色陰所攝。彼意入識陰攝。以是因故。第一義中。有諸入等。論者言謂色陰者。略說二種。四大及所造。若三世等一切差別總說色陰。彼眼等陰攝。外人欲為因者。色麁易解。先分別說。如偈曰。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釋曰。何等是彼色因。謂地等四種大。第一義中。若離此等。色不可得。而於世諦。依四大因。假施設色。第一義中。驗色無實。自因不受故。彼覺無體故。若自因不受。覺無體者。彼實非有。如軍眾等。色因不可取。色覺無自體。亦復如是。復次第一義中。色覺境界。體非實有。何以故。以覺故。譬如林等覺。復次第一義中。色聲句義。境界無實。何以故。以聞故。譬如軍等聲。若言受等諸陰非一向者。此義不然。何以故。識等心數。亦同遮故。非非一向。或謂第一義中。有彼實色。何以故。彼色變異。覺無別故。若物變異。覺亦別者。此世俗有。譬如瓶等。如青色別時。彼覺無異。以是義故。知有實色。論者言。第一義中。驗無體故。已觀因色。次遮四大。如偈曰。
若當離於色 色因亦不見離積聚無體 彼覺無可取
故知緣起空 我說無自性
無物從緣起 無物從緣滅
起唯諸緣起 滅唯諸緣滅
釋曰。以此方便。第一義中。地非實有。如是決定。彼因不可見。不見彼故。若不可見故。不見彼者。第一義中。彼不實有。如軍眾等。復次第一義中。地覺境界。體非實有。何以故。以覺故。如林等覺。復次第一義中。地聲句義境界無實。何以故。以聞故。譬如軍眾等聲。復次第一義中。自和合分。無彼異色。何以故。彼不可取。彼覺無體故。譬如地等自體。復次僧佉人言。汝言色等不異地等者。此成我所成。論者言。遮異故。非以不異令汝得解。汝邪分別言不異者我不受故。復次鞞世師言。汝出因者。非一向過。何以故。如不取燈。則無瓶覺。彼亦異故。論者言。汝不善說。我但遮彼。自和合支。不可取故。彼覺無體。不論餘事。燈雖無體。而有寶珠藥草日月等光。彼瓶覺起。自和合支已外。更無異色可得。以是義故。汝喻非也。燈非彼瓶自和合支故。異門無體。非非一向過。如偈曰。
此物與彼物 異者則不然
釋曰。此義如後當說。復次第一義中。燈與瓶異。此亦不成。以是義故。非非一向過。復次鞞世師言。彼軍眾等總實。以初起有故。汝言地等無實。立驗令解者。譬喻不成。論者言。軍眾諸枝。非彼軍眾總實初起之因。何以故。以總故。如樹根莖枝葉等諸分。彼軍眾象等諸分。非彼軍眾初起之因。何以故。彼非分故。譬如經等。亦非譬喻無體。如偈言。若當離於色。色因亦不見。如前立義出因譬喻。驗彼色等。無異地等。及彼地等。無異色等。異如前遮。不異後破。若不異者。乳即是酪。酪亦為乳。以不異故。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楞伽經偈曰。
不異無有體 束蘆及別處若一若異等 凡夫妄分別
離色因有色 色則墮無因
無因而有物 終無有是處
釋曰。此義云何。以無譬喻。顯彼體故。若撥無因。有大過失。此執不成。如觀緣品中已破。僧佉言。第一義中。實有地等。色等無異故。如色自體。論者言。汝因不成。喻亦無體。色等無異。及色自體。前已遮故。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彼地等。何以故。彼果有故。此若無者。彼果不有。如虛空花。今有果色故。地等不無。此執不然。如偈曰。
若離色有因 此因則無果無果而有因 云何有是義
釋曰。若離色等果。有色因者。即是無果有因。何以故。以其異故。如竹篾等。又彼因者。亦色等聚故。由如此義。因果不成。如汝所說果有故。為因違於義故。此執不成。復次分別此色。若有若無。二俱不然。因無用故。如偈曰。
色若已有者 則不待色因色若先無者 亦不待色因
無因而有色 是義則不然
是故於色境 不應生分別
釋曰。云何分別。謂有實色。或因不異。及果不異地等色因如是色等形相差別。於此境界。不應分別。以不免前所說過故。欲得真實無分別智。聰慧眼者應善諦觀。如夢所見覺則不然。彼智亦爾。復有人言。先因功能次第相續後果起時。彼因功力相亦可見。如紫鑛汁染白疊子。以熏習故次第相續。至後果時彼色可得。為遮此執。故如偈曰。
若果似因者 此義則不然
釋曰。此驗彼非果因。語義如是。何以故。第一義中。不欲令彼青等色經為青等疊因以相似故。如餘青疊等。僧佉人言。汝說彼餘青疊因亦無者不然。何以故。汝立譬喻以無體故。論者言。汝不善說。彼疊起時。此因非分。以不成彼疊故。如是譬喻得成。復次自部人言。有相似因果。不相似因果。彼前後剎那。世雖有異。於物類中。如風燈焰。剎那起滅。此名相似因果。如燒木成灰。變乳為酪等。此名不相似因果。論者言。彼相似因果。如先已遮。不相似者。此如今破。偈曰。
若果不似因 義亦不應爾
釋曰。第一義中。驗此穀子。不為芽因。何以故。不相似故。譬如碎瓦。或謂稻穀。是彼芽因。以穀有體。彼芽得有。可指示故。如大鼓聲。及麥芽等。論者言。汝不善說。諸有起者。一切遮故。以譬喻無體能成不足。有此過故。若謂彼眼等根生識等果。此不相似。非一向故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如破諸法。彼眼識等亦如是遮。更無異門故。非非一向過。如前所說有實地等彼果有故者。二皆不成。以違義故。復次毘婆沙者言。所作因有故。謂有為法起時。一切相似不相似法。為彼因故。譬喻無體。論者言。汝不善說。有簡別故。彼自分生不共等所作因能起者已遮故。品初已來此諸文句已遮四大及彼因色。令他解知色陰無體。餘受陰等者。如偈曰。
受陰及心陰 想行一切種如是等諸法 皆同色陰遮
釋曰。如遮色陰。受等亦爾。已說第一義中色非實有。自因不取故。彼覺無體故。如軍眾等。如是第一義中受心想觸。及作意等皆非實有。自因不取故。彼亦不取。如軍眾等。一切亦應如此類知。復次受等諸因所謂觸也及色明虛空作意等如其所應。當如是遮。復次如色等諸因不別。已令他解如是第一義中受等諸因亦無別異。自和合支不可取故。彼不應取如自因自體此亦與過應如先說。若外人與過者。應如先避。復次如是等諸法者。謂彼陰外有為諸法所有分別如瓶衣等。實有故異故者。如其所應同彼色遮如色等陰攝故為因者。此因不成。譬亦無體。陰義壞故。彼陰攝者。世諦中攝非第一義。以違因義故。此諸道理應如是知。或復有人妄想分別第一義中隨何等物自體不空及起滅等。此諸諍論義皆不然。何以故。如實諦觀彼相空故。以第一義中諸入不起體非實有如是觀察令人識知。若執不空與空作過者。此亦不然。何以故。同前遮故。一切不能與空作過。如偈曰。
若觀一物體 則見一切體如是一物空 一切皆空故
釋曰。自前文句遮諸入起。以陰無自性。曉示行人。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起滅故。受想行識亦無起滅。若彼五陰無起無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離色自性。如是受想行識離識自性。若色至識諸性離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無自性故。受想行識亦無自性。若色至識無自性者。是為般若波羅蜜。又如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偈曰。
我為世間說諸陰 彼陰為彼世間依能於彼陰不作依 世間諸法得解脫
世間如彼虛空相 彼虛空相亦自無
由如是解無所依 世間八法不能染
三有假施設 物無自體故
但於假設中 妄想作分別
以覺分別時 自體不可得
以無自體故 彼言說亦無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五陰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六界品第五
復次諸法無體。由空所對治故。今復欲明地等諸界無自性義。有此品起。此義云何。觀陰中說。若離於色則無色因。此中自部復引佛語為證。如經言。佛告大王。界有六種。地水火風及空識等彼各有相。謂堅濕煖動容受了別。此六種界說名丈夫。如無空花施設為有取名丈夫者。此義不然。是故論者先所立義地等色因體非有者。彼所立義則為破壞。亦與阿含相違故。論者言。為世諦故。如來說此地等六界以為丈夫。非第一義。復次毘婆沙師言。第一義中有地等界。何以故。彼相有故。此地等界若實無者。如來不應說有彼相。如虛空花。今有堅等為地等相。以相有故。地等非無。論者言。虛空無自體少功用生他解彼無物故。解空界已。自餘諸界即易可遮。如偈曰。
先虛空無有 毫末虛空相
釋曰。虛空與彼無障礙相此二無別偈意如是。復次毘婆沙師言。我立此義。無障礙者。是虛空相。彼相有故。論者言。此無障礙立為有者。他不能解。此義云何。如無常聲是其立義。以無常故將為出因。如是有此虛空。以虛空有故。此則唯有立義。無因及喻義則不成。若汝意謂無障礙相為虛空者。於世諦中隨人悉解不須說彼令他解因者。以於第一義中此不成故。決須說彼令他解因。彼若說者。則有因及譬喻過失。以唯有立義故。復次毘婆沙師言。實有虛空。是無為法。為答彼故。如偈曰。
此中驗虛空 無毫釐實體若先有虛空 空則是無相
釋曰。虛空無相。偈意如是。此中說驗。虛空非彼相之所相。何以故。先已有故。如隨一物。復次無障礙者。非虛空相。何以故。以彼異故。如隨一物。復次若謂所相能相無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異分別者。我亦捨故。復次若汝言世諦說因非因不成者違義過失汝不能避。是故別不別相二皆不成故。知虛空定是無相。若言無相有體者。人不能知。為是故如偈曰。
無處有一物 無相而有體無相體既無 相於何處轉
釋曰。所依無體故。能依亦無體。義不成故。復是因過。復次所相能相若不異者。豈以所相還相所相彼異相無體故。以是義故。無異門中虛空無相。若異門說相者。彼亦非相。所相異故。譬如隨一物等。如是相既無體。空亦無相故。偈言無有無相體者。謂虛空也。相於何處轉者。以不於彼轉故。此義應知。復次偈曰。
無相相不轉 有相相不轉離有相無相 異處亦不轉
釋曰。第一義中有一物體相於中轉。此皆不然。何以故。以譬喻無體。外人所欲義不成故。復次如虛空花等。以無相故。彼相亦爾。以無體故。不可說轉世間悉解。是故偈言有相相不轉。以第一義中如實驗。彼無障礙者。非虛空相。何以故。以相故如堅等相。復次有人言。有相無相物相於中轉。此無過咎。為遮彼故。如偈言離有相無相。異處亦不轉。此二俱不然。彼定觀者然可然品後當廣遮先令他解二分過者。今還屬汝此不相應。以有二過故。復次有人言。第一義中虛空是有。以彼相故。此若無者。不說彼相。如虛空花。如經言。佛告大王。此六種界名為丈夫。是故彼有及為相故。論者言。所相不成。我先已破。如偈曰。
所相不成故 能相亦不成是故無所相 亦無有能相
釋曰。彼令他解。無體可驗故。以是驗知。彼實無體。此義得成。復次毘婆沙師言。如我立義。虛空有體。何以故。彼為境界欲染斷故。譬如色。又三摩鉢提所緣故。譬如識。亦無為故。譬如涅槃。論者言。汝若欲令第一義中有此虛空者。為是所相。為是能相。二皆不然。如先已說。令人得解。是故偈曰。
離所相能相 是體亦不有
釋曰。自部義如是。餘涅槃等隨一物體能成。譬喻皆不成故。復次別部人言。虛空是有。領受自體故。亦有為故。此義及因二皆不成。如前驗過。應如是說。復次經部人言。如我立義。實礙無處說為虛空。虛空無體。唯是假名。我義如此。論者言。如毘婆沙師所說。三摩鉢提所緣故。彼為境界欲染斷故。立空有體。欲令人解。今經部執言。實礙無處說為虛空。唯是假名。遮前有體。如是計者。令我譬喻轉更明顯。今說此義。如偈曰。
離色因有色 是義則不然色本無體故 無體云何成
釋曰。如先觀陰品說。第一義中有礙名色者。無此道理。如經部分別虛空無體驗令解者。此義不成。有人言。虛空有體。不令人解。無譬喻者。我今立義。令人易解。應如是說。色等有體。觀彼無體有故。此若是有。觀彼體無。譬如色味二無體故。法若無體。無則不觀。譬如馬角。論者言。色法有體。我先已遮。不欲令汝受彼無體。如偈曰。
無有體
釋曰。色名。偈曰。
何處
釋曰。味故。偈曰。
無體當可得
釋曰。彼色無故。譬喻無體。所欲義壞。應知。外人言。有體無體二皆是有彼解者有故。若解者有彼物則有。論者言。汝謂解者解體無體。此之解者為是有體為是無體。俱亦已遮解者有體此義不成。又與有體無體不相似故。異此之外分別解者。此義不然。如偈曰。
與體無體異 何處有解者
釋曰。解者無體。偈義如是。外人復言。我有異門作此分別如是解者。與彼有體無體不相似故。論者言。彼不相似體是一物有二分者。是義不然。以相違故。觀亦不立。彼無可驗令人信知。如是虛空諦觀察時不應道理。如偈曰。
是故知虛空 非體非無體非所相能相 餘五同虛空
先地等無有 微毫相可得
釋曰。彼地水等亦應如是廣分別說。乃至偈言非體非無體非所相能相應當同作如虛空遮。云何名界。藏義是界義。如彼金界。彼虛空等能為憂苦等藏義故。復次無功用自相持義是界義。說彼界者。為教化眾生憐愍故。說彼佛語者。世諦所攝。第一義中界無體也。入亦不成。以界有故。所欲不破。復有人言。若第一義中一切句義皆撥無者。此是路伽耶陀法邪見所說。與佛語相似。此應棄捨。以非佛語故。論者言。汝起過增翳不真髮毛蚊蚋蠅等妄作遮故。是義云何。我說遮入有者。遮有自體。不說無體。如楞伽經中偈曰。
有無俱是邊 乃至心所行彼心行滅已 名為正心滅
遮有言非有 不取非有故
如遮青非青 不欲說為白
釋曰。此二種見名為不善。是故有智慧者。欲息戲論得無餘樂者。應須遮此二種惡見。此復云何。若三界所攝。若出世間。若善不善及無記等。如世諦種諸所營作。彼於第一義中。若有自體者。起勤方便作善不善此諸作業應空無果。何以故。以先有故。譬如先有。若瓶衣等如是樂者常樂。苦者常苦。如壁上彩畫形量威儀相貌不變。一切眾生亦應如是。復次若無自體者。彼三界所攝。若出世間善不善法起勤方便則空無果以無有故。如是世間則墮斷滅。譬如磨瑩兔角。令其銛利終不可得。是故偈曰。
少慧見諸法 若有若無等彼人則不見 滅見第一義
復次如寶聚經中。佛告迦葉。有者是一邊。無者是一邊。如是等。彼內地界及外地界皆無二義。諸佛如來實慧證知得成正覺無二一相。所謂無相。又如上金光明女經。文殊師利問善女人言。姊云何觀界。女人答言。文殊師利如劫燒時世界空虛無一可見。又如偈曰。
世間如空相 虛空亦無相若能如是知 於世得解脫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六界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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