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四百論廣釋 第二品 明破樂執方便品

 中觀四百論廣釋

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  著疏

第二品 明破樂執方便品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門斷除樂執顛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說身苦之理;三、修習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說保護具苦之身;二、廣說修苦之理;三、破除樂有自性。

庚一、(略說保護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雖為苦器亦應保護之理;二、斷除過分貪身。

辛一、(明身雖為苦器亦應保護之理):

雖見身如怨,然應保護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雖然見身猶如怨仇是眾苦之源,然而也應加以保護,因為此身如果具足律儀長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廣大的福德資糧。

正念諸法無常的銀鐲子,能使人了知諸有為法皆不離無常苦害的本質,特別是身體,它更是一個無常苦害的大堆聚。身體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應迅速捨棄遠離它呢?很多人會有類似疑問。這種想法肯定是錯誤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殺捨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內道中,教主大德們嚴禁修行人對身體作無義的損害。

有漏的身體內有風膽涎四百零四種疾病的逼惱,外有刀杖兵器的擊打、寒暑的侵襲等等無量損惱,它實際上是眾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們就不會有那麼多苦惱。所以有智者見身,如同專門給自己帶來損害的怨敵一般,是苦源,是苦蘊,是苦器,不應對它執著。但是,這種認識只是一方面,從另一方面而言,智者們對身體也會加以合理保護,不讓它無義地受損傷。對修行者而言,身體也是解脫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滿人身,守持清淨律儀,這樣的身體若能長久存活,就可以廣行善法,積聚起廣大的福德資糧。佛陀在《三昧王經》中說過:經恒沙數劫,無量諸佛前,供養諸幢幡,燈鬘飲食等;若于正法壞,佛教將滅時,日夜持一戒,其福勝於彼。在末法時代,持守一條戒律一晝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議,但只有依靠暇滿人身,才有機會積累這不可思議的功德。因而智者們既了知身體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體有益的一面,古德雲:此身行善即是解脫舟,此身造惡便是輪回錨,此身一切善惡之奴僕。為了讓身體能長久行持善法,理應斷除各種非理損害,而對其善加保護。上一品無常的教誡,是讓人明白身體有害的一面,使人舍離對它的非理貪著;而此處的教言,是讓修行人斷除輕賤身體的心念,雖視身如仇,亦應善加駕禦保護,使之成為修習善法的工具,這才是合理的態度。

譬如說,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兒子跟著一些盜賊,做了許多非法惡業,於是商主將兒子與盜賊一起關在監獄裏,使兒子生起畏懼而改悔。商主雖見兒子有做盜賊的劣跡,但並沒有立即捨棄兒子,因為將來的家業還要靠兒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調伏,使之歸於正道。同樣,對身體的態度也應如商主對兒子一樣,雖然身體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惡業,但不應粗暴捨棄,因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證正覺如意寶的大業。所以,應以善巧方便加以調伏,使之歸於修習善法的正道。

辛二、(斷除過分貪身):

問曰:如果應當保護身體,那是否應從衣食住行等各種受用上極力愛護呢?

人苦從身生,安樂由他起,
身是眾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眾多痛苦皆是從身體而生,而安樂是以其他外緣生起,所以身體是眾苦之器,你為何要貪重此身呢?

了知善禦此身則可持戒積集大福德後,有些初學者便以應保護身體為由,對身體不斷除愛著,而貪執衣食等享受,這也是必須斷除的偏執。人們的各種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無一不是因有身體而起;從長遠來看,有情正是因為身體,而不惜造作種種惡業,以滿足身體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無邊的痛苦。所以身體是人們眾多痛苦的直接來源,是一個充滿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體雖然是苦器,但有時也會有一些安樂舒適。然而仔細分析,所謂身體上的安樂,其實是依外緣而起,如飽暖賴衣食資具而起,並非由身體自己生起。從身體自身而言,它無疑是純苦之聚合,無有絲毫值得貪愛之處,而且只要對它有一分貪愛,痛苦即會增加一分,有十分貪愛,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斷苦者,必須僅以微薄衣食維持身體而捨棄對它的貪執,唯有徹斷貪執,才能徹斷眾苦之根源。

譬如說,有一男子駕車經過某險惡處,見一美豔羅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為羅刹,反而生起貪愛,與她共乘一車。其後不久,車前顯出了一兇惡的羅刹,那位男子大驚,拔劍將羅刹砍為兩段,而羅刹不但未被殺死,反而一分為二,那位男子又將兩個羅刹砍斷,結果又化出四個羅刹,如是越砍越多,無法殺盡。此時那位男子平時祈禱的天尊,在天空中發聲告訴他:你這樣永遠也殺不盡,只要將車上的羅刹女殺了,其餘的羅刹自然會消盡。此時男子方知美女是羅刹女,車前羅刹亦為她所幻化,於是他回頭殺死羅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樣,身體如同美豔的羅刹女,如果不能認清其苦害本質,而對它貪執不舍,那麼痛苦便會由此而源源不絕地產生。而且若從外境著手滅苦,付出的努力越多,會如將羅刹一分為二、二分為四一樣,痛苦也會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師釋迦牟尼佛與諸菩薩的教導,回頭從自身下手,徹斷身執,輪回諸痛苦則會頓時息滅。

庚二、(廣說修苦之理)分七:一、思維此身多分為苦受;二、思維不需勤作而苦易生;三、思維身不超越苦之本性;四、思維勝劣皆為苦所損惱;五、思維痛苦具大力;六、思維樂受如身中客;七、思維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厭離。

辛一、(思維此身多分為苦受)分二:一、明身體所生樂不能大於苦;二、雖厭苦欣樂而唯有苦隨逐。

壬一、(明身體所生樂不能大於苦):

問曰:苦雖然是從身體上生起,但是依靠衣食醫藥資具等眾多受用方便,可以使身體生起安樂,以此也就不應畏懼小苦。

若人所生樂,不能大於苦,
如是極大苦,甯猶思維小。

若人們從任何受用所生的安樂感受,也不能比痛苦感受大;那麼如是極大的苦受,怎麼還能認為它很小呢?

不管人們如何努力,以種種安樂受用方便對治痛苦,然而身體本身即是苦受,任何安樂也無法超過或消除身體的苦受。不管人們享受的安樂如何強,只要有些微的苦受,安樂刹那之間便會煙消雲散;而正在經受痛苦時,平時給人帶來很大安樂的受用,也無法使他從痛苦中解脫出來,這是普遍現量可見的事實。比如說,有一國王坐在皇宮中柔軟的墊子上,享受著歌舞美食,沉浸在五欲滿足的快樂中,在世間來說,這是很大的安樂。然而當一隻小毒蜂飛進來,它的細針刺中國王時,刹那之間所有的樂受都會消失,他只會覺得痛苦難忍,這時候,歌舞美食軟墊等安樂不論如何增加,也不可能壓住小蜂蜇刺的苦受。苦受的作用,比樂受的作用大,這是名言中無欺的規律,如稍加觀察,人們都會明白這種事實。月稱菩薩說,很多人認為豐衣足食是生活中最大的安樂,然而在有吃有穿時,如果兒子死了,那麼無論如何也沒辦法解脫痛苦,讓人生起快樂。因此,應知身體相續中的苦受,任何安樂也無法消除,佛陀說過:三界輪回都是痛苦的,有少許安樂也會變成痛苦。

譬如說,有一劄左羅刹為了得到羅刹女司達,與別的羅刹打了十年仗,後來雖然得到了司達,然而依之卻無法消除十年戰爭帶來的痛苦,反而更為恐怖,時刻害怕別的羅刹來劫奪。同樣,不管人們如何努力追逐世俗安樂,自身的苦受也無法消除,即使得到少分安樂,也會轉變為痛苦。

壬二、(雖厭苦欣樂而唯有苦隨逐):

問曰:雖然苦受很多,但是快樂感受還是有的,因而努力追逐安樂,難道不應該嗎?

世人皆求樂,樂者實難得,
故于此眾生,眾苦如隨逐。

世人皆尋求安樂,然而安樂實際上非常難得,而且此求樂之行反會成為苦因,所以于逐樂眾生,眾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樣隨逐不舍。

世間眾生,無一例外想得到快樂,因而都在為安樂追逐不休,大成就者根登群培說:沒有眼睛的小螞蟻為了安樂而忙碌,沒有四肢的蚯蚓也為了安樂而忙碌……總之,世間所有眾生都是為了求得安樂而奔波。然而,世間能如願以償暫時得到安樂者,卻是非常罕見。三界如同火宅,其本質即是痛苦,烈火之中怎能得到安樂呢?彌勒菩薩說:五趣之中無安樂,不淨室中無妙香。而且善趣眾生暫時的安樂,其實也不離變苦行苦的本質。再從安樂之因而看,眾生要得安樂,必須行持善業,可是三界有情,絕大部分不懂因果業報的道理,雖然想得到安樂,卻恒時為貪嗔癡所催,所行幾乎全部都是不善業。尤其是我們南瞻部洲的人類,如《地藏菩薩本願經》雲:舉心動念,無非是罪。以惡業所感,有情恒時感受著痛苦,即使偶爾得到少分安樂,也會被緊隨的痛苦所湮沒;也由於上述原因,眾生恒時追逐安樂的行為,其結果反而在不斷地為眾生帶來求不得、不欲臨等等各種痛苦,而且以惡業所感,痛苦如影隨形刹那也不會遠離。因此有智者應知,無論世人如何努力,處身於三界火宅中,痛苦怎麼會停息呢?

譬如說,狂象追逐某人,於是那人拼命逃跑,最後找到一口井,那人便躲進井中,心想現在可以不必害怕了,而實際上,他並未遠離危險,因為大象鼻子很長,可以將他從井中撈上來。同樣,陷於三界中的眾生,也在為痛苦狂象所追逐,即使能暫時逃至善趣安樂中躲避,然而實際上並未脫離痛苦的掌握。

辛二、(思維不需勤作而苦易生)分二:一、若喜少樂也應畏多苦;二、貪身如同愛仇敵。

壬一、(若喜少樂也應畏多苦):

問曰:雖然痛苦會如影隨形般隨時不離,但是只要努力,安樂也能獲得,故應極力追求安樂。

如欲能得苦,樂豈能如欲,
汝何重稀者,多者何不畏。

痛苦不需劬勞而隨意可得,但安樂豈能如欲而得,你為何只重視稀有難得的安樂,而對極多的痛苦不生畏懼呢?

三界有情,誰也不願意遭受痛苦,可是痛苦偏偏無法逃避,有情在時時處處,都會有痛苦尾隨著。假如有人想得到痛苦,那是最簡單不過而且會隨心所欲即能滿足的事,因成熟痛苦的因緣在三界中隨時隨處都有,比如燒燙凍割打等等,由此不論何種痛苦,可以即刻隨意做到。但是要反過來追求安樂,就沒有那麼容易了,特別是不懂因果事理的世人,安樂在他們面前如同那天邊的彩虹,可望而不可及,或說如同那熱帶地區盛夏季節中的涼爽一樣,其蹤難覓。安樂如是稀少,痛苦如是繁多,那麼你為何只重視那極為稀少的安樂,卻對那遍滿的痛苦不生畏懼呢?你若真的愛重安樂,則應遠離與安樂相違的痛苦,理應對痛苦生起厭離,如是則應厭離那遍滿痛苦之處,往赴那無有痛苦遍滿安樂的地方。所以有智者,若希求安樂,不應對多苦少樂之處的少樂生貪著。對多苦少樂之處,各注釋中解釋稍有不同,如俄智仁波切說是指三界,仁達瓦大師認為是指有情的身體,其實二者所指範圍大小雖不同,但都是苦多樂少之處。一者從科判出發,緊扣破除樂執的意義而釋為身體;另者以廣義而詮頌詞所釋,說為包括有情身體在內的三界情器世間。

譬如說,有盜賊挖開了國王的寶庫,表面上看他似乎能得到財富受用,然而這種受用安樂,比起他將要受到的處罰,可謂微不足道,有理智者誰會只看重其中的財寶,而不怖畏那更可怕的懲罰呢?同樣,三界或說身體如同國王的寶庫,依之能得到的安樂甚為微小,而痛苦卻不可思議。故有智者,不應只重微樂,而對巨苦失去怖畏厭離之心。

壬二、(貪身如同愛仇敵):

問曰:身樂雖少,然而得到安樂時,也是很舒服的,所以應想辦法使身體得到安樂。

已得安樂身,反成眾苦器,
重身與重怨,二者實相同。

已經得到少許安樂享受之身,反而會變成聚集眾多痛苦的苦器,因此愛重身體與愛重怨敵,二者實屬完全相同。

貪執身體者,會拼命追逐受用安樂,而即使得到少許受用安樂的身體,實際上會反過來,成為痛苦更多更劇烈的苦器。眾生的身體有一種不共特點:越隨順它的需求享受安樂,便會越痛苦;越貪愛執著它,它便會帶來越多的痛苦。它實際上是一個大苦器,裏面盛滿了痛苦的催化劑,不管人們給它投進多少安樂受用,它一點也不客氣地給人催變出多少痛苦來;或說人們給它投入了多少貪愛,它就會給人回報多少痛苦。身體的這種特點,並不是很難了知,比如說平時某人如果特別貪愛護惜身體,它就會變得脆弱,以致小小風寒,也會帶來很大痛苦。可平時對身體並不是那麼呵護,而是經常讓它接受風吹雨打磨練的人,不用說小風寒,就是冰霜寒凍,也不會為他帶來痛苦。就象一個人對很壞的怨敵越恭敬,怨敵反而越給他帶來痛苦,甚至怨敵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會引發恐懼驚疑等種種痛苦。或者說,越恭敬怨敵,他自己便會變得越軟弱膽怯,而怨敵會更為倡狂,越會欺負打擊他,為他帶來更多的痛苦,因而身體就象很壞的怨敵,愛重身體與愛重怨敵,其實是完全相同的。

譬如說,昔日有人在馬車的硬板上睡覺,可是身體與硬板的觸痛使他無法入睡,當地國王見後,對他心生悲湣,便將他帶回王宮,讓他在有軟墊的床上睡覺,開始時他覺得很舒適,可是後來有一顆芥子許的硬物出現在軟墊上,他因此覺得觸痛異常,更無法入睡。身體享受如何安樂的資具,即會有如是的痛苦生起,有智者了知此,更應如遠離怨敵一樣,捨棄對自身的貪愛。

辛三、(思維身不超越苦之本性):

問曰:如果恒時以安樂受用資具等因,加重對身體的愛護,難道不能使它恒久享受安樂,由苦器變為樂體嗎?

身雖久享受,不能成樂體,
謂他勝本性,此定不應理。

身體即使長久享受安樂,也不能變成樂體,如果說外界他緣所生之樂能勝伏苦的本性,這是決定不應理的。

世人的身體無論如何,也不會成為安樂體。人們幻想通過受用資具等外緣,恒久地保持身體安樂,乃至保持純樂無苦之狀態,並為這種夢想奮鬥了無數劫,但也只有留下一大堆遺憾而已。輪回即是苦諦,身體即是苦聚,無論人們以何種安樂資具等方便去愛護自身,也無法因這些享受而改變其苦的本性。豪華的住宅、精美的食品、華麗舒適的衣飾、完善的醫療保健、繁榮的文藝娛樂、高度發達的工商金融服務與資訊交通等等,西方社會所創造的這一切物質文明,為西方人提供了窮奢極欲的物質享受,然而結果呢?絕望的痛苦情緒仍在籠罩著他們。身體的痛苦本性無法改變,不論人們如何努力,也只是如同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一般,一切終會歸於徒勞。月稱菩薩雲:如鐵物熔化,豈性變液體,如是苦性身,豈能成樂性。將銅鐵等金屬加熱至一定溫度時,它們會由固體形態熔變為液體形態,但這只是一種暫時現象,銅鐵等金屬絕不會捨棄其固體本性,而變為液體本性的物質,只要溫度稍降,金屬液會立即凝固,恢復原狀。同樣,身體的本性即是苦,依世俗外緣無論怎樣改造,也不會變為安樂體,世人的一切努力暫時似乎能帶來一些自我陶醉,然而最終仍會歸於痛苦之中。

譬如說,烏鴉孵化並撫養杜鵑的雛鳥,無論多久,杜鵑只會是杜鵑,而絕不會改變其本性變成烏鴉;同樣,身體的本性即是苦,無論依他緣如何對身體加以愛護,令其長久享受,也決不會將其本性變成安樂。作為有智者當明瞭此真相,而不再造作此等欲洗黑炭為白色一樣的無義事業。

辛四、(思維勝劣皆為苦所損惱):

問曰:怎麼沒有恆久的樂體呢?在世間,不是可以現見那些具大福德的王公貴族終身在享受安樂嗎?所以身體不應是苦的本性。

勝者為意苦,劣者從身生,
即由此二苦,日日壞世間。

世間勝者為種種憂懼心念而生苦受,而下劣者會從身體生起苦受;就是由此二種苦受,恒時不斷地在損惱著世間有情。

勝者指具足權勢眷屬及豐厚財富受用的人,象世間的王公貴族富豪等,他們即是超過一般平民的勝者;劣者即卑劣者,指世間那些福報淺薄、種姓低劣、恒常為貧窮困苦所煎熬的人。這二者雖然在受用資財上相差甚巨,然而在受苦上卻並無多大區別,那些認為勝者無有痛苦的想法,其實是未經觀察下的錯誤計執。

具足名聲地位財產的勝者,他們雖然有豐裕的受用,然而並非只有快樂而沒有痛苦。表面上他們不會受到缺衣少食的苦惱,可是其內心有著不斷的意苦:為自身權勢的消失而擔憂,為他人富貴的增長而嫉妒,為控制下屬與財產而日夜操心……尤其是權貴之間的爾虞我詐、明爭暗鬥之苦,在歷史上從來就沒有消失過。這種損惱勝者的內心痛苦,在現實中人們都可以觀察到,如現在那些國王總統、富豪名人,高處不勝寒,各個都有其難以道盡的辛酸,而並非如同一般人所認為那樣沒有痛苦。對劣者而言,他們的痛苦主要從身體受用等方面生起,如超強度的勞動、缺衣少食,及行住、醫療條件得不到保障等,由此而引起身體的疲勞、損傷、饑寒、疾病等各種痛苦。縱觀整個世間,其實充滿了身心痛苦,高低貴賤各種人都在恒時為這兩種痛苦損惱著,就象同一苦水海淺水層與深水層中的魚,無一不在為苦水浸泡著。根登群培大師曾說過:高官心裏有大苦,小民身上有小苦。這個世間確實如此啊!作為凡夫,不為痛苦損惱的一個人也不會有。

譬如說,以前有國王命馴象員調教大象。一名很有經驗的馴象員,以極為善巧方便的手段,用鐵鉤把一頭野象調馴得服服貼貼,於是國王非常高興,按當時的風俗立即命人給此馴象員畫像,並大加讚譽賞賜。馴象師受此殊榮後,內心卻憂慮重重,非常擔心自己以後的表現不佳,如馴象失敗或在調伏時將大象弄傷等等,因此而恒時痛苦不堪。當時另外有一名馴象員,因不具善巧方便,調教大象屢次失敗,國王很不滿意,令人重重鞭打責罰了一番,使他從身體上受了很大的痛苦。同樣,世間勝者如同善巧的馴象師一般,雖然有豐厚的名利嘉許,內心卻痛苦不堪,而劣者如同失敗的馴象員,在身體上有著難忍的痛苦。因而世間不論勝劣,皆為身心痛苦所損惱,對這樣的苦惱世間理應認清其可惡面目,實不應貪著不舍。

辛五、(思維痛苦具大力):

問曰:雖然勝劣各有意苦、身苦,但是如果有大樂,這些痛苦即會被壓伏,所以,不一定要對痛苦生畏懼吧。

樂由分別生,分別隨苦轉,
是故除苦外,更無大力者。

安樂由分別計執生起,可是分別計執隨順痛苦而轉,所以除了痛苦以外,世間再也沒有具更大力量的法。

想用大安樂壓伏痛苦,以此息滅對痛苦的怖畏,此類想法也是一種愚癡的顛倒執著,人們的大樂根本不會勝過痛苦。對世間眾生所謂的安樂,如果加以分析,便會了知它實際上是由人們的分別計執而生。在外境資具等法上,並不存在安樂,只是由心識對受用等生起分別,執著這些如何如何美妙,才會有一種安樂的感受生起。可是由分別計執而生的安樂並不堅固,當相續中痛苦的感受生起時,安樂的分別馬上就會消失,再大的樂受也立即為苦受所取代。如同某人在豪華轎車中享受愜意安樂,但一想到翻車的危險,舒心的安樂刹那即變成了憂懼的痛苦。即使沒有痛苦的感受生起,安樂的分別念也不會長久,它刹那刹那之間都在為無常所遷,為變滅痛苦所轉,而不離苦諦的本性。既然安樂之因即分別計執尚不能不隨痛苦而轉,那怎麼可能有不為痛苦所轉的安樂果呢?在世間,樂不能將苦變成樂,但苦能將樂變成苦,無有超過痛苦的安樂,無論人們想以何種努力獲得安樂,戰勝痛苦,然而安樂最終都會被痛苦所毀滅,遍觀三界,除了痛苦之外,再也沒有哪種世俗法具有轉化一切的力量。在三界之中,天人的快樂是最大的,但有哪位天人的大樂戰勝過痛苦呢?沒有,從來就沒有!其實,所謂的樂,是由愚癡分別而生,是非真實的、是偶然的,然而苦是世間的真實,是身體的本性,因而,苦的力量是最大的,除了苦之外,再無具大力者。

譬如說,往昔一人娶有一妻一妾,妻妾各生有一個孩子,某時那位小妾的孩子夭折了,小妾因此異常悲痛。當她見到另外那位長房(妻)的孩子孝順其母時,內心更為痛苦,忍不住哭了起來。旁人見了便百般安慰,勸她不要再為死去的孩子傷心,那位小妾卻說:我不是為自己的孩子哭,而是因為別人的孩子還活著才哭!後來那位長房與孩子搬到了另外一城市住,但不久小孩也開始生病。有一天,那位妒火中燒的小妾看見城市裏搬出了一具小孩的屍體,她想:這可能是那位長房的孩子吧!到處去打聽,果然沒猜錯,於是她覺得非常安樂。那位小妾的安樂,誰都看得出,是一種由惡分別念而生的安樂,但一想起自己兒子已死,則此安樂馬上為痛苦所覆蓋,可見其安樂也是隨痛苦而轉的。同樣,世人所謂的安樂,也唯是愚癡分別念計執的虛假現象,不可能超越痛苦、勝伏痛苦。因而有智者,當知是痛苦而非安樂具大力,故應於痛苦生畏懼。

辛六、(思維樂受如身中客):

問曰:樂雖然難得,但它於身無有抵觸損惱,所以它是身的本性;苦雖然多,但它與自身有抵觸損惱,所以苦如身中客人,遲早都要離開的,以此不應畏苦。

如如時漸進,如是苦漸增,
故樂於此身,現見屬客性。

時間如是如是地漸漸增進,就象這樣,人們的痛苦也隨著年齡而漸漸增長,所以安樂於此身中,可以現見它是屬於暫時的客性而非常住的主性。

安樂雖然與自身很相合,對身體沒有損惱,然而它不是身體的本性,對此人們可現量觀察到。世人自出生後,隨著年歲的漸漸增長,身體也會漸漸衰老,而痛苦也同樣,隨著年歲增長而同步增加。回憶往昔時,上中學的少年,許多人會記得自己在幼年上小學時無憂無慮的生活,日子裏充滿了陽光,而上中學的日子過得很不開心;到了大學,又會覺得上中學時的生活,過得很快樂,而大學裏的日子充滿陰霾;然後到參加工作,到成年乃至老年等,年齡越增,會覺得痛苦越多。可是往昔的安樂,如同往昔那些親人一樣,一個個漸漸離開了自己,越來越少,都到另外那些遙遠的世界去了。藏族有民諺說:諸人越老,安樂越少;駿馬越老,牙齒越少。世人的安樂隨年歲增長而減少,而痛苦隨年歲增長而增多,如是而觀,苦樂究竟誰是客誰是主,豈不是很明瞭嗎?安樂於身體這個旅館中,實是如同暫住一宿的旅客一樣孤孤單單且不能長久;而痛苦於身中,卻如同不斷繁衍子孫後代的主人一樣,越來越興盛。

譬如說,在大漠中步行的遊人,時日越增,他就會越疲勞,而飲料糧食也會越來越少,因此他的痛苦也就越來越增。同樣,人們都是三界大漠中的過客,年歲越增,安樂的飲食也越少,而痛苦疲勞也會越多。所以,不應將安樂執為自身的本性,而應認知自身本性唯是痛苦,以此對痛苦本性的世間,生起堅定的厭離。

辛七、(思維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厭離):

問曰:雖然身的本性為苦,但是可以用種種安樂因緣對治,所以對身苦不應憂慮。

苦因緣眾多,眾病及外事,
不見於人類,有爾許樂因。

身苦的因緣非常多,可現見有內緣的眾多疾病及外緣的傷害法,但是不能見到人類有少許安樂因緣。

人類的身體,其名言本性即痛苦,《因緣品》中說過:此身多障惱,膿漏恒疾患。對這種本性即苦的身體,有些人認為可以藉種種世俗安樂因緣對治,使其眾苦消散,得以恒時保持安樂,而這是非理的想法。對人的身體來說,苦因極多,樂因極其稀微。身苦的眾多因緣,在日常中皆可現見:從內緣來說,有四百零四或說八萬四千種疾病;從外緣來說,有器界的地水火風種種災難侵襲,其他有情的譏毀打擊傷害等等。從內到外的眾多法,稍加觀察,無一不是苦緣,可是反過來觀察,身體的安樂因緣,卻極為罕見,也可以說是找不到。因為身內身外一切事物,皆不離無常苦害本性,即使有少許事物能引生刹那的安樂,而轉瞬又會變成極大的苦因,正如月稱菩薩說:如同苦海中,身樂如水滴,智者明此理,誰說身有樂!

譬如說,國王有一非常美麗的公主,欲擇佳偶,於是有眾多青年雲集,各個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公主的青睞,然而在成千上萬年輕人中,能如願的最多也只是一個人,其餘得到的只會是失望、嫉妒等痛苦。同樣,身體的安樂因如同娶到公主的人一樣,只有一個,而痛苦因極其眾多,如同失望的年輕人一樣。因此有智者,應了知身的本性即苦,不值得任何貪愛,而應生起厭離。

庚三、(破除樂有自性)分五:一、苦雖有自相而樂無自相;二、明執苦為樂之顛倒;三、乘騎等本無真安樂;四、明世人執暫息舊苦為樂之顛倒;五、示無有真實樂的其他理由。

辛一、(苦雖有自相而樂無自相)分二:一、樂雖有增長卻無自相;二、雖有真實苦因但無真實樂因。

壬一、(樂雖有增長卻無自相):

問曰:如果沒有樂,就不應有樂的增長,但是在享受美好生活時,可以現見安樂有增長,由此而知,自相的樂是存在的。

如樂正增長,現見即回轉,
不見苦增長,有如是回轉。

如果安樂正在增長,可以現見它立即回轉為苦;可是不會見到痛苦增長時,有如是回轉為樂的情況。

身體的安樂與痛苦,雖然都是名言法,但是二者完全不同。有些人認為安樂如同痛苦一樣,也有自相,可以恒時存在,其理由是可以現見安樂有增長,但此等理由不能成立。安樂雖然暫時會有稍許增長,但這也不過是引生更大痛苦的一種因緣而已,它立即會從增長中回轉,重新回復到原先的痛苦狀態中。這是人們在生活中可以現量見到的事實,世間沒有人能保持自身安樂向上增長且永遠也不回復到痛苦之中,由此而觀,自身安樂怎麼會有真實自相呢?如果有自相安樂的存在,絕不應有如是回轉變化,而應恒時存在。可是,痛苦就不同了,從來就沒有人見過當自身痛苦正在增長時,忽然有了回轉,變成為恒常穩定的安樂。這種情況除了世人的幻想,如在一些民間故事中編造說某人經歷了艱難痛苦後,從此永遠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等等之外,于現實中根本就不存在。痛苦有一種特性,能迅速將一切與它相違的安樂,轉化成它的狀態,而且痛苦與人類的身體聯結非常緊密,使身體很難擺脫它的束縛。以此對凡夫眾生而言,痛苦確實有其穩定的自相,因自身的一切安樂,最終都會回復為痛苦,而自身痛苦再增長變化,也無法象安樂那樣迅速回轉。對此,諸人皆可觀察,當自身生起安樂並增長時,安樂無論如何也不會永恆不變地保持,而是在短時間中即會消盡無餘,這便是安樂無有自相而痛苦有自相的原因導致。月稱菩薩也曾說過:若樂有自性,不苦不回轉,因被回轉故,此樂無自性。輪回的本性即是苦,因而凡夫有漏的身體,即使暫時能有安樂生起增長,其安樂也不可能因此而有自相,最終一定會回復到苦的本性中。

譬如說,以前南瞻部洲有金輪王阿那律(頂生王)出世,依其宿世福德,他從自己父親頭頂的肉髻中生出;後即位為王,得金輪等七寶,一統天下,享盡天下的榮華富貴;又憑金輪,得到了帝釋天分半座與他的榮耀;然而當他生起貪心,想獨佔帝釋天的寶座時,卻從天上墮回人間,生起了極大的羞愧等苦受而死去。他的安樂受用增長至欲界天,最終還是要回轉到痛苦之中。同樣,任何凡夫有情,不可能有恆不回轉的安樂,而唯有恒不回轉的痛苦。因此,我們應了知苦樂之性,徹了世俗的苦諦。

壬二、(雖有真實苦因但無真實樂因):

問曰:苦樂應該是一樣吧,因為苦樂皆依因緣而生,而且現實中,既有恆時生苦的因,也應有恆時生樂的因。

安樂俱因緣,現見可回轉,
眾苦俱因緣,終無回轉者。

安樂的俱有因緣,現見可回轉為苦緣,眾苦的俱有因緣,卻始終無有回轉為樂緣的。

雖然苦樂皆依因緣而有,但在世間恒時生起苦的因有,而恒時生起樂的因卻不存在。安樂的俱有因緣(即生起因緣),在現實中可以現量見到它們會立即回轉成為痛苦的俱有因緣,而不會恒時穩定地產生安樂。比如說鮮花,一般人也許會認為這是誰都會見而愉悅的安樂因,然而有感時花濺淚者,看見鮮花便觸動心思痛哭傷心。其餘任何一種安樂受用也是如此,它們絕不會恒常為世人帶來安樂,而是隨時都會變為苦緣。比如飲食,受用過多則成苦緣,而且每貪著享用一點這些由罪業所得來的果實,最終必會為此而感受痛苦。可是,諸種痛苦的俱有緣,就並非如此了,它們是終無回轉者是指究竟或說最終,從究竟、最終上觀察世間諸苦的俱有因緣,確實是不可能有轉化為樂緣的,過去未曾有,現在也沒有,未來也不會有。如果有這麼一些痛苦的俱有因緣,能回轉為永恆的安樂因緣,務必請指出來看!在三界火宅中只有生起苦的因,而想找出能恒生安樂的世俗因緣,絕無可能,如果有,那佛經中就應把三界喻為樂海,而不應喻為苦海。三界唯是純苦的蘊集,其本質即是苦,那怎麼會有真正不變的安樂存在呢?

譬如說,以前阿育王造一監獄,名為喜樂園。犯人剛被關進去時,讓他在豪華舒適的環境中,任意選擇一種自己歡喜的威儀(行住坐臥),例如躺臥,然後就要恒時保持這種威儀,再不許做其他事。犯人開始時覺得歡喜,然而時間稍久,這種威儀便會給他帶來極大痛苦。如今美國也有一些監獄,監獄中的住房等生活設施,如同星級賓館一樣,犯人可以舒適地在裏面生活,不受其他刑罰,然而犯人唯一要遵守的規定是:接受管理人員的監督,不得越出監獄之外。由於沒有自由,雖有良好的生活條件,其中的囚犯卻一點兒也不快樂。同樣,世俗中生起安樂的一切因緣,與此等歡喜園中犯人所喜愛的威儀一樣,實無可能恒時引生真實的安樂,而是一切都會迅速回轉為引生痛苦之緣。

辛二、(明執苦為樂之顛倒)分六:一、正死時不應執為樂;二、正受損惱時不應執為樂;三、相違之四大聚合體不應執為樂;四、正受傷害時不應執為樂;五、正作業疲勞時不應執為樂;六、為少利而種苦因不應執為樂。

壬一、(正死時不應執為樂):

問曰:就象某某人一樣,他現在各方面都如意,生活很快樂,這樣的安樂怎麼不是真正的樂呢?

汝正死時去,現去及當去,
正死說為樂,畢竟不應理。

你前刹那壞滅的正死時已逝去,現在之正死時正在逝去,未來之正死時也將逝去,將這,, 些正死說為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正死時是指有情刹那壞滅,或說滅去刹那存活之時。有情的存活唯是心的刹那相續,而死亡也遍佈這從來不停頓遷流變滅的一一刹那中。常人不作觀察,往往以為正死時是在人們最後現出死相到斷氣前的那個時刻,殊不知自出生至最後結束一期生命之間,每一刹那都是正死時。因此,透過世人的無明癡障,看他們所謂的安樂實際很不合理,將正死時執為安樂,這是一種極為迷亂顛倒的邪執。其實世人所謂的快樂生活,是前刹那的正死時已去,現在的正死時正在去,未來的正死時當去,自己正在步步赴死,那怎麼能稱之為安樂呢?當人們在臨終前,知道自己正在死去時,最後那段時光中除了絕望、憤懣、頹喪、驚恐等痛苦之外,絕不會有任何安樂可言,而實際上自生至死之間,自己每一刹那都正在死,每一刹那與咽氣前那一刹那一樣,都是正死時。有智者按道理應該時刻生起警畏,時刻以臨終的眼看待生活,而不為愚癡所蔽執著正死時為樂。

譬如說,昔日一位施主有一惡僕,惡僕不斷偷走施主的資財。最後施主發現了,喝斥那位惡僕:你真惡劣,我多年來一直如是信任你,可你竟然天天在偷走我的財產。惡僕也毫不客氣地回答說:主人啊,其實你自己也很壞,不然,你怎麼能對我這樣的壞人信任呢?其實是你自己損害了自己的財產。同樣,世人將刹那刹那盜走自己生命財產的正死時當成安樂,結果只有損害自己而已。因此智者當明察世人所謂的快樂,實為壞滅無常之本質,而應徹斷執正死時為樂的顛倒迷妄。

壬二、(正受損惱時不應執為樂):

問曰:諸有情在一期生命中,有不斷的意樂滿足,這些快樂難道不是存在於自身嗎?

諸有情常有,饑渴等逼迫,
逼迫說為樂,畢竟不應理。

諸有情眾生恒常有饑渴等逼迫損惱,將苦因逼迫說成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人道有情不但時刻處於正死的狀態,而且也恒時在為饑渴等逼迫著,毫無安樂可言。作為欲界人類,都有著業識所系四大合成的身體,這種身體自生至死之間,都會不斷地向外界索求食物和飲料等種種需求,以解除饑渴等逼迫。然而,食物和飲料只能暫時緩解饑渴,卻不能斷除饑渴的逼迫。對此人們可以現量了知,不管具足何等豐富的飲食,饑渴逼迫從來沒有離開過人們的相續,而人們平時所謂的飽足,也只不過是一種平緩的饑渴狀態,或說一種較為隱密的饑渴狀態而已。上至國王富豪,下至窮人乞丐,身體平等地如同一個無底洞,無論多少飲食也不會填滿它的需求,都同樣不停地受著饑渴的逼迫。因而在恒受逼迫的身體上,又有何安樂可談呢?

譬如說,剛剛嫁到丈夫家的新婦人,從早到晚忙碌著家務,很賣力地迎合著家人而勞作不息,雖然很辛苦,她卻認為自己在掌握著家政大權,反而以此為樂。同樣,世人雖然在為滿足身體不斷的饑渴需求而勞累,卻認為自己是身體的主人,掌握著家政大權,不但不以此為苦,反而執其為安樂,這是何其迷亂的顛倒執著!

壬三、(相違之四大聚合體不應執為樂):

問曰:雖然有饑渴等逼迫,但是有時身體調和,會生起很舒適的樂感,這難道不是安樂嗎?

無能諸大種,和合說名生,
相違說為樂,畢竟不應理。

單獨的大種無有能力構成身體,只有各大種全部和合一起,才可名為身體的生起,而將各自性質相違的大種聚合體說為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從身體組合成份觀察,身體也唯是痛苦的本性,不可能有任何安樂。組成諸色法的地水火風四大種,其中任何單獨一種、兩種或三種,都不可能組成有情那具有種種能力的身體,而只有四大種完整地聚合時,才可名之為有生命力的身體。《五蘊論》中說,地大性屬堅強,水大性屬流濕,火大性屬溫燥,風大性屬輕動。由於身體是四大聚合而成,那問題也就隨之而來了,為什麼呢?四大中的風大要吹散其他大種;火大要令水大乾枯,令地大燒壞;水大要令火大熄滅,令地大疏散;而地大要令風大、水大停滯。四大之間相互排斥,衝突不停。正如《最勝王經》雲:地水火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在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居一篋。因此,這樣一個時刻充滿著矛盾衝突的結合體,怎麼會有調和安樂生起呢?

譬如說,以前一男人有四個妻子。四個妻子中,一個非常傲慢(喻地大),一個有猛烈的嗔恨心(喻火大),一個精神不正常(喻風大),一個非常柔弱(喻水大)。由於她們性格各異,那位男人的家中也就恒時充滿著矛盾衝突,無論他如何努力,四個妻子之間的衝突也無法平息。同樣,眾生如同那位痛苦可憐的男人一樣,身體中也有著那四位性格相異的四大種妻子,由此而恒時有著無法調和的衝突,在這樣的身體中,怎麼會存在安樂呢?另有譬喻說,將馬和豺狼、毒蛇和鳥、鹿和鱷魚聚合在一起,彼此決定不會安寧和合;同樣,自性相違的四大聚合在一身,身體也決定不會調和安樂。所以應當明瞭自身的痛苦本性,不應執本為痛苦的生命體為安樂。

壬四、(正受傷害時不應執為樂):

問曰:雖然四大相違使身體有痛苦,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時,人們不是可以通過對治而消除這些痛苦,使自己獲得安樂嗎?

寒冷等對治,非能常時有,
正壞說為樂,畢竟不應理。

寒冷等痛苦的對治方便,不是能夠恒常都有的,所以將正在受著損害的痛苦說名為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身體從名言本性而言,恒時處於饑渴寒熱、疾病死亡等諸大種相違不調和的痛苦中,以此不應顛倒計執自身有安樂;再從外緣觀察,如果認為自身有安樂,那無疑也是顛倒的。一些人以為,在日常中可以通過方便對治身體的寒冷、炎熱等苦痛,即由壓伏苦痛而獲得安樂,這種想法不可能成立,因為對寒熱等苦痛的對治方便,不可能恒常保持。比如說人們在寒冷的冬季來臨前,可以準備好取暖設備與厚厚的皮襖、皮帽、皮靴等,但這些方法只能在短時間對克制寒冷起一些作用,並不能徹底解決冷凍之苦,不管如何努力,人們在冬天還是會覺得冷,不可能恒時有對治寒冷的溫暖感受。月稱菩薩在注疏中說:這是因為安樂沒有自性而致,如果安樂有自性,那麼應恒時都可感受。如果仔細分析,對治平息痛苦而生起安樂感,只是人們內心中的一種主觀觀念,是一種不合實際情況的錯誤感覺。自己在對治苦痛時,無非是在竭盡力量逃避苦受,這個過程中其實只有些微僥倖成功的機會,而絕大部分努力都無用。在對治僥倖成功的時候,也只是暫時緩和了一些痛苦,而並非得到了真實的安樂,將這種痛苦緩和的狀態執為安樂,有智者誰亦不會說為合理。

譬如說,有一盜賊在某戶偷竊財物時,被主人發現,於是主人手持刀杖繩索追趕,盜賊拼命想辦法逃脫。在這個過程中,盜賊絕不會有絲毫的安樂,即使他跑得很快,也不會認為:自己現在沒有被抓住,很快樂啊!如果有這種想法,那無疑是極為愚癡可笑的,一個逃命的人,哪會有什麼安樂呢?同樣,凡夫眾生都是為輪回眾苦所恒時追逐的人,如果在逃跑過程中,還認為現在逃在了痛苦前面,自己很安樂,這是極不應理的顛倒愚笨之念。因此我們應認識正受傷害的痛苦,不應執為安樂!

壬五、(正作業疲勞時不應執為樂):

問曰:世間經常有人說:某某起居一向很安樂,日子過得跟天人一樣。由此而觀,難道不是存在著安樂嗎?

無勞而享受,地上都非有,
說作業為樂,畢竟不應理。

無有身心勞作而享受起居安逸者,在整個大地上都不會有;而將正在勞損身心的作業說為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所謂的起居安樂,也是顛倒迷亂執著,在這個世間,不需要任何勞作,而能安逸享受生活的人,一個也找不到。人們通常認為,某人很有福氣,可以一輩子在衣食無缺中安逸享受,而不需任何身心勞作,這只不過是一種未經觀察的想法。一個人即使不需要為衣食資財等生計而操勞,就是為了行住坐臥,也非得勞費身心不可。比如說,某富家公子,一天到晚無所事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做,即使如此他還是在勞作,為了身心五蘊相續在不斷吃飯、睡覺、呼吸、消化和排泄……月稱菩薩說過:我們為了養活自身,恒時都在做很多事情,恒時都得使用自身去做很多事情。仔細回味,人的生活確是如此,自生至死之間,自己其實從來沒有過片刻的休息,身心唯有在不停地勞作中運轉著。在這種勞作中,怎麼會有世人執著的安樂呢?

譬如說,有一位王子,從小被立為王儲,在極其尊寵的環境中生活。但是按習俗,作為接替王位的王子,必須從小學習文學、因明、理財術、武藝兵法、治國術五個明處,於是王子身邊每天都有這五個明處的老師,嚴格教育督促著他,就象現在的小學生一樣,每天都要上語文、算術、自然等等各個學科的課,課後還要做一大堆作業。小王子為了應付這五個老師,每天都得不停地學習再學習,非常勞累。同樣,人們生活在世間,為了應付五蘊,時時刻刻都得無有停息地勞作身心,時刻都在感受不自在的痛苦,不管是國王富人,還是苦工乞丐,各個都在為了自身而辛苦勞作。這樣的生活,能有什麼真正的安樂享受呢?有智者絕不應執此無有片刻休閒的生命為安樂。

壬六、(為少利而種苦因不應執為樂):

問曰:人們雖然有勞作之苦,但是依然願意忍受,因為依這些勞苦可以換來利樂。如果不存在安樂,那人們為何甘心受勞累呢?由此而知安樂一定是存在的。

自于此後世,常應防罪惡,
有惡趣雲樂,畢竟不應理。

自身對此生與後世,應該經常謹慎防護三門造罪業,將有惡趣苦果之事業說為安樂,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世間人不惜勞累而忙忙碌碌,並非是有真正的安樂可以獲得,而是因為他們愚癡無知,才會有這些為求虛假小利樂而種大苦因的行為。愚癡的世人,他們在即生中所做的行為,都是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為了今生受用資財、名聲、地位等,他們不惜勞苦,也不顧因果,恒時以貪嗔癡為發心而造惡業。例如為了口腹之欲而捕魚殺生,為了獲得錢財權勢而欺騙、偷盜、殺掠等,觀察世人每天的作為,起心動念舉止言談幾乎無一不是惡業。而造惡業者,今生會遭受災難、多病、短命等痛苦,來世將感受地獄、惡鬼、旁生等痛苦。如果是一個智者,能明白因果不虛的道理,理應為了今生後世而經常防護三門,遠離罪業。可是絕大多數世人不但不知防護罪惡,反而將自己的惡行、自己的痛苦之因執為安樂之因或安樂。一邊往惡趣火坑裏跳,一邊還認為自己很安樂,這種愚癡顛倒,是極不合理、極應呵責的。比如有些人為了歡宴親朋好友,到酒店要上活魚活蟲,讓親友們狼吞虎嚥,他們一邊造墮地獄的惡業,一邊還覺得快樂無比,這種愚癡顛狂徒,還認為自己是有科學理智頭腦的人,認為肉眼不見即不會有業果輪回存在。他們怎麼不想:自己的根識連下一刹那將要發生的事都不能見,又怎能見到將來的業報呢?業報雖然一般人暫時不能現見,但它卻一直象影子一樣追隨不舍,並不會因人們當下無法現見而不存在。

譬如說,某人身邊有一個陰毒的怨敵,他沒有發覺正是此人經常給自己帶來痛苦,還認為這是自己最親密、最可信賴的朋友,天天對他非常好,這種做法當然是極不應理的。同樣,世人將劇烈痛苦之因的惡業,執為現世的安樂,也是極端愚昧、極不應理的顛倒執著。有智者當觀察此中的顛倒,為今生後世而慎護三門,斷除貪執小利樂的惡習。

辛三、(乘騎等本無真安樂):

問曰:安樂怎麼會沒有呢?比如人們在長途跋涉而倍覺勞累之際,如果改為乘騎象馬,那時會有很大的安樂生起,以此現量可知乘騎等受用有真實的安樂。

諸人于乘等,安樂非恒常,
若初無發起,彼後何增長。

諸人從乘騎等受用中生起的安樂,並不是恒常的,如果最初沒有這些苦因的發起,後來怎麼會有痛苦的增長呢?

對乘騎、飲食、沐浴等諸種受用,世人往往會執著有真實安樂,而究其實,此等也是一種顛倒執著。如果乘騎中有真實的安樂,那人們無論何時受用這些,都應該得到安樂,而不應有變化。可是實際中,人們於乘騎飲食等受用獲得安樂,並非恒常,而是隨時都會變,並且最終要回復到痛苦之中,越受用越增長痛苦。由此可知,乘騎等受用並非真正的安樂因,反而是發起痛苦之因,最初發起的這些受用如果不是苦因,那後來怎麼會有痛苦的增長呢?痛苦不可能無因無緣地增長。在現實中可以觀察,當人們最初得到車馬乘騎時,似乎有些安樂生起,然而一時的高興過後,這些車馬乘騎的真面目便會顯露出來,愈來愈為人們增添麻煩苦惱。例如色達縣城有一輛豪華小轎車出了車禍,乘車者有的死了,有的受了傷。如果乘車是真實的安樂因,那這些死傷痛苦又從何處而來呢?不難推知,死傷者自坐上豪華小車,便種下或說發起了苦因,這些苦漸漸增長至出事前一刹那,那些人尚執著為安樂,然而後一刹那便徹底顯露出這些安樂之真面目,到那時人們才認識痛苦的果。乘車的初中後際全部都是苦,但無知者只見到了苦果,卻不知道這種苦果的生因,便是他們所認為的安樂受用,他們仍會執迷不悟,認苦為安樂,這是何等愚癡!

譬如說,昔日有一愚人十分饑餓,便飲用菸葉(即煙葉)水充饑,然而菸葉水並非可以除饑的良因,而是會給人帶來嘔吐的苦因,於是愚人的後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同樣,眾生執著乘騎等受用為除苦生樂之安樂因,以此而追逐貪執,可實際中乘騎等不僅不是樂因,反而是劇苦之因。因此我們應當了知世人所謂的安樂,其實都是痛苦及痛苦因,理應斷除此等顛倒貪執。

辛四、(明世人執暫息舊苦為樂之顛倒):

問曰:用種種方便對治痛苦,不是可以息滅苦受而得到安樂嗎?

如有于金器,嘔吐生歡喜,
如是於治苦,有妄思為樂。

如同有人因為向金器裏嘔吐而生起歡喜;同樣於對治痛苦,有人迷妄地認為是快樂。

以方便對治痛苦,使苦受息除,世人於此中執有真實安樂存在,然而稍加分析,這種所謂的安樂,只不過是一種迷亂感受,妄以治苦為安樂的顛倒分別念而已。比如有些富貴豪門,家中受用資具極其奢華,盛嘔吐物的器皿都要用純金打造。富人在生病向金器裏嘔吐時,雖然嘔吐很苦,但他一邊看著金器,一邊想著:我盛嘔吐物都是用金器,嗯,我很了不起……”由此而生起飄飄然的樂受,類似情況還有多種。這種樂受誠然是極其迷妄的邪分別,自己正在受嘔吐之苦,又何有安樂可言呢?對這些人所執的類似樂受,一般有智者都會嗤之以鼻,看出其顛倒愚癡之處,然而,實際上世人大多數都是同樣愚癡,顛倒執著對治痛苦為樂。世間對治痛苦的方法,其實質都是一些暫時壓制、轉移、分散痛苦的方法,從根本上無法息滅痛苦。如為解決饑餓而吃食品,為解決長途步行之苦而乘騎,不管這些對治方便如何高級,也不可能息滅本性的痛苦。人們執著這些對治中有安樂,而實際上痛苦卻依然如故,毫無改變,只不過是因人們的迷亂分別,才有虛妄的樂受生起,實際中無有絲毫安樂的存在。

譬如說,有人於曠野中,為灼熱的陽光曝曬,他覺得非常難過,便迅速走到一棵枝葉茂密的樹下,在蔭影中乘涼,酷熱稍息時,他便覺得很安樂。這種所謂的安樂,只不過是炎熱逼惱的減輕,或說是寒涼痛苦的因,並非真正的樂受,而世人的一切對治安樂,也無不是如此。堪布阿瓊舉譬喻說:有些遭魔經常發狂的人,想依靠密咒師的方便治療,密咒師以各種法器、加持品打擊他的時候,患者認為這些對治方便能消除自己的魔障,雖然被打得皮開肉綻,他們卻認為很安樂;同樣,世人執對治為樂,與這些顛狂者毫無差異。在月稱菩薩與甲操傑論師的注疏中,都提到了為馬糞所打而妄思為樂的譬喻,這個譬喻可能是出自《百喻經·治鞭瘡喻》。愚人以為自己得到了治瘡的良方,便叫他兒子用馬鞭抽打他,後以新鮮馬糞敷抹傷口,並以此為樂。

此處前後所言的世間只有真實痛苦,無真實安樂,當知是從世俗諦而言,並非說勝義中有真實的痛苦。陷於迷亂分別中的世人,往往執著世間有真實的安樂,而作者依世尊的教言,層層分析了世人所謂的安樂,唯是痛苦的變相而已,所以名言中唯有痛苦,及一些痛苦現為安樂的假相,並無真實安樂。這就如世間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不存在任何常有法,而世人卻虛妄地執本為無常的法為常有法一樣。世俗中人們認為安樂與苦、淨與不淨等,都是同等存在的,這只是世人迷亂分別而顯現的法;在名言實相中,經初步分析觀察,可現見世人的常、樂、淨等執著都是顛倒,而世間唯有無常、苦、不淨等痛苦。能澈見此苦諦,即可生起猛烈的出離心,為趨入聖道奠定基礎。

辛五、(示無有真實樂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應執為樂;二、異生無有究竟障蔽痛苦之樂。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應執為樂):

問曰:樂是真實有的,比如挑重擔者,從一肩換至另一肩時,即有樂受生起,若純苦無樂,他就不會象這樣換來換去了。

初起滅已生,苦起亦何樂,
故思能仁說,生滅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滅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種苦的生起,又有什麼安樂可言呢?是故應思維能仁所說的教言:生滅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許多轉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們也往往執著這類將左肩之苦轉到右肩的痛苦轉移為安樂。挑重擔者左肩負擔稍久,苦受增大時,即換至右肩,這個過程其實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暫時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讓左肩不斷增長的痛苦,轉移到右肩去增長。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覺得此中有安樂,挑夫們挑著重擔長途跋涉時,左右肩換來換去,一直不休息,也會覺得安樂不斷,而高高興興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隨即便會增長為大苦,這個過程都是在痛苦中轉圈,而世人執為安樂,顯然是極為顛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種種行為,如換一種新工作,換一所新住房,換一輛新轎車,換一個新國籍,男女換新的物件等等,無非也是以新苦代替舊苦,以期麻醉或欺騙自己,讓自己得到一種虛幻的安樂感受而已。作者見此痛苦相續不斷的世間,不由得思維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經》說過: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滅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徹見輪回的苦諦本質,諸人豈會再執有安樂呢?因此我們應當致力思維輪回苦患,斷除一切執苦為樂的顛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離心。

壬二、(異生無有究竟障蔽痛苦之樂):

問曰:雖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難道不可以被強大樂受障蔽而不現行嗎?

異生不見苦,雲被樂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樂都非有。

異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說是可以被樂受遮覆;然而能夠障蔽痛苦的樂受,在異生位中是沒有的。

異生即隨業流轉各趣不定生處的眾生。在異生位中,沒有任何真實的樂,因而無有可以障蔽或說壓伏真實痛苦使之不現行的力量。對此可以觀察推知,如果有真實可以壓制痛苦的安樂,那麼這種安樂必然會有其穩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諦所攝的生滅無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諦所攝之法,又談何壓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諦外的安樂法,因為超出三界苦諦唯是聖者的境界,異生與此相距甚遠。或者說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徹斷墮三界的業和煩惱,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證得了如是大安樂才有可能,而異生凡夫又怎可能有這種境界呢?所以異生凡夫認為自己有安樂,唯是顛倒妄執。

譬如說,有一個人在曠野中為狂象追趕,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時僥倖抓住了懸掛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隻老鼠正在啃食著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邊的井壁上,也有一條大蟒蛇在虎視眈眈;這時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著蜂蜜,覺得非常甜蜜安樂,渾然忘了自身的危險。同樣,諸異生身處三界曠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趕,衰老變遷如墜枯井,依宿世善業得人身如同僥倖抓住了藤蔓,然而異熟壽命正在不停地趨於斷滅,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煩惱在伺機劫奪,如同身邊的大蟒,而後世三惡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異生處於這樣的輪回險情之中,暫時的欲樂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點點蜂蜜。因此,身處如許危險苦難之中,那小小的樂受怎麼可能壓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執著有障蔽痛苦的安樂,實際與譬喻中的愚人無有差別。月稱菩薩舉譬喻說,在狂浪洶湧的大海中,漂浮著一頭大象的屍體,有一烏鴉見而生貪,想吃屍肉,便落在象屍上,一心受用屍肉,對那隨時都會將它捲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視若無睹。同樣,眾生身處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這只烏鴉一般,為了那如同大象屍體般的欲樂,竟然無視痛苦煩惱惡浪會將自己捲入惡趣海底的危險。而實際上,那數口屍肉般的享受,怎能壓制那洶湧的危險痛苦呢?

己二、(佛說身苦之理):

問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陽本來是熱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說呢?

當告異生說,汝苦不離染,
如來決定說,癡為最下者。

應當告訴異生說:你們的身體本性是苦,如果不離貪著染汙,如來決定會說這種愚癡是最下劣的無明煩惱。

身體本性雖然是苦,但眾生由愚癡暗蔽,反而執苦為樂,不知出離。因此佛陀與諸聖者要諄諄告誡諸異生,讓他們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輪回實屬苦諦所攝。如果不能了知苦諦,不舍離對自身貪染,那就會永遠處於癡暗痛苦之中,永遠受著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來,決定會宣說與斥責這種最為下劣的無明愚癡,使不能自知自身實況的可憐眾生清醒過來,對輪回生起厭離之心。眾生的愚癡顛倒,遍於世間凡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例如世俗萬法在眾生面前,時時刻刻都在顯示其無常變滅的本性,然而眾人視若無睹,仍執著常有,考慮問題或做事之間,處處都會執著常有的觀念。外境姑且不論,與自己最親近的身體相續,它刹那之間都未曾離開過痛苦,如果對此都不明白,這無疑是最惡劣的無明。而事實上,凡夫眾生都陷在這樣的愚癡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諸善知識,不但有必要說身體本性為苦的教言,而且還會反反復複、苦口婆心、深入細緻地宣說,乃至眾生未醒悟之前,都會如此。

譬如說,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剛得到工作幾天就不幹了,回家後他的母親告訴他說:兒子,你這種做法不對,以後無論遇到什麼事,抓住了就不要放棄!第二天他看見了一頭毛驢,便抓住了毛驢尾巴,毛驢反腳亂踢,旁人大喊:太危險了,快放開。那位傻兒子仍然依照其母親的告誡,緊執不舍。同樣,凡夫眾生都是無明母親的傻兒子,緊持無明母所教的愚癡顛倒實執,而執著痛苦世間為樂。另有譬喻說,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親告訴他:兒子,看見什麼就應抓住不放。結果愚人看見一枚燒得通紅的鐵球,伸手便抱在懷中,熾熱的鐵球將皮肉燒得滋滋直響,那位愚人仍然不舍,還說:不管你怎麼滋滋叫,父親沒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絕不會鬆手的。同樣,世間眾生皆在隨順無明父親的唆使,緊緊執著身體鐵球不舍,雖然在受著劇烈痛苦,卻仍緊執愚癡顛倒實執。因此,為了解救這些愚昧的眾生,佛陀宣說了此乃痛苦、當知痛苦、于諸痛苦當生厭離心的教授,這是極為必要的寶貴教法,諸欲離苦者,首當依之如心寶也。

己三、(修習行苦之理):

問曰:身體雖然無常,但無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說安樂一定會是有的,這有何不合理呢?

無常定有損,有損則非樂,
故說凡無常,一切皆是苦。

無常法一定有壞滅損害,有壞滅損害則非真正的安樂,所以說凡屬無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眾生無論處身於何等安逸環境中,皆不會遠離苦苦、變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認為:雖然諸法皆無常,但是身體在刹那變滅中也應許安樂的存在。這種觀點顯然無法成立,安樂感受皆具無常性,凡具無常性的法,皆不離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論》雲:眾生猶如動水月,見其搖動與性空。月稱菩薩將眾生比喻為動水月,刹那刹那都在無常變遷,受著種種痛苦。果仁巴大師在《入中論疏》中說:大乘宗許凡無常法皆為行苦,此理空性論中也有宣說。此處所言的修習行苦,即是了知無常與痛苦的此等關係,了知無常是苦的道理。無常法一定會為刹那壞滅所損害,身體既然是無常,那它不論如何覺得安樂,但是同時它必定會在遭受壞滅損惱,在現前受痛苦。例如現在穿衣、吃飯等享受,無論如何安樂,實際上都是在種苦因,刹那都在無常變壞,向痛苦行進。由於有這種無常損害,人們現見的一切安樂受用,實際上都是令人厭離的損惱法,都不是真實安樂,而是苦。

凡無常是指一切無常法,包括情器世間一切有為法。情器世間皆是苦諦所攝的法,所以可以說一切皆是苦;詳細而言,一切器界有為法,皆為無常法,因無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從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間皆是有情所造業的增上果或說依報,故也可說為苦果。所以應理解,苦並非專對有情而言,于一切無常的有情無情法,皆可說為苦。

總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無常法,皆是不離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說,墮入咸水海中,不論怎麼掙扎,自己必定變成鹹味;同樣,墮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論如何,自己必定會是痛苦。因而有知者,當生出離,放棄一切顛倒執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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