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上 ---東晉武帝時後秦沙門鳩摩羅什奉詔 譯 --- 梁昭明太子嘉其分目--- 唐六祖 大鑒真空普覺禪師 解義
夫金剛經者。無相為宗。無住為體。玅有為用。自從達磨西來。為傳此經之意。令人悟理見性。秪為世人不見自性。是以立見性之法。世人若了見真如本體。即不假立法。此經讀誦者無數。稱讚者無邊。造疏及註解者。凡八百餘家。所說道理。各隨所見。見雖不同。法即無二。宿植上根者。一聞便了。若無宿慧。讀誦雖多。不悟佛意。是故解釋聖義。斷除學者疑心。若於此經。得旨無疑。不假解說。從上如來所說善法。為除凡夫不善之心。經是聖人之語。教人聞之。超凡悟聖。永息迷心。此一卷經。眾生性中本有。不自見者。但讀誦文字。若悟本心。始知此經不在文字。若能明了自性。方信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今恐世人身外覓佛。向外求經。不發內心。不持內經。故造此訣。令諸學者。持內心經。了然自見清淨佛心。過於數量。不可思議。後之學者。讀經有疑。見此解義。疑心釋然。更不用訣。所冀學者。同見鑛中金性。以智慧火鎔鍊。鑛去金存。我釋迦本師。說金剛經。在舍衛國。因須菩提起問。佛大悲為說。須菩提聞法得悟。請佛與法安名。令後人依而受持。故經云。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如來所說金剛般若波羅蜜。與法為名。其意謂何。以金剛世界之寶。其性猛利。能壞諸物。金雖至堅。羚羊角能壞。金剛喻佛性。羚羊角喻煩惱。金雖堅剛。羚羊角能碎。佛性雖堅。煩惱能亂。煩惱雖堅。般若智能破。羚羊角雖堅。賓鐵能壞。悟此理者。了然見性。涅槃經云。見佛性者不名眾生。不見佛性是名眾生。如來所說金剛喻者。秪為世人性無堅固。口雖誦經。光明不生。外誦內行。光明齊等。內無堅固。定慧即亡。口誦心行。定慧均等。是名究竟。金在山中。山不知是寶。寶亦不知是山。何以故。為無性故。人則有性。取其寶用。得遇金師。鏨鑿山破。取鑛烹鍊。遂成精金。隨意使用。得免貧苦。四大身中。佛性亦爾。身喻世界。人我喻山。煩惱喻鑛。佛性喻金。智慧喻工匠。精進猛勇喻鏨鑿。身世界中有人我山。人我山中有煩惱鑛。煩惱鑛中有佛性寶。佛性寶中有智慧工匠。用智慧工匠。鑿破人我山。見煩惱鑛。以覺悟火烹鍊。見自金剛佛性。了然明淨。是故以金剛為喻。因為之名也。空解不行。有名無體。解義修行。名體具備。不修即凡夫。修即同聖智。故名金剛也。何名般若。般若是梵語。唐言智慧。智者不起愚心。慧者有其方便。慧是智體。智是慧用。體若有慧。用智不愚。體若無慧。用愚無智。秪為愚癡未悟。故修智慧以除之也。何名波羅蜜。唐言到彼岸。到彼岸者。離生滅義。秪緣世人性無堅固。於一切法上有生滅相。流浪諸趣。未到真如之地。並是此岸。要具大智慧。於一切法圓滿。離生滅相。即是到彼岸也。亦云心迷則此岸。心悟則彼岸。心邪則此岸。心正則彼岸。口說心行。即自法身有波羅蜜。口說心不行。即無波羅蜜也。何名為經。經者。徑也。是成佛之道路。凡人欲臻斯路。當內修般若行。以至究竟。如或但能誦說。心不依行。自心則無經。實見實行。自心則有經。故此經如來號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曹谿六祖大師 慧能 撰
No. 459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上○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言一時者。師資會遇齊集之時。佛者是說法之主。在者欲明處所。舍衛國者波斯匿王所居之國。祗者太子名也。樹是祗陀太子所施。故言祗樹也。給孤獨者。須達長者之異名也。園者本屬須達。故言給孤獨園。佛者梵音。唐言覺也。覺義有二。一者外覺。觀諸法空。二者內覺。諸心空寂。不被六塵所染。外不見人之過惡。內不被邪迷所惑。故名曰覺。覺即是佛也。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善現起請分第二
時長老須菩提。
希有世尊。
希有略說三義。第一希有。能捨金輪王位。第二希有。身長丈六。紫磨金容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三界無比。第三希有。性能含吐八萬四千法。三身圓備。以具上三義。故云希有也。世尊者。智慧超過三界。無有能及者。德高更無有上。一切咸恭敬。故曰世尊。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護念者。如來以般若波羅蜜法。護念諸菩薩。付囑者如來以般若波羅蜜法。付囑須菩提諸大菩薩。言善護念者。令諸學人。以般若智。護念自身心。不令妄起憎愛。染外六塵。墮生死苦海。於自心中。念念常正。不令邪起。自性如來。自善護念。言善付囑者。前念清淨。付囑後念。後念清淨。無有間斷。究竟解脫。如來委曲誨示眾生。及在會之眾。當常行此。故云善付囑也。菩薩者梵語。唐言道心眾生。亦云覺有情。道心者。常行恭敬。乃至蠢動含靈。普敬愛之。無輕慢心。故名菩薩。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
是佛讚嘆須菩提。善得我心。善得我意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阿之言無。耨多羅之言上。三之言正。藐之言徧。菩提之言知。無者。無諸垢染。上者。三界無能比。正者。正見也。偏者。一切智也。知者。知一切有情皆有佛性。但能修行。盡得成佛。佛者。即是無上清淨般若波羅蜜也。是以一切善男子善女人。若欲修行。應知無上菩提道。應知無上清淨般若波羅蜜多法。以此降伏其心也。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大乘正宗分第三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前念清淨。後念清淨。名為菩薩。念念不退。雖在塵勞。心常清淨。名摩訶薩。又慈悲喜捨。種種方便。化導眾生。名為菩薩。能化所化心無取著。是名摩訶薩。恭敬一切眾生。即是降伏自心處。真者不變。如者不異。遇諸境界。心無變異。名曰真如。亦云外不假曰真。內不亂曰如。念念無差。即是降伏其心也。
卵生者迷性也。胎生者習性也。濕生者隨邪性也。化生者見趣性也。迷故造諸業。習故常流轉。隨邪心不定。見趣多偏墜。起心修心。妄見是非。內不契無相之理。名為有色。內心守直。不行恭敬供養。但言直心是佛。不修福慧。名為無色。不了中道。眼見耳聞。心想思惟。愛著法相。口說佛行。心不依行。名為有想。迷人坐禪。一向除妄。不學慈悲喜捨智慧方便。猶如木石。無有作用。名為無想。不著二法想。故名若非有想。求理心在。故名若非無想。煩惱萬差。皆是垢心。身形無數。總名眾生。如來大悲普化。皆令得入無餘涅槃。
而滅度之。
如來指示三界九地眾生。各有涅槃妙心。令自悟入無餘。無餘者。無習氣煩惱也。涅槃者。圓滿清淨義。滅盡一切習氣。令永不生。方契此也。度者渡生死大海也。佛心平等。普願與一切眾生。同入圓滿清淨無餘涅槃。同渡生死大海。同諸佛所證也。有人雖悟雖修。作有所得心者。却生我相。名為法我。除盡法我。方名滅度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如是者。指前法也。滅度者大解脫也。大解脫者。煩惱及習氣。一切諸業障滅盡更無有餘。是名大解脫。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元各自有一切煩惱貪嗔惡業。若不斷除。終不得解脫。故言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一切迷人。悟得自性。始知佛不見自相。不有自智。何曾度眾生。祗為凡夫不見自本心。不識佛意。執著諸相。不達無為之理。我人不除。是名眾生。若離此病。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故言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何滅度之有。
○妙行無住分第四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菩薩行施。心無所希求。其所獲福德。如十方虗空。不可較量。言復次者。連前起後之辭。一說布者普也。施者散也。能普散盡心中妄念習氣煩惱。四相泯絕。無所蘊積。是真布施。又說布施者。由不住六塵境界。又不有漏分別。惟當返皈清淨。了萬法空寂。若不了此意。惟增諸業。故須內除貪愛。外行布施。內外相應。獲福無量。見人作惡。不見其過。自性不生分別。是名離相。依教修行。心無能所。即是善法。修行人心有能所。不名善法。能所心不滅。終未得解脫。念念常行般若智。其福無量無邊。依如是修行。感得一切天人恭敬供養。是名為福德。常行不住相布施。普敬一切含生。其功德無有邊際。不可稱計。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佛言虗空無有邊際。不可度量。菩薩無住相布施。所得功德亦如虗空。不可度量。無邊際也。世界中大者莫過虗空。一切性中大者莫過佛性。何以故。凡有形相者。不得名為大。虗空無形相。故得名為大。一切諸性。皆有限量。不得名為大。佛性無有限量。故名為大。此虗空中本無東西南北。若見東西南北。亦是住相。不得解脫。佛性本無我人眾生壽者。若有此四相可見。即是眾生性。不名佛性。亦所謂住相布施也。雖於妄心中說有東西南北。在理則何有。所謂東西不真。南北曷異。自性本來空寂混融。無所分別。故如來深讚不生分別也。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如理實見分第五
色身即有相。法身即無相。色身者。四大和合。父母所生。肉眼所見。法身者。無有形段。非有青黃赤白。無一切相貌。非肉眼能見。慧眼乃能見之。凡夫但見色身如來。不見法身如來。法身量等虗空。是故佛問須菩提。可以身相見如來不。須菩提知凡夫但見色身如來。不見法身如來。故言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色身是相。法身是性。一切善惡。盡由法身。不由色身。法身若作惡。色身不生善處。法身作善。色身不墮惡處。凡夫唯見色身。不見法身。不能行無住相布施。不能於一切處行平等行。不能普敬一切眾生。見法身者。即能行無住相布施。即能普敬一切眾生。即能修般若波羅蜜行。方信一切眾生。同一真性。本來清淨。無有垢穢。具足恒河妙用。
○正信希有分第六
於我滅後。後五百歲。若復有人。能持大乘無相戒。不妄取諸相。不造生死業。一切時中。心常空寂。不被諸相所縛。即是無所住心。於如來深法。心能信入。此人所謂言說。真實可信。何以故。此人不於一劫二劫三四五劫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億劫。種諸善根。是故如來說。我滅後。後五百歲。有能離相修行者。當知是人。不於一二三四五佛。種諸善根。何名種諸善根。略述次下。所謂於諸佛所。一心供養。隨順教法。於諸菩薩善知識師僧父母。耆年宿德尊長之處。常行恭敬供養。承順教命。不違其意。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貧苦眾生。起慈愍心。不生輕厭。有所須求。隨力惠施。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惡類。自行和柔忍辱。歡喜逢迎。不逆其意。令彼發歡喜心。息剛戾心。是名種諸善根。於六道眾生。不加殺害。不欺不賤。不毀不辱。不騎不箠。不食其肉。常行饒益。是名種諸善根。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此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污。與諸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眾生本來無相。信一切眾生盡能成佛。是名清淨信心也。
若有人於如來滅後。發般若波羅蜜心。行般若波羅蜜行。修習悟解。得佛深意者。諸佛無不知之。若有人聞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羅蜜無相無著之行。了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眾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寧有壽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徹。不著有無。遠離二邊。自心如來。自悟自覺。永離塵勞妄念。自然得福無邊。無法相者。離名絕相。不拘文字也。亦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者。即是謗法。
○無得無說分第七
阿耨多羅。非從外得。但心無我所即是也。秪緣對病設藥。隨宜為說。何有定法乎。如來說無上正法。心本無得。亦不言不得。但為眾生所見不同。如來應彼根性。種種方便。開誘化導。俾其離諸執著。指示一切眾生。妄心生滅不停。逐境界動。前念瞥起。後念應覺。覺既不住。見亦不存。若爾。豈有定法為如來可說也。阿者。心無妄念。耨多羅者。心無驕慢。三者。心常在正定。藐者。心常在正慧。三菩提者。心常空寂。一念凡心頓除。即見佛性。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恐人執著如來所說文字章句。不悟無相之理。妄生知解。故言不可取。如來為化種種眾生。應機隨量。所有言說。亦何有定乎。學人不解如來深意。但誦如來所說教法。不了本心。不了本心終不成佛。故言不可說也。口誦心不行即非法。口誦心行。了無所得。即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依法出生分第八
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得福雖多。於性上一無利益。依摩訶般若波羅蜜多修行。令自性不墮諸有。是名福德性。心有能所。即非福德性。能所心滅。是名福德性。心依佛教。行同佛行。是名福德性。不依佛教。不能踐履佛行。即非福德性。
十二部教。大意盡在四句之中。何以知其然。以諸經中讚嘆。四句偈即是摩訶般若波羅蜜多。以摩訶般若為諸佛母。三世諸佛。皆依此經修行。方得成佛。般若心經云。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師所學曰受。解義修行曰持。自解自行是自利。為人演說是利他。功德廣大。無有邊際。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一相無相分第九
斯陀含者梵語。唐言一往來。捨三界結縛。三界結盡。故名斯陀含。斯陀含名一往來。往來從天上却到人間生。從人間死却生天上竟。遂出生死。三界業盡。名斯陀含果。大乘斯陀含者。目覩諸境。心有一生一滅。無第二生滅。故名一往來。前念起妄。後念即止。前念有著。後念即離。故實無往來。
何名無諍三昧。謂阿羅漢心無生滅去來。唯有本覺常照。故名無諍三昧。三昧梵語。此云正受。亦云正見。遠離九十五種邪見。是名正見。然空中亦有明暗諍。性中有邪正諍。念念常正。無一念邪心。即是無諍三昧。修此三昧。人中最為第一。若有一念得果之心。即不名無諍三昧。
○莊嚴淨土分第十
佛恐須菩提有得法之心。為遣此疑。故問之。須菩提知法無所得。而白佛言。不也。然燈佛是釋迦佛授記之師。故問須菩提。我於師處有法可得不。須菩提即謂法因師開示。而實無所得。但悟自性本來清淨。本無塵勞。寂然常照。即自成佛。當知世尊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如來法者。譬如日光明照。無有邊際。而不可取。
清淨佛土。無相無形。何物而能莊嚴耶。唯以定慧之寶。假名莊嚴。事理莊嚴有三。第一莊嚴世間佛土。造寺寫經布施供養是也。第二莊嚴身佛土。見一切人。普行恭敬是也。第三莊嚴心佛土。心淨即佛土淨。念念常行佛心是也。
此修行人不應談他是非。自言我能我解。心輕未學。此非清淨心也。自性常生智慧。行平等慈下心。恭敬一切眾生。是修行人清淨心也。若不自淨其心。愛著清淨處。心有所住。即是著法相。見色著色。住色生心。即是迷人。見色離色。不住色生心。即是悟人。住色生心。如雲蔽天。不住色生心。如空無雲。日月常照。住色生心。即是妄念。不住色生心。即是真智。妄念生則暗。真智照則明。明則煩惱不生。暗則六塵競起。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所在之處。如有人即說是經。若念念常行無念。心無所得心。不作能所心說。若能遠離諸心。常依無所得心。即此身中有如來金身舍利。故言如佛塔廟。以無所得心說此經者。感得天龍八部。悉來聽受。心若不清淨。但為名聲利益而說是經者。死墮三塗。有何利益。心若清淨為說是經。令諸聽者除迷妄心。悟得本來佛性。常行真實。感得天人阿修羅等。皆來供養持經之人也。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來說眾生性中妄念。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塵。一切眾生。被妄念微塵起滅不停。遮蔽佛性。不得解脫。若能念念真正修般若波羅蜜無著無相之行。了妄念塵勞。即清淨法性。妄念既無。即非微塵。是名微塵。了真即妄。了妄即真。真妄俱泯。無別有法。故云是名微塵。性中無塵勞。即是佛世界。心中有塵勞。即是眾生世界。了諸妄念空寂。故云非世界。證得如來法身。普見塵剎。應用無方。是名世界。
三十二相者。是三十二清淨行。三十二清淨行者。於五根中修六波羅蜜。於意根中修無相無為。是名三十二清淨行。常修此三十二清淨行。即得成佛。若不修三十二相清淨行。終不成佛。但愛著如來三十二相。自不修三十二行。終不得見如來。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自性不癡名慧眼。聞法自悟名法眼。須菩提是阿羅漢。於五百弟子中。解空第一。已曾勤奉多佛。豈得不聞如是深法。豈於釋迦牟尼佛所始言聞也。然或是須菩提於往昔所得。乃聲聞慧眼。至今方悟佛意。故始得聞如是深經。悲昔未悟。故涕淚悲泣。聞經諦念。謂之清淨。從清淨體中。流出般若波羅蜜多深法。當知決定成就諸佛功德也。
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須菩提深悟佛意。蓋自見業盡垢除。慧眼明徹。信解受持。即無難也。世尊在世說法之時。亦有無量眾生。不能信解受持。何必獨言後五百歲。蓋佛在之日。雖有中下根不信及懷疑者。即往問佛。佛即隨宜為說。無不契悟。佛滅度後。後五百歲。漸至末法。去聖遙遠。但存言教。人若有疑。無處咨決。愚迷抱執。不悟無生。著相馳求。輪迴諸有。於此時中。得聞深經。清心敬信。悟無生理者。甚為希有。故言第一希有。於如來滅後。後五百歲。若復有人。能於般若波羅蜜甚深經典。信解受持者。即知此人無我人眾生壽者之相。無此四相。是名實相。即是佛心。故曰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佛印可須菩提所解。善契我心。故重言如是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如來因中在初地時。為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無一念痛惱之心。若有痛惱之心。即生嗔恨。歌利王是梵語。此云無道極惡君也。一說如來因中。曾為國王。常行十善。利益蒼生。國人歌讚此王。故云歌利王。求無上菩提。修忍辱行。爾時天帝釋化作旃陀羅。乞王身肉。即割施。殊無嗔惱。今有二說。於理俱通。
如來因中於五百世修行忍辱波羅蜜。以得四相不生。如來自述往因者。欲令一切修行人。成就忍辱波羅蜜。行忍辱波羅蜜人既行忍辱行者。不見一切人過惡。冤親平等。無是無非。被他打罵殘害。歡喜受之。倍加恭敬。行如是行者。即能成就忍辱波羅蜜。
不應住色生心者。是都標也。聲香等別立其名也。於此六塵起憎愛心。由是妄心積身無能覺照益遠佛行。雖種種勤苦修行。不除心垢。終無解脫之理。推其根本。都由色上住心。如能念念常行般若波羅蜜。推諸法空。不生計較。念念常自精進。一心守護。無令放逸。淨名經云。求一切知。無非時求。大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晝夜精勤。常住般若波羅蜜法。相應作意。無時暫捨。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真語者。說一切有情無情皆有佛性。實語者。說眾生造惡業定受苦報。如語者。說眾生修善法。定有樂報。不誑語者。說般若波羅蜜法。出生三世佛。決定不虗。不異語者。如來所說初善中善後善旨意微妙。一切天魔外道。無有能超勝及破壞佛語者。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佛說末法之時。得聞此經。信心不逆。四相不生。即是佛之知見。此人功德。勝前多劫捨身功德。百千萬億不可譬喻。一念聞經。其福尚多。何況更能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當知此人。決定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以種種方便。為說如是甚深經典。俾離諸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得福德。無有邊際。蓋緣多劫捨身。不了諸法本空。心有能所。未離眾生之見。如能聞經悟道。我人頓盡。言下即佛。將捨身有漏之福。比持經無漏之慧。實不可及。故雖十方聚寶。三世捨身。不如持經四句偈。
大乘者智慧廣大。善能建立一切法。最上乘者。不見垢法可厭。不見淨法可求。不見眾生可度。不見涅槃可證。不作度眾生心。亦不作不度眾生心。是名最上乘。亦名一切智。亦名無生忍。亦名大般若。若有人發心求佛無上道。聞此無相無為甚深之法。即當信解受持。為人解說。令其深悟。不生毀謗。得大忍力。大智慧力。大方便力。方能通流此經也。上根之人。聞此經典。得深悟佛意。持自心經。見性究竟。復起利他之行。能為人解說。令諸學者。自悟無相之理。得見本性如來。成無上道。當知說法之人。所得功德。無有邊際。不可稱量。聞經解義。如教修行。復能廣為人說。令諸眾生。得悟修行無相無著之行。以能行此行。有大智慧光明。出離塵勞。雖離塵勞。不作離塵勞之念。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名荷擔如來。當知持經之人。自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佛言持經之人。各得一切天人恭敬供養。為前生有重業障故。今生雖得受持諸佛如來甚深經典。常被人輕賤。不得人恭敬供養。自以受持經典故。不起人我等相。不問冤親。常行恭敬。心無惱恨。蕩然無所計較。念念常行般若波羅蜜行。曾無退轉。以能如是修行故。得無量劫以至今生。所有極惡罪障。並能消滅。又約理而言。先世即是前念妄心。今世即是後念覺心。以後念覺心。輕賤前念妄心。妄不得住。故云先世罪業。即為消滅。妄念既滅。罪業不成。即得菩提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佛言末法眾生。德薄垢重。嫉妬彌深。邪見熾盛。於此時中。如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圓成法相。了無所得。念念常行慈悲喜捨。謙下柔和。究竟成就無上菩提。或有人不知如來正法。常在不滅。聞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人能成就無相心。行無相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必心生驚怖。狐疑不信。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須菩提問佛。如來滅後後五百歲。若有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依何法而住。如何降伏其心。佛言當發度脫一切眾生心。度脫一切眾生。盡得成佛已。不得見有一眾生是我滅度者。何以故。為除能所心也。除有眾生心也。亦除我見心也。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即不與我受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受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佛言實無我人眾生壽者。始得受菩提記。我若有發菩提心。然燈佛即不與我受記。以實無所得。然燈佛始與我受記。此一段乃。總成須菩提無我義。佛言諸法如義者。諸法即是色聲香味觸法。於此六塵中。善能分別。而本體湛然。不染不著。曾無變異。如空不動。圓通瑩徹歷劫常存。是名諸法如義。菩薩瓔珞經云。毀譽不動。是如來行。入佛境界經云。諸欲不染故。敬禮無所觀。
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者。以顯一切眾生。法身不二。無有限量。是名大身。法身本無處所。故言則非大身。又以色身雖大。內無智慧。即非大身。色身雖小。內有智慧。得名大身。雖有智慧。不能依行。即非大身。依教修行。悟入諸佛無上智見。心無能所限量。是名大身也。
菩薩若言我能建立世界者。即非菩薩。雖然建立世界。心有能所。即非菩薩。熾然建立世界。能所心不生。是名菩薩。最勝妙定經云。假使有人造得白銀精舍滿三千大千世界。不如一念禪定心。心有能所。即非禪定。能所不生。是名禪定。禪定即是清淨心也。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一切人盡有五眼。為迷所覆。不能自見。故佛教除却迷心。即五眼開明。念念修行般若波羅蜜法。初除迷心。名為第一肉眼。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起憐愍心。是名為第二天眼。癡心不生。名為第三慧眼。著法心除。名為第四法眼。細惑永盡。圓明徧照。名為第五佛眼。又云見色身中有法身。名為天眼。見一切眾生。各具般若性。名為慧眼。見性明徹。能所永除。一切佛法。本來自備。名為法眼。見般若波羅蜜。能生三世一切法。名為佛眼。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佛意恐眾生不見法身。但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輝。以為如來真身。為遣此迷。故問須菩提。佛可以具足色身相見不。三十二相即非具足色身。內具三十二淨行。是名具足色身。淨行者。即六波羅蜜是也。於五根中修六波羅蜜。於意根中定慧雙修。是名具足色身。徒愛如來三十二相。內不行三十二淨行。即非具足色身。不愛如來色相。能自持清淨行。亦得名具足色身也。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凡夫說法。心有所得。故告須菩提。如來說法。心無所得。凡夫作能解心說。如來語嘿皆如。所發言辭。如響應聲。任用無心。不同凡夫作生滅心說。若言如來說法。心有生滅者。即為謗佛。維摩經云。真說法者。無說無示。聽法者。無聞無得。了萬法空寂。一切名言。皆是假立。於自空性中。熾然建立。一切言辭演說。諸法無相無為。開導迷人。令見本性。修證無上菩提。是名說法。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此菩提法者。上至諸佛。下至昆虫。盡含種智。與佛無異。故言平等。無有高下。以菩提無二故。但離四相。修一切善法。則得菩提。若不離四相。修一切善法。轉增我人欲證解脫之心。無由可得。若離四相。而修一切善法。解脫可期。修一切善法者。於一切法。無有染著。對一切境。不動不搖。於出世法。不貪不著不愛。於一切處常行方便。隨順眾生。使之歡喜信服。為說正法。令悟菩提。如是始名修行。故言修一切善法。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須菩提意謂如來有度眾生心。佛為遣須菩提如是疑心。故言莫作是念。一切眾生。本自是佛。若言如來度得眾生成佛。即為妄語。以妄語故。即是我人眾生壽者。此為遣我所心也。夫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若不因諸佛說法。無由自悟。憑何修行。得成佛道。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世尊大慈。恐須菩提執相之病未除。故作此問。須菩提未知佛意。乃言如是。如是之言。早是迷心。更言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又是一重迷心。離真轉遠。故如來為說。除彼迷心。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轉輪聖王。雖有三十二相。豈得同如來。世尊引此言者。以遣須菩提執相之病。令其所悟深徹。須菩提被問。迷心頓釋。故云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須菩提是大阿羅漢。所悟甚深得方便。不生迷路。以冀世尊除遣細惑。令後世眾生所見不謬也。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相。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如來說此經者。令一切眾生。自悟般若智慧。自修行菩提之果。凡夫之人不解佛意。便謂如來說我人等見。不知如來說甚深無相無為般若波羅蜜法。如來所說我人等見。不同凡夫我人等見。如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是真我見。說一切眾生有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是人見。說一切眾生本自無煩惱。是眾生見。說一切眾生。性本不生不滅。是壽者見。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七寶之福雖多。不如有人發菩提心。受持此經四句。為人演說。其福勝彼百千萬億。不可譬喻。說法善巧方便。觀根應量。種種隨宜。是名為人演說。所聽法人。有種種相貌不等。不得作分別之心。但了空寂如如之心。無所得心。無勝負心。無希望心。無生滅心。是名如如不動也。
法性圓寂。本無生滅。因有生念。遂有生緣。故天得命之以生。是故謂之命。天命既立。真空入有。前日生念轉而為意識。意識之用。散而為六根。六根各有分別。中有所總持者。是故謂之心。心者念慮之所在也。神識之所舍也。真妄之所共處者也。當凡夫聖賢幾會之地也。一切眾生自無始來。不能離生滅者。皆為此心所累。故諸佛惟教人了此心。此心了即見自性。見自性則是菩提也。此在性時皆自空寂。而湛然若無。緣有生念。而後有者也。有生則有形。形者地水火風之聚沫也。以血氣為體。有生者之所託也。血氣足則精足。精足則生神。神足則生妙用。然則妙用者。即是在吾圓寂時之真我也。因形之遇物。故見之於作為而已。但凡夫迷而逐物。聖賢明而應物。逐物者自彼。應物者自我。自彼者著於所見。故覓輪迴。自我者當體常空。萬劫如一。合而觀之。皆心之妙用也。是故當其未生之時。所謂性者。圓滿具足。空然無物。湛乎自然。其廣大與虗空等。往來變化。一切自由。天雖欲命我以生。其可得乎。天猶不能命我以生。況於四大乎。況於五行乎。既有生念。又有生緣。故天得以生命我。四大得以氣形我。五行得以教約我。此有生者之所以有滅也。然則生滅則一。在凡夫聖賢之所以生滅則殊。凡夫之人。生緣念有。識隨業變。習氣薰染。因生愈甚。故既生之後。心著諸妄。妄認四大以為我身。妄認六親以為我有。妄認色聲以為快樂。妄認塵勞以為富貴。心自知見。無所不妄。諸妄既起。煩惱萬差。妄念奪真。真性遂隱。人我為主。真識為客。三業前引。百業後隨。流浪生死。無有涯際。生盡則滅。滅盡復生。生滅相尋。至墮諸趣。在於諸趣。轉轉不知。愈恣無明。造諸業罟。遂至塵沙劫盡。不復人身。聖賢則不然。聖賢生不因念。應迹而生。欲生則生。不待彼命。故既生之後。圓寂之性。依舊湛然。無體相無罣礙。其照萬法。如青天白日。無毫髮隱滯。故建立一切善法。徧於沙界。不見其少。攝受一切眾生。皈於寂滅。不以為多。驅之不能來。逐之不能去。雖託四大為形。五行為養。皆我所假。未甞妄認。我緣苟盡我迹當滅。委而去之。如來去耳。於我何與哉。是故凡夫有生則有滅。滅者不能不生。聖賢有生亦有滅。滅者歸於真空。是故凡夫生滅。如身中影。出入相隨。無有盡時。聖賢生滅。如空中雷。自發自止。不累於物。世人不知生滅之如此。而以生滅為煩惱大患。蓋不自覺也。覺則見生滅如身上塵。當一振奮耳。何能緣我性哉。昔我如來以大慈悲心。閔一切眾生。迷錯顛倒。流浪生死之如此。又見一切眾生。本有快樂自在性。皆可修證成佛。欲一切眾生。盡為聖賢生滅。不為凡夫生滅。猶慮一切眾生無始以來。流浪日久。其種性已差。未能以一法速悟。故為說八萬四千法門。門門可入。皆可到真如之地。每說一法門。莫非丁寧實語。欲使一切眾生。各隨所見法門。入自心地。到自心地。見自佛性。證自身佛。即同如來。是故如來於諸經說有者。欲使一切眾生覩相生善。說無者。欲使一切眾生離相見性。所說色空。亦復如是。然而眾生執著。見有非真有。見無非真無。其見色見空。皆如是執著。復起斷常二見。轉為生死根蒂。不示以無二法門。又將迷錯顛倒。流浪生死。甚於前日。故如來又為說大般若法。破斷常二見。使一切眾生。知真有真無。真色真空。本來無二。亦不遠人。湛然寂靜。只在自己性中。但以自己性智慧。照破諸妄。則曉然自見。是故大般若經六百卷。皆如來為菩薩果人說佛性。然而其間猶有為頓漸者說。惟金剛經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是故其經先說四生四相。次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蓋顯一切法。至無所住。是為真諦。故如來於此經。凡說涉有即破之。以非真取實相。以示眾生。蓋恐眾生不解所說。其心反有所住故也。如所謂佛法即非佛法之類是也。是故六祖大師。於五祖傳衣付法之際。聞說此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言下大悟。是為第六祖。如來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其信乎哉。適少觀檀經。聞六祖由此經見性。疑必有所演說。未之見也。及知曹州濟陰。於邢君固處得六祖口訣一本。觀其言簡辭直。明白倒斷。使人易曉而不惑。喜不自勝。又念京東河北陝西人。資性質朴信厚。遇事決裂。若使學佛性。必能勇猛精進。超越過人。然其為講師者。多傳百法論。上生經而已。其學者不知萬法隨緣生。緣盡法亦應滅。反以法為法。固守執著。遂為法所縛。死不知解。猶如陷沙之人。力與沙爭。愈用力而愈陷。不知勿與沙爭。即能出陷。良可惜也。適遂欲以六祖金剛經口訣。鏤板流傳。以開發此數方學者佛性。然以文多脫誤。因廣求別本勘校。十年間凡得八本。惟杭越建陝四本文多同。因得刊正冤句。董君遵力勸成之。且卒諸朝士以資募工士。大夫聞者。皆樂見助。四明樓君常願終求其事。嗚呼。如來云。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夫可見於言語文字者豈佛法之真諦也。然非言語文字。則真諦不可得而傳也。學者因六祖口訣以求金剛經。因金剛經以求自佛性。見自佛性。然後知佛法不止於口訣而已。如此則六祖之於佛法。其功可思議乎哉。或者以六祖不識字。疑口訣非六祖所作。譬夫大藏經。豈是世尊自作耶。亦聽法者之所傳也。或六祖言之。而弟子傳之。吾不可得而知也。苟因口訣可以見經。何疑其不識字也。
允豐七年六月十日 天台羅適 謹序
余生也魯其於佛氏教典諸書。素未知旁究且境值多艱碌碌塵務洵云視肉頃聞石堂大師飛錫吳山之海會寺慈雲布藹法雨披井遠近嚮慕而瞻禮者無數遂發大菩提心。登座說法。首宣金剛無上玅義余亦得從大眾中拱聽旬日因詢師之解金剛誠所謂開聾啟瞶。光明洞達矣從來之訓註金剛者果以何說為最師云解此不下千餘家而余素所尊信惟六祖解為第一。但流通雖久而板實沉沒。向曾發有重刊之願奈力薄緣艱。未遑從事耳。噫。師之度世弘慈。抑何廣大無窮已哉。余雖不敏。請為授梓。以畢師志。雖然師願之。而余請之。云何為余梓。也。祖解之。而師傳之。云何為師梓也。但使天下後世永為流播。人人。知有此解。咸克無相無住。而降伏其心。則師之願。庶幾稍慰矣夫。
順治癸巳夏五月錢塘邑弟子湯翼聖沐手拜題
余秉性樸素。弗事浮華。每問鯨鐘梵唄之音。輙喜動顏色。留連旬日。不忍釋去。非盡緣經啟悟。亦夙植之性使然也。昨歲隨渭陽氏。住榕省署中。與塵俗差遠。元夕觀燈於康衢。問禪誦聲。造其室。得金剛般若經。係六代祖師所解者。義理弘敷。詞旨超邁。一閱而瞭然。如千日之并照。無緣寔滯礙。方知六祖於客店聞經而解悟者。無二致也。大矣哉。我佛之妙證淵深掃空執著。使人人撥散疑雲。曉徹性天。而祖師探幽闡奧。直洞真元。信矣無一法而不津梁即五蘊而咸資解脫者也。此經解者無慮數百家。惟六祖大師解。為最上上。得而隨喜頂授。乃
諸佛之所護念付囑耳。敢不銘骨鏤肌。以共報恩光乎。因捐資剞劂。以廣流通。俾閱經而知旨。從解以得源。顯煥性宗。殞空諸相。即不住相。亦不壞相。其布施福德。宜可與色見聲求者同日而語哉。敬䟦。
【典籍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第 24 冊 No. 459《金剛經解義》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0-08-27,更新日期:2019-09-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所編輯
【資料說明】CBETA 人工輸入,佛教電腦資訊庫功德會提供
【版權宣告】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7000